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动物管理制度有什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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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动物管理制度有什么

饲养动物管理制度1

实验动物饲养管理制度

l、严格按人员、物品进出屏障设施的规定和要求操作,单向流动,严禁逆向返回。

2、准备当天所需物品。(包括鼠笼、饮水、消毒液、饲料等)

3、按周计划表进行动物的换笼、断乳、配种、卫生、消毒等工作;必须使用消毒液浸泡的镊子夹取动物。

4、每天记录饲育室内的温、湿度等环境因素,出现异常,及时汇报。

5、及时更换饮水和添加饲料,不得出现断缺。饲料应少加、勤添,避免浪费。饮水瓶内水量不足1/3时应及时更换新灭菌的饮水瓶,防止饮水瓶漏水。

6、每天坚持检查母鼠生产、哺乳情况,及时调整哺乳仔数,观察动物生长状况及有无漏水等现象,做好卡片记录,工作日记和周报表。

7、根据实验要求进行分组并挂牌标记。

8、饲养人员每天至少应观察动物一次并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9、饲养盒每周更换1―2次。更换笼具时,须用镊子轻夹鼠尾,提起后置入新的饲养盒。

10、日常工作完毕,应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清扫地板,彻底擦拭消毒地板一遍,每周五还应对屏障内所有其它区域及物品进行擦拭消毒,之后用消毒液对屏障内所有区域进行喷雾消毒。11、按规定开关照明灯、紫外灯。

饲养动物管理制度2

毛皮动物饲养场生产管理

1 以优良的种兽为基础

种兽质量水准,决定产品质量的档次。它既关系到产品售价的高低,更关系到产品在市场上存在的价值及企业的前途命运。在种兽质量上要做到以下几点:种兽的质量必须优良,其主要经济性状应处在国内领先的水平上,并逐步向国际领先水平迈进;品种必须适销对路,适应市场的需要和发展要求,并根据市场需要灵活调整品种结构;要不断更新换代,引进新品种,并在此基础上培育出适合国情、场情的优良新品种;种兽的年龄结构要合理,以水貂为例:其中1周岁(初产)占35%、2周岁占45%、3周岁

占15%、4周岁占5%。

2 以优质的饲料为条件

在众多的饲养管理因素中,饲料是关系生产成败的先决条件,以优质的饲料为保证,生产成功就有了一定的把握性。在毛皮动物饲料上要做到以下几点:水貂、狐等属肉食性动物,决定他们的饲料必须以肉食为主,因此,要重点开发动物性饲料货源;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三大营养物质的比例必须合理,传统的高蛋白、低脂肪的饲料配比是不科学的,特别是泌乳期、育成期和换毛期,因此,饲料配方要进一步加以改进;饲料的品质要新鲜,品种要稳定,营养要丰富全价,适口性要好,饲喂制度和饲喂方法要科学合理,饲料量要准确;要特别注意各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供给,并尽量做到逐只喂饲;从配种开始到产仔结束,决不允许采食变质成不新鲜的饲料;要保证常年供给充足清洁的饮水。

3 以先进的技术为后盾

毛皮动物饲养场的生产技术,包括饲养管理、繁殖育种、疾病防治、产品加工等,属于实用技术范畴,具有很高的科技含量。这些是每个饲养企业必须掌握的基本技术,也是确保生产管理正常进行的根本所在。在技术管理方面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要引导饲养人员通过自学和参加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掌握必要的专

业技术知识;要逐步积累生产实践经验;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行业最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应用到本场的生产实践中,为企业的生产管理增添生机和活力。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生产技术档案,通过搜集、统计、分析、整理大量的生产技术资料,摸索出毛皮动物生产的本质和规律,再上升到理性认识,用于指导生产实践,掌握生产的主动权。

4 以科学管理为保证

毛皮动物饲养场的生产管理包括人员管理、兽群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等许多方面,千头万绪。为了便于掌握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年365天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喂食、饮水、收拾卫生等,主要由饲养员独立完成。二是关键时期的重点管理工作,包括配种、妊娠、产仔、育成、换毛期的重点管理工作,主要由饲养员在技术干部的指导下完成。三是重大生产活动的安排,包括配种、取皮、疫苗接种等,主要由全场干部职工协同作战,统一完成。日常管理工作要细致、关键时期的管理工作要抓住重点,重大生产活动的安排要周密。以上三项生产管理工作既要有条不紊按操作规程周到细致进行,又要统畴安排,分清轻重缓急,有所侧重。

饲养动物管理制度3

灵长类实验动物饲养管理规范

动物的饲养环境

饲养场所应建在环境空气质量及自然环境条件较好的区域,远离居民区和交通要道,远离有严重空气污染、震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动物的房舍应通风、透光、清洁、干燥。房舍内墻壁应光滑、平整,阴阳角应为圆弧型,以利冲洗消毒。墙面应采用耐腐蚀、无反光、耐冲击不易脱落的材料建筑。地面应防滑、防磨、无渗透。天花板应耐水、耐腐蚀。屋顶应设通风透光、换气设备。屋内还应设保温设备,以利冬季保温。

灵长类实验动物饲养房内的温度需控制在18℃~29℃,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70%。猕猴在人工饲养管理条件下.最适宜的温度是20℃~25℃。最适湿度为40%~60%。室内应设有通风换气设备,维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空气新鲜。

动物饲养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四周要有围墻(栏)。场区要划分为繁殖区、育成区和隔离检疫区。另外应设有相应的配套设备。如:饲料房、饲料仓库、兽医室、治疗室等。

