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召回管理规程--原文

药品召回管理规程--原文
药品召回管理规程--原文

管理标准文件

1.目的

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召回程序,保证药品质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药品召回管理,本公司其他产品召回参照本规程执行。

3.术语或定义

3.1.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3.2.根据召回活动发起主体不同,药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

主动召回: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信息的收集分析,调查评估,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在没有官方强制的前提下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做出召回;

责令召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潜在安全隐患,企业应当召回药品而未主动召回的,责令企业召回药品。

4.职责

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销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

5.程序

5.1 药品召回的级别

5.1.1 一级召回

5.1.1.1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

5.1.2 二级召回

5.1.2.1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

5.1.3 三级召回

5.1.3.1 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5.2 药品召回的时限

5.2.1 一级召回时限应在24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5.2.2 二级召回时限应在48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5.2.3 三级召回时限应在72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5.3 召回负责人

5.3.1 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为召回负责人。

5.4.药品召回的参加人员

5.4.1 一级召回:企业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销售员、质量管理负责人、QA室人员、生产部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核算员、供应负责人、保管员;

5.4.2 二级召回:企业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销售员、质量管理负责人、QA室人员、生产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核算员、供应负责人、保管员;

5.4.3 三级召回:企业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销售员、质量管理负责人、QA室人员、供应负责人、保管员。

5.4.4.各级人员职责:

5.4.4.1.组长职责(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织制定召回准备方案、组织定期起草给监管当局报告、组织定期向召回决策小组报告召回情况、负责召回过程中与监管当局进行沟通等;

5.4.4.2.组员职责:

销售部门: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配合完成召回产品清单、负责召回过程中与客户进行沟通、负责与客户协商替代性供应方案或补偿方案等;

质量授权人: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负责准备召回产品清单、负责复核产品召回情况等;

质量控制部门: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负责对召回的产品进行检验等;

供应及仓储: 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配合完成召回产品清单、负责接收和隔离存放召回产品等;

财务部: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负责召回产品补偿行动的财务处理等;

生产部: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负责替代性供应方案生产(必要时)等;

其他部门配合好药品召回的相关工作。

5.5.在下列情况下实施药品召回

5.5.1 药品留样观察发生变化的;

5.5.2 用户(患者、医生、经销商)来信、来人投诉药品质量情况,经调查属实的;

5.5.3 国家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抽检通报有质量问题的药品;

5.5.4 用户反映有未知的药品不良反应;

5.5.5 国家已通报淘汰的药品;

5.5.6 其它认为需要召回的药品;

5.5.7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或者设计印制存在缺陷,影响用药安全的;

5.5.8 其他执行国家有关的药品召回规定的。

5.6.企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召集质量负责人、销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供应部负责人、财

务负责人讨论后制定出药品召回的级别,向用户下发“产品召回通知单”QA 0016。

5.7.召回程序

5.7.1.企业负责人要立即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临时召回工作小组,制定召回计划,负责召回

全过程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处理。

5.7.2. 4小时内销售部负责人要准备好如下资料:药品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数量;药品批销售记录;药品停止使用说明或销售说明(内容包括:紧急收回原因、可能造成的医疗后果,建议采取的补救措施、立即停止使用的通知等)。

5.7.3.若药品患者已经使用,质量管理部门应会同其他部门制订相关政策采取的补救措施或预防措施。

5.7.4.企业负责人立即向有关部门下达“药品召回指令”(QA 0106),包括通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7.5.根据“药品召回指令”,销售部制订书面“产品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药品名称、规格、批号、召回单位名称、数量、地址、电话、联系人、召回方式、召回时限、原因等。

5.7.

6.“药品召回指令”发布后,销售部应迅速填写“药品召回通知单”,并在24小时内通知有关医院、药店和药品销售客户以及可能与药品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在运输

途中的负责单位),按药品召回计划,以最快的手段和途径召回药品,不得延误;必要时请

新闻媒体协助发表通告,说明所发生的问题。

5.7.

6.1.落实销售客户清单,并报临时召回工作小组;

5.7.

6.2.要求客户统计并报告召回某药品的在库数据,然后要求客户进一步向下家召回该药品;

5.7.

6.3.进一步和客户联系,确认召回的数量,尽最大的努力召回药品;

5.7.

6.4.在药品召回过程中,中间环节若是出现问题时,销售部门应立即派人,组织药品召回工作;

5.7.

