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清:读《重返狼群》有感

金文清:读《重返狼群》有感
金文清:读《重返狼群》有感

观《重返狼群有感》

自从纪录片节开始,便一直期待着《重返狼群》的影院上映时间,所以当我得知有点映看后,就立刻买票去看了,影片感人至深,有好几个片段,都让人感觉讽刺与无奈,不禁由衷感叹… 之后听说6 月5 日,有一场和猫眼广州影迷会合办的点映活动,更有邀请两位主创亲临现场的影片见面会,便马上报名参加。

纪录片《重返狼群》讲述了狼妈妈李微漪,从在若尔盖草原的牧民手中,把小狼“格林”带回家收养后,驯养,和教授它一些捕猎的基本本领,成年后成功将它送归草原的亲身经历和成长历程。

“格林” 从小被收养在城市中长大,也一直以为自己就是一只狗狗,所以平时也是发出跟狗狗一样的叫声,从未意识到自己是一匹埋没在人间的狼……幸好狼妈妈一直坚持,让它看一些关于自己同类的电视节目,随着渐渐长大,狼妈妈开始教它简单的捕猎,和几种不能的狼嚎声……

“格林”似乎对这个世界的所有事物都好好奇,像人类的小朋友那样,看到有趣的东西,总要过去拨弄一番,真是个调皮的小家伙。而且领悟力也很高,单单从电视中,看到狼捕鱼的技巧,自己就可以直接跑去捕鱼回来了。还会自己按遥控器,选择自己喜欢看的节目。看着这些聪明的举动,我曾经有那么一刻,把他当成了人类,就这样看上去,感觉他们一家子生活得其乐融融。让他们突然改变想法,打算把它送归草原的转折点,是“格林” 走出家门,迷失在人来车往的马路上的那个晚上,从那以后,它的爸爸妈妈,就决意把它送回属于它的地方……

当然,动物园肯定不是一个理想中的居住地,

所以他们带着

“格林”,来到了它出生的地方一诺尔盖草原。 在草原上的一切,对它来说既熟悉,又陌生,但的确比在城

市里开阔自由好多。狼妈妈对“格林”锲而不舍的捕猎训练,和 不顾自己的生死安危,想尽办法让它接近狼群的各种细节, 深深 地感动着我,狼爸爸亦风,也注意到了她内心的担心与矛盾,不 止一次地跟她

说:要是不舍得就带它回来吧,我们养它一辈子。 但因为城市里对养这类野生动物的防范意识好强,一个不小心, 就会被人在街上击毙,如果只关在家里,那跟在动物园里有什么 区别?所以狼妈妈立刻回绝,她说:爱它就要给它自由。接着的 一个对话,令我感悟至深:亦风问,有什么能比活着更重要?微 漪坚定的答:自由!是啊,如果每天过得像行尸走肉那样,没有 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人生价值,那生命还有什么意义?想到 这,不禁想起了前段时间看过的一部关于宫崎骏的纪录片 神话》里宫崎骏说的:宁愿倒在制作电影的过程中,也不

愿闲坐 着离开这个世界。

狼妈妈和“格林”之间,有几个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一 个是

第一次,狼妈妈不听“格林”的话,跟着牧民一起外出了, 结果下了一天的雷暴雨, 狼妈妈全身湿透,因为从小就在城市长 大,单薄的身驱根本承受不了那种外来侵袭, 所以得肺水肿病倒

死, 《不了 了,一定要回去医治,不然有生命危险,那些天, 担心地在房子外面徘徊,或者从窗户跳进屋子里, 她身上,还把自己几天辛苦捕来的唯一一只兔子, 看着他们流着泪隔窗对视, 相对无言的那一刻, “格林”只能

流着眼泪趴在

叼给她补身子,

我已不禁泪流满

第二个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狼妈妈在送回城里医治的路上,

“格林” 一直不舍地追着,望着,狼妈妈在车里看着它一直喊着,

“格林”不追,“格林”回去,之后,它就像当年的八公犬那样, 风雪不改地站在汽车必经处, 等待着狼妈妈的归来… 她终于归来,母子俩激动不已,相拥相吻,尽诉别离情 此,自己的眼泪也不禁跟着沸腾起来……

第三个地方就是,狼妈妈第二次不听“格林”的话,腿踩进 冰块

裂缝里,一只脚肿了,走动不了,左右为难之时, “格林” 二话不说,随即跑到山头的另一边,用牙齿使劲地扯着一匹认识 的马的缰绳,把它拖到了狼妈妈的身边,让马背她回来…

而这一切,都被狼爸爸默默地用摄像机记录了下来,

林”对人类的真诚和友善,还有善于思考的能力,再回想起影

片 后半部分里,在店内看到的用非法猎杀回来的几百只狼头皮制成 的大衣,不禁黯然神伤,像一把刀直插心脏的疼痛,人性有时真 的比狼性还不如。打着狼是害兽的旗号,肆意

妄为,胡乱猎杀, 为了一己私欲,就算严重破坏到了草原的生态平衡, 也置之不理,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文明的人类吗?所谓的 “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 物”,在人类的欲望面前,原来是那样的不堪一击,比起大自然

