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中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的布设。

2 点位布设原则

2.1 全面性原则

调查点位要全面覆盖不同类型的土壤及不同利用方式的土壤,重点区域要全面覆盖调查区域内各种污染类型的场地,能代表调查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2 可行性原则

点位布设应兼顾采样现场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交通、安全等方面可实施采样的环境保障。

2.3 经济性原则

保证样品代表性最大化,最大限度节约采样成本、人力资源和实验室资源。

2.4 连续性原则

点位布设在满足本次调查的基础上,应兼顾“七五”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布设的背景点位情况,并考虑国家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的需要。

2.5 分级控制原则

土壤调查点位网格布设尺度按国家、省、市不同层次需求分级设定,确定的调查点位实行分级控制、分级管理。

2.6 相对一致性原则

同一采样区域(网格)内的土壤差异性应尽可能小,在性质上具有相对一致性。而不同采样区域(网格)内土壤差异性尽可能大。

3 点位布设准备

3.1 硬件设备

3.1.1 点位布设辅助设备

全球定位系统(GPS)、数码照相机、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绘图仪、彩色打印机、扫描仪、用作GIS网格布点的ArcGIS软件(全国统一布点软件)。

3.1.2 地理信息系统(GIS)点位布设底图

原则上要求各省以1:25万电子地图作为点位布设底图(各省根据需要可选用其它比例尺的电子地图作为布点底图)。点位布设底图应包括行政区划(全省、市界、市县城区、乡镇区域)、水系(地表水如河流、湖库;地下水)、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地形地貌、交通(公路)、植被等基本图。

根据土壤调查的类型、面积和精度,可采用不同比例尺的点位布设底图。(1)针对土种或污染场地的土壤调查,推荐采用1:10000~1:50000;(2)针对土属或以地级市为单位开展的土壤调查,推荐采用1:10万~1:20万;(3)针对亚类或省级或流域为单位开展的土壤调查,推荐采用1:25万。

3.2 资料收集与分析

3.2.1 自然环境

(1)地理、地质和地形地貌特点

地理位置(经纬度)及面积;地表风化层特征;海拔高度、地形特征(即高低起伏状况),周围的地貌类型(山地、平原、沟谷、丘陵、海岸)等状况。

(2)成土母质和土壤类型

成土母质类型(冲积、洪积、坡积、堆积、风积、海积、沉积、淤积、残积等)、分布及其与土壤类型发育的关系。

(3)区域气候与气象特征

区域主要气候与气象特征,包括降水量、降水酸度、年平均相对湿度,蒸发量;年平均气温;年平均风速和主导风向;主要的灾害性天气(如台风、梅雨、冰雹和寒潮)。

(4)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文特征

地表水资源的分布、流量及利用情况,地表水文特征及水质现状;浅层和深层地下水的埋藏深度、地下水的矿化度及化学性质等资料,以及相应比例尺的水系图。地下水开采利用情况,地下水的运动状态(径流、排泄、补给等),水源地及其保护区的划分等。

(5)植被及生态系统情况

地表特征性植被类型、分布及覆盖情况;农、林、牧业栽植的树、草、农作物等资料。当地主要生态系统(农田、城市生态、森林、草原、湿地、水域)等现状。

3.2.2 社会环境

(1)人口与健康状况

人口分布、密度,人均收入与寿命,地方性长期的或新出现的疾病、各类疾病的发病率等。

(2)农业生产与土地利用状况

耕地面积,种植结构,作物产量,主要“菜篮子”种植区肥料(化肥、有机肥)、农药使用品种及施用水平,污水灌溉情况,土地利用类型及规划。

(3)工业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工业污染源类型、数量与分布(并将污染源标注在工作底图上);污染场地类型、污染源及其历史状况,包括污染场地产权状况及使用者变更情况,工业过程(企业产品、使用的化学品、原材料和中间产物的储存和运输),废物及废物处理场位置,废水、废气及其主要污染物向土地和水体的排污状况,污染事故发生情况,固体或液体的燃料动力(含燃料储存和灰分处理),场地的外来填充物,土壤污染事故发生区主要污染物的毒性、稳定性以及如何消除等资料。

3.2.3 图件资料

调查区域内土壤类型图、地形地貌图、植被图、土地利用图、污染源分布图、土壤调查历史布点图、大比例尺电子地图(电子和纸质)等资料,以及采样期内场景照片。

3.3 布点编码

所有点位必须统一编码。编码规则要求简洁,不易出错。

3.3.1 编码要求

样本编号要求能够准确地确定野外采样的空间位置及其样本的特征属性,同时要求编号系统直观、实用,易于操作。通过样本编号和标签的颜色差别,样本保存人员可以快速地进行样本分类,实验室分析人员可以快速确定样本的行政位置和采样剖面层次。同时,此编码也便于与后期数据库建设的编码系统进行衔接和转换。