6.5.销售部汇总召回药品登记“退回品台帐”(XS 0003)。

5.7.7.在召回过程中销售部负责人(或管理员)要及时向召回工作小组报告召回进展情况、召回数量与规定的差额、异常情况处理及时请示,不得延误,召回工作小组要24小时工作并留有值班人员。

5.7.8.从市场召回的药品进库后,要立即置于退货区,逐件贴上标记,单独隔离存放,

挂上醒目的状态标志,专人保管,不得动用,并立即与质量管理部门联系;企业应对公司仍有库存的与召回药品相同批号的药品立即封存,隔离存放,均应有清晰醒目的标志。

5.7.9.质量管理部门应对召回的药品进行全检,并召开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分析会,对召回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分析、调查,填写“质量事故处理记录”QA 0034。

5.7.10.召回工作小组根据召回进展情况,决定是否召回工作已基本完成。召回工作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5.7.11.药品召回的每一阶段,所有参与人员均应将所采取的措施和时间详细记录。召回工作结束后,要整理分析。召回工作小组负责人要将此次召回过程书面总结,交质量管理部门归档保存。并报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8.召回药品的处理:

5.8.1.仓库接到召回产品后,填写“退回品处理审批表”(XS 0002)交有关部门审批。

5.8.2.销毁工作执行“不合格品管理规程”(SMP QA 0050)中销毁的规定。填写“销毁审批表”(QA 0040)及“销毁记录”( QA 0044)。

5.8.3.对召回药品的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和收回单位及地址、退货和收回原因及日期、处理意见。并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一级召回每日报告,二级召回每3日报告,三级召回每7日报告。

5.8.4.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药品,应当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下予以销毁。

5.8.5.召回计划变更需要及时上报药监局。

5.8.

6.召回完成后应对召回效果评价并形成总结报告提交市药监局。

5.8.7.涉及其他批号时,同时调查处理。

5.8.8.有关文件必须由质量部保存至该产品的有效期后一年。

6.公司应定期对产品召回系统的有效性进行验证评估,每年在没有可召回的产品的情况下,企业实施模拟召回以验证召回系统的有效性。

7.产品模拟召回

7.1.责任:

7.1.1.召回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质量受权人、召回负责人组成,负责模拟召回全过程和领导决策和异常、突发情况的处理,做出召回决定,确定召回级别和范围。

7.1.2.召回负责人:制定模拟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整个模拟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向药监部门汇报并备案整个召回过程,负责提交模拟召回报告、调查评估报告、日常召回进展报告、变更报告、产品召回总结报告等;负责模拟安排召回产品的后续处理事宜,召开总结会议,以及负责安排并协调召回工作小组的各项工作。

7.1.3.召回工作小组:由质量部、生产部、行政部、供应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实施模拟召回的各项工作,包括安全隐患评估、建议召回分级和范围。

7.1.3.1. 质量部负责收集起始信息、汇总稳定性数据、投诉和不良反应、质量标准等信息;

7.1.3.2.供应部仓储部门、销售部负责汇总分销渠道信息、所有客户清单、所有发货时间、发货量、库存量等信息,制定召回通告、并通知分销渠道路停止销售并下架,收集各分销渠道的反馈信息;同时制定有关补货等相关事宜;

7.1.3.3.药品生产部负责生产阶段药品安全隐患调查,参与模拟召回的其它工作;

7.1.3.4.行政部负责有关法规、行业相关信息的汇总,必要时负责起草新闻稿并模拟向社会和媒体公布;

7.1.3.5.财务部负责模拟采取保险理赔、产品的退回事宜涉及财务问题的处理;

7.1.4.药监部门角色:负责在模拟召回过程中扮演药监部门的角色(省局、市局);

7.1.5.模拟召回实施监督员:负责参与整个模拟召回过程,并对模拟召回效果实施监督。

7.2.模拟召回程序

7.2.1.确定模拟召回案例:召回领导小组确定模拟召回的案例,由监督员/药监部门扮演者将此信息启动。

7.2.2.信息汇报和决策

7.2.2.1.收到的案例信息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质量授权人,质量授权人立即将信息通知公司管理层,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同时汇报监督员收到消息、召开会议时间;

7.2.2.2.公司管理层进行初步风险评估,确定是否进行产品安全隐患的深入调查和评估。

7.2.3.模拟召回启动

7.2.3.1.决定进行安全隐患评估后,质量受权人将信息通知各相关人员,成立召回领导小组和召回工作小组;

7.2.3.2.召回工作小组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参照职责3的要求)

7.2.3.3.召回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进行该产品的安全隐患的调查评估、确定拟召回原因、涉及的产品和批次、填写“产品安全隐患调查评估报告”,并保留会议记录。