的可怕,人心更为可怕……

令人印象深刻,直透人心的地方实在太多, 或者是因为国内 像这

样真实的人与自然的故事, 在这个社会之中太稀有了,稀有 得连人与人之间也不可能完全做到,

“格林”就像一面镜子,把

人性的丑恶都照出来了……

最后,“格林”在狼妈妈的引导下,在严寒的草原深处,终 于成

十几天后, …看到

看着“格 o 号

功加入了狼群,重返草原上生活,成为一匹真正的野生狼!还记得“格林”跟狼妈妈的最后道别时,相对无言,唯有泪千行

的那一刻,真的很感动,也因为她,才成就了它今天的狼王地位,但也因为它,她才拥有了这七年,跟“格林”之间的珍贵美好的回忆,成就了这本感人肺腑的发人深省的纪实小说,和这部不可复制的唤醒人性的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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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高分作文)

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异常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唤回了在山顶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妈捧着格林的脸,说:“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说着,狼妈转过脸潸然泪下,这是激动的泪水、不舍的泪水、自豪的泪水、欣慰的泪水……小狼格林在人类妈妈的悉心照料下,从嗷嗷待哺的小狼,长成了茁壮的成年狼。狼终究是向往自由的,它离开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妈重返狼群,想象着它那“一步三回头”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环境,与动物和谐相处,李微漪就是我们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类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是狼妈李微漪用“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是狼妈用“爱”改变了我对狼的认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叹,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读《朱自清散文精选》有感

读《朱自清散文精选》有感 今天在这分享一些读《朱自清散文精选》有感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朱自清散文精选》读后感朱自清大家因该都了解他,他是著名的作家和学者,他写了许多有名的文章,都是以叙事的抒情为主。 我读过他的《背影》,《荷塘月色》和《桨声中的秦淮河》。 这些散文都有同样的特点,素朴,慎密,语言洗简,文笔清丽,读完以后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在《朱自清散文精选》中,有他三十五多篇散文,这本书中第一篇散文就写了他最有名的一片的散文,《匆匆》。 这篇散文写出朱自清应对“逃走如飞的匆匆时光而产生的无奈,怅惘,比切还有对未来的追求和探索。 我最喜欢边读《匆匆》边思考它所表达的意思。 在《匆匆》里一句话是这样的“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表面上是疑问句,但实际上却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和已逝去的的深深遗憾这句话一向印在我的脑子里反复回味,总觉得有无穷无尽的含义包含在这句话中。 当我读到最后一段时,我又在细细的回味,原句是“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和前面的那句起到了呼应作用文末和文首的提问在文字上看是一样,但是在表达的感情上却不一样了,文首的提问是强调一种无奈和怅惘,而这句的提问是一份激情,是一声呐喊,我们要区分这两句,在读这两句话时语调是不一

样的。 时间,它本身是看不见的,又摸不着的,但是在朱自清的笔下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将事件的形象描述出来,为我们捕捉了时光逝去的踪迹。 他把时光比作针尖上的水滴,青烟等,表现出时光的无声无息。 在文章倒数第二段,作者又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无形的时光不做他朝夕相伴的朋友,这样能够表现时光的一往无前转瞬即逝的态势,还能够极其传神的表现出作者应对匆匆流逝的时光欲留不能,欲追不及的惋惜和怅然。 读完朱自清的散文,我突然明白时间是宝贵的,不要虚度光阴,必须要珍惜时间,尽力做好买一件事。 “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我的眼前立时就有了这样一幅画面:这月下的荷塘静如隔世,风轻花香,吸引着诗人的光顾,同样也吸引着我的目光。 细细观来,宽阔的荷塘中亭亭玉立着些沉睡的荷花、荷叶,我仿佛看到,月光柔和地铺在花上、叶上,哪怕是最中央的花蕊,月光也慷慨地洒下她的怜爱,整个荷塘好似笼罩着轻纱,在梦中沉睡。 空气中,淡淡的花香,夹杂着薄薄的雾气,真是个人间仙境啊!“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也更见风致了,月光如流水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上……花儿受叶儿滋养,叶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文/程芷妍 星期天下午,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书,我一眼就选定了李微漪的作品《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写的是作者去西部草原游玩,遇见了一条小狼。小狼乞求的眼神让作者动了恻隐之心,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给他取名“格林”,后来怕被家人发现搬到了一间公寓开始与狼共同生活。格林对什么东西都很好奇,会抓鱼掉下池塘,还总是在家咬电线,让作者哭笑不得。格林非常聪明,它会自己开电视,令我不得不佩服狼惊人的模仿能力。 为了培养格林放生后的生存能力,作者带着格林来到了它刚出生的地方,那是若尔盖大草原。作者每天都陪着格林出去训练捕猎,没过多久,聪明的格林就学会了捉鼠兔。就这样,格林慢慢地具备了在野外生存的能力,作者和她的朋友亦风决定把格林放生。他们来到狼山上,向附近的牧民买了一些粮食,每天和格林一起寻找狼群的足迹。在这冰天雪地中,作者挨饿的时候,格林会把自己捕到的猎物分享给他们,让我不禁泪目。终于有一天,作者和亦风听到了一声狼嚎,那狼嚎高昂悠长,那是狼王要接收新成员了,作者呼唤道:“格林,快去快去呀!”格林知道自己要走了,眼里闪出了泪光。我觉得狼也是

