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历任书记

共青团中央历任书记
共青团中央历任书记

共青团中央历任书记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5月)选举产生的中央执行委员会:高尚德(君宇)、方国昌(施存统)、张椿年(太雷)、蔡和森、俞秀松为中央执行委员;方国昌(施存统)为书记。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23年8月)选举产生的中央执行委员会:邓中夏、施存统、刘仁静、夏曦、卜世奇、林育南、李少白为中央执行委员;恽代英、梁鹏云、李求实、张秋人为候补委员;施存统为书记。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5年1月)选举产生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张太雷、任弼时、恽代英、贺昌、刘尔稿、张秋人、夏曦、涂正禁、刘伯庄为中央执行委员;张太雷、任弼时、恽代英、贺昌、张秋人为中央局成员;张太雷为总书记。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27年5月)选举产生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弼时、李求实、杨善南、卓恺泽为中央执行委员;任弼时为书记。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28年7月)选举产生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关向应、李求实、华少锋(华岗)、李子芬、顾作霖为中央委员;关向应为书记。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六次)

全国代表大会(1949年4月)选举冯文彬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廖承志、蒋南翔为副书记。一届二中全会(1951年11月)增补李昌、荣高棠、宋一平为书记处书记。一届三中全会(1952年9月)增补胡耀邦、刘导生、罗毅、许世平为书记;高扬文、杨述、区棠亮、胡克实、章泽为候补书记。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53年7月)选举胡耀邦、廖承志、刘导生、罗毅、王宗槐、荣高棠、区棠亮、章泽、胡克实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957年5月)选举胡耀邦为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刘西元、罗毅、胡克实、王伟、梁步庭、项南为书记处书记。三届六中全会(1960年3月)增选杨海波、张超、李琦涛、王照华为书记处书记;增选路金栋、曾德林为书记处候补书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964年6月)选举胡耀邦为书记处第一书记;胡克实、王伟、杨海波、张超、王照华、路金栋、王道义、惠庶昌为书记处书记;张德华、李淑铮、徐惟成、胡启立为书记处候补书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978年10月)选举韩英为书记处第一书记;胡启立、王敏生、胡德华、刘维明、周鹏程、高占祥、李海峰为书记处书记。十届二中全

会(1980年1月)增选李瑞环为书记处书记。十届三中全会(1981年8月)增选克尤木〃巴吾东、王建功、陈昊苏、何光(日+韦)为书记处书记。十届四中全会(1982年11月)选举王兆国为书记处第一书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82年12月)选举王兆国为书记处第一书记;胡锦涛、刘延东、李海峰、克尤木〃巴吾东、陈昊苏、何光(日+韦)为书记处书记;张宝顺为书记处候补书记。十一届二中全会(1983年12月)增选李源潮、宋德福为书记处书记;增选李克强为书记处候补书记。十一届三中全会(1984年12月)选举胡锦涛为书记处第一书记。十一届四中全会(1985年11月)选举宋德福为书记处第一书记;增选张宝顺、李克强、洛桑、刘奇葆、冯军为书记处书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88年5月)选举宋德福为书记处第一书记;刘延东、李源潮、张宝顺、李克强、洛桑、刘奇葆、冯军为书记处书记。十二届五中全会(1992年12月)增选袁纯清为书记处书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93年5月)选举李克强为书记处第一书记;刘鹏、袁纯清、吉炳轩、赵实、巴音朝鲁、姜大明为书记处书记。十三届四中全会(1995年11月)增补孙金龙、周强为书记处书记。十三届六中全会(1997年12月)增选胡春华、黄丹华为书记处书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98年6月)选举周强为书记处第一书记;巴音朝鲁、孙金龙、胡春华、黄丹华、崔波、赵勇为书记处书记。十四届五中全会(2001年12月)增补胡伟、杨岳为书记处书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2003年7月)选举周强为书记处第一书记;赵勇、胡伟、杨岳、尔肯江〃吐拉洪、王晓、张晓兰为书记处书记。十五届四中全会(2005年12月)增补贺军科、卢雍政为书记处书记。2006年11月30日胡春华任书记处第一书记。2008年5月陆昊任书记处第一书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6月)选举陆昊为书记处第一书记;杨岳、王晓、贺军科、卢雍政、罗梅、汪鸿雁为书记处书记。2009年1月,周长奎任书记处书记。

