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的税务风险及防范

经济合同的税务风险及防范【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合同显得十分重要,是契约双方维护权益、恪守义务的依据。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往往只关注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风险,却很少关注涉税条款的描述。经济合同中常见这样的条款“双方的纳税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孰不知这只是一句废话,负责起草合同的律师或企业有关购销部门往往并不了解税法是如何规定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许多纳税争议均源于经济合同中涉税条款的不明确。税收政策多如牛毛,如果经济合同中没有针对性的约定条款,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错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护。

????经济合同的税务风险主要是:

????1、纳税义务的风险(税负转嫁);

????2、纳税时间的风险(递延纳税);

????3、税收发票的风险(合法凭证);

????4、关联交易的风险(转移利润);

????5、税收成本的风险(多纳税)。

????我们仅就合同发票条款涉税风险讨论一下:

????一、合同发票条款的税务风险防范

????供应商(承包商)是企业税务风险的源头之一。防范合同的税务风险,一方面是选择税务状况良好的供应商(承包商),消除税务隐患;另一方面是规范合同,避免税务风险。

????规范合同,必须明确以下发票条款:

????(一)明确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企业向供应商(承包商)采购货物或提供劳务,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企业选择供应商(承包商)时应考虑发票因素,选择供应商(承包商)时,对能提供规定发票的供应商(承包商)优先考虑。

????(二)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

????购买、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有不同的结算方式,企业在采购接受时,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结算方式,并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时间。

????合同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有以下几种:

????1、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元整。甲方必须在×年×月×日支付货款的(百分比),在×年×月×日前付讫余款。

????2、预收款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元整。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百分比),剩余货款于货物发出时支付。

????3、现款现货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元整。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全部货款,乙方凭发票发货。

????同时,企业可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在开具发票时必须通知企业,企业在验证发票符合规定后付款。

????(三)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类型的要求

????不同税种间存在税率差,而同一税种又可能存在多种税目,各税目的税率差别可能更大。供应商(承包商)在开具发票时,为了减轻自己的税负,可能会开具低税率的发票,或者提供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开具发票要如实开具,不能变更项目与价格等,否则所开具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此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采购货物时,还需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是否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避免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房地产企业在发包工程中,还需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是否必须提供建筑安装专用发票,避免取得服务业发票和货物销售发票,否则相关支出不能进入开发成本扣除。

????(四)发票不符合规定所导致的赔偿责任

????企业采购时不能取得发票,或者取得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如发票抬头与企业名称不符等,都会导致企业的损失。

????为防止发票问题所导致的损失,企业在采购合同中应当明确供应商(承包商)对发票问题的赔偿责任,明确以下内容:

????供应商(承包商)提供的发票出现税务问题时,供应商(承包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不得包括税款、滞纳金、罚款等行政损失。

????此外,企业可同时在合同中明确以下问题:

????1、明确供应商(承包商)与贵公司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供应商(承包商)必须履行通知义务;企业与供应商(承包商)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供应商(承包商)有义务配合。

????2、双方财务部门及时沟通,供应商(承包商)有义务提供当地的税务法规。

????3、明确供应商(承包商)对退货退款、返利、折让等事项,应提供证明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义务。

????二、经济合同税务管理模范条款

????条款1:在购货方未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供货方。

????条款2:承租方承租使用房屋的房产税及物业占地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承担。如果发生承租方缴纳前述税款的情况,承租方有权从应付出租人的租金中扣除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计资金占用费。

????条款3:运输费计算标准包括因提供服务运输所支付的人工费、设备维修费、保险和因取得运费收入而需缴纳的各项税金。

????条款4: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代理人承担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税务罚款的经济责任。

????条款5:甲方项目建设期间等其他环节的所有税(除销售过程的营业税外)全部包含在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土地总价款中,甲方不在另行向乙方征收。

????或:甲方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的**%作为投资开发扶持资金拨付乙方。

????条款6:双方达成以下代垫运费条款:

????1、甲方(销售方)负责送货上门,并由甲方负责在当地联系运输单位,运费由甲方代垫,并授权甲方以乙方名义按约定的运费条件和标准与不特定承运人签署运输合同。

????2、运费发票由承运方直接开给乙方,并由甲方转交乙方;

????3、乙方收到运输发票后,按发票面额与甲方结算;

????三、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涉税自保条款集

????条款1:供货方声明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同意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货款。

????条款2:供货方应按规定及时向采购方开具和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分次收付款过程中的任何结算时点,供货方开具并提交采购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不得低于采购方已经支付的价税合计款项。

????条款3:供货方开具的票据必须是由供货方从其发票主管税务机关购领或经其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印或监制的发票;供货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采购方实际付款金额)开具票据并提供给采购方;供货方必须保证提供给采购方的发票的票面数据与供货方缴销税务机关和供货方所留存的发票存根联填列数据相符;