3.3.2 编码方法

样本编号采用12位码。具体编码方法和各位编码的含义如下:

(1)第一至第六位码:为我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其中第一、第二两位码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四位码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或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县、县级市)汇总码、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单位汇总码;第五、六位表示县(自治县、县级市、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编码方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代码(GB/T 2260-2002)和国家统计局于2006年1月发布的最新的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新疆建设兵团的行政编码参照国家行政编码系统方案编制。其中前两位为90,代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便与其他省(市、自治区)编码分开;中间两位代表同一兵团下属的师部编号;后两位为师下属的团场(农场、牧场)编号。

为了便于样品采集责任人查询编码,所有的行政编码统一印发给各单位。

(2)第七至第九位码:为以县(自治县、县级市、自治旗、市辖区、林区)为空间计算单元的采样点总数。例如,第50号采样点的编码号为050。

(3)第十至第十二位码:土壤采样剖面的深度下限值(单位为厘米),例如,取样深度下限为25厘米时,编码为025;取样深度下限为185厘米时,编码为185。

3.4 现场踏勘

根据重点区域调查的要求,需要在布点前对重点区域进行调查、现场踏勘和确定布点方法,重点调查土壤污染类型、污染程度、分布范围或点源污染影响状况、污染物种类、来源等,了解重点区域现场及周围环境,调查区域土壤污染代表性。

4 调查区域类型划分

以市、县域为基础调查单位,对区域内土壤类型、成土母质、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植被类型、灌溉水源等进行调查,据此划分土壤调查区域。

4.1 普查区域

普查区域重点指耕地、林地(原始林除外)、草地、未利用土地等区域,掌握普查区域的分布范围、面积等,建立所布设的普查点位与其代表性区域内的土壤、环境间的关联关系,以利于实现普查点与其所代表区域间点、线、面之间的结合。

4.2 重点区域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定义了10种污染类型的场地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各省应以省辖市为单位,通过调查将区域内所有符合各污染类型的场地作为重点调查区域,重点区域的选取应符合全面性原则。10种污染类型的重点区域定义如下:

(1)重污染行业企业及周边地区。重污染行业企业主要指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石油加工和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制造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等13种重点行业企业。根据各市主要行业特点、企业规模、污染物排放量、直接或间接对土壤造成污染及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综合确定,特别注意粗放型土法生产企业及周边地区。

(2)工业企业遗留或遗弃场地。重点指近20年内遗留或遗弃的工业企业场地(包括已经改变用途的遗留或遗弃的工业企业场地)和城市已废弃的加油站。

(3)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按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工业园区的优先选择顺序,重点选取建成时间较长的化工、电子、生物制药等污染较重的工业(园)区。

(4)固体废物集中填埋、堆放、焚烧处理处置场地及其周边地区。重点指使用时间在5年以上(包括已经改变用途)的填埋、堆放、焚烧处理处置场地。

(5)油田、采矿区及周边地区。指依据油田、矿区规模、开采历史、周边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及环境敏感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场地。

(6)污水灌溉区。指污灌历史较长、有污染反映或怀疑受到严重污染的灌溉区域。

(7)主要蔬菜基地和畜禽养殖场周边。主要蔬菜基地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规模较大的城郊主要蔬菜基地。畜禽养殖场指常年存栏量在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鸡和100头以上的牛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周边。

(8)大型交通干线两侧。选择使用时间较长的国、省道(高速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土壤(南方地区约为150米,北方地区约为1000米范围),包含所选交通干线上的收费站、服务区(加油站)所在地,各省可选择2条以上公路。

(9)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地区。结合省、市地方政府需要,选择土壤污染引起的疾病高发区、土壤污染纠纷多发区和重大污染事故场地及其影响区等政府高度关注的热点地区。

(10)其它地区。指废旧电器、汽车等拆解场地、灭钉螺区、灭蚁区或规模较大的木材防腐处理场地及其影响区。

4.3 混合区域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土壤类型、耕作情况基本相同的相邻区域;也包括同一网格内土壤类型交差分布的区域。

5 点位布设

土壤调查点位分为普查区域调查点位、重点区域调查点位、背景调查点位(剖面点)。

5.1 普查区域调查点位布设

普查区域采用网格法均匀布点,由省级环保部门利用1:25万(或其它比例尺,各省根据实际实情况而定)电子地图进行网格布点,各市、县按省级环保部门提供的点位经纬坐标进行现场勘查、定点,最终形成普查区域内土壤调查监测点位库。

