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法理财。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正确处理学校在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支出管理,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集中管理学校的各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并对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加强资产管理,优化配置学校各种资源,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内部经济秩序;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情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处作为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领导下的经济责任制,各分管校领导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处理各分工范围的财务工作。后勤社会化实体、校办企业及独立法人实体原则上实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根据国家的财经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坚持支出审批“一支笔”制度。加强审计、纪检和监察的作用,确保学校的各项经济活动在有效控制和监督下良性运行。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财务预算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学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均应纳入预算,由财务处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第六条: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各项收入要尽量核实,对难以确定的收入不得高估;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的原则。第七条:学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编制部门预算,财务处根据部门预算提

出预算建议方案,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将经费预算切块分配到各部门,按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由各分管校领导审批执行。

第八条:各部门根据已批准的部门预算进行有计划用款。要在当月20日前向财务处报次月用款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财力区别轻重缓急安排资金。不按要求上报用款计划的,财务处不能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第九条: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的约束性,财务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调减预算由财务处直接办理,需要追加预算的,按下列审批权限审批:10000元以下,各分管校领导审批;10000元—50000元,由校长审批;50000元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因处理突发事件需要,校长可先行审批10万元以下款项,待下次校长办公会议确认。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经费支出需报校党委会集体研究。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条:收入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十一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凡属预算外资金须及时足额上交财政专户。

第十二条:学校的各项收费工作由财务处统一管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费。财务处按照规定领购、登记、使用、保管、缴销合法票据。

第十三条:严禁任何部门逃避财务监督,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制、自购收费收据,自收自支,私设“小金库”。

第十四条:学生的代办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应根据代办项目和服务内容由财务处统一审定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收费。代办费由财务处设立明细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十五条:鼓励各部门积极开展创收有偿服务活动,其取得的有偿服务收入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分户核算,有偿服务收入的分配按《徐州工程学院关于有偿服务收入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加强大件、大宗物资采购的管理,由卖方优惠给部门或个人的折扣,应主动上

交财务处,对接受折扣隐瞒不交的部门或个人,一经查实,除没收全部资金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以及其他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

第十八条:学校的经费支出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以部门预算为依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支出坚持支出审批“一支笔”制度,行政、教辅部门预算内经费先由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报销,下拨到各学院的预算内包干经费,由各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报销。预算外经费的审批按第九条的审批权限审批。

第十九条: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制度,负责本部门经费支出的签字工作,并对本部门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全面责任。建立部门专人报账制度,各部门要指定一名经办人员负责本部门各种经费的报账结算工作,财务处只对指定报账人员办理本部门各种经费支出的结算业务。

第二十条: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及会务费的报销,按《徐州工程学校差旅费报销制度(暂行)》执行,严格执行出差人员按照等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对因工作需要非安排不可的招待业务,严格按《徐州工程学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未经统一安排的,经费自理。第二十二条:学校职能部门承办规模较大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所需经费须向财务处编报详细的经费预算,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后,财务处方予借款,业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加强车辆管理,按市财政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汽车维修定点管理办法和定点加油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严禁擅自到非定点单位维修、保养车辆(在外地发生故障的车辆除外),车辆维修费的报销要根据“维修结算清单”、“委托维修单发票附件联”和盖有“政府采购汽车定点维修专用章”的发票,以转账方式结算。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加油卡》加油、出车登记、单车用油考核等车辆管理制度,严禁到非定点加油站加油(外地加油除外),

未加盖“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专用章”的发票(外地加油除外),财务处不得报销。第二十四条:加强印刷业务管理,按市财政部门关于公务印刷定点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各种印刷业务应安排在学校文印中心或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印刷部门,由学校文印中心承担的印刷业务,其结算价格必须明显低于同类定点印刷企业。严禁到定点印刷企业以外进行印刷,未加盖“徐州市政府采购定点印刷发票专用章”的印刷发票(校文印中心除外),财务处不得报销印刷费。