动物笼舍

灵长类实验动物的笼舍和设施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动物的福利,为动物提供舒适的环境和足够的空间。使得动物能够自由活

动。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置管道、秋千或其它玩具。另外要设有防止动物逃跑的护栏。总之,灵长类实验动物的笼舍应保证动物正常的生活、生长、繁殖,有益于动物的安全与健康。

灵长类实验动物的笼舍按其饲养方式分为笼养型房舍和舍养型房舍。

笼养型房舍

笼养型房舍要宽敞明亮,房顶建有可随时开启的玻璃通气窗,以接受阳光照射。房舍两边窗户通风透气,窗外罩上铁丝网防止动物逃跑。饲养房内由于经常使用水和消毒液清洗.地面必须要用耐水、耐磨、耐腐蚀的材料,地面材料接墙处要有15㎝高的踢脚,拐角处呈园弧型,整个地面做成有适当斜度的完全防水地面,并设置带回水弯的排水口。

单个笼具尺寸不小于60cm 60cm 80cm,为不锈钢材料或表面光滑、耐酸、耐碱、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钢筋焊接而成,表面光滑、无毛刺、不断裂、不脱焊。每个笼内附设饲料盒和饮水器各一个。单笼呈长排放置,笼与笼之间有隔板防止动物互相攻击,笼背面的隔板可以前后拉动,便于在笼内固定动物。在正面门上装置弹簧按扣拉锁,防止动物逃跑。笼底至地面的距离为60cm,防止动物摄食地上污染食物。笼下设有一定倾斜度的污物槽,污物槽表面要光滑便于冲洗。动物的粪便尿液及残留食物可通过污

物槽用水冲到房舍的排水口处,污物槽应保持干净,必要时用刷子刷洗。

笼养型房舍一般用于饲养检疫、实验期动物。

舍养型房舍

舍养型房舍分为内室和外室。内室应设通风换气和供暖设备。另外要有供动物蹲坐的栖息架,便于动物栖息、遮风避雨和防寒。外室为露天的封闭式铁栏网结构,装有栖息架和秋千,供动物户外活动。内外室的建筑面积比例为l:1.5~2.5,内外室面积之和为20~25平方米,中间有一小门相通,外室设有缓冲的过道便于工作人员和动物进出。房舍地面为整体水磨石面层,表面防滑耐磨、无裂缝、无渗透,地面坡度应满足清洗排污的要求。房舍内外墙壁光滑平整、墙面涂料应耐水洗、防腐蚀、无反光、耐冲击,墙角应为圆弧型.便于清洗。适合大笼饲养的动物有繁殖群和育成猴群。繁殖群每舍一般饲养8只(雄雌比例为1:7);育成猴群每舍饲养同种性别动物8~l3只。

动物饲料

饲料应保持清洁干净、新鲜,做到无杂质、无异味、无霉变、无发酵、无虫蛀及鼠咬。不得擅自加入抗生素、驱虫剂、防腐剂、色素、促生长剂以及激素等添加剂。

饲料配方要充分考虑动物的生理习性,并注意饲料的适口性,如猴为素食行动物,喜食水果、蔬菜及玉米等粮食作物。饲养中要注意合理搭配。为保证其营养需要,成猴粗蛋白含量一般应达到16%,幼猴还应高些,应达18~20%。应注意钙磷比例,补允维生素C。为达到饲养标准,满足动物粗蛋白质及代谢能的基本需要,其饲料配方应由有专长的入根据饲料品种、季节变化、饲料来源制定相应配方,并定期检测、测定饲料营养成份。

饮水

实验动物饮用水应达到城市生活用水标准,并随时注意水质变化。舍内应设自动饮水设备。

用具

饲养动物所用的锅、碗、瓢、盆、勺、桶、扫帚等工具物品,应按时清洗,定时消毒,专舍专用,分类存放。

卫生与防疫

卫生防疫是实验动物饲养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的非常重要的工作,任何时候都不可疏忽大意,因此,各猴场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防疫制度。

清洁卫生制度

每周对猴舍的周围环境进行一次大扫除,并及时清运垃圾,消灭蚊蝇孳生地,禁止随地丢弃污物,禁止随地吐痰。

保持动物房卫生,每人清理洗刷猴舍地面、栖息架、笼具、食盆和水盒,清除粪便和残余食物。注意墙角卫生,不留卫生死角,定期用5%来苏水喷洒地面。粪便应经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房内禁止存放与动物无关的物品。

动物场应定期进行大扫除,场内做到无污水、无杂草、无边角积垢、无杂物青苔、无蜘蛛网等。

清洁用具和饲养工具要专用,尽量避免异舍使用,用毕及时清洗和消毒。

备料间的用具及设备要定时清洗和消毒,搞好灭鼠、灭蝇、灭蚊工作,防止虫媒传染病的发生。

饲养、管理人员进入饲养区必须穿工作服、长筒靴,戴口罩和工作帽。工作鞋帽应定点放置,专人专用,定时消毒。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洗手、消毒,若发生意外伤害,受伤者应及时妥善治疗,以防人畜共患病发生。

消毒防疫制度

猴舍的一切物品未经消毒不得任意带出饲养区;饲养区外物品未经处理不许带入工作区。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动

物区,确需进入时,应经过更衣消毒后,由有关人员陪同进入。

饲养区应建立消毒制度。一般情况下应空二消一。即空两天消毒一次。夏天、霉雨季节应空一天消毒一次。特殊情况(如发生传染性疾病)应一天消毒一次或按兽医要求消毒,并不得随意更改。

