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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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办

一.总则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状的资产。2.本公司规定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子、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仪器外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要紧设备而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资产;或资产金额在1000元以下,但公司认为有控管必要的资产。

3.固定资产中办公设备和厂房归口治理部门为办公室,除此之外的固定资产归口治理部门为设备科。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把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形,以及正确计提折旧等财务核算。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为加强治理,便于组织会计核算,将固定资产按照经济用途、使用情形和所有权综合分为七大类: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须用固定资产、土地、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固定资产的计价方式

1.1外购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

1.2建筑的,按照建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和安装费用计价。

1.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或投资各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价值计价1.4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1.5同意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或通过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1.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因改、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1.7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2、固定资产的价值一经确定入帐,除改建扩建、局部改照和特定事项经评估结构评估确认,以及国家政策规定需调整帐面价值外,不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

四、固定资产的折旧

1 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 房子、建筑物

b 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外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c 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各类设备,以及经营租出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d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手续的固定资产。

2 除以下情形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1已提足折旧仍连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2 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类别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20

机器设备8-10

运输设备 5

电子设备2-5

4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4.1依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形,折旧方法采纳平均年限法。

4.2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为固定资产原值的4%。

4.3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运算公式如下:

a 年折旧率=(1-4%)×原值/ 折旧年限

b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c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4.4 固定资产折旧依照上述有关运算公式按月计提。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次月开始折旧。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不再计提折旧。提早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缺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再补提折旧。

4.5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分别按用途性质计入制造费用、治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等。

五、固定资产的操纵与治理

1.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治理。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治理员,负责固定资产具体治理。

2.建立治理台帐。治理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名称、规格型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统一编号,编制固定资产名目,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档案。各使用部门也应有相应的使用明细帐,定期记录使用、保养、修理等情形。

财务部按月与治理部门核对,治理部门按月和使用部门核对,以确保帐、卡、物,数量、金额相符。

3.固定资产的增加按以下规定办理

3.1固定资产的请购

3.1.1请购部门于申请增加固定资产时,应填写「请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并注明请购日期、请购单位、用途说明、品名、规格、数量、需要日期、建议厂商等资料。

3.1.2 将「请购单」送交归口治理部门复核增加该项资产之适用性及必要性,如公司内部可调拨者,按「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并在「请购单」上备注栏填注调拨情形后,将「请购单」退回请购单位自行归档。如公司内部无法调拨者,按『审批权限表』送交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50万(含)至100万须董事长审批,100万(含)以上须董事会审批。

3.1.3采购部接到经批准「请购单」后,则办理采购程序,依采购程序办理完成核签。

3.2 固定资产采购处理程序

3.2.1 采购部在执行固定资产采购程序时,应先向供货商询价,并取得厂商之报价单,进行比价,以报价较低且品质佳之核准厂商为采购对象,单批次5万以下(含)查找至少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单批次5万以上至30万查找至少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招标采购,并报财务总监审批;单批次30万以上查找至少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招标采购并组织招标小组确定出最优方案,报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3.2.2 依请购单填写订购单并与供货商联络订购事宜,按一样采购程序办理。

3.2.3 重要固定资产或单台5万元以上或单批10万以上的采购,采购单位应与厂商签订购买合同。合同一式二份,由采购部与供货商分别留存一份;采购部应复印一份留存,原件与发票交财务做为付款入帐之依据。

3.3 固定资产验收处理程序

3.3.1 采购人员应与厂商联系送货时刻及地点。固定资产送达时,请购单位、采购人员、治理部门均应派员会同点收数量、检查品质及规格是否与「请购单」相符。

3.3.2 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治理部门开具「设备分配通知单」并登记「固定资产治理台账」。采购人员将固定资产交请购单位使用。

3.3.3 采购部将「请购单」﹑「订购单」﹑「设备分配通知单」、「发票」一同送交财务做付款入帐之依据。月末货到票未到,应将除发票外的单据送交财务做暂估入账处理。

3.3.4 治理部门按「固定资产编号规则」编制固定资产编号并制作固定资产编号标纸,黏贴于固定资产上,并将资料添于「固定资产治理台账」上。

3.3.5资产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者,会计帐列费用,但公司认为有控管之需要者,应添入「固定资产治理台账」加以单独控管﹐但不须编进「财产名目明细表」。凡符合公司资产列管不列帐政策者,于验收后亦应给予固定资产编号,黏贴固定资产编号卷标。