第二十五条:加强邮电费管理。学校各部门的电话费由校办制定话费标准,包干到部门,节约归己,超支自付。物品邮寄由校办统一管理,建立物品邮寄明细台账,不得用公款邮寄私人物品。

第二十六条: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学校应在保证正常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安排自筹基建支出。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应单独列支,单独核算。

第二十七条:基建部门对新建的工程项目组织有关专家对选址、工程要求、工程概算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工程方可开工。

第二十八条:凡立项批准的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含维修工程)均须按规定办理招投标、议标手续。

第二十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后,基建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财务处对基建工程的付款额度在决算前应控制在全部工程款的80%以内,余款中的20%待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签发后再分期支付,并留足够的保修金。

第三十条: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处不予报销:

1、无监制章、无收款单位公章、无私人签章(字)的外来票据。

2、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3、购物无用途、资产无验收的票据

4、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

5、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存货等。

第三十三条:现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日常零星开支,财务处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加强现金收付业务的核算,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实相符。行政、教辅部门预算内资金借款,由分管校领导审批,下拨到各学院的预算内包干资金借款,由各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对各部门预算外经费支出资金的借款,借支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各部门办理借款或报销单笔业务超过10000元,需提前一天到财务处预约登记或电话预约,以便财务处及时备款。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均应办理国库集中支付。

第三十四条:为方便各部门办理借款或报销业务,财务处实施“报账通”业务,对各部门报账人员统一办理银行卡,以银行卡结算各种经费,原则上不再用现金结算。

第三十五条:加强对银行结算业务的核算,财务处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开立银行账户,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及时、定期逐笔核对银行发生业务,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列明未达帐项。

第三十六:应收及暂付款是学校应收未收或暂时垫付、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停滞在结算过程中的资产,体现为学校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债权。

第三十七条: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终了后七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财务处严格坚持“一借一清、按期结账、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对逾期不报账的借款人,在财务处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可在个人工资或部门预算指标中扣还。特别要加强对离校人员的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以免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对应收及暂付款进行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若属个人原因应追究个人的责任,若属非个人原因,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

第三十九条:存货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过程中而购置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种器材物资。包括专用材料和物资、低值易耗品、文具办公用品等。为保证教学、科研等活动正常进行,必须加强物品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学校各种存货安全完整。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

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为六类即: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1、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校办产业用房、库房、学生宿舍用房、职工宿舍用房、食堂、招待所等;建筑物包括:道路、桥梁、运动场、停车场(库)、纪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围墙等;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的通水、通气、通油管道、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线路、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2、专用设备是指学校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如:电教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体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3、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的各种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家具、计算机、一般文体设备等。

4、文物及陈列品是指学校拥有和接受捐赠的供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用的各种文物、古物、字画、纪念品等。

5、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各部门购置储藏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类书籍、期刊和杂志。通过光盘、磁盘存储的电子出版物亦作为图书管理。

6、其他固定资产是指没有包含在以上五类中的固定资产。

第四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市财政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符合政府采购目录的资产,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置,不在政府采购目录的资产,严格按《徐州工程学院大件、大宗物资采购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学校的固定资产及存货的管理,财务部门以价值管理为主,并设置总账和分类账进行核算,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由教务处设备科、总务处、图书馆等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数量、金额分类明细核算。财务处应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四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需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经校长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需报市财政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及时纳入财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私分。

第四十四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效益,保证无形资产的完整。

第四十五条:对外投资是指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或其他单位

的投资。学校对外投资要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为前提,坚持谨慎的原则,明确与被投资企业或单位的产权关系和经济利益,确保学校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六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六条:负债是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等。

第四十七条: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因借贷行为而形成的负债,指学校向金融机构、有关部门及职工借入的资金。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借入款项时,应坚持谨慎原则,严格控制借款规模,各种借款必须通过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十八条:财务处要加强对借入款项的管理,确保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保证借入款项按预期归还。各部门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给所属企业或个人提供借款担保。

