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

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
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

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

出口信用证业务是出口商银行根据进口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所规定的条款,审查出口商交来的单据,为出口商办理审单议付、寄单索汇和收汇的一种结算方式。出口信用证业务主要包括信用证通知和转让、审单议付、寄单索汇、收汇和档案管理等项环节。我行在办理出口信用证业务时应遵循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 0 0的规定办理。

第一章信用证通知和转让

在收到印押核符的信用证正本后,做信用证通知时,业务经办员需做好国外来证的审证工作,录机生成相关帐务,缮制信用证通知书,然后连同信用证正本及时交付复核员进行复核,复核员审核正确无误后,盖上信用证通知章及其它相关印章,同时将有关会计帐务传送会计部门,会计分录如下:

收:国外开来保证凭信(外币)

同时通知客户,做好与客户的信用证交付工作,具体如下:

一、审证

(一)信用证的完整性:

国外来证、修改或有关附件必须完整清晰,若出现短缺或乱码,应马上联系开证行重发或确认。

(二)信用证的政治条款

信用证内不应有不符合我国政策或歧视性条款,否则应向开证行提出交涉并要求修改。

(三)开证银行的资信

来证金额应与开证行的资产总额相匹配,否则应告知受益人,建议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由其它大银行保兑;

2.由开证行指定偿付行;

3.要求加列电索条款;

4.如信用证中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可采取分批出运,分批收汇的措施,以分散风险。

(四)来证须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否则应提醒受益人修改。

(五)来证应明确表明遵守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SWIFT开立的除外,若未表明,应查询开证行增加此条款。

(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与条款应无矛盾,否则应提醒受益人修改。

(七)信用证的偿付条款应清楚、快捷、合理,以保证受益人交单后,能及时收回货款,否则,应电询开证行修改。

(八)来证应明确表明为有效信用证(OPERATIVE INSTRUMENT),简电除外,若未表明,应查询开证行确认。

二、信用证的通知

应在收到之时起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益人。

(一)经办员将国外来证或修改进行微机系统登录。

(二)在信用证或修改正本上加盖我行通知章,注明通知编号和日期,并复印一份留档。

(三)简电通知,若我行接到的来证条款不全,有“详情后

告”字样(DETAILS TO BE FOLLOWED),可视为简证

(SHORT TERMS L/C),待收到信函证实书(MAIL

CONFIRMATION)后,应登记同一通知编号,核对印鉴相

符后,及时通知受益人,如在合理时间内未收到证实书,应

主动向开证行查询。

三、撤证

如该笔信用证要求撤销,应了解其贸易背景,属实后方可办理。撤证时,要求受益人交回正本信用证及所有修改(如有),同时出具书面同意办理撤证的证明,方可办理撤证手续,经办员登录系统,生成撤证电文,并产生相关帐务,然后交复核员复核,复核员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国外开证行发出撤证电文,最后将该笔信用证业务予以撤销闭卷。会计分录如下:

付:国外开来保证凭信(外币)

四、信用证转让

信用证的转让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将信用证(必须是可转让的)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转让给一个或多个出口商(第二受益人)的行为。我行在办理转让信用证时应按UCP 5 0 0第4 8条的规定办理。

在做信用证转让时,业务经办员要首先确认该证是否为转让证,签收申请人交来的信用证转让申请书及该证正本、录机生成转让信用证及相关帐务、及时将两证交付复核员。复核员复核经办员所做的业务无误后,及时将会计帐务传至会计部门,同时将该证及时发给第二受益人。

(一)、收到可转让信用证时,除进行审证外,还应对来证作以

下特别审查:

1、来证应注明“可转让”字样;

2、来证应授权我行为转让行;

3、来证规定的转让范围和方式应符合国际惯例。

(二)、办理信用证转让业务,应要求第一受益人提交转让委托申请书。该委托申请书应明确以下事项:

1、对可转让信用证项下修改的处理意见(如对信用证增、减额的修改处理,是否保留不通知第二受益人权利等);

2、是否保留以自身的汇票及发票替换第二受益人的汇票及发票的权利;

3、在可转让信用证未要求开证申请人名称必须出现在单据(发票除外)上的情况下,是否要求单据中开证申请人名称被替换为第一受益人名称;

4、保证在转让银行首次通知其换单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三)、转让信用证时应根据原证条款,选择资信良好的开证行。转让信用证中应声明我行只办理转让,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除原证金额、单价、装效期、交单期、投保额等项目外,转出的信用证不能变动原可转让信用证条款。

(四)、转让信用证制作完成后复制留底。

(五)、转让手续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可根据信用证要求和我行费率表的规定在转让时一并收取。会计分录如下:

借:活期存款—XX存款人户(人民币)

贷:手续费收入(人民币)

(六)其它

1、收到第二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后,应及时通知第一受益人办理换单(如需)。换单应在银行营业场所进行,被替换的单据应留档备查。

2、可转让信用证的审单和索汇应按照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收到原信用证项下款项后,对第二受益人应收款项按其寄单指示予以支付,对第一受益人应得差额部分按结售汇业务管理规定办理结汇或原币入帐手续,会计分录见第三章。

第二章信用证审单议付、寄单索汇

在做信用证审单议付时,经办员应做好单据的签收,对单据的初审并做好审单记录,及时录机生成相应帐务,缮制议付面函,做好出口信用证的议付簿登记,及时将单据交与复核员进行复审。复核单据应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不符点单据要严格把关,慎重处理,保证手续齐备及安全收汇,对大额单据的审核,复核工作要更为严格。复核员审核后如单据需修改,应及时联系受益人进行修改,如单据符合国际惯例,则及时将单据和相关面函寄出索汇,同时将会计帐务传至会计部门。会计分录如下:收:应收信用证出口款项(外币)

付:国外开来保证凭信(外币)

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节受理

一、接单签收

(一)受益人向我行提交单据时,应逐项填写《信用证交单

联系单》(一式二联),特别要填清正本运输单据份数。

(二)经办员根据受益人填写的《信用证交单联系单》检查其交来的信用证和单据,信用证应为正本,单据种类与份数要与申请书填写一致。无误后在申请书上签收,退第二联给受益人留存。

