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荀子对墨家思想的批判

浅析荀子对墨家思想的批判
浅析荀子对墨家思想的批判

浅析荀子对墨家思想的批判

一、对墨子“兼爱”思想的批判:

“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上功用、大俭约而慢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县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墨翟、宋鈃也。”(《荀子·非十二子篇》)批判墨子学派之尚功利、兼爱等主张。荀子批评他们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权称乃权衡之义,一天下建国家之权称,自是相对于礼义、仁义而言,当时要齐一天下建立国家要靠实行礼义、仁义。所谓容辨异、县君臣,辨异指礼义之贵贱有等贫富有称,君臣指君臣之义,即贵贱上下之区别和秩序。而墨子的尚功利主张不强调贵贱之差别,而其兼爱主张又包含小生产者对平等的要求,这自然与儒家以礼义严格上下等级相矛盾,孟子即曾强烈指责:“墨子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

二、对墨子“节用”观的批判:

“天下之公患,乱伤之也。胡不尝试相与求乱之者谁也?我以墨子之‘非乐’也,则使天下乱;墨子之‘节用’也,则使天下贫;非将堕之也,说不免焉。墨子大有天下,小有一国,将蹙然衣粗食恶,忧戚而非乐。若是则瘠,瘠则不足欲,不足欲则赏不行。墨子大有天下,小有一国,将少人徒,省官职,上功劳苦,与百姓均事业齐功劳。若是则不威,不威则罚不行。赏不行,则贤者不可得而进也;罚不行,则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贤者不可得而进也,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则能不能不可得而官也。若是则万物失宜,事变失应,上失天时,下失地利,中失人和,天下敖然,若烧若焦;墨子虽为之衣褐带索,啜菽饮水,恶能足之乎!既以伐其本,竭其原,而焦天下矣。”(《荀子·富国篇》)荀子认为当今天下的问题在于社会秩序的混乱,而这是由墨子的“节用”理论直接造成的。荀子认为墨子的“节用”理论导致赏不足欲、罚不足畏;赏不足欲,罚不足畏又导致赏罚不能施行;赏罚不能施行进而导致贤者不得进、不肖者不得退,无法量才录用人才;最终使得人们不能处于合适的位置导致社会生产受到影响。

三、对墨子“天志”观的批判:

墨子的“尚同”思想主张下级要服从上级,以形成严整的社会秩序,但这样一来,处于最高地位的天子便可以随心所欲了。墨子看到了这一点,为了削弱天子的权威,他企图借助神明的力量,来迫使天子遵守所谓的“天志”。墨子列举禹、汤、文、武顺天意而得赏,而桀、纣、幽、厉逆天意而得罚,以证明上天有无比强大的威力,统治者必须顺应天意,敬畏天帝鬼神,爱护百姓,使人民安居乐业,避免滥杀无辜以动天怒。这种唯心主义的天志观,遭到了荀子的猛烈批评。荀子在《荀子·天论篇》里说:“治乱天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时邪?曰:繁启、蕃长于春秋,畜积收臧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时也。地邪?曰:得地则生,失地则死,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地也。”因此荀子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篇》)荀子还提出“天人相分相胜”的观点,以驳斥墨子天志论的荒谬性。他认为,天有天的规律,人有人的份事,人事与天志没有必然的关系,人在大自然客观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这些观点比起墨子的天命说、天志说,更有超前性和自信力。

四、对墨子逻辑思想的批判:

荀子逻辑代表作是《正名》。《正名》提出由名、辞、说、辩(概念、判断、推理、论证)构成的逻辑体系,但其详细展开的部分是概念论。荀子在概念论上的主要贡献,是其对“所为有名”、“所缘以同异”、“制名之枢要”与斥“三惑”的论述。其中驳斥三种谬误与诡辩的斥“三惑”涉及到对墨子逻辑思想的批判。斥“三惑”其一的“用名以乱名”,即是混淆概念,其中举例“圣人不爱己”,就是对墨子的批评。《庄子·天下》说“墨子泛爱兼利”,“固不爱己”。按照常人的理解:“圣人爱人,己是人,爱人包括爱己”,如果用与“己”相对的“人”(别人)的含义来加以偷换,得出:“圣人爱人,只爱别人,不爱自己”(即“圣人不爱己”),就构成诡辩。”同样是“用名以乱名”中举例“杀盗非杀人”也是针对墨子逻辑思想的批判。荀子从生理学的意义上立论,认为“盗是人,杀盗就是杀人”,墨家虽然也从生理学的意义上肯定“盗是人”,但又用“杀盗不犯杀人罪”的政治伦理意义加以转换,说“杀盗非杀人”,这从生理学意义上看,就构成了诡辩。斥“三惑”其二的“用名以乱实”,即是用虚假的名称,搞乱真实情况的

诡辩,其中举例“牛马非马”,就是对墨子的批评。《墨经》有“牛马非马”的命题。《荀子·经说下》说:“牛不二,马不二,而牛马二。则牛不非牛,马不非马,而牛马非牛非马,无难。”即“牛”的概念不包含两个元素,“马”的概念不包含两个元素,“牛马”的“兼名”(集合概念)包含牛与马两个元素,所以牛是牛,马是马,牛马是牛马,牛马不等于牛,牛马不等于马。这是要求分清集合与非集合、集合和元素概念的不同,符合形式逻辑同一律的要求。荀子从日常经验上着眼,说“牛马”包含“马”,而不是不包含“马”,由此他把墨家“牛马非马”的命题视为诡辩。

五、对墨子“非乐”观的批判:

墨子的“非乐”观本于他的“节用”思想。“墨子志在救世。世之相争斗也,其故有二。一则以物力不足供所求,于是以饮食之微,致有攘夺之事。……墨子有鉴于此。一以节用救之。……其节用也,故非礼,非乐。”墨子的“非乐”观也是他根据“三表法”检验理论认识正确性的典型案例。《墨子·非命上》说:“何为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上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墨子要用这三条标准来检验人们的言论是否正确,是否切合客观事物的实际状况。第一是历史经验。第二是人民群众是不是喜欢和接受。第三是实际效果如何。墨子对“乐”的批判态度正是基于“三表法”的实际应用。“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针对墨子认为“乐”不能给“国家百姓人民”带来实际利益的看法,荀子指出,“乐”的作用在于改善混乱的社会秩序,促成和谐的社会环境,并在此基础上,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

