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披露首批新高考生选科数据

山东省披露首批新高考生选科数据
山东省披露首批新高考生选科数据

山东省披露首批新高考生选科数据

山东省2017级学生选科情况如何?哪些组合选择的比例最高?哪

些组合选择的人数最少?高考院校为大家提供山东省披露首批新高考

生选科数据,数据显示,高中生最喜欢老文综,单科选考最多的是

地理,近4成考生选考物理……更多高考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

新!

山东省披露首批新高考生选科数据

据齐鲁网消息,作为全国第二批高考改革试点省份,山东省从2017级高中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如今,首批进入新高考改革

的2017级高中生已经完成选科,开始了走班。那么,山东省2017

级学生选科情况如何?哪些组合选择的比例最高?哪些组合选择的人

数最少?11月9日,山东大学举办第十四届全国重点中学校长论坛,来自全国19个省市的120余所中学校长应邀参加。山东省教育厅巡

视员张志勇在论坛上披露了相关数据,并进行了权威解读。

“6选3”,高中生最喜欢老文综

2017年秋季新高考改革启动后,山东高考不再按照传统分文理科,而是全国统考语数外三科,另外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中选出3科来参加等级考试,并计入高考成绩。新高考

放开选择权之后,“6选3”一共有20种组合。这20种组合,我省

首批“吃螃蟹”的高中生会作何选择?

官方数据显示,20种组合中,选择最多的组合竟然是“老文科

综合”,即政治、历史、地理,2017级的547031名学生中,一共89067人选考,占比16.7%。排在第二的则是“老理科综合”,即物理、化学和生物,全省共69919人选择,占比13.11%。排名第三的

是历史、地理和生物,共59944人选择,占比11.24%。

选择人数最少的组合是政治、历史和物理,全省共4219人选择,占比仅为0.79%。其次是政治、地理和物理,全省共6220人选择,

占比1.17%。再次是政治、物理和生物,全省共6927人选择,占比1.30%。

近7成!单科选考最多的是地理

官方透露的数据显示,2017级全省学生总数为547031人,已经

选科的学生为533405人,其中,选择人数最多的科目是地理,全省

选考人数为361975人,占比67.86%;其次是生物,全省选择人数为308442人,占比57.83%;排名第三的是化学,共265607人选择,占

比49.79%;历史排名第四,264861人选择,占比49.61%。

之前各方高度关注的物理科目,全省共210815人选考,占比

39.52%;选考人数最少的科目是政治,共188514人选择,占比

35.34%。而根据今年5月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拟在山东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2020年拟在山东省招生的高校中,46.61%的本科专业对物理科目提

出了“选考要求”。如果加上44.03%的不限选考科目的专业,那么,选考科目含物理的考生,2020年将可以报考90.64%的本科专业。

近4成考生选考物理,会不会太少?

有网友认为,山东4成考生选考物理,低于预期,担心影响人才培养。对此,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张志勇解释说,物理本身并非必

考科目,而是选考科目。并非所有山东学生都选物理才算多。物理

选考人数的多少,是由高校提出的专业选考要求所决定的。

文科好考?事实并非如此

另外,很多人以为选择文科就会好考,张志勇说,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做了连续三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统计,每年的理工招生计划

占比60%。”张志勇表示,高校每年在山东投放的理工类专业计划

数量最多,学生的录取机会远远高于非理工类专业。

以2018年为例,各高校在山东省投放理工类、文史类本科计划

分别为165543个、46800个,而理工类、文史类报考考生分别为272820人、144600人,报考理工类、文史类考生的本科录取率分别

为60.7%、32.4%。“文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比理科高出70分,报考

文史类的考生上本科高校的难度远远高于报考理工类的考生。”

此外,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理工类毕业生需求保持高位并持续增加。根据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