7.2.3.4.根据调查评估结果,由召回领导小组决策是否启动模拟召回,确定模拟召回级别和范围。

7.2.3.5.确定启动的模拟召回列为模拟I级和部分模拟II级个案,需要向公众提出警告,由召回领导小组确认是否向社会公众公布。

7.2.3.6.召开会议时间需汇报监督员,模拟召回启动由监督员计时。

7.2.4.执行模拟召回

7.2.4.1.模拟召回启动后,召回负责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在各级别时限内汇报给药监局角色扮演者并提交“召回计划”和“安全隐患调查评估报告”,在召回期间进行周期书面汇报/变更的书面汇报。

7.2.4.2.销售部、行政部制定召回通告,口头和书面通知分销渠道模拟停止销售并下架,并要求各分销渠道反馈收到通知的时间、并预计可以完成所有涉及产品下架的时间等信息。同时确定有关补货等相关事宜。

7.2.4.3.决定需要将模拟召回信息向公众公布时,行政部还需起划新闻稿,并制定向媒体公布的方案,提交给召回领导小组批准。

7.2.4.4.针对模拟个案,财务部应制定采取保险理赔、产品的退回事宜涉及财务问题的处理方案,提交给召回领导小组批准。

7.2.5.结案

模拟召回各项行动完成后,召回负责人对模拟召回效果进行评估,制定“召回总结报告”并汇报药监部门。并组织召开总结会议评价模拟召回的效果,计论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相应改善措施。

7.2.6.模拟召回结果有效的标准

7.2.6.1.模拟召回启动后,一级召回24小时、二级召回48小时、三级召回72小时内通知到所有经销商、药店模拟停止销售;同时报告药监局角色扮演者,并于1日/3日/7日内提交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

7.2.6.2.模拟召回期间,一级每日、二级每3日、三级每7日向药监局角色扮演者提交周期书面汇报/变更的书面汇报。

7.2.6.3.模拟召回启动后,新闻稿和向媒体公布的方案需在1小时内完成;有关财务问题的处理方案需在1日内完成。

7.2.6.4.所有相关的记录齐全,符合要求。

7.2.7.模拟召回期间各项行动时间、进展以及完成的记录必须即时汇报给召回负责人和监督员。

8.附件

8.1. 产品召回通知单 QA 0016

8.2. 产品召回指令 QA 0106

8.3. 产品召回计划 QA 0107

8.4.产品召回记录 QA 0108

召回总结报告

安全隐患调查评估报告

产品召回通知单

文件编号:QA 0016 03单位:

我公司于年月日发往您处的药品(产品):规格:

批号:数量:,

存在质量问题,希望在接到本通知时,立即把已售出的药品(产品)收回,未售出的就地封存,并对已售出使用的药品(产品)采取下列补救或预防措施,我方将派人前往处理,特此通知。

补救或预防措施:

重庆市津臣医药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产品召回指令

文件编号:QA 0106 00

签发人:签发日期:年月日—————————————————————

公司各有关部门: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着质量问题。本着对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负责和对患者身心健康负责,经本公司研究决定,对该批产品实行召回。望销售部在接到本通知后,迅速与有关医院、药店和药品销售客户以及可能与本产品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在运输途中的负责单位)进行联系,按召回指令,以最快的手段和途径召回,并做好召回的善后处理工作。公司其它部门做好产品召回的准备及处理工作。在产品召回的工作中随时与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保持联系。

请将产品在月日前收回。

望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重庆市津臣医药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产品召回记录

重庆市津臣医药有限公司 QA 0107 00

产品召回计划表

重庆市津臣医药有限公司 QA 0107 00

安全隐患调查评估报告

重庆市津臣医药有限公司 QA 0109

00

药品召回制度流程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为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基本概念 1、药品召回: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安全隐患: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因素。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为必须召回的药品: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共的质量部合格药品,包括假药、劣药或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责令召回的药品。 (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3)调剂、发放错误的药品。 (4)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被污染的药品。 (5)使用过程中发生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置程序 1、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召回具体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 2、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召回分级,科学设计相应的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1)发现假、劣药品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召回,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对假、劣药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2)发现调剂错误时,立即追回调剂错误的药品,依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相关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对调剂错误,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医院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或收到药品召回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销售和使用所涉问题药品,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做好下架封存、登记报告工作。 4、各调剂室负责人指定专人通过查找处方、病历等方式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办理退药手续,并登记召回药品相关信息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 5、已召回的药品集中封存,退药处方需单独保存,每月将召回药品信息和处方集中上报医务处。 6、药库负责人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适宜。 7、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8、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查、药品召回、销毁等相关工作。做好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沟通工作。 9、在召回工作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仔细分析假、劣药品和调剂错误等药品召回事件的发生原因,加强环节管理,及时修订相关制度,保障用药安全。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监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公司经营的须召回的药品。 【责任】质量管理部门、销售部。 【内容】 1 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 发现本公司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 实施“召回制”的药品包括三大类:一是养护发现的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不稳定,可能有质量隐患的药品;二是由于印刷校对等原因,造成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三是企业经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药品。

