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分包合同

园林绿化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工程分包的相关事宜在2017年5月12日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项目:

2.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与内容:甲方于2017年3月14日同***合同》中的施工项目内容及经建设单位签证的设计变更单内容;

4.分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建设方的开工通知单为准,竣工日期按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约定。

第三条工程款

本工程预计工程款为人民币元整(含税),实际工程款按建设方审计结算结果扣除5、5%(其中含安全保证金1%、质量保证金1%,安全保证金与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四条苗木、材料等约定

1.在分包工程中所使用苗木、材料等的质量、品级等要求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协议、附加协议等)来确定。

2、对已进场的苗木、材料等,若甲方或建设单位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不得使用。对已使用的不符合要求的苗木、材料等,乙方应负责更换符合要求的品种。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采购苗木、材料等行为均由乙方以自己名义进行,采购苗木、材料等的行为均系乙方行为,与甲方或建设方无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

权代表甲方或建设方签订任何合同,实施任何可能使甲方或建设方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国家园林绿化验收质量规范及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与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代用材料必须经过建设单位与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7.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承担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保修、维护期等质量保证条款按甲方与施工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期间执行。保修期间的工程质量、维护问题,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或建设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图纸、说明与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甲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5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或建设方签证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与修改图纸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与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4.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或建设方,要求确认;

(1)设计文件、图纸与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与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文件、图纸与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时,本合同中所涉分包工程已完全具备施工条件,各种甲方或建设单位应做的前期工作或配套工作已全部做好;

(2)本工程所涉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要求、苗木、材料等要求甲方已全部交给乙方;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质量、苗木、材料等要求,乙方承诺完全到。

(3)审核乙方工程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权利义务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单独装表、道路与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苗木、材料与设备的采购、供应与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与交付;

(5)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前应负责保管管理施工工程,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资料、决算书与审计报告、照片资料以及移交报告等),配合甲

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8)乙方理解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内容并认可以上全部内容,除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外,对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内容中涉及乙方施工部分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完全同意承担。服从甲方、建设方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承担涉及有关质量、工期、安全等处罚;

(9)乙方应确保按时发放施工民工工资与支付材料款等工程中的相关款项,否则所有后果自行承担,如有延付或未付情况,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调配支付相关款项,乙方对甲方的付款行为完全予以认可;若以上工程中涉及诉讼,乙方应积极处理,若乙方未及时处理则由甲方聘请律师处理,所产生的律师费用与处理结果乙方完全认可,甲方在可结算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可直接扣除以上费用与支付款项,不足部分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10)为施工需要乙方可设项目部,但不得有刻制项目部印章等代表甲方印章的行为,若一经发现,乙方除应承担10万元罚款外,甲方还可采取报案等相关措施追究乙方责任。

(11)乙方不得有以甲方或工程项目部名义对外采购材料、发包工程、招聘施工人员等行为。乙方应自行完成工程施工,不得进行外包。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若在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工程保证金与工程价款

1、为保证乙方完全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在建设方将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退还后且乙方无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无息返还。

2针对乙方施工工程,甲方在收到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后七天内按收到工程款的94、5%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支付乙方工程款(其中按工程款计算30%的劳务费用按乙方提供与劳务公司的合同、劳务人员名册、工资表支付至劳务公司)。

3、乙方在向甲方结算工程款时,应提供工程中所用苗木、材料、设备及劳务费等的真实发票,发票与实际结算款的差额由乙方承担11%的税费。

4.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 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竣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建设单位审计确认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2)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总价款按建设方委托审计的结算报告中的工程量*单价下浮3、5%结算。

(3)在建设单位未将乙方施工工程的工程款结算给甲方时,乙方放弃向甲方结算工程款的权利或不得向甲方主张结算工程款,但甲方应配合乙方向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

(4)在以上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乙方资金紧张需向甲方借取资金(乙方另行向甲方出具借据),甲方视工程施工情况予以支持,乙方对借取的资金愿意按月息1、5%向甲方支付利息,此借款及利息在甲方可结算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无工程款可结或不足以支付借款及利息,乙方应另筹资金归还给甲方。

(5)若以上工程涉及的相关款项未结算给第三方导致诉讼,乙方应积极解决,若乙方未解决则由甲方派人参与诉讼,参与诉讼的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诉讼致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承担的责任可在乙方可结算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赔偿给甲方,对甲方垫付的款项部分乙方按月息1、5%赔偿甲方垫付款利息损失。

