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可信吗

私募基金可信吗
私募基金可信吗

人们理财观念逐年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理财,很多新手朋友对于理财产品不是很了解,比如说私募基金是什么,私募基金可信吗?私募基金是正规的吗?很多人会对这个有很多疑问。今天金斧子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惑私募基金可信吗?私募基金是否正规?

私募基金呢,又称阳光私募基金。阳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简单明了点说,阳光私募基金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

(阳光私募投资流程图)

小伙伴们,注意画重点!!!

阳光私募基金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所以,阳光私募是一个极为安全的理财手段!

阳光私募作为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时间是最好的例证:

阳光私募历史,10余年来实现跨越式发展

(数据来源;基金业协会)

阳光私募诞生于2003年,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蜕变,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15年底,行业总体规模约1.73万亿元。阳光私募如此蓬勃发展,除了可信度专业度极高之外,还有其无可比拟的优势。

业绩优异:长期业绩完胜大盘,公募基金及其他股票型理财产品

资金安全:采用信托,银行,券商三方托管模式保证资金安全

操作灵活:投资策略众多,可满仓可空仓,持股集中度要求宽松

精英管理:汇聚公募,券商,保险,民间高手等各路投资精英

阳光私募的优势不止是说说而已,具体的请跟着小金继续看。

收益,小金的惯例就是数据来说话,我们来看数据。

任你市场涨涨跌跌,你涨我们涨更多,你跌我们跌更少。无论牛熊,大牛小牛阳光私募,在各种市场均能适应,并且给出完美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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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的类型、区别、优势及特点比较

一、基金的大致分类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领域,根据采取的交易结构和组织形式的不同,主要分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类。 如下图所示: 二、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结构 1、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2、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3、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三种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区别 综合以上,上述三种类型基金的具体区别在于: 1、主体 契约型基金是基于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通过签订三方契约形成的,不依托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有限合伙或公司),基于合同享有投资收益。由基

金管理人成为目标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的显示的股东(属于名义股东,实质为股权代持),所以相对合伙制基金来说少了工商注册等繁琐手续,不用每投资一个项目就设置一个公司。 通过基金合同来约定管理方式、履行包括募集资金、确定投资方向、基金财产管理等职责,通常基金管理人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费及业绩报酬。 2、资金流 契约型基金由于没有法律主体,需设基金托管人,以基金名称开立托管账户(目前商业银行对契约型基金能否以基金名义开设托管账户在实践中还有分歧)。3、税收 契约型基金在分配业绩收益时无需承担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而公司制基金需承担企业所得税,并且有限合伙制基金和公司制基金还需承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四、契约型基金的优势 与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相比,契约型基金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募集范围广泛、低成本运作、决策效率高、无双重税负、退出灵活、资金安全性。 1、募集范围广泛 根据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相关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数量上限是200人,而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仅为50人。因此,契约型基金的募集范围比其他两种形式的基金募集范围更广泛,募集难度也大大降低。 2、专业化管理,低成本运作 契约私募基金因契约法律关系而设立,因而无需注册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或投资公司,不必占用独占性不动产、动产和人员的投入。而且契约私募基金通常都采用类似承包的方式支付给经营者和保管者一笔固定的年度管理费用。如果经营者和保管者的年度管理费用超过了这笔数额,投资者将不再另行支付。 3、决策效率高 在契约法律关系的框架下,投资者作为受益人,把信托财产委托给管理公司管理后,投资者对财产便丧失了支配权和发言权,信托财产由管理公司全权负责经营和运作。所以,契约型基金的决策权一般在管理人层面,决策效率高。 4、免于双重征税 由于契约型私募基金没有法人资格,不被视为纳税主体。因此只需在收益分配环节,由受益人自行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即可。 此外,目前我国的公募基金均采用契约方式设立,而公募基金享有较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5、退出机制灵活,流动性强 契约型私募基金的一大优势就是其拥有灵活便捷的组织形式,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契约的订立可以满足不同的客户群。在法律框架内,信托契约可以自由地做出各种约定。契约可以有专门条款约定投资人的灵活退出方式,这是因为在集合信托的不同委托人之间没有相互可以制约的关系,某些委托人做出变动并不会影响契约型私募基金存续的有效性。此外,未来允许通过交易平台转让契约型基金份额的可能性也较大,也将大大提高基金份额的流动性。 相比较而言,公司型基金和有限合伙型基金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退出,往往面临繁杂的工商变更手续。 6、资金安全性高