4 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三级,公司应根据召回分级与药品销售和使用情况,科学设计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4.1 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4.2 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4.3 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5 公司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一级召回在 24 小时内,二级召回在 48 小时内,三级召回在 72 小时内,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 启动药品召回后,一级召回在 1 日内,二级召回在 3 日内,三级召回在 7 日内,应当将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给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 公司对召回药品的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 本制度所指的药品召回是指本公司的主动召回行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实施的药品召回,本公司必须无条件执行。 生物制品质量管理制度

18药品召回、追回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避企业经营风险,规范药品召回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范围:采购员、销售员、质量管理员工作适用本制度。 责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召回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内容: 1药品召回的概念及条件:是指药品供货企业或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1.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公布责令召回的品种; 1.2召回生厂厂家或供货单位主动召回的品种; 1.3药品经营或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已停止销售使用的药品,经过通知生产单 位、供货单位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召回的品种。 2判定与召回程序的启动 2.1业务部在接到供货商召回通知时(含口头、电话通知),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质量管理部并申请启动召回程序。对供货商仅以口头或电话方式通知的,由业务部或质量管理部向供货商发出《药品召回确认联系函》,要求供货商必须出具加盖其企业公章的书面“召回通知(内部)”,《召回通知》必须明确所召回的具体品种、批次、召回原因、召回期限及其他必要的实施计划和具体事宜。 2.2符合本规定第1.1、1.2、1.3项下规定的情况,由业务部或质量管理部向供货商发出“药品召回确认联系函”说明情况并要求回复确认。

2.3药品召回程序的启动由质量管理部确定并向业务部发出《药品召回通知》,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和分工实施召回计划,并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建立“药品召回记录” 。 3 药品召回的分级与召回时限: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 3.1 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损害或者死亡的; 3.2 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损害的; 3.3 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损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4 通知传达与召回时限: 4.1 一级召回:应在1 日内通知所有相关下游客户,要求其在3 日内退货; 4.2 二级召回:应在2 日内通知所有相关下游客户,要求其在7 日内退货; 4.3 三级召回:应在3 日内通知所有相关下游客户,要求其在14日内退货。 5 各部门分工与职责: 5.1 质量管理部: 5.1.1 收集、分析、发布本公司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信息,确定并向各相关部门传达药品召回通知; 5.1.2 跟踪、指导、监控药品召回实施过程,整理所召回药品的购进、库存、销售、退货、销毁等记录,汇总、上报召回实施情况。 5.1.3 经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由质量负责人批准,质量管理部门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或单位停售或停用该药品,并通知药品供货单位或生产单位,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等待处理意见。 5.2 业务部: 5.2.1 收集、反馈有关药品召回信息,申请启动召回程序; 5.2.2 业务部负责上下游企业药品召回业务,下发“药品召回通知” (客户),并确认票据,配合财务部门做好收付款工作。 5.2.3 跟踪药品召回实施进度,及时办理召回药品的采购退出或提出销毁申请。 5.2.4 根据药品召回通知制定召回实施措施,及时通知下游客户办理销售退货;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试题附答案

精心整理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培训试题 岗位: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60分。? 1、《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于2007年12月10日发布实施,其包含的内容是:?A A .总则、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主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 B .总则、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被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 C D ?2A B .SFDA C D 3A 回的;? B C D 4A 回的;? B C D 5A 回的;? B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C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D .使用该药品,在超剂量使用时,发现有严重健康危害的;? 6、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在上市后存在安全隐患,但已经采取了主动召回,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在法律责任中,适用的是:?A A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B .应处罚召回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C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D .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7、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在上市后存在安全隐患,没有采取主动召回,在法律责任中,适用的是:?B A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B .责令召回药品,并处应召回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C .责令召回药品,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D .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8、《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中,药品召回的主体是:?A A .药品生产企业?B .药品经营企业? C .药品使用单位? 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不予处罚;? ? ? 报告,报告,报告,14、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召回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省级SFDA 备案,一级召回的时间要求是:?A A .1日内? B .3日内? C .7日内? D .10日内? 15、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召回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省级SFDA 备案,二级召回的时间要求是:?B A .1日内? B .3日内? C .7日内? D .10日内? 16、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召回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省级SFDA 备案,三级召回的时间要求是:?C A .1日内? B .3日内? C .7日内? D .10日内? 17、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规定要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试题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试题 姓名:岗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60分。 1、《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于2007年12月10日发布实施,其包含的内容是:

() A.总则、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主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

B.总则、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被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 C.总则、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报告、主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 D.总则、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主动召回、责令召回、监督及检查、附则; E.总则、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报告、主动召回、责令召回、监督及检查、附则; 2、《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中,说法错误的是:() A.药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种形式; B.SFDA主管全国药品召回管理工作; C.召回药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SFDA负责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D.药品召回,适用于药品制剂,不适用于原料药; E.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3、《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中,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的一级召回是指:() A.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B.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C.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D.使用该药品,在超剂量使用时,发现有严重健康危害的; E.使用该药品,在联合用药时,发现有药理作用加强而造成健康危害的; 4、《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中,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的二级召回是指:()A.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B.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C.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D.使用该药品,在超剂量使用时,发现有严重健康危害的; E.使用该药品,在联合用药时,发现有药理作用加强而造成健康危害的; 5、《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中,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的三级召回是指:() A.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B.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药品召回的管理制度

药品召回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围:本公司已经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四、责任者:质管部、储运部、采购部、销售部; 五、规定容:;1.凡公司所经营的药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本;1.1上游供货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协助召回其所生产;1.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 药品召回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避企业经营风险,规药品召回流程。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 三、围:本公司已经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四、责任者:质管部、储运部、采购部、销售部。 五、规定容: 1.凡公司所经营的药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本规定启动药品召回程序: 1.1上游供货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协助召回其所生产(经营)的药品。

1.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公布并明确规定立即停止销售使用或责令召回的。 1.3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的; 1.4经营过程中发现有严重不良反应的。 1.5使用过程中发现或客户投诉反映并证实为质量问题的(如不合格或过期失效等等); 1.6在库检查发现,经核实判定为不合格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的。 1.7药品调配、发放错误以及可能给公司造成经营风险的情况. 2.召回相关部门职责: 2.1质量管理部:收集、分析、发布本公司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信 息,确定并向各相关部门传达《药品停售通知单》、《药品召回通知单》;跟踪、指导、监控药品召回实施过程,整理所召回药品的购进、库存、销售、退货、销毁等记录,汇总、上报召回实施情况。 2.2采购部:收集、反馈有关药品召回信息,申请启动召回程序; 联系供货商协商制定召回实施计划,统计、催收药品召回实施费用及协调处理有关索赔事宜;跟踪药品召回实施进度,及时办理召回药品的采购退出。 2.3销售部:根据《停售通知单》《药品召回通知单》制定召回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6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记录,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

药品召回管理规程原文

管理标准文件 1.目的 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召回程序,保证药品质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药品召回管理,本公司其他产品召回参照本规程执行。 3.术语或定义 .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根据召回活动发起主体不同,药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 主动召回: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信息的收集分析,调查评估,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在没有官方强制的前提下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做出召回; 责令召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潜在安全隐患,企业应当召回药品而未主动召回的,责令企业召回药品。 4.职责 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销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 5.程序 药品召回的级别 一级召回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 二级召回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 三级召回 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药品召回的时限 一级召回时限应在24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二级召回时限应在48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三级召回时限应在72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召回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为召回负责人。 .药品召回的参加人员 一级召回:企业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销售员、质量管理负责人、QA室人员、生产部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核算员、供应负责人、保管员;