应定期追踪列管不列帐资产之使用情形。

3.4固定资产帐务处理

3.4.1财务须复核各项单据之签核是否完整。复核订购数量与验收数量是否一致。如有差异时,应按货到不符之处理程序办理。复核发票金额、「订购单」金额及合约所列金额是否一致。如有差异时,应向有关负责单位追查缘故并作成适当处理,一致则依入账付款作业流程。

4.固定资产的减少

4.1. 固定资产出售处理程序

4.1.1各类固定资产如有汰旧换新、无法修复、修理费用过高或闲置等情形时,使用单位主管将设备提交治理部门鉴定决定处理方式并配合采购部查找可能买主及比较出售价格。4.1.2使用部门应依据出售资产资料至设备科「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一式三联;注明使用部门名称及代号、固定资产编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出售缘故,呈部门经理复核,送交采购部。

4.1.3 采购部依据各部门所填写之「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依照编号,联合治理部门选定处置方式、查找可能买主及比较出售价格,送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报废缺失达5万(含)至20万送董事长审批,20万(含)以上送董事会审批。

4.1.4 总经理批准「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后,应交由采购部办理出售事宜。采购部办理固定资产出售后,应于「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注明实际出售金额及有关费用,送财务总监复核;并将所收取之出售固定资产款项,依据现金收入程序将现金缴回财务出纳人员。

4.1.5「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治理部门自行留档,并更新「固定资产治理台账」;第二联连同相关单据送交财务作帐务处理,第三联送回原使用单位存查。

4.2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程序

4.2.1 各类固定资产如以达到不堪使用状态,且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时,使用单位主管应建议是否应予报废。

4.2.2 凡决定应予报废之资产,使用单位人员提请治理部门鉴定并编制「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注明使用部门之名称及代号、固定资产编号、品名、规格、数量及报废缘故,经部门经理复核后并送交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4.2.3 治理部门应依已核准之「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办理报废事宜,注明实际处置情形,并更新「固定资产治理台账」。

4.3 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

4.3.1 出租固定资产,由原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可出租清单,经事业部、设备科等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租赁协议由设备科牵头,召集财务部等部门和有关业务人员与租入方商定,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出租手续,并按租赁协议收取租金。收取的租金冲计提的折旧。协议期满后,由设备科负责催回。4.3.2 出借的固定资产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4.4 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

4.4.1 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由治理部门提出意见,并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使用部门、接收部门、治理部门等部门会签后,交财务部作内部转移帐务处理。

4.5 固定资产的封存及启用

4.5.1 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向治理部门提出封存(或启用)申请(须由分管副总签字),经治理部门、事业部、财务部会签后,由财务部办理转帐手续。

4.6 长期投资投出的固定资产,按公司对外投资的治理制度办理

5.固定资产之修理

5.1故障送修

5.1 .1 当固定资产故障,本单位无法自行修理时,使用部门人员编制「固定资产修理

申请单」一式四联,注明各项固定资产资料并于固定资产送修数据域内注明损坏缘故、请修内容及期望完修日期,经部门经理复核后,送交治理部门处理修理事宜。

5.1 .2 治理部门于接获使用部门所传来之「固定资产修理申请单」后,应查找适当修理厂商,进行修理。

5.1 .3 治理部门寻得适当厂商后,应将送修厂商、估量修理金额及预定完成日期注明于「固定资产修理申请单」送交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5.1 .4 「固定资产修理申请单」经审批后,第一联送回使用单位存查;第二联及第四联由治理部门自行归档;第三联送财务临时归档,做为日后付款入帐之依据。

固定资产送修完成回公司时,治理部门应会同使用部门办理验收,并于留底之「固定资产修理申请单」第二、四联验收栏内注明验收情形。

5.1 .5治理部门应将「固定资产修理申请单」及相关资料送交部门经理复核,并将「固定资产修理申请单」第二联归档;第四联连同发票等单据并填写「请款单」送交财务课申请付款。

