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知识结构图

侵权责任法知识结构图
侵权责任法知识结构图

概述

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

共同侵权行为概述

共同危险行为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正当理由

实数章节复习知识点归纳,总结

第六章 实 数 一.知识结构图: 二.知识定义 算术平方根 正数a 的算术平方根记作: . 正数和零的算术平方根都只有 个,零的算术平方根是 ,负数 算术平方根。 ? ?? ==||2 a a () =2 a 例:1. 25的算术平方根是 ;16 的算术平方根是 。 2.已知一个自然数的算术平方根是a ,则该自然数的下一个自然数的算术平方根是( ) A .1+a B. 1+a C. 12+a D. 12+a 3.面积为11的正方形边长为x ,则x 的范围是( ) A .31<

4.若∣a∣=6,b=3,且ab0,则a-b= 。 平方根 正数a的平方根记作: . 一个正数有平方根,他们互为; 零的平方根是;负数平方根。 例1.16的平方根是( ) A.4 B. 4 ± ± C. 2 D. 2 2.一个正数x的两个平方根分别是a+2和a-4,则a=____,x=___。 3.已知2a-1的算术平方根式3,4是3a+b-1的算术平方根,求a+2b的平方根。 立方根

a 的立方根记作: . 一个 数有一个 的立方根;一个 数有一个 的立方根;零的立方 根是 。3 3a a -=- =3 3 a ()=3 3 a 例:1. 4 12=_____, 169 ± =_____,3 27 8-_____. 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81的平方根是±3 B 、1的立方根是±1 C 、 1=±1 D 、5-是 5的平方根的相反数 3.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 (1) 的算术平方根是-3; (2) 225 的平方根是±15. (3)当x=0或2时,02=-x x (4)2 3 是分数 4.已知∣x ∣的算术平方根是8,那么x 的立方根是_____。 5.如图,以数轴的单位长线段为边做一个正方形,以数轴的原点为圆心,正方形对角线长为半径画弧,交数轴正半轴于点A ,则点A 表示的数是( )

侵权责任法-普法宣传小知识

。 法学院普法宣传 ——“侵权责任”小知识 什么是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不问过错,违法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及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后果的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诉讼时效 侵权行为一般诉讼时效是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该如何承担责任? 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劳务关系中的提供劳务一方造成他人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该工作人员有过错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其追偿。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对其享有追偿权。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产品质量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法理学知识结构图

法理学知识结构图 第一章法的本体 第一节法的概念 一、法的概念的争议 争论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按法的概念是否包含道德因素区分出两种基本主张: 一是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法与道德是相分离的);实证主义者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两个要素定义法的概念的,不包含内容的正确性要素; 二是自然法的法的概念(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系的)。自然法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要素,不排除社会实效性和权威性制定两个要素。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按本质与现象之间的联系——“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形式”来分析法的本质即法是什么。) 首先,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是指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 其次,法的本质反映为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但从表面上看,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中立性。 最后,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这个因素的制约,其最终也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三、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律又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它是一种以公共权力为 后盾、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法的普遍性就是所讲的普遍有效性,在国家权力所及的 范围内具有普遍效力; 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法是通过设定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模式的方 式,指引人的行为,将人的行为纳入统一的秩序之中,以调节社会关系。 5、法是以国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6、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具有被任何人在法律规定的 机构中通过争议解决程序加以运用以维自身权利的可能性。 四、法的作用 明确: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中,法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其产生、存在与发展变化都是由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法的作用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法的作用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体现,因为法能否对社会发生作用,法对社会作用的程度,法对社会所发生作用的效果,不是法律自身能够决定的。 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这是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对法的作用的分类。