二级召回:企业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销售员、质量管理负责人、QA室人员、生产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核算员、供应负责人、保管员; 三级召回:企业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销售员、质量管理负责人、QA室人员、供应负责人、保管员。 各级人员职责: .组长职责(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织制定召回准备方案、组织定期起草给监管当局报告、组织定期向召回决策小组报告召回情况、负责召回过程中与监管当局进行沟通等; .组员职责: 销售部门: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配合完成召回产品清单、负责召回过程中与客户进行沟通、负责与客户协商替代性供应方案或补偿方案等; 质量授权人: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负责准备召回产品清单、负责复核产品召回情况等; 质量控制部门: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负责对召回的产品进行检验等; 供应及仓储: 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配合完成召回产品清单、负责接收和隔离存放召回产品等; 财务部: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负责召回产品补偿行动的财务处理等; 生产部: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负责替代性供应方案生产(必要时)等; 其他部门配合好药品召回的相关工作。 .在下列情况下实施药品召回 药品留样观察发生变化的; 用户(患者、医生、经销商)来信、来人投诉药品质量情况,经调查属实的; 国家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抽检通报有质量问题的药品; 用户反映有未知的药品不良反应; 国家已通报淘汰的药品; 其它认为需要召回的药品;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或者设计印制存在缺陷,影响用药安全的; 其他执行国家有关的药品召回规定的。 .企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召集质量负责人、销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供应部负责人、财务 负责人讨论后制定出药品召回的级别,向用户下发“产品召回通知单”QA 0016。 .召回程序 企业负责人要立即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临时召回工作小组,制定召回计划,负责召回全过程 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处理。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药品召回,是指药房按照规定的程序停止销售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药品召回义务。安全隐患药品主要包括:研发缺陷或生产不当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药品,且该药品尚未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为假药或劣药。但确认前药品生产企业已实施药品召回的,应适用本制度。 4.职责:质管部、采购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房接到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召回通知后,应当协助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生产企业制定的召回计划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建立召回记录。 5.2药房因客户投诉等市场流通药品质量信息或药品养护质量信息收集中,发现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市、区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3药房应当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 5.4药房应当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销售明细单、投诉记录、养护记录等。 5.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某药品过程中,要求经营药房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的,药房将依照有关规定,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5.6经市药监局对药品生产企业召回效果进行审查、评价,认为召回不彻底或者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的,要求生产企业重新召回或者扩大召回范围。药房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协助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发生重大情况将及时报告市、区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7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 5.7.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5.7.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5.7.3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范药品召回管理,切实履行药品安全药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药品召回,是指药房按照规定的程序停止销售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药品召回义务。安全隐患药品主要包括:研发缺陷或生产不当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药品,且该药品尚未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为假药或劣药。但确认前药品生产企业已实施药品召回的,应适用本制度。 4.职责:质管部、采购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药房接到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召回通知后,应当协助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生产企业制定的召回计划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建立召回记录。 药房因客户投诉等市场流通药品质量信息或药品养护质量信息收集中,发现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市、区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药房应当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 药房应当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

的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销售明细单、投诉记录、养护记录等。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某药品过程中,要求经营药房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的,药房将依照有关规定,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经市药监局对药品生产企业召回效果进行审查、评价,认为召回不彻底或者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的,要求生产企业重新召回或者扩大召回范围。药房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协助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发生重大情况将及时报告市、区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 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药房在药品召回过程中不履行职责的,将按照药房相关纪律规定对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企业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追回药品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本制度由药房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54 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加强药品使用安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的行为。本制度针对因质量原因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不宜临床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召回过程的管理。 一、成立药品召回管理小组 由分管药学部门的院领导及院办公室、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负责人组成,分管院领导负总责,院办公室统一指挥安排,各部门根据具体分工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药品的召回工作。 各部门职责: 1、院办公室负责药品召回指令的批准及药品召回全过程指挥,负责药品召回指令的发布和召回过程的控制。 2、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并向患者或使用部门解释药品召回工作的必要性;负责召回药品的存放与

药品召回的管理规定

药品召回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避企业经营风险,规范药品召回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采购员、销售员、质量管理员工作适用本制度。 四、责任: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对药品召回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五、内容: 1、药品召回的概念及范围:本规定所称的“药品召回”是指就本公司已经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包括其它与人体健康相关的非药品种),协助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的过程。凡公司所经营的药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本规定启动药品召回程序。 上游供货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协助召回其所生产(经营)的产品的; A、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它政府监管部门依照法规规定,公布并明确规定立即停止停售使用或责令召回的; B、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质监部门质量公告、处罚通知、在库检查发现或客户退货、投诉反映的质量问题,经核实判定为不合格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C、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能给公司造成经营风险的产品。 2、判定与召回程序的启动 A、采购部门在接到供货商召回通知时(含口头、电话通知),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质管部并申请启动召回程序。对供货商仅以口头或电话方式通知的,由采购部或质管部向供货商发出《药品召回确认函》,要求供货商必须出具加盖其企业公章的书面《召回通