二、由经办员进行微机系统登录。

第二节审单

审理单据,必须由经办与复核两人审核和处理单据。

一、审单原则

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及“单证一致、单单一致、表面相符”的原则审核单据。

(一)审核单证一致,先将信用证正本和修改书正本(按修改次数顺序)订在一起,将单据按汇票、发票、货运单据、保单、装箱单、产地证等顺序整理好。先将修改书的内容与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时要注意修改书是否配错或是否漏掉修改书,然后将信用证内容从上至下逐条逐句、一字不漏地与单据进行核对,以保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

(二)审核单单一致:将发票内容与其他单据内容进行核对,单据自身内容上下核对,以保证单单之间完全一致。

(三)检查单据的签章,背书及涂改是否完全。

(四)计算发票金额,保险金额是否正确,核算单据上的一切小计及合计是否正确。

(五)审单时,若发现单据有不符点,应逐条写在联系单的审单记录栏内,同时通知受益人更正单据,对已更正的不符点,

应在联系单上注明“已更改”;对受益人决定不更改的不符点必

须要求受益人出具书面不符点确认,要有盖章与签字。

二、审核各种主要单据的要点

1、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的审核要点:(1)商业发票的提交份数是否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2)发票是否由受益人签发,签章是否合格,发票的抬头一般应为信用证申请人(除非信用证中另有规定);

(3)发票上有关货物描述、单价、总金额及价格条款与信用证有关规定是否完全一致。根据不同的价格条款,应检查运输单据上注明的运费支付情况;

(4)有关唛头、包装数量、重量、体积等内容数据与其他单据是否一致;

(5)装运货物的数量是否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如不相符,应查对信用证上是否有允许分批装运或溢短装。如允许溢短装,是否在UCP6 0 0第3 9条规定的幅度范围之内;

(6)单价、数量、总价的计算是否正确。

2、运输单据的审核要点:

(1)海运提单(OCEAN BILLS OF LADING)的审核。A.提单的签发人是否符合UCP 6 0 0第2 3条的规定;B.提单的收货人是否按照信用证的描述缮制正确,提单是否正确背书,提单的被通知人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

C.是否己装船。如为己装船提单(ON BOARD BILL OF LADING),应检查提单的签发日期是否在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期之内;如为备运提单(RECEIVED BILL OF LADING),应注意有关装

船批注是否符合UCP 6 0 0条2 3条的规定;

D.提单上的货物描述是否与信用证、发票相符;

E.提单上的装运港和目的港是否与信用证要求一致。如允许转运,转运路线是否与信用证要求一致;

F.提单上显示的喷头、重量、体积与信用证和发票及其他单据上的有关内容是否一致;

G.提单上显示的运费支付情况与信用证的规定和发票及其他单据上的价格条款是否一致;

H.提单上注明全套提单的正本份数及实际交单份数与信用证规定是否相符;

I.提单上是否有货装舱面或“不洁净”等其他不能接受的批注;J.如需背书,是否已经背书。

(2)空运提单的审核要点

A.收货人的名称是否与信用证相符;

B.装运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

C.起飞机场和目的机场是否与信用证规定的一致,是否迟期装运等;

D.关于运费的支付说明是否与信用证一致。

(3)其他运输单据的审核,可参照海运提单的审核要点,并根据不同类型运输单据参照UCP6 0 0第2 4条至3 0条的规定审核。3.保险单据(INSURANCE POLICY/CERTIFICATE)的审核要点:

(1)保险单必须是由保险公司或承保人或其代理人签发;(2)保险单据是否是信用证规定的类型;

(3)如需背书,是否已经背书;

(4)保险单上的货物描述、唛头、装运地和目的地、船名航次是否与发票及运输单据上的内容相一致;

(5)保险币别和金额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

(6)保险条款及险别与信用证规定是否一致;

(7)保险单签发日期应不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或符合惯例;(8)正本保险单的签发份数及提交份数是否与信用证规定相符;(9)保险赔付地是否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4、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的审核要点:

(1)产地证是否由指定的专门机构签发;

(2)产地证上的货物描述、数量、唛头及产地描述与信用证规定是否一致;

(3)产地证上的收货人是否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5、装箱单/重量单(ACKING LIST/WEIGHT MEMO)的审核要点:

(1)如信用证要求出口商提交装箱单/重量单,在提交的单据上须印有“PACKI NG LIST/WEIGHT MEMO”字样,尽管有ISBP 之规定;

(2)装箱单/重量单上的包装数量、重量、唛头及其他内容与其他单据上的内容是否一致;

(3)计量单位的算术计算是否正确。

6、检验证明(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的审核要点:(l)检验证明的名称是否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

(2)检验证明上的货物描述与发票上的货物描述是否一致;

(3)检验证明是否由指定机构或个人签发;

(4)检验结果的数据应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5)检验证明上的语言描述应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

7、其他单据:

其他单据的货物描述可以用统称,只要不与信用证规定相抵触即可,内容应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审核。

三、不符点的处理

对无法更正的不符单据,应征求受益人意见,采取下列方式处理:

(一)电提不符点:将单据的不符点电告开证行,待收到开证行同意接受不符点的电传后,再按信用证的要求寄单索汇。电提不符点时,应在信用证议付登记表备注栏内登记,并妥善保管好不符单据。若发电二个工作日后未见开证行回音,应发电催促,若一个星期后仍不见开证行答复,应与受益人联系如何处理不符单据。可按受益人的要求,将电提不符点改为表提不符点。但要在登记本上登记清楚。电提不符点电文格式:

TO:(开证行)

FM:XXXXXXXX BANK

(TLX NO.XX )

DD:(发电日期)

TEST:FOR NIL(若无密押关系可不加押)

RE OUR REF NO.BPXXX(BP号)FOR XXX(汇票金额)UNDER YOUR L/C NO XXX DOCUS PRESENTED WITH FOLLOWING DISCREPANCIES:

(1)XXXXXXX

(2)XXXXXXX

PLS TLX US WHETHER WE CAN NEGOTIATE THE DOCUS IN SPITE OF ABOVE DISCREPANCIES.

或用SWIFT MT799格式。

催电电文格式如下:

TO:(开证行)

FM:XXXXXXXX BANK

(TLX NO.XX )

DD:(发电日期)

DD XXX(电提电报日期)OUR REF NO BP XXX FOR XXX (汇票金额)UNDER YOUR L/C NO XXX.UP TO NOW NO YR REPLY RCVD.PLS TLX US ASAP IF WE CAN NEGOTIATE THE DISCREPANT DOCUS.

