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170306)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170306)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170306)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2017年03月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 20004.1-2016)等规范要求,为培育和发展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协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标准是由协会按照市场竞争、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组织会员及相关方面按照协会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供协会会员或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第三条协会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在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下,都可提出编制协会标准的需求。

第四条协会标准不应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五条协会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CAMET)、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代号组成,格式为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标准顺序号-年号。如:T/CAMET 01066-2016。

第二章协会标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协会设立标准管理部门(协会标准部),其职责:

(一)标准化工作管理;

(二)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三)起草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四)管理和协调标准化工作;

(五)开展与有关标准化机构的联络;

(六)开展标准制修订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七)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通过和发布阶段的具体工作;

(八)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情况评价及复审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TC),TC是协会在城轨交通领域内,为协会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的非法人组织,其委员由会员中的城轨交通业主单位代表、协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各专委会、分会等机构主抓技术或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一)起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及其秘书处工作细则;

(二)提出协会团体标准化发展规划;

(三)编制并维护协会标准体系表;

(四)提出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

(五)协会标准立项及送审稿的技术审查;必要的技术论证;就标准技术内容达成协商一致;

(六)提出标准宣贯建议;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

(七)协调指导标准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技术问题;

(八)组织实施标准的复审;

(九)指导和检查分技术委员会工作;

(十)协会标准化工作的咨询;

(十一)负责与国内外相关的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联络;

(十二)标委会章程规定应当表决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TC下设若干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SC),SC的专业领域

设置与协会标准体系架构相适应,并且与协会专家和学术专委会专业组、各专委会、分会机构的设置相适应。

第九条SC主要职责如下:

(一)管理本专业范围内标准化工作;

(二)提出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化发展规划和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

(三)组织本专业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提案;

(四)组织制修订项目的起草、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核工作;

(五)监督检查协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执行;

(六)处理本专业内标准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技术问题;

(七)指导检查各编制工作组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情况;

(八)提出本专业标准的复审意见;

(九)接受TC的指导和检查,开展与其他标准化机构的联络;

(十)完成TC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SC下设编制工作组(以下简称WG)。工作组由会员单位联合3家(含)以上单位组成,开展标准起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需求提出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

(二)负责标准项目的起草和征求意见,完成标准的编写工作;

(三)接受各级技术委员会的指导和检查。

第三章标准制修订程序

第十一条协会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为12个月,采用快速程序一般为6个月。特殊情况下经申请批准,最多可延长12个月,协会标准的制定从立项起2年内仍未通过审查的,标准项目将自动撤销。

第十二条协会标准制修订流程为:提案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

征求意见和审查阶段、通过和发布阶段以及复审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如下:

第十三条提案阶段:

(一)协会标准提案可以由协会自上而下提出,也可以由会员单位自下而上发起。

(二)自上而下的标准提案,协会负责协调沟通,选择标准拟起草单位;各会员单位拟制定的标准,需有3家(含)以上共同使用标准的单位发起;组建的WG的构成应符合利益相关方代表均衡的原则。

(三)标准项目起草单位应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与该项标准有

关的国内外状况、标准可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关系、标准主要内容、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四)W G应编制标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标准建议稿或大纲及相关证明或论证材料并向SC提交。

(五)标准项目申报书由SC按照专业内容负责组织初审,对于涉及多个专业领域的综合性标准项目申报书,原则上由主要相关SC组织;SC 初审应对标准项目申报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查,并审查是否适宜标准制修订快速程序。审查通过后,SC应在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签署意见。

(六)当协会与其他组织有共同发布标准的需求时,在标准提案阶段应就标准发起、编制、征求意见、审查发布、实施,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方面达成一致。

第十四条立项阶段:

SC负责汇总本专业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及相应标准建议稿或大纲,提报至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协会标准管理部门汇总各SC申报情况后,提交TC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审核,形成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并提交至协会办公会或会长常务办公会审定后,由协会予以公示并立项。

第十五条起草阶段:

(一)标准的起草要以矛盾的协调过程为主线,标准要反映相关各方求同存异的结果。标准的起草应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等的要求编写。

(二)W G应开展调研、必要的实验和验证等,确定标准技术内容,深入研究并不断完善,形成拟用于征求意见的标准草案;标准的内容在共

同起草单位间应达成一致,标准起草单位应保留达成一致的必要文件。

(三)W G完成标准草案最终稿、编制说明(见附件2)等相关材料后可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第十六条征求意见和审查阶段:

(一)SC应将标准草案最终稿登记为征求意见稿,由SC向协会所有会员单位、以及使用本标准的生产者、消费者、管理者、研究者等各要关方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材料应当包括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1个月。

(二)被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截止日期前回复征求意见回函表(见附件3)。如无意见也应复函说明,逾期不回复,按无异议处理。对比较重大的意见,应当说明论据。

(三)征求意见结束后,SC收集汇总意见,返回给WG,WG负责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处理、协调,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修改版征求意见稿和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件4),并提报至SC;