饲养场门前应设立消毒室、消毒池。消毒室内应设立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池内应随时放置有效消毒药液(3~5%的来苏水),并保持有效浓度,每周应更换一次。工作人员经过消毒后方可进入饲养室。

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动物房常用工具物品,如料桶、料盆、食盒、水盒等,要经常用0.1~0.5%的新洁尔灭浸泡消毒,一般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猴舍、猴笼、捕猴网和设备间通常使用2%过氧乙酸喷雾消毒.每半个月消毒一次。室内设有消毒桶、扫帚、拖把、抹布等使用后,应以0.1%新洁尔灭浸泡,清洗凉干后使用。散养的猴舍地面卫生消毒十分重要,通常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

病猴笼、死猴笼、腾空笼、腾空猴舍,须经严格冲洗消毒并经微生物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饲养场应设立隔离治疗室,用以隔离治疗患传染性疾病的动物,以防疾病传播。2.6.2.7发生传染病或发现死因不明的动物,应及

时对所涉及物品、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临时性消毒,待动物处理之后,对单笼饲养的笼具进行火焰消毒,然后对房舍进行彻底消毒。传染病疫情解除后.经消毒后的动物房应至少闲置三个月方可使用。

病死动物应报告兽医检查解剖,查明原因后按要求对动物尸体焚烧或深埋,解剖及传染场地要及时消毒。

新进动物未经检疫不得进入饲养房舍。检疫期动物要在固定的房舍和区域内饲养,观察3个月以上,确无疫病才能合群饲养。

青饲料应先清洗干净,然后再用0.01%的高锰酸钾浸泡5分钟以上,再冲洗后方可饲喂。

运送动物的笼具、用具进出动物场应严格消毒。

定期进行灭鼠灭蝇,防止疾病传播。

饲喂制度

饲喂方式:每日采用定时定量的方式,一日分两~三次投喂。给食量为每只猴每日300~400克。饲喂时在不打扰动物采食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位置观察其釆食情况。

饲料卫生:由饲料车间加工膨化好的颗粒料要妥善保存,防止各种污染。各种青饲料要保持品质新鲜,不发生霉烂变质;蔬菜、

瓜果一定要洗涤、消毒,凉干后再喂,以免引起肠道传染病或农药中毒。每天必须检查饮水装置,并进行清洗和消毒,保证动物饮水清洁。2.8观察、记录制度

每天利用清洗、饲喂或专门的时间观察猴群,并及时做好观察记录,须观察项目如下:◇采食观察:食欲是否正常,有无挑食、拒食、异嗜现象,有无体弱被欺而无法采食者。

精神状态:有无萎靡不振、垂头抱腹、躺卧等现象;有无精神狂躁、抽搐、运动失调、四肢瘫痪等症状。

粪尿情况:观察排出粪便的颜色、形状、气味、排粪次数、含水量、粪便数量,粪便是否脓血便、水样便、粘液便、带有腐臭味的稀糊状粪便。观察排尿次数、每次尿量及颜色等。同时观察是否有呕吐、口渴、腹胀、脱肛等。

皮肤被毛:有无咬伤、创伤、被毛蓬乱、被毛缺损和脱毛等;有无水疱、丘疹、溃疡、脱水皱缩,四肢关节有无肿胀和性皮肿等现象。

地面血污:观察记录地面血污的出血量、颜色等。判断是经血、外伤出血、便血、流产先兆、产后出血。还是脱肛等。

交配怀孕及产仔情况:有无雌雄搭配不当,群内有无受欺或被遗弃的公、母猴。及时记录月经、交配、产仔时间等。

隔离治疗情况:用药种类、给药时间、治疗效果、疾病转归等情况。

环境控制:注意观察记录猴舍的温度、湿度、通风情况、氨浓度变化及饲养密度等。

特殊猴群的饲养管理

新进猴的饲养管理

验收:对外来猴进行检查、称重,并进行有关来源、年龄、性别、体重、临床检查结果等项目的详细记录。

检疫:检疫方式和程序参照3.1。检疫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适应性饲养:为了使新进猴很快适应新环境,应对其进行适应性饲养,一般适应期不得少于3个月,也可以酌情延长。此项工作应有固定饲养人员或实验人员负责。要逐步变更饲料,使之逐渐适应基本猴群的饲喂条件。

防寒保暖:冬春季节猴舍温度应保持在15℃左右,切忌忽冷忽热,诱发肺炎。

通风换气:在注意保暖的同时要进行通风换气,以免空气中微生物浓度过高引发呼吸道传染病。

预防性治疗:对于易发疾病如肺炎、痢疾和肠道菌群失调等要

有足够的重视,要做好预防、治疗和消毒工作,实行预防性给药。检疫、适应性饲养期结束后,应将猴分类进行饲养:

待发猴一小群或单笼饲养

妊娠猴一送繁殖猴舍,加强营养

种用猴一一般选3.5岁以上12岁以下的健康猴。实行大笼放养婴猴一出生后6个月以内的小猴,一般可由母猴抚养,也可送育成室,进行人工哺育。病猴一发现痢疾、肺炎等传染性疾病时.立即送治疗室进行隔离治疗,以免在猴群中流行传染。

种猴的饲养管理

一般采用后宫式繁殖的饲养方式。要经常检查刚合笼群养的猴群。若发现个别胆怯不敢采食的猴,要立即调出。合理调配后要保持正常的种群关系,不要轻易改变群间关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角斗而引起外伤、流产和早产等损伤。

保证营养需求:蛋白质应占日粮的20%左右,适量增加维生素C及微量元素,还要供给足够的水果蔬菜类青饲料。

减少惊扰:非特殊情况.尽量减少捕捉动物。

加强观察:选配不当者及时调配,对咬伤情况早发现、早治疗,有流产先兆者及时处理(黄体酮10~15 mg,VE lOmg,每天一次.