第九条工地人员管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与工地施工人员间的用工手续,工资支付等。工程中的施工人员均由乙方或通过劳务公司雇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代表甲方雇佣任何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或按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持证上岗。

2、如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可派部分管理人员及生产骨干协助乙方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项目经理20000元/月,技术负责人15000元/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在修复前不得结算工程款。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甲方与建设方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施工进度缓慢、不配合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管理、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施工部分的工程款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且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全部工程款后给予酌情结算。

(4)本合同中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甲方在可结算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5)本合同其它条款中约定的责任。

2.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她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全部设计文件、图纸、甲方与建设方关于本工程的合同、补充协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单等。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市政施工分包合同模板(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403-10 市政施工分包合同模板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市政施工分包合同模板(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文件精 神,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分包承建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作地点: 三、工程内容:室内田径馆和室外田径场地铺设 7cm沥青砼,室内田径馆面积暂定为5012平方米,室 外田径场地面积暂定为8919平方米。 四、承建方式:根据甲方审定工程造价,乙方对 工程实行包质量、包工期、包材料、包保修。 五、建设工期:20天

六、工程造价: 1、底层为重胶沥青砼单价:4cm*12元/cm*平方米=48元/平方米13931平方米*48元/平方米=668688.00元 2、面层为改性沥青砼单价:4cm*14元/cm*平方米=42元/平方米 13931平方米*42元/平方米=585102元 13931平方米面积为暂估面积。待工程完工后,应按实际铺设沥青砼面积据实结算。实际工程造价为:底层实际面积*单价+面层实际面积*单价 七、付款办法:乙方机械全部进场后,跑道底层乳化沥青喷洒完毕,甲方付工程造价30%进度款。乙方底层重胶沥青砼铺设完毕后,甲方再付工程造价40%进度款。面层改性沥青砼铺设完毕后,经北京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技术负责人和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再支付至实际工程造价总额的95%,余额5%质保金至本合同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付清。由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资料必须按规范及监理收集、归整。整理完善后移

附属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铁路附属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青海旭源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中铁一局格库铁路(青海段)GKQHSN1标第一项目护坡工程专业分包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专业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中铁一局格库铁路(青海段)GKQHSN1标第一项目护坡工程。 工程地点:格尔木市 工程内容: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 2、合同工期: 3、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按承包合同(指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或其它承包合同) 关于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执行。本工程必须达到业主、建设单位质量评定标准。 3.2质量不合格工程的处罚: 3.2.1本合同所称质量不合格工程是指不符合甲方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国家现行的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及本合同对质量的要求,不能通过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等上级主管单位验收的工程。 3.2.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乙方应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 包单位等上级主管单位及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2.3乙方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建设单位、监理、总承包单位等上级主管单位对甲方的处罚, 处罚费用有乙方全部承担。 3.2.4乙方不按规范施工,违背监理指令造成监理对甲方下达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的,甲 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第一份监理指令处罚1000元:以后每次递增500元,乙方对监理指令不按时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进行达标回复的,每次罚款1000元。 4、合同价款

给水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中建七局总承包公司雁鸣湖生态文明小区 景观大道项目部 市政管线劳务分包 合同文本 合同名称:市政管线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ZCB-JGDD/LW -2010-01 发包方:中建七局总承包公司 承包方:周口市恒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 年月日