中共中央历届领导集体(全集)

历届中央政府领导集体 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国家主席:毛泽东 国家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程濳 政务院总理:周恩来 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邓小平 总参谋长:徐向前 副总参谋长:聂荣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 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罗荣桓 全国政协主席:毛泽东 全国政协副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 国家主席:毛泽东 国家副主席:朱德 全国人大委员长:刘少奇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 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 薄一波(1956年6月增补)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毛泽东(名誉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 国家主席:刘少奇 国家副主席:宋庆龄董必武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德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 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谭震林陆定一罗瑞卿习仲勋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毛泽东(名誉主席) 国家主席:刘少奇(1968年10月在十二中全会上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并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 国家副主席:宋庆龄董必武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德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林彪(1971年9月13日叛国,死亡),陈云邓小平贺龙(1969年6月9日病逝)陈毅(1972年1月6日病逝),柯庆施(1965年4月9日病逝)乌兰夫李富春(1975年1月9日病逝),李先念谭震林聂荣臻薄一波陆定一罗瑞卿陶铸(1969年11月病逝),谢富治(1972年3月26日病死)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毛泽东(名誉主席) 未设国家主席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德(1976年7月6日病逝)

新中国历届领导人

新中国历届领导人 第一届(1954年——1959年)毛泽东为国家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政务院)总理 第二届(1959年——196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三届(1965年——197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四届(1975年——1978年)未设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五届(1978年——1983年)未设国家主席,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峰为国务院总理 第六届(1983年——1988年)李先念为国家主席,彭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 第七届(1988年——1993年)杨尚昆为国家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八届(1993年——1998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九届(1998年——2003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李鹏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镕基为国务院总理 第十届(2003--2008年)胡锦涛为国家主席,吴邦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温家宝为国务院总理。 中国共产党历任最高领导人(历任总书记/党最高领导人)

陈独秀1921年7月中共一大1922年7月中共二大周佛海代理书记{1921.8--9} 中央执委会委员长 陈独秀1922年7月中共二大1925年1月中共四大中央执委会总书记 陈独秀1925年1月中共四大1927年7月1927.5 中共五大称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27.7陈独秀被撤换。 张国焘1927年7月1927年8月八七会议主持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工作 瞿秋白1927年8月八七会议1928年7月中共六大中央临时政治局负责人 向忠发1928年7月中共六大1931年6月1930.9 前实权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宣传部长李立三掌握。 陈绍禹1931年6月1931年9月头衔为中央政治局常委。 秦邦宪1931年9月1935年1月遵义会议秦邦宪接替1931年9月赴苏联任中共驻第三国际代表团长的 陈绍禹,成为中国共产党实际最高领导人。 张闻天1935年1月遵义会议后不久1943年3月张的头衔为负总责,毛泽东遵义会议上出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成为共产党实际最高领导人。 中央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1976年9月9日毛泽东于任内去世,是中国最后一位终身制最高领导人。 华国锋1976年10月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华国锋是在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上被追认为中共中央主席的。1981年6月去职。 胡耀邦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 邓小平于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成为中国共产党实际最高领导人,1989年辞去最后一项职务——中共中央军委主席。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胡耀邦1982年9月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1987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胡耀邦在1987年1月辞职。

历届国家领导人名单

历届国家领导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机构中的一种。自1954年开始设立。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它对外代表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两届,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必须是年满45周岁并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实践上则同时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以上的高级干部。宪法第三章第二节界定了主席的职责与义务。主席的主要权力包括,根据全国人大和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它组成人员、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令、授予国家勋章;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批准或废除与外国缔约等。 按宪法,主席职务仅仅是象征性的国家的元首。如果主席同时任别的职务,其实际权力则来自其他职务,自杨尚昆开始,国家主席一般都兼任中央军委主席或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如果国家主席出缺,由国家副主席继任;如果正副主席都出缺,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代理主席职位至新的国家正副主席人选产生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设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4年第一部宪法的颁布,此时只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一职;1954年国家主席的设立至1975年第二部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撤消;自1975年国家主席在宪法上的缺位至1982