????因供货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采购方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可通过报验但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而给采购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货方负责赔偿。

????条款4:(商贸企业辅导期间特有条款)

????在采购方从供货方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等进项税抵扣凭证经税务机关交叉稽核比对无误获得抵扣以前,采购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当于前述抵扣税款的那部分款项。

????条款5:供货方开具的票据在送达采购方以前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供货方应负责按税法规定向采购方提供有关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应负责提供供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并确保采购方顺利获得抵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条款6: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采购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供货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采购方的要求及时向采购方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供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已抄报税证明单”,积极协助采购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分担。

????附:常见的几种合同举例说明与税款的关系

????一、购销合同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都规定了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

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更是明确了7种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对应7种不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由此可以看出,货物销售方式、货款结算方式不同,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不同,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也不同。纳税人可以据此进行税收安排,并在合同上具体反映。当资金能较快回笼时,合同可以约定采用直接收款等销售方式;当货款不能很快回笼时,在签订合同时,尽可能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从而将纳税义务向后推移,获得合理的税款时间价值。

????如《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827号)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如果企业收取的押金大多在一年以后退还,在签订包装物押金合同时,应将收取押金时间控制在一年内。超过一年仍未退还包装物的,通知对方办理退款手续,并重新签订合同。这样,就可以不再缴纳增值税。

????购销合同涉税分析与处理

????一、混合销售业务涉税分析与处理

????二、价外费用涉税分析与处理

????三、代购代销与包销合同涉税分析与处理

????四、结算方式涉税分析与处理

????五、特殊购销方式涉税分析与处理

????六、让利促销与返利业务涉税分析与处理

????七、违约补偿款项税务处理

????八、购销合同涉税风险、发票风险防范与处理

????二、筹资合同

????筹资合同的纳税筹划主要在利息纳税筹划上下功夫。从纳税角度来看,企业通过集团内部融资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利息计算和资金回收期限方面均有较大弹性,容易寻求降低融资成本、抵销纳税利润规模、提高投资规模效益的途径:金融机构借款利息一般可以在税前列支,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自我积累方式资金的占有和使用为一体,税收难以分割或抵销,因而难以进行纳税筹划,而且自我积累资金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完成。同时,企业投入生产和经营后,产生的全部税负由企业自负。

????三、印花税涉税合同

????《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25号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有些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对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因此,对数额较大的合同,就可进行税收筹划,即在保证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暂不确定合同上所载金额,可以适当延缓纳税,也可以减少实际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而引起的多缴税款。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税法规定,若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应分别计税,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税率计税,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适用‰的税率,并按两项税额相加的金额贴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两项金额,则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适用‰的税率计税。因此,签订此类合同时,应将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分别记载,可以避免多缴纳税款。

????四、土地增值税涉税合同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实践中,分散转让收入是一个重要方法。假如某企业拟出售一幢各种设施齐全的房产。如市场评估价是1000万元,其中各种动产设备的价格为250万元。如果购销双方签订合同时,将全部金额以房地产转让价格的形式在合同上体现,则增值额自然会增加。土地增值税适用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越大,适用的税率越高,应纳税额也会增加。

?如果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将收入分散,只签订750万元房地产转让合同,同时另签一份动产设备购销合同或者委托代购协议。这样可以使增值额变小,节省土地增值税,且由于购销合同印花税率低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也节省印花税,一举两得。

????五、劳务报酬合同

????劳务报酬合同的税收安排.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个人与企业签订合同时.费用开支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最好由企业承担,并单独列示,可以减少个人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

????二是分次获取劳务报酬,可以使每次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对较少(需要注意的是,税法规定,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劳务报酬所得实行20%的比例税率,但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实际上超过定额部分也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越大,适用的税率就越高,应纳税额占应纳税所得额的比重就越来越大,而分散收入可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

????三是在符合税法对“劳务”的界定下,签订用工合同时,可在征得用工单位同意的条件下,来决定是以雇佣关系拿工资薪金,还是以提供劳务形式取得劳务报酬。因为,工资薪金的最低税率是5%、最高税率是45%,而劳务报酬的最低税率为20%、最高税率为40%(在20%的基础上加成100%)。显然工资薪金比劳务报酬节省税款。