给水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中建七局总承包公司 乙方:周口市恒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在雁鸣湖景观大道(一期)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雁鸣湖生态文明示范小区景观大道(一期)的管线工程 1.2工程地点:中牟县大孟镇芦岗村 1.3工程范围:本工程工作包括提供一切工程所需的劳务及相应的材料,设备、技术、工程监督和其他一切能使工程及时、顺利完成的项目。 乙方应该进行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各种管线铺设,接口处理,检查井的砌筑,闭水实验,沟槽回填与夯实,场地清理等 1.4承包方式:甲方提供挖掘机、起重机、热熔机(Ф500mm以上用)、各种管材、红砖、砂、石屑、水泥等耗材。乙方自备打夯机、发电机、电焊机及各种辅助材料,如:电缆、倒链、柴油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2.1本合同; 2.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纪要或补充协议; 2.3工程量清单; 2.4现行技术规范; 2.5图纸; 2.6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2.7施工承包招投标文件; 第三条工程工期 3.1乙方按合同文件完成全部工程的工期为25 日历天。 3.2开交工日期及各阶段控制工期如下: 开工日期:2010年月日 完工日期:2010年月日 3.3若施工过程当中业主、监理及甲方根据工程总体进度情况要求调整工程日期,则以最终调整后的日期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其中形象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甲方的要求。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因工期、进度计划变化而可能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已在合同中充分考虑,乙方不得另外提出且放弃补偿权。 3.4乙方不按合同、图纸、规范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并不影响合同工期的要求。 3.5因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延损失赔偿金:1000 元/天,拖延损失赔偿金限额:合同价格的10 %。 第四条合同价格 4.1工程价款: 4.1.1价款说明: 4.1.2现拟本工程总价款为元整,大写元整。 4.2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具体总价以最终结算为准。 4.3合同价格已包括了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完成本合同工程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6.2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除外)、生产生活的水电费、质检(自检)、试验配合费、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及拆除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合同和图纸明示或暗示的责任及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的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4.4合同价格还包括必须赶工措施和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约定工期内完成,一切赶工或因加班而提出补偿要求将不会被考虑。 4.5合同价格包含了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或一方设备停滞、人员窝工而增加的费用。 4.6乙方负责供应自需的所有水、发电机和其他服务。如乙方使用现场甲方提供水、电等,乙方负责从指定接入点进行正确的接驳及所需的临时供水、供电管线及设施,同时按下列价格向甲方支付水、电费用: 施工用电接口由甲方提供,乙方自备电缆、配电箱、自备发电机等。电1元/度。 4.7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费及规费由甲方上缴。乙方的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五条计量和支付 5.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估算或设计预算数量,不能作为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5.2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约定,工程量的计量均应以实际完成图纸净工程量为准,其计算方法如下:(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及计量规则)。 5.3预付款:无。 5.4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合格后,对完成工程量应及时进行汇总,填写计量计算单并附上相应的施工原始资料报送甲方,甲方三天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有专业工程师配合生产

基坑支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基坑支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总)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分)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基坑支护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和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合同法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一致商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包括(按照施工图纸计算): 1、锚索孔径为Φ150,工作内容:包括锚索加工、锚索钻孔、锚索设置、灌浆及张拉。 2、边坡斜坡喷浆。 3、锚杆。 第三条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个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在履约过程中,乙方按合同工期及甲方的总体进度,甲方有权根据总体计划调整乙方工期,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增加人员机械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责任,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可调整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一、二)项执行:(一)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现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有关标准执行。 第五条承包方式及单价: 一、实行包工不包料:即机械、人工、包质量、包工期 1、锚索:每米单价:元/m(不含税金)。 2、喷浆:每平米斜坡单价元。 3、每条保底6米。 4、锚杆元。 第六条 1、乙方所有机械设备及人员进场费:无。 2、工程量计算方式:最终工程量以甲方和建设方、监理单位签认的工程量为准,工程总造价款按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变。 3、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乙方应于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当月进度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19-0213)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上海建工集团 分包人(全称):上海中铁集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民房改造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市政分包合同