生物必修一章知识框架图

第一章 走进细胞 走进细胞 从生物圈到细胞 生命活动离不开细胞 生命系统的结构层次 组织:由形态相似,结构、功能相同的细胞联合在一起的细胞群 器官:不同的组织按照一定的次序结合在一起而构成器官 系统:能够共同完成一种或几种生理功能的多个器官按照一定的次序组合在起而构成系统 个体:由各种器官(植物)或系统(动物和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复杂的生命活动的生物。单细胞生物是由一个细胞构成的生物体。 种群:在一定的自然区域内,同种生物的所有个体是一个种群。 群落:在一定的自然区域内,所有的种群(生物)组成一个群落。 生态系统:生物群落与它的无机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整体 生物圈:由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和这些生物生活的无机环境共同组成 细胞的多样性和统一性 观察细胞(显微镜的使用) 原核细 胞与真核细胞 低倍镜的视野大(小),通过的光多(少),放大倍数小(大); 物镜放大倍数小(大),镜头较短(长) 显微镜放大倍数=目镜放大倍数×物镜放大倍数 先用低倍镜观察清楚,把要放大观察的移到视野中央,再换高倍镜观察 看到物像是倒像,因而物像移动的方向与实际材料(装片)移动方向相反 主要内容:(1)细胞是一个有机体,一切动植物都是由细胞发育而来,并由细胞和细胞产物所构成。(2)细胞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既有它自己的生命,又对与其他 细胞共同组成的整体的生命起作用。(3)新细胞可以从老细胞中产生 细胞学说 从学说的建立过程可以领悟到科学发现具有以下特点: 1、 科学发现是很多科学家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的结果 2、 科学发现的过程离不开技术的 3、 科学发现需要理性思维和实验的结合 4、 科学学说的建立过程是一个不断开拓、继承、修正和发展的过程 细胞: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

程啸《侵权责任法》知识点梳理

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与特征 狭义:仅指以“侵权责任法”或“侵权法”为名的某部法律。大陆法系不存在。 大陆法系的民法中,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皆属于 概念债的发生原因。民法对侵权行为的规定分为两部分: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 构成要件规定在债编分则中,责任承担规定在债编总则中。 广义:实质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法,即所有规范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的规范的总称。在我国,除了《侵》,广义的还包括《民法通则》?《产品质量 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用航空法》等。 私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关系 特征 强行法:与合同法、物权法相比,具有更多的强行法色彩。对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范,不能任由当事人协商改变。 二、侵权责任基本法与侵权责任特别法 基本法:《侵权责任法》。第6条确立的过错责任。凡是《侵》或者其他单行立法没概念有特别规定时,均适用该规则。第2、3章的基本规定同样。 特别法:《侵》第5条: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规定。不得随意规定各类侵权行为。只有当某些侵权行为不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应适 用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时,才有必要由特别法单独加以规范。 适用关系:《侵》第5条的关系。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他法律”指的就是侵权责任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 《侵》生效后,凡是明确修改了旧的立法规定的地方,一律应当适用《侵》。 对于某些侵权责任,原来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侵》对其 未置明文。对此,不可做出硬性规定:《侵》取消了原规定,或不方便作出。 三、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中的地位 独立成编:不同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将侵放入债法中,而是单独成编。 一是有利于侵权责任法的发展;二是我国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并不局限与损 害赔偿。八种之多。侵权行为并非单纯的债的发生方式。 与债法总:损害赔偿是最重要、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与因则的关系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很多共性,可以适用共同的规则。这些规则应当由债法总则规定。我国目前没有债法总则。 与人格权:我国《民法通则》主要以“对侵害人格权的侵权行为的规定”来规定人法的关系格权,仍未脱离侵权法的窠臼。是否单独制定人格权法,争论激烈。 与物权法:侵权责任的承担为物权提供了保护方式。并且物权是侵权法保护的核心的关系物权法中的规定补充了侵权责任法,例如:对占有的保护、相邻关系。

实数知识点归纳和练习

个性化简案 学生姓名:年级:七科目:数学 授课日期:月日上课时间:时分------ 时分合计:小时 教学目标1、掌握平方根、立方根的计算方法 2、掌握实数的运算方法 重难点导航重点:平方根、立方根的计算难点:实数的运算 教学简案: 1、教学流程 知识点讲解---例题讲解---随堂练习---出门考---作业布置 2、本次作业布置 实数练习3、上节课作业情况 □完成□讲解存在的问题:□未完成□未讲解原因: 4、教学反馈 知识点掌握情况: 上课状态: 课后建议: 授课教师评价:今日学生课堂表现符合共项(大写)审核人签字(姓名、日期) □准时上课:无迟到和早退现象 □今天所学知识点全部掌握:教师任意抽查一知识点,学生能完全掌握□上课态度认真:上课期间认真听讲,无任何不配合老师的情况 □海豚作业完成达标:全部按时按量完成所布置的作业,无少做漏做现象课前:课后:学生签字: 教师签字: 备注:请交至行政前台处登记、存档保留,隔日无效(可另附教案内页)大写:壹贰叁肆签章:

个性化教案(真题演练) 1.正方形ABCD在数轴上的位置如图所示,点A、D对应的数分别是0和﹣1,若正方形ABCD 绕着顶点顺时针方向在数轴上翻滚,翻滚一次后,点B所对应的是1,则连续翻滚2019次后,数轴上表示2019的数所对应的点是() A.A B.B C.C D.D 2.已知a和b都是无理数,且a≠b,下面提供的6个数a+b,a﹣b,ab,,b﹣2,2a可能成为有理数的个数() A.3个B.4个C.5个D.6个 3.下列说法正确有()个 ①整数就是正整数和负整数;②任何一个无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③﹣a表示负数; ④近似数2.35所表示的准确数a的范围是:2.345≤a≤2.355;⑤如果一个数的平方是它的相反 数,那么这个数是0;⑥如果一个数的立方根是它的相反数,那么这个数是1或﹣1. A.1 B.2 C.3 D.4

《幼儿教育学》第一章知识框架图



























教育的 起源
教育的 概念
教育学 的概念
幼儿教育 的概念
神话起源说
生物起源说
心理起源说
劳动起源说
教育是新生一代成长和人类社会延续、发展的必要手段,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社 会现象。 广义:有目的、有意识地对人身心施加影响并促进人向社会要求的方向发展的 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 狭义:指学校教育,如幼儿园教育,小学、中学和大学教育以及其他人们为了 某种目的而特别组织的教育。
注意三点: 1、教育活动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社会实践活动 2、教育活动是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3、学校教育活动是一种专门的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教育学是研究教育这一社会现象并揭示其规律的一门科学。
幼儿教育主要指的是对 3 到 6 岁年龄阶段的幼儿所实施的教育,是一个人教育与发 展的重要而特殊的阶段。 广义:凡是能够影响幼儿身体成长和认知、情感、性格等方面发展的活动,如幼儿 的家庭生活的形态,父母养育他的态度和方式,幼儿周围的人和事,他所读的书, 接触他的人,看电影、电视等等,都可说是幼儿教育。 狭义的幼儿教育则特指幼儿园和其他专门开设的幼教机构的教育。
幼儿教育 学的概念
幼儿教育 的意义
幼儿教育学是一门研究 3-6 岁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规律的 科学,它是人们从教育幼儿的实践中总结提炼出来的教育理论
(1)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和谐的发展。 (2)帮助幼儿适应学校生活,为入小学学习做好准备。 (3)减轻父母教养幼儿的负担并改善处境不利幼儿的状况。
幼儿教育对个体发展的意义 (一) 促进生长发育,提高身体素质,使幼儿健康、安全、愉快地成长 (二) 发展儿童的智力潜力和特点,识别和培养他们区别于他人的智能和兴趣, 帮助他们实现富有个性的发展 (三) 培养良好的品行和性格,促进个性、人格的完善和健康发展 (四) 激发幼儿感受美、表现美、创造美的情趣,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 体验到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
幼儿教育对社会发展的意义 (一) 幼儿教育对巩固提高“普九”水平,发展各类教育,构筑终身教育体系, 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 (二) 幼儿教育的发展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得到满足 (三) 幼儿教育的发展有力于国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 和谐的发展