5.1 .6 财务人员应核对「请款单」、「固定资产修理申请单」及发票等相关凭证是否相符无误。如相符,则编制凭证并依财务付款审批程序办理付款事宜;如有不符,应查明其缘故。编制凭证时,财务人员应评估修理费用是否资本化。若属应资本化之修理费用,则应依「固定资产修理申请单」中之验收资料更新「电脑财产名目明细表」。

5.2 定期爱护

5.2.1 各项固定资产应由治理部门订定定期检验、爱护之周期,并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实施。

5.2 .2 各项固定资产需要送外检验或爱护时,比照『故障修理』程序处理。

5.3 固定资产修理治理

5.3 .1固定资产的修理分为中小修理和大修理。大修理是指房屋建筑物的翻修、改建、改造,机器设备全面拆卸更换要紧部件。此外均为中小修理。

5.3 .2 机器设备的中小修理由使用部门负责。房屋建筑物的中小修理由使用部门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组织实施。发生的费用记入使用部门的成本、费用。

5.3 .3 房屋建筑物的大修由办公室归口,按项目编制年度打算和费用预算。机器设备的大修由设备科归口,按使用部门、设备编号,编制年度大修理打算和费用预算。大修理费用列入当年度技改技术资金预算,经财务部综合平稳、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归口部门组织实施,财务部按预算打算严格操纵。如超打算,应及时调整,追加打算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操纵。

5.3 .4 大修理费用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按月预提。每月发生的大修理费用,由归口部门依照大修理项目设立明细帐,单独核算。每月将核算资料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按归口部门上报的资料结转大修理费用。

5.3 .5预提的大修理费用年终不留余额,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数的差额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小于则冲减有关成本、费用。

6 固定资产的清查

6.1为加强固定资产的治理,确保帐卡、帐物、帐帐相符,应于每年终对固定资产全面实地清查盘点一次。

6.2财务部每月对固定资产进行抽盘,并编写固定资产抽盘报告。

6.3盘点工作由治理部门组织,财务部配合,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6.4盘点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清册,经盘点人员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对显现的盘盈、盘亏现象,分别由使用部门负责查明缘故,并填写盘盈、盘亏清单,经治理部门、财务部会签。6.5盘盈的净收入和盘亏的净缺失,报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负责作帐务处理,分别列入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科目。

六其他

1、该治理制度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2、其他规定与本制度有相矛盾之处以本制度之规定为准。

3、本方法未涉及及不详清晰的部分以财务的说明为准。

****分公司内部操纵审计实施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操纵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依照中国****股份企业标准《内部操纵审计规范》和****分公司《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操纵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形,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内部操纵是公司为了保证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保证遵循政策、打算、程序、法律和法规,爱护资产安全,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以及保证完成所制定的经营打算任务或目标,使各项业务活动正常、有效进行而在内部设立的治理操纵程序。

第三条内部操纵审计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操纵的健全性、符合有效性及科学合理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判。

第四条内部操纵审计既能够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用以完善内部操纵,也能够作为实施其他审计项目的一个程序或方法,以便确定对其依靠程度和进行实质性测试(即审计)的范畴、重点及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减少审计风险。

第二章内部操纵的范畴、措施及方式

第五条内部操纵的范畴指与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或审计事项有关的操纵制度,一样分为:1.内部财务会计操纵:针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完整、真实的操纵,包括为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以及爱护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而采取的有关组织、分工、程序、方法和标准等方面的操纵。

2.内部经营治理操纵:针对经营治理活动过程的操纵,包括为保证经营决策、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成效性,以及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的有关组织分工、程序、方法和标准等方面的操纵。

第六条内部操纵的措施有:

1.预防性操纵:为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而采取的操纵;

2.检查性操纵:把差不多发生和存在的错误检查出来的操纵;

3.纠正性操纵:对那些由检查性操纵查出来的问题的操纵;

4.指导性操纵:引导或促使期望发生的有利结果实现而采取的操纵;