市政道路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负责施工的市政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南昌居住主题公园部份市政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清工、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负责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和甲方认定的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市政工程中的砼垫层、检查井、化粪池、排水管道、景观基础、围墙、加筋管埋设、砼管埋设等有关施工内容。 三、具体施工承包内容和清工承包计价依据 1、化粪池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1).工作内容:配合协助放样,基坑底300mm内人工修整(不包括机械挖土及回填土),基坑砂包支护,材料100m内水平运输,基坑抽排水(在粉刷强度未达到前要保证水位在基底以下),砼拌制浇捣、养护(包括预制盖板),砖浇水湿润,砂浆拌制、砌筑,内外粉刷抹光,管子预埋,预制板安装、找平等。 (2).计价依据:基坑砂包支护:15元/m3;砼浇捣55元/m3;预制盖板7元/块,基坑抽水、排水:100元/座;砖砌体:0.15元/块;内外粉刷:5.5元/﹐,所有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证为依据。 2、排水管道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1)砼管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a.工作内容:配合甲方放样、测量(设专人),基槽底300mm内土方人工修整,基槽支护、支模,排水、抽水,砼垫层拌制、浇捣,100m内水平运输,砼管吊装就位、承插口封头、管座砼拌制、运输、浇捣、养护、砼修补、检验后人工土方回填夯实(不包括基槽机械挖土、回填土及夯实,机械吊装的台班费用)。 b.计价依据:直径?500~?800:15元/m,直径?1000:20元/m。 (2)塑料加筋管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a.工作内容:配合甲方放样测量(设专人),基槽底300mm内土方人工修整平,管子埋设,管子底超挖部位回填,人工夯实(防止管子机械回填土时下沉,造成倒返水或管内积水。管子周围150mm 必须回填砂土,不允许有石块、砖碴物等回填以免压破管子),不包括机械挖土、回填的费用。 b.计价依据:?200塑料加筋管子:2元/m,?300管子3元/m。埋设超过1.8m管子:6元/m 3、雨污水检查井施工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a.施工内容:配合甲方施工放样,基底300mm内土方人工修整,基坑支护,排水、抽水,支模,垫层、流槽及暗井盖砼拌制、浇捣、养护,砌块浇水湿润,砂浆拌制、砌筑,内外粉刷,安放井座、井盖,爬梯、养护,材料100mm水平运输(井座盖从仓库提货),井内清理干净。根据绿化地坪及铺装面层、检查井进行高度调整、修改(机械作业后破损需返工重做,另行计算),配合水电安装施工。 b.计价依据:直径为1500:250元/座;直径为1250:180元/座;直径为1000:140元/座;直径为700:63元/座(深度在1.2m内),直径为700,深度在1.2m以上:100元/座,检查井盖板700×700×80,每块4元。 4、围墙施工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1).施工内容:配合甲方测量、放样,基底300mm内土方人工修整,基槽灌水、人工夯实,卵石垫层,支模,砼垫层拌制、浇捣,砂浆拌制、砌筑,人工回填土(不包括机械开挖,回填费用)夯实,水平距离100m运输。 (2).计价依据:砼垫层(含卵石垫层):7元/m2;砖砌体:0.15元/块;预制板安装另行计算。 5.其它景观、台阶、明沟、路侧石安装等工程内容和计价依据 (1).施工内容:所涉及工作面内基底300mm内的人工土方开挖、回填,人工土方平整夯实,场地平整,饰面块材料粘合层以下的所有泥工施工内容,砼浇捣、养护、粉刷、砌筑等工程,材料100m水平运输。

合同范本之道路附属工程施工合同

道路附属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道路附属工程施工合同-某范本】 *** 道路施工合 合同编号: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三日同 **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工程第一标段 1.1.1工程地点: 1.1.2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1.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1.2 工期 1.2.1开工日期: 1.2.2竣工日期: 1.2.3总日历工期:天 1.3 质量等级:合格 1.4 合同价款:元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执行合同条件规定。 三、合同使用标准。 3.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 3.2 适用标准、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设部)等。 四、图纸 4.1 图纸提供套数:套。 五、甲方驻工地代表: 六、乙方驻工地代表:

七、甲方工作:甲方提供施工设计资料,按照国家有关 规范及标准监督乙方施工,协调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7.1 质量控制:甲方根据工程情况按照有关制度提出质量管理要求,参加工序、重要部位的质量检查验收,并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7.2 进度控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协调施工单位完成工期计划。 7.3 施工协调:甲方负责与施工工序相关的有关弱电下地、其他公用设施施工、特殊区段施工方案调整等工作。 八、乙方工作:乙方组织该工程施工. 8.1新栽植的苗木必须有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数量、规格(冠幅、干高、胸径等)、种类,苗木要 求长势旺盛,冠幅饱满,色泽丰润,无 病虫害,必须带土球;苗木坑径不得低于有关规范要求,深度同原 根系深度,坑槽上下垂直,底土翻松,不透水层挖透并全部清除; 绿地要整平,不能有洼塌地段;苗木运抵现场后必须经甲方验收合 格后才可栽植。移栽的苗木必须带土球。 8.2土建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8.3施工质量: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制度规定并应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和 施工进度情况及时通知甲方驻工地代 表做好质量管理,未经验收许可,禁止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4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公共设施、苗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在施工中损坏已提示注意保护的设施、苗木等,应承担相应 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8.5 施工安全: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 作,施工不应占用机动车道,如必须占用,应按规定设臵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出现安全问题,自行承担 相应后果。 8.6与工地周边居民及经营业户处理好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8.7管理与维修: 8.7.1绿化工程:乙方在工程完工后要做好管理养护工作,包括绿地 内的卫生、除草、已死苗木的清除更换,苗木 的修剪、施肥、浇水,要做 好日常维护管理、看护,保证新栽植苗木和移栽苗木的成活,管理 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市政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1.6 承包范围: 1.7 承包方式: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道路交通管理事项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在签订合同一周内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程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在合同签订一周内向承包人提供套图纸(含返还的三份竣工图)。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签订合同后日之内由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现场交验; 7.在签订合同后,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单位、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园林绿化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负责向市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工程备案;负责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报监; 10.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除上述事项之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发包方协调的其它事项,发包方要予以配合,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_ 3.2 承包人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约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竣工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应相应追加特殊措施保护费;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施工中发包人已明示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破坏的赔偿费用; 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除上述事项之外,有关工程施工方面其它事项。

