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中的“把关”现象

网络传播中的“把关”现象
网络传播中的“把关”现象

网路传播中的“把关”现象

班级:10408班

姓名:曹晓强

学号:19号

“把关人”(gatekeeper)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库尔特·卢因提出的。他认为,在为家庭选择菜肴的过程中,家庭主妇实际上起着一种“把关人”的作用。1950年,传播学者怀特将“把关人”概念引进新闻研究领域,认为编辑是新闻筛选过程中的“把关人”。其后,不少学者指出,除了编辑,记者、编审、总编都决定着哪些内容应该成为重要新闻,都是新闻选择过程中的“把关人”。简而言之,在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中,具备一定新闻专业知识、素养,并就职于大众媒介组织的新闻工作者担任了“把关人”的角色。

在网络传播中,网络记者、网络编辑等职业新闻人依然行使着“把关人”的权利,但新媒体环境中的新闻工作者无法像在传统媒体中一样垄断信息的筛选与过滤、决定最终能够进入公众视线的信息数量和内容。这是因为在网络中,除了各种传统媒体的电子形式以及新浪网、搜狐网等具备较强组织性的网站,还存在着诸如新浪微博、人人网等诸多“自媒体”网络形式。这些自媒体为网民提供了发声平台,人们可以相对自由地在这些网络平台中发布信息,其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时间、具体平台等,均由网民个人“把关”。网民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和决定权,承担起网络传播中部分筛选、发布信息的职能,改变了受众在传统大众传播活动中相对被动的地位。由此,“把关人”角色不再是记者、编辑的特有身份,而是被数以万计的网络民众共享,“把关”角色泛化。

“把关”标准趋于多元化、主观性

巴斯的“双重行动模式”告诉我们,新闻媒介的把关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主要由记者“把关”的新闻采集阶段和主要由编辑“把关”的新闻加工阶段。在这两个阶段中,虽然“把关”看似只是记者与编辑的个人行为,但是记者与编辑的价值判断“只有在与传媒组织的报道方针不相冲突的前提下才能发生实质性影响”,即主观判断要遵循一定的组织把关标准。美国学者盖尔顿和鲁治认为,新闻选择的把关标准主要受时间跨度、强度或阈限价值、明晰性、文化接近性、预期性、出乎预料性、连续性、组合性、社会文化价值这九种要素的限制,即包含上述要素的信息才有可能通过大众传媒这道关卡,最终进入受众的视野之中。在网络传播中,以上标准仍然适用于各种传统媒体的网络形式和具备较强组织性的网站。因此,这里要讨论的“把关”标准的演变,主要是针对网民可自由发布信息的自媒体网络形式。

1.个人主观标准

如果说在传统媒介中,把关活动是新闻从业者遵循统一、客观标准的组织性、协调性行为,那么网络媒介中的把关活动则主要体现为网民基于自身主观判断的随意性选择,个人主观标准在网络信息筛选过程中得到了更多的体现。

从整体上看,网民个人在发布信息时并不受任何媒介组织规定的制约。其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是网民个人好恶、认知水平、道德标准、价值观、文化程度和判断能力等主观因素的综合体现。个人主观标准对信息过滤、筛选过程的控制,使不同网民对同一事件的陈述、说法、观点、评论不尽相同。因此,传统媒介中相对统一、单调的信息传播现象,在网络传播环境中不复存在,这也是当下社会信息总量呈爆炸式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2.“潜网”的深层控制

根据布里德的观点,“任何社会的主要问题都在于维护秩序和加强凝聚力,其中尤为重要的是保持价值体系的一致与完整,因为意识形态的混乱势必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崩溃。”而所谓“一致与完整”的价值体系便是一张“潜网”,它在不知不觉、潜移默化中就已经形成了对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深层控制。布里德认为,“潜网”是存在于编辑部中的社会控制。然而,社会控制并非如此局限,它存在于整个社会系统之中。

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网民的言行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社会环境尤其是舆论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与传统媒体相比,反馈环节在网络传播中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体现,伴随着信息传播而来的是大量对信息内容和对传播主体的社会评价和态度,网民很难做到“毫无顾忌”地传

播信息。因而从整体上看,网民的“把关”行为仍然也在这张“潜网”的笼罩下运行,他们的把关行为并不是脱离社会环境而独立存在的,这也就能够解释当今社会的信息爆炸并未破坏“价值体系的一致与完整”的原因。

但是在网络传播中,“潜网”的作用最终还是要通过网民实际的“把关”行为来体现,即外因通过内因发挥作用。因此,“潜网”的深层控制也可以理解为“个人主观标准”的内化或延伸。

3.技术过滤

这里所说的“技术过滤”,首先是指应用于网络论坛、贴吧、QQ等媒介形式当中的敏感词过滤功能,被过滤的内容主要是有悖法律、法规以及政治宣传方针的词汇。当信源所发出的信息包含网络敏感词库中的词语时,相关词语就会被技术过滤,最终无法传播至受传者。虽然技术过滤并无法完全屏蔽谐音字、变形字,但仍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把关”作用。而伴随着技术的完善,其“把关”效果将会更加显著。

其次,目前部分社交网站实行的“实名制”,也是一种通过对用户真实身份的核实来进行把关的技术手段。例如,在新浪、搜狐、网易等各大网站微博中,未进行实名认证的微博老用户,将无法使用发言、转发功能,只能浏览。“实名制”从功能使用上对信息传播者的传播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和限制作用,相对降低了用户发布和传播不负责任言论的可能性,起到了“把关”的作用。

“把关”行为趋于独立、自主

传统大众媒介中的“把关”标准实质上是源于对一定的经营目标、宣传目标或社会目标的追求,即传统媒介通过对社会信息的选择和过滤完成“议程设置”,继而影响受众的认知和判断,达到一定的传播目的和效果,间接地为某集团或某群体的利益服务。

批判学派的代表作——《权力的媒介》,着重阐述了这样的观点:“所有的媒介,不论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都不是独立的、自为的,媒介从来都是某种权势的…鼓吹手?”。当传播媒介成为“某种权势”的“鼓吹手”或是发声工具时,其所选择传播的信息必然会表现出某种倾向性或片面性,这也是传统媒介难以完全克服的弊端。