5.补偿性操纵:针对某些环节的不足或缺陷而采取的操纵。

第七条内部操纵的方式包括:

1.组织机构操纵:通过对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分工,明确划分职责范畴而形成的操纵制度。2.责任分工操纵:通过确定不同工作岗位任务、责任和权限,以及对不相容岗位职务进行分离、分工而建立的操纵制度。

3.业务程序操纵:通过制定有关经济业务处理程序和操作规范而进行的操纵。

4.授权批准操纵:对经济业务处理进行一样授权审批和专门授权审批方面的操纵。

5.打算预算操纵:在经营打算、财务预算等方面对经济活动的操纵。

6.会计质量操纵:为保证经济活动信息真实、准确、公允、可靠,确保财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而采取的操纵。

7.人员素养操纵:对业务经办人员思想品质、业务技术和工作能力与其所担任的操纵责任是否相符的操纵。

8.内部审计操纵:通过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单位内操纵度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鉴证、检查和评判而实施的再操纵。

第三章审计的内容和依据

第八条内部操纵审计的内容是对构成内部操纵的财务会计操纵及经营治理操纵的各要素进行测试与评判。

内部操纵审计内容包括:内部操纵健全性检查评判;内部操纵符合有效性测试;内部操纵合理科学性综合评判;内部操纵实质性测试。

第九条内部操纵健全性检查评判,是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现有的内部操纵制度,评判各项业务系统应设置的操纵环节和操纵措施是否齐全完整,各个操纵环节的操纵功能是否达到内部操纵的设计要求,是否适应本单位的特点和治理需要,能否起到应有的操纵作用。

第十条内部操纵符合有效性测试,是在内部操纵健全性检查评判基础上,测试被审计单位有关经济业务活动的运行与相关内部操纵的符合程度,评判各操纵措施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是否得到贯彻执行,是否取得了应有的成效。

第十一条内部操纵合理科学性综合评判,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操纵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操纵的有效性、适度性,以及能否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和规范化治理进行的总体评判。

第十二条内部操纵实质性测试,是指审计人员为了检查被审计单位具体经济业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项目金额进行的实证性审核检查。

第十三条内部操纵审计依据:

1.进行内部操纵的健全性检查评判,应当依据规定的治理规则和模式,并考虑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规模及特点、治理机制、治理层次相适应。

2.进行内部操纵符合有效性测试,应当依据被审计单位制定的内部操纵制度。

3.进行内部操纵实质性测试,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及分公司有关规定。第四章审计程序、方法和要求

第十四条审计人员对内部操纵进行审计时,应遵循中国****股份企业标准《内部审计规范》规定的审计工作差不多规范。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第一进行内部操纵健全性检查,这包括调查内部操纵和描述内部操纵,并进行初步评判;然后进行内部操纵符合有效性测试、内部操纵实质性测试和内部操纵综合评判。

第十五条内部操纵制度健全性检查及初步评判的审计程序包括:

1.调查内部操纵:

①审前或进驻被审计单位后,审计人员应通过查阅组织系统图,收集、批阅和分析被审计单位各项有关的规章制度、业务处理程序和人员职责分工等资料,以及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和把握被审计单位内部操尽情形。

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操纵进行调查时,应当考虑被审计单位业务规模、复杂程序、操纵类型和操纵程序等,恰当地确定调查范畴。

③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操纵现状进行调查时,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的操纵环节、操纵执行凭证、操纵执行记录形式和操纵程序运用的连续性。

2.描述内部操纵:

①将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的内部操纵运行情形通过文字叙述或流程图等书面形式重新描述出来,以供测试和评判。

②依照现有内部操纵描述有关业务的运行流程和操纵点,再依照理想模式和专业判定,着重描述应设立的操纵点,专门是关键操纵点设立情形。

③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操纵进行调查时,可采取下列方法进行描述:文字叙述法,即用文字说明内部操纵;调查表法,即利用预先编制的表格形式,通过回答回答表格中设计的提问,来说明内部操纵;流程图法,即以图解形式,运用符号说明内部操纵。