深基坑支护专业分包合同

深基坑支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签订日期:2010年3 月28日

深基坑支护工程 专业分包合同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专业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深基坑支护工程,为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各方的权益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本基坑支护工程承包方式:乙方承包范围内合同总价包干方式。 2.乙方承包范围:按设计研究院提供的武汉市深基坑专家组审核通过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完成该基坑支护施工任务,主要承包范围包括支护桩、锁口梁、挂网喷射砼、喷锚施工、钢支撑安装及拆除外运、坡顶排水沟、钢支撑拆除前的换撑工作、支护桩轴线附近清理旧建筑物基础

工作。 (钢支撑及换撑的钢材为周转性材料,拆除后归乙方所有) 3.支护设计图纸中的土方挖运、基底排水沟施工、基坑周围围墙拆除及增设轻质围墙工作、迁移场区内影响支护施工的市政排水管网工作、 坡顶排水沟之外的地面硬化工作及基坑监测工作均不在本合同中乙方承 包范围内。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支护工程合同总价包干价(含税):人民币:。 2.本支护工程合同价款含乙方应交的税费(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不包括甲方的总包管理费在内。 3.支付方式: (1)基坑土方开挖至基底(除车道余土外),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80%的工程款。 (2)基坑土方回填完成一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如结算价有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付清工程尾款。 (3)若乙方施工过程中,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二个月,则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已施工工程款,乙方撤场。 四、工程工期: 1.基坑支护工期 根据土方开挖及施工进度要求,工期安排如下: (1)支护桩、立柱桩施工45天;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BF——2014——0213 合同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签约合同价

6.合同图纸; 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八、分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 任,并与承包人共同就本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九、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承 包人 份,分包人 份。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 本分包合同自 生效。 承包人: (盖单位章) 分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定义 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1.2本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共同签署本分包工程的施工合同。 1.3合同文件(合同):构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协议书中约定的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 1.4协议书:是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1.5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做的修改或补充。 1.6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7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与承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与发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9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中与承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0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和本分包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分包人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1.12整体工程: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竣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有关工程。 1.13本分包工程:指分包人按本分包合同约定负责实施、完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整体工程内的有关工程。 1.14永久工程:指按本分包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承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5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6施工场地:指用于本分包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本分包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参考版doc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富源县墨红镇人民政府 承包方(乙方):云南泰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富源县墨红镇集镇市政工程。 1.2 工程地点:富源县墨红镇集市。 1.3 承包范围:市政道路。 1.4 承包内容:市政道路。 1.5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对业主的所有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2013年 5 月22 日开工,至2013 年 7月22 日竣工,共60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2% 计算,按天累计。 2.4 如遇不可抗力影响,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 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长工期和要求增加费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7 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10% 。 3.3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室外附属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_________________室外附属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项目及方式: 将该工程道路、排水及附属工程由乙方以单包人工费方式承包施工。 4、承包范围:商品混凝土浇筑(包括机械、钢模、路面刻纹、切缝、养护)、排水波纹管安装(包括沟槽整平,不含开挖和回填)、Ф600水泥管安装(包括垫层、管带,不含开挖和回填)、检查井、阀门井、雨水井、污水井、强弱电井砌筑、人工碎石整平、人工水稳找平。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程人工总造价以甲乙双方方认定的最后结算为准。 二、甲方执行本工程的代表: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三、乙方驻工地代表:1、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人工费结算办法

(完整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BF—2009—0208)

