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与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标准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与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标准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与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标准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1围

本规规定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评价。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是指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管、蓄水容器、供水设备、机械部件(如阀门、水泵、水处理剂加入器等);防护材料是指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涂料、衬等。

本规同样适用于与饮用水接触的水处理材料(如水质处理器滤芯、膜组件、活性炭等)的卫生安全评价。

2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2001)

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2001)

3卫生要求

3.1 凡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不得污染水质,出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2001)的要求。

3.2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应按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进行浸泡试验。

3.3浸泡水需按附录A和附录B的方法处理。检测结果必须分别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表 1 浸泡试验基本项目的卫生要求

项目卫生要求

色增加量≤5度

浑浊度增加量≤0.2度(NTU)

臭和味浸泡后水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浸泡后水不产生任何肉眼可见的碎片杂物等

pH 改变量≤0.5

溶解性总固体增加量≤10mg/L

耗氧量增加量≤1(以O2计,mg/L)

砷增加量≤0.005 mg/L

镉增加量≤0.0005 mg/L

铬增加量≤0.005 mg/L

铝增加量≤0.02 mg/L

铅增加量≤0.001 mg/L

汞增加量≤0.0002 mg/L

三氯甲烷增加量≤0.006 mg/L

挥发酚类增加量≤0.002 mg/L

3.4 防护涂料的浸泡水尚需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

3.4.1 急性经口毒性(LD50)不得小于10g/kg体重。

3.4.2两项致突变试验:Ames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两项均应为阴

性。

3.5 当用新材料制备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时,应测定在水中的溶出物及其浓度,并根据国外相关标准评价其安全性。无标准可依的,按附录C 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限值。

4检验

4.1所有样品应检验表1的全部项目,并根据样品的种类、性质按表3确定输配水设备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按表4确定防护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项目;按表5确定水处理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项目。

4.2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试验共进行30天。第1次(浸泡第1天)和第6次(浸泡第30天)的浸泡水检验项目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2001)表1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全部项目以及本规4.1条中规定项目。其余四次检验的项目为表1所列基本项目和第1次检验中的超标项

目。

4.3 检验方法按《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2001)执行。

表 2 浸泡试验增测项目的卫生要求

项目卫生要求

铁增加量≤0.06 mg/L

锰增加量≤0.02 mg/L

铜增加量≤0.2 mg/L

锌增加量≤0.2 mg/L

钡增加量≤0.05 mg/L

镍增加量≤0.002 mg/L

锑增加量≤0.0005 mg/L

四氯化碳增加量≤0.0002 mg/L

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加量≤0.01 mg/L

银增加量≤0.005 mg/L

锡增加量≤0.002 mg/L

氯乙烯材料中含量≤1.0 mg/kg

苯乙烯增加量≤0.1 mg/L

环氧氯丙烷增加量≤0.002 mg/L

甲醛增加量≤0.05 mg/L

丙烯腈材料中含量≤11 mg/kg

总放射性不得增加(不超过测量偏差的3个标准差)

表 2 浸泡试验增测项目的卫生要求(续)

总放射性不得增加(不超过测量偏差的3个标准差)苯增加量≤0.001 mg/L

总有机碳(TOC)增加量≤1 mg/L

受试产品在水中可能溶出的其他成分根据国外相关标准判定项目及限值,无相关标准可依的,按附录C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限值。毒理学指标应不大于限值的十分之一。

5本规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6本规自二ОО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表3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