报告》,人才需求最多的是理工类专业,2017年山东省高校理工类

本科专业平均就业率比其他本科专业高8.44个百分点,就业优势更

为明显。

校长支招

“6选3”要遵循三项原则

在选科方面,山东省实验中学副校长林宝磊表示遵循三项原则:“尊重兴趣+结合实力+回望规划”。

“兴趣和能力之间,一定要优先考虑能力。”林宝磊说,学校在正式选科之前会进行几次模拟。“初步确认学生的优势学科,再及

时跟进指导。”为了帮助学生做出科学选择,中学普遍加强了对学

生的选课指导。林宝磊表示,除基础学业课程外,山东省实验中学

还开设了生涯规划课程、学业体验课程、融合拓展课程等,多方面

满足学生的成长需求。杭州学军中学副校长冯定应的选科原则是,

选择“学得好的;我要学的;竞争小的。”他认为,学生选择某一选

考科目的依据应该是自己的优势学科,同时该学科竞争比较小,当

然还必须考虑大学专业的招生要求。

而在选科之后的“走班”方面,林宝磊表示,为了保证教学管理的稳定性,山东省实验中学采取了“固2走1”的办法,即语数外

这三科不走班,而在另外选择的3科中固定两科组成一个班级,另

外一门学科进行走班。记者了解到,这种走班思路是省内很多优质

高中采取的通用方式,像济南的山师附中、历城二中、济钢高中等,外地的临沂一中等,都是采取这种模式。冯定应也表示,学校加强

了对学生的生涯规划教育。“在学生、家长中加强新高考宣传,开

展‘7选3’摸底,开展学考模拟报名三次。”

来源: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山东省教育厅严禁体罚学生通知》落实情况

严禁体罚学生,提高师德水平 王家庄街道赵戈小学 为使广大教师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执教,进一步提高师德水平,认真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严禁体罚学生的通知》学校组织了一系列活动。 1、9月28日组织教师一起学习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严禁体罚学生的通知》。 2、要求全体教师要引以为戒,严以律己,对照《潍坊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经常查摆、反思个人师德问题。 3、要对照师德承诺,教职工逐人做出师德公开承诺,并签订了承诺书,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把不出现有偿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各类违反师德行为作为岗位竞聘的前置条件,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做学生喜欢的好老师,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 5.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考核《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内容,及对“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等禁行性规定的执行情况,师德考核结果通过“潍坊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电子档案系统”上报,并将纸质考核结果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6.建立师德宣传表彰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教师发现、学

习和宣传发生在身边的各类优秀师德事迹,常态化宣传师德典型事迹。总结能够反映学校主流形象、带动教师、引领家长的事例、人物,利用校园宣传栏、文明榜、公示栏、校园网、家长会及多种信息沟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 7.完善了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引导师生守纪律、讲规矩,由教师、学生、家委会讨论商定科学、可操作的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使惩戒教育行为透明化、规范化,避免随意惩戒,避免出现新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健康成长负责。 8.健全师德投诉查处制度,开展了对教师的教师资格和身心健康状况的排查。学校设立了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公布举报电话,对师德投诉事项做到“有诉必查”、认真处理,并定期通过工作自查、组织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落实师德“前置审核”制度。对违反“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之一者,师德考核不确定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不推荐参加市级以上评先树优、评聘高级职称。年度内有一个学期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0.制定了落实处理处分制度。对经查属实的违反师德行为,给予教师本人相应组织处理,取消教师本人当年度评先树优、评聘职称、提拔晋升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分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鲁教基字〔〕新编号

鲁教基字〔2009〕20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 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各市教育局: 为正确引导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教师不得进行有违职业道德的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惩罚学生,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 二、要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我省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各学科教师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其他学科的课时和学生的自习时间。 三、要精心制定学期(学段)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计划包括课堂教学计划和课外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目标和实施方案。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要符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