或用SWIFT MT999格式。

(二)表提不符点:将不符单据寄给开证行,向开证行索汇。寄单时在BP面函上注明不符点(重大不符点),也可不注明不符点(小不符点),待开证行付款后,再向受益人付款。

四、背批信用证

单据审核后,要将寄单日期、BP号码、汇票金额、信用证余额一一批注在正本信用证第一页的背面上并签章,如果分批装运,还需批注已装货物数量,如果货物品种很多,可在信用证货量处批注每次装运的货量。

第三节索汇

不需电索的索汇指示缮打在议付面函上,需电索的发加押电传或用SWIFT MT742格式。索汇电由经办员拟定,复核员复核后发出。

一、开证行见单付款

应将单据寄开证行向其索汇。

(一)常见的开证行见单付款的偿付指示有:

1、UPON RECEIPT OF DOCUMENTS WE SHALL COVER YOU。

2、UPON RECEIPT OF DOCUMENTS WE SHALL REMIT THE PROCEEDS TO YOUR A/C AS PER YOUR INSTRUCTIONS.

(二)根据上述偿付指示可分三种情况拟定索汇指示:

1、开证行是我行的帐户行,可指示其将款贷记我行帐,索汇指示如下:

PLEASE CREDIT OUR A/C NO.XX(帐号)WITH YOU QUOTING OUR REF NO.XXBP XXX。

2、开证行与我行无帐户往来,可指示其将款交我行帐户行,索汇指示如下:

PLEASE PAY/REMIT THE PROCEEDS BY T/T TO…(帐户行名称)FOR CREDIT OF XXXXXXXX BANK A/C XXX(帐号)QUOTING OUR REF.NO XXBP X XX”。

注:若付款行与我帐户行在同一城市,可用“PAY”一词,

若不在同一城市,可用REMIT”一词。

3、开证行与我行无帐户往来,而该信用证币种我行没有自己的帐户行,可指示其将款交我总行帐户行,索汇指示如下:“PLEASE PAY/REMIT THE PROCEEDS BY T/T TO…(帐户行名)FOR CREDIT OF XXXXXXXX BANK A/C NO.XX(帐号)IN OUR FAVOUR QUOTING OUR REF NO.XXBP XXX”。

二、向第三家银行索汇

开证行在信用证上明确规定,受益人银行收到受益人单证相符的单据后,向某第三家银行索汇,这类偿付条款有下面几种情况:

(一)信用证要求出具受益人汇票向第三家银行索汇。

如信用证规定:CREDIT IS AVAILABLE BY BENEFICIARYS DRAFT AT SIGHT FOR FULL INVOICE VALUE DRAWN ON (第三家银行)……

又规定:DOCUMENTS TO BE SENT TO US AND DRAFTS TO BE SENT TO……(第三家银行)……

按照上述规定,我行审核单证相符后,将单据寄开证行,受益人的汇票寄第三家银行索汇,索汇指示的拟定同上。

(二)信用证要求,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后,议付银行出具银行汇票向第三家银行索汇。

如信用证规定:UPON RECEIPT OF COMPLYING DOCUMENTS THE NEGOTIATING BANK IS AUTHORIZED TO OBTAIN REIMBURSEMENT BY THEIR SIGHT DRAFT

ON……(第三家银行)…。按照上述规定,我行审核单证相符后,出具以我行为出票人和收款人,以第三家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寄给第三家银行索汇,索汇指示的拟定同上。

(三)信用证要求,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后,向某第三家银行索汇。

如信用证规定:UPON RECEIPT OF COMPLYING DOCUMENTS YOU ARE AUTHORIZED TO CLAIM ON……(第三家银行)……。对于上述偿付指示,如果信用证无禁止电索的规定(T/T REIMBURSEMENT NOT ALLOWED),我行应向第三家银行电报索汇,如果信用证禁止电索,我行可用快邮或专递快邮的方式索汇。索汇指示也是根据第三家银行与我分行有无帐户关系来分情况拟定,拟定方式同上。电索的电文格式如下:

TO:……(第三家银行)

FM:XXXXXXXX BANK

(TLX NO.XX)

DD:(发电日期)

TEST FOR X X X(索汇金额)

RE OUR REIM.CLAIM REF NO.XXX FOR XXXX (索汇金额)UNDER L/C NO.XXX ISSUED BY……(开证行名称)

COMPLYING DOCUS HAVE BEEN SENT TO ISSUING BANK.PLS……(索汇指示)

RGDS.

(四)远期信用证要求到期时向第三家银行索汇,或到期日出具银行即期汇票索汇。

如信用证规定:FOR REIMBURSEMENT,YOU ARE AUTHORIZED TO DRAW ON……(第三家银行)……AT MATURITY或FOR REIMBURSEMENT,YOU ARE AUTHORIZED TO DRAW ON……(第三家银行)BY YOUR SIGHT DRAFT AT MATURITY.

对于上述两种偿付指示,做法大致与上相同,只是将立即索汇改为到期时索汇。具体做法:缮制好银行即期汇票,索汇函或索汇电后,逐笔登记在议付登记表索汇栏内,并妥善保管好。银行汇票和函索汇的可在到期日前一个星期发出,电索汇的可在到期日前3—4天发出。

第四节缮制议付面函

一、议付面函的缮制方法

议付面函记载两方面内容,一为寄单内容,二为索汇内容。

(一)寄单内容:包括收单行名称地址,开证行名称、证号、寄单日期以及随寄单据的种类与份数。

1、收单行名称及地址: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如信用证无明确规定,应填写信用证的开证行名称及地址;

2、开证行名称及证号:照信用证填写;

3、寄单日期:即面函日期,此日期不能晚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和交单期;

4、单据的种类与份数:接受益人实际提交的单据的种类与

份数填写,注意要与信用证的要求一致。

(二)索汇内容:包括汇票金额、索汇金额,应收费用或利息,应付佣金或费用,到期日或起息日以及索汇指示。

1、汇票金额:若信用证未要求汇票,应填写发票金额;

2、索汇金额:为我行向付款行索要的总额,即汇票金额减去或加上有关费用、佣金及利息的金额;

3、应收费用及利息: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应收取的费用及利息;