第四十九条:应付及暂存款项是指学校因未及时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而形成的一种负债。财务处应加强对应付及暂存款项的管理,保证及时清理和结算,不得长期挂帐。

第五十条:应缴款项是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的各类款项,财务处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类应缴款项。

第七章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定期向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报表的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二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五十三条:财务处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五十四条:要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相应承担经济责任,经办人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审批人对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保证财务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若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者,以上级文件规定为依据。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研发财务管理制度

XXXXXXXX有限公司研发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技术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3) 第三章审批 (6) 第四章研发人员差旅费规定 (7) 第五章附则 (12)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统一财务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监管、控制管理,本着集中统一、统筹合理调配资源,分散灵活经营的财务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制定此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并主动接受主管财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三、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四、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活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亏损等,都应当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种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及时制定和修改原材料、能源等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五、制度的基本内容 是指研发部门在研制产品、开发项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六、立项标准 单位项目费用在50万以下(含50万)的由公司自行组织立项,并由

财务部实施经费的控制、评审和经费审核。 单个项目在50万(包括50万)以上或事关公司发展的项目,由公司立项后到区主管部门立项,由公司总经理对经费开支进行逐笔控制、评审和经费审核; 研发费用需财务部门跟踪使用情况并记录结果,研发费用财务核算采用项 七、项目管理制 财务部设置了项目核算财务账套,项目研制经费按项目独立做账、核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项目研制经费管理。 1、项目前期财务管理 A.前期投标费用管理:项目前期投标准本产生的相关费用,分清不同投标项目的费用,如果项目投标成功,则进入项目经费设计费,不成功则进入公司管理费用。 B.经费预算管理:财务部配合完成投标项目经费预算,综合考虑各费用组成的合理性,可行性,争取和项目决算保持一致。 C.合同的管理:项目立项后合同及时复印一份交财务部管理,以便财务部及时设立项目科目,核算项目费用。 2、项目期间财务管理 A.项目经费科目内容:

保险公司分公司财务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部岗位设置及职责 为了确保**分公司财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现对计划财务部进行岗位划分,并明确各岗位职责。各公司应根据工作的需要,本着“高效、精简”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配置合适人员。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原则和影响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可以实行兼岗。 一、河南分公司计划财务部组织架构图 二、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总公司各项基本会计、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制定三级机构各项政策和制度并负责贯彻实施。 2.制定分公司预算编制方案,组织支公司进行预算编制,履行

预算审核职责,并对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进行分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数据归集,集中管理会计系统,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4.在分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与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协调一致,共同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5.对全公司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追踪,提供财务分析,参与经营决策。 6.为下属机构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援和服务。 7.配合外部监管、税务、统计、审计机构等机构的工作,及时提交报表,提供资料等。 (二)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 1.制度建设及落实 (1)及时学习、领会和宣传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2)负责贯彻落实总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组织制定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分公司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及财务工作的检查,建立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2.组织协调工作 (1)确定分公司财务系统组织结构,合理划分各级职能室,确定各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协调本部门工作,指导、监督各室、岗位工作;

(2)对内协调与分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3)对外协调与税务、审计等监管机构的关系。 3.预算管理及财务分析 (1)负责组织分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预算指标的分解和考核; (2)定期组织本公司财务分析工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3)负责分公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提出预算控制建议及措施。 4.组织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1)负责组织本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对上报总公司及各外部监管机构的各种报表、材料进行审核,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2)负责本公司的日常财务收支事项的审核审批; (3)会签主要经济合同及协议; (4)负责组织本机构会计基础工作达标等有关事宜。 5.资产与资金管理 (1)负责组织本公司资金资产的管理工作,保证资金的安全和资产的完整; (2)保证分公司严格执行总公司账户管理、资金限额的管理规定,合理组织资金的调拨与使用,杜绝违反规定运用资金; (3)组织配合综合管理部落实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若尔盖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臵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接受县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校)设臵财务机构,财会人员根

