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考核奖罚制度(韩城).doc

河渎新村项目工程质量考核制度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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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河渎新村项目

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韩城项目部

2013年2月

河渎新村项目工程质量考核制度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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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质量理念,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严抓工程质量成为当务之急。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造成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分包商和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的处罚,具体如下。

质量奖励

一、在项目创优活动中,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及个人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三、阶段性验收过程中,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组验收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验收的工程及部位,对相关的班组和工长予以奖励300~800元。

质量处罚

一、严格按图施工,不得违反,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二、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到现场均要有合格证,出场时间,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

三、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对于自检、互检、交接检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四、分包队务必配置质量检查员,质检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量检查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五、不履行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队处以1000~3000元罚款。

六、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否则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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