荀子在《荀子·乐论篇》批评墨子非乐说:“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不免也。是先王立乐之术也,而墨子非之,奈何!”荀子认为乐是礼的重要补充,天下大齐,中和之纪,大齐和中和是指社会和谐,风俗淳厚,

是音乐的感化作用,却遭到了墨子的非难。荀子还说“墨子曰:‘乐者,圣王之所非也,而儒者为之,过也。’君子不以为然。乐者,圣人之所乐也,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荀子·乐论篇》)乐能齐百姓,善民心,移风易俗,故不能无乐,无乐则社会将乱。

六、结论:

浅析荀子“性恶论”思想

浅析荀子“性恶论”思想 摘要:荀子,名况,字卿。是春秋战国时期重要的儒学大师。“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荀子认为性是与生俱来的,不是人为或后天所成就的东西,而是“天之就者”。在他看来,人性天生是恶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人善良的行为是后天“化性起伪”的结果。“伪”即人为。圣人和众人之所以有区别,不是在于先天的性,而是在于对先天恶性的加工改造,众人和圣人要修养身性、治理国家就要“起伪”,人为地将人性之本恶改造成为道德之善性。荀子的性恶论是对人性劣根性的无情揭露,更可贵的是他的“化性起伪”思想的提出。荀子“性恶论”思想是中国人性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世思想具有深远影响。 关键词:荀子;性;伪;化性起伪 在中国思想史上,从先秦就已经明确的开始探讨人性问题了。人性问题一直是儒家哲学中讨论的重要思想观点,这个思想观点最早是由孔子提出来的,“性相近,习相远”开创了儒家人性论的先河。荀子的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提出的“性恶论”是对人性劣根性的无情揭露,是中国人性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思想见解的独特性和内容的深刻性使之具有了重要的意义。荀子站在时代的高度,对先秦各家观点进行了批判和总结,虽然以儒为宗,但对儒家思想进行了发挥和改造,具有明显的进步性。 一、荀子生平简介及其主要思想 (一)荀子生平简介 荀子,名况,字卿,战国时期赵国人,生卒年代大约在公元前298年——公元前238年间。荀子是承春秋乱世,启帝秦发端的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在儒家思想史上,荀子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李泽厚先生在《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中说:“荀子可说上承孔孟,下接易庸,旁收诸子,开启汉儒,是中国思想史上从先秦到汉代的一个关键。”荀子作为先秦时期一位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是先秦诸子百家的集大成者。他和孟子一起呈现出了儒家思想内部的张力和弹性。他扬弃了孔孟儒家思想,综合了儒、道、墨、法等各家的思想精髓,集百家之长,儒而不纯,开创了自己别具一格的儒家思想体系——荀学。对先秦至汉代思想的转折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司马迁作《孟子荀卿列传》,对荀子的一生作了简略介绍。传记云: “荀卿,赵人。年五十始来游学于齐。驺衍之术迂大而闳辩,奭也文具难施,淳于髡久与处,时有得善言。故齐人颂曰:“谈天衍,雕龙奭,炙毂过髡。”田骈

墨家论“爱无差等”及其与儒家“爱有差等”的辨析

墨家论“爱无差等”及其与儒家“爱有差等”的辨析 三、墨家论“爱无差等”及其与儒家“爱有差等”的辨析 (一)墨子与巫马子的辩论 《墨子·耕柱》记载了墨子与孔门巫马子的辩论。“巫马子谓子墨子曰:‘我与子异。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越人,爱鲁人于邹人,爱我乡人于鲁人,爱我家人于乡人,爱我亲于我家人,爱我身于吾亲,以为近我也。击我则疾,击彼则不疾于我。我何故疾者之不拂,而不疾者之拂。故我有杀彼以利我,无杀我以利彼。’子墨子曰:‘子之义将匿邪,意将以告人乎?’巫马子曰:‘我何故匿我义?吾将以告人。’子墨子曰:‘然则一人说子,一人欲杀子以利己;十人说子,十人欲杀子以利己;天下说子,天下欲杀子以利己。一人不说子,一人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十人不说子,十人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天下不说子,天下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说子亦欲杀子,不说子亦欲杀子,是所谓经者口也,杀子之身者也。’”[39] 巫马子以他的爱从自身、亲属、族人、乡人、鲁人、邹人、越人,由近而远的个人感受来驳兼爱,墨子驳之。巫马子的理由是“近我”,论证则围绕“利”来说。巫马子其实是以墨家的方式来说的。墨子不正面回答,只是抓住巫马子引申的话(为自利而杀人)予以驳斥,说这必然引起别人为自利

而杀你,赞成你的人将杀你以利己,不赞成你的人也将杀你以除不祥。谭家健先生在解释了上一段话后说:“爱之有差别是客观存在的,其原因就在于利之有厚薄。可是墨子没有进一步论证这一点。”[40]其实,爱的差别缘自人与人之间远近亲疏关系的不同,在实际日常生活中产生了不同的情感,并不只是利之有厚薄的问题。谭先生又说:“墨家主张的‘爱无差等’不受礼的限制,其实质是对孔子‘仁’的纠正,也是对奴隶主贵族等级制度----礼的破坏。”[41]任何时代,任何时空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爱都会受到一定的社会规范的限制。 (二)孟子与夷子的辩论 孟子与墨者夷子(之)的讨论,很有意思。墨家主张薄葬,夷子也想以薄葬来改易风俗,但却厚葬其亲,孟子批评其理论上有两个本原,自相矛盾,不一致,且言行上也不一致:“吾闻夷子墨者,墨之治丧也,以薄为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岂以为非是而不贵也;然而夷子葬其亲厚,则是以所贱事亲也。”[42]以薄葬为贵、厚葬为贱的夷子却葬其亲厚,是以己之所贱待其亲,则是以贵为贱,以贱为贵。夷子自我辩白:“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谓也?之则以为爱无差等,施由亲始。”孟子反驳:“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彼有取尔也。赤子匍匐将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43]