实数学习的的学习的知识结构图.doc

实数知识结构图实数的概念及分类 1、实数的分类 实数有理数 正有理数 零 负有理数 正无理数 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 无理数无限不循环小数 负无理数 2、无理数:无限不循环小数叫做无理数。 在理解无理数时,要抓住“无限不循环”这一实质,归纳起来有四类: ( 1)开方开不尽的数,如7, 3 2 等; π ( 2)有特定意义的数,如圆周率π,或化简后含有π的数,如+8 等; 3 (3)有特定结构的数,如 0.1010010001 等; (4)某些三角函数值,如 sin60o等。实 数的倒数、相反数和绝对值 1、相反数 实数与它的相反数是一对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零的相反数是零),从数轴上看,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所对应的点关于原点对称,如果 a 与 b 互为相反数,则有a+b=0, a=-b,反之亦成立。 2、绝对值 在数轴上,一个数所对应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该数的绝对值。 可看成它的相反数,若|a|=a,则 a≥0;若 |a|=-a,则 a≤0。 ( |a|≥0)。零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也 3、倒数 如果 a 与 b 互为倒数,则有ab=1,反之亦成立。 1 和 -1 的倒数等于本身。零没有倒数。 4、数轴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画数轴时,要注意上述规定的三要素缺一不可) 实数与数轴的点是一一对应的。 平方根、算数平方根和立方根 。 1、算术平方根:一般地,如果一个正数 方根。特别地,0 的算术平方根是0。 x 的平方等于a,即x2=a,那么这个正数x 就叫做 a 的算术平表示方法:记作“ a ”,读作根号a。 性质:正数和零的算术平方根都只有一个,零的算术平方根是零。 2、平方根:一般地,如果一个数 x 的平方等于 a,即 x2=a,那么这个数 x 就叫做 a 的平方根(或二次方根)。 表示方法:正数 a 的平方根记做“ a ”,读作“正、负根号a”。 性质:一个正数有两个平方根,它们互为相反数;零的平方根是零;负数没有平方根。 3、开平方:求一个数 a 的平方根的运算,叫做开平方。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章知识结构图

第一章:有理数 ★知识结构图: 正分数 负分数 正整数 负整数 ★正数和负数 概念、定义:

1.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positive number)。 2.在正数前面加上负号“-”的数叫做负数(negative number)。 3.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rational number)。 4.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number axis)。 5.在直线上任取一个点表示数0,这个点叫做原点(origin)。 6.一般的,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absolute value)。 7.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8.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负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3.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4.有理数的加法中,两个数相加,交换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5.有理数的加法中,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将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6.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有理数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向乘;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2. 有理数中仍然有: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3. 一般的,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4.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 5.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有理数除法法则 1.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2.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做有理数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

功能法

2.1 功能法简介 功能教学法产生时又叫意念法、交际法或意念-功能-交际法,它是在心理语言学、社会语言学的理论基础上,20世纪70 年代在欧洲兴起一种新的外语教学法,780年代以来逐渐发展为交际法并衍生了许多变体,如结构-功能法,功能-结构法,平衡活动法等等。功能法主要依据社会语言学家海姆斯( Hymes )的交际能力理论及韩礼德(Halliday)的系统功能语言学而形成,是一种以语言功能项目为纲、培养交际能力的教学方法。 2.2 功能法的特点 此法的主要教学思想,是根据学生表达、交流什么观念、思想,就选学能够负载那些观念、思想的言语形式和语言规则;即按学生需要取材,由内容决定形式。在这一点上,功能法真正把语言和思维分开了。语言只是表达、负载思维的工具、符号。以往的外语教学法都主张先掌握了工具,再去做家具,修房屋,建工厂,造工业品。但很可能你费心费力掌握了许多工具,而实际只需要劈点柴火,别的什么也用不着。那就太劳而无功了。并且掌握工具的过程太枯燥,太长。功能法看到了这个毛病,就来个180 大转弯,从需要做什么活儿出发,去掌握相应的工具。需要做家具的只掌握锯,斧,刨的用法和木工本领,其它的一概不学。所以它要把人们的观念、思想进行分门别类,订出一个《意念-功能大纲》,代替外语教学中传统使用的《语法大纲》、《结构-句型大纲》,以及《情景大纲》。意念指观念、思想,功能指表达观念,思想的语言。但是,人们的观念,思想千差万别,筛选哪些去进行分类呢?功能法的取舍标准是人们的社会需要。因为人不能脱离社会,人在社会中的存在、地位决定他的观点、思想的范围、性质。可是人的社会地位、相互关系五花八门,这样筛选制定的意念-功能大纲必然极其庞大,任何学生都学习不完。因而还有第二道筛选,即根据具体学生需要表达什么,理解什么,就学那些意念-功能;根据选学的意念功能去选学相应的语言形式。但是,落实到具体人头,学生之间的需要仍会不同。因而功能法又设计过单元—学分体系。其办法是将教学内容分解成单元或小单元,每个单元针对学生的一项要求,单元之间互相联系构成整体。全体学生先学共同需要的单元(内容一般都是语言的共核);再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学其它单元,不需要的不学。学完一个单元给一个学分,学满了规定数量的学分,就能达到语言的最低水平或预定达