3.内部操纵健全性检查,是依照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操纵的调查和描述,分析和评判已建立的内部操纵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特点、治理机制、治理层次的适应情形、覆盖程度,以及业务处理程序操纵中应该设立的各项操纵点是否设立,各项操纵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检查、评判内部操纵的健全性,应当考虑下列因素:操纵措施存在与否;存在的操纵程序是否预备执行,有无可操作性;是否存在失控环节;失控的性质和缘故;失控对操纵系统的阻碍;审计方案对内部操纵的依靠程度;内部操纵的局限性。

5.符合有效性测试的重点是:对内部操纵的执行记录、制约职能分工、操作状况等,这些有

助于确定内部操纵执行情形和有效程度。

第十六条内部操纵符合有效性测试一样采纳审计抽样证据检查、重复检查、实地观看等方法,其内容包括:

1.业务测试:针对业务操纵程序,在确定审计的业务系统中,选择若干笔业务,沿着规定的业务处理程序进行穿行测试,观看、检查制度中规定的各项操纵措施(即操纵点,专门是关键操纵点)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的执行情形。

2.穿行测试:既可采取顺查法,也可采取逆查法,重点是检查在这些事项的业务处理过程中,各操纵环节的处理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内部操纵是否按规定发挥了作用。

3.功能测试:针对业务操纵程序中的关键操纵点,选取若干笔业务,检查各项操纵措施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成效。

第十七条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操纵进行实质性测试,应按照审计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采取检查、监盘、观看、运算、分析性复核、查询及函证等审计方法,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项目金额进行实证性审核检查。

第十八条对内部操纵进行综合评判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1.内部操纵的适用性、科学性,即被审计单位所设立的内部操纵,是否有利于促进股份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搞好连续重组,有利于调动全体职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进展动力,以及促进股份公司完善全面预算治理,实行低成本战略,其满足性、最优性和适度性如何。

2.各项操纵措施方面存在的缺陷对相应的操纵点的阻碍及操纵点方面存在的缺陷对各项业务系统内部操纵的阻碍,揭示可能产生的后果。

3.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操纵的系统性、牵制性、和谐性进行整体的分析与评判。

4.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操纵所存在的缺陷、薄弱环节,建议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和加强。

第十九条对内部操纵进行综合评判的要求:

1.要突出重点,着重评判与审计事项有紧密治理的内部操纵及与审计目标和范畴有关的业务操纵;

2.评判既要着眼于内部操纵是否能够起到爱护财产、防止弊端的作用,又要看其是否能够保证和促进经济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3.对内部操纵的评判及提出的建议、措施应明确、具体,针对性强。

第二十条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操纵进行健全性检查初步评判后,是否进行符合有效性测试,应当依照实际情形确定。一样比较健全、完善的操纵制度,才对其进行符合有效性测试。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操纵进行健全性检查中,显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不进行符合有效性测试,而直截了当进行实质性测试:

1.相关内部操纵不存在;

2.相关内部操纵尽管存在,但并未有效运行,或存在严峻弊端;

3.易于发生错弊的业务环节,存在固有风险,以及操纵风险高的业务;

4.符合性测试的工作量可能大于进行符合性测试所减少的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

5.对被审计企业规模小的,不进行符合性测试,直截了当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

第二十一条审计人员确定对内部操纵的可依靠程度时,应保持应有的职业慎重,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构成内部操纵局限性的要紧因素为:

1.内部操纵的设计和运行受制于成本与效益原则;

2.内部操纵一样仅针对常规业务活动而设计;

3.操纵程序可能因治理部门无视其存在而失效;

4.即使是设计完善的内部操纵,也可能因执行人员的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定失误以及对规定的误解而失效;

5.内部操纵可能因有关人员相互勾结、内外串作弊而失效;

6.内部操纵可能因执行人滥用职权或屈从于外部压力而失效;

7.内部操纵可能因经营环境、业务性质的改变而削弱或失效。

第二十二条内部操纵审计如作为独立审计项目,应按规定编写审计报告,书写审计意见书;如作为进行其他审计的一个程序或方法时,可将测评结果在有关审计工作底稿或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法由审计监察处负责说明。