(四)S C应组织其委员和专家对修改版征求意见稿从技术角度进行初步审查,经过协商一致或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SC初步审查给出结论。初步审查可以会议或函审的形式,涉专利的应采用会议方式。

(五)会议审查时,SC应记录初步审查会议纪要(见附件5)并附参加审查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附件5-1);函审时,SC应当写出函审结论表(见附件6)。

(六)S C审查没有通过的,WG应当对修改版征求意见稿进行相应的修改后,重新提报SC组织审查;重新审查没有通过的,原则上该项目应予撤销。

(七)S C审查通过后形成初审标准送审稿。SC将通过审查的初审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初审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汇总,填报标准送审函(见附件7)提报给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协会标准管理部门提交TC召开审查会议;TC经过协商一致或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TC审查给出结论。审查可以会议或函审的形式,涉专利的应采用会议方式。

(八)T C进行会议审查时,应形成审查会议纪要(见附件5)并附参加审查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附件5-1);函审时,应形成函审结论表(见附件6)。

(九)T C审查没有通过的,SC应当组织WG对初审标准送审稿进行相应的修改后,重新提报SC组织审查,通过SC审查后再次提报协会标准管理部门提交TC审查,TC重新审查没有通过的,该项目应予撤销。

(十)T C审查通过后形成标准报批稿。

第十七条通过和发布阶段:

(一)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将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审查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提报至协会会长常务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审查批准。通过审查批准的协会标准,经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发放标准编号,由协会发布。

(二)协会标准管理部门负责协会标准的印刷出版,并负责相关档案管理。在协会标准出版发布过程中,发现内容有疑点或错误时,由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协调处理。

第十八条标准实施:

(一)T C、SC依职责向协会标准管理部门提报协会标准宣贯建议,经协会批准后,可由协会或协会授权机构开展协会标准的培训等宣贯工作。

(二)协会标准发布实施一年后,协会标准管理部门组织TC及相关单

位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工作。

(三)协会或协会授权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协会标准相关的认证、检验和检测等活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反映协会标准实施中的问题。

第十九条复审阶段。标准批准发布后3年内应进行复审。复审宜结合协会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工作开展。复审工作在协会标准化管理部门指导下由TC组织SC实施,由TC委员,以及相关专家组成,复审应根据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市场需求等对标准的适用性进行评估,应给出适用、修订或废止的结论。结论为修订的,应给出具体修改建议或解决方案,结论为废止的也应给出具体的依据。协会标准的复审结论由协会予以公布。

第四章申诉

第二十条协会标准管理部门负责标准化过程中的申诉处理工作。协会成员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对标准起草单位、内容有异议,可以向协会标准管理部门提请申诉,申诉的程序和要求等具体制度要求另行制定。

第五章对外沟通

第二十一条协会标准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沟通协调工作。协会应积极参与国内外与本协会标准化专业领域相关标准化机构的活动。

第六章经费

第二十二条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经费来源为参编单位筹集的标准制修订经费和相关部门拨付的标准制修订补助费等。协会标准日常工作

费用由协会提供。

第二十三条协会标准经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协会标准经费的使用应科学安排、专款专用、追踪问效。

第七章知识产权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专利。协会标准如涉及专利时,应平衡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者的利益,处置规则、处置程序和要求应取得协会标准制定成员的认可,以保证自愿实施协会标准的各相关方能够顺利实施标准。

第二十五条版权。协会标准的版权属协会所有;任何组织、个人未经协会同意,不得复制、销售、翻译。

第二十六条关于标识。协会标准的标识为: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图形符号及英文标识“T/CAMET”。协会各部门及相关机构通过标准开展的认证、检验、检测和推广宣传等活动,在取得授权后可使用此标识。

第二十七条共同标准。协会与其他的相关组织共同制定、发布标准,版权属发布各方共同所有;各方依据标准开展的认证、检验和检测等活动应各方协商所涉及的责、权、利,各方应在开展活动前达成一致;各方共同承担在制定和使用标准时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协会制定的其他有关配套文件应符合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由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申报书

填表说明:

一、项目任务的目的、意义或必要性:指出标准项目涉及的方面,期望解决的问题。

二、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标准的技术内容与适用范围。

三、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1、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简要说明: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进程及未来的发展;

该技术是否相对稳定,如果不是的话,预计一下技术未来稳定的时间,提出的标准项目是否可作为未来技术发展的基础;

2、项目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该标准项目是否有对应的国际标

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标准制定过程中如何考虑采用的问题;

3、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该标准项目是否有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该标准项目

与这些标准是什么关系,该标准项目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4、指出是否发现有知识产权的问题。

四、项目与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关

系:主要说明与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相符,与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协调情况。

五、标准涉及的产品清单:列出标准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等信息。

六、相关材料清单:标准建议稿或大纲及相关证明或论证材料。

七、工作组名单:注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分工等信息。

附件2: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要求

注:一、“备注”中:

“必填”为必须填写的内容;

“必要的”为填写本标准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如有”为如果有请填写有关内容,如果没有请填“无”。