连用三天)。平时密切观察孕猴有无异常表现,若有异常,则应及时采取妥善处理措施,并向兽医报告。应每半年或一年做一次结核菌素检查。

离乳仔猴的饲养管理

仔猴出生后4~6个月龄离乳,从生产间到育成室进行人工喂养,同时进行编号挂牌,存入档案。

离乳仔猴多采用笼养,两猴同笼彼此保温,育成室室内温度不低于15℃。

根据仔猴的特点饲养时采取少喂多餐的方法,同时每天每只补喂10g奶粉,并适量加入鱼肝油、酵母粉及VC制剂。

仔猴常见病为肺炎、腹泻及呕吐。应从温度、食量及环境上加以控制,减少发病。

病猴的饲养管理

猴群中发现病猴应及时抓出,放入治疗室由专人饲养管理,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注意水、电解质平衡。

病猴的饲喂应按其营养需要及治疗需要,调整饲料品质和数量。

负责病猴饲养管理的人员,须掌握一定的兽医知识和治疗技术,配合兽医实施治疗。

治疗室要保持整洁,保持温度相对稳定。门口设置消毒盘,地面每周消毒两次,每周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消毒;所用器械及物品必须及时消毒,擦干和晾干后摆放整齐。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施负责人对中心内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设兼职安全员,对设施的安全工作负检查、监督责任。 3、各人对所在岗位的所有仪器设备及所使用的工具、器材负直接的安全管理责 任。 4、动物饲养员必须对所饲养的动物负全部的安全管理责任。 5、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设施所规定的各项制度。 6、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均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 主”的方针,认真作好个人防护,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7、各种电器、动力设备在移动、检修之前必须切断电源。饲养室和实验室内电、 煤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8、各饲养室和实验室的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9、发现安全隐患,均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汇报。 10、发生火警等险情,在采取扑救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主管部 门。 11、每日下班时,工作人员都必须查看水电、煤气和门窗等,切断电源,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 12、为保证人身安全,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凡是常年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1次体检。凡有人畜共患传染病者不得从事实验动物工作。 13、为了保证动物种群的健康和屏障设施安全,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动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4、工作中使用的酸、碱要放在指定的位臵,须有专人保管,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 15、高压灭菌工作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 16、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7、普通环境的门窗及通向外面的管道附近要定期清理,做到无杂草、无异物,并且具有防止野生动物、蝇、蚊及其它昆虫混入的措施。 18、凡进入设施饲养管理人员必须更换工作服、鞋、帽,出工作区域时,必须将工作、鞋、帽存放指定的衣柜中,严禁将工作服、鞋、帽穿出工作区域。 19、非本设施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动物设施,特殊情况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更换工作服、鞋、帽后方可入内。 20、领取动物的人员,在设施下用电话与设施内联系,严禁入内。 21、饲养设施内严禁携带与饲养无关的物品,不得在设施内干私活,不准在设施内会客、抽烟,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22、设施内各种饲养用具不外借,卫生设施只提供设施内工作人员使用。 23、各饲养室,用具不得互换使用,饲养人员不得串岗。 24、上班时间,饲养人员必须在饲养室,不得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25、更换的垫料、污物和动物尸体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处理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 26、保持饲养设施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尽量减少操作过程中噪音。 二、屏障环境设施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清洁区的秩序和卫生管理 1.1对人员的管理:进出清洁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动物实验设施程序》,不得在清洁区内进行无菌服、摘口罩、吐痰等破坏清洁状态的活动。 1.2对备用饲料、垫料、笼具、饮水瓶和料斗的管理:灭菌后的上述物品,应标明类别,整齐地码放于洁净物品储存间内,不得就地码放。平时要保持储存间干净整洁。储存时间最长不超过1周,超过者应重新消毒,以确保清洁。 1.3 对各种用具的管理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一)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家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实验动物及动物实验室管理规范

实验动物及动物实验室 管理规范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实验动物中心简介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实验动物中心位于枫林路180号中山医院内,是中山医院生物医学中心(ZS-BMC)的主要下属机构之一,主要为中山医院科研人员提供普通级和清洁级中小动物饲养和实验研究服务。 实验动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高级职称一人,中级职称一人,本科以上学历3人。拥有一栋使用面积约600m2的独立动物饲养实验综合楼,其中有8间共150m2的可以饲养普通级猪,犬的中动物室,两间共40m2的可以饲养普通级兔、大鼠和豚鼠的小动物室,两间40m2的普通动物手术室,包含一间手术室约90m2的屏障系统和30m2的IVC系统,可以饲养清洁级大、小鼠和豚鼠。另有约40m2的标准细胞实验室,可以进行细胞生物学实验。最多可以同时饲养清洁级小动物1000笼,普通级小动物120笼,普通级中等动物80只。最多可以同时供8人开展清洁级动物实验和两台动物手术。另外中心还有约150m2的动物实验教室,可以同时为50名学生开展20台动物术实验。