私募基金公司基金产品评级办法模版

[*]有限公司 基金产品评级办法 基金产品评级体系(以下简称“评级体系”)是针对由[*]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的私募基金产品推出的风险等级评价方式,共划分为五个级次。评级结果依据“基金产品类型、投资标的/组合、经营/财务指标、预期收益”四项指标按一定权重计算产生,除反映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能力外,更对所投基金项目提出了高质量的要求。评级的目的是为了让合格投资者能够更好的比较和评估私募基金的表现,并希望能够促使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在项目调查研究过程更加科学、透明,让投资者以最直观的方式了解该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 一、评级体系 评级体系是针对私募投资基金不同产品类型给予五级评级。该评级体系以所投基金项目质量为基础,根据“基金产品类型、投资标的/组合、经营/财务指标、预期收益”四项指标,将私募基金产品依照定量基础进行比较、评级。评级结果分为低风险、较低风险、中级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五级。 二、评级思路 基于“基金产品类型、投资标的/组合、经营/财务指标、预期收益”四项指标按一定权重计算产生评级结果。 (一)基金产品类型 本办法所称基金产品类型包括股权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私募投资基金。

(二)投资标的/组合 投资标的/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信托计划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组合。具体评价时需根据投资组合,结合目标公司所属行业,综合考虑各资产配置比重、投资期限等评估风险程度。 (三)经营/财务指标 依据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毛利、净利、资产负债率、经营现金流、未来营利能力及偿债能力等指标判断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四)预期收益 根据基金项目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期限、是否可转让、增信方式及风险控制措施等因素综合评判风险高低。 三、评级方式 基于“基金产品类型、投资标的/组合、经营/财务指标、预期收益”四项指标按一定分值计算产生评级分数,确定评级结果,具体算法如下所示: 自变量基金产品类型投资标的/组合经营/财务指标预期收益分值10 20 40 30 通过计算产生的评级分值,来定义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评级分数≥75≥60-<75≥50-<60≥35-<50<35 评级结果低风险较低风险中级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 四、级别评定

14、私募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机密文件 上海元新富春1 号私募投资基金 契约型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上海元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6 年9 月18 日

重大提示 本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说明书”)将对【上海元新富春1号投资基金(契约型)】(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之设立及运营的相关事宜进行必要说明。 本说明书在投资人确认承担保密义务的基础上提交,仅供投资人一定范围内的资深专业投资决策人士使用,不得用作它途。任何签收本说明书文本的人士均被视为完全同意受本说明书保密约定的约束并承担保密责任,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或公开本说明书。 在出资之前,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因素部分。投资人必须自行判断因出资于本基金而带来的法律、财务、税收及其它相关后果,包括投资风险。投资人不应将本说明书中的内容视作有关法律、税收或出资事项的专业建议,而应向自己的专业顾问寻求该等专业建议。 本说明书中的某些信息系基于公开出版物或第三方数据而提供,本基金不对此类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说明书中的所有意见、观点以及与基金未来运作或相关的计划、预计或陈述仅代表本基金管理人的评估以及基金管理人对截止于说明书提交日期时所掌握的信息的分析。列出该等内容并非表示或确认其正确,或表示本基金的运作目标能够确保达成。投资人必须自行确定其对此类内容的信赖程度,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均不对此承担责任。

投资人在投资前应仔细阅读最终募集法律文件。本说明书内容与最终募集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有不符之处,以最终募集法律文件为准。 本说明书中对于过往业绩的介绍不意味着对基金未来业绩的承诺,也不对投资本金作任何保证。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管理部门对本基金和/或其基金管理人的备案和/或登记,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不存在风险甚至重大风险。 感谢阅读本说明书。