通人性的,它知道自己这一走,再也见不到“妈妈”了。尽管作者和亦风有多么的不舍,但还是没有剥夺格林的自由,格林跑几步又回头看看,最终消失在夜空里。 我含着泪读完这本书,不仅感受到作者和小狼格林之间的“母子情深”,也颠覆了我对狼的印象,其实狼不仅很聪明也很富有人性,我越来越喜欢狼了。我们也要向作者学习,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经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当初买这书的时候刚好是公司招聘用人之际,各种招聘困难和管理模式的缺失,让我这个半吊子HR焦头烂额,然后在亚马逊寻找各类管理类书籍,看到这个书名,就随手放进了购物车。现在企业动不动就讲狼性文化,于是就想当然的往那上面靠了。 结果,一翻开书,看了扉页作者介绍,哑然失笑。我竟然买了一本小说,平日里我基本是不看小说的人,除了世界名著外,没有经历过时间洗礼的小说总觉得读着实在是对时间的一种浪费。 好在近来刚好是一个空档期,停了工作处于休息状态,下雨天也没法出门,就当消遣罢了。 然后,我发现我又错了。也许女人对女人的文字天生有种亲近感,虽然同样讲的是狼,可是对《狼图腾》却始终没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因为姜戎主修的是政治经济学的缘故,以及男性天生理性的思维模式,笔触终觉缺少了些许温暖。 面对狼这种天生凶险的物种,李微漪的文字却写出了极

重返狼群2读后感

《重返狼群2》读书笔记 如果说《重返狼群》是要发扬把狼的精神,那么《重返狼群2》就是一曲狼的赞歌! 中国狼女在时隔两年以后,重返草原寻找他的狼儿子格林。这次重返草原一方面是李微漪听网友说格林被盗猎者抓了。另一个更主要的原因是她太想格林了,想要见上格林一面。 第一次她引狼入室说她是疯狂的话,这一次她重返狼群寻找格林可以说她是真的疯了!她自己搭进去也就算了,把她的男友亦风也拉下水了。怪不得她的男友叫亦风呢,看来也疯了。为了实现她女朋友的愿望,把自己的工作室也变卖了。离倾家荡产不远了。这才叫真爱呀!先不说寻找格林的困难有多大,光是那套专业的设备就花费了几百万元呢。放着城里的好日子不过,专门跑到人烟稀少的大草原自找苦吃,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一只狼值得吗?看完了这本书我不 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这也许是人生格局的问题吧,换作我肯定想也不敢想。李微漪绝非常人,简直是神! 整整一年的苦苦追寻,终于见到了她日思夜想的格林,但是格林已成为狼王,膝下有妻儿老小。他们的见面显得有些尴尬,她想靠近格林,和他拥抱,可是她每走近格林一步,

格林就会远离她一些。远远地注视着她,却不走开。回想起两年前她和格林是多么的亲密无间,她可以随时吻他、抱她都不会反抗。如今却物是人非事过境迁了。如果把视点停留在人的立场,我们肯定会想狼毕竟是狼,怎么可能和人有真正的情感呢?即便这只狼是你一手养大的,哪有怎样呢?事实要比你想象的复杂得多。 将近一年的苦苦追寻,却始终连格林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这一年在狼的世界里相当于人类的十年。一只狼能够活到七八岁就是长寿的了。再加上分别的那段时日,三年有余,是一只狼的半生啊。格林到底在不在这个世上,她开始怀疑了。 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刚来草原,在和格林曾经一起呆过的小屋住下来的的时候,格林已经知道他们回来了。可是为什么迟迟不肯相见呢?却又在暗地里好多次给他们 送来猎物,巧合的是每次送来的猎物都被她收养的黑狗享用了,让她以为这些猎物是黑狗自己捕获的呢。这也难怪他们丝毫没有察觉到格林的存在。 作为一只狼,格林真的挺难的! 就像人类社会一样有道德和法律来约束我们的行为。作为一只狼,它必须得遵守狼的生存法则。何况他还是狼王,更得以身作则。因此它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和人类相处。但是它有无法忘记人类对它的养育之恩,所以只能默默地在背后给它的恩人送来猎物,作为回报。