荀子法律思想

荀子法律思想。 一、性恶论是荀子的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 在荀子看来,人性是与生俱来的人的自然本性。性与情、欲联系在一起,人的情性都是一样的,不因人的高低贵贱有所区别。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这就导致人性必然转向恶的方向。人的无休止的色欲、财富欲、权利欲等好利恶害的品质就是恶,如果任其发展,那么必然会发生争夺、淫乱而犯分乱理,只有经过教化,才能改恶从善,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义的要求。人性虽然恶,但是可以通过教化和法度,使其化性起伪。 二、良法与恶法理论 1、礼法一体论是荀子法律理论的核心思想 荀子把礼与法贯通起来,将礼作了法的解释,隆礼重法的礼法一体论是荀子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其内容之一是创立了礼法的范畴。荀子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使用了礼法这一术语。这不是礼与法两个概念的简单重复,其所反映的是一种新的法律理念,即未来大一统国家制定的法律应当是礼法,而不是弃法与外的单纯的礼,也不是无礼统率的单纯的法。当然,荀子的立法一体论不是把礼法简单的绝对的合二为一,也不是把礼与法的界限全面抹去,而是有区别的统一。 2、良法与恶法的判断标准:非礼无法。即良法与恶法的划分依据不仅仅归于道德层面,而且还以行为是否合乎礼作为依据。一是国家立法应该以礼为指导,以礼为准绳,合乎礼的要求的就是良法,反之即是恶法。二是在法律实践中,行为人对非礼无法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3、王霸之道的良法应该具备四个条件:礼治主义、大一统中央君主集权主义、民水君舟的重民主义、隆父的家族血缘伦理主义。 三、明分使群的法律起源论 荀子认为,法律起源不仅是由于它适应着化性起伪的需要,而且是因为它要明分使群。法律适应着圣人贤王为了改造人性、确定权利义务的分配,从而解决人们的争端,避免社会秩序紊乱而起源的。 四、法律本体论 法义即是法的精神、原理、原则,法数指法律条文本身。荀子认为,只知道法数不知道法义,后果严重。表面好像重视法律条文或说成文法典,实际尚法而无法,表面上言之成理,逻辑严密,实际上愚弄百姓。 五、法律与治国方略: 在治人和治法的关系上,荀子的核心理念就是法纵然优良,但只是治之端也,法不能离开执法之人独立发挥作用。 六、有关罚罪与刑事法律原则 一是刑当罪,反对以族论罪,反对株连,反对像刑;二是刑事司法应当赏罚有律,罪行相当,。 七、治则刑重,乱则刑轻 在治世,犯罪的人相对较少,因此所有犯罪的人主管恶性更大,适用重典,被处以刑罚的绝对人数不多,有利于发挥刑罚的预防犯罪的作用。而在乱世,虽然民心涣散,犯罪者多,但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并不一定很大,适用轻典,被处以刑罚的人也可以减少。 八、评价 荀子的法律理论体系表现出明显的综合性的特点,内容显得丰富博杂。荀子

浅析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浅析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摘要:人民主权是西方近代政治思想的一个核心内容,卢梭是人民主权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其《社会契约论》一书中他从公意出发系统地论述了人民主权的思想,虽然在理论上有不可忽视的缺陷,但在倡导民主政治的道路上是重要的里程碑,为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如今,卢梭主权在民的思想己成为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光辉的篇章,其政治理念仍然影响着现代社会的各种政治制度。 关键词:卢梭、公意、人民主权、局限性 人民主权,也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西方近代政治学说的一个核心内容。让雅克·卢梭是人民主权理论的集大成者,将人民主权学说推向了顶峰,他从社会契约论出发,对主权理论做了全新的阐述。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是社会契约论的根本观点,也是社会契约论的精神所在,人民主权的思想倡导自由和平等,激烈地冲击了封建专制统治的腐朽思想。“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在订立社会契约时,把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同时又从这个集体“获得自己本身所渡让给他的同样的权利,所以人们就得到了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社会公约即是“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正是基于这种社会公约,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虽然受阶级与时代的局限,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民主,但是这种思想对于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反对封建专制集权统治来说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人民主权思想更是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去追求自由和平等 一、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时代背景和理论基础 18世纪的欧洲是资本主义蓬勃兴起的时期,同时也是封建专制统治逐渐土崩瓦解的时期。这一时期,社会矛盾尖锐和激烈化,价值观念冲突严重,启蒙运动在法国的掀起冲击了封建专制统治,开启了辉煌的新时代。让·雅克·卢梭作为18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法国大革命思想先驱者。卢梭出身寒微,生活困苦,境遇悲惨,属于当时法国的第三阶层,贫寒困苦、饱受压迫、 居无定所的生活使他体验了社会的不公,辗转于社会最底层让他了解到穷人的悲哀,这些经历让他对于封建制度重压下的民众疾苦感同身受,他同情下层人民的疾苦,痛恨封建专制集权,这些使他成为启蒙运动中的思想激进派,他代表当时的小资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封建专制集权进行了激烈、彻底地批判,所以说他的民主思想在当时具有彻底的革命精神。其《社会契约论》中人民主权的思想是法国大革命的直接指导思想,并且影响波及世界范围内的很多国家。 卢梭提出要订立社会契约就必须进行个人权利的全部让渡,由此形成公共意志,而主权则是公意的体现,因此,主权属于人民。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公意,公意是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体现人民共同的利益。从公意出发,他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主权是公意的

墨家“兼爱”观与儒家“仁爱”观之比较

墨家“兼爱”观与儒家“仁爱”观之比较 内容摘要:先秦时代,思想极为活跃,各种学派著书立说,展开争鸣,较为著名的有——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等。而在众多学派中又以“儒家”“墨家”在当时并称为两大显学,时人有“非儒即墨”之说。然而有趣的是儒、墨两大思想流派思想核心都是关于爱护人,提倡人文关怀,但是却产生了尖锐的思想对立。本文着力探讨两种关于爱的观念的异同,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兼爱仁爱墨子孔子 一、墨子“兼爱”观与儒家的“仁爱”观的时代背景 在春秋战国的历史舞台上,不管是出身尊贵还是落魄士者,不管是出身名门还是贩夫走卒,不管是白发苍苍还是稚龄童子,只要有才干,有想法,都能封候拜相得到重用一展才华。重士的风气,使得一时间风云人物层出不穷。受到赏识的如苏秦、张仪之辈,合纵连横,于乱世之中施展雄图大志,位极人臣,青史留名。也有的受主客观因素影响,转而著书立说,广招门徒,潜心研究,将想法转化为思想理论的高度深度。将思想传于后世,造福百世万世。培养门徒,携弟子周游列国,宣传思想主张,以图有朝一日施展自己的政治理想与抱负。 在思想的交流争锋中逐渐形成了众多思想流派,较为著名的有——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等。而在众多学派中又以“儒家”“墨家”在当时并称为两大显学,时人有“非儒即墨”之说。然而有趣的是儒、墨两大思想流派思想核心都是关于爱护人,提倡人文关怀,但是却产生了尖锐的思想对立。以至于儒家亚圣孟子在其《孟子·滕文公下》写到:“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这样的尖锐批评来痛骂讽刺墨家“兼爱”思想。为了弄清孰是孰非,我们必须先弄清儒、墨两家在思想上有何本质区别,导致它们核心虽同属关爱人,却产生了尖锐对立。然后再透过两家的争论交锋,看清它们思想上又有何殊途同归之处。

