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xx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xx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xx县“河长制”工作考核

办法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县五水共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以“河长制”为抓手,落实属地“河长制”工作职责,促进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美丽开化建设和五水共治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给乡镇、芹阳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水环境绩效,并分别设立相应分值。

三、考核方法

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按乡镇级河长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规定进行,总分100分。总得分≥90分为优秀,总得分≥80分为良好,总得分≥70分为合格。

四、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由县河长办组织实施,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组对各镇、芹阳办事处河长制工作进行现场考核,对相关台账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五、结果运用

考核成果纳入“五水共治”考核,是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主要依据,也是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好、考核靠前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差、考核排名靠后的实行约谈,并在全县通报考核结果。

附件:开化县乡镇级河长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开化县乡镇级河长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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