校情、学情,具体可行,不得盲目追求教学进度。要对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及时反馈信息,不断调整和完善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四、要精心开发课程资源。认真研究国家课程要求,熟悉国家课程方案,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具有并不断提高课程开发和课程资源整合的能力,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能够开设一定数量的校本课程;在教育教学中能够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认真研究教材,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和特点,熟悉学段或各年级之间教材的衔接,熟悉相关学科之间教材的联系与整合要求,熟悉整册或整个模块教材的完整结构。在实施课程教学时,能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条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五、要精心备课。备课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生课堂学习的认知前提和情感前提,合理确定教学目标,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预测学生的认知障碍,科学设计课堂作业,备好所需教具学具,选择教学手段、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学组织形式等。提高备课效率和质量,采取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资源,开展网上研究与备课。教学目标的设置要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评、可达成。重视引发学生认知和思维障碍的教学环节和“引桥性”课程学习资源的设计。课堂练习的设计要有针对性、层次性。认真撰写教案,教案要因课程、教师、学生和教学环境的不同而异,突出个性化教案的设计。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规程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规 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教学发[2015]2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07.02 【实施日期】2015.07.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规程的通知 (鲁教学发〔2015〕2号) 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2015年7月2日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规程

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学生转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高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要求,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录取、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高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同层次(或低于转出高校的层次)、同批次(或转出高校的下一个批次--在生源地同专业或拟转入专业的录取批次)高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的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且本校在该专业点及研究方向又无其他导师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促进高等学校校办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 《促进高等学校校办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事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材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鲁教办字 [2005]5 号 关于促进高等学校校办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市教育局、发改委(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国资监管机构、工商局、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校办企业是高校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产学研结合的基地。在带动行业技术进步、促进高校教学科研与国家经济建设实际相结合、弥补教育经费不足以及促进教育事业和经济建设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校办企业管理,推进校办办企业改革,实现投资注义多元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规避学校及校办企业的经营风险,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促进我省高校校办企业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高校校办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鲁政发 [2003]6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突破高校校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建立新型的校办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促进全省高校校办企业的发展。 ?基本原则 1 坚持“校企分开、规范管理,政府推动、学校运作,明确职责、确保稳定”的原则,促进高校教学、科研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2 坚持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以发展高校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多种形式促进高校具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与社会资本的结合,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校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因校、因企制宜的原则。区分不同企业和不同情况,多种形式,分类指导,维护学校、企业、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企业的改组改制,成熟一个改制一贯,不搞一刀切。 4 坚持依法保护国有资产、防止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则,确保高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5 坚持构建规避企业运营风险、实现资本良性循环机制的原则,合理体现校办企业的一些特殊要求。 ?主要目标 1 高校校办企业要积极引进社会资金、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和先进管理方法,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 ] 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照章纳税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并对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2 通过明晰校办企业产权关系,理顺校办企业管理体制,完善校办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应运体系,依法保护学校合法权益,有效规避校办企业经营风险。 3 建立高校教育、科研和校办企业协调发展的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在创办高新技术产业中的投入与撤出机制,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渠道,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商品化、社会化。 二高校校办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方式 ?根据我省高校校办企业的现状,主要形式是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采取联合、兼并、出售等形式。

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附件一: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规范指引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2010年1月25日