企业常见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企业常见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内部律师日常的工作是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管理者发出风险评估报告。作为专业人员,我们不能够在一个公司工作很多年后,却不清楚这个公司存在哪些固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知道这些风险却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专业领域里的各类咨询服务机构在为客户提供具体服务之前,均会为客户进行评估,在获得第一手的评估数据的基础上再制定服务方案。管理咨询机构进入服务企业后的首要工作是评估该企业的管理流程是否存在缺失,然后再和管理层进行沟通;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审计时,首要考虑的是进行审计风险评估,然后才进行实质性的审计工作;就连装修一个房子,设计师也要实地测量然后才听取业主的设计要求。公司外聘的法律顾问其实无法有效做到对公司内部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法律顾问提供的咨询服务是模式化、流程化的,不一定能够适合各个行业性质、规模、组织结构、企业文化各异的公司。 公司内部律师在开展其它工作之前,一般要先对公司固有的法律风险进行客观和充分的评估,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后再确定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公司的法律风险 公司的生命起于设立,终于清算或破产,各种风险始终伴随着它。当初的几个人怀着满腔的希冀和创业的狂热理想而投资注册成立一家公司,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家公司可能会慢慢壮大,而狂热也会变成理性,激情也会转换成保守,但始终不会变的是这家公司周围和内部存在的风险。所谓“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对一家公司来说,体现的是管理层对风险的评估和掌控能力。杰克.韦尔奇的一

句话被N多人引用来提醒管理者对公司法律风险的关注,“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公司的各种风险最终将转化为法律风险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风险,比如,在公司投资伙伴的选择上,会隐含着投资风险,公司调用大量的资金采购囤积原材料,会隐含财务上的结算风险;公司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可能存在经营风险;逾期偿还银行贷款,可能存在信用风险;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会存在商业信誉风险。等等。 但公司经营中的所有风险,最终会转化为法律风险,如果公司无法及时预见防范并化解这些风险,现实的后果往往就是面临法律上的制裁或被卷入旷日持久且耗资靡费的诉讼。投资风险可能会转化为和合作伙伴的投资合同纠纷;结算风险导致的可能是买卖合同纠纷;税务风险直接导致被行政机关查处制裁;经营风险导致工商部门的执法行动;逾期还贷,银行会提请法院拍卖抵押物;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面临侵权诉讼或导致公司破产。公司的种种经营过程中的内外部风险,将直接转化为法律风险,最终导致公司被追究法律上的责任或承担法律上的后果。 法律风险≠法律制裁或纠纷 有的公司管理层往往会认为,法律风险就是公司面临的法律纠纷时胜诉与败诉的可能性。因此,很多老总宁愿在公司面临诉讼时花大量的资金请律师,打通各种关系,而不愿意在经营时防范和规避风险。这是现阶段很多内部律师面临不

关于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60条建议

关于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60条建议 各位企业家: 您好!依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固是我们的共同追求。自2008年以来,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涉及企业的民事纠纷案件大幅度增加。为了关心企业获得更加安全稳固的进展,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与治理中的法律风险,我们对长期以来专门是去年以来发生的大量诉讼案件中所反映出的企业经营与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就您在经营治理企业过程中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所应当注意的事项提出以下建议,供您参考: 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躲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关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储存。 2、受经济形势变化阻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现象较多,但为幸免纷争,建议您妥善保管关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信函等资料。 3、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峻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4、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托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畴,以幸免不必要的争议。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托付书、合同等文件。 5、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形。 6、假如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觉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益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能够要求法院撤销合同。然而务必自明白或者应当明白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要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益。因此,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要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7、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您假如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同时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8、假如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在与相关客户签署保证合同时请务必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幸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负责和谐”等含义模糊的表述,否则法院将无法认定保证合同成立。 9、您也可能为了业务需要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不管您是债权人依旧保证人,建议您在签署保证合同时写明保证期间起止点。假如您与对方约定的保证期间长于两年,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两年。假如没有明确约定,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尽管选择“连带保证”依旧“一样保证”取决于您与客户之间的谈判磋商,但保证合同中务必写明“连带保证”或者“一样保证”字样。假如没有明确约定,法院将认为是连带责任保证。

企业税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企业税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依法治税不断深入,税务风险成为每个企业不容回避的问题。企业的税务风险如果处理不当,会成为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随地都有“爆炸”的可能,会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需要企业严加防范。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内容的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何在激烈的市场中获得生存并发展是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企业税务风险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本文通过对税务风险管理进行介绍,深入分析企业税务风险的种类和成因,并提出加强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为我国企业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关键词:企业税务风险;风险导向型;税务管理 1、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活力不断被激发出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尤其是小微企业,据相关数据统计,2013年小微企业工业产值占总产值比重约为60%,税收贡献比率约为40%[1]。但是,小微企业由于其组织结构不全、财务管理不善等原因,面临的税务风险较大。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和企业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2、当前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种类和成因分析 由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内外部环境复杂多样,企业税务风险种类