4、应付佣金或费用:按信用证规定,填写我行议付时应从汇票金额中减去的佣金或费用;

5、到期日:信用证要求的远期汇票,我行议付时若能确定到期日,如:汇票期限为装运后若干天付款(ATX XDAYS AFTER /FROM BILL OF LADING DATE)或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DATE OF DRAFTS),应计算出远期付款日期,填写在MATURITY DATE栏内,并在索汇指示上加上“AT MATURITY”字样。计算方式为:用“AFTER”字样的从所述之日的第二天起算,用“FROM”字样的,从所述之日起算,若最后一天适逢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到期。若信用证要求的远期汇票为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 X X XDAYS AFTER SIGHT),我行议付时不能确定到期日,则要在索汇指示中加上“PLEASE GIVE US YOUR ADVICE OF ACCEPTANCE,INFORMING THE DUE DATE AND AT MATURITY PAY/REMIT…”

6、起息日:当信用证规定,“从发电或索汇或议付日起若

干个工作日后起息,索汇时,应算出起息日,填写在索汇指示中,英文表示为“VALUE DATE X X X日期,计算方法与到期日计算相同;

7、索汇指示:若开证行付款,索汇指示打在“IN REIMBURSEMENT”栏内,若偿付行付款,打在“INSTRUCTION TO REIMBURSING BANK/DRAWEE BANK”栏内,索汇指示的内容参照索汇一节。

三、寄单

缮制邮寄信封,复核无误后将单据交邮递部门,要有签收。寄单按信用证要求可分为一次寄单和两次寄单两种情况,一次寄单用快件邮寄,二次寄单的第一次用快件,第二次用航空挂号,在偿付行付款而又不允许电索的情况,寄给偿付行的索汇函和汇票(如有的话)也要用快件。

邮寄信封的缮制方法:信封上收单行的地址要详细,最好有信箱号码和电话号码,信用证上未提供地址的在银行年鉴上查找。

第五节催收及函电处理

一般电文经两个有权签字人签字后发送;加押电文,索汇电需经国际部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送。

一、催收

寄往香港地区或电索汇的的单据超过七个工作日未收妥款的,日本、新、马、泰及近洋地区超过十个工作日未收到款的,

其它地区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未收到款的,先电话查询受益人,再发电向开证行或偿付行或付款行催收,催收费用由受益人承担,催收时要在议付登记表上注明“第几次催收”,以方便收费和考核开证行的付款情况。

(一)即期信用证催收电文格式

1、第一次催收

TO:(开证行或收单行)

FM:XXXXXXXX BANK

(TLX NO.XX)

DD:(日期)

ATTN:L/C IMP.DEPT.

RE:DOCUS WITH OUR REF.NO.XXBP X X X X FOR X X X X X(汇票金额)

UNDER YR L/C NO.X X X

A/M DOCUS SENT TO U ON X X X(日期),BUT UP TO NOW,WE RCVD NEITHER PAYMENT NOR ANY INFORMATION FM U.PLS URGENTLY INVESTIGATE THIS MATTER N TELL US THE FATE.

YR PROMPT REPLY WILL BE HIGHLY APPRECIATED.

或通过SWIFT MT999格式。

2、如果不是第一次催收或者催收时已经通过速递公司查询得知对方签收单据日期,且该日期距催收日已超过七个银行工作日,催收电文内容可为:

A/M DOCUS SENT TO U ON X X X(日期)N RECEIVED

BY U ON X X X(日期),BUT UP TO THIS MOMENT,WE RCVD NEITHER PAYMENT NOR ANY INFORMATION FM U.IN ACCORADAMCE WITH ARTICLE OF UCP600,U HAVE TO EFFECT PYMT TO HONOR YR UNDERTAKING AS ISSUING BANK.MEANWHILE,WE REVERSE THE RIGHT TO CLAIM DELAYED INTEREST ON U.

或通过SWIFT MT999格式。

(二)远期信用证催收电文格式

TO:(开证行或收单行)

FM:XXXXXXXX BANK

(TLX NO.XX )

DD:(日期)

ATTN:L/C IMP.DEPT.

RE:DOCUS WITH OUR REF.NO.XXBP XXXX FOR XXX(汇票金额)UNDER YR L/C NO.X XX TENOR:XX DAYS AFTER SIGHTI

A/M DOCUS SENT TO U ON X X X(日期),BUT UP TO NOW,WE HV NOT RCVD YR ADVICE OF ACCEPTANCE.PLS URGENTLY INVESTIGATE THIS MATTER N TELL US THE FATE.YR PROMPT REPLY WILL BE HIGHLY APPRECIATED.

或通过SWIFT MT999格式。

二、拒付电的处理

收到国外银行拒付电,应在半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益人,

若国外银行拒付理由不合理,应根据UCP500在二个工作日内据理力争;若合理,则提醒受益人采取补救措施,比如在有效期内补更正单据或建议受益人洽申请人付款等。

对不合理拒付电文回电格式如下:

TO:(开证行)

FM:XXXXXXXX BANK

(TLX NO.XX)

DD:(日期)

ATTN:L/C IMP.DEPT.

RE:YR REFUSAL TLX DD(日期)CONCERNING DOCUS OUR REF.XXBP X

X XFOR X X X(金额)UNDER YR L/C NO.X X

WE THINK YR REFUSAL OF DOCUS GROUNDLESS IN ACCORDANCE WITH UCP600 IN THE FOLLOWING RESPECTS:

1、XXXXXX

2、XXXXXX

3、XXXXXX

THEREFORE THE DOCUS PRESENTED IS IN NO WAY DISCREPANT.WE HEREBY DEMAND THAT U EFFECT PAYMENT PROMPTLY TOGETHER WITH DELAYED INTEREST N BEING THIS TLX COST TO HONOUR YR UNDERTAKING AS THE ISSUING BANK.