以省为单位利用Arc GIS软件在1:25万(或其它比例尺)电子地图上统一划分网格,按国家要求的耕地8km′8km、林地(原始林除外)和草地16km′16km、未利用土地40km′40km尺度划分网格(表1)。林地、草地、未利用土地与耕地相结合的区域(重点指林地、草地、未利用土地的边缘区域),按耕地布点要求结合到耕地与林地、草地、未利用土地交差的网格中进行布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土地利用类型(如城市用地),并对点位密度进行适当调整,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粮食主产区开展加密布点调查。选用1:25万比例尺以外电子地图进行布点的,上报国家的点位图需统一标注在1:25万电子底图上。

表1 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布点基本网格要求

完成电子地图网格划分后,利用GIS软件在电子地图上制作网格中心点(网格划分为正方形,网格及中心点位见图1),网格中心点即为土壤调查点位。将中心点经纬度信息转换为数据文件格式,按全国统一编码要求由省级环保部门进行全省统一编码。现场勘查时需要通过GPS准确定位初始调查点位。

图1 网格布点及中心点位示意图

5.2 重点区域加密点位布设

各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调查确定需要进行加密监测的重点区域,在重点区域外附近相同土壤类型地设置1个背景点,作为该重点区域土壤调查对照点。重点区域调查点位布设,由市、县监测部门按指定方法进行现场布点,并测定点位的经纬度坐标,报省级环保部门进行电子地图定点,按全国统一编码要求由省级进行全省统一编码,以确定重点区域内土壤调查监测点位。重点区域所布设的监测点位应满足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需要。

5.2.1 重污染行业企业及周边地区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全文)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 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方案说明

一、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土壤环境状况不仅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 中央把防治土壤污染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新时期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并明确要求“把防治土壤污染提上重要议程”。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温家宝总理要求“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2003年12月3日,曾培炎副总理曾批示要求“环保总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就我国部分地区土壤地球化学状况恶化,查清异常原因,并提出综合治理的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综合治理土壤污染”。《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也明确提出,要“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并要求“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抓紧拟订有关土壤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 近年来,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和有关科研单位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是,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一些地区的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相当严峻。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状况不清、原因不明和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十分突出。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掌握土壤污染情况,是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前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环保系统监测、科研队伍为主体力量,同时联合中科院、高等院校和其他科研院所等土壤学界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参与调查工作。环保总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全国生态现状调查、全国典型地区土壤环境质量探查、菜篮子种植基地、污灌区和有机食品基地环境质量监测调查等大型调查项目。2005年,环保总局在沈阳、南京、广州等三市组织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试点工作,为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环保系统拥有覆盖全国的环境监测网络,目前全国共有2289个环境监测站、46984名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拥有相当数量的大型仪器设备,加上一大批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研究力量,完全能够满足调查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项目总体目标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

1 国污状况调查全土壤染公报 (2014年4月17日) 环境保护部 国土资源部 根据国务院决定,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我国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陆地国土,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调查采用统一的方法、标准,基本掌握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 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

2 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 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二、污染物超标情况 (一)无机污染物 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 率分别为7.0%、1.6%、2.7%、2.1%、1.5%、1.1%、0.9%、4.8%。 表1 无机污染物超标情况 不同程度污染点位比例(%) 污染物类型 点位超标率(%) 轻微 轻度 中度 重度 镉 7.0 5.2 0.8 0.5 0.5 汞 1.6 1.2 0.2 0.1 0.1 砷 2.7 2.0 0.4 0.2 0.1 铜 2.1 1.6 0.3 0.15 0.05 铅 1.5 1.1 0.2 0.1 0.1 铬 1.1 0.9 0.15 0.04 0.01 锌 0.9 0.75 0.08 0.05 0.02 镍 4.8 3.9 0.5 0.3 0.1 (二)有机污染物 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0.5%、1.9%、1.4%。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征-附件

附件1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 (征求意见稿) 二Ο一七年一月

目录 1 适用围 (6) 2 术语定义 (6) 3 点位布设原则 (7) 4 点位布设工作流程 (8) 5 农用地详查围确定 (9) 5.1 点位超标区确定 (9) 5.2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确定 (9) 6 点位布设准备 (11) 6.1辅助设备与底图准备 (11) 6.2资料收集 (12) 6.3 布点编码 (12) 7 点位布设 (13) 7.1点位超标区点位布设 (14) 7.2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农用地点位布设 (15) 7.3农产品点位布设 (15) 8 点位核实调整 (16) 8.1 点位超标区和产业集聚影响区点位核实 (16) 8.2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农用地布点补充 (16)