二、编制说明的封面信息示例见附件2-1。

附件2-1: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

T/CAMET XXXXX—XXXX

标准名称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XXXX-XX-XX

附件3: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回函表填表日期:年月日共页第页

注:如所提意见篇幅不够可增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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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共页第页

注:一、“处理意见”中,需首先明确是“采纳”、“不采纳”、“部分采纳”。其中,“不采纳”和“部分采纳”要注明理由。

二、如篇幅不够可增加附页。

16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5: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初步)审查会议纪要

注:审查结论中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过程简介;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

三、对标准编制质量和可行性的评价;

四、是否通过标准初步审查的结论意见;

五、主要修改建议。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5-1: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初步)审查专家名单会议时间:会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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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初步)审查函审结论表

函审组织承办人:联系电话:

注:一、函审表决单,见附件6-1。

二、如篇幅不够可增加附页。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3.0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仪器仪表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满足仪器仪表行业健康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团体标准是指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的一种规范性技术文件,包括: a) 为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在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 为引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制定严于现行国家 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c) 根据市场需要,推动国际贸易,提供相关英文版的技术规范。 第三条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T/)、协会代号(CIMA)、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构成。 编号示例如下 T/CIMA xxxx-xxxx 年代号 标准顺序号 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科技与规划部负责团体标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

责是:研究制定团体标准的发展规划、工作细则、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团体标准。 第五条根据团体标准制修订需要,协会委托仪器仪表领域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聘请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估和标准审查。 第六条根据团体标准制修订需要,设立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工作组对所起草的团体标准质量负责。 第三章团体标准的制定 第七条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应当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 第八条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出版、复审等,应符合《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细则》的规定。 第九条协会会员单位可随时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协会秘书处及分支机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非会员单位也可提出仪器仪表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协会科技与规划部受理立项申请,提出团体标准计划建议,组织专家评估和审查。 第十条经协会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由工作组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组原则上由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组建。 第十一条团体标准的审查形式一般采用会议审查,也可采取函审。审查意见原则上应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必须获得不少于参与审查专家的四分之三赞成票方为通过。 第十二条团体标准由协会科技与规划部编号,协会法人批准,以协会公告形式发布。 第十三条团体标准由协会科技与规划部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第十四条团体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申请批准,项目最多可延期6个月。 第十五条对于已有成熟标准草案的项目,如等同采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制修订项目和对现有标准的修订或其它标准的转化项目可采用快速程序,即由立项阶段直接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或审查阶段。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课件.doc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 2013年10月31日经中国标准化协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以及市场需求,推动我国标准化事业的发展,加强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以下简称为:标协标准)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协标准为自愿性标准。 第三条标协标准制修订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三)优先支持符合经济发展方向,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满足市场需求的项目;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五)协调融合、有序优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六)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标协标准编号由代号、发布顺序号和发布年号构成。标协标准的代号由中国标准化协会英文名称缩写CAS三个大写英文字母构成。 第五条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协标准采用双编号。 CAS ×××—××××/ISO×××××:×××× 第六条标协标准以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编写并出版。发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七条从事标协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人员应当在本专业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和检验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章标协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第八条标协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按图1所示的流程进行,如未通过或者未进行前一项程序,则不得进行下一程序。 第一节立项 第九条标协标准的制修订项目由标准需求者(任何组织和个人)提出立项申请,填写标协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一)。 第十条立项申请须附相应论证资料,其内容一般包括: (一)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内外状况; (二)标准主要技术要素及参数说明; (三)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测试)报告。 第十一条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部门组织对该项目进行论证。 如项目未通过论证,则通知该项目提出者不予立项。 第十二条项目通过论证后,由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部门报中国标准化协会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批准后,发文正式立项。如需对项目补充论证,则应当在补充论证后重新申报审议。 如项目未被批准,则通知该项目提出者不予立项。 第二节起草 第十三条标协标准一经正式立项,应当确定主要起草人员,组成起草工作组进行起草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国内外状况分析,必要的实验验证等。 第十四条标协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编写规则,同时编写“编制说明”(见附件二)。 第十五条标协标准起草工作组完成标协标准草案后,应当向使用本标准的生产者、消费者、管理者、研究者等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形式为信函征求意见或者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材料应当包括标协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 第十六条被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截止日期前回复意见,逾期不回复,按无异议处理。对比较重大的意见,应当说明论据或者提出技术经济论证。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30日。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及现状调查报告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及现状调查报告 关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及现状调查报告》,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共交通常用名词术语》中,将城市轨道交通定义为“通常以电能为动力,采取轮轨运输方式的快速大运量公共交通的总称”。一般而言,广义的城市轨道交通是指以轨道运输方式为主要技术特征,是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中具有中等以上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有别于道路交通),主要为城市内(有别于城际铁路,但可涵盖郊区及城市圈范围)公共客运服务,是一种在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中起骨干作用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系统。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目的 1、了解我国城市轨道的历史发展概况 2、了解我国城市轨道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3、了解我国城市轨道发展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包括对装备制造业、就业、城市空间布局、城市环境等的影响。 (二)调查方法 本报告针对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现状及对社会的影响展开调查。调查采取从网上搜寻大量资料并进行筛选总结的方法进行。 (三)项目执行 调查时间:自2013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 三、调查结果 (一)中国各大中城市的轨道交通发展历史(即已建成通车的城轨交通)1908年,我国第一条有轨电车在上海建成通车,揭开了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序幕。随后,大连、天津、沈阳、北京、哈尔滨等城市相继修建了有轨电车线路,也在当时的城市公共交通中发挥了骨干作用。旧式有轨电车行驶在道路中间,与其他车辆混行,运行速度不高,正点率低,。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城市道路面积明显地不够用。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国各大城市开始相继拆除旧式有轨电车,到50年代末,只有大连、长春、鞍山等个别城市保留至今。 由于人口及汽车的猛增,有限的城市道路面积和无限增长的汽车数量产生了尖锐矛盾。城市轨道交通再次进入规划者的视野。 中国的地铁始建于1965年。 1965年北京地铁中国最早的地铁线路 1965年7月1日,北京的第一条地铁开工,1969年10月1日第一条地铁线路建成通车,使北京成为中国第一个拥有地铁的城市。目前北京在建地铁有4、5、10、奥运支线、机场特铁,2008年长度达200公里。2007年12月24日是北京地铁1号线和13号线缩短高峰运行间隔的第一天,地铁全网客运量突破300万,达到3018347人次,全线开行列车2306列,其中加开临客82列。至此,北京地铁成为中国大陆第一个日客流超过300万人次的地铁系统。 1984年12月28日建成通车,天津规划地铁系统总长度227公里,预计到2010年将累计实现轨道交通通车总里程130公里。 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始于1990年初。截至2008年底,运营线路总长236公里,车站总计162座。覆盖13个行政区域,线网规模位列全国之首;2008年上海轨道交通共运送乘客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管理办法(2018修订)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管理办法(2018修订) 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8/06/13浏览次数:66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推进我国质量技术进步,提高我国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质量竞争能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中国质量协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以下简称质量技术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 第三条为维护质量技术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质量技术奖评审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中国质量协会负责质量技术奖的组织管理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设立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质量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中国质量协会设立质量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质量技术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质量技术奖的奖励资金由中国质量协会自行筹集,并可接受支持和关心中国质量事业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第二章质量技术奖的设置