孟子荀子人性论浅析及其异同比较

孟子荀子人性论浅析及其异同比较(下) 1、“性”所指不同。孟子“性善论”中“性”主要指人的社会属性。“性者,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尽管他提到过一些人的自然属性,但却不承认这是本性中的性。而荀子“性恶”论中的“性”则主要是指人先天遗传的自然属性。“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正名》),荀子所讲的人性,是人的自然机能和性情。 2、对“性”本源的认识不同。孟子将普通的道德属性加在了“天”上,把“天”看成是一种抽象的道德规范,天道、人性合一。荀子提出了“天明人之分”的观点,“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并从理论上论证了要从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同时,他还用天人之分的观点去论证了“性伪之分”:“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荀子·性恶》) 3、孟子强调先验的道德观,荀子强调后天的极伪而成。孟子通过“四端”论,说明了人的本性已经具有仁义礼智的“善端”,道德观念即是善端的扩充。同时,孟子还提出了良知良能来补充“四端”,同样“良能”也是生而就有的能力。而荀子指出“人之学者其性善”,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者也。”因此,他反复强调道德观念是后天学习积累而成的。从大方面说,孟子的性善论是站在历史事件已达到的静态成果角度,而荀子的性恶论则是站在动态的历史实践的追求过程角度。 1、人性追求目标同一为“善”。孟子不仅认为人生来本善,而且也认识到后天教育环境的不同导致最重的人性差异。基于此,他提出了追求善的人性目的论“明人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父,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样才会达到善的目的。可见孟子是以善为人性追求的最终目标的。荀子的性恶论虽然主张人性是生来为恶的,但他的性恶论追求的目标也是善而不是恶。“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这里不难看出他不仅提出了人性善的问题,而且还有一种追求善的倾向。他指出,“古之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执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重刑罚以禁之,是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荀子·性恶》)由于认为人性恶,所以荀子要求通过圣人教化、用礼义法度引导人不断进步,从而达到最高境界——人人为善,合于善也。由此可见,荀子的“礼义之化”同孟子所追求的善有殊途同归、异曲同工之妙。这充分表现了孟荀人性论在追求目标上的一致性。 2、修养人性的方法同样为教育。孟荀在人性最好追求上都归结于善,在达到此目标的途径上,也都选择了通过教育来修养人性。前者是扩充善端,后者是化性为伪。 孟子认为教育首先是要通过反求诸己的自我教育。“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告子上》)孟子要求人们存心养性,“求其放心”,把失去的善找回来并扩充之。其次,孟子还十分重视教师对人性追求善的作用。他曾明确指出,“教人以善,谓之忠”、“夫子教人以正”(《孟子·离娄下》)由此,孟子对教育的重视可见一斑。 荀子由于主张人性恶,故他注重化性为伪,通过教育使人为善。“伪”是人为、加工的意思,在这里主要就是指教育,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教育才会使人变善,符合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 同时荀子也强调环境教育在人性善恶转化中的作用,“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捏与之俱黑。”(《荀子·劝学》)基于此,他强调“君子居必择邻,游必就士”,使自己在优良环境中受到熏陶,从而使自己符合圣王之道,以达到善的目的。另外,荀子还提供了积习致善的方法。通过锲而不舍和持之以恒,达到“涂之人可以禹”的境地。 当然,除此之外,二人的人性论在一些细节上亦有相似之处,比如孟子的“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与荀子“顺是”的类似,孟子寡欲思想同荀子节欲思想的相似等。 第二种观点 相异之处: 1、立论的基础不同。通过前面的探讨,我们知道了孟子是以人的社会道德属性作为其“性善论”的立论基础,他认为人具有“四心”,“四心”经过发展壮大又会成为“四端”,“四端”经过环境及个人的主观努力便会成为“善性”。而荀子则是以人的自然属性作为立论的基础,以人的本能为性,人因为有这些本能而相互争斗,残杀,最后导致社会秩序遭到破坏,荀子便是因人的本能而得出“性恶”的结论。立论基础的不同是产生性善、性恶这两种相对立观点的根本原因,因此,立论基础的不同是两种理论的根本区别所在 2、实践的不同。(1)道德实践的目的不同,孟子主张修善的核心是“扩而充之”,找回失去的善端;而荀子则认为修善是为了除掉人的恶性,人为地去培养善心,即“化性而起伪” (2)“道德实践过程的不同,孟子认为修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找回善心,因而主张顺着人性扩充;荀子则认为修善的主要目的是要除掉恶性,建立善性,因此主张逆着人性去修善。” (3)培养德性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孟子强调培养道德要先自律而后推己及人,鼓励人们发挥主体能动性;而荀子则强调道德修养一方面要自己不断地学习和积累,以及学时择人择地的重要性,