然而在网络传播中,随着“把关”主体和传播渠道的改变和扩充,“鼓吹手”现象变得不那么绝对。排除“网络水军”等特殊群体,普通的网络民众在筛选信息的过程中,并不需要考虑是否要到达某种政治宣传目的或是实现某种经济效益指标。与传统媒介相比,网络“把关人”的把关行为更具独立性、自主性,因而社会信息总量更加庞大,信息涉及内容也更加全面。因此,社会舆论被特定的政治集团或经济组织操纵的可能性也相对降低。

网络时代下的把关人理论

网络时代下的把关人理论 随着网络的普及,互联网逐渐成为了大众获得信息,发表言论的重要平台,尤其是在这两年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都会不时的冒出一段一段的网络上流传甚广的语言,从早期的“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打酱油”“神马都是浮云”“凤姐”“小月月”等等,他们在娱乐大众的同时也在逐渐的走进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会不时的说出一句来显示我们是潮人。然而我们也要想到,在这些网络文化盛行的时代,是什么力量在推动的着他。他的出现对我们有多大的影响 关键词:网络把关人网络传播 “把关人”又称“守门人”。“把关人”(gatekeeper)概念最早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库尔特卢因在研究群体中信息流通渠道时提出的,1947年,卢因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一书中系统论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管道。 20世纪50年代,传播学者怀特将这一概念应用于新闻研究,提出了新闻传播的“把关”过程模式。怀特认为,新闻媒介的报道活动不是“有闻必录”,而是对众多的新闻素材进行取舍选择和加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传播媒介形成一道关口,通过这个关口传达给受众的新闻或信息只是少数。怀特的“把关”模式的不足在于没有意识到把关是一种组织行为,而认为它主要是新闻编辑基于个人主观判断的取舍选择活动。 我们可以简单认为把关人就是通过信息的删选人。其在大众传媒中的作用和功能表现在检查功能、加工功能、评价功能、导向功能、桥梁功能。而我们可以更深刻的把“把关人”是三种人,即信息的接受者,守门者,传播者。他贯穿着传播的始终,首先把关人必须是对信息的接受,他总是先于其他的人读到看到相关的作品,如对于一个报刊编辑来说,他就是新闻稿件和一般文章的第一位读者。这时“把关人”完全可以以一个普通人的心态来看待这些作品,同时他又是一个守门者,他对于接收到的信息要认真的审视,反复比较,再三权衡,决定增删,确定形式,选择渠道,瞄准对象。最后他又是个传播者,他将通过整理好的信息传播出去,就像古代时候的那些编纂史书或文献的人,通过自己的加工整理成文在进行传播。 网络时代的今天,不乏有很多的网络把关人在管理着我们的网络世界。他们和我们一样也在汲取着网络的资源,同时他们又在通过自己的权限来控制的着网络资源的流通,我们在接受信息的同时也在接受他们的思想。 传播学里有个理论叫做“议程设置理论”——大众媒介或许无法只是我们怎样去思想,但它却可以决定我们看什么,想些什么,什么问题是最重要的。换言之,大众媒介对某些事或问题的强调程度,同受众对其重视程度构成了强烈的正比关系。在以网络为平台的“把关人”更是将自己所掌握的权利运用的淋漓尽致,一方面强调要发展网络言论自由,另一方面有要限制一些违反原则性的问题出现,来维护网络的健康、安全。而我们所能看到的也就是“把关人”通过自己的相关手段所展现出来的。 首先,我们要肯定的是,网络“把关人”在传播中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很大的。对于不良信息的删选,对于暴力、黄色信息等控制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于控制了这些信息的进入流通领域。从09年到现在一段时间来,国

关于网络传播中著作权保护的若干问题(精)

关于网络传播中著作权保护的若干问题 张怡* [摘要] 在网络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享受着网络带给我们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同时,网络技术“双刃剑”的特征也越发显著。面对网络侵权等众多负面效应,权利人防不胜防,也让立法者和相关学者深感忧心。尤其是网络传播中有关著作权的保护问题,学界应当给予高度重视,这对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惩罚侵权者不法行为,维护网络正常秩序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网络传播著作权 网络技术给予我们的便利自不待言,大家都能感同身受。然而其负面效应亦如影随形。总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非法入侵网络以危害通信安全;网络侵权行为泛滥;严重的信息污染和各种网络犯罪。①在本文中,笔者主要讨论涉及网络传播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一、网络传播中侵犯著作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正如日本学者中山信弘所描述的:“现在著作权的世界处于混沌的时代,而加速这种混沌时代到来的是多媒体的出现。”②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创作作品和传播作品的手段有了新的拓展,人们对作品的使用形态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与此同时,各种网络侵权行为也层出不穷。目前,网络传播中侵犯著作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的作品上载到网站上使用。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侵权方式,主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权。2002年4月27日,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状告中国数字图书馆公司侵犯其著作权,未经许可,就擅自把他的作品放在了该公司的网站上。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停止在其网站上使用原告的作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③ 作者实习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未经许可,擅自在网站上转载其他网站的作品。某些网站为了节约时间、人力和物力,直接对发表在其他网站上的数字化作品进行复制,抄袭,或直接将他人网站上的内容链接到本站主页上。2002年3月18日,e龙公司状告搜狐公司大量抄袭其网站的内容,最后判决搜狐在七网站主页上发布向e龙公司的道歉信。④ 3.未经许可,将他人未发表的作品上载到网站上使用。这是典型的侵犯他人发表权的行为。同时,还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其他人身权利,例如,名誉,隐私等。 4.未经许可,擅自下载作品,并发表到传统媒体上。在网络中,作者签约授权网站,则网站享有出版权,同时也可依据合同享有其他著作权。擅自下载作品并发表到传统媒体,实为侵犯著作权人著作权的行为。 二、网络传播中的著作权与传统著作权之比较 传统著作权保护的信息均以实物为载体,如期刊杂志,录音录像制品等。而网络传播中的著作权却以网络为载体,并以此为媒介,通过网络传输,网络终端设备的显示将信息提供给公众。与前者相比,后者的时间性、地域性、专有性随着互联网络的应用而淡化甚至动摇。 1.传统著作权的时间性在淡化。我国著作权法对权利人的著作权规定了法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著作权人的权利将得到法律的保护,禁止一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超过法定的保护期限,权利人的作品将进入公有领域,权利人的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公众对作品的使用也不再受法律的限制。著作权法规定较长的期限,通常为50年。但通过网络技术的应用,作品不仅传播速度快,效率高,而且范围广,凡是互联网能够触及的角落,作者的作品都能够到达。互联网的出现不仅让公众及时地获取了作品信息,更重要的是,它让权利人更快地获取了经济利益,大大缩短了双方信息交流的时间。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再给权利人50年的保护期限似乎不太合理,不利于社会公众的利益,也不便促进社会经济文化事业全面、迅速、可持续发展。因此,网络传播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传统著作权的时间性。 2.传统著作权的地域性在淡化。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著述中对地域性的一般解释是,依据一国法律所取得之知识产权仅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不