聚合物单总有

机碳

GC/M

S

ICP

鉴定

WORD版本

WORD 版本

新材料

确 定

选测项目

为有毒害作用的单体、添加剂,如氯乙烯、苯乙烯、环氧氯丙烷、醛类、丙烯腈、邻苯二甲酸酯等可根据具体聚合物类别选项测定,也可以增加新项目。

表 4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

品 名 铁 锌 氟化物 四氯化碳

甲醛 环氧氯丙烷 苯乙烯 苯 总有 机碳 GC/MS 鉴定 ICP 鉴定 其他

漆酚

聚酰胺环氧树脂

WORD 版本

有机硅 据 具 体 条 件

聚四氟乙烯 环氧酚醛

水基改性环氧树脂 脱模涂料

其他

新化学物质

选测项目

表5 与饮用水接触的水处理材料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规定精编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 生许可规定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工作,保证许可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通知》中规定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许可的涉水产品(以下简称省级涉水产品)的申报、受理、审批、检验及监督管理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的涉水产品类别和类型分别为: (一)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的材质制造的国产输配水设备; (二)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的材质制造的国产水处理材料; (三)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的材质制造的国产化学处理剂。 地方法规另有规定及使用新材料或新化学物质制备的上述产品除外。 第三条生产省级涉水产品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省级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申报单位在申报前应先按要求完成生产企业现场审核和产品检验,然后再向实际生产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申请手续。 第四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等要求开展省级涉水产品许可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更具体的操作要求,制定相关的表格和行政许可文书。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点题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将于今年7 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已实施了20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经过修订,标准中的指标数量不仅由35项增至106项,还对原标准的8项指标进行了修订,指标限量也与发达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具有可比性。 生活饮用水对百姓健康安全非常重要,饮用水一旦出了问题,就会给百姓生活带来重大影响。这是一项必将对百姓生活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家标准。本篇文章对该标准中经过修订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解析,以加深广大读者对该标准的认识。 指标大有来头危害各不相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6项,毒理指标74项(其中,无机化合物指标21项,有机化合物指标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20项,消毒剂指标4项,放射性指标2项。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 可能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造成影响的物质究竟从何而来?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微生物指标超标,很容易引发传染性肠道疾病,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国家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都将微生物指标放在第一位。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以上4项微生物指标都属于常规检验指标,还有两种原虫即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同属于微生物指标,列入新标准的非常规检验项目,国外突发性肠道传染病的相关报道中,很多都是由这两种原虫引发的。但微生物污染比较容易检出,也比较容易消除,只要按照相关规程操作,绝大部分水站都可 以做到。 原标准的毒理指标只有15项,新标准的毒理指标几乎是原标准的5倍,达到74项。其中的有机化合物指标由5项增至53项,无机化合物指标由10项增至21项。这些化合物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和工业污染,我国不少地方的水源地农药污染比较严重,虽然如六六六、滴滴涕、乐果等农药已被禁止使用,但早些年使用过的这些农药仍残留在土壤中,短时间内

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号 【失效依据】卫生部令第78号--卫生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48件)【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0.11.20 【实施日期】1990.11.2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1990年11月20日卫生部令第5号)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加强对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供食用的鱼类、甲壳类、贝壳类等鲜品及其加工制品。 第三条凡供食用的水产品(包括鲜售和加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黄鳝、甲鱼、乌龟、河蟹、青蟹、蟛蜞、小蟹、各种贝类均应鲜活销售。凡已死亡者均不得出售和加工。 (二)含有自然毒素的水产品,如:鲨鱼、鲅鱼、旗鱼必须去除肝脏;鳇鱼应除去

肝、卵;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剔出集中妥善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加工食用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处理前必须先去除内脏、皮、头等含毒部位,洗净血污,经盐腌晒干后安全无毒方可出售,其加工废弃物应妥善消毁。 (三)凡青皮红肉的鱼类,如鲣鱼、参鱼、鲐鱼等易分解产生大量组胺,出售时必须注意鲜度质量;在不能及时鲜销或需外运供销时应立即劈背加25%以上的盐腌制,以保证食用安全。 (四)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五)凡因化学物质中毒致死的水产品均不得供食用。 (六)凡虫蛀、赤变、脂肪氧化蔓及深层的水产品不得供食用。 第四条凡接触水产品的设备、用具应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便于清洗、消毒。场地,用具、车辆在每次使用前后均应清洗或消毒。 第五条有生食水产品习惯的地方,为保证食用安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会同水产、商业部门制订卫生管理办法,限制品种,严格遵守卫生要求防止食物中毒。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根据防疫要求,可随时采取临时限制措施。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卫生行政机关正确实施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设部与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对供水单位实行卫生许可制度。各级卫生行政机关以及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职能部门实施饮用水卫生许可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应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根据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本行政机关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实施流程。 第四条依法取得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五条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由供水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供水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指定或者委托一个机构或者部门统一受理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各受理机构应公布供水单位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并在办公场所公示。 申请人要求卫生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应具体规定一个部门和人员负责供水单位行政许可的咨询工作。第七条申请人申请供水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卫生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卫生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供水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应逐项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准确。应于接收申报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水工艺设备基础