第七条质量技术奖设三个等级,包括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为推动各类先进质量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进行优秀项目的评选,包括六西格玛、精益管理、质量功能展开、可靠性管理、质量创新和优质服务优秀项目,优秀项目属于优秀奖级别。设“刘源张质量技术个人奖”,激励与表彰在质量技术进步与质量管理推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质量工作者。另设“中国质量学术论文奖”,旨在推动我国质量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挖掘中国特色质量管理最佳实践和管理模式。 第八条质量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发明、技术开发、应用推广、基础研究、社会公益以及其他质量管理创新实践成果。 第三章质量技术奖的评审和授奖 第九条质量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 第十条申报组织或个人应按规定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书,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作出奖励项目及等级的结论,经社会公示,报中国质量协会审定通过。 第十二条质量技术奖的奖金数额,由中国质量协会根据当年财务情况或筹集的奖励资金情况确定。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协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协会组织下制定并发布,供会员单位或社会采用的标准。 第三条团体标准在制修订和实施过程中接受国家和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四条团体标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持一致。优先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制定团体标准,适应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和市场创新需求,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组织管理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五条协会负责团体标准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协会理事会负责审议团体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

度。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相关职责。审议规则按《协会章程》执行。 第七条 协会秘书处是团体标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落实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相关决议,开展标准化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第二节 标准编号与文件管理 第八条 团体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T/) 、团体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团体代号由协会英文名称缩写NIFA 组成。 第九条 针对一个标准化对象,原则上应编制成一项标准并作为整体发布。在标准篇幅过长、后续内容相互关联等情况下,可根据需要编制为分部分标准或系列标准。 第十条 分部分标准编号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 并用下脚点与团体标准顺序号隔开,如“T/NIFA xxxx.1—xxxx”。 第十一条 系列标准的每一项标准编号按照单项标准进行编号,如“T/NIFA xxxx—xxxx”。 第十二条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团体标准编号采用双编T / NIFA ×××× ×××× — 年代号 团体标准顺序号 团体代号 团体标准代号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家用炒菜机智能水平评价技术规范》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 《家用炒菜机智能水平评价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团体标准《家用炒菜机智能水平评价技术规范》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于2018年8月份批准立项,计划编号:中国标协〔2018〕197号。本团体标准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提出,主要起草单位有杭州九阳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等。 2、编制背景和目标 随着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与应用,发展智能家电产品已经成为了家电行业的共识,智能家电是信息化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2017年至今,智能炒菜机行业蓬勃发展,不仅解放了消费者的双手,同时给消费者提供了一种安全、健康、便捷的新烹饪方式,提供了新的烹饪解决方案。智能炒菜机可以实现器具自检、智能烹饪、食谱管理、烹饪助理等等多种智能功能,不仅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同时也为生产者、制造者提供便利的后期维护服务。智能炒菜机给消费者在安全、可靠、美味和易用这四个方面提供了更优的体验值。 然而,随着行业的发展壮大,产品的质量水平参差不齐、智能程度差异巨大。为了规范行业的发展和引导技术的进步,鉴别炒菜机的智能化发展水平,量化考核指标以及测试评价方法,指导消费者选购智能炒菜机产品,亟需推出炒菜机的智能化评价标准,以便客观、科学地评价炒菜机的智能化水平。 3、主要工作过程 2018年4月开始,标准编制相关人员开始进行相关资料收集与背景调研,对各类智能炒菜机的发展及市场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调研,并对相关标准进行了调查和研究,确定了其智能评价的初步技术要求。 2018年5月,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杭州九阳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成立本团体标准工作组,开展标准的相关制定工作。 2018年5月至7月,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对炒菜机产品通过市场调研、用户回访、互联网手机的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对用户需求和目前主流产品的智能功能有了充分的了解,为具体测试的方法、依据提供了大数据的支撑;中家院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状(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238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现状(正式版)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状(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大,同时建设的城市多。目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从1995年-20xx年6月,12年间共有10个城市20多条线路投入运营,运营里程达到730km,到奥运会开幕,北京、上海两城市运营线路分别达到220 km和236 km。 与此同时,全国共有15个城市、800 km的城轨线路正在施工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武汉、南京、重庆、长春、哈尔滨、沈阳、杭州、西安、成都、苏州等15个城市,城轨交通线网规划总长度达1700 km,总投资6000