私募证券基金计划书

成立私募证券基金商业计划书 一、设立私募证券基金公司的目的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财富迅速积累,资本市场发展如火如荼、方兴未艾。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资本市场法规制度建设的日趋完善,资本市场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为私募证券基金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分享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企业多元化、跨越式发展目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也为发展繁荣我国资本市场,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拟组建私募证券基金公司。 二、私募证券基金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民间个人财富积累也不断的高速增长,使得整个社会对高端理财的需求出现了井喷现象,并且由于近年来公募基金表现持续低迷,诸多因素都催生并推动了私募基金行业的蓬勃发展。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显示,截止2017年9月底,国内私募基金公司总计19112多家,运行的54541只产品,总资产规模超过7.8911万亿。 从市场前景分析,私募基金业的发展得到决策部门的大力扶持,我国的私募基金市场仍存在较大空间。在短短数年时间内,中国的私募基金业获得了跳跃式的增长,目前,我国私募基金市场初具规模。

但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私募基金市场无论从绝对资产规模还是相对经济总量的比例来说,都存在着较大差距。这说明中国私募基金业的发展空间相当可观,同时受我国经济总量持续高速增长、居民储蓄资金亟需有效分流、资本市场渐进开放和决策层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中国的私募基金业也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2010年的股指期货上市,使得对冲基金更是刚刚在国内得到发展的可能。这些利好因素显然是已进入成熟成长期的公募基金业所难以比拟的。面对这样一个持续扩张、纷繁复杂的资本蛋糕,市场前景大有可为。 三、对冲基金产品原理及策略 对冲投资策略的重点是不论在牛市或者熊市中,使用对冲交易追求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 相对价值套利策略:关注两组相互关联的证券的相对价值而不是绝对价值,通过对两组证券双边下注来博取相对价值变化所带来的收益。包括股票市场中性策略、可转换套利和固定收益套利等。股票市场中性的投资者会同时进行多头和空头方向的买卖活动,同时通过调整多空头比例来确保投资组合是中性、甚至是部门和行业中性的。可转换套利则是针对可转换债券而言的,可持有债券的多头,同时以持有可转换的股票或者以该股票为标的的权证或期权来对冲风险。固定收益套利策略则是寻找、挖掘所有固定收益证券之间微弱的价差变化规律从而获利。

私募基金涉及的税种汇总

私募基金税收一览 企业上市与并购 我国的私募基金,主要包括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三种。本文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方面对相关主体的纳税问题(仅探讨所得税与增值税,不涉及印花税等税种)进行简明分析,本文所称基金,限定为根据境内法成立的主体或契约关系。私募基金 所得税 公司型基金就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能够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公司型基金,适用15%的税率。 合伙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层面均不存在所 得税。 增值税 契约型基金并非纳税主体,其基金层面无需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后,公司型基金与合伙型基金的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因其收入种类不同而存在 差异:

若为转让股票、债券等金融商品,属于增值税调整范畴。 若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合伙份额的收入,不缴纳增值税;但如果转让股权、合伙份额为投资附加回购类型的交易结构,其实质为债性融资,存在被界定为贷款服务从而缴纳增值税的可能。 对于转让新三板股票的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实践中税务部门是否将新三板股票视为金融商品,目前各地有不同操作,但倾向于将新三板股票视为有价证券类的金融商品。 私募基金投资者 所得税 一、公司型基金投资者 1法人投资者 A股权转让所得 公司型基金的法人投资者,其转让股权涉税事宜与公司型基金适用相同规则,但若该法人投资者为非居民企业且转让股权满足源

泉扣缴的,参照下述“B 权益性投资所得”c、d进行。 B权益性投资所得 公司型基金的法人投资者,其从基金处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a. 若投资者为居民企业,则该等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b. 若投资者为非居民企业,且其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其从基金处取得的该等投资收益若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则该等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c. 若投资者为非居民企业,且其未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虽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其从基金处取得的该等投资收益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则其从基金处取得的投资收益由基金按10%的税率实施源泉扣缴,缴纳预提所得税; 上述c的非居民企业若在香港、澳门设立,或其设立地政府与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 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与国内税 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办理。

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对比

一、两者的相同之处 两者的共同之处就是通过发售基金份额,筹集资金,形成独立财产,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基金托管人进行财产托管,由基金投资人共享投资收益、共担投资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包括四个市场主体: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监管机构。 二、两者的区别 (一)主要区别 1.募集对象不同 公募基金的投资门槛为1000元,面向社会大众募集,也就是针对普通人的理财产品。 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为100万,主要是面对有钱人和一些机构(保险公司、社保资金等),其中阳光私募常常借助券商资产管理及基金专户等渠道发行。 2.投资限制不同 公募基金在股票投资上受限较多,如持股最低仓位为6成,不能参与股指期货对冲等。 私募基金在仓位上非常灵活,可以空仓也可以满仓,还可以参与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多种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由当初签订的投资协议约定。 正是因为这一点使得两类基金在业绩回报预期与稳定上区别很大,按照A股长熊短牛的特点,私募基金的灵活性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 证监会对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非常严格,公募基金每个季度都要详细的披露其投资组合与持仓比例信息。对私募基金则没有这么多要求,这也是私募基金保密性的需要。