水工艺设备基础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在水处理工艺中,搅拌器的形式多种多样,应根据工艺要求来选用,常用的搅拌器有:浆式搅拌器、推进式搅拌器、涡轮搅拌器等。 2、Ni-Mo合金是耐盐酸腐蚀的优异材料。最有名的哈氏合金(0Cr16Ni57Mo16Fe6W4)能耐室温下所有浓度的盐酸和氢氟酸。 3、热量传递有三种基本方式: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 4、改变介质的腐蚀特性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去除介质中有害成分;另一种是加缓蚀剂。 5、从使用角度看,法兰连接可分为两大类,即压力容器法兰和管法兰。 6、按换热设备的换热方式可分为直接式、蓄热式和间壁式换热设备 7、水处理工艺中,最常用的三种膜分离设备为电渗析设备、反渗透设备和超滤设备。 8、吸泥机排泥方式有虹吸、泵吸和空气提升。 二、单选题(每题1分,共10分) 1、陶瓷最大的缺点是( A )。 A.脆性 B.易腐蚀 C.韧性差 D.熔点低 2、水处理工艺设备发生的腐蚀多属于( B )。 A.局部腐蚀 B.全面腐蚀 C.应力腐蚀 D.微生物腐蚀 3、渗透压与溶液的,和有关,而与无关。( B ) A.膜、浓度、温度、溶液性质 B.浓度、温度、溶液性质、膜 C.温度、膜、浓度、溶液性质 D.溶液性质、浓度、膜、温度 4、法兰连接的失效主要表现为( A )。 A.发生泄漏 B.出现缝隙 C.螺栓松动 D.以上皆是 5搅拌式设备有多种形式,哪个不是按功能分的( A )。 A.水利搅拌设备 B.混合搅拌设备 C.搅动设备 D.分散搅拌设备 6、传统的容积式换热器的优点不包括( D )。 A.兼具换热、贮热功能 B.阻力损失小 C.结构简单、管理方便 D.节能 7、曝气的主要作用有( D )。 A.充氧 B.搅拌 C.混合 D.以上都是 8、下列气浮分离设备应用做广泛的是( B )。 A.微孔布气气浮设备 B.压力溶气气浮设备 C.电解气浮设备 D.射流气浮设备 9、下列不是排泥设备种类的是( C )。 A.行车式 B.螺旋输送式 C.平板式 D.中心传动式 10、下列设备不属于计量设备的是( D )。 A.转子流量计 B.电磁流量计 C.超声流量计 D.电动流量计 三、多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高分子材料主要包括哪几种?( ACD ) A.树脂 B.塑料 C.合成纤维 D 合成橡胶 2、发生应力腐蚀的三个必要条件( BCD )。 A.一定空气湿度 B.敏感的合金 C.特定的介质 D.一定的静应力 3、卧式容器的支座主要有、和三种。( BCD ) A.耳式支座 B.鞍座 C.圈座 D.支承式支座 4、水工艺中常用的机械搅拌设备主要有哪几种?( ABD ) A.溶液搅拌设备 B.混合搅拌设备 C.分散搅拌设备 D.絮凝搅拌设备。 5、水处理中常用的曝气设备有( ABCDE ) A.表面曝气设备 B.鼓风曝气 C.水下曝气 D.纯氧曝气 E.深井曝气 6、换热器的选型需综合考虑的因素有( ABCE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_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 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 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1985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

水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水产品车间管理制度 水产加工车间管理制度 1、 卫生安全: 1.1、 车间工作服、鞋类不能穿着离开生产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 10-100元的处罚。 1.2、 车间与外界相连的窗户不能打开,发现一次罚10元。 1.3、 作业前做好准备工作,直接接触产品的器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 违者给予罚20元。 1.4、 戴手套时只能接触产品,而不能接触产品以外的物品;手套用完后要扔到垃圾桶中,不得乱扔,违者每次罚5元。线手套每天下班后要统一交回卫检员处,第二天领消毒过的手套,违者每次罚10元。1.5、 直接用于盛装食品的器具或者所有与食品相接触的工器具、盒子 不能直接置于地面上,违者每次给予罚10元。 1.6、 车间内水管要按规定挂好,地漏要盖好;作业完毕后所有器具要 清洁干净,违者每次罚5元。 1.7、 手受伤的员工必须上报车间管理人员,违者每次罚5元。由车间 管理人员决定是否调离工作岗位。 1.8、 工作场所要保持干净,工作完成后所有的机器和台面都要冲洗干 净,发现一次对当事人批评,发现二次罚10元。 1.9、 生产过程中注意生产安全,否则对因操作失误或则或者工作不小 心而导致的伤害事件发生,将给予警告和响应相应的处罚。 1.10、 保管好自己工作所有的工具,随时检查是否破坏,发现破坏应 及时通知班长,然后协助班长解决,否则警告。 2、 标准 >标准作业: 2.1、 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对于违反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20元。 2.2、 未经客户和领导同意,擅自更改作业程序、操作方法、生产工艺 或生产配方,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10-100元。 3、 成本控制: 3.1、 作业中要小心谨慎,不可随意丢弃,违者经教育不改的,每次罚 5元。 3.2、 工作中应节约水、电,否则每次罚3元。 3.3、 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等需随意浪费的,每次罚5-100 元。