朱自清散文集

朱自清散文名篇段落练习及 文章内涵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就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 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正如 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 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些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 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就是肩并肩密密的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 叶子底下就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与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 子与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就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 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就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 的。月光就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却又像就是画 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与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的都就是树,而杨柳最多。这些树将一片荷塘重 重围住;只在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就是特为月光留下的。树色一例就是阴阴的, 乍瞧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树梢上隐隐约约的就是一带远 山,只有些大意罢了。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彩的,就是渴睡人的眼。这 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的就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

《荷塘月色》 “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您。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巢安在 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跟轻风 流水应与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嘹亮地响着。 雨就是最寻常的,一下就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瞧,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 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儿却绿得发亮。小草儿也青得逼您的眼。 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与平的夜。在乡下,小路上, 石桥边,有撑着伞慢慢走着的人;地里还有工作的农民,披着蓑戴着笠。她们的房屋, 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 ——《春》 我曾见过北京什刹海指地的绿杨,脱不了鹅黄的底子,似乎太 淡了。我又曾见过杭州虎跑寺旁高峻而深密的“绿壁”,重叠着无穷的碧草与绿叶的, 那又似乎太浓了。其余呢,西湖的波太明了,秦淮河的又太暗了。可爱的,我将什么 来比拟您呢?我怎么比拟得出呢?大约潭就是很深的、故能蕴蓄着这样奇异的绿;仿佛 蔚蓝的天融了一块在里面似的,这才这般的鲜润呀。--那醉人的绿呀!我若能裁您 以为带,我将赠给那轻盈的舞女;她必能临风飘举了。我若能挹您以为眼,我将赠给 那善歌的盲妹;她必明眸善睐了。我舍不得您;我怎舍得您呢?我用手拍着您,抚摩 着您,如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我又掬您入口,便就是吻着她了。我送您一个名字, 我从此叫您“女儿绿”,好么? ——《绿》 大约也因那蒙蒙的雨,园里没了浓郁的香气。涓涓的东风只吹来

《重返狼群》读后感4篇

《重返狼群》这个故事讲述了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救下一只小狼“格林”后,又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使“格林成为了世界上首只由人类妈妈抚养并成功返回自然的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重返狼群》读后感(一) 读完《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重返狼群》读后感(二)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

关于朱自清散文经典读书笔记(精选3篇)

关于朱自清散文经典读书笔记(精选3篇)关于朱自清散文经典读书笔记(精选3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朱自清散文经典读书笔记(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朱自清散文经典读书笔记1快乐之于世俗是无处不在,随处看到一张笑脸,听到几声“哼哼”便构成了快乐。可是这样的快乐只是瞬间所引起的短暂的欢愉,深层的快乐是丰满而略带倾诉的,它是心灵的温存情不自禁地表露。甚至你不知为何而乐,但是你真的乐了,哪怕你的脸上还露出了悲伤,或者干脆你的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我所读的《朱自清散文》便是这样的一种深层的快乐。朱自清本人的感情基调是深沉的,有一种浅灰色的气质。这也正应和了他所作文章的特点——沉静、优美、淳厚。如同一杯消溶的咖啡在乳白的杯盘里打旋的曼妙与柔美。而他的快乐正是溶解在这独特的品味深处的一丝清甜。 《朱自清散文》的快乐是《匆匆》而来的。“燕子去了,

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他疑惑地,略带焦虑地问着,然而“洗手的时候,日子从盆子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疑惑的双眼前过去。”这样的无奈与悲伤在朱自清的太息中越发清晰了。可是,这一切的发生是必然的。他开始注意到迁徙的燕子,开始等待再青的杨柳,他将自己投入到每一个迎面而来的日子中去。这样,他也觉得快乐。是从忧愁中萌发的快乐,再用快乐去解读忧愁。这是他的选择。 带着这样的心态,他又神迷心醉于《歌声》中了。他喜欢轻轻地、静静地融入那三曲清歌里。那是何等的舒坦与快乐。因为他追求快乐,他便置身于一个暮春的早晨,领略着霏霏的细雨,赏玩着做着清梦的群花,任凭东风吹来一缕缕的花香和大自然的滋味。不过这只是歌中所有的,却被他那平静如水的细腻心灵所捕捉,分解成了点点温存,收藏到快乐的宝盒里。别人不一定拥有的,但是他拥有这样一种寻觅快乐的眼光。 或者,他更喜欢在失落与惆怅的极致中提炼快乐。《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中,朱自清与平伯雇了一只“七板子”船。在游河的过程中,他们经过了灯月交辉、笙歌彻夜的迷醉场景,又来到了荒江野渡、淡月疏林的秦淮河的另一头。而心情则是由沉醉转入窘迫再变为懊悔与惆怅。这是怎样整合在