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在100人(包括100人)以上,可设两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只设报账员。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八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九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条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1、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是涉及到学校财务活动的每一个人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3、学校负责人对本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4、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5、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业务的批准、执行、检查、保管、记录职务互相分离,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地反映并控制学校财务状况,保障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权益不受侵犯。6、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行使职权,有效利用学校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办学经济效益,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二、设帐、记帐管理1、学校设行政、工会、食堂账务外,不另设其它帐务,严禁私设”小金库”。2、收费收据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接受审核,专柜保管。3、学校收费做到亮证收费,由学校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全额入帐,并开具合法的票据。4、认真及时做好学校经费的记帐、算帐等**常工作,要求凭证真实、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5、出纳现金**记帐应逐单登记,不得汇总记帐。出纳人员应于每**业务终了后结清当天帐目,核对帐存和实际库存是否相符。6、财务人员离职,须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向接手人员移交所经管的帐目,签署移交文书。

三、经费报销1、坚持单位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2、发票必须内容完整(包括税务章、收款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票、付款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重开发票。3、涉及批量购物,未注明数量、单价的发票,必须附带明细单据,并加盖收款单位财物或发票专用章。4、发票需有三人签名,包括经办人、审批人、证明或验收人,并注明事由。5、学校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凭证上还需写明支出的理由、用途,方可签批报销。6、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的发票须经会计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会计有权不予受理;对于记载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予以退回,要求补充完整,审核完毕,会计填写现金付款单。7、经办人凭现金付款单到出纳处报销。 四、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帐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转让。2、财务人员按规定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手续完整,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当尽量避免跨月支取。3、按月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五、现金管理

研发支出财务管理制度

XX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研发支出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加强研发费用管理,本着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的原则,完善本公司关于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研究开发经费来源 国家、上级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企业自有资金,主要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结余; 其他方面筹措的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指出区分研究阶段指出与开发阶段指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的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指出,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指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企业研发费用(也称“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公司研发费用开支标准按申报项目预算限额一定范围内开支,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我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全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3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⑴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通过对资金的领拨和运用,对全校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在科学预测各种因素对收支影响的前提下,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反映全校的财务状况,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从而保证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⑵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⑶ 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监督,保证全校各种经济行为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实现规范化管理。⑷ 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章各项制度 第4条本校实行“统一领导、分校报帐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是全校财务工作的领导,对对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学校财会工作应当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5条根据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财会工作的特点,财务办公室设置的会计岗位有:记帐会计1人、出纳会计1人、报帐员10人。 第6条记帐会计具体组织本校的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经费预、决算,草拟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积极筹措资金,合理使用经费,督促财会人员依法开展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登记明细及总分类帐簿,负责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防止发生呆帐,负责票据管理工作,要求票据领、缴无差错,保管安全,归档及时,按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兼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整理、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兼管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做到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7条出纳会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 第8条报帐员负责登记本校现金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编制本校经费预、决算,根据中心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合理使用经费。 第9条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本校校长是校全面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对本校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职责是:⒈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⒉对财会人员加强政治、业务方面的培养,努力提高校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⒊提出财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学校财会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并对重点经济行为制定具体的财务控制和管理办法。⒋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学校开展正常工作的资金需求,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⒌审批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了解学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学校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⒍加强财会干部梯度建设,选拔和任用财会干部。 第10条记帐会计岗位职责。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

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51728

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明确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和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加强研发投入的专项审核,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1.3 项目承担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1.4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项目核算应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重点在于项目组可控的人、财、物投入,使公司财务部能获得项目财务管理所需的项目核算数据。 1.5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纳入企业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1.6 为正确评价科技投入水平、促进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创造条件,将研发投入评价结果同考核承担部门绩效内容挂钩,增强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真正建立起追求技术进步的体制和机制,从长远出发,克服短期行为,有效地增加研发投入。 1.7 公司的研发项目分为国家、省、市计划项目、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与课题等四大类。 二、研发经费开支范围 2.1开支范围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2.1.1开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1.2 公司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1.3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2.1.4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2.1.5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2.1.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2.1.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2.1.8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三、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3.1 项目申报部门和个人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