8.3点位编码信息准确性核实 (16) 9 布点方案确定 (17) 附1 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围 (18) 附2 分析测试项目 (29)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 1 适用围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的布设。 2 术语定义 2.1 点位超标区 指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分别开展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发现的农用地土壤污染超标点位所在的区域。 2.2 土壤重点污染源 指根据《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类别及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筛选出存在土壤累积污染影响的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重点行业按照GB/T 4754分类,包括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7纺织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3金属制品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59仓储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危废、医废处置)、78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活垃圾处置)。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引

附件3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2016 年9 月

四、工作方案框架 附 1 相关名词解释 附 2 附 表参考格式目录 一、总体要求 .. 二、编制步骤 .. 三、关键环节说明 错误!未指定书签 错误!未指定书签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细化任务措施 二)实施分类管理 三)强化风险管控 四)鼓励政策创新 错. 误 !未指定书签 错. 误 !未指定书签 错. 误 !未指定书签 错. 误 !未错误!未指定书签 错误!未指定书签 错误!未指定书签

2016 年5 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于2016 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明确到2020 年的任务措施和工作目标。为规范和指导各地工作方案编制工作,依据《土十条》,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指导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编制,市县级工作方案可以参照本指南编制。 一、总体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总体思路,分解落实《土十条》各项任务要求,重点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和监管能力建设、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要求,农用地(重点是耕地)和建设用地(重点是污染地块)等不同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未污染土壤保护、污染源监管、污染治理与修复等全过程管理要求,以及科技支撑、治理体系、评估考核等保障措施。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明 确要求、落实责任,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确定分 区域、分年度目标和任务,统筹安排部门和地方任务分工。市县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应与省级工作方案相衔接,以风险管控和保 护优先为主线,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土壤环境问题,有关市县要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环境风险管控等方案。 一是夯实基础、有限目标。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

土壤污染与防治》复习题答案

《土壤污染与防治》复习题答案 一、名词解释题 1、土壤背景值:指未受或少受人类活动(特别是人为污染)影响的土壤环境本 身的化学元 素组成及其含量。 2、农药残留期:指土壤中的农药因降解等原因含量减少75%-100%所需的时间。 3、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在一定时间和地点 无法被利用 而被丢弃的污染环境的固体、半固体废弃物质。 4、土壤净化能力:指在自然因素作用下,通过土壤自身的作用,使污染物在土 壤环境中的 数量、浓度或形态发生变化,活性、毒性降低的能力。 5、稳定化技术:指通过化学物质与污染物之间的化学反应使污染物转化成为不溶态的过程。 :指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指具有毒性、生物蓄积性和半挥发性,在环境6、POP S 中持久存在 的,且能在大气环境中长距离迁移并沉积回地球的偏远的极地地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 严重危害的有机化学污染物。) 7、土壤环境容量:指一定土壤环境单元在一定时限内遵循环境质量标准,既维持土壤生态系统的正常结构与功能,保证农产品的生物学产量与质量,也不使

环境系统污染时,土壤环境所能容纳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 8、农药半衰期:指施药后附着于土壤的农药因降解等原因含量减少一半所需要的时间。 9、城市生活垃圾:指在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10、土壤生物污染:指一个或几个有害的生物种群从外界环境侵入土壤,大量繁衍,破坏原来的动态平衡,对人类健康和土壤生态系统造成不良影响。 11、客土:指在被污染的土壤上覆盖上非污染土壤。 12、农药光解作用:土壤表面因受太阳辐射能和紫外线能而引起农药的分解过程。 13、土壤污染:指人为活动将对人类本身和其他生命体有害的物质施加到土壤中,致使某种有害成分的含量明显高于土壤原有含量,而引起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 14、异位修复技术:指对挖掘后的土壤进行原地处理和异地处理的过程。 15、面源污染:指溶解的和固体的污染物从非特定的地点,在降水(或融雪)冲刷作用下,通过径流而汇入受纳水体(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海湾等)并引起水体的富营养化或其它形式的污染。 16、污泥:指在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淀物质以及从污水表面撇出浮沫的残渣。 17、土壤环境污染源:指土壤环境中污染物质的来源,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生物污染源。 18、痛痛病:指人们长期食用镉含量超过1mg/kg的大米,而使镉在人体内累积所导致的一种骨骼疼痛的病症,也称骨痛病。 二、简答题