浅谈“蝴蝶效应”在网络传播中的应用及其对策

浅谈“蝴蝶效应”在网络传播中的应用及其对策 蝴蝶效应,即上世纪六十年代,“气象学家洛仑兹(E.N.Lorenz)在他的计算机上计算一个热力场中热对流问题的简化模型。”结果发现,初始条件的微小变化使“系统自任意初始状态出发的相轨线成蝴蝶形态,既不重复也无规律。”为了形象地说明这种现象,洛仑兹打了个比方: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一只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能在两周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这就是广为人知的“蝴蝶效应”比喻。而后它作为混沌理论的一个核心概念被引入经济学,构成了行为金融学的重要分支,并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本文借助混沌理论分析了网络传播中的“蝴蝶效应”,认为网络是一个混沌系统,网络传播是由有序到无序、再到新的有序的循环过程,其结局具有不可预测性,而网络环境恰恰都具备了混沌理论的性质:即有界性、非周期性、非线性、敏感初条件。 一、比比皆是的“蝴蝶效应”事件 “蝴蝶效应”反应在网络传播中通常呈现为公共性群体事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成为影响社会的一个重要力量。尤其以微博、SNS网站、BBS论坛等网络新兴媒体的崛起,为新闻媒体提供了一个丰厚的新闻来源集中地。细心观察,我们发现这两年出现的很多公共性事件、贪官落马、揭黑揭丑的新闻爆发地都来源于网络,而这些事件都以非线性地爆炸方式传播开来,有的引来民愤导致群体事件的爆发,有的引来看客们的围观和指点,有的在舆论的压迫中亟需解决。“蝴蝶效应”呈现出它的优势,同时暴露了某些弊端。 1.“虐婴门” 2012年6月,实习护士微博@小考拉avi 发布多张虐待婴儿照片,还称“2B孩纸”“小孩装死”,让脖子脆弱的新生儿处于危险姿势,极易折伤颈椎,甚至窒息。捉弄婴儿,在刚出生没多久的宝宝鼻子上贴猪鼻子。甚至还用手玩新生儿眼睛。为逃避责任已删了微博,但网友保留了截图。而后当事人在微博道歉。据了解,首先曝光它的是一位网名为“若馨守护神”的年轻母亲,自称在一名为“@小考拉avi”的微博上发现了多批含有虐待初生婴儿的自爆博文,言语轻佻,行为恶劣,使身为母亲的自己无法忍受,便“冒着被报复”的可能将之公之于众。而没想到的是,这条微博在短短时间内转发量达上万,引起网络的轩然大波。大多数网友表现得很激进和愤怒,公然指责当事人肖诗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的行为。而很多极端的网友开始“人肉搜索”,翻出当事人的所有资料和照片,并且放入各大论坛网站,设置头版头条来博取看客和哄客们的围观。一时事件失去控制,当事人和校方也随即发表道歉的声明。 而后,某些网友利用近几年紧张的医患关系现状做文章,通过不断地放大虐婴门事件,招来更多“同伴”,引得大家的同感。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的稳定秩序,有可能招致更大的社会动荡行为。 2.“房叔”事件、“表哥”事件 2012年10月8日,天涯社区的一个网帖曝出蔡彬及妻子、儿子名下共有21套房产,消息一出,即引起疯狂转发,网民纷纷要求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各路媒体也跟进追问。事件发生2天后,即2012年10月10日,广州市纪委就迅速反应。当天上午9时许,市纪委即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有关部门正在核查”。随后不久,番禺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也表示,“已关注到相关内容,目前,已成立了调查组,正在展开调查。”当天晚上,@廉洁广州发布微博称,网帖反映情况基本属实。10月11日,番禺区委已决定对其停职,并作进一步调查。2012年10月22日,蔡彬因涉嫌受贿被宣布“双规”。@廉洁广州也同时发布了这一最新消息。 又比如,因在特大交通事故中走红的的“微笑局长”杨达才,被网民人肉搜索出在五个不同的场合,杨达才佩戴了五款不同的名牌手表。随后,杨达才年公开称自己收入17、8万元,这些表都是自己合法收入买的,不过网友并不买账,又有人称杨达才有11块表,眼镜和腰带都是名牌,随后网友要求公开杨达才的工资收入。评论称,“表哥”一事经公共关