目录 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 .............. .............. .............. .............. (2) 实验动物保护、福利、伦理小组....................... .............. .............. .............. .. (3) 动物中心实验人员操作规章制度............................. .............. .............. .............. .. (4) 应急预案.... ......................................................... ................ .............. .............. .............. .............. .............. . (8) 实验动物人道处死与尸体的处理制度.......... .............. .............. .............. .. (12) 外来人员进入动物中心标准操作规程 (13) 灭菌设备标准操作规程 (14) 实验动物购买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15) 实验动物标记标准操作规程 (16) 饲料、垫料购买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17) 人员进出屏障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18) 实验用品进出屏障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19) 动物进出屏障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0) 动物饮用水、饲料进入屏障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1) 动物笼具、垫料,无菌衣进入屏障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2) 人员进出IVC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3) 实验用品进出IVC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4) 动物进出IVC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5) 动物饮用水、饲料进入IVC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6) 动物笼具、垫料,无菌衣进入IVC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8) 超净台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29) 清洁级动物饲养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30) 普通级动物饲养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31) 动物中心清扫与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32) 动物中心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标准操作规程 (33) 附件:动物中心常用记录表格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一)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动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草案

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草案)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科委《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医药管理局(91)第6号令《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药生产、科研、教学中使用或饲育实验动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细则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组织指导和监督实施。 第一章医药实验动物的质量控制 第四条实验动物按微生物控制标准分为四级:一级,普通动物;二级,清洁动物;三级,无特殊病原体动物;四级,无菌动物(其微生物控制标准要求符合附表一、二中不得带有规定的病原体)。 实验动物病理检查要求: 一级:普通动物 外观:被毛清洁、光滑、有光泽;肌肉丰满、体态健壮、活泼;行动无异常;头脸不肿;背不穹起;四肢、尾和皮肤无缺损、无疥癣;泄殖孔清洁、正常病理解剖:各主要脏器无肉眼可见病理变化,如肿大、坏死灶或寄生虫包块等。 二级:清洁动物 符合一级动物指标,无二级微生物病原的病变。 三级:无特殊病原体动物 符合一级动物指标,无二、三级动物微生物病原的病变。 四级:无菌动物 除符合一级普通动物指标外,无二、三级动物微生物病原的病变;肝、脾、淋巴结等脏器具有无菌动物的组织学结构。 第五条实验动物按遗传控制标准要求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进行遗传控制(暂限于大、小鼠)。 一、科学管理 1.引种来源清楚,应带有系谱及生物学特性资料(如近交代数、交配方式、遗传组成、生物学特性),应符合国际公认的遗传概貌标准。 2.按国际规定的近交系动物的繁殖系统,进行种群维持和生产。 (1)基础群和血缘扩大群的生产方法 应以同窝雌雄交配方法进行。基础群的维持一定按近交系的保种方法进行,并应有谱系及个体卡。 (2)生产群 以随机交配方法进行生产,可连续繁殖3~5代,其生产群种鼠应与基础群血缘关系保持相对平行。 二、遗传质量控制 1.同系异体皮肤移植法。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终版)

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更好的保障员工生活实际需要,适应公司与行业发展需要;同时在企业内部倡导整体薪酬的理念,强化员工薪酬感知水平,公司按照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修订)》、《辅助性岗位定薪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房地产公司过节费计发的办法》、《员工外出参观管理暂行规定》,结合重庆当地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员工收入由薪酬、福利组成。薪酬包含年度薪酬、工龄工资;福利包含法定福利(五险一金)、津贴补贴、公司福利等。 第二章薪酬管理 第三条公司薪酬体系共设十二级,分别为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业务经理、业务助理、办事员。公司同时设置辅助岗,对应工作内容和职责相对单一的辅助岗位人员。 第四条各岗位职务级别均设定9级档次,辅助岗设置15级档差。各档的基薪之间设置档差。 第五条各职级的基薪设定不同的绩效比,根据职级的不同分别

确定为0.6或0.5,由此将年度薪酬拆分为月度基本工资与月度绩效工资两部分。 月度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性质和岗位职责的大小而确定的、按月发放的保障性现金报酬。月度基本工资=年度薪酬*(1-绩效比)/12。 月度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经营任务完成情况发放的现金薪酬。月度绩效工资=年度薪酬*绩效比/12。 月度薪酬=月度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工资。 第六条对工作业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正式员工,经公司领导研究后可次年1月上调一档薪酬档次;对工作表现合格、年度考核合格的正式员工,经公司领导研究后可两年上调一档薪酬档次。 第七条公司自员工转正当月开始每月计发工龄工资。计发标准为:工龄工资=当年工龄工资+(进入公司年份数-1)*50元/月。 1、在每年7月1日前入职人员,转正后当年工龄工资按50元计算;在7月1日后入职人员,转正后当年工龄工资按25元计算。 2、2002年前入职员工,一律从2002年起计算。 3、每年1月,正式员工增加工龄工资50元。 第三章福利管理 第八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册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公司为在册员工、实习人员办理商业保险。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养殖场应遵守《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规定。 二、养殖场落实疫情报告的责任人和报告人。 三、建立疫情统计、登记、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动物疫情报告工作。 四、养殖场应有专人每天对动物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动物疫情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五、报告疫情的同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得转移、出售、抛弃患病或疑似患病动物及尸体。 免疫标识管理制度 一、新出生畜禽,在实施首免时加施免疫标识。 二、免疫标识只能从当地畜牧兽医站领取,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不得买卖、转让,不得重复使用。 三、实施免疫后,应在猪、牛、羊左耳中部加施。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标识编码。 四、免疫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五、猪、牛、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后必须加施免疫标识,没有加施免疫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小区)。