繁多,成因复杂,具体分析如下: (1)税收政策风险。根据企业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划分,企业风险可以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属于企业面临的外部风险中的法律风险,它是指由于税收政策变动或税收执法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企业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形成企业税收政策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两点, 其一,税收政策发生改变导致的风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税收法制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对于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新现象,税务部门往往需要在税收法律法规方面做出相应政策变动,从而给企业带来税收政策风险,比如根据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税收政策; 其二,税务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由于目前我国实行分头管理的税务管理模式,税务执法部门包括国税、地税、海关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实际税务执法过程中会有重叠现象,具体职责划分不清[2]。同时,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也直接影响到税务管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有法不依、不能完全理解税收法律法规等问题也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2)税收操作风险和筹划风险。企业具体的税务工作需要会计人员身体力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是引起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原因[3]。一方面,会计人员专业素养不合格会导致企业税务工作难以开展,由于缺乏对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的学习培训,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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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合同中需要注意的税务风险点 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该做好财税风险防范工作,对于合同中的交易事项可能涉及的财税问题要进行分析,尤其是适用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发票的交付问题,需要重点关注。合同签订时,企业财务人员应协助业务部门做好合同涉税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查,具体来说,以下这些事项涉及的风险点需要重点加以关注。 1、合同价款的约定 合同价款是合同中必须明确的基本条款,此外还有质量条款、收付款方式、时间、交货地点。因此在订立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时,应尽可能将合同价格描述清楚,如含税或不含税、税额等。 2、在合同中明确按约定提供发票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企业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或劳务,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企业选择供应商时应考虑发票因素,选择供应商时,对能提供规定专用票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3、明确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 购买货物或劳务,有不同的结算方式,企业在采购结算时,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在合同中明确根据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合适的结算方式,并明确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 4、明确供应商提供正确税率的发票 不同业务存在税率差,税率是发票上的一个重要项目,而且近几年国家对税率的调整也比较频繁,供应商在开具发票时,为了减轻自己的税负,可能会开具低税率的发票,或者提供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在交易合同中,必须明确发票的开具适用税率要求,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发票。 5、明确不符合规定发票所导致的赔偿责任 企业采购时不能取得发票,或者取得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如发票抬头与企业名称不符、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等,都会导致企业的不能抵扣和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给企业带来税收损失。 为防止发票问题所导致的企业损失,企业在采购合同中应当明确供应商对发票问题的赔偿责任。

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发表时间: 2007年07月07日 12时16分阅读次数: 1271 简要描述: 通过对企业法律风险的评估、识别、防范、控制,确立法律参与经济活动的程序和环节,从制度上保证合法经营、依法决策。从一个全新的视角诠释了企业法律建设,解决了法律应当做什么、到什么应当由法律做的问题,通过设定法律风险控制事项,确立法律顾问对经营决策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程序,从而防范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河南天地律师事务所李建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造就了大批明星企业和知名企业家。曾几何时,鲜花、掌声和福布斯排行榜的荣耀,使他们成为国人的骄傲。令人沉重的是,以国企老总褚时健、私企首富牟其中、乡企大佬禹作敏为典型的中国知名企业家纷纷身陷囹圄,以“央视标王”爱多、“目标宏伟”的三株集团、“股市明星”德隆集团等为代表的辉煌企业纷纷破产。然而,悲剧不但没有结束的迹象,而且还有愈演愈烈的苗头:唐万新、黄宏生、顾雏军、张海、涂景新、周正毅、袁宝璟……锒铛入狱,郑州亚细亚、马胜利造纸集团,上海冠生园、金华有毒火腿……相继垮台。发生在这些知名企业和企业家身上的悲剧,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思想的启迪。俗话说:幸福的家庭各有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从细节看,每个企业或企业家的悲剧各有不同,但从本质上看,可以找到一个共同的原因,那就是:缺乏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在资本原始积累过程或完成以后,不了解法律风险在于何处,更不知道规避风险的必要技巧。 殊不知,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活动中,风险如影随行,风险与利润是成正比的,成功的经营者即要获得利润,又要规避风险。而对于企业而言,法律风险无疑是最大的风险,也往往是最致命的风险,如前文所述,多少富豪、多少企业,由于一个小小的法律风险而倒闭、破产。 诚然,有人将部分知名企业家的个人遭遇归结于“原罪”,认为是当时的机制存在问题,而不是企业家个人的错。的确,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因法制不健全,外部干扰严重、游戏规则不平等,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权缺乏合理的保障,为争取生存发展空间,不得不“打擦边球”,那都是无奈之举。然而,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法制化、规范化的加深,社会已认可“市场经济是有序经济,有序经济是法治经济”。如果还想着靠钻法律空子来发财,就十分危险了。可喜的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中存在法律风险已被企业家所认识,但认识深度还远远不够,也尚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因为对于风险,需要进一步地识别、评估、防范、进而选择和获取增加企业经济价值的机会,才能达到保障企