(BF―2009―0208)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二○○九年八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4、合同价款总额元(人民币), 大写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为:天 6、劳务作业人数: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合同专用章)承包人:(合同专用章)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 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 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检查承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11 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深基坑支护专业分包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深基坑支护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深基坑支护工程,为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各方的权益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本基坑支护工程承包方式:乙方承包范围内合同总价包干方式。 2.乙方承包范围:按设计研究院提供的武汉市深基坑专家组审核通过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完成该基坑支护施工任务,主要承包范围包括支护桩、锁口梁、挂网喷射砼、喷锚施工、钢支撑安装及拆除外运、坡顶排水沟、钢支撑拆除前的换撑工作、支护桩轴线附近清理旧建筑物基础工作。(钢支撑及换撑的钢材为周转性材料,拆除后归乙方所有) 3.支护设计图纸中的土方挖运、基底排水沟施工、基坑周围围墙拆除及增设轻质围墙工作、迁移场区内影响支护施工的市政排水管网工作、坡顶排水沟之外的地面硬化工作及基坑监测工作均不在本合同中乙方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支护工程合同总价包干价(含税):人民币:。 2.本支护工程合同价款含乙方应交的税费(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不包括甲方的总包管理费在内。 3.支付方式: (1)基坑土方开挖至基底(除车道余土外),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80%的工程款。 (2)基坑土方回填完成一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如结算价有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付清工程尾款。 (3)若乙方施工过程中,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二个月,则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已施工工程款,乙方撤场。 四、工程工期: 1.基坑支护工期

市政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参考

市政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参考篇一:市政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内容: 路面的恢复及道路的改造 四、承包方式: 沥青、水稳道路包工包料,砌井、砌墙部分、花砖、路崖、水泥及井管道材料由甲方提供。 五、结算方式: 1、承包单位经市场政工程经济管理站审定的取费类别和甲方制定的价格为依据(1.沥青路面每平方米95元。结构层:6公分粗料;4公分细料。2.水稳层每平方米30元。结构层:水稳层20公分。3.水稳层沥青路面每平方米125元。结构层:水稳层20公分,沥青层10公分,以上均为发票价。4.面包砖铺设8元/m2人工费,路崖8元每延米人工费。5.其它甲方指定的零星项目按照甲方指定的道路下水工程合同为依据进行结算。) 2、工程预算造价:约为壹佰捌拾万元整,改造总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和项目,作为结算依据。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工程总预算造价的30%付给乙方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足工程结算造价的95%,余5%作为保修金,五年后经甲方再次复验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4、本工程竣工后,15日内双方搞完结算。支付到总工程结算造价95%。 六、约定事项 1、开工前,甲方负责完成“三通一平”前期工程(即水通、电通、路通、施工现场等)并组织有关对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办理施工临时设施范围内,土地租用等有关事项、申请施工执照、确定工程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乙方要严格按照审定后的施工图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对水准点、座标控制点要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2、本工程主要部分乙方必须自行完成,不得转包。部分专业项目实际分包时,其一切质量、技术、经济责任,由乙方向甲方负责。施工前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工程)由甲方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审定,重要工程要经市城建委(计建处)审批。 3、本工程如发生设计变更时,需另行预(结)算,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到甲方项目部办理增减变更签证。 4、为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部进行质量跟踪随时检查外,分三个环节需由战略发展部及项目部进行基层碾压、水稳层

市政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市政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劳务)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担白潭湖大道总工程中道路工程(不含沥青面层)、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业主方指定的工程施工除外) 2、桩号范围: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本工程按照乙方收到的最终施工图纸和正式变更方案施工。 合同单价以甲方最终的决算价格下浮15%。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项目的工期按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延工等)时,工期经甲方签证后顺延。 第三条承包的原则

一、按乙方承包工程项目,采用包工、包料,自行管理的原则,以双方确认的计量为拨款基本依据(出/弃土场建设费、营业税、城建费、教育附加费等其他相关工程税费不包含在总价内,由甲方承担)。 二、单项工程合格率必须满足图纸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合同工程质量,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质量标准:达省部级优良工程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各项参数要求。同时,质量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争创行业一流,坚持优质服务,建造满意工程。质量目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满足合同要求。 二、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质量要求进行组织施工。如果乙方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工程进度、质量,乙方应在甲方指导下采取补救措施来保证工期及质量的实现。若乙方在甲方规定整改日期内未能改变现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限期撤离施工场地。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所完成不合格工程质量甲方不给予计量与支付。对甲方本级和上级领导及业务人员到工地检查时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返工(修)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修)的、一切返工(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接受甲方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按规定处罚。 三、工程总体完工后,甲方扣留总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乙方无违约时,一年后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全部返还给乙方。 四、乙方必须有自己的施工和管理人员,测量设备、施工设备满足施工要求,负责总体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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