浅谈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及修复技术

浅谈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及修复技术 土壤是一个开放的缓冲动力学系统,承载着环境中50%~90%的污染负荷[1-2]。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冶炼、加工企业等规模的扩大以及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饲料等用量的增加和不合理的使用,致使土壤中重金属含量逐年累积,明显高于其背景值,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质量恶化,对农业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重金属在土壤中移动性差、滞留时间长、难降解,可以通过生物富集作用和生物放大作用进入到农牧产品中[3],从而影响产出物的生长、产量和品质,潜在威胁人体健康[4]。本文对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进行了简要分析,概述了土壤中重金属的来源,简单介绍了物理修复、化学修复和生物修复技术在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方面的研究进展,以期为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提供参考。 1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 随着矿山开采、冶炼、电镀以及制革行业的蓬勃发展,一些企业盲目追逐经济利益,轻视环境保护,再加上农药、化肥、地膜、饲料添加剂等的大量使用,我国土壤中Pb、Cd、Zn等重金属的污染状况日益严重,污染面积逐年扩大,危害人类和动物的生命健康。据报道,2008年以来,全国已发生100余起重大污染事故,其中Pb、Cd、As等重金属污染事故达30多起。据2014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环境总状况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据农业部对我国24个省市、320个重点污染区约548 万hm2土壤调查结果显示,污染超标的大田农作物种植面积为60万hm2,其中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农产品产量与面积约占污染物超标农产品总量与总面积的80%以上,尤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附件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 编制原则 2.1 落实责任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详查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建立工作机制,将详查相关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确保为详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准确的、可靠的基础支撑。 2.2 规范统一 各省(区、市)应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本行政区域《实施方案》,确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详查工作。 2.3 上下结合 国家和地方上下结合,共同确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详查任务的基础上,各省(区、 市)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适当增加调查内.

容。 2.4 部门协作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调查成果,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统一有序推进详查工作。 3 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2)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 (3)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系列技术文件。 4 工作准备 4.1 人员准备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实施方案》编写组,参与编写的人员应熟悉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土壤污染基本状况,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4.2 资料准备 各省(区、市)应收集《实施方案》编制所需要的必需资料和辅助资料。 必需资料包括: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展的土壤污染.

简述土壤污染及其防治措施

简述土壤污染及其 防治措施

结课论文 题目:简述土壤污染及其防治措施姓名:程旭 院系:生命科学学院农学系 年级专业:级园艺专业 学号:

指导教师:王玉芬 12月31日 摘要 本文在综述中国土壤环境污染态势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土壤环境污染的预防、控制和修复方法。指出了当前中国土壤环境污染态势严峻,危及粮食生产、食物质量、生态安全、人体健康以及区域可持续发展。认为以预防为主,预防、控制和修复相结合是中国在相当长时期内的土壤环境保护策略。 关键词:土壤污染,预防,控制,修复

引言 土壤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石,也是人类食物与生态环境安全的保障。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球土壤资源承受的因人口增长、植被破坏、生物多样性消失、土壤退化、气候变化和污染种种等的压力逐渐增大。 土壤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结合无机界和有机界的纽带,是联系其它要素的关键环节,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主要自然资源之一。但由于现代工农业生产的飞跃发展,有的地方农药、化肥过度使用。工矿企业固体废弃物向土壤倾倒和堆放,城市污水、工业废水、大气沉降物也会进入土壤,使土壤污染日益严重。土壤污染是全球三大污染问题之一。不断恶化了的土壤污染态势,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防治土壤污染刻不容缓。 1土壤污染的含义和特点 1.1 土壤污染的含义 土壤是指陆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其厚度一般在2 m左右。土壤不但为植物生长提供机械支撑能力,并能为植物生长发育提供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等肥力要素。近年来,由于人口急剧增长,工业迅猛发展,固体废物不断向土壤

关于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几点建议

关于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几点建议 2016年5月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亦称“土十条”)正式颁布。“土十条”开宗明义提出: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同时指出“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其中xx及珠三角、韶关市等在“土十条”被多处提及,要求xx自2017年起,“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珠三角等地对“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韶关等市2016年底前“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等。因此,国家对土壤污染防治高度重视,更凸显了xx在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的紧迫性。 一、当前土壤污染的突出问题 土壤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土壤污染状况及其防治工作的方方面面。当前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土壤污染总体状况堪忧 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全国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随后2014年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当前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污染点位超标率为19.4%。其中包括我省珠江三角洲在内的国家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据xx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调查,