企业税务风险及防范探析

企业税务风险及防范探析 摘要:在我国,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并没有重视税务风险的存在。其实由于我国税收法制不够健全,企业纳税人纳税意识不正确等主客观原因,税务风险广泛存在并且影响到企业的各个方面。高度重视税务风险并加以防范已成为现代企业追求利益不可或缺的手段。在对税务风险含义、影响和成因的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JP] 关键词:税务风险;企业;防范 1企业税务风险的含义及影响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纳税人纳税风险规避措施失败或者没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法规而受损的可能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主客观原因导致企业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发生偏差,遭受税务等部门的查处而增加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额外支出的可能性;二是企业因多缴税款或未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等而减少应得经济利益的可能性。

企业税务风险首先会导致企业的成本增加。这种成本第一表现为因为违反法律法规少纳税而遭到税收机关的处罚成本;第二表现为因为税务风险而成为税务机关的重点监控对象的应付成本;第三就是因为税收优惠没有充分利用的利益流出成本。其次税务风险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决策行为产生影响,对企业的投资决策、财务决策、组织设立形式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再次, 税务风险还可能会导致企业的信誉受损。有 时候企业的税收信誉与商业信誉联系在一起,这样就会对企业在产品交易、银行贷款等方面的产生连锁反应。税务风险还有一些其他的影响,比如说因为违法违规可能会导致企业管理层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可能导致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发票的资格、以及税收优惠享受资格等资格丧失。总之, 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影响很大,企业必须加强对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对税务风险进行预测、评估、规避和化解,以避损失的产生和各项成本的增加。[JP] 2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 1企业纳税意识不科学,税务风险观念 不强

合同中的税务风险防范

史上最全:合同中的税务风险防范策略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合同显得十分重要,是契约双方维护权益、恪守义务的依据。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往往只关注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风险,却很少关注涉税条款的描述。 经济合同中常见这样的条款“双方的纳税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孰不知这只是一句废话,负责起草合同的律师或企业有关购销部门往往并不了解税法是如何规定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许多纳税争议均源于经济合同中涉税条款的不明确。税收政策多如牛毛,如果经济合同中没有针对性的约定条款,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错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护。 经济合同中的税务风险主要是表现以下五方面: 纳税义务的风险(税负转嫁); 纳税时间的风险(递延纳税); 税收发票的风险(合法凭证); 关联交易的风险(转移利润); 税收成本的风险(多纳税)。 为了防范经济合同中的涉税风险,必须做到以下防范策略。 一、规范合同发票条款 1.明确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基于此规定,企业向供应商(承包商)采购货物或提供劳务,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企业选择供应商(承包商)时应考虑发票因素,选择供应商(承包商)时,对能提供规定发票的供应商(承包商)优先考虑。 2.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时间 购买、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有不同的结算方式,企业在采购接受时,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结算方式,并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时间。合同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有以下几种:

合同发票条款的税务风险防范

供应商(承包商)是企业税务风险的源头之一。防范合同的税务风险,一方面是选择税务状况良好的供应商(承包商),消除税务隐患;另一方面是规范合同,避免税务风险。 规范合同,必须明确以下发票条款: (一)明确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企业向供应商(承包商)采购货物或提供劳务,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企业选择供应商(承包商)时应考虑发票因素,选择供应商(承包商)时,对能提供规定发票的供应商(承包商)优先考虑。 (二)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 购买、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有不同的结算方式,企业在采购接受时,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结算方式,并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时间。 合同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有以下几种: 1、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元整。甲方必须在×年×月×日支付货款的(百分比),在×年×月×日前付讫余款。 2、预收款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元整。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百分比),剩余货款于货物发出时支付。 3、现款现货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元整。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全部货款,乙方凭发票发货。 同时,企业可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在开具发票时必须通知企业,企业在验证发票符合规定后付款。 (三)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类型的要求 不同税种间存在税率差,而同一税种又可能存在多种税目,各税目的税率差别可能更大。供应商(承包商)在开具发票时,为了减轻自己的税负,可能会开具低税率的发票,或者提供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开具发票要如实开具,不能变更项目与价格等,否则所开具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此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采购货物时,还需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是否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避免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房地产企业在发包工程中,还需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是否必须提供建筑安装专用发票,避免取得服务业发票和货物销售发票,否则相关支出不能进入开发成本扣除。

税务风险管理办法

税务风险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黄石邦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邦柯”)税务风险控制,防范税务违法行为,有效降低税务风险,根据国家财务税收法律法规,结合邦柯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税务风险是指公司涉税行为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以及因未能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或者税收风险规避措施运用不当而导致公司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因主客观原因导致公司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发生偏差,遭受税务等部门的查处而增加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额外支出的可能性;二是公司因多缴税款或未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税务筹划不当等因素而导致公司经济利益流失的可能性。第三条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 (一)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 (二)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 (三)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 (五)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符合税法规定。第二章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和职责第四条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负责督