知》,《召回通知》必须明确所召回的具体品种、批次、召回原因、召回期限及其他必要的实施计划和具体事宜; B、符合本规定第2条第4.1.1、4.1.2、4.1.3款规定的情况,由采购部或质管部向供货商发出《药品召回确认联系函》说明情况并要求回复确认。无论是否得到生产企业的书面《召回通知》,必要时本公司可自行启动召回程序,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C、药品召回程序的启动由质管部确定并向采购部、销售部、仓储部、生化部发出《药品召回通知》,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和分工实施召回计划。 3、药品召回的分级与召回时限: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 ●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损害或者死亡的; ●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损害的; ●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损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4、通知传达与召回时限: ●一级召回:应在1日内通知所有相关下游客户,要求其在3日内退货; ●二级召回:应在2日内通知所有相关下游客户,要求其在7日内退货; ●三级召回:应在3日内通知所有相关下游客户,要求其在14日内退货。 5、各部门分工与职责: ●质管部: ☆收集、分析、发布本公司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信息,确定并向各相关部门传达《药品召回通知》; ☆跟踪、指导、监控药品召回实施过程,整理所召回药品的购进、库存、销售、退货、销毁等记录,汇总、上报召回实施情况。 ●采购部: ☆收集、反馈有关药品召回信息,申请启动召回程序; ☆联系供货商协商制定召回实施计划,统计、催收药品召回实施费用及协调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跟踪药品召回实施进度,及时办理召回药品的采购退出或提出销毁申请。 ●销售部: ☆根据《药品召回通知》制定召回实施措施,及时通知下游客户办理销售退货;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正式版)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药品召回, 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 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 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 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记录, 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 保证销售花纹路的可溯源性。 (3)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处理, 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4)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 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 并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售出药品, 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1)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 提供有关资料。 (2)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可以包括:

药品召回相关管理制度.doc

药品召回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是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与药事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影响患者安全与诊疗质量时,按照既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收回药品。召回的药品由药库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再流入药房。召回药品处置流程如下: 1、药房工作人员在药品养护、调配、发药等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时,迅速报告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再上报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人及药学部主任。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人及时通知各个药房暂停该药品的发放。 2、药剂科主任或质量管理小组决定召回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商、召回范围、召回级别、药品替换、主要执行人员等后,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人通知相关药房进行药品召回。 3、药剂科主任、药库负责人接到上级或厂家的药品召回信息后,通知相关药房负责人进行药品召回。 4、药房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接收退回的药品,统一妥善保管,填写《药品退回登记本》。 5、当继续使用被召回药品将对治疗或患者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时,各个药房负责人应尽可能联系患者,通知其停药,请求协助送回或取回应召回药品。如果使用被召回药品不会对治疗或患者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患者要求退回药品

且符合规定时,应收回药品。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 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的行为。本制度针对因质量原因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不宜临床使用(紧急报道的药品不良反应而要求临床停用的)的药品召回过程的管理。 二、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药品必须召回: (一)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二)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三)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四)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 (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六)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七)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分组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试题附答案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培训试题岗位: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60分。? 1、《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于2007年12月10日发布实施,其包含的内容是:?A A.总则、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主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 B.总则、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被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 C.总则、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报告、主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 D ?2、 A B.SFDA C 督管理工作; D 3、 A 回的;? B C D 4、 A 回的;? B C D 5、 A 回的;? B C.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D.使用该药品,在超剂量使用时,发现有严重健康危害的;? 6、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在上市后存在安全隐患,但已经采取了主动召回,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在法律责任中,适用的是:?A 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B.应处罚召回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C.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D.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7、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在上市后存在安全隐患,没有采取主动召回,在法律责任中,适用的是:?B 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B.责令召回药品,并处应召回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C.责令召回药品,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D.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8、《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中,药品召回的主体是:?A A.药品生产企业? B.药品经营企业? C.药品使用单位? D.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查评估,认为上市药品存在安全隐患,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召回,而药品生产企业拒绝召回的,在法律责任中,适用的是:C? 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 ? 时限要求等;? SFDA报告, ? SFDA报告, ? SFDA报告, ? 一级召回 ? 15、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召回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省级SFDA备案,二级召回的时间要求是:?B A.1日内? B.3日内? C.7日内? D.10日内? 16、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召回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省级SFDA备案,三级召回的时间要求是:?C A.1日内? B.3日内? C.7日内? D.10日内? 17、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规定要求,建立? A 制度,以实施药品召回:? A.药品召回制度? B.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 C.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D.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8、《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中,药品生产企业实施主动召回的, ——仅供参考