生活饮用水采样要求

水质采样要求及方法 一、水样采集和保存的主要原则是: (1)水样必须具有足够的代表性;(2)水样必须不受任何意外的污染。 二、采样计划 采样前应根据水质检验目的和任务制定采样计划,内容包括:采样目的、检验指标、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频率、采样数量、采样容器与清洗、采样体积、样品保存方法、样品标签、现场测定项目、采样质量控制、运输工具和条件等。 水样类型: 三、采样容器 1 应根据待测组分的特性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 2 容器的材质应化学稳定性强,且不应与水样中组分发生反应,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待测组分。 3 采样容器应可适应环境温度的变化,抗震性能强。 4 采样容器的大小、形状和重量应适宜,能严密封口,并容易打开,且易清洗。 5 应尽量选用细口容器,容器的盖和塞的材料应与容器材料统一。在特殊情况下需用软木塞或橡胶塞时应用稳定的金属箔或聚乙烯薄膜包裹,最好有蜡封。有机物和某些微生物检测用的样品容器不能用橡胶塞,碱性的液体样品不能用玻璃塞。 6 对无机物、金属和放射性元素测定水样应使用有机材质的采样容器,如聚乙烯塑料容器等。 7 对有机物和微生物学指标测定水样应使用玻璃材质的采样容器。 8 特殊项目测定的水样可选用其他化学惰性材料材质的容器。如热敏物质应选用热吸收玻璃容器;温度高、压力大的样品或含痕量有机物的样品应选用不锈钢容器;生物(含藻类)样品应选用不透明的非活性玻璃容器,并存放阴暗处;光敏性物质应选用棕色或深色的容器。 四、水样采集 1 一般要求 理化指标采样前应先用水样荡洗采样器、容器和塞子2~3次(油类除外)。 微生物学指标同一水源、同一时间采集几类检测指标的水样时,应先采集供微生物学指标检测的水样。采样时应直接采集,不得用水样涮洗已灭菌的采样瓶,并避免手指和其他物品对瓶口的沾污。 注意事项1)采样时不可搅动水底的沉积物。 2)采集测定油类的水样时,应在水面至水面下300mm采集柱状水样,全部用于测定。不能用采集的水样冲洗采样器(瓶)。 3)采集测定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和有机污染物的水样时应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间,并采用水封。 4)含有可沉降性固体(如泥沙等)的水样,应分离除去沉积物。分离方法为:将所采水样摇均后倒入筒形玻璃容器(如量筒),静置30min,将已不含沉降性固体但含有悬浮性固体的水样移入采样容器并加入保存剂。测定总悬浮物油类的水样除外。需要分别测定悬浮物和水中所含组分时,应在现场将水样经0.45μm膜过滤后,分别加入固定剂保存。 5)测定油类、BOD5、硫化物、微生物学、放射性等项目要单独采样。 6)完成现场测定的水样,不能带回实验室供其他指标测定使用。 2 水源水的采集 水源水是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的原水。水源水采样点通常应选择汲水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目限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附件:3 生活饮用水一般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及出水水质要求;本规范还规定了水质处理器流量、去除率以及额定产水总量的测定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符合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的水源水为原水的小型和大型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生产纯水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另作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美国NSF/ANSI 53,饮水处理装置-健康作用 美国NSF/ANSI 42,饮水处理装置-感官作用 日本工业标准 S 3201:1999,家用净水器检验方法 3定义 3.1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以市政自来水或符合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的水源水为原水,经过进一步处理,旨在改善饮水水质,去除水中某些有害物质为目的的饮用水水质处理器。 3.2大型水质处理器:是指供团体使用,体积大,不宜搬动的水质处理装置,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长度或宽度或高度≥200cm; 2、重量≥100kg; 3、一般水质处理器净水流量≥16.7L/min或反渗透(或纳滤)水质处理器净水流量≥3L/min。 3.3净化效果:当水以一定流量经过水质处理器时,水质处理器对特定物质的去除能力,以去除率(%)表示。 3.4额定产水总量:当水以一定流量经过水质处理器,水质处理器对特定物质的去除效果达到给定的去除率时所经过水质处理器的水的总体积,以L或m3表示。

饮用水卫生标准

饮用水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anitar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 UDC 613.3 GB5749-85 1 总则 1.1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後,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3 本标准适用於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 2 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 2.1 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项目标准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浑浊度(度) 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 嗅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zCO3,计)(mg/L) 450 铁(Fe)(mg/L) 0.3

锰(Mn)(mg/L) 0.1 铜(Cu)(mg/L) 1.0 锌(Zn)(mg/L) 1.0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硫酸盐(mg/L) 250 氯化物(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毒理学指标氟化物(mg/L) 1.0 氰化物(mg/L) 0.05 砷(As)(mg/L) 0.05 硒(Se)(mg/L) 00.01 汞(Hg)(mg/L) 0.001 镉(Cd)(mg/L) 0.01