网络传播伦理问题的成因分析_沈继睿

第25卷第1期潍坊教育学院学报Vol.25No.1 2012年1月JOURNAL OF WEIFANG EDUCATIONAL COLLEGE Jan.2012 网络传播伦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沈继睿 (中原工学院,郑州450007) 摘要:从科技与社会的关系入手,分析当代前沿技术———网络所带来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界定和分类并描述其不同的特点。通过对网络传播问题的分析,进而研究这一系列问题产生的原因。 关键词:网络传播;伦理问题;成因 中图分类号:B82-05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2080(2012)01-0046-03 近代以来,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技术的重大变革:蒸汽机时代-电力时代-信息时代。每一次技术变革都导致了社会思想的变化,相应的社会伦理道德也大为不同。在新工具快速发展时,我们总是会面对这样一些问题:新工具在给这个世界带来进步的同时,如何影响到了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特别是其负面影响有哪些,其成因是什么,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等。网络时代的到来好像打破了潘多拉魔盒,在我们惊讶于网络巨大生产力的时候,在我们享受网络带给我们生活便利的时候,在我们为当代人类工具理性欢呼的时候,我们更需要批判的反思,需要价值理性的指引。 一、网络社会和网络传播伦理问题的种类 网络从出现那一天就是泥沙俱下的,其中的伦理问题随着网络的发展显现出来。从1994到今天,我国网民数已经跃居世界第一,达4.57亿。[1]在我们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同时尤其需要特别关注各种社会问题,网络传播伦理就是问题之一。 网络传播问题来源于网络社会。网络社会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从微观上看是一种社区型的社会,即通过地域、文化、职业、爱好等组成的网络社区,其中的传播活动往往是一种群体传播或组织传播。从中观上看是指整个信息网络,包括各类终端和之间的数据连线组成的覆盖全球的庞大信息工具,即“赛博空间”。从宏观上看,网络社会是指网络在全球范围被广泛应用后的当代全世界范围的社会,是指网络传播影响下的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之和。[2]15本文所关注的是基于宏观网络社会的负面问题,关注网络影响下的总体社会所表现的伦理问题。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传播伦理问题,有些学者把网络伦理问题分为三大类:具体问题、交叉问题、理论问题。[3]具体问题也可称为实践问题,是在网络实践中所发现的伦理问题。这类问题有的是违反了现实社会原有的并且在网络中依然适用的伦理道德,有的是危害到了网络的正常发展,还有的是用网络作为犯罪的工具。交叉问题是指网络出现后影响到现实社会进而产生的问题,这类问题的特点是网络中的伦理问题与现实社会中的伦理问题互相影响,对网络和现实社会都造成了不利影响。理论问题是指网络伦理问题中理论化的讨论,其“思辨”意味较浓,牵扯到哲学性的讨论。比如对网络社会中人的本体论———人的存在形式的探讨。[4] 网络与现实紧密相连,三类网络伦理问题并不能截然区分,具体问题往往就是交叉问题,理论问题也来自现实经验并指导问题解决。所以在具体研究的时候可以把网络传播中的伦理问题分为五种:网络社会的安全问题、知识产权的问题、负面信息传播问题、人格和生活方式异化问题及价值观念一元化冲击问题。 二、网络传播中伦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归纳网络伦理问题的种类只是认识问题的第一步。罗杰斯在《传播学史》中说道:“任何涉入一条新的河流的人都想知道这里的水来自何方,它为什么这样流淌。”[5]我们对于网络伦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必须有所了解,探讨这些伦理问题产生的成因和有效的解决办法已刻不容缓。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探究网络伦理危机产生的原因是认识问题的第二阶段,是有效解决网络伦理危机的前提。 1.网络技术自身特点是网络问题产生的前提。 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给网络伦理危机提供了可能。 首先,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弱化了传统伦理的约束力。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处在熟人社会的环境里,在熟人圈里,我们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十分小心,以免被熟人圈排斥。但在以数据表示自己存在的网络虚拟世界里,失去了熟人的舆论、身份的监督,传统伦理的约束显得苍白无力。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每个人都是在显示器后的隐藏者,由于交流的虚拟化,不了解对方,使得网民失去了监督而变得十分自由。表现出与现实社会生活的伦理道德规范不相符合的状况。 其次,网络的开放性造成了网络伦理的多元化。网络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工具,在网络上多元文化并存,不同民族国家 收稿日期:2011-11-23 作者简介:沈继睿(1986-),男,河南郑州人,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64

网络的利与弊的调查报告

网络的利与弊的调查报告 1、调查目标:针对中学生上网的利弊做有关调查 2、调查时间: 3、调查对象:中学生 4、调查方式:口头询问记录 5、调查人: 当今社会是个多元化的社会,越来越多的新鲜事物出现在了我们的生活中。而网络,可谓是“王中之王”了,它的魅力我想我们都感受过,但是,它的出现究竟是对我们有益还是危害呢?很多人各持看法。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作了调查。 同学甲:我认为上网的好处可多了,既可以查找资料,进行学习,又可以玩游戏、看电影,反正干什么事都很方便,不上学都可以,在网络上学习就行了,这才是真正的“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同学乙:现在网络采用虚拟环境,使未成年人更加容易被吸引诱惑。因为现实社会有种种困难,有繁重的学习任务,而虚拟世界往往可以逃避不去面对,这也会使未成年人被网络所吸引迷失方向,所以我觉得还是远离网络好。 同学丙:上网呢要在空闲时间上网。比如,把自己的作业做完的情况,可以上网放松放松心情,顺便再查找一些有关学习的资料,多了解一些书本以外的知识,不会使自己的生活枯燥无味。 同学丁:网络上常常会出现一些未成年人想做而不能做的事,还有一些不健康的网站。有很多网络游戏,有的在聊天是中被人所骗,一旦迷恋于上网,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既耽误学习,又使身体受损,还可能使自己误入歧途。不是说不能上网,而是要文明上网。 在调查的过程中,我还听说这样一个例子:有两个小孩,为了上网,身上没钱,便去偷家中的钱,而且在网吧一呆就是七天七夜不回家。这七天七夜,这两个小孩从未间断过上网,除了吃饭,上厕所.像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可见现在的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的人还不少。 还有些虽未受到电脑侵害,但却因大量观看武侠科幻片而从高楼往下跳,目的竟是去寻找那些大侠,英雄人物。这不仅让人感到可笑,更让人愤怒的是这些平时看来为人排忧、让人放松的电影、电视竞是有这么大的危害。因为未成年人还未成熟,识别能力、分辨和控制能力不强,未成年人往往会在好奇心的驱驶下去做那些自己所无法控制的事。 其中我们还调查了几个网吧,我们发现这些网吧的门外未标明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有的网吧老板还在门外拉未成年人进出网吧。如果当时不拒绝,控制不住自己,肯定会吃大亏的,一旦被网络所迷惑,后果真是不堪设想,所以未成年人千万不要进营业性网吧。 通过上面的调查,我觉得喜欢上网的人还真不少但,大多数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聊天室中。如果这些中学生继续这样做,对自己只有弊的一面,而无利的一面,所以现在未成年人上网是可以的,但是要适量,不要沉迷于上网聊天,上网要多查看一些有用的知识,不要干一些对自己身心无益的事。如果在网络上出现不良信息,一定要学会拒绝。 因此我认为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健康上网,有利于增进自己与外界的沟通与交流,有利于创造出全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互动关系;但同时,网络的不健康一面也会给网民特别是青少年带来严重的危害。 在上网的时候,不要看一些与自己无益的信息,在聊天室中,不把自己的地址和电话等信息告诉自己的网友。否则,最后吃亏的还是你。上网要适可而止。 关于中学生上网利与弊的调查与研究 中学生上网的好处 网络的信息化特征催生中学生的现代观念的更新,如学习观念、效率观念、全球意识等。它使中学生不断接触新事物、新技术,接受新观念的挑战。中山大学心理学系主任杨中芳教授认为,除非法黄色和暴力网站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外,网络带给孩子正面的东西远比负面的要多。并且,对于中学生来说,网络是不可回避的东西,无论你喜不喜欢,它都要注定成为中学生生活不可或缺的东西,不让中学生上网,反而对