02简评先秦诸子百家思想——墨家篇

墨家 关于墨家的史料很少很少,纠起原因是因为墨学与儒学有着很大的冲突,汉武帝独尊儒术开始,为了完善自己的帝王统治,墨学是必须加以抹杀的,儒学则更加“发扬光大”。那我们现在就要通过历史的推理,去分析,为什么墨家会被“历史”有意掩埋。 墨家是一个以小生产者构建成的一个团体,说直白点就是当时社会的最底层劳动人民,受压迫者。当我们把自己放在他们的位置,就很能理解他们的心态。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平平安安的生活,满足生活的基本条件足矣,没有战争带来的恐惧。墨家的一系列思想都是围绕老百姓的心理构建出来的。 墨家作为劳动者,自然也具备很高的务实精神。所以墨家也是科研型门派,对光学、力学、逻辑学等只要涉及民生实际问题的行业都有涉足。 墨家倡导的主要治世思想 【兼相爱,交相利】—— 不分等级,不分远近,不分亲疏地爱天下所有的人。(这是一种劳动人民希望人格自由,反抗奴隶主贵族压迫的心声。)很多儒生喜欢用国党的言论,共产共妻,来诋毁墨家。墨家的意思是尊重人与人之间的人格,而不是实体的去爱别人老婆。如果是那样做,就已经是在侵犯别人了。换言之,用西方文艺复兴后,类似的语言就是“人,生而平等”。 既爱自己也爱别人,与人交往会彼此有利。(墨子自己也知道人人不会平白无故的去爱别人,所以他的理由是,你爱别人,帮助别人,别人也帮助你,这不是互利互惠吗?为什么就一定要打打杀杀呢?) 【非攻】—— 反对侵略战争,维护人与人之间和平。(这反映出老百姓不希望有战乱,想平平安安生活。) 【尚贤】—— 不分贵贱地推荐、选拔、使用德才兼备的人。(这体现了在当时社会,那些有能力,有智慧的老百姓要创造价值为那些好逸恶劳的贵族服务,老百姓们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待遇。所以我一再说,我们现代人只是披了件‘现代’外衣的古代人而已。我们现在的社会大环境仍然是好逸恶劳者占据着特权地位,而真正付出劳动者回报极低。) 【节用】—— 反对奢侈浪费,主张勤俭节约。(这体现出了老百姓对贵族的奢华无度,极其厌恶。老百姓拼死拼活的劳动,而那些权贵们却肆意浪费。对比当今的中国上流社会,我们还是古代人。) 【节葬】—— 反对厚葬久丧,主张薄葬短丧。(这是墨子批判儒家很重要的一点,墨子认为儒家的厚葬,完全是大搞形式主义,无视现状,老百姓们不劳动,搞丧葬,谁给他们粮食?) 【非乐】——

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学科代码:030404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系别:教育历政系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年级:2010 级 学号:102006010105 学生姓名:张洪 指导教师:杨芳(教授)

完成时间: 201 年月 独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题为《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本人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注释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设计)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与本研究成果相关的所有人所做出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设计)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生签名: 年月日 授权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许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有关保留、使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即: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毕业论文(设计)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毕业论文(设计)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许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可以将毕业论文(设计)《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论文(设计)。 学生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摘要:自古以来,人性论一向是中外哲学家们探讨和争论的话题,无论是性善论者抑或是性恶论者,他们都从自己的立场对人性论作出了表达和研究。十八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卢梭也对人性论作了深刻研究,且取得了巨大成就。作为西方教育史上人性论和教育理论的代表,卢梭关于自然、自然人及自然教育的论述,阐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儿童的身心发展有其自然规律,教育应当顺应儿童的天性,遵循和尊重这些规律而不能与其对抗。本文主要从卢梭的自然主义人性论思想和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等方面入手,对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产生背景及其思想内涵进行分析论述,并对其积极意义和局限性分别进行评述。 关键词:卢梭;自然主义;教育;人性观

儒家仁爱思想与墨家兼爱思想的异同

儒家仁爱思想与墨家兼 爱思想的异同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儒家仁爱思想与墨家兼爱思想的异同 先秦诸子时代,是我国历史上文人人格相对独立,思想最为活跃的时代,也是一个异彩纷呈、硕果累累、学术上最为辉煌灿烂的时代,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在当时涌现出的许多思想主张互不相同的学派中影响最大的两个,一个为孔子开创的儒家、一个为墨子开创的墨家。《韩非子·显学》记载:“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从孔子和墨子的思想内容上来看,二者同中有异,异中有同。 孔子的核心思想是“仁爱”,墨子的核心思想是“兼爱”,虽然两者都强调“爱”,但这个爱却也有着许多不同之处。要分析这两个爱的异同,我们就先来看看仁爱和兼爱的具体内容。 孔子关于仁的论述很多,其中比较全面的论述是与颜渊的一段对话,颜渊问什么是仁,孔子回答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人由己,而由仁呼哉?”颜渊进一步追问具体条目,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孔子在这里首先说明仁的基本性质和内容,这就是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其符合礼的规范,一旦能做到这点,天下的人都会认为他做到仁了。 孔子所说的仁的基本性质是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其符合礼的规范,其特点是突出强调了从政治的角度理解仁,即只有恢复礼制、巩固礼所制定的政治秩序的行为才能做到仁。对于统治者,孔子鼓吹所谓的“使民”、“利民”、“安民”、“教民”等等,其实质是强调统治者只有这样全面驾驭人民,才可以稳定地长期地巩固贵族的统治秩序,也只有这样,才算是达到了仁的标准。孔子也正是从这个角度来说:“君子而不仁者有矣?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这就是说贵族才有仁这个品德,而被统治的奴隶和其他劳动人民根本谈不上这个品德。 孔子将恢复和巩固礼的统治秩序叫做仁。周礼是建立在宗法制度“亲亲”的基础上的,所以他非常注重孝悌,强调培养人们具有孝悌的品德是最基本的:“弟子,入则孝,出则悌。” 孔子推崇仁爱的首要心理动因是“报恩心”和“同情心”,报恩心主要是指孝道,孝就是爱父母,这是人最真实、最基本的情感,也是其他一切感情的基础。因为人一出