生活饮用水的采集与保存

1 范围 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采集、样品保存和采样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措施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样的采集和样品保存。 2 引用文件 GB547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2998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T12999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3 采样计划 采样前应根据水质检验目的和任务制定采样计划,内容包括:采样目的、检验指标、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频率、采样数量、采样容器与清洗、采样体积、样品保存方法、样品标签、现场测定项目、采样质量控制、运输工具和条件等。 4 采样容器 应根据待测组分的特性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 容器的材质应化学稳定性强,且不应与水样中组分发生反应,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待测组分。 采样容器应可适应环境温度的变化,抗震性能强。 采样容器的大小、形状和重量应适宜,能严密封口,并容易打开,且易清洗。 应尽量选用细口容器,容器的盖和塞的材料应与容器材料统一。在特殊情况下需用软木塞或橡胶塞时应用稳定的金属箔或聚乙烯薄膜包裹,最好有蜡封。有机物和某些微生物检测用的样品容器不能用橡胶塞,碱性的液体样品不能用玻璃塞。 对无机物、金属和放射性元素测定水样应使用有机材质的采样容器,如聚乙烯塑料容器等。 对有机物和微生物学指标测定水样应使用玻璃材质的采样容器。 特殊项目测定的水样可选用其他化学惰性材料材质的容器。如热敏物质应选用热吸收玻璃容器;温度高、压力大的样品或含痕量有机物的样品应选用不锈钢容器;生物(含藻类)样品应选用不透明的非活性玻璃容器,并存放阴暗处;光敏性物质应选用棕色或深色的容器。 5 采样容器的洗涤 测定一般理化指标采样容器的洗涤 将容器用水和洗涤剂清洗,除去灰尘、油垢后用自来水冲洗干净,然后用质量分数10%的硝酸(或盐酸)浸泡8h,取出沥干后用自来水冲洗3次,并用蒸馏水充分淋洗干净。 测定有机物指标采样容器的洗涤 用重铬酸钾洗液浸泡24h,然后用自来水冲洗干净,用蒸馏水淋洗后用质量分数为10%的盐酸溶液浸泡过夜,然后依次用自来水,蒸馏水洗净。 测定微生物学指标采样容器的洗涤和灭菌

水工艺设备基础考试复习要点

水工艺设备基础考试复 习要点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水工艺设备基础》复习要点一考 试类型及题型 1)闭卷; 2)单项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计算题;论述题(分值有变化,单选和填空分值有所减少) 二知识点 第一章.水工艺设备常用材料 1)掌握水工艺设备常用材料有哪些 2)了解钢的分类,如按用途分为:结构钢、工具钢和特殊性能钢。 ①按化学成份分类:碳钢和合金钢;A.碳钢按含碳量又可分为:低碳 钢、中碳钢和高碳钢;B.合金钢按含合金元素的含量又可分为:低合金钢、中合金钢和高合金钢;②按照钢中硫和磷的含量又可分为:普通钢、优质钢、高级优质钢;③根据钢的用途又可分为:结构钢、工具钢和特殊性能钢 3)掌握钢的编号的意义:如合金工具钢9SiCr 钢(%);碳素工具钢T8表示什么含义(%) 第二章. 材料设备的腐蚀﹑防护与保温 1. 材料设备的腐蚀与防护 1)了解什么叫腐蚀及其危害 2)掌握设备防蚀技术中关于防蚀结构设计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3)掌握:a.什么是应力腐蚀及其发生的条件 b.设备防蚀技术中关于改变介质腐蚀特性的途径是什么 4)重点掌握:a.微生物腐蚀产生的原因及其最常见的微生物腐蚀类型;b.水处理工艺设备常用材料的选择原则(可能出简答题) 2. 设备的保温 了解设备保温的目的 第三章水工艺设备理论基础 1. 容器应力理论 1)掌握什么是薄壁容器判断标准 2)了解容器设计的基本要求 1)工艺要求:容器的总体尺寸、接口管的数目与位置、介质的工作压力、填料种类、规格、厚度等一般都要根据工艺生产的要求通过工艺设计计算及生产经验决定。2)机械设计的要求:(1)容器要有足够的强度(2)要有足够的刚度(3)要具有足够的稳定(4)容器必须有足够的严密性(5)抗腐蚀性和抗冲刷性要好(6)在保证工艺要求、和机械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应选择较为便宜的材料,以降低制作成本。(7)确保制作、安转、运输及维护方便。 3)重点掌握圆柱壳薄壁容器的应力计算方法(记公式、弄懂每个参数的意义,会用)会出个计算题(课本 P98页) 1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制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二验收二加工二包装二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二设施二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三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制品的生产三 2术语和定义 G B14881 2013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三 2.1水产制品 以鱼类二虾蟹类二头足类二贝类二棘皮类二腔肠类二藻类和其他可食用水生生物为主要原料,经加工而成的食品三 2.2暂养 活体水产品在洁净水体中放养一段时间的操作过程三 2.3贝类净化 从符合渔业水质标准的区域捕获的活贝类在天然或人工清洁海水中暂养一段时间使体内的微生物数量降低的过程三 3选址与厂区环境 3.1选址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3.1的规定三 3.2厂区环境 3.2.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3.2的规定三 3.2.2生产区域内不应饲养与生产加工无关的动物三 4厂房和车间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第4章的相关规定三 5设施与设备 5.1设施 5.1.1供水设施 5.1.1.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1的规定三