或通过SWIFT MT999格式。

信用证业务流程完整版

L/C 方式下的履约流程

从签订外销合同,到租船订舱、检验、产地证、保险、送货、报关、装船出口,直至押汇(或托收)、交单、结汇、核销、退税,是每笔进出口业务必经的过程。模拟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的结算方式(L/C、T/T、D/P或D/A)和贸易术语(FOB、CFR、CIF)。下面以CIF下的L/C 方式为例,分别列出Trade环境里,出口地银行、出口商、进口商、进口地银行的进出口合同履约过程,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实践。 一、推销 进出口商要将产品打进国际市场,必须先开拓市场,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可以通过寄送业务推广函电(Sale Letter)或在计算机网络、国外杂志、报刊上刊登产品广告来推销自己,同时也可通过参加商展、实地到国外考察等途径来寻找交易对象,增进贸易机会。 二、询盘 又称为询价。进口商收到出口商的业务推广函电或看到广告后,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有意进一步洽商的出口商予以询盘(Inquiry),以期达成交易。 三、发盘 又称为报价。出口商按买主来函要求,先向供货的工厂询盘,然后计算出口报价回函给进口商。这期间可能需要函电多次往返接洽,最后得到关于价格条款的一致意见。

四、签订合同 国外买主与出口商经一番讨价还价后,就各项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正式签订外销合同(Contract或Agreement)。 在Trade中,外销合同可以由出口商起草,也可以由进口商起草,注意起草与确认合同时双方都需填写预算表。 五、领核销单 为保证企业严格按照正常贸易活动的外汇需要来使用外汇,杜绝各种形式的套汇、逃汇、骗汇等违法犯罪行为,我国规定企业对外付汇要通过国家审核,实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时,进口商须在开证前到外汇指定银行领取《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凭以办理进口付汇手续;其他结算方式下则在付款前领此单。 六、申请开信用证 进口商填妥付汇核销单后,再开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开证申请书》(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pplication),向其有往来的外汇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七、开信用证 开证银行接受申请并根据申请书开立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经返还进口商确认后,将信用证寄给出口地银行(在出口国称通知银行),请其代为转送给出口商。 八、通知信用证 出口地银行填妥《信用证通知书》(Notification of

国际贸易流程及信用证开立流程

1)出口交易前的准备 ①国际商务信息的收集与整理;②对国际市场的调查研究;③落实出口货源; ④出口商品经营方案的制定;⑤建立业务关系; ⑥经贸洽谈人员的选派与洽谈内容的确定; ⑦出口商品的广告宣传; ⑧出口商品的商标注册与企业域名注册。 2)交易磋商: 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过程。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在交易磋商过程中,一方发盘经另一方接受以后,交易即可成立,买卖双方就构成了合同关系,接下来就是订立书面合同。 3)出口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 ①申请领取出口许可证(外经贸机构批准) ②申请原产地证书(贸促会批准) ③接受法定检验或委托鉴定,取得检验报告或鉴定证书(商检提供) ④催证、审证、改证 ⑤制作各类单据(如汇票、发票等) ⑥办理托运手续 ⑦投保⑧报关;交纳关税⑨装运;换取提单⑩缮制单据 缮制单据后提交至银行,接下来就是:审单复单→结汇→退税→合同归档 2、进口贸易流程 1)进口交易前的准备 ①对国内外市场的调查研究;包括商品价格变化趋势和供应商资信。 ②进口成本核算; ③进口货物许可证的申领; ④进口用汇;

⑤委托代理进口。 ⑥选择交易商品和对象 2)交易磋商 询价、洽谈 签订外贸合同 3)进口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 ①信用证的开立和修改 ②委托装运 ③装运前验货 ④索要商检证书 ⑤运输和保险 ⑥审单和付款 ⑦进口报关纳税 ⑧进口商品检验 ⑨提货离岸 出口货物流程 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一、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1. 2. 如果受3. 4. (1) 银行。 (2) 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证的通知 1.通知行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2.信用证的传递方式 信用证可以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在布鲁塞尔的SWIFT运用出租的线路在许多个国家的银行间传

递信息。大多数银行,包括中国的银行加入了这一组织。 3.有效信用证的指示 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并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 受益人的审证 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应立即作如下的检查: 1. 买卖双方公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的公司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样? 2. 信用证提到的付款保证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 3. 信用证的款项对吗?信用证的金额总数应与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该合同的全部应付费用。 4. 付款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对某些特定的国家或某些特定的进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远 期信用证条件下,汇票的期限应与合同中所规定的一致。有一种信用证要求开立远期汇票,但却可即期支付,这种信用证被称为"假远期信用证",其对受益人所起的作用与即期信用证是一样的。 5. 6. 7. 8. 9. 1. 2. (1 (2 (3 "以后"一词理解为不包括所述日期。"上半月"、"下半月"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五日和十六日至该月的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月初"、"月中"或"月末"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日、十一日至二十日、二十一日至该月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 3. 交单地点的限制 所有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付款、承兑的交单地点,或在议付信用证的情况下须规定一个交单议付的地点,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像提交单据的期限一样,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也会影响受益人的处境。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开证行将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定在其本国或他自己的营业柜台,而不是受益人国家这对受益人的处境极为不利,因为他必须保证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在开证银行营业柜台前提交单据。 银行审核单据 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银行有义务认真审核单据,以确保单据表面上显示出符合信用证要求和各单据之间的一致性。 1. 审单准则

信用证完整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 1.定义 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房(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指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2.性质特点 (1)开证行付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不受合同条款约束; (3)信用证业务的处理是以单据为准而不是以货物为准。 3.信用证当事人 开证行(Issuing Bank):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一般为进口商帐户银行。 受益人(Beneficiary): 享有信用证利益的对象,也就是出口商。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一般为进口商。 通知行(Advising Bank) : 根据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的银行。一般来说通知行也就是开证行或受益人帐户银行。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这个有点复杂涉及到贴现。 寄单行(Remitting Bank): 将单据寄往开证行的银行。 付款行(Paying Bank):你懂的。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双重银行信用。一般来说在开证行资信度不好的时候,要求一保兑行会保险。 偿付还(Reimbursing Bank): 根据开证行的指示或授权向指定银行执行偿付的银行,一般来说即为开证行的帐户银行。 4.操作流程 (1)签订贸易合同 贸易合同包括:名称条款,总则,商品条款,品质条款,数量条款,价格条款, 包装条款,保险条款,交货条款,产权和专利条款,付款条款,检验条款,培 训条款,保密条款,保证条款,索赔条款,违约/毁约条款,仲裁条款,不可抗 力条款,其他条款。 (2)申请开证(欧美国家一般5-10个工作日,国内快的话当天即可出证,一般5个工作日以内) 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贸易合同签订后,进口方(买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