亿元。这15个城市线网规划已于20xx年-20xx年得到国家的批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和机动化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继续增加,城市范围不断扩大,为了支撑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很多城市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开始修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除上述15个城市之外,宁波、无锡、长沙、郑州、大连、东莞、贵阳、合肥、昆明、南宁、福州等10多个城市,也在筹建城轨交通,编制城轨交通线网规划,初步估计线网规划总长度为1000~1500公里。总之,无论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城市数量、规划城市轨道交通总体规模,还是已经运营里程、在建里程,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总体规模都非常庞大,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数量,在世界上都是首屈一指的。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团体标准 冰箱养鲜技术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小组 二O一八年九月

目录 一. 标准工作概况 (3) 1.1 标准制定的背景与目的 (3) 1.2 任务来源 (3) 1.3 工作过程 (4) 二. 标准制定的依据与指导思想 (4) 2.1 标准制定的法律依据 (4) 2.2 标准起草的依据 (4) 2.3 标准制定的原则 (5) 三. 主要技术内容 (5) 3.1 范围 (5)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3 术语和定义 (5) 3.4 技术要求 (5) 3.5 试验方法 (7) 四. 标准中涉及专利的情况 (8) 五.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 (8) 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8) 七.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8)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8)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8) 十.标准应用的建议 (9) 十一.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9) 十二.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9)

团体标准 《冰箱养鲜技术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标准工作概况 1.1 标准制定的背景与目的 在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形势下,家电产品的健康安全也逐渐被用户及社会所关注。食品的贮藏是食品生产、流通过程中极其重要的环节,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日益增长,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和特殊地位也越显突出。家用冰箱作为冷藏链的终端,其保鲜性能直接影响到人们的食用口感和健康,因此,保持食品的新鲜品质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对冰箱的保鲜功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满足市场对更高质量冰箱的需求,目前,各大品牌冰箱生产企业在努力研发推广养鲜技术及产品,例如,容声的全生态养鲜冰箱、美的冰箱的智能养鲜技术、卡萨帝细胞级养鲜冰箱、晶弘的离子净味养鲜冰箱、TCL负离子养鲜技术、Liebherr利勃海尔带有BioFresh(生物养鲜)功能的冰箱、Beko倍科EverFresh+恒蕴养鲜冰箱等。 目前的冰箱保鲜规范,或是只针对冷藏室的评估,或是只针对营养理化指标的评估,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企业宣称的“养鲜”,不同企业的界定和侧重点也有不同;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冰箱除菌、保鲜、除臭效果的好坏最终表现出来的结果是食品储藏时间的长短、食品的安全卫生、以及冰箱内残余气味的多少。因此,制定冰箱养鲜技术相关的评价标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希望可以弥补现有标准不足,规范市场对冰箱养鲜性能的评价,引领行业在产品健康、安全方面实现高质量发展。 1.2 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提出并牵头,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归口管理,由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范围 本文件对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注册、用户的权限、用户资格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第二条平台建设的依据 为了更好地推动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按照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的要求,建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该平台的网址为。 第三条平台的目标 平台的运行和管理以服务团体标准化工作为目的,发布团体标准化工作相关的政策、新闻和资讯,为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提供对团体标准获取、评价和监督的渠道,实现对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的信息管理,为社会团体和公众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 第二章用户的分类 第四条平台用户的分类 平台的用户包括两类:个人用户和团体用户。 个人用户。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在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注册通过后,可以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