保险经纪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保险经纪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以稳健经营为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科学编制公司财务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增收节支;加强经济核算,有效利用公司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和考核,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加强资产管理,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与完整;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在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及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逐级授权、自主经营的管理模式。 统一领导:公司本级在财经政策、规章制度、财会业务等方面做出统一安排与部署。 集中管理:公司本级侧重研究企业发展战略、选择合作保险公司、开拓市场产品以及指导相关经营业务。 逐级授权:即公司本级内部授权、公司对各分支机构授权,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自主经营:各分支机构作为非法人单位,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制度,财务总监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政策和法规;协助公司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和推动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检查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参与公司重大财务活动的研究和决策;受董事会委托,督促、检查分支机构的财务工作。 公司充分运用现代办公手段,逐步实现公司及分支机构财务电算化,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七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缴存营业保证金,依法、及时计算缴纳税款,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公司实施内部稽核制度。 第三章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八条公司及分支机构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可以只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公司各级财务部门是具体承担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财务工作。公司及分支机构所有财务收支均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各项开支(除限额以外)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按照勤俭建校,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管理制度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六、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附件)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 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 条 根据我市教育局 年 月 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 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 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

校领导。 、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

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富地红华动力(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明确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和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加强研发投入的专项审核,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1.3 项目承担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1.4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项目核算应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重点在于项目组可控的人、财、物投入,使公司财务部能获得项目财务管理所需的项目核算数据。 1.5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纳入企业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1.6 为正确评价科技投入水平、促进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创造条件,将研发投入评价结果同考核承担部门绩效内容挂钩,增强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真正建立起追求技术进步的体制和机制,从长远出发,克服短期行为,有效地增加研发投入。 1.7 公司的研发项目分为国家、省、市计划项目、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与课题等四大类。 二、研发经费开支范围 2.1开支范围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2.1.1开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1.2 公司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1.3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2.1.4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2.1.5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2.1.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2.1.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2.1.8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三、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收、管、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我镇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服务。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财务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1.进一步加强学校票据管理。学校收费必须格按照《市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荣昌县政府的有关票据管理规定,使用财政统一印刷的收费票据,同时,票据实行专人管理,格“票款同行”和“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收取的杂费、代收费、幼儿经费及其他收入应按规定全额上交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专户,不准擅立账户,否则追究帐户人和决定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3.必须格执行的各项收费政策,禁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学校除按规定统一收取学生的费用外,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费用,如擅自收取,按私设“小金库”从处理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学校收取各项费用必须开具正规票据,学校有违规收费或收费不开收据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从处理。 二、支出管理 4.学校财务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各项支出必须格执行规定的开支围和标准,各项支出票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等二人以上签字证明支出事项,校长才能签字报销。

5.奖金、津补贴支出。学校奖金、津补贴的发放,由各学校教代会讨论,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审批后执行。 6.办公费。学校应加强办公费的管理,本着工作和节约相结合的原则,格按照办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制定学校办公的管理制度。 7.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按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会议费开支规定》标准据实报销。 8.水电气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各校应加强水电气的管理,要求将办公用水、用电和教职工用水、用电、分户单独核算。 9.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支出。各学校基建及修缮工程由后勤部门提出计划,报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并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5000元以上经费的支出发票必须附工程合同、工程项目预决算等相关资料。 10.设备、物品采购支出。纳入政府采购围的各项办公、教学设备等购置、维修、等各项支出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市学校设施设备及物品采购制度》及荣昌采购制度执行。 11.专项支出。各项专项支出必须格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禁挪着他用。 三、财产物资管理登记造册 12.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按需配备,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登记造册,落实到人,确保资产不流失。 13.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标准是:仪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

