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实施和奖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一、应急预案的评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二、应急预案的备案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认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四、奖惩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有关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今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

一、职业伤害事故的分类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分两大类型,即事业伤害事故与职业病。职业伤害事故是指因生产过程及工作原因或与其相关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

(一)按照事故发生的原因分类

按照我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职业伤害事故分为20类,其中与建筑业有关的有以下12类。

(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被车辆挤、压、撞和车辆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3)机械伤害:指被机械设备或工具绞、碾、碰、割、戳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

(4)起重伤害: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上下驾驶室时发生的坠落伤害,起重设备引起的触电及检修时制动失灵造成的伤害。

(5)触电:电玩电流经过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包括雷击伤害。

(6)灼烫:指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强酸或强碱引起的灼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不包括电烧伤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7)火灾:在火灾时造成的人体烧伤、窒息、中毒等。

(8)高处坠落:由于危险势能差引起的伤害,包括从架子、屋架上坠落以及平地坠入坑内等。

(9)坍塌:指建筑物、堆置物倒塌以及土石方等引起的事故伤害。

(10)火药爆炸:指在火药的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1)中毒和窒息:指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中毒等。

(12)其他伤害:包括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

以上12类职业伤害事故中,在建设工程领域中最觉的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中毒、火灾7类。

(二)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我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按事故严重程序分类,事故分为:

(1)轻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能引起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的事故,一般每个受伤人员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

(2)重伤事故,一般指受伤人员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者造成每个受伤人损失105工作日

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的事故;

(3)死亡事故,其中,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三)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依据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按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h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考勤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目前,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差别事故等级较多采用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二、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一旦事故发生,通过应急预案的实施,尽可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减少事故的损失。通过事故处理程序,查明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事故处理的原则(“四不放过”原则)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如下: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到找到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这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当然,处理事故责任者必须谨慎,避免事故责任追究的扩大化。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4.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二)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1. 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应当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便于事故原因的调查。

由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安全生产实行的是统一的监督管理,因此,各个行业的建设施工中出现了安全事故,翥防水群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专业工程的施工中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于有关的专业主管部门也承担着对建

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因此,专业工程出现安全事故,还需要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1)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h报至市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h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告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2.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撤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现场勘查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应迅速到现场进行及时、全面、准确和客观的勘查,包括现场笔录、现场拍照和现场绘图。

4.分析事故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查明事故经过,按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法、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等,查清事故原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通过直接和间接地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5.制定预防措施

根据事故原因分析,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 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事故调查处理的文件记录应长期完整地保存。

三、安全事故统计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如下规定:

(1)报表的统计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

(3)本统计报表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每月对本行政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全面统计。其中: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飞行、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事故由其主管部门统计,每月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事故统计报表。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事故统计报表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5)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本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全面、如实填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对于不报、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数字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完整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及时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现场人员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用快速办法分别通知和报告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二、发生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首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为了调查事故、查清事故

原因,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负伤人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进行录像、摄影或画清事故现场示意图,并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体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现场取证完毕,并征得上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同意后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将现场破坏。 三、组织事故调查组 一般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安全监察、公安、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建筑施工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概述 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2.应急组织 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后勤服务组:项目部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员。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建设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就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

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就援组长。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3.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①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②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③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④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⑤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⑥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4。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建设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正式版

建设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 (完整正式规范)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02号令)、《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 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预案。 一.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原则。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事故发生单位(分公司、厂、场、项目部)承担施救费用。 二. 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所承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容易产生的 伤亡、伤害行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及倒塌、触电、电击、机械伤害、有害气体中毒或食物中毒、火灾、传染病、环境污染等事故后, 所采取的应急处理方案。 三. 公司应急救援中心

(一)公司施救组 1、组成人员 组长:总经理——陈国平 副组长:副总经理——陈清花 分管生产副总经理——郑必顺 公司技术总工程师——王进保 成员:安全管理部——许志强 工程管理部——许建滨 2、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各分公司、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施救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现场施救队伍;(3)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4)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5)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建筑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6)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生产安全事故性质; (7)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救及医疗救治小组; (8)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9)组织落实上级部门上报交办的其它工作。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与案例分析