药品召回的管理制度

药品召回的管理制度 药品召回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范围:本公司已经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四、责任者:质管部、储运部、采购部、销售部; 五、规定内容:;1.凡公司所经营的药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本; 1. 1上游供货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协助召回其所生产;1.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药品召回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避企业经营风险,规范药品召回流程。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

三、范围:本公司已经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四、责任者:质管部、储运部、采购部、销售部。 五、规定内容: 1.凡公司所经营的药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本规定启动药品召回程序: 1.1上游供货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协助召回其所生产(经营)的药品 1.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公布并明确规定立即停止销售使用或责令召回的。 1.3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的; 1.4经营过程中发现有严重不良反应的。 1.5使用过程中发现或客户投诉反映并证实为质量问题的(如不合格或过期失效等等); 1.6在库检查发现,经核实判定为不合格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的。 1.7药品调配、发放错误以及可能给公司造成经营风险的情况. 2.召回相关部门职责: 2.1质量管理部:收集、分析、发布本公司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信 息,确定并向各相关部门传达《药品停售通知单》、《药品召回通知单》;跟踪、指导、监控药品召回实施过程,整理所召回药品的购进、库存、销售、退货、销毁等记录,汇总、上报召回实施情况。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为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基本概念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为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包括假药、劣药或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责令召回的药品。 (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3)调剂、发放错误的药品。 (4)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被污染的药品。 (5)使用过程中发生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 1、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召回具体管理工作。 2、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召回分级,科学设计相应的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1)发现假、劣药品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召回,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对假、劣药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2)发现调剂错误时,立即追回调剂错误的药品。依《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对调剂错误,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医院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或收到药品召回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销售和使用所涉问题药品。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做好下架封存、登记报告工作。 (4)、各调剂室负责人指定专人通过查找处方、病历等方式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办理退药手续,并登记召回药品相关信息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 (5)、已召回的药品集中封存,每月将召回药品信息和处方集中上报医务处。 (6)、药库负责人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7)、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8)、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召回管理药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联系医务处开展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患者的体检、健康咨询及救治等应对工作。 (9)、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医疗纠纷、差错管理制度》联系督查办协调解决医疗纠纷。 (10)、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查、药品召回、销毁等相关工作。做好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沟通工作。 (11)、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仔细分析假、劣药品和调剂错误等药品召回事件的发生原因,加强环节管理,及时修订相关制度,保障用药安全。

药品召回制度

药品召回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一、在下列情况下施行药品召回: 1、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回药品的指示:有国家法定部门报道药品发生过严 重的不良反应,可能有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甚至危及病人生命的药品,继续 使用对病人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宣布停止使用而要求召 回的药品。 2、响应药品供应商召回药品的指示:凡存在药品质量缺陷,并在药品质量公报上公 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生产厂商要求召回的药品。 3、近效期、原包装破损、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因运输、保管或其他原因,药品包装破 损、裂片、胶囊破裂或其它被证明药品可能已经变质或失效而需要召回的药品。 4、药品分发错误。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供应商召回药品的程序如下: 药库接通知后通知药剂科各部门迅速封存待召回药品(1小时内),停止发放,同时电 话通知门诊病人和已出院病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退还待召回药品,药品在规定时间 内退回药库后药库将退回药品按规定就地封存后退回供应商。 三、破损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由各部门主动退回药库或由药库通知各部门退回,由药库退回 供应商。 四、所有退回药库药品均需填写药品申退单,由药库和部门责任人签字认可销账。 五、分发错误的药品应即刻召回。 六、已过期失效或已过时不用的药品召回: 按《药品报损程序》执行。护士或药师在病房备药的定期检查中,一旦发现过期失效药 品,不可用于病人。应立即查找原因,做好报损记录,填写《药品报损申请单》(见药 品报损销毁程序),及时上报。药品退回药房,由药房送交药库后集中定期销毁。 附件1:药品召回流程 附件2:药品申退单 附件1:药品召回流程 附件2: 药品申退单 日期:科室:申请人: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5)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6)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3、医院药品召回处理流程 (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药械科立即电话通知药房、库房及各病区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封存。 (2)临床科室发现所用药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应及时与临床药学组联系并在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

表》,临床药学组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药械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并报告主管领导。 (3)如系药品质量问题,使用部门应及时与药械科联系,药械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由药库通知配送公司,联系退药事宜;并报告主管领导。 (4)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 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药房)。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药库(药房)。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5)药械科负责组织召回药品,并填报药品召回记录,药库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根据不同情况上报质量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必要时向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请示,按规定程序处理药品。 (6)药械科及相关部门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4、药品召回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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