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程序及材料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程序及材料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程序及材料

附件1

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各中小企业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附件1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报送企业所在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采取逐级审核汇总后上报的方式,最终提交自治区工信厅进行评审。

2.自治区工信厅对各地州市推荐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

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企业,在自治区工信厅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812653417.html,)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将认定为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最终进行公布和授牌。

二、申报要求

1.各地州市工信局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加强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报。

2.各地州市工信局于10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企业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两份报自治区工信厅企业处。

三、企业申报材料

1.自治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申报表(附表)

2.企业2016-2018年3年会计报表和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2016-2018年三年专项审计报告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