4. 业绩报酬不同 这一点我想应该是投资者最为关心的事情。公募基金的管理人的报酬主要是来自于按照基金规模的固定比例收取的管理费一般来说1‰的水平,基金规模决定报酬,也就是现在的报酬取决于去年的排名;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收益直接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也就是说投资要是赚不到钱,那么管理人也得喝西北风。所以从趋利的本性而言,优劣立判,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从来不鼓励大家买公募基金,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激励制度就有重大缺陷。 虽然公募行业与私募行业的基金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业绩分化,但从格上理财统计的行业平均业绩来看,公募基金只有在大牛市中会跑赢私募基金,而私募基金在震荡市与熊市中表现更加突出 (二)次要区别 1.产品规模 公募基金单只基金的资产规模通常为几亿至几百亿元,反正池塘里水多,浑水摸鱼也是不错的选择,侧重集体协作。 私募基金市场在中国起步比较晚,整个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再加上市场客观因素导致先天营养不良,发展的不是很好,其单只基金的资产规模仅有几千万至几亿元,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这个模式是主流,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团队中的某个人的技术实力。 2. 费用 两者都包括认购费、固定管理费、赎回费,除此以外私募基金还多收了一项浮动管理费,其实个人认为没这个必要。 3. 流动性

海通私募基金评级说明

海通证券私募基金评级说明 海通证券基金研究中心 1、海通私募基金系列评级的目的和宗旨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投资管理人队伍的日渐壮大,投资理念更加成熟,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越发活跃,受到市场更加广泛的关注,因而建立一个客观、科学和市场普遍接受的基金评价体系已越来越迫切。虽然国内目前已经存在一些专业的私募基金评价报告,但基本都以传统的评价基金历史收益和风险为主要方法,并未体现出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的特点,而且私募基金净值披露周期不一致,造成传统业绩衡量指标缺乏可比性,由此得出的评级结果也就缺乏合理性。此外,现有的私募评级通常局限在对基金产品评级,缺乏对基金经理评级和基金公司评级。 海通证券研究所为满足这一需求推出了私募基金系列评级,包括私募基金产品评级、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评级和私募投资经理评级,通过星级评定的形式,使投资者能够迅速、直观的了解私募基金历史风险收益以及潜在投资价值。 2、海通私募基金评级的原则 海通证券私募基金系列评级旨在对私募基金投资经理及其团队的主动投资管理能力做出较为客观的衡量,为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为此,我们在基金评级过程中遵从了下列基本原则。 2.1 分类评级 投资目标,投资限制,资产配置,投资地区的不同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一个基金的业绩表现,但这些因素往往是事先设定的,基金经理所无法控制和改变的。因此,为了能够对基金经理及其团队的投资管理能力做出较为客观的衡量,基金绩效衡量必须对契约因素进行可比性处理,为此海通证券基金评级实行分类基础上进行评级的原则。由于基金产品评级、基金经理评级和基金公司评级自身的差异,它们的评级分类也有不同。 2.2 FOF、TOT(金中金、托付宝)类以及货币型的私募理财产品不参与评级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模版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加入合江瑞利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募集资金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用于以买入返售的方式投资购买合江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持有的 合江县合江镇桥凼村土地收储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权。投资期限2年,2016年12月31日该次投资全部到期。重庆瑞利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本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对本合伙企业该次投资进行了清算。 一、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合江瑞利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募集资金及投资规模:185,370,000元人民币。 3.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瑞利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利丰基金”)。 4.托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江瑞利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免于托管。 二、资金的募集、运用及管理情况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所有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专用账户累计划入资金185,370,000元人民币。 2.资金运用方式:本合伙企业以买入返售的方式投资购买合江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持有的合江县合江镇桥凼村土地收储项目土地一