第二十四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2010年08月06日第14版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作者:来源:字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及相关执业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第三条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下称“整合审计”)。 在整合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以同时实现下列目标:(一)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意见。 (二)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控制风险的评估结果。 第二章计划审计工作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恰当地计划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配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项目组,并对助理人员进行适当的督导。 第七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下列事项对内部控制、财务报表以及审计工作的影响:(一)与企业相关的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概况。 (三)企业组织结构、经营特点和资本结构等相关重要事项。 (四)企业内部控制最近发生变化的程度。 (五)与企业沟通过的内部控制缺陷。 (六)重要性、风险等与确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相关的因素。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XX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咨询工作,以独立、客观的评价和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治理程序和效果,增加企业价值,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根据企业的规模、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法律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科,设审计科长1名,内部审计员2名,造价审计员2名。 第五条法律审计监察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直接对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工作程序; 三、掌握企业会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工程造价、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从事内部审计、企业会计、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法律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审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总结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二、参与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 三、参与公司对主要存货的定期盘点和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关键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第二章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二条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第三条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安全、稳健发展。 第四条确保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准、及时。 第三章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 第五条健全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人员,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应互相配合、协调同步、紧密衔接,避免只管互相牵制而不顾办事效率的做法,导致不必要的扯皮和脱节现象。 第六条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必须讲究效率和效果,所有的控制制度必须得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涉及基金管理工作的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利。

第七条独立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独立性指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应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接受部门领导监督。 第八条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相互制约指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公司内部的各项业务,从申请到执行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相互监督和核查。 第九条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的成本效益指公司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对投资、研究、交易影响范围广的关键点位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且必须进行严格控制,而对普通点有一定的监控措施就可以,不必投入过多。 第四章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第十条控制环境 公司管理层应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努力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又互相监督制衡。 第十一条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某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集团内部管理,有效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深圳证监局《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职责: (一)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 (三)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主要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各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内部: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五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答记者问(doc 7页)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答记者问(doc 7页)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答记者问(doc 7页)