六、免疫标识应及畜禽免疫记录、免疫证(卡)上的信息对应一致,实现可溯。 规模养场消毒制度 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及门同宽,长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五、定期或适时对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包括污水

实验动物管理规定

实验动物管理规定 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常用到实验动物,因此,切实从购入、饲育、使用、环境、处理等全过程加强对实验动物的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安全、有效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利用实验动物从事教学、科研、生产、检定、检验和其他活动的实验室和个人,应当按照使用许可证许可范围,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实验前应对实验动物作常规检查(体重、体温、常见病等)和观察,所用动物应符合实验条件要求。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第三条实验动物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分工,有利于促进实验动物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动物的质量监督和质量合格认证制度的具体办法参照国家有关制定。 第五条实验动物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等方面的标准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 第六条实验动物购入 1.根据教学计划,各实验室每学期末提交实验动物使用品种、数量等计划单,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批,交材料采购供应室采购。 2.购入或领取实验动物时,实验人员应向供应部门索取所用动物相应等级的由国家主管部门所颁发的质量合格证书、动物的遗传背景资料、动物微生物检查资料及动物年龄和健康等方面的资料。 3.动物健康检查,以外观为主。主要内容包括: 皮毛:有无光泽、出血、干燥;眼:有无眼屎、流泪、白内障、角膜损伤等;耳:有无外伤、耳壳曲折、中耳炎等;四肢:有无弯曲、脱臼、外伤、关节炎;肛门:有无下痢、血便、脱肛等。 4.实验动物购入后,实验教师要负责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实验动物饲养室及饲养器具准备 1.饲养室面积应根据所购入动物的数量来确定。面积太小,室内氨浓度很易超过20m g·L-1,对实验的动物疾病控制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2.饲养动物的器具等,应在动物购入前准备好。准备的数量、规格应根据动物的品种和数量。每笼收养动物数和分组情况而定。垫料、饲料应按购入动物数量准备。各笼箱的编号及卡片、饲喂动物所用器材,如给饵器、粪便托盘、搬运车、台秤、电子天平、饲料捅、电源插板等也应准备放好。 3.笼具要求: (1)舒适和卫生:必须勤换窝,每2~3天换一次。分单养繁殖盒及群养盒两种。要求光滑、无毒、耐高温、易消毒、规格统一。 (2)坚固耐用:笼具应坚固耐用,不易被动物损坏、变形,避免动物逃逸。 (3)操作使用方便:包括笼、盒的放置、启闭、动物的投拿、添加饲料、饮水及垫料的更换等。 (4)经济使用:力求工艺简单,造价低廉,规格力求统一标准化。 (5)笼架:必须牢固、稳定,不宜过大,便于拆卸、组装。下面应有小轮,方便移动。便于清洗、消毒、不生锈。 4.动物饲养室的环境应根据所计划使用动物的微生物控制级别来进行准备,不同的实验动物级别应配备相应的实验条件。属于屏障系统的则应调整好送排风系统、空气净化系统。控制好温度、湿度、风速、噪声等环境因素。 (1)气温:目前我国对环境气温的控制要求在20~29℃范围内,可以满足大多数哺乳动物对温度的要求。其中大、小鼠的最适值为23±l℃,推荐值为23±3℃,允许范围为23±5℃ (2)空气湿度:我国规定最适湿度为50﹪±5﹪,允许湿度为40~70%; (3)气流:我国规定的气流值为0.13~0.18立方米·秒-1,换气次数为10~20次·时-1。 (4)空气洁净度:饲养清洁级以上实验动物的空气必须经过有效的过滤,S.P.F级的空气洁净度要达到1万级(即空气中>0.5微米的颗粒物应<350个·升-1),而清洁级动物的饲养室空气洁净度达到10万级。空气中最多的有害气体氨气的浓度必须在20克·立方米-1以下。

全套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根据公司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原则: 本制度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3.适应范围: 适应于公司于公司全体员工薪酬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4.权责: 事务管理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执行。 5.总则: 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本制度以公司战略为导向,强调薪酬的竞争性,通用人才薪酬在驻马店市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国有竞争力。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A.职能部门负责人类:指公司各职能主要负责人。 B.职能部门员工类:指各职能部门中所有普通员工。 C.市场部门负责人类:指市场职能部门负责人。 D.市场部门员工类:指市场职能的普通员工。 E.文职系列员工类:指各办公室文职岗位员工、驾驶员及其他岗位人员。 6.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 A.固定薪酬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 B.绩效薪酬部分:包括全勤奖、年度奖、项目奖、以及其它单项奖金。 C.附加薪酬部分包括:驻外津贴、行车津贴、资质证书补贴等。 D.保健薪酬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E.扣除:每人每月扣除个人所得税费、相关保险费(养老、医疗保险费)及有关惩 处费,由事务管理部根椐有效单椐向财务申报。

养殖场八项制度

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管理制度 一、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的, 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畜禽首次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 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 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养殖场不得销售、收购、运输、屠宰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 的畜禽。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 一、发现一般动物疫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与时限逐级上报。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 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 3、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 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 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与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 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需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部门认定。任何单位与个 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对外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她人瞒报、 谎报、迟报,不得阻碍她人报告。

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备有两种以上消毒药物,不同品种的消毒药物应交替使 用。 三、养殖场(小区)正门要设有消毒池与消毒室。进出车辆、人员等 要进行消毒。 四、生活区每天清扫一次,每月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线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 采用药物浸泡法。 六、生产区:圈舍每天至少清扫一次,每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运动场地每周清理一次,每两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清理的垫料、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七、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消毒。