感谢你的观看 目录 第一章指引总则2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行业专用术语3 第三章深圳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操守与应尽义务6 第一节深圳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遵守的服务操守 6 一、信息公示方面6 二、资料处理方面7 三、佣金与必要费用8 四、机构间合作8 第二节深圳房地产经纪人员应遵守的服务操守8 一、经纪人员的执业范围8 二、经纪人员的回避制度9 三、经纪人纪律与惩戒9 四、房地产经纪人违规执业的法律责任9 第三节房地产经纪活动中的禁止行为9 第四节深圳房地产经纪机构与经纪人员的应尽义务10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应尽义务10 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应尽义务11 第四章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程序指引12 一、卖方放盘12 二、买方寻盘15 三、带买方实地看楼16 四、达成交易协议18 五、签署《深圳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买方缴纳定金19 六、银行监管买方购房款21 七、买卖双方与经纪机构结清佣金22 八、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23 九、剩余楼款结算25 十、交楼25 十一、售后服务26 第五章二手房租赁代理服务流程指引27 一、出租方放租27 二、承租方求租29 三、经纪人员带承租方实地看楼30 四、达成租赁协议31 五、签署《房屋租赁及经纪合同书》、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及首月租金32 六、经纪机构向出租方、承租方收取佣金33 七、出租方将物业交予承租方使用34 八、售后服务34 二手住宅买卖居间服务操作示范文本36 二手工商铺买卖居间服务操作示范文本81 二手住宅租赁代理服务操作示范文本129 二手工商铺买卖居间服务操作示范文本141 房地产经纪行业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与自律规范156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教后函[2009]3号 【发布部门】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03.11 【实施日期】2009.03.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 知 (鲁教后函[2009]3号) 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使全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达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高素质人才培养和高校的安全稳定和谐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 (一)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无小事。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科学发展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并切实担负起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责任。 (二)理顺和完善高校学生宿舍管理体制与机制。各高校要成立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督导 【发文字号】鲁教师字[2009]16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12.11 【实施日期】2009.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鲁教师字[2009]16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鲁教师字〔2009〕1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现就全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经过3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省基础教育正在进入一个更加关注公平、更加关注质量的以内涵发展为主的新阶段。这个新阶段对我省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建设提出了更加全面、更加科学、更加紧迫的新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

校长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未来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任务,确立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在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含建设工程人选,下同)队伍建设。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建设,既要面向全体中小学教师、校长,加强中小学教师、校长的全员建设,更要抓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以各级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的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启动本地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建立省、市、县(市、区)名师、名校长建设联动工程,将各级名师、名校长和特级教师统一纳入全省名师、名校长队伍管理。各级名师、名校长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完成相应的专业研修任务,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供相应的待遇和条件,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 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教学字[2013]24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12.30 【实施日期】2013.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 (鲁教学字〔2013〕24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2013年,我省开展了3年中职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以下简称“3+4”)、3年高职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以下简称“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要求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学生转段考核测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转段考核测试原则

(一)过程考核与综合测试相结合的原则。过程考核强化对学生中职或高职学习期间日常表现、学习成绩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的考核和评价;综合测试突出对本科段人才培养所需知识和能力的考查。 (二)体现贯通培养的原则。过程考核和综合测试内容要体现试点专业在中职段或高职段所学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内容,同时也要体现本科段学习对学生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的要求,保证培养的贯通性。 (三)激励导向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测试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科学确定考核测试内容,严格考核测试办法和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二、过程考核 (一)凡参与“3+4”“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录取(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了录取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鲁教基字〔2009〕20号

鲁教基字…2009?20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 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各市教育局: 为正确引导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教师不得进行有违职业道德的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惩罚学生,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 二、要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我省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各学科教师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其他学科的课时和学生的自习时间。 三、要精心制定学期(学段)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计划包括课堂教学计划和课外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目标和实

施方案。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要符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校情、学情,具体可行,不得盲目追求教学进度。要对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及时反馈信息,不断调整和完善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四、要精心开发课程资源。认真研究国家课程要求,熟悉国家课程方案,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具有并不断提高课程开发和课程资源整合的能力,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能够开设一定数量的校本课程;在教育教学中能够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认真研究教材,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和特点,熟悉学段或各年级之间教材的衔接,熟悉相关学科之间教材的联系与整合要求,熟悉整册或整个模块教材的完整结构。在实施课程教学时,能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条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五、要精心备课。备课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生课堂学习的认知前提和情感前提,合理确定教学目标,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预测学生的认知障碍,科学设计课堂作业,备好所需教具学具,选择教学手段、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学组织形式等。提高备课效率和质量,采取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资源,开展网上研究与备课。教学目标的设置要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评、可达成。重视引发学生认知和思维障碍的教学环节和“引桥性”课程学习资源的设计。课堂练习的设计要有针对性、层次性。认真撰写教案,教案要因课程、教师、学生和教学环境的不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基字〔2008〕9号 各市教育局: 为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鲁教基字〔200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地方课程是义务教育三级课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和完善课程管理体制、增强课程的适应性,提高地方建设课程的积极性和水平,激发中小学生的学习兴趣、转变学习方式、完善智力结构、增强创新意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中小学校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和督导,确保地方课程的开设。 二、调整课程结构,建立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地方课程体系,实行统一与分散相结合的地方课程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的开设,确保地方课程实施的整体效果,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设置必修地方课程,包括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人生规划四门课程与假期生活指导,形成必修地方课程和选修地方课程相结合的地方课程体系。除假期生活指导外,必修地方课程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时中统一