论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

摘要荀子作为我国先秦诸子中杰出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其“隆礼重法”思想开儒法合流之先河,影响极为深远。笔者拟通过对“隆礼重法”的理论基础,礼法关系及礼德作用诸多问题的研究,着重辨析了荀子提出的“礼”“法”与孔、孟和商鞅所述的“礼”“法”概念的异同,并探讨了荀子思想与前代各派思想的区别与联系,力图通过本文对荀子政治法律思想的内涵进行初步的探寻。关键词荀子礼法思想礼法关系荀子堪称先秦后期儒家泰斗,其学术集儒家之大成,又采百家之长,是第一个将儒法合流的思想家。他一方面继承、发展和修正了儒家的“礼治”;另一方面又继承、发展和修正了法家的“法治”,并在新的封建基础上以“礼”为主,使礼、法统一起来,形成了“隆礼重法”的思想。从而为后来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奠定了基础。荀子“隆礼”中的“礼”不同于儒家传统中的“礼”。传统中的“礼”是维护“宗法制”和“世袭制”的,而荀子的“礼”则被改造成为维护封建官僚等级制的新礼。“重法”中的“法”也不同于法家传统中的“法”。传统中的“法”是指严刑峻法、暴力镇压,而荀子除提出了“法者,治之端也”的命题,把法看成是治理国家的首要条件外,还提出了反对“以族论罪”的思想,这比法家的“族诛连坐”的思想显然高出一筹。 一、荀子提出“隆礼”“重法”思想的理论基础(一)“化性起伪”的“性恶论”是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逻辑出发点。荀子在《性恶》篇中指出“人性之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显而易见,荀子所说的人性本原就是天生的“好利”“疾患”及其他的欲望,“纵人之性,顺人之情”就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从而滋生罪恶。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恶”是由人的“性情膨胀、发展而导致的,这就为政治控制必要性提供人性根据。荀子还从“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的思想推断出人是可以改变人性中恶的因素,人为地培养成善的本性。这就要通过道德教化和法律手段来使人们改变恶性,既所谓的“化性起伪”。故此,“化性起伪”的“性恶论”是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逻辑出发点。荀子认为,正是由于人的欲望和情性才有可能导致邪恶,所以应该重教以化之,隆礼以节之,立法以禁之。(二)“明于天人之分”是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社会基础。在荀子之前,有许多大儒先哲探讨过有关天人关系的一些问题,但既不系统也不明确。荀子则明确指出自然界万物变化都是有规律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类的吉凶祸福,国家的治乱兴衰都是认为造成的,与天无关,因而要“明于天人之分”。这一命题的提出是对于天人关系的认识问题上一次理论性飞跃。“明于天人之分”才能明于阶级之分,这正是荀子提倡“隆礼重法”的社会基础。既然天人可以相分,阶级自然可以相分,人们分属于不同的等级或者群体,乃是普遍的现象。若是以经济和社会地位作为划分标准,则有公卿、士大夫和庶人之别,犹如后来所说的奴隶主、自由民、奴隶等阶级;若以文化素养和道德为标准划分,则有君子和小人的区别,贵族中有君子和小人,庶人中也有君子和小人;即使同为儒者也以不同素质和才能划分为大儒、雅儒、俗儒等;若以职业标准来衡量,全体民众则可分为士、农、工、商“四民”等等。每一个人总是分属于某一个等级或者群体。荀子认为,人类为了战胜自然就必须组成群体,形成社会。社会中各个社会成员必须分工合作,各守本分;否则就会产生争乱,争乱就会导致穷困衰微。所以,为了明确和维护社会成员之间的这种社会分工和等级制度就必须设立“礼”。而由于人性本恶,就必须制定带有强制性的“法”。使本恶的人性“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从而达到“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的目的。由此可见,荀子在哲学上的“明于天人之分”的命题,正是他明于分辨人的等级和群体,从而提倡以礼法治理国家的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二、荀子“隆礼重法”思想中的礼法关系荀子“隆礼”中的“礼”首先是指区分人的等级的标准。“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富国》),阶级、等级的产生和演化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及由其决定的生产关系息息相关。在荀子的时代,人们还不可能认识到这一点,而把它归结为圣王“分割等异之”。也就是说,古代先王用名分治理民众,用等级对他们加以区别。所以使民众有的人受到封赏,有的人受到贬罚;有的人俸禄优厚,有

《厚葬薄葬与有鬼无鬼》高考论述性文本阅读练习及答案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厚葬薄葬与有鬼无鬼 宋志坚 王充《论衡》中的《薄葬》篇,结合有鬼无鬼,专论厚葬薄葬,对于儒墨两家均有批评。墨家是信奉有鬼论的,王充批评墨家的就是这一点。他认为厚葬劣习之根源,正在于主张薄葬的墨家“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的有鬼论。因为“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厚葬才有意义。死人成为鬼之后因“厚葬”感受的是厚遇,由薄葬体验的是薄义。活人希冀先人福佑后人,又怕死神“成形害人”,就难免趋“厚”弃“薄”,财产多的不怕厚葬把自己搞穷,权势大的不怕人家来掘墓。即使财力不济,也要勉为其难。墨家的薄葬主张与有鬼论是相互矛盾的。倘若真的有鬼,听从墨家的薄葬主张“(不)丧物索用”怎么得了?王充认为:这种自相矛盾,是包括薄葬的主张在内的“墨术”难以流传的重要原因。 倡导厚葬的儒家不信鬼,“子不语怪、力、乱、神”就是一个范本,连鲁迅也称颂“孔丘先生确是伟大,生在巫鬼势力如此旺盛的时代,偏不肯随俗谈鬼神”。但儒家(包括孔子)的无鬼论不彻底。“以为死人有知,与生人无以异,孔子非之,而亦无以定实然”。其实,对于孔子来说,此非不能,实乃不为,他心中是有小旮旯的。王充在《薄葬》篇中指出了这一点:孔子非不明死生之实,其意不分别者,亦陆贾之语指也。”葬礼是儒家之“礼”的一个重要方面。倘若世人皆知“死人无知,不能为鬼”,厚葬也好,礼葬也罢,岂不都会难以为继?对此,从孔子到汉代的陆贾心里都是明白的。这就难怪“不肯随俗谈鬼神”的孔子,要用“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来使人“看不出他肚皮里的反对来”了。 在中国思想史上,儒墨之争,远远超过“批林批孔”时所谓的“儒法斗争”。孟子将墨子当作“无父”之“禽兽”,汉儒、宋儒都将墨家当作“攻乎异端”的重要对象,丧葬问题即是儒墨之争的一个焦点,两者针锋相对,势同水火'王充属于儒家,但他赞成薄葬,仅是《薄葬》这篇名,就旗帜鲜明地亮出了他反对厚葬的观点,他赞成儒家的无鬼论,但在有鬼无鬼的问题上,也毫不掩饰孔子以及儒家的小旮旯。 赞成薄葬的王充,却又批评主张薄葬的墨家,他没有就事论事,反对厚葬的不仅是墨家,当年晏子向正想封赏孔子的齐景公进言,说了儒者的四个“不可”,其中之一,便是“崇丧遂哀,破产厚葬,不可以为俗”。然而,王充不但看到厚葬可能导致的“财尽民贫,国空兵弱”之恶果,更能从厚葬薄葬论与有鬼无鬼关系,洞悉厚葬之源。王充在《作对》篇中直言:“今著《论死》、及《死伪》之篇,明死无知,不能为鬼,冀观览者将晓解约葬,更为节俭。”做学问的,很容易以学派站队,以观点划线,党同伐异。王充却是一码归一码,不为某一学派或某一观点所囿,是其所是,非其所非,各取所长,各弃所短。这种实事求是精神,窃以为相当难得。 (原载《文汇报》2013年12月28日) 1.下列关于原文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王充在《薄葬(中结合有鬼无鬼的观点,对儒家的厚葬主张和墨家的薄葬主张均进行了批判。 B.作者认为,厚葬劣习之根源正在于主张薄葬的墨家“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的有鬼论。 C.生在一个巫鬼势力如此旺盛的时代,偏不肯随俗谈鬼神,正是因为如果孔子坚持无鬼论,那么儒家主张的葬礼中的“礼”,就不会被人们认同。 D.作者认为,做学问的人,总以学派为标准站队,以观点为标准划清界限,党同伐异,而王充却不是此类人。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浅谈洛克、卢梭民主思想之比较