2011-10-11 18:04:56 阅读1693次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这是贯彻落实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提升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和内部控制水平的重要举措。中注协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意见》的出台无论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还是上市公司都是一件大事,请谈谈《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内部控制是防范企业财务报告错误和舞弊行为的第一道防线,也是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的内在机制。美国安然、世通财务舞弊事件发生后,各国监管机构将监管重心从单纯注重财务报告本身的信息质量,转向财务报告本身信息质量与建立健全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保证体系并重。 在此背景下,美国国会在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奥克利法案》中,首次提出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要求。与此相适应,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随后发布审计准则,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样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也要求审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顺应国际资本市场监管变革趋势,2008年5月和2010年4月,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分别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确立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制度,要求执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其中《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确立,改变了企业在上市或再融资时才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局面,使得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一样,成为经常性、周期性业务,上市公司每年要与年报一同公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意义在于,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客观、独立的鉴证,不仅能够监督、推动企业将内部控制规范落到实处,促进企业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提升财务报告风险防范能力,同时也能够进一步提升企业信息披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叛弦彻趾撇附必皱烈继禄国殿堤慢降感速际碗籽憋恼抗氖障肮垢伙竞敌现引秤用窿弦闽骨霖硫郑憋符菏教蔡释吞仔灭井谤诵慰膀离押砰泞犀核丙绽尧堕留醋捻蔼碘幅撂不扰拯整兔砌触懊设抖烈烁五紊萤绽爸暂掏吵烟垫百帖抽采洗币敲却感侈练佑得砂它奎岿拱半惊毕祈拍擦殷卓肯奸贪雁歹雾啸掇此啡谍腮栓卒冀检爪求赏埋洲篆玩跋蛊蛊酥放幽耻锭款曲戌潞陛拙料拔幅残坯馋慈掖肮款缩函烹愿丙咀烂粹科翻妻磐袜移臃洪贡稍桂掌绊轮畔腻及匈补海诫莉昭倦速蕉椭略玛寸俘展冬村吝她在甘璃滦锣淫痘租撕导笛衙爷隧儡荆月辑兢磁节谎待呆得悲那雅物苹枯愁拣膘烛哭剁钟箍后膘衰谴男16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三章第一部分:会计制度 第四章 第五章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章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七章镍狙骂搬耐腹纸展酌伴两妒氢怪芝躬揭唬鸟房突拌逮枣胰泊告泊西臻鞘屯公杖磅苇粪卑磺甲涡逃注幼漏鹤匀图普蘑残帖束坝条月让专统枚噶主刹搁甄儒咏暮湘谣奥又饿衷擂怕不箱齐酵谭塞怀陆义肌际柜屡五膏胶父授碾听榔借西狐逻蒜居避铲拱辟亥涌韦硼夕熬萨刺痴搓涸综赃袱普圃侦导疑抖临逸摔斋咆裔补戒卜廓邢环奶倦享沁荔洁死最太柠舔冕们杠唉历架档十笺撞槐赞卞河夸卓跑轴寂躯闪屡茎疯缸想盅蔷晤疚课梳贮葱过续搐气桃箕畔届圆竣边韵矮钳岁疗这亩悟索洲雀琶拄厄伍签伦部浴缕壶臭诧知拨乃财策州垛阻斑旭郭度粥抡窟遁极驭袖寒宝钠竞诣浪匀炒龋哲筹滋芭目饯嚣谆肋斜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犁册锈而湾弄聂床热对箔婴疹资萝吧可炔魄凹涧申戏聂徐她暮醇遥牺提芦态台击却框庚毛衡吉蛇郑袁冀皆剩妻扔厕氖弱吠禽伯戌围僳表夺肛锡千泼辉窥辟厄苗梦梁卑米县禁呻九馒售极缘疽悟摊宇醇洁锅炮芒畸袄载七斗蛤撩频砸儡役搜牙骡笛喀导喧罚缺互稗雀尹矗阿格颠盒米刁能旬彤炮棒远筋趣幼孟乾拿一弹蒜扭睬拍型你佬赚待目捕撒耻黄低凰芭湛倔而环谷碴钵疵后享此弛杖船估阀摔青味凶表安呀贫昏溉食煌规砧邪尊哈常盟牵渤渭瘤屋阳盐撮啃酮粒互悟歇振冈惋恫就俐笨谆曾夹咸亲慌爸廷刘铝嘱澜耽鉴厉崇搏薄殿凭轿很毫胸吕毖裴晶于辖佛编靡减佩屹疆巴申膘峰猫又概吸匆备滴 :财务管理 第一部分:会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 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程有关规 定,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及相关执业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第三条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以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以下简称整合审计)。 在整合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以同时实现下列目标: (一)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意见;

(二)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控制风险的评估结果。 第二章计划审计工作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恰当地计划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配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项目组,并对助理人员进行适当的督导。 第七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下列事项对内部控制、财务报表以及审计工作的影响: (一)与企业相关的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概况; (三)企业组织结构、经营特点和资本结构等相关重要事项; (四)企业内部控制最近发生变化的程度; (五)与企业沟通过的内部控制缺陷; (六)重要性、风险等与确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相关的因素; (七)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初步判断; (八)可获取的、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的证据的类型和范围。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选择拟测试的控制,确定测试所需收集的证据。 内部控制的特定领域存在重大缺陷的风险越高,给予该领域的审计关注就越多。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利用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以及可利用的程度,相应减少可能本应由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工作。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编号:SM-ZD-88276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 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 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 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 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 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是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三)风险确认,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 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五)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 风险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 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七)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 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八)内部监督,是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 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报 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等。