级开发收益权。 3.投资期限:2年,基金每笔投资资金独立计算其投资期限。 4.初始投资起始日:2014年6月16日; 最后一期投资起始日:2014年12月31日。 5.投资结束日:2016年12月31日。 6.投资次数:11次。 三、投资退出与清算 1.投资退出 2016年12月31日本合伙企业本次投资全部退出。 2.投资收益的分配 本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来源于本合伙企业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合伙企业该次投资共实现投资收益44,554,196.32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向合伙人分配投资收益44,554,196.32元,并按期兑付全部投资本金185,370,000元人民币。 3.投资清算 就本合伙企业本次投资事宜,执行事务合伙人编制了《合江瑞利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损益表》及《合江瑞利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收益分配及本金兑付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 2 )。 四、声明 执行事务合伙人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分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分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分析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私募投资基金按其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证券、资产支持计划等,本文不予详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 (一)类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设立为下列三种形式: 1.公司型 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投资者即为基金公司的股东(股东人数需受《公司法》限制),公司成立后,对外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非上市企业,取得投资收益后按基金公司《公司章程》的约定或出资比例进行股息、红利的分配。同时,可另成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该基金公司的投融资运作。 2.有限合伙型 这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较为常见的一种类型。通常,某项目的发起人先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以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GP(普通合伙人)、其他基金投资人作为LP(有限合伙人)共同成立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再以该有限合伙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后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在GP与各LP之间进行利润分

配。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人数上受《合伙企业法》二至五十个合伙人的限制。 3.契约型 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设立一个单独的法律主体对外投资,而是通过信托计划或是基金合同等契约形式募集资金,单独核算并对外投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后,以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订《基金合同》,成立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形式日益被采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该类型基金参与的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二)相关主体 1.基金管理人 即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司或合伙企业,负责基金的募集、设立、备案、投融资、收益分配等一系列活动,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不需要行政审批,但是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管理人登记手续、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并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 2.私募基金 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发行私募基金不需经过行政审批,但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填列相关信息。私募基金备案时需注明该基金属于公司型、有限合伙型或契约型。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开立相关证券账户,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名称一般为“基金管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种架构比较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种 架构比较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种架构比较 一、基金的架构 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架构 1、架构一: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公司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 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其中的 3、架构三:信托制 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

三种不同基金的架构之间在投资者权利、税收地位、信息披露、投资者规模限制、出资进度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本方案仅简要介绍各架构在投资者权利和税收地位方面的差别。 1、投资者权利 公司制有限合伙制信托制基金管理人的任命间接直接直接 外部审计机构的任命股东会合伙人会议基金管理人 参与基金管理不参与不参与不参与 资本退出需管理人同 意需管理人同意不需管理人同 意 审议批准会计报表股东会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股东投票合伙人投票信托合同约定 注: 一般而言,受托人应是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如无重大过失或违法 违约行为,委托人无权解任基金管理人 作为整体,投资者无权参与基金管理。实践中,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 决策的委员会中一般会有个别投资者代表。 依照《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股东或合伙人转让权益需要其他 股东或合伙人同意。实践中,一般投资者与管理人签订协议,允许 管理人代表他们同意其他股东或合伙人的退出。 从《信托法》角度看,委托人可以自行解除委托。但实践中,信托合 同可能会有不同安排。 一般而言,公司制下,基金的投资人不能干预基金的具体运营,但部分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有限合伙制下,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在基金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有限合伙人部分可以通过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但一般通过设立顾问委员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进行监督。信托制下,投资人基本上难以干预到受托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 2、税收地位 从税收地位来看,公司制基金存在双重纳税的缺点:基金作为公司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的公司

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 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 投资者: 管理人:

托管人: 第一节前言 1、订立本合同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各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兹信守。(2)本基金合同订立的目的是明确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及职责,规范基金的运作,确保委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3)本基金合同订立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投资者自签订基金合同之日起成为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且自其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退出基金或被转让给 其他合格投资者之日起,投资者不再是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中国会接受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基金没 有风险。 3、本基金合同是规定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本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本基金合同为准。 4、若因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导致本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冲突,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各方当事人应及时对本基金合同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 第二节释义 在本合同项下,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本基金、本私募基金:指私募基金。 2、本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本合同:指投资者、管理人及托管人签署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其附件及对该合同及附件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3、认购风险申明书:指《私募(投资)基金认购风险申明书》。 4、基金文件:指本基金合同和认购风险申明书的统称。 5、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指。