备用信用证操作流程2018

WORKING PROCEDURE 备用信用证操作流程 I. VIA SWIFT PRE-ADVICE MT799/ MT760 SBLC PROCEDURE FACE VALUE ( Max 30,000,000.00 Usd/ Euro). 三千万美元、欧元以下的备用信用证操作流程。 1.The provider will send the Issuing account coordinate to allow receiving bank check the interbank credit availability. 开证方提供开证银行坐标给接证方查询同业额度是否有。 2.Client Provide CIS including: Company Registration, Signatory Passport Copy, Latest Bank Statement copy, Full Bank Account Coordinates, Bank Approved Verbiage and Bank letter if available. 接证方提供资料包括:商业登记证,法人护照复印件,银行坐标,接证银行760版本(银行盖上章),有可能的话额度函。 3.Provider within 24 hours issue DOA Draft and complete, 开证方在24个银行小时内提供已经填好的合同包括开证方基本资料:商业登记证,法人护照,开证银行坐标。 4.Buyer in 24 hours complete DOA, sign, stamp and send to Provider, 接证方(买方)在24个银行小时内填好合同并且签字,盖章返回给开证方. 5.Provider in 48 hours Sign, stamp and send back the signed DOA for Buyer filling. 开证方在48小时内签字盖章再返回给接证方(买家)做备案6.Receiver will Deposit 1% of the first value in to lawyer firm escrow account. The lawyer firm will prepare and sign 3 parties escrow service agreement. 接证方,开证方,与指定律师事务所(可由接证方指定律所)签署三方托管账户协议。接证方和开证方同时打票面额1%至律师事务所的托管账户作为开证保证金。

2018年信用证流程图英文word版本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信用证流程图英文 篇一:信用证业务流程图 信用证业务流程图及简介 ①买卖双方经过磋商,约定以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②进口方向开证行递交开证申请书,约定信用证内容,并支付押金或提供保证人;③开证行接受开证申请书后,根据申请开立信用证,正本寄给通知行,指示七转递或通知出口方; ④由通知行转递信用证或通知出口方信用证已到。通知行在开证行要求或授权 下对信用证加以保兑; ⑤出口方认真核对信用证是否与合同相符,如果不符,可要求进口商通过开证 行进行修改;待信用证无误后,出口商根据信用证备货、装运、开立汇票并缮 制各类单据,船运公司将装船的提单交予出口商; ⑥出口商将单据和信用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交予议付行; ⑦议付行审查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后接受单据并付款,若单证不付,可以拒付; ⑧议付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货指定的付款行,向其索偿; 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应核对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如正确无误,即应偿付议 付行代垫款项,同事通知开证申请人备款赎单; ⑩进口方付款赎单,如发现不符,可拒付款项并退单。进口人发现单证不符, 也可拒绝赎单?开证行将单据交予进口商; ?进口商凭单据提货。 篇二:信用证业务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 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

信用证业务的基础和关键知识点

信用证业务的基础和关键知识点 信用证是外贸进出口中使用最多也是最安全可靠的出口收汇选项,是对进口商和出口商双方最好的保证,那么外贸进出口业务员要想玩转信用证这些细节条款he注意事项得掌握,今天猫熊哥给大家推出这篇文章,对学习信用证的外贸人来说很重要: 在进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方式占国际贸易结算的大部分,所以对信用证必须做到细致全面熟练的了解掌握: 一,信用证的概念: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简称L/C)是开证行根据进口方的指示要求开立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保证在卖方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条件,交付规定的单据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二:注意这里规定受益人交付规定的单据,而不是货物,所以,对卖方来说,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提交合格的单据对信用证项下的贸易来说就是“交货”,就可以得到货款。 三:对于进口商来讲,只要在申请开证时,声明当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保证付款,这可以保证买方在付款时能收到货物。 四:对于开证行来说:通过开证和收付等业务,可以收取一些费用,也可以通过开证时进口商在开证行的押金作为周转资金。 五:信用证的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或者OPENER),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当事人,进出口贸易中一般是进口商。 2)开证行(OPENING BANK 或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向出口商开立信用证的银行,通常是进口地银行。 开证行要承担付款责任,并代理开证申请人行使请求出口商交付单据的权利。 3)通知行(ADVISING BANK 或NOTIFYING BANK)受开证行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商的银行,通常是出口地银行。 通知行只需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并不承担别的责任,通知行往往是开证行的代理行(CORRESPONDENT BANK). 4)受益人:(BENEFICIARY)信用证上指定的有权使用该L/C的人,通常是出口商。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向受益人买入或贴现受益人提交的跟单汇票或做押汇或议付的银行。 议付行对开证行有权请求偿付,对受益人(出票人)有追索权。 在公开议付(FREE NEGOTIABLE)的条件下,信用证上不出现议付行的名称。 在限制某家议付行的条件下,信用证内注明限于在某某银行议付(NEGOTIATION RESTRICTED X X BANK ONLY). 6)付款行(PAYING BANK)信用证指定的付款人,大多数情况下就是开证行本身。

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信用证操作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证的通知

外贸信用证跟单操作流程图

跟单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的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 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

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

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 出口信用证业务是出口商银行根据进口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所规定的条款,审查出口商交来的单据,为出口商办理审单议付、寄单索汇和收汇的一种结算方式。出口信用证业务主要包括信用证通知和转让、审单议付、寄单索汇、收汇和档案管理等项环节。我行在办理出口信用证业务时应遵循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 0 0的规定办理。 第一章信用证通知和转让 在收到印押核符的信用证正本后,做信用证通知时,业务经办员需做好国外来证的审证工作,录机生成相关帐务,缮制信用证通知书,然后连同信用证正本及时交付复核员进行复核,复核员审核正确无误后,盖上信用证通知章及其它相关印章,同时将有关会计帐务传送会计部门,会计分录如下: 收:国外开来保证凭信(外币) 同时通知客户,做好与客户的信用证交付工作,具体如下: 一、审证 (一)信用证的完整性: 国外来证、修改或有关附件必须完整清晰,若出现短缺或乱码,应马上联系开证行重发或确认。 (二)信用证的政治条款 信用证内不应有不符合我国政策或歧视性条款,否则应向开证行提出交涉并要求修改。