准并对团体标准进行评议。 团体用户。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按照其登记地在平台上申请注册,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可在平台上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准、经审核后可发布社会团体相关的新闻、公布其所制定的团体标准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用户注册条件 第五条个人用户 年满十八岁,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到平台进行注册。个人用户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邮箱、联系电话、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手写签字的自我承诺声明(见附件一)。 第六条团体用户 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可以到平台进行注册。团体用户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和材料: 社会团体的基本信息:社会团体代号、社会团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发证机关所在地、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活动地点、注册资金、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社会团体应以其社会团体代号作为注册名称。该社会团体代号将成为该社会团体标准编号(团体标准的编号规则见第十条)的一部分。

中国质量协会2018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目要求的选项。单选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共计60分。) 1. 若把质量管理看作一个连续的过程,那么质量策划、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就构成了这一过程最主要的三个阶段,国际知名质量专家(A)将其称为质量管理三部曲。 A 朱兰 B 戴明 C 石川馨 D 休哈特 2.根据质量特性与顾客满意之间的关系,日本质量专家狩野纪昭将主要质量特性分为必须质量特性、一元质量特性和魅力质量特性。那些充分提供会使人满意,但不充分提供也不会使人不满意的质量特性是指(C)。 A 一元质量特性 B 必须质量特性 C 魅力质量特性 D 多元质量特性 3. 在质量管理中,致力于制定质量目标并规定必要的运行过程和相关资源以实现质量目标的活动是(A )。 A 质量策划 B 质量控制 C 质量保证 D 质量改进 4. 在质量管理中,致力于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的活动是(D)。 A 质量策划 B 质量控制 C 质量保证

D 质量改进 5. 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必须遵循PDCA循环,我们称之为戴明环,请问PDCA是指(A )。 A 计划-实施-检查-处置 B 组织-实施-检查-处置 C 计划-实施-控制-协调 D 计划-组织-指挥-协调 6. 企业设立质量检验部门以履行专职检验职责,但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一种(B),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A 事前预防 B 事后把关 C 全面控制 D 统计控制 7. 产品质量有一个产生、形成和实现的过程,每个环节或多或少影响到最终产品质量,因此需要控制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环节和因素,这反映了全面质量管理的(C)的质量管理思想。 A 全组织 B 全员 C 全过程 D 全方位 8. 某中华老字号一直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祖训。从企业文化角度,这个祖训即是该老字号的(C)。 A 使命 B 愿景 C 核心价值观 D 经营目标 9.使命是指一个组织存在的目的,以说明其存在的理由或价值,保证组织经营目的的一致性。下列表述中,比较适宜作为某药品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CECS27:×××× 工业炉水泥耐火浇注料冬期施工技术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CEMENT REIONFRACTORY MATERIALS GROOLING IN WINTER FOR INDUSTRIAL FURNACE CONSTRUCT (征求意见稿) 2015-××-××发布2015-××-××实施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4﹞02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材料;4.施工准备;5.施工;6.养护与脱模;7.质量验收。 因CECS27:90《工业炉水泥耐火浇注料冬期施工技术规程》在1990年开始实施,至今第一次修订,按《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要求,重新划分章节,对原条款及内容重新修订,在此不作表述。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负责管理,工业炉砌筑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工业炉砌筑专业委员会(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56号,邮编:430081)。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冶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陶树森、王瑞峰、支吉涛、董慧荣、刘树仁、高明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目次 1 总则 (1) 2 基本规定 (1) 3 材料 (1) 4 施工准备 (2) 5 施工 (2) 5.1浇注料预热 (2) 5.2浇注料搅拌 (3) 5.3浇注料运输 (4) 5.4浇注料模板 (4) 5.5浇注料浇注 (4) 6 养护与脱模 (4) 6.1养护 (4) 6.2脱模与维护 (6) 7 质量验收 (6) 7.1主控项目 (6) 7.2一般项目 (6) 引用标准名录 (8) 附:条文说明 (9)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及现状调查报告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及现状调查报 告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及现状调查报告 篇一: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及现状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 当前,中国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着道路拥挤、车辆堵塞、交通秩序混乱的现象,已成为城市发展的“瓶颈”问题。随着中国城市规模和经济建设飞速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在逐步加快,城市人口在急剧增加,大量流动人口涌进城市,人员出行和物资交流频繁,交通需求急剧增长,城市交通供需矛盾日趋紧张。发展以轨道交通为骨干,以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体系,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快速、舒适的交通环境,引导城市居民使用公共交通系统是国外大城市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成功经验,也是中国大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惟一途径。城市轨道交通定义:城市中使用车辆在固定导轨上运行并主要用于城市客运的交通系统称为城市轨道交通。在国家标准《城市公共交一般见名词术语》中,将城市轨道交通定义为“一般以电能为动力,采取轮轨运输方式的快速大运量公共交通的总称”。一般而言,广义的城市轨道交通是指以轨道运输方式为主要技术特征,是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中具有中等以上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有别于道路交通),主要为城市内(有别于城际铁路,但可涵盖郊区及城市圈范围)公共客运服务,是一种在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中起骨干作用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系统。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目的 1、了解中国城市轨道的历史发展概况 2、了解中国城市轨道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3、了解中国城市轨道发展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包括对装备制造业、就业、城市空间布局、城市环境等的影响。 (二)调查方法本报告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现状及对社会的影响展开调查。调查采取从上搜寻大量资料并进行筛选总结的方法进行。 (三)项目执行调查时间:自XX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 三、调查结果 (一)各大中城市的轨道交通发展历史(即已建成通车的城轨交通) 19 ,中国第一条有轨电车在上海建成通车,揭开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序幕。随后,大连、天津、沈阳、北京、哈尔滨等城市相继修建了有轨电车线路,也在当时的城市公共交通中发挥了骨干作用。旧式有轨电车行驶在道路中间,与其它车辆混行,运行速度不高,正点率低,。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城市道路面积明显地不够用。到了20世纪50年代,各大城市开始相继拆除旧式有轨电车,到50年代末,只有大连、长春、鞍山等个别城市保留至今。 由于人口及汽车的猛增,有限的城市道路面积和无限增长的汽车数量产生了尖锐矛盾。城市轨道交通再次进入规划者的视