导并参与决策。董事会对税务风险管理负最终领导责任。第五条董事会负责确定公司税务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程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最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及税务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第六条财务总监和财务部主任负责税务风险日常管理,对税务风险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财务部主任起草企业相关的税务规划,财务总监审批; (二)税务资料、纳税申报表、税款缴纳划拨凭证的准备与填报由税务岗位人员完成,经财务部主任一级复核后报财务总监审批; (三)财务部相应岗位人员负责发票与财务印章保管; (四)财务部主任负责税务风险事项的处置,财务总监负责事后检查。第七条财务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订和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税规章制度; (二)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税务影响分析,提供税务风险管理建议; (三)组织实施企业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日常税务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 (四)指导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全资、控股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 (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和沟通机制;

法律风险防范及涉法案例分析

企业纳税风险管理与税务稽查应对策略 【名师简介】张美中教授 中国资深纳税筹划专家,经济学税务专业硕士,经济学财政专业博士,北京大学培训师、中国税网首席特约纳税筹划专员、《前沿讲座》节目的“在WTO体制下的中国纳税筹划”、中国企业卫星数据传播中心《纳税筹划师》节目的主讲人和特聘专家。多次应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中央党校、国家会计学院、清华大学以及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总裁班、上海交通大学总裁班、湖北襄樊笑坤总裁班等国内著名财经类院校的邀请重点讲授纳税风险管理专题。 2000年至今独著或合著27本财务与税收专业书籍,在财政研究、涉外税务、中国税务报、经济学消息报、中国财经信息资料、海峡财经导报、税收与市场调查和纳税方法研究等财经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达60多篇。 【课程部分内容】 一、纳税风险类型及规避机理 二、纳税风险的管理 (一)、企业纳税风险概述 (二)、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 (三)、企业纳税风险管理一般原则 1.风险观念原则 2.基础环境建设原则 3.事前控制原则 4.全员参与原则 5.制度与流程建设原则 (四)、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步骤 1.改善企业纳税风险控制环境 2.建立纳税风险预测与控制系统 3.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监控实施效果 (五)、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管理形式与管理方法 1.纳税风险检验法 2.纳税风险评估法 3.纳税风险预警法 4.纳税风险控制法

(六)、企业纳税风险管理操作流程 1.建立企业纳税风险管理机构或专职岗位 2.制定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目标及制度 3. 检测企业纳税风险 4.评估企业纳税风险 5.预警企业纳税风险 6.控制企业纳税风险 7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绩效评价 三、控制纳税风险最有效手段-----纳税筹划 (一)、企业设立环节纳税筹划 1.企业注册地的筹划 2.企业性质的筹划 3.扩张形式的筹划 (二)、企业融资环节纳税筹划 (三)、投资环节的筹划 1.投资区域的筹划 2.投资行业的筹划 3.投资方向的筹划 (四)、企业采购环节纳税筹划 1.不可抵扣项目 2.不可抵扣项目 (五)、销售环节纳税筹划 1.销售佣金的筹划 2.销售方式的筹划 3.销售退回的筹划 (六)、企业经营成果分配环节纳税筹划 (七)、企业产权重组环节纳税筹划 四、企业主营收入及其它收入稽查要点与策划应对 1.销售货物收入稽查要点和常见风险; 2.提供劳务收入稽查要点和常见风险;

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六十项提示

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六十项提示 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2、受经济形势变化影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现象较多,但为避免纷争,建议您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 3、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4、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5、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

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6、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7、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8、如果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在与相关客户签署保证合同时请务必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避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负责协调”等含义模糊的表述,否则法院将无法认定保证合同成立。 9、您也可能为了业务需要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无论您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建议您在签署保证合同时写明保证期间起止点。如果您与对方约定的保证期间长于两年,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两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虽然选择“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取决于您与客户之间的谈判磋

怎样防范合同税务风险.doc

怎样防范合同税务风险 核心内容:如何防范合同税务风险?合同税务风险有哪些?不清楚纳税义务,签订合同方式不当,从而产生合同税务风险。因此,法律快车小编提醒大家要在合同签订前,做出恰当的合同签订方式,尽可能避免税务风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纳税人的经济行为,往往通过经济合同来约定,而经济合同如何约定,又影响着纳税人的纳税义务。签订经济合同的税务风险,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知道经济合同会导致纳税义务而产生的税务风险;二是没有通过恰当的合同签订方式,减轻自己的纳税义务而产生的税务风险。 一、不清楚合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税务风险 有些纳税人因为不了解经济合同带给自己的纳税义务,没有按时缴税,被执法部门查获,导致经济损失。 例如,甲公司与境外乙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在支付租金时,误以为设备是自己租来的,不用缴纳关税,后被海关查获,不得不补缴税款。实际上,只要货物进入中国关境之内,不论以什么方式,进口方就有缴纳关税的义务。如果租赁进口不纳税,