重返狼群读后感1500字

重返狼群读后感1500字 《重返狼群》读后感 写给大家的 我曾经为了看这部电影半夜1点还在街上游荡,可是这对于上海这座不夜城来说,简直是小题大做了,你不知道凌晨的街头还有很多人,还有明晃晃的灯光在照射着孤独的行人。 我并不认为作者书写的有多好,只是叙事的话,我相信很多人如果真的亲身经历过这件事情,那么可能比作家写的更好。令我感动的是故事的本身。就像我在豆瓣评分的时候打了4分的极高分,简单来说,就是我只是为了这部记录片本身的含义而给出的分数,那么劣质的拍摄画面以及后期处理,任谁都觉得那根本不是一部电影,可是评分那么高的原因只可能是一种精神,一种令人动容的情怀。 我的朋友是被收养的,她不愿意提及自己的身世,因为她的养父养母如此得爱她,养父养母说,我们都不反对你找自己的亲身父母。她说,我不是不想找,当然也不是想找,亲身父母给了我生命,可是你们让我知道了生命的意义,顺其自然就好,难道只有亲身父母才可以做父母吗? 拿人类对比作者与小狼格林的感情,是没有很大的意义的,毕竟人与人,人与狼有很大的不同,可是作者确实是将小狼格林当做自己儿子般对待,格林也同样是将作者当做自己的母亲的。她们的感情极大意义的超出了某种意义上的亲情,应该更平等的讲是友情及亲情的升华。我们人类的天性里都带有自私,更别说是狼,狼这个动物,有时候确实比人重情重义。就像我的朋友,我们撇过一切不能生存等等的外界条件,为什么我的朋友不愿意找回自己的父母,很难说她的心里没有遗憾,父母为什么遗弃她。她不愿意回去。而作者为什么极力要送格林回家,而是,它太孤独了,它极力的需要伙伴。需要释放天性。 小说里,令我最感动的,最心痛是那几只藏獒,皇帝,森格,黑虎都是重要的,他们几乎是重要的主人公。尤其是决战时,格林被作者锁到笼子里,一直嘶吼时的心痛,那是狼丢弃伙伴时的绝望,那时候的格林不是孤独的,最起码这些藏獒陪着他,那时候,他是不是也想,跟他们在一起,做一只狗也是好的。可是伙伴都被卖走了,都离开他了,像红楼梦里,姐姐妹妹们,嫁人的嫁人,死的死,这个大观园还有什么待的,干脆一走了之,做个真正的狼吧。 我热爱作者的生活的那片草原,草原上的牧民也是有好的,有坏的,可是我们仍然向往着那片土地,那是我们想要逃离高科技的信号。生命无常,我们都想看看那没有被污染过蓝

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5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5篇 读完《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几篇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希望能帮到你哟。 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篇一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

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篇二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董欣怡 一本好书,就像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会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给你带来真善美的力量;一本好书,就像黎明前破晓的曙光,给你带来希望的光芒;一本好书,就像雨后散发着芳香味道的花田,站在这美丽的花田中,你的情操会受到无尽的陶冶。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本好书是多么的重要啊!好的书,能让你受益匪浅,一生都会受益于它。 在暑假时,我和妈妈来到新华书店,准备在这偌大的图书馆里进行“寻宝”。走着走着,我就被一本名为《让我陪你重返狼群》的书吸引了。 故事主要是讲本书作者李涟漪来到诺尔盖草原看见了一条濒死的小狼对她发出呼救,李涟漪不忍看它这样死掉,便把它带回城市家中抚养。因为小狼的眼睛就像草原一样翠绿,性格像草原一样坚强不屈,于是给它取名为“格林”(因为绿色翻译成英文就是green)。格林越长越大,活动场地却越来越小,作者只好带着它重新来到若尔盖草原,希望能将它成功放生于草原,融入狼群。为了锻炼训练格林在严寒环境下捕猎,作者在草原的12月带着格林来到雪山上,多次面临冻死饿死的危险;为了让格林融入狼群,作者哪怕面临着被狼咬死的危险,咬着牙也要坚

持把格林送入狼群。迄今为止,小狼格林是全世界唯一一条被人工抚养长大又成功送入狼群的狼——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勇气,是难得可贵的东西。以小狼格林为例,我们在草原狼身上看到了这种神圣的精神。只是今日的若尔盖草原啊,或许已经很难再听到草原狼们悲壮的生命之歌,但我还是希望我们能够学习草原狼那英勇无畏自由刚毅的精神,我也像作者一样,希望大家保护好草原狼,让这野性的狼嚎永远回荡在我们的耳边。 小狼格林给我上了十分重要的一课。