深圳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更好发挥市场作用,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以高标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团体,是指在深圳市注册或登记的社会团体组织,包括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组织。 第四条团体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第五条团体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场和质量监

管委)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辖区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鼓励团体以国际一流、行业最高为标杆,建立行业先进标准体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鼓励团体积极探索标准与研发、标准与业务流程相结合的途径;鼓励团体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 第七条鼓励团体将团体标准推广作为企业标准;鼓励团体标准转化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标准。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制定团体标准: (一)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二)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但不能满足经济社

2021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状

2021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 状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90

2021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状 (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大,同时建设的城市多。目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从1995年-2008年6月,12年间共有10个城市20多条线路投入运营,运营里程达到730km,到奥运会开幕,北京、上海两城市运营线路分别达到220km和236km。 与此同时,全国共有15个城市、800km的城轨线路正在施工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武汉、南京、重庆、长春、哈尔滨、沈阳、杭州、西安、成都、苏州等15个城市,城轨交通线网规划总长度达1700km,总投资6000亿元。这15个城市线网规划已于2003年-2006年得到国家的批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和机动化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继续增加,城市范围不断扩大,为了支撑城市的发展和建

设,很多城市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开始修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除上述15个城市之外,宁波、无锡、长沙、郑州、大连、东莞、贵阳、合肥、昆明、南宁、福州等10多个城市,也在筹建城轨交通,编制城轨交通线网规划,初步估计线网规划总长度为1000~1500公里。总之,无论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城市数量、规划城市轨道交通总体规模,还是已经运营里程、在建里程,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总体规模都非常庞大,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数量,在世界上都是首屈一指的。 (2)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速度快,同时开工建设的线路多。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速度分析,1995年-2008年12年间,中国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从1个城市增加到10个,运营里程从43km增加到790km。日本东京地铁,50年间建设286km,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1960年 -1969年,10年间建设100.5km。按年平均建设里程比较,北京、上海比东京快3倍多。上海、北京两市政府都提出每年建设40~50km 的承诺,上海、北京、广州三大城市打破常规,4条线或6条线在同时开工建设,投资以每年100多亿速度在推进,中国城轨交通建设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隔离式防雷与接地保护装置及系统技术要求》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组 2017年1月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隔离式防雷与接地保护装置及系统技术要求》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本任务来源于深圳远征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气象服务协会防雷减灾委员会及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发起的标准制定工作,可满足新一代技术、5G通信、智慧杆以及平安城市、智慧城市等共享信息网络的建设速度、建设质量、运行质量和稳定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旨在解决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维护的周期长、成本高、效益低的难题。 1.2 主要工作过程 自从本项目启动起,我司成立项目专家组,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先后前往中国气象局广州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上海电科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深圳空中交通管理站气象台、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等超20家单位进行调研学习,与各单位专家进行技术方案、防护措施、实施规则、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深度交流,获得各单位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及丰富建议,在理论层面和实际应用层面都获得良好成效,对本项目有极大的推进作用,也加速本项目提前保质保量完成。 其次,依据本项目要求,结合各单位和专家的建议,我司积极开展标准基础性试验和关键技术验证工作,先后联合北京邮电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进行雷电防护方案设计、防护模型搭设、防护成效仿真和保护措施编制等工作,并先后经中国科学院的人工引雷实验验证、中国气象局的野外雷电试验验证、南方电网的冲击电力发生器和真型接地网试验验证、上海防雷中心的雷电入侵试验验证、中国电信广东研究院的模拟试验验证,验证结论是本项目编制的军用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方案良好,新引进的雷电入侵通道隔离防护技术方案(隔离式分组接地技术和通道隔离防护技术方案)安全、合理和实用。 最终,为确保本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并结合本项目合同要求、标准体系方案和标准验证结论,我司邀请国内知名雷电防护专家对本项目进行会审评定,会议结论是本项目的雷电防护方案和标准内容是合理、环保和实用的,建议推广使用。 依据本项目要求,我司开展雷电防护关键技术研究和标准验证工作。截止日前,我公司先后联合北京邮电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启动隔离式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2019试行版与正式版比对)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正式发布(新旧对比) 发布人:团体标准服务平台发布时间:2019-04-23 1月1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废止了原《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新旧《规定》对比如下: 为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并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于1月9日正式发布。 《规定》总则中强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团体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国家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团体标准国际化。 在团体标准的制定章节中,《规定》强调,社会团体应当规范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配备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建立具有标准化管理协调和标准研制等功能的内部工作部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团体标准制定、实施的程序和要求;除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