浅析网络传播中的伦理问题

浅析网络传播中的伦理问题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持续发展,网络为人们提供了自由表达的空间和彰显个性的平台,随之而产生的网络传播行为也对传统的社会价值规范和道德秩序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现实的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现实的道德体系面临严峻的挑战,网络世界似乎变成了人们为所欲为的地方。因此,面对迅速普及而又相对失去规范的网络传播,针对网络传播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道德问题,进行网络传播伦理研究,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已刻不容缓。 关键词:网络传播;社会伦理;伦理问题; 互联网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广泛的传播载体和传播工具,给人们提供了更广阔的虚拟空间。在网络世界里,人们可以暂时的摆脱现实中的束缚,在虚拟的世界里享受到更多的自由。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传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网络传播不但改变了人们的交往方式,而且改变了人们的思想和认识。 一,网络传播概述 1.网络传播概念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逐渐延伸到乡镇、农村等各个角落,日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信息来源和传播工具。网络传播是以电子计算机为媒介,以网络空间为平台的信息交流活动。网络传播是伴随着网络技术而出现的一种传播方式,是信息革命的产物,是一种新型的传播方式,也是传播学中的一个新的名词。凡是有条件使用计算机上网的任何人都可以利用网络,并通过浏览和使用网上的信息资源的方式进行网络传播。网络传播中,其传播方式不受国家、地区、单位或团体之间的限制,各种各样的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高速传播,无数人可以用相对低于纸质媒体的费用分享网络传播中的无数信息资源。可见,网络传播具有“内容丰富、不受空间限制、传播速度快捷、互动性强等特点”。1 2.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影响 依靠高科技支撑起来的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影响是深远的,也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工具和技术的进步,必然改变人类的活动方式,并引起人们在思想观念、价值、情感等方面的变化。因此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影响具有双重性。 2.1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积极影响 首先,网络传播拓宽了人们的道德活动范围,开辟了新的道德领域。网络传播是随着现代大众传播技术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它使人类传播活动的手段和方式都发生改变,导致一种全新的传播活动形式的产生和发展,与之相伴随的必然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1302

新媒体时代传媒把关人角色研究

新媒体时代传媒把关人角色研究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媒体也由以报纸、杂志、电视为代表的大众传播时代进入到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时代。科技的进步改变的不仅仅是传播的媒介、传播的方式、信息流的海量化,更对传统媒介“把关人”理论形成了很大的挑战和机遇。本文旨在通过对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在定义、特征、把关过程、把关人功能等方面的不同,展示新媒体时代传媒把关人角色的转变以及应对此变化应该采取的必要措施,进而说明在新媒体时代中“把关人”存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进一步对传媒把关人角色进行研究。 关键词:新媒体把关人角色研究网络媒体把关人研究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era of mass communication media represented by newspapers, magazines, television era development into the new media age, which is represented by the Internet. Technological advancement is not only just changing the transmission and dissemination of information, but also bringing great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to the "gatekeeper" theory of the traditional media. This paper aims to show the great changes in the new media era through the respects of definitions, characteristics, and checking process, “gatekeeper” function between new media and traditional media. Necessary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to respond to these changes. This paper will also reveal the importance and necessity of gatekeepers existence in the era of new media and re-defines the role of gatekeeper. Key words: New media gatekeepers Role study Network media Gatekeepers research 引言 传统大众传播时代是以报纸、广播电视为代表,在这一时代中产生的把关人理论认为把关人处于信息链条的首端,掌握着信息的发布权。把关人按照一定的倾向来筛选信息并传播给受众,而在这一传播过程中把关人发挥它的议程设置和意见领袖功能并引导舆论,发挥其身为党和人民喉舌的功能。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网络逐渐的发展壮大,一种虚拟的空间在构建,并越来越多的影响现实社会中人们的行为和习惯。平板、智能手机等的普及,使得上网更加方便快捷,而网络构建的跨时空、跨年龄、跨行业的交流平台更使得信息传播模式较以往有很大不同。信息源不再只为传播媒介所有,它的掌握权被分为三种力量:“上网媒体”、“网上媒体”、“自媒体”,相应的把关人力量也被分解为三种,新媒体把关人权力