(三)开证银行的资信 来证金额应与开证行的资产总额相匹配,否则应告知受益人,建议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由其它大银行保兑; 2.由开证行指定偿付行; 3.要求加列电索条款; 4.如信用证中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可采取分批出运,分批收汇的措施,以分散风险。 (四)来证须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否则应提醒受益人修改。 (五)来证应明确表明遵守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SWIFT开立的除外,若未表明,应查询开证行增加此条款。 (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与条款应无矛盾,否则应提醒受益人修改。 (七)信用证的偿付条款应清楚、快捷、合理,以保证受益人交单后,能及时收回货款,否则,应电询开证行修改。 (八)来证应明确表明为有效信用证(OPERATIVE INSTRUMENT),简电除外,若未表明,应查询开证行确认。 二、信用证的通知 应在收到之时起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益人。 (一)经办员将国外来证或修改进行微机系统登录。 (二)在信用证或修改正本上加盖我行通知章,注明通知编号和日期,并复印一份留档。 (三)简电通知,若我行接到的来证条款不全,有“详情后

跟单信用证操作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流 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的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她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她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它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一般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

LC(信用证)流程

LC(letter of credit)流程及详解: 信用证(LC)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由于孟加拉金融管制的限制,这边的贸易方式基本以信用证为主。TT(telegraphic transfer 电汇)或者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很少。尤其是近年来孟加拉海关法案要求商业用途的货物必须通过信用证形式(通常是不可撤回信用证IRREVOCABLE LC)。 下面就以即期不可撤回LC(手机进口就以这个方式进行)为标准,详细解说下双方贸易的流程以及有关的银行扣款说明。 开LC前供应商或者厂家要求有可以收LC的账户,例如HSBC的出口账户(EXPORT ACCOUNT NO.) 1. 双方约定好开信用证的单价,是全额还是部分LC,部分国内支付。并且双方确定好结 算是以RMB结算还是以USD结算。如果是以RMB结算的话,双方事先商量好是以开证那天的汇率结算,还是以收到LC货款到账供应商/厂家受益人银行账户(LC账户)那天汇率结算。 2. 商量好后,供应商/厂家,提供银行信息(英文):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以及 银行账户名称、地址、帐号、SWIFT)给我们这边,注意给的信息要正确并且注意拼写。 双方确定好信息并且制作形式发票(PROFOAMA INVOICE),然后我们就以这份形式发票为主,去开证行开证。 3. 信用证开出时候,开证行会向我们收取手续费,接受LC的银行会向供应商/厂家收取通 知费。这个是各自银行的手续费,需要各自承担的。 4. 信用证开出后,厂家/供应商需要备货并且准备相关文件(商务发票,装箱单,CO--贸 促会盖章的)。CO做好后扫描留底交单银行,正本CO快递过我们这边--------银行跟海关要求清关需要出示厂家提供的CO才可以清货的。货准备好后,物流(这个我们有指定的物流,到时候会让物流给厂家/供应商沟通的。什么时候交货,以及交货的仓库地址等。货飞出后,物流会出正本提单并且寄给厂家/供应商。收到正本提单后,按照我们这边的要求交单。装箱单(盖章),发票(盖章),CO打印件,提单,以及填写相关的银行托收指示及表格填写妥善并迅速交单银行,银行会尽快寄文件到孟加拉开证行,寄出单证后,银行会提供一个文件跟踪号码给厂家/供应商,然后给我们,以方便跟踪跟放款。在这里特此说明:一个LC最好一次发货,一次交单,不然分批发货的话,

国际结算业务流程图

国际结算业务流程图 信用证 (3) 进口信用证开立业务流程 (3) 产品简介 (4) 产品特点 (4) 业务流程 (4) 出口议付信用证业务流程 (5) 产品简介 (6) 产品特点 (6) 业务流程 (6) 托收/代收 (6) 出口托收业务流程 (7) -----出口跟单托收 (7) 产品简介 (7) 产品特点 (8) 业务流程 (8) -----出口光票托收 (9) 产品简介 (9) 产品特点 (9) 业务流程 (9) 进口代收业务流程 (10) 产品简介 (10) 产品特点 (10) 业务流程 (11) 汇款 (11) 汇出国外汇款电汇和信汇业务流程 (11) 汇出国外汇款票汇业务流程 (12) 产品简介 (12)

产品特点 (13) 业务流程 (13) 国外汇入汇款电汇和信汇业务流程 (13) 国外汇入汇款票汇业务流程 (14) 产品简介 (15) 产品分类及特点 (15) 业务流程 (16) 保函 (16) 保函业务流程 (16) 产品简介 (17) 产品特点 (18) 业务流程 (18) 保理 (19) 保理业务流程 (19) 进口押汇业务流程 (20) 打包放款业务流程 (20) 出口押汇业务流程 (21) 出口贴现业务流程 (21) 福费延业务流程 (22) 提货担保业务流程 (22)

信用证 进口信用证开立业务流程 1. 9.L/C 10.付款11.放单2.申请开证 /付款

产品简介 是我行(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信用证根据不同标准,可分为议付、即期付款、迟期付款和承兑信用证;即期与远期信用证;特殊种类信用证包括:假远期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 产品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不依附于贸易合同的独立文件。 (2)信用证强调单单一致、单证相符,与实际货物情况无关。 (3)在单证相符的前提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4)信用证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为贸易双方顺利完成交易提供信心和保障,便于各方融通资金。 业务流程 (1)客户填写我行《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申请书》并加盖公章(我行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713408463.html,可下载开证申请书和修改申请书的电子版本)。同时客户须向我行提交以下资料:进口合同、备案表(如需)、进口批文(如需)、代理协议(如需)、交纳保证金。 (2)我行与客户签订《开立信用证合同》(已与我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的客户无需签订《开立信用证合同》)。支行在我行信贷系统登记,打印岀帐通知书。

信用证操作流程汇总

信用证操作流程汇总 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

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田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