浅谈洛克、卢梭民主思想之比较 摘要:同样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表,洛克、卢梭的思想看似很相近,但实际上对立很深,对立的主要方面在于,卢梭把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完全对立起来,从而使社会等级状态及其全部制度,尤其是私有制失去了任何存在的天然依据;而洛克的全部努力就在于以自然权利为基础论证私有制的正当性,因而建立在此差别基础上的两人的民主思想,也有很多差异。 关键词:洛克;卢梭;民主 正文:对公民社会之前的人类原始状态的假设是近代大多数资产阶级契约论者的理论基础,洛克、卢梭也不例外。霍布斯曾经从人性恶的方面出发, 认为“自然状态”是“人对人是狼的战争状态”,洛克则从人性善的方面出发, 认为“自然状态”完备无缺, 人人享有自由权和财产权,他强调“国家的真正功能和目的在于把这些权利纳入它的秩序。”洛克设想,人类社会最初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中。“这种‘自然状态’是一种完美无缺的自由状态。这种社会状态具有三个特征:第一,这是一个自由的社会。社会成员在不违反自然法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他们的生活,自由地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不会受到任何其他人的制约,无须服从他人的意志。第二,这是一个平等的社会。在自然状态下,社会成员的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也是平等的,任何人没有凌驾于其他人之上的特权。第三,这是一个理性的社会。在这种社会状态中,人们享有充分的自由,但是却不放任,社会成员是具有理性的人,任何人不能为获取个人的自由而造成对其他人自由状态的威胁。”①自然人受到自然法的约束,具体来说,人的理性就是对人的平等互助、自由独立的训令。 但是,自然状态有着许多缺陷。自然状态中的人们由于缺乏统一并且具有强制性的制度要求,人们只能依靠道德和良心来规约自身的行为,一旦人们突破了这道防线,人们相互的关系就会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结果只能通过施行暴力才能保全社会的稳定。由此可见,自然状态的完美无缺并不符合人类求交往、尚合作、趋合群的社会化本性。在洛克的眼中,自然状态虽然美好,但是它并不能满足人类社会化的需求,因此,人们必须走出自然状态,进入公民社会。人们订立契约,将自己的部分权利交给某个公共机构,这两种权利是: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而做的任何事情的权利和自由地惩处违反自然法的罪犯的权利。 然而在卢梭这里,自然状态是非理性、非语言的存在,卢梭理论的一大特点,就在于他认为自然状态是与社会状态完全对立的一种状态,自然状态下的人们几乎没有任何的社会性,而洛克则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已经服从于理性,个人已经开始有所有权,原始人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并不是对立的。卢梭不像近代契约论者那样抽象地谈论人性善恶问题,他更倾向于把类似问

墨家思想

浅谈墨家思想理论特点 姓名:石敏专业年级:政治学与行政学2011级学号:128619030129 【摘要】墨家是百家争鸣时期的一个重要学派,在当时一度成为显学,对当 时的政治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韩非子?显学》说:“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孟子也说:“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以此可见其在当时的地位。在战国时期,墨家思想受到社会下层民众的 信从,但随着时间地推移,墨家思想逐渐衰落,秦汉以后便很少被提及。任何 事物的产生、发展、衰亡都是有原因的,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简析其理论、简谈其衰因,并提出其在当下社会的可鉴之处。 【关键词】墨家渊源理论特点兴衰原因时代价值 【正文】一、墨家思想的渊源。 关于这个问题,教材上提的很少,所以这部分查阅了文献。这个问题有 很多说法,有说源于夏禹的,有说源于尧舜的,还有源于殷商、易、儒家、道 家等等之说。 我觉得其中的夏禹说有一定的合理性。《淮南子?要略》介绍墨子的身世说:“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可见,墨子一开始是学儒术的,但因 思想观点不同,后学夏政,成为墨家创始人。 但是,和战国时期其他学派相比较,墨家思想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也 没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墨子的许多言论都是针对一些社会现象而发的,其突出 特点就是注重实用,这与其他已成学说是不同的。墨子曾经学习儒学之道,习 孔子之术,受夏商周文化及鲁宋齐等文化的熏陶,博采众家之长,最终以社会 底层小生产者的实践,以独创性的精神,创造了自己的思想体系。这是当前墨 学研究者的共识。关于墨家真实的思想渊源,我觉得还有待于进一步考证。 二、墨家主要理论及其特点。 (一)总体评述 面对战国时期列国兼并、社会动荡的事实,每个思想家都积极探索救世 良方。墨子和其他思想家不同,他以民的角度提出治世之策,他认为社会动荡 的根本是民与民之间不相爱。以此他认为只要人人相爱,各司其职,节葬节用,不发动不义的兼并战争,其政治理想就能实现,所以说他理论最突出的特点是 注重实用。与儒法等学派相比较,墨家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他以当时之事为 出发点,对一些他认为不合理的现象提出自己的观点。墨家思想实际上以实用 为原则,在理论上建树不是太大。 (二)具体分析 1、兼爱墨子的全部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兼爱,以此为出发点, 他还提出了尚贤尚同、节葬节用等主张。墨子把战国时期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源 都归结为人与人之间不相爱。《墨子?兼爱上》说:“父自爱也,不爱子,故亏