现代社会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利与弊

现代社会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利与弊 互联网新媒体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介形式,具有其它传播媒介无法比拟的优势。网络信息传播实现了数字化信息传递、交流、共享,使人类能够在信息的共享和交流中创造新价值,使人类由个体创新时代进入到群体创新的网络知识经济时代,将现实社会的人们联系在一起,并形成一种新型互动关系,由此构成了一个与现实社会相对应的网络社会,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彼此互补、完善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然而这种新型的信息传播方式也有它不可忽视的弊端。 互联网信息传播的优势 第一,网络媒体具有很好的开放性以及很高的信息共享度。它面对的是一个信息的海洋,普通的网络使用者都可以为互联网络提供信息,它承载信息的扩充性是无限的。网络媒体可以依靠这些宝贵的资源,这种信息共享无疑大大丰富了网络媒体的信息量,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上都大大增强。这是传统媒体无法做到的,随着网络媒体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这种优势体现得也就越明显。 第二,网络媒体具有便捷检索性和互动性。人们在浏览互联网查阅信息时,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去主动的查找信息资料,各取所需。有了互联网,受众成为信息传播的主导者,甚至还可以借助电子邮件、BBS等信息交互工具,发表自己的看法,回馈给传播者,这是网络媒体最突出的优势所在。 第三,互联网打破地域的界限,具有极为广泛的传播面。“网上无国界”,与互联网连接的主机都是平等的,无论你来自哪个国家,只要你知道IP地址或域名,都可以访问任何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尽管它在地球的另一半。网络媒体这种跨地域性是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 第四,网络媒体还具有的极强的时效性。由于网页制作的过程相比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大为简化,既不像电视要经过编辑播出(直播节目除外)也不像报纸需要排版印刷,只需更新网页内容即可。而且网页内容一更新,网页的访问者立即可以看到,这中间几乎没有时间差。因此,很多大的新闻事件,反应最快的常常是网络媒体。 第五,网络媒体是多种信息形式融合在一起的综合信息传播方式。依靠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可以将文字、图片、声音、影像视频数据等多种信息形式呈现给大众成为可能,可以大大节省网络用户下载时间,而且使得网络媒体互动、实时、整合的特征真正在音频、视频文件的使用中得到体现。 第六,网络媒体的信息发布过程简易,运营成本低廉。传播者在互联网络上发布消息,只需要在与网络与相应的计算机。相比于其他的传统媒体来说,传播者传播信息的过程大大简化。这个过程只需要少数的策划编辑人员及网页制作人

浅析网络传播媒介在网络文学传播的作用

浅析网络传播媒介在网络文学传播中的作用 引言: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渐渐地走进人们的生活。网络高速、便捷等特征,大大拓展了人们的视野,丰富了人们日常生活。网络代表着文明的进步,网络的迅速发展促使了文学作品传播方式的更新换代,网络传播媒介替代了纸质印刷方式,使得网络文化以一种即真实又虚幻的姿态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网络传播媒介的兴起,一方面带来了“足不出户亦知天下事”的便捷;另一方面,作为网络文学的载体,网络传播媒介固有的漏洞和不足将对网络文化的传播造成一定的负面效应。当网络传播媒介的利弊问题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时,作为网络衍生品的网络文化也日益受到各界的重视。 摘要: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网络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物质生活的巨大繁荣,人们在精神层面的追求也越高。网络文学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学表现方式,自出现以来,既享有赞美之声,也不乏贬斥之语。众所周知,网络文学是以网络传播媒介为载体的,其兴衰荣辱都与网络传播媒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然而,网络传播媒介在赋予网络文学市场准入与传播自由的同时,却忽略了网络文学在发展过程中的自律问题。当前中国网络传播媒介已然笼罩着一种“媚俗严重、跟风剧烈、炒作成风、竞争无序、政策博弈”的焦虑感。[1] [1]邱戈.媒介身份论.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191页

在深刻总结当前网络文学的传播特征等问题的基础上,本文将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论证网络传播媒介在网络文学发展过程中的角色问题。关键字:网络文学、网络传媒 一、网络文学与网络传播媒介的定义 (一)网络文学 所谓的网络文学,就是以网络为载体而发表的文学作品的总称,其本身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网络文学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产生的,网络的开放性、自由性、平等性特征,为每一个“作家”提供了无限的空间和可能性,催发了网络文学的迅速生长。它不仅塑造了自己的文学英雄,而且建立了自己如江湖语言一样的文学语言。[2] (二)网络传播媒介 网络传播媒介是指以网络为载体,通过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公共行为的一种信息交流渠道,是一门平行于传统媒体,融网站设计、网络推广、网络营销于一体的新型传播方式。 二、网络文学的传播特征 网络文学绕过了实体出版和发表的前期审核程序,为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文化诉求的文学爱好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平台。尽管文学信息的传播方式仍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但是,网络传播媒介已然凭借其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效果好等优势占据了大量的文学市场份额。网络文学在传播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网络文学传播主体的广泛性 剔除了现实社会中的编制和审核机制,网络文学传播主体资格便摆脱了严格审核的束缚,为广大文学爱好者提供了一种集自由、平等、开放等诸多优势于一身的广阔创作平台。在这种环境中,文学爱好者无论是在精神世界,还是在审美观念上都得以最大限度地接近文学崇尚美好、追求自由的本性;无论是在创作理念的形成、创作素材的收集以及体裁的确定 [2]孟繁华.传媒与文化领导权———当代中国的文化生产与文化认同.山东教育出版社.2003年12月,233页