3分钟看懂信托和私募基金的区别1-精心整理

一、信托和私募的定义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私募又称为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其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对冲基金一般是按照私募基金的方式运作的。 二、两者的特点及分类 信托公司产品:信托产品是指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跟投资期限都固定的产品,跟银行存款、国债等类似,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中的一种。信托公司主管部门是中国银监会,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信托产品特点:收益稳定,投资期限1-3年,投资门槛高(100万起),发行规模大,常见起步都在1亿以上。目前国内信托产品的规模:11万亿。 购买的方式及原理:因为信托产品的高门槛,导致我们很多小老百姓根本没有机会接触,今天我们用众筹的模式,大家合伙筹钱去购买一份份的信托产品,就跟网上合伙购买彩票的原理一样,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去购买到过去只有那些“高富帅”才能够买到的产品,让我们也变成高富帅。 基金产品按照投资标的分类有: 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风险非常小,如目前网上最火的互联网产品支付宝旗下的余额宝就是天弘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百度的百发、苏宁的零钱宝、网易的收益宝也同属于货币基金,当然还有各个基金公司自己网站或者通过银行网站系统销售的货币基金。 债券基金:80%以上的债券基金均投资于债券,比如国债、企业债、政府债等,

收益低但是非常稳定。 股票型基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风险大,收益可能很高也可能亏损,适合于追求高收益且能够承受高风险的人群。 混合型基金: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基金如保本基金、平衡配置基金。 信托型基金:投资于实体企业、政府基建和重大设施的建设,是近年兴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向,风控方式和市场均跟目前的部分信托产品一样,拥有债权,风险控制好,收益稳定且收益高。适合追求稳定高收益的人群。 三、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的区别 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在过去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分界限,但随着有限合伙私募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将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混淆。所以分享有关信托和私募的区别在哪以及一些有效的区别方法。 最明显的区别——产品管理人 信托产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私募产品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这是两类产品最本质的区别。当然私募产品有的时候会以很多形式出现,比如过去大家耳熟能详的阳光私募这类产品,由于通过信托平台募集,所以有些产品的名称中会带有信托字样,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另外就是一些有限合伙私募,它们可能会以券商资管产品或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形式出现,但券商和信托公司在这里也只起到通道作用,产品的管理人还是私募投资公司。 所以不管私募产品以何种名称何种形式出现,只要找到管理人那一栏,看看到底是信托公司还是私募投资公司投资者,就很容易区分出二者。 最容易混淆之处——产品投资方向 集合信托产品基本都是投资实体经济项目,这一设计特点多年未变,但近几年市

私募基金产品分类

私募基金2016最新分类 来源:中国资本联盟转自:金融法视界 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十分快速,并已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几乎所有国际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都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同时也培育出了像索罗斯、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鳄。 而国内私募基金也驶入快车道,截至2016年10月31日,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7976家,备案私募49087只,私募基金从业人员304068人,外包服务机构82家。国内的私募江湖也人才辈出,在这个战场里,我们见识过王亚伟、徐翔、刘世强、葛卫东、杨海等江山豪杰。可见,我国私募基金发展迅猛,规模越发壮大,同时,也在各种投资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关于私募基金,中基协之前对其分类做出了新的定义。 基金产品重新分类 2016年9月8日,中基协发布《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上线运行相关安排的说明》,“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登录入口:.cn)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重新定义了私募基金的分类及产品类型。 私募基金类型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2、私募证券类FOF基金 主要投向证券类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

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 4、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 主要投向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 5、创业投资基金 主要向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未上市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新三板挂牌企业视为未上市企业);(对于市场所称“成长基金”,如果不涉及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的,按照创业投资基金备案)如果涉及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按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的“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备案。 6、创业投资类FOF基金 主要投向创投类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 7、其他私募投资基金 投资除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的基金。 8、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类FOF 主要投向其他类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 产品类型定义 1、权益类基金 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基金。 2、固收类基金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 (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基金合同正文 (2) 第一节前言 (2) 第二节释义 (2) 第三节声明与承诺 (2) 第四节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3) 第五节私募基金的募集 (4) 第六节私募基金的成立与备案 (5) 第七节私募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 (5) 第八节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6) 第九节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日常机构 (14) 第十节私募基金份额的登记 (16) 第十一节私募基金的投资 (16) 第十二节私募基金的财产 (17) 第十三节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9) 第十四节私募基金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 (20) 第十五节私募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21) 第十六节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 (22) 第十七节信息披露与报告 (22) 第十八节风险揭示 (23) 第十九节基金合同的效力、变更、解除与终止 (23) 第二十节私募基金的清算 (24) 第二十一节违约责任 (25) 第二十二节争议的处理 (26) 第二十三节其他事项 (26) 第三章附则 (26)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 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 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原则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托管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