年第四部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恢复;以及1982年至今国家主席制度的稳步发展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 新中国建国初期到1954年,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没有设臵专门的国家主席,行使国家主席职权的国家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设主席1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6名,委员56名,秘书长1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和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工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不是国家元首,而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过在实际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行使了一部分属于国家元首的职权。因此,在新中国建立至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就相当于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臵国家主席开始于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了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取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国家主席是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既是国家的代表,又是国家的象征。同时第一部宪法还对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地位和职权等一系列问题予以明确的规定。 1954年至1965年,中国的国家主席制度基本上得到正常运转。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毛泽东和朱德分别担任国家主席和副主席。1959年和1965年,刘少奇两次当选为国家主席。在1954年至1965年期间,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历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历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团中央第一书记为正部级;常务书记是副部级且一般兼任全国青联主席;而书记处书记是正厅级,但属于中央管理的干部,一般到地方任职为副省部级官员。 1920年8月22日俞秀松负责组织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任书记。11月团临时中央局成立任书记。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社会主义青年团相继成立,其中北京高君宇任书记。1921年11月,中央局书记陈独秀指派施存统负责团临时中央局,任代理书记。1922年5月5日至10日在广州举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方国昌(施存统)为书记。1923年8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施存统因患神经衰弱请辞。中共1中央决定组建团中央临时中央局,任命邓中夏代理委员长。1924

年3月22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二届二次扩大会议在上海改组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刘仁静任秘书。同年4月刘仁静离职,秘书职务由林育南代理。1925年1月26日至30日在上海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编办管理) 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中央青年运动委员会:1938年5月5日,中央作出《关于组织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中央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凯丰为书记,冯文彬为副书记。 1938年11月,陈云接任中央青委书记1941年6月4日,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央青年运动委员会。9月10日,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央青委由凯丰为书记,冯文彬为副书记。宋一平、蒋南翔、高朗山为委员。1942年3月,冯文彬接任中央青委书记1943年3月16日-20日,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职工运动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青年运动委员会合并为中央民运工作委员会。1945年8月,恢复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冯文彬为中央青委书记,廖承志、蒋南翔为副书记。 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 姓名任职时间备注 施存统1922.5-1923.8 刘仁静1923.8-1924.41924年4月刘仁静离开团中央,7月团中央宣布“刘仁静离职,由林育南代理林育南1924.7-代 张太雷1925.1-5 任弼时1927.5-1928.71925年5月任代理总书记,9月任总书记。1927年5月在青年团第四次全国代 表大会上当选为书记。 关向应1928.7-1930.3 顾作霖1931.4-1933.41931年4月青年团苏区中央局成立,顾作霖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兼共青团苏区中 央局书记。1932年1月15日至20日,顾作霖在瑞金主持召开苏区共青团第一 次代表大会。1933年4月离任 胡均鹤1931.9-1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书记 胡均鹤1932.1-11 共青团中央书记 徐宝铎1933.10-1934.春团中央局书记,叛变 陈伯伟1934.春-10.底团中央局书记,叛变 冯文彬1936.4-11 1936年11月共青团组织解散 冯文彬1949-1952 胡耀邦1957.5-1964.11 韩英1978.10-1982.11 王兆国1982.11-1984.12 胡锦涛1984.12-1985.11 宋德福1985.11-1993.5 李克强1993.5-1998.6 周强1998.6-2006.12 胡春华2006.12-2008.4 陆昊2008.5-2013.3 秦宜智2013.3- 历任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总书记 1922.05-1949.04

十一届五中全会: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

1、十一届五中全会: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 十一届五中全会,进一步解决了组织路线问题,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从组织上保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的贯彻,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十二届五中全会:进行局部人事调整 全会增选了田纪云、乔石、李鹏、吴学谦、胡启立、姚依林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全会根椐习仲勋、谷牧、姚依林同志的请求,同意他们不再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 3、十三届五中全会: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委主席 全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决定江泽民同志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全会结束时,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讲了四个问题。 4、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5、十五届五中全会:扩大国内需求增强国际竞争力 会议认为,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这是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扩大国内需求,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根本性措施。 6、十六届五中全会: 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全会指出,制定“十一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7、十七届五中全会今召开专家称将聚焦公平正义 2010年10月15日到18日,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在此次会议上,来自全国的代表将商讨“十二五”规划(2011-2015)。专家表示,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减缓社会矛盾,或将成为此次规划的亮点。

中国领导干部级别的划分.