案例:物料提升机坠落事故 某公司热轧薄板厂的 2 号加热炉工程由某钢铁设计院设计,某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中标为工程的总承包方。冶金建设集团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烟囱的施工(该烟囱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110m)分包给其下属的第八建筑公司施工,工地总人数约180 人,施工人员主要来自南方某县劳务公司,工程由某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施工中由第八建筑公司项目部编制了烟囱施工方案,方案中使用的物料提升机为井字架,作为解决烟囱上下料的运输工具,提升机选用了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第八建筑公司项目部在搭设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人员凭经验搭设钢管井架,搭设后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另外,考虑人员上下,虽设置了钢直梯,但既没按规定设置护圈,也没有设合理的休息平台,施工中作业人员为了节省时间基本上乘坐井架吊篮上下。以上情况建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在检查中都已发现,对吊篮载人一事没有予以制止,对井架无安全防护装置、直梯无护圈及休息平台的设置等问题也没有提出解决办法。 当烟囱施工高度达106m时。烟囱顶部有13名工人完成绑扎钢筋和支模板作业后等待验收,这其间有 5 人乘吊篮下去,第八建筑公司的一名质检员又乘吊篮上到烟囱顶部准备进行验收检查。此时地面的卷扬机司机以为还要等待一段时间,所以拉上制动器后便离机去找人。后因天下雨,烟囱顶部的9人准备下到地面。于是全部乘上吊篮。由于人员过多,质量超过卷扬机制动器的制动力,而吊篮又没安装停靠装置,吊篮开始下滑,又因无断绳保护装置,致使吊篮无任何保护直落地面,地面也没按规定装设缓冲装置,过大的冲击及振动造成7 人死亡。2人重伤。 单项选择题 1.使用物料提升机提升应做到()。 A. 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B. 在有人员乘吊篮上下时必须由专业司机操作 C. 未经技术人员许可,一般不允许乘吊篮上下 D. 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但可以乘吊篮上下 答案:A2.上述案例事故的性质为()。 A. 机械事故 B. 意外事故 C. 责任事故 D. 多人事故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二、危险性分析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名称为飞跃·兰溪尚品,包括设备用房、商场、住宅、停车场等。本工程位于六盘水市钟山大道西段南侧、德宏南路西侧,德月南路东侧;建筑占地面积:3958.00㎡,总建筑面积:60201.60㎡(地上建筑面积51002.74㎡,地下建筑面积9198.86㎡);地下2层,建筑高度7.5m;地上:1栋28层,建筑高度90.90m;2栋23层,建筑高度75.90m;3栋18层,建筑高度60.90m。

本工程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形式,建筑结构的类别为乙类高层建筑,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防火设计为一类高层建筑,其耐火等级为一级。 2.2危险源分析及预防监控措施 按照有关要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在施工中认真落实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同时,系统辩识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对危险设备和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加强危险源监控。具体预防监控措施如下: 坍塌事故预防监控措施: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基坑深度超过5m必须制定专项支护设计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后实施。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对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及时观察观测边坡土体情况,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及时反应到上级部门,并立即停止施工,撤出影响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 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架上嘻戏、打闹、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及时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现场人员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用快速办法分别通知和报告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二、发生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首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为了调查事故、查清事故原因,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负伤人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进行录像、摄影或画清事故现场示意图,并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体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现场取证完毕,并征得上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同意后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将现场破坏。 三、组织事故调查组 一般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安全监察、公安、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根据事故性质,可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或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鉴定。但与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事故调查组。 四、现场勘察 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勘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广泛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事故的现场勘察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现场勘察的主要内容有: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扭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级响应机制。 1.2.2互相协调、快速反应 建设厅要与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1.2.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是处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要承担处里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 第 2 页共 2 页

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劣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第 2 页共 2 页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精编版)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顺利进行和总结事故发生原因, 促进其它施工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企业施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6.《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7.《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8.《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组织、配合调查、总结事故教训。 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安全事故涉及到技术方案的编制及督促落实。 3.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事故上报集团公司、协调组织项目部配合调查、督促事故处理意见的执行、督促项目部整改和防护、总结事故教训。 4.项目部:负责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事故调查, 执行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和防护措施、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总结事故教训, 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事故上报 第5条安全事故分级如下: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按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下同), 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 或者1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编号:SM-ZD-19837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顺利进行和总结事故发生原因,促进其它施工现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企业施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6.《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7.《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8.《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组织、配合调查、总结事故教训。 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安全事故涉及到技术方案的编制及督促落实。 3.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事故上报集团公司、协调组织项目部配合调查、督促事故处理意见的执行、督促项目部整改和防护、总结事故教训。 4.项目部:负责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事故调查,执行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和防护措施、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事故上报 第5条安全事故分级如下:

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州建筑行业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1.2.2 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1.2.3 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延边州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州建设局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副局长和助理调研员担任,成员由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处、建材办公室、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及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组成。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新闻报道组、