5.1.1.2加工用水应根据当地水质特点和产品的要求增设水质净化或消毒设施,必要时应在无污染区域设置储水设施,储水设施应采用无毒二无味二防腐蚀二不易脱落的材料制成,便于定期清洗消毒,同时应密封并适当防护以确保加工用水的安全卫生三 5.1.2排水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2的规定三 5.1.3清洁消毒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3的规定三 5.1.4废弃物存放设施 5.1.4.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4的规定三 5.1.4.2废弃物容器应防水二防腐蚀二防渗漏三如使用管道输送废弃物,则管道的安装二维护和使用应避免对产品造成污染三 5.1.5个人卫生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5的规定三 5.1.6通风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6的规定三 5.1.7照明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7的规定三 5.1.8仓储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8的规定三 5.1.9温控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9的规定三 5.2设备 5.2.1生产设备 5.2.1.1一般要求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2.1.1的规定三 5.2.1.2材质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2.1.2的规定三 5.2.1.3设计 5.2.1.3.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2.1.3的规定三 5.2.1.3.2接触水产制品的设备二容器和用具的设计与制造应易排水二易清洁二易消毒和易维护三 5.2.1.3.3设备和工器具应平整光滑,避免明显的内角二凸起二缝隙或裂口,防止物料或灰尘黏附三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第53号令) 实施单位 1、跨区域饮用水供水单位由市卫生局负责实施; 2、其他饮用水供水单位均由辖区卫生局负责实施。 审批条件 (一)新办卫生许可证 1、饮用水供水单位选址、设计、流程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卫生设施和水源等必 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 水设施卫生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要求,具备制水过程中 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2、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净水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等,所使用的各类水处理剂、消 毒药械、管材管件和水处理器等涉水产品必须有卫生许可批件; 5、各类场所内必须有排风系统,凡设空调装置的场所必须有新风供给,且组织通风合理,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 6、设有完善的水质检验机构,检验设备及项目能达到国家卫生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现场核实达标85咐上,关键项目合格)。 (二)延续卫生许可证 1、需要延续卫生许可的,应当在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又没有提出延续申请的,原卫生许可证失效;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卫生许可证办理。 (三)变更卫生许可证 已取得卫生许可的单位因改变生产经营地址名称、许可项目、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情 形而必须办理变更卫生许可证手续。 1、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改变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名称改变的,供水地址变迁的,按新办卫生许可办理; 2、变更许可项目的,如涉及新、改、扩建的,应先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及〈〈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后,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卫生许可证有效 期限仍按原证执行; 3、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 手续,获得企业名称核准或者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后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卫生许 可证有效期限仍按原证执行; 4、单位地址、名称变更的,须有当地派出所证明或有相应的地址变更文件;变更后卫生 许可证有效期限仍按原证执行。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新办集中式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1、申请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 (1)〈〈湖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申请表》; (2)〈〈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与〈〈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3)水厂净水、消毒等设施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图和水源卫生评价、卫生防护设施图及生产过程

