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养老公寓老人入住协议书(6页).doc

长者入住协议书(绝密2016)

甲方名称:涞水县大福老年公寓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住养长者):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原工作单位:

丙方(近亲属/或乙方的原工作单位):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现住所地

与乙方关系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入住甲方养老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遵从和佑尊长园会员制/非会员制章程,本着诚信、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不约定有效期限,若无本合同终止情况或合同终止条款的出现,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提供“管家式”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

2、根据乙方入住时的体检报告及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并根据乙方入住期间上述变化,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更变护理等级,调整入住时的房间和床位。

3、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餐饮服务,

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章程所规定的会员权利和会员义务(非会员参照非会员权利和义务)。

2、应如实陈述近期的健康状况、曾经患有的疾病和目前用药情况,不得隐瞒有关病史。

3、有权依据养老护理等级、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并按时向甲方交付各项规定的费用。

4、入住期间应遵守甲方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管理,应与同居的其他老人和睦相处。

5、贵重物品不宜带入院内,可以由园区代为保管,如自行保管遗失自负。

6、为保障乙方的生活安全,不得擅自带入家用电器。若需自带家用电器需提前向甲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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