省内多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主要特征污染物为镉、铜、汞和铅等,珠江三角洲地区、矿山周围、搬迁企业污染场地和城市周边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呈现污染面广、污染因子多、污染风险高等特征。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很多,如工业污泥、垃圾农用、污水灌溉、大气中污染物沉降,大量使用含重金属的矿质化肥和农药等。土壤污染类别主要分为农用地污染和建设用地污染。据农业部蔬菜水果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广州)、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调查,重金属已对省内主要蔬菜产地土壤构成了威胁,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级属于警戒线和轻污染的蔬菜产地高达40.4%,主要污染地区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粤西和粤北地区也存在重金属超标情况,其中蔬菜产地土壤镉污染最为普遍和严重,其次是汞和砷污染。 (二)土壤污染的防治技术研究和产业化亟待加强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研究还刚刚起步,不少技术仍处于实验室阶段。一些单位虽然拥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专利技术,但是由于体制机制原因,缺乏产业化动力。不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装备,有的公司简单地以工业炉渣类硅酸盐如高炉水淬渣、钢渣、高硅煤渣等工业废弃物不做去毒深加工,直接生产酸性土壤调理剂,这些产品自身质量不稳定,更大的问题是容易带来重金属污染,给土壤造成新的危害;有的公司则直接以工业碱渣充当土壤调理剂,虽然具备PH调节功能,但相对于土壤生态环境的伤害也是弊多利少。而拥有土壤污染治理专利技术、有志于推进治理与修复产业化的企业,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 南 附件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 编制原则 2.1 落实责任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详查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建立工作机制,将详查相关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确保为详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准确的、可靠的基础支撑。 2.2 规范统一 各省(区、市)应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本行政区域《实施方案》,确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详查工作。 2.3 上下结合 国家和地方上下结合,共同确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详查任务的基础上,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适当增加调查内容。 2.4 部门协作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调查成果,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统一有序推进详查工作。 3 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2)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 (3)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系列技术文件。 4 工作准备 4.1 人员准备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实施方案》编写组,参与编写的人员应熟悉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土壤污染基本状况,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4.2 资料准备 各省(区、市)应收集《实施方案》编制所需要的必需资料和辅助资料。 必需资料包括: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更新数据等相关成果及资料;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结果;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重

土壤污染治理

30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高强度的人类活动,我国因污染退化的土壤数量日益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土壤污染正进入集中多发期。“土壤污染除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不可逆转性等共性特征外,还具有基数大、类型多、面积广、污染信息不清等个性特点。”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所研究员周静介绍道,土壤污染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土壤污染知多少? 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速度极慢,土壤一旦污染,将会“天长地久”。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土壤地理学家赵其国表示,截至20世纪末,中国受污染的耕地面积达2000万公顷(3.0亿亩),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6,其中工业“三废”污染面积达1000万公顷(1.5亿亩)。 2005年至2013年,我国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调查结果也表明,我国农用地环境质量不容乐观。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0.0%、10.4%。此外,典型地块及周边土壤污染较为突出。在调查的690家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的5846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6.3%;在81块工业废弃地的775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4.9%;在146家工业园区的2523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9.4%。 “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并不是说我国16.1%面积的土壤污染物超标,而是代表在调查的点位总数量中,土壤超标点位的数量所占的比例。”周

静介绍说,因为总体点位较稀疏,每个点位只能代表点位周边部分区域土壤状况,而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因此难以给出准确的土壤污染面积数据,只能从宏观上反映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受访专家表示,由于调查时间跨度大,加之调查方法不统一、调查精度相对较低,难以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的分布情况。需要进一步查明农业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真正摸清土壤污染家底。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提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并规定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情况,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情况。 “在有限的资金、时间内对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个挑战,只能进行相对的详查。”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举例说,详查涉及到如何布点问题,点位要有代表性,因为调查的点位最终要转化成面积,也涉及到重度、中度、轻度污染区的划定。“未来可能每个点位代表一定的亩数,但精确到每平方米很难做到。”这位专家认为,此次详查需要在第一次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综合环保部、农业部、国土部的大量数据,下一步可能还需要利用水利部水渠灌溉等数据,综合分析后布点,确定污染范围。 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 土壤环境质量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工矿业、农业生产等人类活动和自然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赵英民认为,土壤污染防治面临的主要挑