就不会有购买进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第23条规定,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纳税义务人要求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选择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甲公司因为不懂法而少缴税,照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签订不当产生的税务风险 经济合同签订不当产生的税务风险,包括以下三类。 1、涉外劳务合同签订不当引发的风险。 在上述案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实际签署了两份合同,不仅仅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还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由乙公司派人到境内操作设备,提供服务。 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不是分别签署租赁合同和劳务合同,而是只签一份服务合同,由乙公司派遣人员,自己带着设备到境内提供劳务,则甲公司就没有因支付租金而需要缴纳关税和增值税的义务了,也就规避了后来被海关查获的少缴税的风险。2、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 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6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导读】:企业的生、老、病、死整个生命过程都存在法律风险,我们作为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知道法律风险,而且要知道其发生的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更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地应对风险的发生。 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6类风险: 一、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是家族式企业在监督上的不力,规章制度对权力的设立不明确,导致企业成本上升。 二、劳动人事法律风险。 最为常见的是职工工伤,劳资关系处理不当引发风险。还有就是企业为节约成本,缩短培养过程,迅速上项目,常常采用“挖墙脚”引进高级人才,这可能遭遇被挖企业的索赔和专利商标等侵权指控。反过来,企业自身培养的人才无端流失,被挖墙角,企业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也是一大风险。 三、企业融资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经营中出现资金不足,常见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股东追加投资,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等。比如:对于银行贷款,一不小心可能陷入“高利转贷”,“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黑洞。 对于民间借贷,可能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法律风险;如果股东追加投资或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会遇到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调整,利益分配的约定等问题。 如果引入战略投资者,对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要求更高,否则鸡飞蛋打人财两空,教训是惨重的。

如果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国家有严格的规则和制度,对法律风险的控制要求极高,必须法律、财经等专业人士进行系统的规划和辅导,否则会落入“擅自发行 公司股票债券罪”的泥坑。 四、签订履行经济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主要是经济合同违约纠纷,大多数经营者只注意到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及索赔问题,而忽视了前合同义务及后合同义务,因此导致纠纷的不在少数。第二,企业家从传统观念上习惯于熟人圈子的交易行为,有的口头上达成所谓的“君子协定”,时间一久,由于个人信用发生变化,或个人对当时的约定细节理解认知不同,从而引发风险。 最后,我们特别要注意一个市场准入制度的存在,很多交易行为必须首先审查交易对象的主体合格性,和一个没有交易资格的人去做生意,其结果和风险可想而知。 五、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企业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如从来没有专利检索和商标待查制度,使得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处于被动,比如我们的百布优品牌中的儿童版系列版本,封面设计就涉嫌侵犯“喜洋洋与灰太郎”剧本的在先权利,建议我们设计部门要在外观设计上做一些实质性的变动,不能图省事而引发风险。 六、行政管理法律风险。 由于公司内对行政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上的漏洞引发违规问题,被有关执法机关(比如:环卫,工商,税务,劳动监察,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罚。这种引起风险很划不来。 以上法律风险是企业常见的风险,我们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 内部原因: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本文阐述了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特点和表现,分析了如何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及其原则和策略。要树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在企业内部建立和优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和流程,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建立企业决策机制。同时,要坚持全方位管理原则、规范化运作原则、动态化调整原则;要处理好法律风险和企业经营收益的关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 标签:企业;法律顾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任何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市场行为都有可能带来法律的风险,出现法律风险很正常,但企业如果在出现法律风险的“隐患”时却无动于衷,那么法律风险一旦变成现实的灾难,对一个企业来说很可能就要“伤筋动骨”。为此,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特点和表现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企业风险,一般分为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两大类,但商业风险在很多时候则表现为法律风险。现实情况中,法律风险已成为目前企业最常见、发生率最高的风险之一,这些都给企业带来了难以承受的伤害。因此,法律风险往往成为目前我国许多企业走入意想不到的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纵观企业的法律风险,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主要表现为合同风险、不规范经营风险、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坏帐损失风险、治理结构缺陷带来的决策风险、诉讼风险、员工意外伤害风险、投资合作风险、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员工道德风险、公司印章管理不严带来的债务风险、分支机构风险、商标被抢注风险、借贷风险、担保风险、商业秘密失控风险等十几种。 但无论是何种风险,其主要表现不外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和表现形式,即其发生的原因都是因法律因素产生的,主因是企业面临的法律环境、状况发生变化,企业没有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违反法律规定而所签合同的约定,工作人员失职而导致的侵权等。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管理、运营的每个环节,简单的来说就是企业从成立的那一天开始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其行为都会涉及有关法律规定,都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而企业法律风险发生而导致的最终后果就是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三大责任,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即《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排除妨害等;行政责任,即企业要承担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各类行政管理法规所给予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即企业按照我国《刑法》所要承担的,对单位承担罚金,对企业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承担刑