动物实验管理制度

第七章动物实验管理制度 1 本制度为加强我院实验动物的科学管理,保证实验动物的质量和动物实验水平,适应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生产的需要,根据国家科委《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国家卫生部《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和总后卫生部《军队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及医院有关要求制定。 2 本制度所称实验动物,是指来源(遗传背景及微生物控制)清楚,用于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生产、检定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除此以外的其他动物称之为非标准化动物。本制度适用于对实验动物的管理和对动物实验的管理,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生产和从事动物实验的部门与个人。 3 本院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实验动物合格证、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和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认可证等制度。 4 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鉴定,发表学术论文,新药、生物制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制、审批和报批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各部门在申报、审批或报批上述项目或为学术论文开据证明时,凡涉及实验动物的要将有无实验动物合格证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和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认可证书作为申报、审批和报批的基本条件。 5 设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设立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实验动物相关事务,地点设在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工作的上级主管部门为医务部科训科,临床实验科全面负责实验动物工作的日常管理,。 6院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实验动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制订并落实适合于本院实施动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全军和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指导和监督本院各实验动物使用部门的业务工作; (四)组织专家对本院动物实验课题进行论证; (五)组织本院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人员进行岗位技术培训; (六)对本院实验动物的发展及动物实验设施建设的发展做出规划并具体实施。 7实验动物的引进和采购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性的薪酬制度,努力实现 员工在薪酬分配上的“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风险与回报一致、业绩与收益一致”的目标,达到构建公司强大的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的,公司特制订此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一)战略性原则 与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体现公司的价值导向和企业文化,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公平性原则 基于科学的岗位分析和岗位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不同职务和岗位的相对价值进行准确、客观、全面的衡量和判断,以保证各岗位薪酬的内部公平性。 (三)竞争性原则 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以公司市场定位为基础,结合市场薪酬 状况对公司薪酬水平进行调节。 (四)激励性原则 通过对公司目标进行部门、岗位的层层分解,使目标落实到各岗位、各员工。同时,

将员工绩效表现和绩效工资直接挂钩,通过绩效考核实现责任风险与收益对等的有效激励原则。 (五)经济性原则 薪酬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薪酬总额的增长应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平均薪酬的增长应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第四条制定依据 薪酬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岗位价值、技能水平、个人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并参考本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行业平均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生活费用与物价水平等。 第二章权责 第五条各部门管理者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薪资调整的建议权。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按此制度执行各岗员工的岗位工资确定、薪资调整、薪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社会和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对此制度进行修订。 第八条员工对薪资产生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薪资请求权,但自发生之月起叁个月内未行使则视为弃权。 第三章薪酬体系 第九条薪酬体系 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业务的特点,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薪酬体系:(一)岗位绩效工资制; (二)提成工资制; (三)计件工资制; 第十条薪酬结构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第三条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头以上;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肉(土)鸡存栏20xx 只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兔存栏500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实验动物房的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房管理规定 1、公司实验人员根据实验需要提前一周向公司申请实验动物以及要求。 2、动物进入动物房前,应对实验动物房彻底清扫消毒,根据动物种属、日龄以及实验目的分开饲养。 3、实验人员开展实验前,做好实验数据采集表以及实验目的签(实验人员、实验目的、实验起始时间、实验终止时间、动物种属、日龄、数量、动物来源)。 4、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动物房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嬉戏,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污物。 5、实验人员每2-3天对实验动物房消毒一次,发现动物异常及时上报公司兽医人员。 6、实验人员每天早晚到实验动物房清理卫生,添加水料,检查动物健康程度。 7、实验人员要根据兽医人员提出的饲养程序和用药程序进行饲养,不得擅自做主改变以上程序,有异议及时向公司兽医人员提出。 8、动物饲养必须保证排风畅通,合理光照,饲养器具要摆放整齐。饲养环境应保持清理干净,以免照成疾病传播。 9、实验人员根据动物耗料情况,提前3-4天向动物房管理人员提出购买计划。 10、实验人员要爱护动物,禁止动作粗暴。注意节约水电。

11、实验用过的废弃物、垫料、动物尸体等必须清理后放入指定位置,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更不能从水道冲走,以免阻塞下水管以及造成环境污染。 12、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遵守药品、试剂使用规则。不得随意摆弄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试剂和动物,更不得擅自将动物带出实验室。 13、实验完毕应检查用过的仪器、材料完好无损,器具数量正确。发现异常现象时要及时报告实验管理人员。 14、实验结束后要将实验室地面和台面清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用过的器械及时清洗干净。最后将钥匙归还实验管理人员,并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5、实验结束时,实验人员必须详细准确求是填写实验记录,及时完善并提交实验报告。 江苏三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9日

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猪、牛、羊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监测制度 l、遵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安排。 2、定期对场内畜(禽)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发现畜(禽)群中隐性感染者,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3、自觉接受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工作。 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执业或场内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执业或场内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动物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动物实验室管理规定