水工艺设备基础知识点

1、水工艺设备常用的金属材料主要有碳钢、铸铁、合金钢、不锈钢以及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等。 2、按照钢中硫和磷的含量可分为普通钢、优质钢和高级优质钢。普通钢 S<=0.055%,P<=0.045%;优质钢S、P均应<=0.040%;高级优质钢S<=0.030%,P<=0.035%。 3、根据钢的用途可分为结构钢、工具钢、特殊性能钢。 4、Q275表示屈服强度为275MPa的碳素结构钢。 5、含碳0.45%(万分之四十五)左右的优质碳素结构钢编号为45钢。 6、碳素工具钢的含碳量一般介于0.65%~1.35%之间。 7、30CrMnSi钢,其平均含碳量为0.3%,铬、锰、硅三种合金元素的含量均小于1.5% 8、金属材料的基本性能是指它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9、化学成分的变化对钢材的基本力学性能如强度及塑韧性等有较大的影响。 10、屈服极限是金属材料开始产生屈服现象时的应力,以σs表示,单位为MPa。对于没有明显屈服点的材料,规定以产生0.2%塑性变形时的应力作为屈服强度,表示。 以σ 0.2 11、疲劳强度是指材料在经受N次应力循环而不断裂时的最大应力,以σ-1(纯 (扭转疲劳)表示,单位为MPa。N为102~105次发生破坏的为低弯曲疲劳)τ -1 循环疲劳破坏,多发生在容器构件上,N超过105次的为高循环疲劳破坏,多用于一般机械零件,钢铁材料N为107,有色金属和某些超高强度钢N为108。12、材料在加工方面的物理、化学和机械性能的综合表现构成了材料的工艺性能,又叫加工性能。 13、水工艺设备主要零部件的制造工艺过程主要是焊接、锻造、切削、冲压、弯曲和热处理 14、在铸铁中加入某些合金元素可以大大提高它在一些介质中的耐蚀性。如硅、铬、铝,可使铸铁表面形成连续、致密、牢固的表面膜;镍能获得耐碱性介质腐蚀性能优良的奥氏体铸铁;稀土元素、镁,能使石墨球化,从而大大改善高硅铸铁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15、耐蚀低合金钢通常是指在碳钢中加入合金元素的总量低于3%左右的合金。加入少量的铜、铬、铝等元素能使钢表面形成稳定的保护膜,从而提高钢在海水、大气等介质中的耐蚀性。 16、耐蚀低合金钢有:耐大气腐蚀钢种:铜系列有16MnCu、09MnCuPTi、 15MnVCu、10PCuRe等;磷钒系列有10MnPV等,磷稀土系列有08MnPRe、12MnPRe等;磷铌稀土系列有10MnPNbRe等;耐海水腐蚀钢种:10CrMoAl、09CuWSn、08PV、10MnPNbRe等;耐硫化氢腐蚀钢种:12AlV、12MoAlV、15Al3MoWTi、12Cr2MoAlV、40B。 17、不锈钢是铬、镍含量较高的合金钢。 18、不锈钢按显微组织可分为马氏不锈钢、铁素体不锈钢和奥氏体不锈钢。 19、不锈钢按化学成分可分为铬不锈钢和铬镍不锈钢。 20、奥氏体不锈钢可用于制作在腐蚀性介质中使用的设备。 21、工业上钢铁称为黑色金属。除钢铁以外的金属称为有色金属 22、在水处理工程、化工机械与设备制造中应用较多的有色金属,主要有铜、铝、钛、铅、镍及其合金 23、黄铜:铜与锌组成的合金称为黄铜。

水产品各种检测标准

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日本) 食品名称 检测监控内容备 注项目限量标准检测方法依据 虾类产品冻虾(海 捕) 检测 氯霉素0.1ppb ELISA/TC -SM01 GC-MS/TC -SC05 警示通报2002年 第022号 SO2 生:100ppm UV GB/T5009 .34-1996 CAC 熟:30ppm 沙门氏菌阴性 SN 0170-92 水产品安全 卫生关键控 制要求 霍乱弧菌阴性 SN/T1022 -2001 监控 多氯联苯 (PCBS) 0.5PPM(远海) 3.0PPM(近海) SN 0202-93 冻虾︵养 殖︶ 检测 氯霉素不得检出 ELISA/TC -SM01 GC-MS/TC -SC05 警示通报2002年 第022号 金霉素20 ppb 国质检食函 [2003]069号 硝基呋喃代 谢物 不得检出 HPLC/TC- NSC06 农业部193号 公告 沙门氏菌阴性 SN 0170-92水产品安全 卫生关键控 制要求 霍乱弧菌阴性 SN/T1022 -2001 监控 土霉素20 ppb HPLC/TC- NSC13 磺胺甲基嘧 啶 0.02ppm HPLC/TC- NSC06 警示通报 2002年第022 号 磺胺二甲嘧 啶 0.01ppm HPLC/TC- NSC06 磺胺喹恶啉0.05ppm HPLC/TC- NSC06