传播学教程.doc3-4-把关人

《传播学教程》笔记(3) 飞行雷达 https://www.360docs.net/doc/aa3869492.html,/u/1249867365 2006-08-18 12:12:21 Chapter Nine:传播效果研究 一、名解 1、子弹论:20世纪初至30年代末流行的一种观点,认为传播媒介拥有不可抵抗的强大力量,它们所传递的信息在受传者身上就像子弹击中躯体,药剂注入皮肤一样,可以引起直接速效的反应;它们能够左右人们的态度和意见,甚至直接支配他们的行动。这种观点也被称为“魔弹论”或“皮下注射论”。 2、有限效果论:是克拉帕在对“传播流”研究进行了系统总结后提出的观点,该观点极力强调大众传播影响的无力性和效果的有限性,因而被称为“有限效果论”。 3、传播流:指的是由大众传媒发生的信息,经过各种中间环节,“流”向传播对象的社会过程。构成这项研究的代表性成果有拉扎菲尔德等人的《人民的选择》、卡兹等人的《个人影响》、罗杰斯的《创新与普及》以及克拉帕的《大众传播效果》。 4、政治既有倾向:是指人们在接触传媒宣传之前已有的政治主场和态度,拉扎菲尔德等在《人民的选择》一书中提出。他们在对1940年美国大选的研究中发现,当人们就选举投票或其他政治问题做出决策之际,这种决策的结果并不取决于一时的政治宣传和大众传播,而基本上取决于人们迄今所持的政治立场。后来的研究进一步证明,既有倾向的作用并不仅止于政治问题领域,在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人们的态度和行动同样受到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既有倾向的制约。 5、选择性接触:是指受众并不是不加区别地对待任何媒介内容,而是更倾向于“选择”那些与自己的既有立场和态度一致或接近的媒介内容加以接触;选择性接触行为的结果更容易在强化人们原有态度的方向上起作用,而不是导致它的改变。这是拉扎菲尔德等在《人民的选择》一书中提出的。 6、意见领袖:是指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其特点是:A、与被影响者处于平等关系而非上下级等级关系;B、广泛分布在社会各个阶层;C、影响领域分为“单一型”和“综合型”;D、社交范围广,信息渠道多,大众传播信息接触量大。意见领袖在传播效果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中介和过滤作用。 7、两级传播:是关于“传播流”的一种理论。拉扎菲尔德等人根据意见领袖在传播过程中的存在,提出大众传播的信息不是直接流向一般受众,而是要经过意见领袖的中介,即表现为“大众传媒—>意见领袖—一般个人”的两级过程。后罗杰斯对此做了修正,他把“传播流”区分为“信息流”和“影响流”,认为信息的传播可以是一级的,而影响的传播则必须是多级的,从而把“两级传播”模式发展为“多级”或“n级”模式。8、传播效果:具有两种含义,在狭义和微观方面,指具有说服或宣传意图的传播活动在传播对象身上引起的心理、态度和行动的变化;在广义和宏观方面,指大众传媒的信息传播活动对社会和受众产生的一切影响和结果的总和。 9、信源的可信性效果:是霍夫兰等在心理学实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概念。他们认为,信源的可信度越高,其说服效果越大;可信度越低,其说服效果越小。这个概念说明,争取受众信任是改进传播效果的前提条件。 10、“休眠”效果:霍夫兰等在实验中发现,低可信度信源发出的信息,由于信源可信性的负影响,其内容本身的说服力不能得以马上发挥而处于一种“休眠”状态,经过一段时间,可信性的负影响减弱或消失后,其后果才能充分表现出来,这种现象称为“休眠效果”。“休眠效果“的存在说明,信源的可信性对信息的短期效果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而从长期效果来说,最终起作用的是内容本身的说服力。 11、一面提示与两面提示:一面提示是指仅向对象提示己方或于己有利的观点和判断材料;两面提示是指在提示己方观点的同时也以某种方式提示对立方的观点。这两种做法各有利弊,一般在对某些存在对立因素的问题进行说明或宣传之际的酌情使用。 12、警钟效果:是一种常见的说服方法,是指运用敲警钟的方法唤起人们的危机意识和紧张心理,促成他们的态度向特定方向发生变化。 13、“自信心假说”:贾尼斯采用临床实验的方法,以“社会不安感”、“委曲求全性向”和“感情抑郁程度”为自信心强弱的三项指标得出结论,在自信心的强弱和可说服性的高低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关,即自信心越强,可说服性越低;自信心越弱,可说服性越高。 二、简答 1、传播效果分为哪些层面 答:传播效果依其发生的逻辑顺序和表现阶段分为三个层面:(1)外部讯息作用于人们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的知识量和知识构成的变化,属于认知层面上的效果;(2)作用于观念、意识而引起的情绪或感情的变化,属于心理和态度层面上的效果;(3)这些变化外化为人们的言行,即成为行动层面上的效果。从认知到态度再到行动,是一个效果累积、深化和扩大的过程。 2、大众传播的社会效果的三个层面 答:以报刊、广播、电视为代表的大众传播的社会效果的三个层面是:(1)环境认知效果;(2)价值形成与维护效果;(3)社会行为示范效果。

网络传播中的法律问题简介

第五章网络传播中的法律问题简介 本章主要内容:互联网法规建设;网络名誉侵权;作品侵权 一、互联网法规建设 1996年2月1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制定的与互联网有关的第一个法规。1997年5月20日,国务院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 1997年5月30日,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授权中科院组建和管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ic),授权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与cic签约并管理二级域名.edu.c。 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了由国务院批准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000年11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颁布了《互联网站从事登载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2005年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00年11月6日实行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二、网络名誉侵权 案例 2001年,北京赛龙家园网业主委员会美丽家园的bbs论坛上,一网民发表名为《我在美丽园的36种死法》的帖子。其中有这样的语句:“被德蝇骗去50元钱,后悔死;开发商答应德蝇和高螈又免物业费又调大房子,嫉妒死;看到德蝇在业主大会上的拙劣表演,笑死;与德蝇这样的小丑做邻居,臊死。”此后,又有《德楹就是这样做的》等文章出现,称德楹“以当时委托登记的128户业主为筹码,私自与开发商、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达成协议,出卖业主利益”。当年7月13日15时53分,此bbs上再次刊登《业主代表(指德蝇)无权与公司签协议》的文章。 作为美丽园业主委员会代表德楹、高原两人认为,称文中“德蝇”和“高螈”就是影射自己,文中侮辱性文字及对事实的捏造,严重损害了两人的名誉权和公众形象,降低了其社会评价。故他们认为,赛龙网未尽到审查和删除的管理义务并拒绝提供侵权文章作者的资料,应承担相应责任,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为上网者提供服务,不得随意删除信息,因此赛龙网刊登侵权文章无主观过错。此外,因原告提出时间已超过网站保留个人资料的期限,因此法院不支持原告提出要求赛龙网提供文章作者个人资料的要求。并当庭宣判赛龙网公司行为合法且无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两原告当即表示不服判决将继续上诉。 这是我国首例涉及网上电子公告服务(bbs)名誉侵权案。仅从案情出发,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大体有这样几个原因:(1)没有在网站信息记录保存的规定时间60天内,要求通过网站找出发布信息的直接作者;(2)对于三篇文章及相关文字涉及的侵权内容,如“德蝇”、“高螈”等文字除特定范围内的知情者外,社会公众难以判断这些文字是在贬损特定的民事主体的人格,赛龙网公司的行为并无主观过错;(3)作为网络服务商的赛龙网公司,为用户提供网上服务,负有不得随意删除用户信息的义务。 原告实质性败诉是由于没有在规定的60天里,要求网站找出信息发布者,而对于原因(2)(3)法院的判决也有些含混不清。第二条是关于网上文字的影响范围,法院没有明确指出判断网上信息影响范围的标准;对于第三条更是基于一个先入为主的判断,即发布者的信息是合法的。如果信息带有侮辱、诽谤性质,作为网络服务商的赛龙公司,当然应当尽到删除的义务。而恰恰是(2)(3)才真正反应出网络名誉侵权案的特殊性。