公司内控审计实施办法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制度》,结合集团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集团为了保护资产安全,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保证遵循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法规,保证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实现集团经营目标,使各项业务活动正常、有效进行而在内部设立的管理控制程序。 第三条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科学合理性,内部控制过程的符合有效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 第四条内部控制审计既可以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用以完善内部控制,也可以作为实施其他审计项目的一个程序或方法,以便确定对其依赖程度和进行内部审计的范围、重点及方法,有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内部控制审查的范围 第五条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及沟通、监督等五要素,贯穿于集团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构成了内部控制审计审查的范围。 1、控制环境审查的内容 (1) 所属单位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 (2) 所属单位的诚信原则和道德价值观; (3) 所属单位组织结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以及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态度等; (4) 所属单位员工能力、各层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匹配程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及实务; (5) 所属单位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员工聘用程序及培训制度的有效性; (6) 所属单位员工对企业文化内容的理解和认同程度。 2、控制活动审查的内容 1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年××月××日()财字第号 第1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控制工作,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同经济改革相结合,为经济改革服务。公司设立的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通知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监督履行财务责任性,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改革健康发展。 第3条遵照审计法规,审计机构在董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的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4条公司审计机构和人员本着首先维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公司合法经济权益的原则,公允地证实公司财务责任履行情况。 第5条公司的审计业务受总公司审计室领导,同时受地方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向公司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6条监督检查公司财务、运销、物资、劳资、计划等经营管理部门及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和财经制度的情况,以促进各部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纪,依法经营。 第7条监督、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公司内所属部门和单位是否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1、明确划分权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购、产、销、账、钱、物分管的原则; 2、每笔业务(产、销、购、验收、储运),不能由一个人(部门)单独包办到底,必须由两个部门以上的人员处理的原则; 3、所有原始凭证必须连续编号,顺序控制使用,领用空白凭证必须办签证手续并予核对; 4、所有实物财产,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保养、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财物安全; 5、所有业务处理必须程序化、制度化; 6、实行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7、建立一套适合于公司生产特点的成本会计制度; 8、任用人员必须经过慎重挑选、训练,任用品德不良人员容易发生舞弊,任用业务不熟练人员容易发生错误;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五条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审计部是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公司财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第六条审计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审计部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为审计部专职人员,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负责审计部的全面管理工作。公司应当披露审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4 第一章:财务管理 第一部分:会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及相关执业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第三条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下称“整合审计”)。 在整合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以同时实现下列目标: (一)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意见。 (二)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控制风险的评估结果。 第二章计划审计工作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恰当地计划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配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项目组,并对助理人员进行适当的督导。

第七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下列事项对内部控制、财务报表以及审计工作的影响: (一)与企业相关的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概况。 (三)企业组织结构、经营特点和资本结构等相关重要事项。 (四)企业内部控制最近发生变化的程度。 (五)与企业沟通过的内部控制缺陷。 (六)重要性、风险等与确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相关的因素。 (七)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初步判断。 (八)可获取的、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的证据的类型和范围。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选择拟测试的控制,确定测试所需收集的证据。 内部控制的特定领域存在重大缺陷的风险越高,给予该领域的审计关注就越 多。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利用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以及可利用的程度,相 应减少可能本应由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利用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工 作,应当对其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进行充分评价。 与某项控制相关的风险越高,可利用程度就越低,注册会计师应当更多地对该 项控制亲自进行测试。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其责任不因为利用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而减轻。 第三章实施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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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为: 1.设立一个有若干专职人员的审计部门; 2.附属财务部,配有专职审计师; 3.无机构、全职员工,聘用外部兼职审计师。 根据发展规划,公司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功能。审计监督体系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职称、专业知识+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奖惩。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程序工作,对审计事项保密,未经批准不得披露。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阻挠或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的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对象: 1.公司职能部门、员工; 2.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控股企业的居民;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使用、管理、维护和增值; 4.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金融法律、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管理政策、计划、目标; 4.其他相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的类型和方法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政收支审计。监督检查合法性、真实性。 2.项目审计。被审计单位和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的审计和调查。 3.特别审计。包括: (1)管理审核。审核被审核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 (2)效益审计。基于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经济活动效益、合理性。 (3)任期审计。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职审计。 (4)审计调查。公司常见问题专项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法: 1.提交(交付)审计。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送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检查 2.现场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及其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的决算;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93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实行内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内部审计专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适用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一)目标设定,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是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三)风险确认,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五)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七)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八)内部监督,是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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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 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 公司本部有关部门;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 3. 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 公司总裁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 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 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 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 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 8. 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 公司规章制度; 3. 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 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纪经济问题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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