新人教版第六章实数知识点归纳

实数知识点总结 一、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 1、概念、定义 (1)如果一个正数x的平方等于a,即,那么这个正数x叫做a的算术平方根。 (2)如果一个数的平方等于a,那么这个数就叫做a的平方根(或二次方跟)。如果,那么x叫做a的平方根。 (3)如果一个数的立方等于a,那么这个数就叫做a的立方根(或a 的三次方根)。如果,那么x叫做a 的立方根。 2、运算名称 (1)求一个正数a的平方根的运算,叫做开平方。平方与开平方互为逆运算。 (2)求一个数的立方根的运算,叫做开立方。开立方和立方互为逆运算。 3、运算符号 (1)正数a的算术平方根,记作“a”。 (2)a(a≥0)的平方根的符号表达为。 (3)一个数a的立方根,用表示,其中a是被开方数,3是根指数。 4、运算公式 4、开方规律小结 ,a的算术平方根a;正数的平方根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其中正的那(1)若a≥0,则a的平方根是a 个叫它的算术平方根;0的平方根和算术平方根都是0;负数没有平方根。实数都有立方根,一个数的立方根有且只有一个,并且它的符号与被开方数的符号相同。正数的立方根是正数,负数的立方根是负数,0的立方根是0。(2)若a<0,则a没有平方根和算术平方根;若a为任意实数,则a的立方根是。 (3)正数的两个平方根互为相反数,两个互为相反数的实数的立方根也互为相反数。 二、小数点移动规律 平方根(如果被开方数的小数点,向右或向左每移动两位,它的平方根的小数点就相应地向右或向左移动一位)立方根(开立方的小数点移动规律:被开方数的小数点向右或向左每移动三位,则立方根的小数点就向右或向左移动一位) 三、实数的概念及分类 1、实数的分类

语言学---第一章知识框架

Chapter 1 Invitations to Linguistics 1.1 Why Study Language? 1.Some myths about language 2.Some fundamental views about language 3.Some concrete demonstrations to show Linguistics’importance 1.2 What is Language? 1. Language “is not to be confused with human speech, of which it is only a definite part, though certainly an essential one. It is both a social product of the faculty of speech and a collection of necessary conventions that have been adopted by a social body to permit individuals to exercise that faculty”. --Ferdinand de Saussure (1857-1913): 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 (1916) 2. “Language is a purely human and non-instinctive method of communicating ideas, emotions and desires by means of voluntarily produced symbols.” --Edward Sapir (1884-1939): Languag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peech (1921) 3. “A language is a system of arbitrary vocal symbols by means of which a social group co-operates.” --Bernard Bloch (1907-1965) & George Trager (1906-1992): Outline of Linguistic Analysis (1942) 4. “A language is a system of arbitrary vocal symbols by means of which the members of a society interact in terms of their total culture.” --George Trager: The Field of Linguistics (1949) 5. “From now on I will consider language to be a set (finite or infinite) of sentences, each finite in length and constructed out of a finite set of elements.” --Noam Chomsky (1928- ): Syntactic Structures (1957) 6. Language is “the institution whereby humans communicate and interact with each other by means of habitually used oral-auditory arbitrary symbols.” --Robert A. Hall (1911-1997): Introductory Linguistics (1964) 7.“Language is a system of arbitrary vocal symbols used for human communication.” --Ronald Wardhaugh: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 (1977) 8. “Language is a means of verbal communication.” —It is instrumental in that communicating by speaking or writing is a purposeful act. —It is social and conventional in that language is a social semiotic and communication can only take place effectively if all the users share a broad understanding of human interaction including such associated factors as nonverbal cues, motivation, and socio-cultural roles. -- Our textbook (2006) 9. Language is a system of arbitrary vocal symbols used for human communication.