研发财务管理制度

研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加速XXXXXX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二章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1、国家、股份公司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2、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 3、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1、为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材料费、测试仪器的购置费等费用。 2、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4、用于科技进步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章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 第六条公司技术开发部是研究开发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究开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第七条研究开发经费由公司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拨付按照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承担单位只有在研究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签订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条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公司以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公司技术开发部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 第十条研究开发经费在使用中有关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部门负责人要按内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对于股份公司级研究开发项目,承担单位在徐州基地者,其项目经费均在公司的财务部进行核销;承担单位在徐州基地以外者,其项目经费在本单位财务代报,年底或项目完成后上转公司财务部。 对于公司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承担单位是公司所属部门者,项目经费日常代报在本单位财务进行,年底或项目完成后上转公司财务部;承担单位是公司机关者,项目经费核销在公司财务部进行。 第十一条研究开发经费在部门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研究开发经费在公司财务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技术开发部负责人、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 第十二条各项目承担单位对已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要及时填入科技项目月报报公司技术开 发部。公司财务部、技术开发部按内控制度规定每二月核对一次经费支出明细,核对记录由财务部门、科技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 第十三条各部门研究开发经费一律不进入本单位成本,年底或项目完成时一次上转公司财务部核销。 第十四条对由项目外委技术协作费完成的有关研究内容所取得的成果,在外委技术研究合同中必须明确:公司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管道储运公司、公司;形成的知识产权纳入公司、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各项目承担单位对于因研究开发工作需要,购置2000元以上设备、仪器者,须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并经物控部门签收后方可到财务核销,项目完成后办理有关转资手续。 第十六条对于各部门自行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其经费使用和管理请遵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对于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情况,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第五章研究开发经费的核算科目

r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r公司财务管理制 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 规范财务工作, 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 一)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 监督资金正常运行, 维护资金安全, 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 二)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 三) 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 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 四) 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 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 五)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 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 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 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 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 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 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 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 相互可

中心学校关于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中心学校关于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规 定 中心学校关于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1、规范财务管理,关键在校长。实行民主理财,坚持财务公开、透明,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对学校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平衡性负责。 2、规范经费收支预算管理。每期初,各校(园)根据学校收入情况认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报中心学校批准。计划的制定要确保收支基本平衡,并略有结余,同时要强化预算执行的力度,坚持无预算无支出的原则。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计划,须书面向中心学校

申请,经批准方可执行。 3、坚持钱、账分开管理,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校长不得留存单位现金,不得单独一人公费开支。 4、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开支500元以上必须经学校审账小组审核通过,千元以上必须书面报中心学校批准后方可开支使用。 5、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情、合理,并要做到手续齐全。招待费、交通费报销票据的附注说明必须清晰、真实、完整(同时附招待费、交通费支出登记表)。招待费支出控制在经费总支出的2﹪以内,一般教学活动半天以内原则上不得招待开支,不得借期终(中)考试、结束会、加班等名义进行会餐。 6、各校(园)确因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在周边商店、饭店、菜店等购物、用餐需及时由指定人员(或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事由。 7、每次中途报账前需对学校前一阶段的对外欠账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

如因此次报账超支,需书面报中心学校财务室,以备下次中心学校合理安排。 8、代管经费据实收取,按期结清,代管经费收支情况在每期民主生活会上向全体教师予以公示,并作详细会议记录。 9、每学期结束时,各校(园)审帐小组对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并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布。每学期中心学校对辖属各小学、幼儿园进行财务审查。 10、本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规范使用好学校经费,每学期不留欠债。严格控制学校不合理开支,谁举债谁负责。因学校经费管理不善或支出控制不严,造成经费赤字过大,中心学校将书面报请区教育局处理。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五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

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四)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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