现代企业税务筹划风险与防范

现代企业税务筹划风险与 防范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现代企业税务筹划风险与防范 近年来,税务筹划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却往往忽视了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使这一活动收效甚微甚至失败。本文在分析税务筹划风险产生动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分析 税务筹划可以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但同时也存在着相应的风险。企业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的存在而进行盲目的税务筹划,其结果可能事与愿违。所谓税务筹划风险,是指税务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从税务筹划风险成因来看,税务筹划主要包括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税务筹划者利用国家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活动以达到减轻税赋目的的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总体看,政策风险可分为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 第一,政策选择风险。政策选择风险即错误选择政策的风险。企业自认为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但实际上会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由于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特点,因此税务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 第二,政策变化风险。国家政策不仅具有时空性,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其时效性也日益显现出来。但并不是说政策变化就一定有风险,如果政策变化没有超出预测的范围和程度,税务筹划还是完全可以达到预期目标的。 2.经济环境变化风险。企业的纳税事宜与税收政策及所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一般来说,政府为促进经济增长,会施行积极的财税政策,制定减免税或

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生产和投资,这时,企业的税赋相对较轻或稳定;反之,企业的税赋可能加重或不稳定。另外,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或地区,运用税收杠杆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针对不同产品或行业实行差别性税收政策,使得税收政策常处于变化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应时性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这种税收环境的不确定性将会给筹划人员开展税务筹划(特别是中长期筹划)带来较大的风险,所以任何企业的税务筹划都将面临经济环境变化所引致的风险。 3.税务行政执法力度导致的风险。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政支出的不断增长,国家对税收检查和处罚的力度不断加强。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地方各级税务机关,都不断出台新的规范税务检查工作的文件和政策。这就意味着纳税人在规范纳税操作方面的工作必须相应加强,否则纳税人由于对税务机关执法力度的决心、程序与步骤的忽视或不熟悉,往往会导致税务风险的增大。 4.筹划人员的纳税意识风险。企业纳税人员的纳税意识与企业的税务风险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很强,税务筹划的目的明确,那么只要筹划人员依法严格按照规程精心筹划,风险一般不高。 5.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税务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影响其对风险的判断和筹划事项的最终完成结果。有的企业为了增加自己的利润,减少成本,会要求筹划人员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如伪造、变造、隐匿记账凭证等;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上的风险。

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和措施

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和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的签订运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越来越多。与之相应的是,因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因此,如何在订立合同时防范合同欺诈,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已成为众多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管理目标。 企业应当把依法治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有机的结合起来,强化合同管理,树立“外讲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企业形象,才能使企业获得持续稳健的发展。 本文结合合同管理工作中实践经验,总结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和措施,旨在把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中的风险降低到最低。 一、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 1、建章立制 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从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层面进行规范。对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法》培训,特别要对经营活动中经常签订购销合同的人员和经营管理层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 2、严把合同签订关 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产权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和鉴证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 3、要强化履约意识 合同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通过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报表制度,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防骗反诈能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二、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审核、签定、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均可以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采取相应合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在企业合同方面出现风险。措施包括: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其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相信对方,有的企业因没有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有哪些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有哪些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重视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容易忽视对项目税务风险的管理,普遍缺乏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制,使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缺乏必要的理论保障,不能有效防范风险的 发生。本文总结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的措施,希望能给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管理提供帮助。 一、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税务风险管理机制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受到经济利 润的驱使,建筑施工企业往往缺乏纳税观念,纳税积极性不高,对税务风险的防范观念淡薄。 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或者设置不合理,有些建 筑施工企业没有成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对税务风险进行专门的管理,有的企业虽然设立了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但税收管理的职能主要是报税,没有针对税务风险采取一定 的管理措施,税收风险管理人员的水平也参差不齐,有的身兼数职,不能把全部精力投放到 税务风险管理上来。 (二)未能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应该以预防为主,因此需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然而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主要表现在,企业没有建立动态的税务风险识别、 税务风险分析、税务风险评估体系,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在项目进行投标决策之前也 不能及时的进行风险评估;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控制侧重与事后控制,缺乏对无常税务风险的应对措施,在风险发生后才去采取补救措施,不能有效降低风险带来了损失。 (三)缺乏对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是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监督的主要部门,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缺乏独立的内部 审计部门,使审计部门的权利不能正常行使,职能不能正常发挥,内部审计部门在工作中往 往只重视企业财务和管理等问题,对税务管理不够重视,更是缺乏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在面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时,审计部门想的只是如何能够应付检查,使检查过关,而没有在检查中 汲取经验教训,没有对税务管理提供有效建议,也没有对税务风险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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