《侵权责任法》复习资料-

《侵权责任法》课程复习资料 一、客观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考核知识点: 财产损失赔偿的计算标准。 ★考核知识点: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承担。 ★考核知识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考核知识点: 监护人责任。 (二)判断题 ★考核知识点: 堆放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承担。 ★考核知识点: 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 ★考核知识点:侵权责任的免除。 ★考核知识点:侵权责任的功能。 二、主观题部分 (一)名词解释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概念。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考核知识点: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 正当理由的抗辩事由。 ★考核知识点: 正当理由的抗辩事由。 ★考核知识点: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考核知识点: 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是指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的人身损害所承担的侵权责任。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考核知识点解释: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侵权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人就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考核知识点: 侵权行为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解释: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实施某种行为致人损害时,应该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在侵权责任构成方面具有特殊性、适用民法上特别规定的侵权行为。 ★考核知识点: 侵权行为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解释: 作为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了对他人的不作为义务而积极实施的侵权行为。★考核知识点: 损害赔偿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损益相抵,是指被侵权人在遭受损失时同时也得到利益的,应将其所得到的利益从应得的赔偿金额中扣除的一项规则。 ★考核知识点: 损害赔偿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过失相抵,是指被侵权人对损害之发生有过错的,应当依据其过错的大小或种类减轻直至免除行为人责任的规则。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方式。 考核知识点解释: 恢复原状,是指侵权人通过修理等手段,使受到其侵害的他人财产恢复到受损害之前原有状况的一种侵权责任方式。 ★考核知识点: 责任竞合与责任聚合。 考核知识点解释: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民事责任的产生,并且各种民事责任之间相互发生冲突的现象。 ★考核知识点: 责任竞合与责任聚合。 考核知识点解释: 法律责任聚合,是指行为人的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之构成要件,依法应当承担多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之制度。 ★考核知识点: 责任竞合与责任聚合。 考核知识点解释: 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聚合,是指行为人的同一行为既违反侵权责任法规范,符合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又违反刑法规范,符合刑事责任之构成要件。依据法律规定,行为人除应承担侵权责任之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两种法律责任不可相互吸收、抵销或替代。

实数知识点总结

平方根的有关概念 例1:写出下列各数的算术平方根。 81 」 2 (1)0.0009 ;(2)方;(3) -5 49 ?平方根 1. 定义:如果一个数的平方等于 a ,这个数就叫做a 的平方根(或二次方根)。即如果x 负平方根用“-2 a ”表示,根指数是2时,通常省略不写。 一 J. a 记作士 Pa ,读作“正、负根号 a ”。 实数 那么x 就叫做a 的平方根。如: _22 =4,所以4的平方根是_2 ; 9 25 所以 9 3 — 的平方根是 二—;02 = 0 ,所以 25 5 0的平方根是0。 2.表示方法 一个数a 的正的平方根,用符号“ 2 a ” 表示,a 叫做被开方数, 2叫做根指数, 如Va 记作需,读作“根号a ”,

温馨提示 ① 任何数的平方都不能为负数,所以负数没有平方根。 ② “ 5是25的平方根”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反过来说“ 25的平方根是5”就错了,因为“正 数有两个平方根”,所以必须说“ 25的平方根是土 5”。 ③求一个数的平方根就是把平方后等于这个数的所有数都求出来, 个数的平方根,只要把这个数平方,看其是否等于另一个数即可。 3?平方根的性质 (1 )一个正数a 有两个平方根,它们互为相反数,记作 a 。 (2) 零的平方根是零。 (3) 负数没有平方根。 厂温馨提示 条件。 例2: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 一 6的平方根是36;( 2)1的平方根是1;( 3)-9的平方根是—3 ;( 4) 361 二-19 ; (5) 9是一 9 2的算术平方根。 而判断一个数是不是另 ①a _ 0时, 、a 表示a 的算术平方根, -,a 表示a 的平方根。 ②因为负数没有平方根,所以被开方数 a _ 0。女口 x - 3中隐含着x-3_0,即x_ 3这一■ ③ G/a f=a (a H 0 ), J a 2=* a, a -a, a : 0. -0,