中国领导干部级别的划分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干部):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国家级副职(二级干部): 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省部级正职(三级干部):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席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江苏省省长、北京市市长)(特殊规定的副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四川省军区司令员、18集团军军长)

四、省部级副职(四级干部):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部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兼任。)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南京市市长)(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部队副军职干部(如上海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集团军副军长) 五、厅局(地)正职(五级干部):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中共中央、

中国历届常委

中共八大以来的历届中央政治局常委 八大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026人,候补代表107人。选举产生了第八届中央委员会: 中央委员97人,候补中央委员73人; 政治局委员17人,政治局候补委员6人; 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总书记邓小平;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总书记组成,共6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 可以看出,八大的中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为建国初期的中央书记处的五位书记,八大的政治局常委基本上是中共七大中央书记处的延续。 当时政治局常委的其他军政任职: 毛泽东――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 刘少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周恩来――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朱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国防委员会副主席; 陈云――国务院副总理; 邓小平――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国防委员会副主席。 1958年5月25日,八届五中全会增选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林彪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作为党的第五位副主席,林彪在政治局常委中排名第六,在邓小平之前。此后,一直到“文革”前,政治局常委的人员和排位都没有变动。当时中央办公厅内部习惯称呼毛、刘、周、朱、陈、林、邓为“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1966年8月,八届十一中全会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调整了中央领导成员:中央委员会主席仍为毛泽东,副主席只留林彪1人,对刘、周、朱、陈的副主席职务不再提及;政治局常委增加了陶铸、陈伯达、康生、李富春4人;新的排序为:毛泽东、林彪、周恩来、陶铸、陈伯达、邓小平、康生、刘少奇、朱德、李富春、陈云。新的常委最显著的特点,一是身为“副统帅”的林彪地位急剧上升,从原来的第六位一下升到第二位;二是国家领导人刘少奇(国家主席)、朱德(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排名大幅度下降,分别从原来的第二、第四位降为第八、第九位;三是常委人数增至两位数,达到11人。这是中共党史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人数最多的一次。 新增加的政治局常委其他主要任职为: 陶铸――中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兼中宣部部长,中央文革小组顾问(1966年12月停职); 陈伯达――中央文革小组组长,中宣部顾问; 康生――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李富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 1967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的刘、邓、陶均被打倒,朱、陈、李也“靠边站”,实际只剩下毛、林、周、陈(伯达)、康5人。1968年10月,八届十二中全会错误地决定永远开除刘少奇党籍,并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九大 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代表1512人。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中央委员会: 中央委员170人,候补中央委员109人; 政治局委员21人,政治局候补委员4人;

建国以来女性党和国家领导全名单

建国以来女性党和国家领导全名单 在我国称之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包括正国级和副国级两类。 正国级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原称中共中央主席)、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和上述职务以外的中央政治局常委(现在的国家副主席、国务院常务副总理、意识形态领域总管、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 副国级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迄今为止我国担任过正国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女性有邓 颖超和宋庆龄。 担任过副国级党和国家领导人职务的迄今为止有何香凝、李德全、江青、叶群、蔡畅、吴桂贤、李素文、陈慕华、史良、康克清、郝建秀、雷洁琼、钱正英、彭佩云、何鲁丽、吴仪、顾秀莲、陈至立、刘延东、乌云其木格、张梅颖、张榕明、严隽琪、林文漪、王志珍等25位女性。其中。既有担任过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党政领导职务的中共女性,也有担任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常委会领导职务的各民主党派中

央女性领导。 下面将一一列举出曾经担任过正国级或副国级职务的 女性领导人有关情况。排名顺序按照担任正国级或副国级领导职务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列。不足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并随时更正和更新。 正国级: 一、邓颖超(1904.02.04~1992.07.11)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著名社会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周恩来总理终身革命伴侣。一生无子女。曾经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 1904年2月4日,出生于广西南宁,祖籍河南光山, 原名邓文淑。 1976年12月,补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78年3月,当选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78年12月,补选为第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1982年9月,当选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1983年6月,当选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 1992年7月11日,与世长辞,享年8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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