安排课时(具体课时安排见附件1,鉴于部分教材暂不配套,本学年课时安排可由各市进行适当调整),使用相对统一的教科书。我厅将制定印发必修地方课程实施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学校开好课程。选修地方课程在确保开足课时的前提下,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当地实际在我省制定的地方课程框架内自主开设。 三、组织对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的开发建设。根据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实施指导意见,面向省内出版单位受理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编写申请,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同时,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对部分原有地方课程教科书进行修订和审查。 四、加强对地方课程教科书的管理。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由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组织审定,经我厅批准后,列入《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由各市统一组织选用。2008至2009学年地方课程教材暂从已审查通过的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今年下半年,我厅将根据必修地方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和选修地方课程开设的需要,立项开发部分新的地方课程教材。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地一律不得组织编写和出版供中小学生使用的乡土教材类、专题教育类图书,不得面向中小学校征订发行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任何地方性和专题类教育用书及教辅材料。 五、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根据国家要求,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全省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在各市选用的基础上,由省里统一组织政府采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城市学生按照“一费制”标准交费购买。各地在选用时要

山东省教育厅学籍文件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 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随着我省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厅于1992年下发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鲁教基字〔1992〕12号)中的许多条款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尽快实现学籍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2.《主管单位代码表》 3.《学籍信息化管理数据库结构说明》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尽快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根据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应当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 第四条学籍管理实行由省教育厅宏观管理下的分级负责制。高中学籍由学校和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负责;义务教育段学籍由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负责。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设学籍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二、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的意见

xx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随着我省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我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以下简称“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个别地方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仍然存在,严重影响了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减负”工作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素质,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关系到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积极做好“减负”工作,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这不仅是教育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责任,也是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二、“减负”工作的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对课程的管理。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国家、省课程计划组织教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删课程和增减课时,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 (二)积极改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摒弃满堂灌、“填鸭式”等落后的教学方法,倡导主动参与、启发式的学习方式。尊重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教师要认真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做到精讲精练,把问题解决在课堂上,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效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 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为正确引导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教师不得进行有违职业道德的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惩罚学生,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 二、要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我省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各学科教师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其他学科的课时和学生的自习时间。 三、要精心制定学期(学段)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计划包括课堂教学计划和课外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目标和实施方案。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要符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校情、学情,具体可行,不得盲目追求教学进度。要对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及时反馈信息,不断调整和完善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四、要精心开发课程资源。认真研究国家课程要求,熟悉国家课程方案,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具有并不断提高课程开发和课程资源整合的能力,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能够开设一定数量的校本课程;在教育教学中能够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认真研究教材,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和特点,熟悉学段或各年级之间教材的衔接,熟悉相关学科之间教材的联系与整合要求,熟悉整册或整个模块教材的完整结构。在实施课程教学时,能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条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五、要精心备课。备课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生课堂学习的认知前提和情感前提,合理确定教学目标,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预测学生的认知障碍,科学设计课堂作业,备好所需教具学具,选择教学手段、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学组织形式等。提高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 鲁教基字【2012】号 各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施已经十年,在我厅2002年颁布实施的《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鲁基教字【2002】19号)的基础上,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我厅根据我省基础教育实际,对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调整,制订了《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计划表》,请认真贯彻实施。 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1: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计划表 附件2:课程设置调整说明及依据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附件1: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计划表