实数章节复习知识点归纳-总结

第六章实数 一.知识结构图: 二.知识定义 算术平方根 正数a的算术平方根记作: . 正数和零的算术平方根都只有个,零的算术平方根是,负数算术平方根。 ? ? ? = =| | 2a a()=2a ; 例:1. 25的算术平方根是;16的算术平方根是。 2.已知一个自然数的算术平方根是a ,则该自然数的下一个自然数的算术平方根是() A.1+a B. 1+a C. 1 2+ a D. 1 2+ a 3.面积为11的正方形边长为x,则x的范围是() A.3 1<

平方根 正数a 的平方根记作: . 一个正数有 平方根,他们互为 ; 零的平方根是 ;负数 平方根。 例1. 16 的平方根是( ) A .4 B. 4± C. 2 D. 2± | 2.一个正数x 的两个平方根分别是a+2和a-4,则a=____,x=___。 3.已知2a-1的算术平方根式3,4是3a+b-1的算术平方根,求a+2b 的平方根。 立方根 a 的立方根记作: . { 一个 数有一个 的立方根;一个 数有一个 的立方根;零的立方 根是 。3 3a a -=- =3 3 a ()=3 3 a 例:1. 4 12=_____, 169 ±=_____,3 27 8-_____.

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81的平方根是±3 B 、1的立方根是±1 C 、 1=±1 D 、5-是 5的平方根的相反数 3.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 (1) 的算术平方根是-3; (2) 225 的平方根是±15. (3)当x=0或2时,02=-x x (4)2 3是分数 4.已知∣x ∣的算术平方根是8,那么x 的立方根是_____。 5.如图,以数轴的单位长线段为边做一个正方形,以数轴的原点为圆心,正方形对角线长为半径画弧,交数轴正半轴于点A ,则点A 表示的数是( ) < A 、2 11 B 、 C 、2 D 、3 5.求下列各式中的 (1)252=x (2) 912 =-)(x (3)643-=x 实数 ?

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资料

侵权法概述 1、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特征 侵权责任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侵权责任法是指规定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侵权责任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名解1 它具有以下特征:1.调整范围具有广泛性, 2.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 3.条文规范具有概括性, 4.主要功能具有损害救济性, 5法律效力具有强行性 2、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益范围是指侵权责任法保护哪些权利和利益。 《侵权责任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特点:1.保障范围的全面性和人身权益的优越性, 2.提供了侵权请求权的基础, 3.保持了侵权法的开放性 3、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结构模式: 我国侵权责任法立法采取了“一般条款+类型化”的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整个侵权责任法体系。(我们赌它是填空题) 内在结构模式包括三部分,总则、分则和附则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4、侵权行为与违约,犯罪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一)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联系:(1)都是民事违法行为 (2)都是产生民事责任的原因(3)都是债的发生原因 区别:(1)行为产生的前提不同 (2)行为违反的义务不同 (3)行为侵害的对象不同 (4)责任形式有所不同 (二)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联系:(1)都是违法行为 (2)都应受法律制裁(3)都存在侵害财产权和人身权 区别:(1)法律根据不同(2)侵害客体不同 (3)社会危害程度不同(4)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不同 (5)侵权行为只有既遂 5、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侵权责任法的功能是指侵权责任法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它主要是:救济功能、预防功能、制裁功能。 6、侵权责任的概念 侵权责任是指侵权人因实施侵害或损害他人民事权益行为而依据侵权责任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民事责任的一种类型。 7、侵权责任方式 侵权责任方式又称侵权责任形式,是指侵权责任人依法应当对侵权损害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的具体形式和类别。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当侵权行为正在持续进行之时,为防止损害后果的产生或扩大,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加害人停止其侵害行为。该种责任承担方式适用于一切类型的侵害行为,其适用前提是侵权行为正在进行之中。 (二)排除妨碍 权利人在其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可以要求加害人排除妨碍,以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使。该种责任承担方

