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部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中铁大桥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部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中铁大桥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部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中铁大桥局集团

优秀项目经理部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项目管理长效激励机制,培养高素质项目管理队伍,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铁大桥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优秀项目经理部)和中铁大桥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优秀项目经理)每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数量原则上各十个名额。

第三条评选坚持安全、质量、效益优先的原则;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申报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和中国中铁股份优秀项目经

理,原则上从集团评出的优秀项目经理中推荐。

第二章评选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原则规模上亿元并有一定技术难度,且到评选年度已完工程量累计在50瓶以上的在建工程或当年竣工工程的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分部,均可参加优秀项目经理部的评选。

第六条凡持有建造师执业证书,原则担任规模上亿元(或有一定技术难度),且到评选年度所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已累计完

成50瓶以上工程量或已竣工,方可参加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

第七条优秀项目经理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诚信履约,业

主满意。信用评价等级为 A (或项目信用评价得分不低于该地区或行业部门公布的一类企业用评价最低分数值)及以上,无重大的合同及法律纠纷,无责任投诉现象;

(二)项目管理业绩突出

1.施工进度:施工进度符合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及业主要求,产值完成率累计达100%及以上(或累计完成业主下达的计划),总体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2.工程质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100%项目开工以来没有发生质量事故;

3.施工安全:项目开工以来没有发生安全及环保事故;

4.成本控制:项目“二、三次经营”效果良好(需附数据材料),成本控制在核定的责任成本围;

5.按时足额上缴企业有关费用;

(三)基础管理工作扎实。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按集团公司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落实“三化管理、三次经营、四化建设”的各项要求。制度健全,岗位职责落实到位;施组、专项方案、工艺(作业指导书)进行了分级、分类评审及交底;合同管理规;施工过程管控有效;业资料齐全、台帐规,并具有可追溯性;

(四)文明施工:按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标准化手册规现场施工,材料设备定置堆放整齐,环境整洁;

(五)党群工作活跃有力。领导班子团结,廉洁自律,工作勤勉尽责,作风良好,群众满意。

第八条优秀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项目经理参与优秀项目经理评选除所管项目应满足第七条

外,个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二、三次经营”业绩突出、经济效益显著(需附数据材料)。

2.项目荣获过“标准工地”(含样板工地、样板工程等)表彰;

3.连续三年以上任项目经理,或离开项目经理岗位不超过一年但仍在项目上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4.参评年度项目员工对项目经理述职述廉满意度在85浓上,责任围无违纪案件。

第九条申报期间,当前所在项目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项目经理部或优秀项目经理参选资格:

(一)发生责任伤亡事故;

(二)发生责任工程质量事故;

(三)发生、违纪事件;

(四)发生农民工上访纠纷;

(五)发生责任业主投诉或重大的合同及法律纠纷。

第三章申报和评选程序

第十条优秀项目经理部和优秀项目经理的推荐

局直属(联合、代局指)项目部及项目经理参选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推荐,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上报;子分公司自管项目部(包括局项目部所属项目分部)及项目经理由子分公司推荐上报。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上报时间

每年12月25日至次年元月10日。

第十二条优秀项目经理部申报材料

(一)《中铁大桥

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部申报表》(附表

1);

(二)推荐初审表(附表3);

(三)项目经理部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四)由推荐单位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利润、“二、三次经营”成果、责任成本控制、上缴公司费用情况证明

原件。

局直属(联合、代局指)项目部的项目利润、“二、三次经营”成果、责任成本控制、上缴公司费用情况证明材料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工程经济部出具,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五)反映工程特点和文明

施工的照片4并附简要说明;

(六)项目获奖证书影印件和表彰文件复印件;

(七)信用评价文件。

第十三条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材料

(一)《中铁大桥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附表2);

(二)推荐初审表(附表3);

(三)业绩材料(2000字左右);

(四)复印件;

(五)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期间现任项目经理的任职令以及近三年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令复印件;

(七)由推荐单位总经理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经理所管项目的利润、“二、三次经营”成果、责任成本控制、上缴公司费用情况证明原件。

局直属(联合、代局指)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所管项目的利润、“二、三次经营”成果、责任成本控制、上缴公司费用情况证明材料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工程经济部审核,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签认。

(八)反映工程特点和文明施工的照片 2 (附简要说明);

(九)获奖证书复印件;

(十)信用评价文件。

第十四条申报材料书面版一式一份,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

订,并上报电子版。

第十五条各单位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条件,择优组织申报、推荐并负责申报资料的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对优秀项目经理部和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申报材料不齐全,不提交集团公司初评。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组织集团公司各部门对申报优秀项目经理部和优秀项目经理进行初评后,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

会议终评确定。

第四章表彰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对优秀项目经理部授予“中铁大桥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部”称号,颁发荣誉奖牌,并给予20万元奖励,奖金由项目经理部支付,列入项目成本。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对优秀项目经理授予“中铁大桥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万元奖励,奖金由集团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米取隐瞒事故、虚报业绩、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荣誉,经查实后取消其称号,收回奖牌或证书及奖金,并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一条优秀项目经理部、优秀项目经理参评的工程项目在

验交后、凡出现因施工原因引发的安全质量事故、并对企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优秀项目经理部或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并收回奖牌或证书及奖金。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办法中所称项目经理部为项目经理部和指挥

部的统称,所称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和指挥长的统称,集团公司领导兼任项目经理或指挥长的,为相应的常务副职领导。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行,桥工管

[2004]51号文同时废止。

附表1:《中铁大桥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部申报表》

附表2:《中铁大桥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附表3:推荐单位初审表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