注:1.表格内为各门课程的周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每学年按35周计; 2.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设为两周,正常授课时数按33周计; 3.表格内各门课程的周课时安排为指导性意见,各试验区在执行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学年总课时数和周课时数应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附件2:课程设置调整说明及依据 一、本次课程设置调整遵循的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性。 2.均衡课程设置。 3.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4.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二、本次课程设置调整情况依据及说明 调整依据:

1.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中关于课程门类及所占课时数的比例。 2. 我厅关于课程设置的调研结果。 3. 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设置(鲁基教字【2002】19号)文件。 4. 周总课时数与九年一贯课程设置的总课时数所占比例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实际。 调整说明: 1.品德与生活一、二年级由原来的3课时均调整为2课时。周课时数由原来的22课时调整为20课时,所占九年课程比例由原来的8.0%调整为7.3%,符合国家7~9%的比例要求。 说明:在三个市调研过程中,均反映小学阶段的品德与生活学科课时偏多,且大多由语文、数学教师兼任,基本上都在实际授课时自主做了调整。 2.七年级的地理由原来的2课时调整为3课时。周课时数由原来的4课时调整为5课时,历史与地理的周课时数由原来的10课时调整为11课时,所占九年课程比例由原来的 3.6%调整为 4.0%,符合国家3~4%的比例要求。 说明:七年级的地理课程教学内容以自然地理为主,其难度较大,学生的理解与接收较为困难,实际教学中,三市教师均反映完不成教学任务。国家课程方案的2课时仅仅是针对历史与社会对地理的内容设置。现行的地理课程还包含国家科学课程的内容。所以,增加1课时。这一现象存在很多年了,教师反映较为强烈。鲁教基字【2002】19号文件附录的“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第四部分第五条也有详细说明——“初中阶段的学校在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时,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的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3.科学课程中的科学五、六年级由原来的各2课时增加为3课时,化学由原来仅在九年级开设,每周3课时,调整为八年级2课时,九年级2课时。生物学科七、八年级原来各3课时调整为七年级3课时,八年级2课时。科学门类的周课时数由原来的22课时调整为24课时,所占九年课程比例由原来的8.0%调整为8.8%,符合国家7~9%的比例要求。 说明:小学科学学科教师普遍反映,小学科学内容包罗万象,涉及面较为广泛,符合学生的认知心理,

鲁教高处函(2009)56号 - 山东省教育厅

附件1: 山东省首届“新时代大学英语杯”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赛区选拔选手推荐表 2、请务必保持联系畅通。

附件2: 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高职高专英语 写作大赛”的通知 英教指委 [2009] 18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了深化高职高专英语教学改革,引导全国高职高专院校重视培养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并进一步关注学生英语应用能力的整体提高,推动全国高职高专英语教学的总体发展,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于2010年上半年举办首届“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希望以大赛为平台,加强高职院校间外语教学的交流,展示各高职院校英语教学水平和改革成果。 有关大赛的实施方案,见《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实施方案》(英教指委 [2009] 19号)。全国高职院校所有年级学生及本科院校所有年级高职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比赛,不需交纳任何参赛费用。拟参加比赛的院校须向大赛秘书处提出申请,填写《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0年1月22日前邮寄到秘书处,过期不再接受报名(以邮戳为准),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首届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字样。初赛时间为2010年4月10日,决赛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大赛进程及通知将在官方网站上陆续登出。申请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广苑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国语学院518055

联系电话:(0755)-26019107 传真:(0755)-26019132 电子邮件:writingcompetition@https://www.360docs.net/doc/a812470470.html, 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812470470.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a812470470.html,/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09年11月16日 附:

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 (鲁教基字〔2002〕19号) 各市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处: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教基〔2001〕28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验区的实际,我厅对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做了进一步细化,制定了《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请认真贯彻实施。 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各实验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对实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 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 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 课程 年级周总课 时 (节) 占九年课 时总计比 例%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品德与生活336 228%思品与社会332210 思想品德2226 历史与社会历史与社 会 33399 3.3% 历史2226 10 3.6%地理224 科学 科学222246523238.4%生物336 14 5.1% 物理235 化学33 语文887766545565620.4%数学444455445393914.2%外语223344422228%

体育33333333327279.9% 艺术艺术44444422230 3010.9%音乐22222211115 美术22222211115 综合实践223333319 4616.8%地方与学校课 程 44332243227 周总课时数 (节) 262630303030343434274 学年总课时 (节) 91091010501050105010501190119011229522 说明:1、每学年上课时间为35周。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复习考试时间2周,其中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实际上课时间为33周。1-6年级每课时40分钟,7-9年级每课时45分钟。 2、设综合课程(历史与社会、科学和艺术)的不再设置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音乐和美术课程。 3、表格内各门课的周课时安排为指导性意见,各实验区在执行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应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鲁教高处函[2010]号---山东省教育厅

附件1: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基本情况调查问卷 学校名称:学校主管部门: 学校分类:□综合□理工□农林□医药□师范□语文 □财经□政法□艺术□民族□体育 学校性质:□公办□民办 学校属于:□985 □211 □一般院校 举办本科教育的时间:□10年以上□10年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人数: 人 本次调研涉及的相关术语说明: 1.实验室工作:本问卷中指实验室条件环境、实验教学队伍、实验室管理与运行、实验教学等内容。 2.本问卷涉及的学生人数除特别说明外,是指折合在校生数。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 3.文科:包含法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在调研问卷涉及的具体问题中,个别专业如有特殊情况可单独说明。 4.本问卷涉及的实验室经费、实验项目类型等术语除特别说明外,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中的术语含义一致。 5.实验教学队伍:指承担、参与本科实验教学任务的人员。 6.本文调研内容中,除特指的时间外,其余均为调研阶段时间。 一、实验室工作概况 1.简述学校实验室工作的定位。 2.简述目前学校实验室的总体布局和结构。 3.学校是否制定了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若是,列明制定时间并简述规划的主要内容。 4.近五年学校是否出台了加强实验室工作的政策文件?若是,列明文件目录及发布时间。

5.列出学校现行实验室工作管理制度名称及发布时间目录。 6.近五年学校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出台了有关加强实验室工作的政策文件?若是,列明文件目录及发布时间。 二、实验室条件支撑与经费保障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生均值=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折合在校生数; [3]教学为主的仪器设备生均值= 教学为主仪器设备总值/折合在校生数; [4]教学为主的实验室面积生均值= 教学为主的实验室总面积/折合在校生数。 [2]生均材料消耗经费=学校实验室材料消耗总经费/折合在校生数。 10.下列经费中,列入学校常规预算的是:,未列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鲁教基字〔2011〕19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及《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山东省学校德育与学风建设计划(2011-2015年)》,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增强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9年我厅颁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工作,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家长委员会工作理念得到普遍认同,家校联系进一步密切,组织建设有序推进,作用发挥和工作成效显著。但是,家长委员会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宗旨存在模糊认识,将家长委员会作为学校内设机构或其领导下的组织,对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性和相对独立性没有充分认识;有的学校家长委员会参

与学校工作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不能充分落实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一些学校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不完善,不能保证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持续开展。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深入开展。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教育改革的参与者、教育资源的开拓者,是教育问题的应对者、家校关系的协调者,还是学生良好成长环境的创建者、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督者,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加强家长委员会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立“依法治教、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构建学校、家庭与社会“三位一体”教育体系的关键环节,对于培育家长的民主意识和志愿精神,参与学校管理,改善家校关系,促进家校和谐与社会和谐,进而推动学校建设、家庭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巩固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研究和实践,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 正确处理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辨证关系。中小学校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既是家长委员会建设的策划者和协助者,又是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能的推行者和落实者。要明确学校和家长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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