朱自清散文集摘抄

朱自清散文集摘抄 本文是关于好词好句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朱自清散文集摘抄(一) 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朱自清散文集摘抄(二) 歌声 昨晚中西音乐歌舞大会里中西丝竹和唱的三曲清歌,真令我神迷心醉了。 仿佛一个暮春的早晨,霏霏的毛雨默然洒在我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新鲜的微风吹动我的衣袂,像爱人的鼻息吹着我的手一样。我立的一条白矾石的甬道上,经了那细雨,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踏着只觉越发滑腻可爱了。 细雨如牛毛,扬州称为毛雨。 这是在花园里。群花都还做她们的清梦。那微雨偷偷洗去她们的尘垢,她们的甜软的光泽便自焕发了。在那被洗去的浮艳下,我能看到她们在有日光时所深藏着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和苦笑的白与绿。以前锦绣般在我眼前的,现有都带了黯淡的颜色。--是愁着芳春的销歇么?是感着芳春的困倦么? 大约也因那蒙蒙的雨,园里没了秾郁的香气。涓涓的东风只吹来

2020《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这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情节一直都深深吸引着我。读完后它深深震撼了我。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我觉的这种爱是美好、纯粹的,是感人、质朴的。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留了多少泪,但这些泪有高兴的,也有伤心的,总之是悲喜交加。我被李微漪以命相搏和她身上所散发的母性,被亦风雪中送炭、舍命相陪,被格林舍命救主所感动。格林不是普通的小狼,它是通人性的,它是智慧、勇敢的。他们之间的爱很单纯,很干净,就像那白雪就像小孩子的心灵那么单纯,没有任何杂念。这中爱已经超越了生命,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衡量的。我已经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它。他们之间的爱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干净的一面。 李微漪到若尔盖草原写生,碰巧听到当地人说起了格林的故事,狼爸被猎人杀死,狼妈也吃毒肉自杀了,狠心的猎人也把狼窝掏了,好心的牧民救下了这五只尚未睁开眼的小狼。李微漪的内心的善良驱使她去找小狼们,不管是死是活,也要看一看那者无辜小狼。于是一个汉族女孩,独自一人踏上了寻找小狼的征途。当她终于找到时,牧民却告诉她“你来晚了”。当时她的内心是非常伤心的。她急忙跑过去,因为不管是它们是生是死,她都要看一看,她也不相信小狼会死。李微漪看到那只小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李微漪就学狼叫想唤醒小狼,小狼好像以为是狼妈便正睁开了眼。李微漪救活了小狼,她的善心驱使着她将小狼带回了成都。 小狼很聪明,一闻到不熟悉的气息或听到什么声音它就会装死。但它也很顽皮,很爱玩,经常偷偷跑出画室。有一次,小狼偷偷跑出去把李微漪爸爸种的菜地弄的乱七八糟,糟蹋了许多菜,李微漪的爸爸非常生气。李微漪担心以后会藏不住小狼,于是向亦风求助,搬进了一个公寓,但它还是很爱玩。 有一天,李微漪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小狼满嘴吐白沫。以为是狂犬病,又想到自己被咬过,于是又想起最近的一系列反应和狂犬病很像,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才发现是牙膏,我当时便大笑起来。小狼也是看见什么就咬什么,经常咬电线。于是李微漪就想了一个办法,在电线上涂了芥末,辣得小狼四处乱蹿,一头扎进了水盆里。 后来小狼在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微漪便带小狼一起去了若尔盖草原,决定将它野化、放生。但在草原生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一次小狼不小心被一只藏獒紧紧咬住,李微漪冒着断臂之险从藏獒口中救下出了小狼。李微漪生病时,小狼便每天守在李微漪身边,还把自己唯一的兔肉拿出来给李微漪,但李微漪不得不回去治病。15天他们没有相见。当李微漪回来时,它不顾割破肚皮的危险跳过装有玻璃的高墙来见主人。 一人一狼一起上狼山,在这里寻找狼群,让小狼回归狼群,将它放生。当小狼走时,他们心里是多少么难过,多么不舍,可李微漪知道小狼是自由的,她不得不这么做。放生后,李微漪没有走,因为她还想再看一看小狼,最终她看到了,小狼很好,还成为了狼王。 二人、一狼他们之间多么单纯,多么纯粹,没有任何目的。如果有目的,那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将小狼放生。他们做到了。他们之间的爱是伟大的,已经超越了任何东西,包括生命。 《重返狼群》讲的是有一只小狼生活在若尔盖草原,它的爸爸妈妈都被盗猎者给杀害了,

朱自清散文集好段摘抄

朱自清散文集好段摘抄 导读:散文是一种作者写自己经历见闻中的真情实感的灵活精干的文学体裁。朱自清散文集好段摘抄,我们来看看下文。 朱自清散文集好段摘抄一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