网络传播中的“把关”现象

网路传播中的“把关”现象 班级:10408班 姓名:曹晓强 学号:19号

“把关人”(gatekeeper)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库尔特·卢因提出的。他认为,在为家庭选择菜肴的过程中,家庭主妇实际上起着一种“把关人”的作用。1950年,传播学者怀特将“把关人”概念引进新闻研究领域,认为编辑是新闻筛选过程中的“把关人”。其后,不少学者指出,除了编辑,记者、编审、总编都决定着哪些内容应该成为重要新闻,都是新闻选择过程中的“把关人”。简而言之,在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中,具备一定新闻专业知识、素养,并就职于大众媒介组织的新闻工作者担任了“把关人”的角色。 在网络传播中,网络记者、网络编辑等职业新闻人依然行使着“把关人”的权利,但新媒体环境中的新闻工作者无法像在传统媒体中一样垄断信息的筛选与过滤、决定最终能够进入公众视线的信息数量和内容。这是因为在网络中,除了各种传统媒体的电子形式以及新浪网、搜狐网等具备较强组织性的网站,还存在着诸如新浪微博、人人网等诸多“自媒体”网络形式。这些自媒体为网民提供了发声平台,人们可以相对自由地在这些网络平台中发布信息,其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时间、具体平台等,均由网民个人“把关”。网民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和决定权,承担起网络传播中部分筛选、发布信息的职能,改变了受众在传统大众传播活动中相对被动的地位。由此,“把关人”角色不再是记者、编辑的特有身份,而是被数以万计的网络民众共享,“把关”角色泛化。 “把关”标准趋于多元化、主观性 巴斯的“双重行动模式”告诉我们,新闻媒介的把关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主要由记者“把关”的新闻采集阶段和主要由编辑“把关”的新闻加工阶段。在这两个阶段中,虽然“把关”看似只是记者与编辑的个人行为,但是记者与编辑的价值判断“只有在与传媒组织的报道方针不相冲突的前提下才能发生实质性影响”,即主观判断要遵循一定的组织把关标准。美国学者盖尔顿和鲁治认为,新闻选择的把关标准主要受时间跨度、强度或阈限价值、明晰性、文化接近性、预期性、出乎预料性、连续性、组合性、社会文化价值这九种要素的限制,即包含上述要素的信息才有可能通过大众传媒这道关卡,最终进入受众的视野之中。在网络传播中,以上标准仍然适用于各种传统媒体的网络形式和具备较强组织性的网站。因此,这里要讨论的“把关”标准的演变,主要是针对网民可自由发布信息的自媒体网络形式。 1.个人主观标准 如果说在传统媒介中,把关活动是新闻从业者遵循统一、客观标准的组织性、协调性行为,那么网络媒介中的把关活动则主要体现为网民基于自身主观判断的随意性选择,个人主观标准在网络信息筛选过程中得到了更多的体现。 从整体上看,网民个人在发布信息时并不受任何媒介组织规定的制约。其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是网民个人好恶、认知水平、道德标准、价值观、文化程度和判断能力等主观因素的综合体现。个人主观标准对信息过滤、筛选过程的控制,使不同网民对同一事件的陈述、说法、观点、评论不尽相同。因此,传统媒介中相对统一、单调的信息传播现象,在网络传播环境中不复存在,这也是当下社会信息总量呈爆炸式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2.“潜网”的深层控制 根据布里德的观点,“任何社会的主要问题都在于维护秩序和加强凝聚力,其中尤为重要的是保持价值体系的一致与完整,因为意识形态的混乱势必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崩溃。”而所谓“一致与完整”的价值体系便是一张“潜网”,它在不知不觉、潜移默化中就已经形成了对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深层控制。布里德认为,“潜网”是存在于编辑部中的社会控制。然而,社会控制并非如此局限,它存在于整个社会系统之中。 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网民的言行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社会环境尤其是舆论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与传统媒体相比,反馈环节在网络传播中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体现,伴随着信息传播而来的是大量对信息内容和对传播主体的社会评价和态度,网民很难做到“毫无顾忌”地传

网络技术的利与弊

网络技术的利与弊 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通信、娱乐、看新闻、交友等,网络与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然而网络在带给人们各种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作用。 (一)网络传播的优势: 1.信息多元化: 网络信息中运用了flash、视频、音频等多媒体技术,这些技术不像网络上单一的flash、视频、音频等形式那样,而是通过组合的应用配以精彩的内容给读者带来了强烈的感观刺激和互动参与的欲望,这是单一的技术表现形式所不能比拟的,也是网络信息对读者的吸引力所在。而正是基于此,网络聚集了庞大的用户群体,让用户在阅读内容、感受网络的感观刺激。网络信息涉及到了游戏、时尚、服饰、汽车、音乐、体育、影视等多个行业,给受众带来强烈的冲击。网上不仅可以平等地发布信息,还可以平等地开展讨论与争论。报纸可以通过座谈的形式开展讨论,电视也有了话题节目供观众现场摆擂台,但这些讨论一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参加,二不是随时可以参加,三不时所有话题都可以讨论,四还不能完全给参与者以“言者无罪”的保证。然而,关于这个世界的所有话题,用户都可以在电子论坛里找到,并随时参与发表意见。如新闻组作为因特网上个人向新闻服务器投递电子函件的集合,可以随时把网民的文章或贴子向世界范围公布。在电子公告板上,用户则可以就不同的主题下贴帖子,参加讨论。更关键的,这种参与是匿名性质的,即没有任何人知道用户的身份和个人资料,成为网上论坛极其活跃和可以畅所欲言的根本原因。至于可以进行实时讨论的聊天室的功能,就更是传统传媒所望尘莫及的了。聊天室的性质也是匿名的。在聊天室里,每人都可以有一个化名,一群人就象入坐酒巴一样,七嘴八舌,各抒己见。──性,在中国是不可以公开讨论的,但通过Usenet,你不难发现许多谈性而不用色变的场所。 2.表现形式立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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