信用证业务案例

信用证业务案例——信用证之与合同的独立性 案情 上海A出口公司与香港B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成交商品价值为418816美元。A公司向B公司卖断此批产品,合同规定:商品均以三夹板箱盛放,每箱净重10公斤,两箱一捆,外套麻包。香港B 公司如期通过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开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中的包装条款为:商品均以三夹板箱盛放,每箱净重10公斤,两箱一捆。对于合同与信用证关于包装的不同规定,A公司保证安全收汇,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办理,只装箱打捆,没有外套麻包。“锦江”轮将该批货物5000捆运抵香港,A公司持全套单据交中国银行上海银行办理收汇,该行对单据审核后未提出任何异议,因信用证付款期限为提单签发后60天。不做押汇。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将全套单据寄交开证行,开证行也未提出任何不同意见,但货物运出之后的第一天起,B公司数次来函,称包装不符要求,重新打包的费用和仓储费应由A公司负担,并进而表示了退货主张。A公司认为在信用证条件下应凭信用证来履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B公司又通知开证行“单据不符”,A公司立即复电主张单据相符。 问题 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分析 在本案中,双方争执的焦点是其成交合同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相符合,处理本案争执的关键是依合同还是依据信用证。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规定,信用证“单单相符,单证一致”的支付原则,卖方上海A公司依据信用证行事是合法,合理的,应给予支持。因为在给付时,开证行和 页脚内容1

受益人只依据信用证行事,而不看重合同的规定,而对买方香港B公司的主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因为本案处理是依据信用而不依据合同。 信用证业务案例——空运风险 案情 某年6月,浙江某出口公司与印度某进口商达成一笔总金额为6万多美元的羊绒纱出口合同,合同中规定的贸易条件为CFR NEW DELHI BY AIR,支付方式为100%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8月间自上海空运至新德里。合同订立后,进口方按时通过印度一家商业银行开来信用证,通知行和议付行均为国内某银行,信用证中的价格术语为“CNF NEW DELHI”,出口方当时对此并未太在意。他们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发运了货物,将信用证要求的各种单据备妥交单,并办理了议付手续。然而,国内议付行在将有关单据寄到印度开证行后不久即收到开证行的拒付通知书,拒付理由为单证不符:商业 页脚内容2

信用证业务操作流程

信用证业务操作流程 第1页共28页 目录 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 释义和缩写 (3) 4 职责与权限 (3) 5 政策 (5) 6 操作及控制要求 (5) 6.1 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流程 (6) 6.2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要求 (7) 6.3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流程 (11) 6.4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要求 (12) 7 相关文件 (18) 8 附件 (19) 第2页共28页 1 目的 本流程规定了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各经办行办理信用证业务的流程,突出了业 并给出了相应的控制对策,以确保业务处理及时、正确、高效。务办理过程中的风险点, 2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以信用证作为资金结算方式的进口信用证的开立、证下单据的审核以及对外承兑或付款或拒付和出口信用证的通知、单据审核以及到期收汇解付业务。 3 释义和缩写 本流程采用《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和要求》和《内控手册》的定义和缩写,除此之外,还采用以下释义和缩写: 3(1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保证,它是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出口商)开具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 3(2出口信用证 出口信用证业务主要是国外开来信用证的审核、信用证的通知、审单、单据议付、寄单索汇和收汇考核。 3(3进口信用证 进口信用证业务主要是信用证的开立、信用证的修改、国外银行来单的审核、付款。 4 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职责和权限不相容职责 1( 负责客户信用证业务受理; 2( 负责及时按照操作和控制要求处理业务并提交复 国际结算经办岗业务复核、业务授权 核人员复核业务、主管总经理授权; 3( 负责业务登记本记录正确、完整、清晰和档案完 第3页共28页 部门/岗位职责和权限不相容职责

国际结算业务流程图

进口信用证开立业务流程 1.买卖合同 出进 口口 商 5..发货商 9.付款6.交单 4.通知L/C 10.付款11.放单2.申请开证 出口 3.开立信用证中国 方银银行 行 7.寄单索汇︵ ︵开 通 8.承兑/付款证 知行 出口议付信用证业务流程 偿付行 9.付 8.索 款汇 4.审证并通知 中国银行(通 5.交单出口商 知行/议付行) 10.入账或结汇 3.开 6.寄 证单 1.签订合同 2.申请开证 开证行 7.提示单据进口商

出口托收业务流程 出 3 托收委托书托中 口 9 付款收国 商行银 行 1. 2. 4. 8. 买发托通 卖货收知 合指承 同示兑/付款 进 5.提示付款/承兑代 口 6.付款/承兑收 商 7.交付单据行 进口代收业务流程 国 1买卖合同国 外内 出进 口 2 发货口商商 3.托收 9.付款 5.提示 6.付款/ 7.交付委托单据承兑单据 国 4.寄单中 外国 托 8.通知承兑收银 收 /付款行行 汇出国外汇款电汇和信汇业务流程

进口商/汇款人 1提出申请 中国银行 2发出汇款指示 (SWIFT、电传或信函) 解付行(收款人账户行、中国银行 的代理行或联行) 3汇款解付 出口商/收款人 汇出国外汇款票汇业务流程 进口商/汇款人 1.提出申请 2.开出汇票 中国银行 3 交 付 汇 票5.汇款解付 4.提示汇票 出口商/收款人 国外汇入汇款电汇和信汇业务流程进口商/汇款人 1.办理汇出

汇款委托 汇出行 3资金 划转 2 发出汇 款指示 中国银行 (汇入行) 4汇款解付 出口商或收款人 国外汇入汇款票汇业务流程进口商/汇款人 1.办理汇出 汇款委托 2 汇出行 付 4.资金汇 划转票 中国银行 (汇入行) 5汇款解付 3. 汇票 出口商或收款人 保函业务流程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贸实务第一次个人作业 题目: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姓名: 班级: 学号: 指导老师: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摘要:由于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要比其它的结算方式如汇付和托收等安全的多,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所以信用证被认为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重要的支付结算方式,是十九世纪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但在国际贸易中, 屡屡有中国的外贸企业在采用了信用证支付方式后, 而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近些年来,信用证使用比率也在逐年下降。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究竟有什么样风险及如何防范呢?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 关键词:信用证支付手段风险措施 一、信用证概况及特点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由于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了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证。 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安全保证和资金融通。信用证的付款人是银行,银行拥有高于付款人为进口商的信用,因此比较其他支付方式,信用证安全可靠。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作押汇取得货款。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 信用证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二、信用证风险概述 理应指出,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绝不是完美无缺的。例如,买方不按时开证、不按合同规定条件开证或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交货、交单后因不符合信用证规定被拒付而使出口人遭受损失。而且无论是申请开证,还是审证、审单,技术性均较强,稍有疏漏差错都会造成损失。 1、对进口商而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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