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朱自清散文集好段摘抄二歌声 昨晚中西音乐歌舞大会里中西丝竹和唱的三曲清歌,真令我神迷心醉了。 仿佛一个暮春的早晨,霏霏的毛雨默然洒在我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新鲜的微风吹动我的衣袂,像爱人的鼻息吹着我的手一样。我立的一条白矾石的甬道上,经了那细雨,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踏着只觉越发滑腻可爱了。 细雨如牛毛,扬州称为毛雨。 这是在花园里。群花都还做她们的清梦。那微雨偷偷洗去她们的尘垢,她们的甜软的光泽便自焕发了。在那被洗去的浮艳下,我能看到她们在有日光时所深藏着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和苦笑的白与绿。以前锦绣般在我眼前的,现有都带了黯淡的颜色。--是愁着芳春的销歇么?是感着芳春的困倦么? 大约也因那蒙蒙的雨,园里没了秾郁的香气。涓涓的东风只吹来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夹带着些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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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集阅读随笔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随笔【一】《朱自清散文集》 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精选》,透过这本书,我看到 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 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 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 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就是 《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 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 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 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 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 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随笔【二】《朱自清散文集》读书笔记我 合上书,回味着他纯熟、老练、独特的用笔,总有种莫名

其妙的快感。 他——朱自清,与我些文学大海中的一滴水相比,他在 无垠的文海中算上占有一席之地了。若他能存活至今,出的作品令上帝、众神之倒,更是有一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但他是于 1948 年8 月 12 日因病逝于北平。 他的散文在用上不免精雕琢,熟的技使他脍炙人口的佳作 更加有力、美。他善于抨、打黑暗社会;也善于写 出情景交融、人以身其境般感的作品留千古。称他文学界一目的明珠一点也不份。 他的文章中我最喜的莫于文了。名言于想法的完美合,可 天衣无,美妙,人得一的教育,并将文中罕的美文佳作留于 后人,留百世。 我情不自禁地打开,再次欣他精要的文笔,欣字里行明 的政治色彩,欣本《朱自清散文集》?? 朱自清散文集随笔【三】:《朱自清散文集》有感朱自清,我 已他不陌生了。他是一位大的散文家, 他以他独特的美文格,中国代散文增添了瑰的色彩。在初一,我就学他的《春》,初二又学了他的《背影》,可以从那起我就开始走近朱自清了。 《春》向我描了一幅景如画,生机勃勃的画面,使人 不得不他的美的文字和的内心。他那刻画得栩栩如生的画面,我感到十分意,于是我忽然察事物其就

读《重返狼群》有感

读《重返狼群》有感 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午睡后想去包头新华书店转转。在书店的书架上,我偶然间发现了这本《重返狼群》,联想起曾经读过的《狼图腾》一书,我拿起了这本书。本打算随便翻翻,可没想到只是读完了该书的序言,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于是我买下了它。 这是一部纪实文学,全书记述了作者——一位80后的女画家,成都女孩李微漪历经九个月的艰辛,将一匹失去了父母,出生仅五天的小狼崽养大并成功的野化最终放归自然的全过程。 故事从作者一次赴若尔盖草原写生讲起,在这里,她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由于草原上的其他野生动物大部分已经被人类捕杀殆尽,一匹大公狼,为了给正在哺乳的母狼寻找到充足的食物,不得已冒险猎杀了牧民的牲畜。在与牧民的战斗中,大公狼不屈的死去了。即便是死,大公狼也没有一丝一毫的逃避和怯懦,最终牧民的牧刀是从大公狼的嘴里刺入喉咙杀死了它。这以后,母狼向牧民发起了疯狂的报复,夜夜在公狼被杀死的地方哀嚎,最终牧民投放了毒肉,毒死了母狼,母狼临死前还咬碎了自己背上的皮毛。”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立刻想到了那一窝可怜的小狼崽,一个念头当即占领了她的头脑,一定要找到它们。她在茫茫的大草原上漫无目的地寻找着,可这无异于大海捞针。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找到了它们,然而遗憾的是六只小狼陆陆续续死去了五只,只有一只活了下来。她把它带回了成都的家里,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说,她终于得到了男朋友亦风的支持,他们还给它取了名字叫做“格林”。一开始,李微漪和亦风还可以向邻

居们隐瞒,格林是一只狗,可是随着格林的一天天长大,狼的本性暴露无遗。格林长到两个月的时候,一次李微漪在给格林切肉时不小心伤到了手指,鲜血直流,这时她看到了令她目瞪口呆的一幕,只见小格林的眼中凶光毕露,扑向地上的血迹,贪婪地舔食起来。再后来,在李微漪和亦风的耐心“教导”下,小格林学会了稚嫩的狼嚎。这下再也瞒不过邻居们,他们向派出所报警说小区里出现了疑似狼的动物,派出所的民警几次登门调查,都被李微漪和亦风巧妙地蒙混过关了。可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李微漪决定带着格林到朋友老肖在若尔盖草原上开的獒场去。众所周知,藏獒和狼是不共戴天的仇敌,这可愁坏了大家,怎么办呢?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果不其然,到了獒场后,即便是平时性情温顺的小母獒小不点也凶狠地向这个不速之客扑来,在獒场工作人员的强力制止之下,格林才逃过了一劫。这之后,在不断地斗智斗勇中,格林与藏獒们居然化干戈为玉帛结成了獒兄狼弟。可是时间久了,李微漪渐渐发现,格林野外生存的能力在丧失,为了能成功的将格林放归自然,她毅然放弃了獒场相对舒适的生活,带着格林来到了条件更加艰苦的草原深处。在这里,她极力模仿着母狼的一举一动,成了名副其实的“狼妈”。在这里,她教会了格林捕猎的技巧,并使它认识了它生命中最大的天敌——人。终于,渐渐地,小格林被狼群接受,并在一个冬夜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的第一步。成为了世界上第一只也是唯一一只由人饲养又成功野化放归的草原狼。 这本书令我最感动的有两点,一是作者的坚忍不拔,二是小狼的知恩图报。为了野化放归小狼,作者放弃了城市生活,冒着高海拔地