浅析荀子的法律思想

浅析荀子的法律思想荀子的法律思想与“人”的联系

浅析荀子的法律思想 荀子法律思想与“人”的联系 荀子,名况堪称先秦后期儒家泰斗,其学术集儒家之大成,又采百家之长,是第一个将儒法合流的思想家,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与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皆有巨大影响。在教材中我们简略的了解了一下荀子的法律思想,我想就其法律思想与“人”的联系谈谈我的理解。 人性 关于人性大家总会想到孟子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而在荀子看来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所谓的善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人为努力达到的,也可以说善只是人们后天伪饰,如果不对人的本性加以遏制的话,社会的秩序将会十分混乱,由此表明教化必行,良好的教化可以遏制人们的犯罪,而遵循统治者制定的法律对人的恶性的节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荀子在论述礼的人性起源时,强调了礼的社会作用。但礼自身并不能独自完成和实现“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这样的美好目的。作为现实主义者的荀子深刻地分析和认识到了人性的特性,并不会止欲于有节,止恶于劝善。因为“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所以,

在“礼义文理”都可能亡焉的情况下,必须寻求另外的对人性调整的方法和手段,来达到止欲于为恶之后,这个手段就是法。为了制止人性恶的争夺,必须有多种手段和方法。因为“礼义之化”不是万能的,不是改造人性的唯一手段,还必须与“君上之势”、“法正之治”、“刑罚之禁”等相结合。 总之,荀子作为儒家思想的代表虽以性恶为论,但他绝不是对人性的否定。刊以人性为核心建立的礼治、法治思想对我国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分重要的借鉴价值。创制法律治理国家是人类最富有智慧的实践活动,其成功与否就是要看立法者对人性的认识,对于人性在特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条件下的认知只有秉持对人的真正慈爱之心,对事物规律、时代精神、社会现状及其人类自身白本性建立起科学的认知,正确把握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及所蕴含的利益,其所创衫的制度才能获得社会的普遍服从。国家治理不仅要顺应人性,而且,还应该强调又 人性的引导和重塑。荀子以“隆礼重法”的方式通过“化性起伪”的人性改造的i}路,突出了礼法在驱使人性向善过程中的作用,进而达到养民情、理民性的目的。 在现代社会,法治只有深通人性的情理,肯定和注重人性的合理内容,体现夏多的人性关怀才能真正树立自己的权威,赢得人们的尊奉和信仰。荀子的人性法得思想体现了我国古代那种“德为善政,政在养民”、“为政之要,重在富民”〔“〕的泥 国理念。而这种治国理念的实现必须要通过法律和道德两种治国

2020年湖北省重点高中高三语文上学期期中试卷

湖北省重点高中2020届高三语文上学期期中试题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 试卷满分:150分 ★祝考试顺利★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学校、考号、班级、姓名等填写在答题卡上。 2.选择题的作答: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选项的答案信息点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答在试题卷、草稿纸上无效。 3.填空题和解答题的作答: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接答在答题卡上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在试题卷、草稿纸上无效。 4.考生必须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考试结束后,将试题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阅读题,共70分)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厚葬薄葬与有鬼无鬼 宋志坚 王充《论衡》中的《薄葬》篇,结合有鬼无鬼,专论厚葬薄葬,对于儒墨两家均有批评。墨家是信奉有鬼论的,王充批评墨家的就是这一点。他认为厚葬劣习之根源,正在于主张薄葬的墨家“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的有鬼论。因为“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厚葬才有意义。死人成为鬼之后因“厚葬”感受的是厚遇,由薄葬体验的是薄义。活人希冀先人福佑后人,又怕死神“成形害人”,就难免趋“厚”弃“薄”,财产多的不怕厚葬把自己搞穷,权势大的不怕人家来掘墓。即使财力不济,也要勉为其难。墨家的薄葬主张与有鬼论是相互矛盾的。倘若真的有鬼,听从墨家的薄葬主张“(不)丧物索用”怎么得了?王充认为:这种自相矛盾,是包括薄葬的主张在内的“墨术”难以流传的重要原因。 倡导厚葬的儒家不信鬼,“子不语怪、力、乱、神”就是一个范本,连鲁迅也称颂“孔丘先生确是伟大,生在巫鬼势力如此旺盛的时代,偏不肯随俗谈鬼神”。但儒家(包括孔子)的无鬼论不彻底。“以为死人有知,与生人无以异,孔子非之,而亦无以定实然”。其实,对于孔子来说,此非不能,实乃不为,他心中是有小旮旯的。王充在《薄葬》篇中指出了这一点:“孔子非不明死生之实,其意不分别者,亦陆贾之语指也。”葬礼是儒家之“礼”的一个重要方面。

浅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浅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毛小玲 (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四川617002) 摘要:《社会契约论》是法国思想家卢梭在启蒙思想已广泛传播时完成的著作。在本书中,卢梭全新的阐述了社会契约,强调了主权在民的思想,提出了许多具有创新性和革命性的观点。 关键词:社会契约;公意;主权在民; 民主制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最深刻、最成熟的著作,卢梭针对封建制度和等级特权,鲜明地提出了自由、平等的战斗口号,强烈主张建立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民主共和国,集中反映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民主思想,为18世纪美国资产阶级革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 一、社会契约 契约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其内在原则是基于商品交换关系的平等、自由精神。以卢梭为代表的思想家们把契约理论运用到社会政治领域,扛起“社会契约”的旗帜,向封建专制社会发起猛烈的攻击, “社会契约”成了震古铄今的政治词汇。《社会契约论》的第一卷写道:“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里表达了卢梭这样一种思想,即人一旦诞生,就获得了在世界中存在的自由,存在的展开过

程即是生存,而生存就是一种不自由的状态,这种不自由的状态构成了人生存自由的"枷锁"。[1]接着卢梭又说:“一旦它挣脱枷锁而且是正在挣脱枷锁之时,那么它就做的更对。因为同样的权利剥夺了人民的自由,人民又凭借这种权利重新获得了自由,这就说明或者人民重获自由是正当的,或者别人根本无权剥夺他的自由。”卢梭坚持认为,最好的国体是民主制,因为国家的主权应该在于人民。由此,他在《社会契约论》中做出了这样一种构想,即从人的自然状态出发,设想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出现了作为个体的人所不能承受的种种生存阻力之时,人类就必须改变他们的生存方式。而在个体的力量不够强大的时候,这种改变只能从共同协作开始。但是,“每个人的力量和自由是他生存的主要手段”,是不能轻易转让和放弃的,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系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2]也就是说,不仅要从集体的角度来构建这个共同体,同时也要把道德和理性视为共同体所不能缺少的成分。这种共同体产生的过程也就是卢梭所谈的社会契约建立的过程,自然法精神体现了整本书的核心思想。同时卢梭认为,订立社会契约必须遵守三个原则:第一,每个人都必须转让,必须坚持“同等”原则。对于所有的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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