七年级下册数学《实数》实数的分类 知识点整理

实数的分类 一、本节学习指导 本节本身并不难,同学们只要明白无理数、实数、绝对值的概念,再做适当练习题就能完全掌握。我们要注意理解绝对值的几何意义。本节有配套学习视频。 二、知识要点 1、无理数 (1)无限不循环小数的小数叫做无理数; 注意:它必须满足“无限”以及“不循环”这两个条件。在初中阶段,无理数的表现形式主要包含下列几种:(1)特殊意义的数,如:圆周率以及含有圆周率的一些数;(2)开方开不尽的数,如:根号2,根号3等;(3)特殊结构的数:如:2.010 010 001 000 01…(两个1之间依次多1个0)等。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带根号的数不一定是无理数,如:根号9等;无理数也不一定带根号,如:圆周率 2、有理数与无理数的区别: (1)有理数指的是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而无理数则是无限不循环小数; (2)所有的有理数都能写成分数的形式(整数可以看成是分母为1的分数),而无理数则不能写成分数形式。 3、实数 (1)有理数与无理数统称为实数。在实数中,没有最大的实数,也没有最小的实数;绝对值最小的实数是0,最大的负整数是-1. (2)实数的性质:实数a的相反数是-a;实数a的倒数是1/a(a≠0);实数a的绝对值 它的几何意义是:在数轴上的点到原点的距离。 注意:绝对值的几何意义是:在数轴上的点到原点的距离,比如|5|表示的是数轴上到原点距离为5的所有点,即有两个:-5,5,这两点到原点的距离都为5,所以|±5|=5. (3)实数的大小比较法则:实数的大小比较的法则跟有理数的大小比较法则相同:即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两个正数,绝对值大的就大,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在数轴上,右边的数总是大于左边的数)。对于一些带根号的无理数,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它们的平方或者立方的大小。 (4)实数的运算:在实数范围内,可以进行加、减、乘、除、乘方、开方六种运算。运算法则和运算顺序与有理数的一致。

侵权责任法 复习整理

理论性考点 一、侵权责任的功能 1.填补损害 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预防损害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积极的规范作用 3.教育与惩戒作用 原则上不惩戒,但法的否定评价和义务性作为具有警戒作用 4.分担损失与平衡社会利益 赔偿是社会再分配的一种方式 二、归责原则理论 1.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或基础确认和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2.我国采取二元规则体系。一般侵权适用过错责任;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中,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是其过错; 无过错责任中,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是危险和特殊的法律关系。 3.过错原则 (1)定义:过错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伦理和正义性基础。 (2)特征 主观归责原则; 过错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表明行为人的过错大小对责任范围具有决定性作用。 ※过错推定 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举证倒置,增强了法律对受害人的保护。属于过错责任原则的一部分。 4.无过错原则 合理性:高度危险/先前行为(控制力)/优势地位 特征:适用对象特殊规定/构成要件,不考虑过错 意义:保护弱势地位受害人的利益。 三、公平责任评价 不是归责原则,但仍在侵权责任法有着分配损失的作用。 1.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为侵权原则); 公平责任的适用没有条件的限定,“公平”本身也没有相关学理上的解释,在实务上易导致法官权力的滥用,法官可能基于方便、人情或者其他原因从宽适用此条款。 2.没有具体的案件适用对象; 3.不符合对案件的认识规律。 实质上让财产的有无多寡成为民事责任的归责标准。 四、侵权责任要件 0.法:三要件德:四要件

1.加害行为 (1)定义: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受害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不具有意思表示要素,是事实行为。 (2)分类:狭义侵权行为(行为人自己实施的加害行为)准侵权行为(由他人对其造成损害负有赔偿等义务的人实施的行为) (3)内容 ①是行为人或被监护人、雇员实施的行为 ②在本质上具有不法性 ③所侵害的是受害人的民事权益 (4)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依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依该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侵权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具有权利义务效果的法定性。 2.损害 (1)定义 受害人一方因他人的侵害行为而遭受的人身、财产方面的不利后果。 ※精神损害与财产损害的区别 (为个人归纳) ①财产和人身侵害/人身权、特定人格关系等 ②全部实际损害/严重 3.因果关系 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 4.过错 (1)定义:一种可归责的心理状态本质上具有不正当性 (2)过失的判断标准:理性人应达到的注意义务的程度 五、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1.名誉权 自然人: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等社会评价 法人、非法人组织:商誉 侵害名誉权要件 a、散布他人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的情况 b 、散布情况不真实 c、有损他人名誉 2.隐私权 自然人对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1)私生活不受侵扰或公开 (2)个人信息不被随意泄露或公开 (3)法律限制:基于社会或公众利益的需求而公开他人的信息 保护对象;行为构成;法律限制(个人归纳) 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行为人同一行为既违反侵权责任法规定,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又违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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