朱自清散文精选

《梅花》后记 这一卷诗稿的运气真坏!我为它碰过好几回壁,几乎已经绝望。现在承开明书店主人的好意,答应将它印行,让我尽了对于亡友的责任,真是感激不尽! 偶然翻阅卷前的序,后面记着一九二四年二月;算来已是四年前的事了。而无隅的死更在前一年。这篇序写成后,曾载在《时事新报》的《文学旬刊》上。那时即使有人看过,现在也该早已忘怀了吧?无隅的棺木听说还停在上海某处;但日月去得这样快,五年来人事代谢,即在无隅的亲友,他的名字也已有点模糊了吧?想到此,颇有些莫名的寂寞了。我与无隅末次聚会,是在上海西门三德里(?)一个楼上。那时他在美术专门学校学西洋画,住着万年桥附近小弄堂里一个亭子间。我是先到了那里,再和他同去三德里的。那一暑假,我从温州到上海来玩儿;因为他春间交给我的这诗稿还未改好,所以一面访问,一面也给他个信。见面时,他那瘦黑的,微笑的脸,还和春间一样;从我认识他时,他的脸就是这样。我怎么也想不到,隔了不久的日子,他会突然离我们而去!——但我在温州得信很晚,记得仿佛已在他死后一两个月;那时我还忙着改这诗稿,打算寄给他呢。 他似乎没有什么亲戚朋友,至少在上海是如此。他的病情和死期,没人能说得清楚,我至今也还有些茫然;只知道病来得极猛,而又没钱好好医治而已。后事据说是几个同乡的学生凑了钱办的。他们大抵也没钱,想来只能草草收殓罢了。棺木是寄在某处。他家里想运回去,苦于没有这笔钱——虽然不过几十元。他父亲与他朋友林醒民君都指望这诗稿能卖得一点钱。不幸碰了四回壁,还留在我手里;四个年头已飞也似地过去了。自然,这其间我也得负多少因循的责任。直到现在,卖是卖了,想起无隅的那薄薄的棺木,在南方的潮湿里,在数年的尘封里,还不知是什么样子!其实呢,一堆腐骨,原无足惜;但人究竟是人,明知是迷执,打破却也不易的。 无隅的父亲到温州找过我,那大约是一九二二年的春天吧。一望而知,这是一个老实的内地人。他很愁苦地说,为了无隅读书,家里已用了不少钱。谁知道会这样呢?他说,现在无隅还有一房家眷要养活,运棺木的费,实在想不出法。听说他有什么稿子,请可怜可怜,给他想想法吧!我当时答应下来;谁知道一耽搁就是这些年头!后来他还转托了一位与我不相识的人写信问我。我那时已离开温州,因事情尚无头绪,一时忘了作覆,从此也就没有音信。现在想来,实在是很不安的。 我在序里略略提过林醒民君,他真是个值得敬爱的朋友!最热心无隅的事的是他;四年中不断地督促我的是他。我在温州的时候,他特地为了无隅的事,从家乡玉环来看我,又将我删改过的这诗稿,端端正正的抄了一遍,给编了目录,就是现在付印的稿本了。我去温州,他也到汉口宁波各地做事;常有信给我,信里总殷殷问起这诗稿。去年他到南洋去,临行还特地来信催我。他说无隅死了好几年了,仅存的一卷诗稿,还未能付印,真是一件难以放下的心事;请再给向什么地方试试,怎样?他到南洋后,至今尚无消息,海天远隔,我也不知他在何处。现在想寄信由他家里转,让他知道这诗稿已能付印;他定非常高兴的。古语说,“一死一生,乃见交情;” 他之于无隅,这五年以来,有如一日,真是人所难能的! 关心这诗稿的,还有白采与周了因两位先生。白先生有一篇小说,叫《作诗的儿子》,是纪念无隅的,里面说到这诗稿。那时我还在温州。他将这篇小说由平伯转寄给我,附了一信,催促我设法付印。他和平伯,和我,都不相识;因这一来,便与平伯常常通信,后来与我也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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