我国土壤污染现状及原因

中国土壤污染现状 摘要:土壤是生物和人类赖以生存和生活的重要环境。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我国土壤环境污染不断加剧。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较大,土壤环境污染物种类和数量的不断增加,发生的地域和规模在逐渐扩大,危害也进一步深入。本文从土壤的污染种类出发,通过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放射性元素和病原微生物四个方面阐述了我国土壤污染的现状。 关键词:土壤污染类型;有机;重金属;病原微生物;污染特点 1.1 土壤污染的类型 土壤污染物的种类繁多,按污染物的性质一般可分为 4 类,即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放射性元素和病原微生物。 1.1.1 有机污染 土壤的有机污染作为影响土壤环境的主要污染物已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热点.有毒、有害的有机化合物在环境中不断积累.到一定时问或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给整个生态系统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即所谓的“化学定时炸弹”【1】。目前我国土壤的有机污染十分严重.且对农产品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已开始显现。如我国从1959年起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用五氯酚钠防治血吸虫病.其中的杂质二噁英已造成区域性二噁英类污染.洞庭湖、潘阳湖底泥中的二噁英含量很高。有机氯农药已禁用了近20年,土壤中的残留量已大大降低,但检出率仍很高。广州蔬菜土壤中六六六的检出率为99%,滴滴涕检出率为100%。太湖流域农田土壤中六六六、滴滴涕检出率仍达100%,一些地区最高残留量仍在1mg/kg以上。 1.1.2 重金属污染 随着工业、城市污染的加剧和农用化学物质种类、数量的增加,土壤重金属污染日益严重,污染程度在加剧,面积在逐年扩大。重金属污染物在土壤中移动性差、滞留时间长、不能被微生物降解并可经水、植物等介质最终影响人类健康。 据我国农业部进行的全国污灌区调查,在约140万hm2的污水灌区中,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占污水灌区面积的64.8%,其中轻度污染的占46.7%,中度污染的占9.7%,严重污染的占8.4%。我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t,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多达1200万t,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从目前开展重金属污染调查情况来看,我国

最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最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2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基本农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2050年,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主要指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8,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90。 一、开展土壤一、开展土壤污污染染监测监测和和调查调查,掌握土壤,掌握土壤环环境境质质量状况量状况(一)配合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业局、县国土局、县农林局等参与,各镇政府落实。 以下均需各镇政府落实,不再另外说明)。 (二)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土壤调查和例行监测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省、市、县协同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18年底前,查明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台账。 (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农林局、县国土局、县卫计局等参与)(三)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 利用环保、国土、住建、农林、工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逐步协同省市建成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 加快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及趋势研究等方面的作用。 (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林局、县卫计局、县畜牧中心、县蔬菜中心、县果业中心等参与)二、二、严严格格执执行国家土壤行国家土壤污污染防治法律法染防治法律法规规,加,加强执强执法法监监管力度。 管力度。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XC-T03 农产品中重金属总量检测能力验证样品考核作业指导书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和农业部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6]2325号)的有关要求,受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委托,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组织实施本项检测能力验证样品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主要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筛选。 贵实验室的代码为。 农产品中重金属总量检测能力验证考核的要求和相关信息如下: 1考核样品 1.1农产品中重金属总量检测能力验证样品考核向每家检测实验室提供3瓶大米粉样品,采用塑料瓶包装,每瓶样品净重约5 g。 样品编号分别为:、、。 1.2 该考核样品已通过均匀性检验等相关验证。 1.3 实验室收到样品后,应首先确认样品编号和状态,同时填写《能力验证考核样品发送-接收确认单》(附件1),并尽快传真或电邮至组织实施单位。如发现样品破损、标识不清等情况,也请及时联系组织实施单位。 1.4 该考核样品应室温保存。 2分析测试 2.1检测项目 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总铜、总镍、总锌等8种重金属。 2.2 检测方法 实验室应选用2017年7月14日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样品分测试方法技术规定》(报批稿)中规定的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总铜、总镍、总锌等8种重金属分析方法。 2.3 样品分析 实验室应对每瓶考核样品重复测定3次,以测定平均值作为该瓶样品的测定

值。当分析结果≥0.100mg/kg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当分析结果<0.100mg/kg 时,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样品最小取样量为0.2 g。 3检测结果反馈 3.1样品分析结果等相关信息应填写于《分析结果报告单》中(附件2)。 3.2请实验室在接到样品后一周内将《分析结果报告单》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组织实施单位。逾期未提交结果者,将视为其放弃参与本项能力验证考核。 4电子文件下载 本项能力验证样品考核所需分析方法文本、作业指导书、分析结果报告单等电子文件请登录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810825477.html,),点击“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分析测试与质量管理文件公示”栏后下载。 5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联系人:闫岩 电话:010-8466 5760 传真:010-8463 4275 电子邮箱:yanyan@https://www.360docs.net/doc/a810825477.html,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编:100029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试验室筛选技术规定

附件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 筛选技术规定 —6—

目录 1 前言 (9) 2 编制依据 (9) 3 术语与定义 (9) 3.1 检测实验室 (10) 3.2 质量控制实验室 (10) 4 申请详查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10) 4.1 总则 (10) 4.2 检测实验室 (11) 4.3 质量控制实验室 (15) 5 实验室筛选评审程序 (15) 5.1 筛选要求 (15) 5.2 筛选评审程序 (16) 5.3 筛选结果的发布和利用 (17) 附表1 (18) 附表2 (21) —7—