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标准制定以外,还支持消费者和中小企业代表参与制定;规定了禁止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制定团体标准应当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在团体标准的实施章节中,《规定》明确,团体标准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定要求的,团体标准发布机构可以申请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社会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招投标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将团体标准纳入各级奖项评选范围。 《规定》对团体标准的监督也做了详细说明,明确了监督机构、措施、投诉和举报途径以及查处措施等。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新旧对照表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化工作, 第一条同《试行》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适用本规 第二条同《试行》第二条 定。

中国标准化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标准化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中国标准化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标协)会员管理,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根据《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 申请加入中国标协的单位或个人,应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1.3 中国标协会员享有《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义务,享受《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服务。 1.4 中国标协每年将开展优秀标准化成果、优秀会员、先进标准化工作者或标准化工作志愿者、标准化管理先进单位等评选和表彰活动。评选和表彰颁奖大会在每年10月14日的“世界标准日”进行。 2 会员分类 2.1 按照《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第七条规定:本协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含资深会员、荣誉会员)、团体会员及理事会员。 2.1.1 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应是热爱或从事标准化工作、承认中国标协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的中国公民。 中国标协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荣誉会员: 1)普通会员是指热爱或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标准化工作者。 2)资深会员是指在标准化领域有一定影响,在协会专业刊物上发表过10篇以上论文或参加过中国标协组织出版的标准化专着,加入中国标协五年以上的个人会员。 3)荣誉会员是指在标准化领域有突出贡献,长期帮助中国标协开展工作的个人会员。荣誉会员为中国标协的终身会员。 2.1.2 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应是依法成立的热爱或支持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承认中国标协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业。 2.1.3 理事会员: 理事会员应是依法成立的支持标准化工作,关心标准化事业的发展,积极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标准化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承认中国标协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业。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状(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状(新 编版)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状(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大,同时建设的城市多。目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从1995年-2008年6月,12年间共有10个城市20多条线路投入运营,运营里程达到730km,到奥运会开幕,北京、上海两城市运营线路分别达到220km和236km。 与此同时,全国共有15个城市、800km的城轨线路正在施工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武汉、南京、重庆、长春、哈尔滨、沈阳、杭州、西安、成都、苏州等15个城市,城轨交通线网规划总长度达1700km,总投资6000亿元。这15个城市线网规划已于2003年-2006年得到国家的批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和机动化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继续增加,城市范围不断扩大,为了支撑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很多城市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开始修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除上述15个城市之外,宁波、无锡、长沙、郑州、大连、东莞、贵阳、合肥、昆明、南宁、福州等10多个城市,也在筹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2017年03月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 20004.1-2016)等规范要求,为培育和发展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协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标准是由协会按照市场竞争、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组织会员及相关方面按照协会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供协会会员或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第三条协会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在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下,都可提出编制协会标准的需求。 第四条协会标准不应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五条协会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CAMET)、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代号组成,格式为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标准顺序号-年号。如:T/CAMET 01066-2016。 第二章协会标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协会设立标准管理部门(协会标准部),其职责: (一)标准化工作管理; (二)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三)起草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四)管理和协调标准化工作;

(五)开展与有关标准化机构的联络; (六)开展标准制修订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七)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通过和发布阶段的具体工作; (八)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情况评价及复审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TC),TC是协会在城轨交通领域内,为协会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的非法人组织,其委员由会员中的城轨交通业主单位代表、协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各专委会、分会等机构主抓技术或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一)起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及其秘书处工作细则; (二)提出协会团体标准化发展规划; (三)编制并维护协会标准体系表; (四)提出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 (五)协会标准立项及送审稿的技术审查;必要的技术论证;就标准技术内容达成协商一致; (六)提出标准宣贯建议;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 (七)协调指导标准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技术问题; (八)组织实施标准的复审; (九)指导和检查分技术委员会工作; (十)协会标准化工作的咨询; (十一)负责与国内外相关的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联络; (十二)标委会章程规定应当表决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TC下设若干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SC),SC的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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