磺胺-6-甲氧嘧啶0.03ppm HPLC/TC- NSC06 磺胺二甲氧嘧啶0.04ppm HPLC/TC- NSC06 鱼类产品海捕监控 沙门氏菌阴性 SN 0170-92 水产品安全 卫生关键控 制要求 霍乱弧菌阴性 SN/T1022 -2001 5~10 月 份。 大肠杆菌阴性 SN 0169-92 养殖 检测 氯霉素不得检出 ELISA/TC -SM01 GC-MS/TC -SC05 警示通报 2002年第022 号 硝基呋喃代 谢物 不得检出 HPLC/TC- NSC06 监控 肠毒性大肠 杆菌 阴性 SN/T0973 -2000 细菌总数 3×106(食前 烹调) SN 0168-92 甲基汞0.3ppm AAS GB/T5009 .17-1996 国质检食函 [2001]382号 多氯联苯 (PCBS) 0.5PPM(远 海) 3.0PPM(近 海) SN 0202-93 头足类 冻 熟鱿鱼 章鱼 监控 沙门氏菌阴性 SN 0170-92 水产品安全 卫生关键控 制要求 霍乱弧菌阴性 SN/T1022 -2001 大肠菌群 SN 0169-92 单胞增生李 氏特菌 阴性 SN 0184-93 副溶血性弧阴性SN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完整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GB 5749—2006 代替GB 5749-85 2007-07-01 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水工艺设备基础课后习题解答-12页精选文档

第1章水工艺设备常用材料 1. 金属材料的基本性能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你认为水工艺设备对金属材料的哪些性能要求更高?怎样才能满足这些要求? 答:使用性能:1 化学性能:抗氧化性和耐腐蚀性。2 物理性能:密度,熔点,热膨胀系数,导热性以及弹性模量等。3 机械性能:弹性,塑性,强度和韧性。工艺性能:可焊性,可锻性,切削加工性,成型工艺性,热处理性能。 我觉得水工艺设备对金属材料的强度,刚度和抗腐蚀性的性能要求更高。 按照实际的工程需要,通过不同材料间的比较,从中选出较优的材料。 2.钢的分类与编号如何? 答:分类:按化学成分分类:碳钢和合金钢。分别又分为低中高。 按质量分类:普通钢,优质钢,高级优质钢(硫磷的含量区分) 用途分类:结构钢,工具钢和特殊性能钢。 编号:(1)普通碳素结构钢:Q+数字表示。Q275表示屈服强度为275MPa的碳素结构钢。 (2)优质碳素结构钢:采用两位数字表示钢中平均含碳量为万分之几。含碳为0.45%的编号为45钢。 (3)碳素工具钢:以“T”开头,后面标以数字表示含碳量的千分之几。高级就在最后加以“A”。 (4)合金结构钢:两位数字+元素符号+数字来表示。两位数字表示含碳量的万分之几,元素符号表示所含的合金元素,数字表示该元素的百分之几。 (5)合金工具钢:和合金结构钢类似。含碳量大于或等于1%时不予标出,小于的话用千分之几表示。 3. 影响钢材性能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答:碳是决定钢材的主要元素,随含碳量增加,钢的强度和硬度将不断提高,而塑性和韧性则会随之下降。硫是一种有害元素,产生“热脆”现象。 磷也是一种有害元素,产生“冷脆”现象。锰是一种有益元素,作为脱氧剂和合金元素,减轻硫的有害作用,提高钢的强度和硬度。硅是一种有益元素,作为脱氧剂和合金元素,提高强度,硬度,弹性,降低塑性和韧性。氧,氮:未除尽的氧氮大部分以化合物形式存在,降低强度,冷弯性能和焊接性能。氧增加热脆,氮增加冷脆。钛,钒,铌:钢的强脱氧剂和合金元素,改善韧性,提高强度。4. 合金钢有哪些类型?何谓耐蚀低合金钢?耐大气腐蚀、海水腐蚀的低合金钢中各含哪些主要合金元素? 答:按合金元素分为低中高合金钢。按用途分为合金结构钢,合金工具钢和特殊性能钢。特殊性能刚又分为不锈钢和耐热钢。 耐蚀低合金钢:在碳钢中加入合金元素的总量低于3%左右的合金,根据合金种类和含量不同起到不同的耐蚀性能。 耐大气腐蚀:铜,铬,铝耐海水腐蚀:铜,铬,铝,镍。 5. 不锈钢有哪些类型?在酸性介质、碱性介质及中性水溶液中是否可以选用同一种不锈钢?简述理由。 答:按显微组织为马氏体不锈钢,铁素体不锈钢和奥氏体不锈钢。按化学成分为铬不锈钢和铬镍不锈钢。不可以,因为不同介质溶液中PH值不同,对不锈钢的化学反应都不一样,所以不能用同一种不锈钢,应该有所针对的选择。 6. 铝、铜及其合金的主要性能特点是什么?主要用于什么场合? 答:铜及其合金具有高的导电性,导热性,塑性和冷韧性,并且在许多介质中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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