如何设立一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当前各通道的比较

如何设立一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当前各通道的 比较 来源:朝阳永续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7日13:42作者: 中国阳光私募的历史始于2004年,经过10年的发展,中国私募证券基金行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不断地壮大和成熟。而去年以来政府和主管部门又颁布和落实了一系列政策对私募基金行业予以支持。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今年8月21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办法》的制定和执行为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运营提供明确的依据,并起到了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私募行业发展的作用。 据证监会协会统计,国内已备案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有1100余家,管理规模逾3000亿元。过去几年中,阳光私募基金的发行渠道也不断拓展,从最初的只能通过信托渠道发行,到现在基金专户、私募自主发行契约式基金等。私募产品的投向不断丰富,从最初单纯投向股票型二级市场,到现在可以投向定向增发、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不同的投资工具和领域。 在《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和今年以来股票市场的好转双重利好因素的影响下,近来有越来越多的专业投资者有兴趣进入私募行业,想要了解如何设立自己的私募基金。根据证监会和基金业

协会的分类,私募基金根据其投向主要可分为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下面为大家简要地讲解一下如何设立一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设立一个投资企业 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按照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所以首先要设立一个公司或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大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公司制的,少部分采取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理论上有一些优点,如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不需要验资,因而便于注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避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征税的问题等。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现实中有限合伙制企业数量相对较少,性质相对特殊和使用的法规相对冷僻,有限合伙制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地区的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并不了解有限合伙制所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不了解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与有限合伙企业相关的一些重要术语“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对于一些较少接触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来说也不太了解,还有个别有限合伙制私募机构反映在个

私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估

私募基金 风险等级评估
常规划分评分表(80 分) 维度 定量指标 次级指标 备案经营时间(2) 指标说明 评 分
超过 3 年(0 分),1-3 年(1 分),1 年以 1 下(2 分) 控股股东为大型国有企业(0 分),控股股 东为上市公司(0 分),控股股东为近 3 年 1 入选民营 500 强企业(0 分),其他(1 分)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含)以上(0 分), 2000-5000 万元(1 分),2000 万元以下(2 1 分) 8 年及以上从业经验/5 个及以上项目成功 退出(0 分),4-8 年从业经验/2-4 个项目 2 成功退出(1 分),0-4 年及从业经验/2 个 以下项目成功退出(2 分) 未发生变更(0 分),发生过变更(1 分) 0 是(0 分),否(2 分) 是(0 分),否(1 分) 0 1
公司股权结构(2)
公司实收资本(2) 基本情况 (12)
实际控制人能力与经验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稳定性(1)
公司 层面 (40 分)
治理结构与管理架构的 完备性(2) 是否拥有基金销售牌照 (1) 投研团队数量(2) 投研团队平均从业年限 (2) 投研人员工作稳定性 (1)
10 人以上(0 分),5-10 人(1 分),5 人 2 以下(2 分) 5 年以上(0 分),3-5 年(1 分),3 年以 2 下(2 分) 流失率 20%以下(0 分),流失率 20%及以 上(1 分) 0
投研团队 (6)
投研人员从业合规性 (1) 全部取得从业资格(0 分);反之(1 分) 1 是否建立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2) 内部控制 (12)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 执行(2) 风险准备金制度(2) 是(0 分),否(2 分) 是(0 分),否(2 分) 是(0 分),否(2 分) 0 0 2 0 0
成立以来有无违规情况 无(0 分),有(2 分) 及重大运营问题发生 (2) 成立以来是否涉及任何 否(0 分),是(2 分)