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置组等七个专业处置组。 当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指挥部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成员单位按职务高低依序递补。 主要职责: (1)负责延边州行政区域内较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部署、实施和监督; (2)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3)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和善后处置;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1.2 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专业处置组 2.1.2.1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州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联络员。 主要职责: 负责《预案》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它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调动抢险队伍、机械设备及救援物资,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2.1.2.2 事故救援组 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技术组的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 2.1.2.3 医疗救护组 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死亡人员遗体的临时安置。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精品文档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青海天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精品文档 . 目录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3) 1.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3) 2.适用范围 (3) 3.引用相关文件 (3) 二、应急准备管理体系 (4) 2.1 组织机构 (4) 2.1.1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4) 2.1.2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 (4) 2.1.3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业小组组成 (4) 2.2 工作职责 (4) 2.2.1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4) 2.2.2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5) 2.2.3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业小组工作职责 (5) 2.3 工作要求 (5) 2.4 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6) 三、应急工具清单 (8) 四、应急准备 (8) 五、应急响应 (8) 5.1 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 (8) 5.2 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 (9) 5.3 报警 (9) 六、具体的安全事故、环境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 (9) 6.1 高处作业发生高处坠落的应急预案 (9) 6.2 检修电器、使用电动机械等发生的触电事故的应急预案 (10) 6.3 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11) 6.4 坍塌事故的应急预案 (11) 6.5 火灾、爆炸与爆燃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 (12) 6.5.1 火灾 (13) 6.5.2 爆炸与爆燃 (13) 6.6 防汛的应急预案 (14) 6.7 中毒应急预案 (14) 七、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15) 7.1 应急反应培训 (15) 7.2 应急反应演练 (15)

建筑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2 危险性分析 2.1 项目概况 (略) 2.2 危险源情况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 (1)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商务经理、生产经理、项目书记、总工程师、机电经理组成。安监部长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2)生产经理是坍塌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机电经理是触电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现场经理是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火灾及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应急第二负责人,分别负责相应事故救援组织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3.2 应急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1)抢险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总监、现场经理、机电经理、项目工程师和项目班子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安全保卫组: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行政部、经警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为搞好开发区行政所属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开发区建设项目的生产、工作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质〔2005〕105号)等。 1.3 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开发区范围内,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导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开发区建设行政部门主管的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施工领域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1.4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牡丹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应急预案,各部门、科室应当结合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以及本部门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5 工作原则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做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救和社会救援结合的原则,做到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协同应对,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响应及时、规范有序、措施果断、运转高效、资源共享。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三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市建设局 2.2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3 施工等单位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应急工作准备 3.2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3.3 隐患排查治理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标准 4.2 分级响应 4.3 事故报告

4.4 先期处置 4.5 指挥协调 4.5 信息发布 4.6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2 事故调查 5.3 事故处理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保障 6.2 通信与信息保障6.3 应急物资保障 6.4 运输保障 6.5 医疗保障 6.6 宣传、培训和演练 6.7 监督检查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7.2 奖励与责任追究7.3 制定与解释部门7.4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目的 做好全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确保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明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已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工程质量发生安全事故(以下统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4.2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编号:SM-ZD-83897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质量安全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上级主管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报到公司质量安全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 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2.1 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474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的编制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的编制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所以编制应急预案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一、应急组织 施工现场应急组织的组成应以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这样有利于组织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以下是通常应急组织的成员和分工: 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870-53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处理(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五、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 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4 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伤残鉴定、政府的事故处理批复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 5 其他有关的资料 六、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校园建设工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校园建设工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为了及时、妥善地处置校园建设工程突发安全事故,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把我校项目安全置于安全可控范围之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二:安全工作机构组长:王海 三、安全预防机制 1、利用升旗集会和板报及主题班会对全校师生进行沼气系统的教育和安全教育,做到宣传到位,增强我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全员参与,责任落实在每个教师身上,全面维护学校的新农村卫生新校园项目安全。 2、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具有防火灾、和安全事故处理的能力。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3、强化检查意识,定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任何教师只要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及时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及时上报。 (二)、故处置措施1、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学校领导和负责人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3、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员。

4、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务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三)、学校突发事件处理中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所有安全事故发生后,要考虑可能引发的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3、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五、后期处置(一)应急工作结束后,马上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马上要由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上,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二)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附:校园建设工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王海 成员:张君祥任明海王君高长青 校园建设工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及原则方法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及原则方法简易版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及原则 方法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 理小组(2人以上),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 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 会等部门。 2、事故现场处理: (1) 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①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 的搜集; ②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 ③进行事故临时问话笔录。 (2) 事故现场处理事项:

①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②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 ③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1)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同时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作好家属接待、安抚和稳定工作;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 ④由我站对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检查; ⑤责成事故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如:业主、监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施工员、事故现场见证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754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的编制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所以编制应急预案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一、应急组织 施工现场应急组织的组成应以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这样有利于组织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以下是通常应急组织的成员和分工: 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

部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后勤服务组:项目部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员。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可能发生事故的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二、应急组织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建设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分公司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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