动物实验室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动物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实验动物质量,确保实验研究和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以及安全评价符合标准,同时为了防止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及蔓延,根据我动物实验室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1.实验动物的管理及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2.国家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本动物实验室(屏障环境)已获得《广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面向广大科研工作者开放。需要开展动物实验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动物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动物的饲养和实验操作。 3.本办法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养培育,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对其质量实行控制,用于科学研究、教学、医药、生产和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4.在动物实验室进行动物实验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动物实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5.深圳第三人民医院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实验动物工作,动物实验室具体负责动物实验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6.动物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和饲养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实验动物培训,并持有“广东省实验动物学会”颁发的《实验动物技术培训班结业证书》或相关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制度,确认无传染病(含微生物和寄生虫)和其他影响实验动物工作疾病的人员方可上岗。 7.凡申请进入动物实验室进行动物实验操作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必须提交相关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无证人员必须参加本动物实验室举办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深圳第三人民医院动物实验室颁发的《实验动物上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申请进入动物实验室从事动物实验操作。 8.购买实验动物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在动物进入动物实验室的同时提交《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原件。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事业部)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三维数据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在岗入职人员。 第二条目的 建立员工薪资晋级机制,增强薪酬的激励性,以达到公司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激励人才的目的。 第三条原则 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 第五条总体水平 依据事业部效益、劳动生产率增长情况、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社会物价指数以及同地区同行业的薪资水平等,确定公司员工总体工资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及结构 第六条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的70%。 第七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资历、学历和技能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是根据岗位对经营业绩的贡献率来确定。 第八条事业部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将工作岗位进行分类,归入到管理类岗位、技术类岗位2大类。 第九条工龄工资 为体现员工本事业部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事业部的贡献,设工龄工资作为工资的辅助项。工龄工资按实际到职年限,每满一年按50元发放。离职人员因诸多原因又重新回到公司任职,其工龄自复职月份起重新计算。 第十条年终奖 实施全员销售激励。年终奖由“年终绩效奖金”和“销售提成”组成;“年

终绩效奖金“与“销售业绩”挂钩。 第十一条奖金 指工资体系以外的奖励,如:超特殊贡献奖、创新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 第三章薪资计算与发放 第九条日工资计算标准:月工资除以21.5天。 第十条薪资扣除标准: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的适用范围 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岗位无加班费;其他人员不鼓励加班,工作应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但是确因工作任务紧急或直接上级安排可以申报加班,加班时间尽量按调休处理,加班期间补贴餐费:20元/餐,报销需提供相关凭据。 第十二条新进员工试用期间按拟聘任岗位对应工资的80%发放,新聘员工 出勤未满一个月者,当月按实际出勤日数计算工资。 第十三条见习期薪酬。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见习期满一年,试用考核 合格,符合转正条件者,应办理转正手续,重新确定薪级。对工作能力特别强或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见习期员工,经评议可提前转正。 第十四条解约者当月工资给付至解约生效日;因故停职、待岗或者自

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三篇

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免疫制度 1、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 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3、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4、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疫病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5、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6、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7、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8、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免疫畜禽必须配带免疫标识。 9、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仔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动物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制度,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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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福利管理制度4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公司高管人员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执行董事、总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关键岗位人员为总公司计划财务部、战略企划部、资金运用部、市场拓展部、车险部、财产险部、客户服务中心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本制度中的前线部门包括:市场拓展部、车险部、财产险部、客户服务中心和资金运用部;后线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人事行政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战略企划部、董事会办公室、合规部和审计部。 第三条薪酬福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薪酬福利管理与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积极支持公司战略发展,促进公司远景目标的实现; 2、薪酬福利管理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公司经营预算等监控指标,对薪酬福利实行过程监控和动态调整; 3、确保公司薪酬福利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吸引、激励和保留优秀人才; 4、薪酬福利管理反映机构和个人对公司的价值贡献,确保薪酬标准的内部

公平、公正; 5、实行薪酬福利公开与保密相结合原则。薪酬原则、福利标准内部公开,薪酬标准保密; 6、实现薪酬福利管理的规范性,在有效保证员工合法利益的前提下,规避薪酬福利管理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执行董事及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中的行 政序列和技术序列人员。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中的销售序列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公司销售基本法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董事会对薪酬福利管理负最终责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发挥辅助决策作用;总公司总经理室负责组织实施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相关决议。 总公司人事行政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负责全辖薪酬福利管理工作;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及财务部负责分公司本级和所辖机构薪酬福利的日常管理,并配合总公司的薪酬福利管理工作。 第六条董事履行薪酬福利管理职责时,应当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发表意见,避免受管理层不当影响。 董事会应当对薪酬福利管理如下内容进行审核:

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附件 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实验动物福利,适应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培育和饲养,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及寄生虫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应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本办法所称实验动物相关产品,是指用于实验动物的饲料、垫料、笼具、饮水、专用设备等。 本办法所称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是指从事与实验动物有关的生产、科研、检定、教学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单位和人员。 本办法所称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是指依法从事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相关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研究人员、实验动物兽医人员、辅助人员、阶段性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实验动物工作,开展实验动物管理与监督,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分工、 —1—

加强监督、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实验动物的科学研究、生产和应用的规范化,有利于促进四川省生命科学研究和生物医药等相关产业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教育、环保、农业、卫生、药品、林业、进出口等有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实验动物管理相关工作。 科技厅联合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成立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省实验动物的宏观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具体事务性工作由科技厅委托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第六条全省实行实验动物许可证制度和质量监督制度。实验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的质量监控,执行国家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国家、行业均未制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全省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科技厅应当着力推进实验动物标准化工作。 第七条从事实验动物保种、繁育、生产、供应、运输,实验动物相关产品生产,实验动物有关商业性经营的单位和组织,应当取得科技厅颁发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 使用实验动物进行科学研究、检定、检验和其他科学实验的,或应用实验动物为原料、载体进行生物医药等产品生产活动的单位和组织,应当取得科技厅颁发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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