私募基金的三种形式

关于私募基金的三种组织形式 (一)公司制基金 1、公司制基金的结构 公司制基金依据《公司法》成立,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投资,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通常由董事会选择并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 2、公司制基金的特点 (1)投资人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公司 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对于投资者而言,公司制基金是一个防范法律风险与责任的有效组织形式。 (2)注册资本金制度使基金比较稳定,但可能产生资金利用效率的问题,公司制基金有明确的出资金额、出资期限的要求,根据《公司法》第26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具有法定的内部治理结构,但管理人的决策权限容易受到限制根据 《公司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管理层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各机构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各自的职权。由于具有法定的内部治理结构,对投资者保障比较完善,因而易于被各类机构投资者接受。

对于管理公司而言,由于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法定的职权,参与特定事项的投票表决,使得大股东可能干涉经营决策,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公司制基金虽然可以通过分级授权部分解决问题,例如,将部分投资决策授权管理层或外部管理公司行使,但始终存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控制问题。实务中,公司制基金的管理人的投资决策权限也通常受到大股东的制约。 (4)投资回收方式受限,清算程序较为复杂。 公司制基金的股东如需要退出,可以通过减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但公司减资需要根据法定程序进行,需要花费较长时间。相比之下,通过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方更为可行。此外,公司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否则面临着补缴责任甚至行政、刑事责任。 公司制基金的清算需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特定的解散事由成立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通知债权人、刊登公告,经债权人申报债权等流程后,对剩余财产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二)有限合伙制基金 1、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结构 有限合伙制基金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基金的投资决策权,可以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担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但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不具有公司制基金的股东所享有的一些决策权。

私募基金分类大全及解析汇报

私募基金分类大全及解析 基金已然迎来了大扩容的时代。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涌现出的新私募基金产品也更加的多样与复杂,传统的私募基金分类体系也将被重新定义。当前行业内对私募基金分类规则并未达成统一的标准,总体上私募基金分类较为凌乱,立足不同的角度,也将会有不同的分类结果,但对大多数投资者而言,他们更关注私募基金的投资去向,即投资标的情况。立足投资标的,可以将私募基金分成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海外资产型、货币型、指数型新三板型、期货型和期权型等7个维度。股票型私募基金,即投资标的为上市公司的股票,其收益主要来源于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资本利得,相较于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其风险更高,当然预期收益也更高。债券型私募基金,即投资标的以债券为主,其收益来源主要是利息收入,所以汇率的变动和债券市场价格的波动等都会影响基金的整体投资回报率,虽然债券私募基金没有股票型私募基金那样的高风险,但它也不意味着稳赚不赔,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时候。债券型私募基金风险主要来自道德风险、监管风险、技术风险和兑付风险主要四大方面。债券型私募基金的道德风险。由于私募行业本身的监管缺乏,使得在利益输送各环节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尤其对于债券型私募基金,因为本身期限短、

融资成本高等特定更容易诱发道德风险,同时由于道德风险缺乏监管,一旦发生很难从法律层面进行举证和追究。债券型私募基金的监控风险。私募基金没有银行或信托公司那样严格的审批制度以及多层级的部门制约,所以在内部风险控制和融资单位的全流程跟踪管理上都不完善,主要只能依赖抵押与担保,而这些人力资源上的短缺都使得债券型私募基金存在一定的监控风险。债券型私募基金的技术风险。许多从事债券型私募基金的员工都比较年轻,他们中大都缺乏丰富的评估、质押、处置不良资产等工作经验,同时经验不足又容易诱发贷款业务上的技术风险。而贷款流程上的任何一个技术环节出现纰漏都很可能造成风险或被骗贷等。债券型私募基金的兑付风险。与成熟的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公司等相比,从事债券型私募基金的私募公司一般缺乏资金池管理模式来缓冲风险或者备用金风险缓冲等,所以一旦出现纰漏,债券型私募基金的兑付问题将很难解决。混合型私募基金,也可称为共同基金,即投资标的即包含成长型股票、收益型股票,又包括债券基金等。同时根据股票、债券投资比例及投资策略的差异,混合型私募基金又可以划分成偏股型基金、偏债型基金和配置型基金等多种类型。海外资产型私募基金,顾名思义,它的投资标的主要是以海外资产为主,根据其流动性及风险性等特点,又可以将海外资产型私募基金分为高流动性、低风险性的债券基金、共同基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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