附1 (23) 附2 (25) 附3 (29) —8—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技术规定 1 前言 为了确保参加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下简称详查)的实验室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实验数据,加强详查样品分析测试质量管理,规范筛选详查实验室技术能力审核工作,特制订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提出了申请详查实验室的基本技术要求及筛选评审程序,主要用于申请承担详查分析测试任务的实验室筛选工作。 2 编制依据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2008)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GB/T 27043-2012)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3 术语与定义 详查根据实验室职能、工作性质、范围等分为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 —9—

3.1 检测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负责依据详查有关技术规定和管理要求,开展详查样品(包括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的制备、分析测试及内部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保存留存样品,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统计报表、质控数据和质量评估报告等信息。 3.2 质量控制实验室 质量控制实验室全面负责本省(区、市)详查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按照详查有关技术规定和管理要求,组织开展本省(区、市)详查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分析测试等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编写本省(区、市)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参加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的详查工作质量管理监督检查。 4 申请详查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4.1 总则 4.1.1 实验室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测数据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题库-V2(2020年7月整理).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第二章)1.( B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根据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土地用途、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结果等,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A.县级以上 B.设区的市级以上 C.省级 D.各级 (第二章)2.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每( D )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A.三 B.五 C.八 D.十 (第三章)3.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 D ),避免土壤受到污染。 A.渗漏 B.流失 C.扬散 D.以上都选 (第三章)4.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D )。 A.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B.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C.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D.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可用于土地复垦。 (第三章)5. 国家加强对土壤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 D )。

我国土壤污染现状与防控策略

我国土壤污染现状与防控策略 土壤污染问题是亟需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土壤污染成因复杂,危害严重,同时土壤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土壤环境保护面临诸多挑战。下一步,应从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标准、切实加强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严格管控受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机制6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 土壤污染现状

根据国务院决定,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陆地国土,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调查采用统一的方法、标准,基本掌握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 (1)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 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7.0%、1.6%、2.7%、2.1%、1.5%、1.1%、0.9%、4.8%。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0.5%、1.9%、1.4%。 (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 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3.7%、2.8%、1.8%和1.1%,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

土壤污染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32 种菜向导土肥科技 2008年第25期 土壤污染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030000 太原市晋源区农业局王晓刚晋源区农技推广中心 郝永亮 山西省农牧业开发总公司 赵和平 当土壤中有害物质含量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时,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成分、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使土壤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进而土壤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这些有害物质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通过“土壤→水→人体”间接被人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这就是土壤污染。土壤污染物有下列4类:①化学污染物,如汞、镉、铅、砷等重金属,过量的氮、 磷植物营养元素以及氧化物和硫化物,各种化学农药、石油及其裂解产物,以及其他各类有机合成产物等。②物理污染物,指来自工厂、 矿山的固体废弃物。③生物污染物,指带有各种病菌的城市垃圾和由卫生设施(包括医院排出的废水、废物以及厩肥等。④放射性污染物,主要存在于核原料开采和大气层核爆炸地区,以锶和铯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长的放射性元素为主。 对于土壤污染,必须贯彻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首先要控制和消除污染源,同时看到土壤具有强大的净化能力,在防治土壤污染时应充分利用这一特点。 一、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 土壤对污染物具有一定的净化能力,但很有限。因此控制土壤污染源,即控制进入土壤中的污染物的数量和速度才是防止土壤污染的主要措施。 1.控制和消除工业“ 三废”排放大力推广闭路循环、无毒工艺,以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对工业 “三废”进行回收处理,化害为利。对所排放的“三废”要进行净化处理,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使之符合排放标准。 2.加强土壤污灌区的监测和管理对污水进行灌溉的污灌 区,要加强对灌溉污水的水质监测,了解水中污染物质的成分、含量及其动态,避免带有不易降解的高残留的污染物随水进入土壤,引起土壤污染。 3.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在施肥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多施 农家肥,少施化肥,多施配合肥料,少施单质化肥;重点施用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好测土配方施肥。使用农药时,要禁止或限制使用剧毒、 高残留农药,大力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发展生物防治措施。例如禁止使用虽是低残留,但急性、 毒性大的农药;禁止使用高残留的有机氯农药;根据农药特性,合理施用、制订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采用综合防治措施,既要防治病虫害对农作物的威胁,又要把农药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限制在最低程度。 4.增加土壤容量和提高土壤净化能力增加土壤有机质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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