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建筑照明设计要求

各类建筑照明设计要求
各类建筑照明设计要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九部分·各类

建筑照明设计要求

11.9.1住宅(公寓)电气照明.

11.9.1.1住宅(公寓)照明宜选用以白炽灯、稀土节能荧光灯为主的照明光源。

11.9.1.2住宅(公寓)中的灯具,可根据厅、室使用条件选用升降式灯具。

11.9.1.3起居室的照明宜考虑多功能使用要求,如设置一般照明、装饰台灯、落地灯等。

高级公寓的起居厅照明宜采用可调光方式。

11.9.1.4可分隔式住宅(公寓)单元的布灯和电源插座的设置,宜适应轻墙任意分隔时的变化。可在顶棚上设置悬挂式插座、采用装饰性多功能线槽或将照明灯具以及电气装置件与家

具、墙本相结合。

11.9.1.5厨房的灯具应选用易于清洁的类型,如玻璃或搪瓷制品灯罩配以防潮灯口,并宜

与餐厅(或方厅)用的照明光源显色性相一致或近似。

11.9.1.6卫生间的灯具位置应避免安装在便器或浴缸的上面及其背后。开关如为跷板式时

宜设于卫生间门外,否则应采用防潮防水型面板或使用绝缘绳操作的拉线开关。

11.9.1.7高级住宅(公寓)中的方厅、通道和卫生间等,宜采用带有指示灯的跷板式开关。

11.9.1.8为防范而设有监视器时,其功能宜与单元内通道照明灯和警铃联动。

11.9.1.9公寓的楼梯灯应与楼层层数显示结合,公用照明灯可在管理室集中控制。高层住

宅楼梯灯如选用定时开关时,应有限流功能并在事故情况下强制转换至点亮状态。

11.9.1.10有关住宅(公寓)室内插座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10.8.5条的规定。

11.9.1.11每户内的一般照明与插座宜分开配线,并且在每户的分支回路上除应装有过载、

短路保护外并应在插座回路中装设漏电保护和有过、欠电压保护功能的保护装置。

11.9.1.12单身宿舍照明光源宜选用荧光灯,并宜垂直于外窗布灯。每室内插座不应小于2组。条件允许时可采用限电器控制每室用电负荷或采取其他限电措施。在公共活动室亦应设

有插座。

11.9.2学校电气照明

11.9.2.1高等学校普通教室的照度值宜为150-200-3001x。照度均匀不应低于0.7。

11.9.2.2教室照明宜采用蝙蝠翼式和非对称配光灯具,并且布灯原则应采取与学生主视线

相平行、安装在课桌间的通道上方,与课桌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1.7m。

11.9.2.3当装设黑板照明时,黑板上的垂直照度宜高于水平照度直。

11.9.2.4光学实验桌上、生物实验室的显微镜实验桌上,以及设有简易天象仪的地理教室

的课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

11.9.2.5教室照明的控制应平行外窗方向顺序设置开关(黑板照明开关应单独装设)。走廓

照明宜在上课后可关掉其中部分灯具。

11.9.2.6普通教室以及合班教室的前后墙上应各设置一组电源插座。物理实验室讲桌处应

设有三相380V电源插座。语言、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宜采用地面线槽配线。

11.9.2.7视听室不宜采用气体放电光源,视听桌上除设有电源开关外宜设有局部照明。供

盲人使用的书桌上宜设有安全型电源插座。

11.9.2.8在有电视教学的报告厅、大教室等场所,宜设置供记录笔记用的照明(如设置局

照明)和非电视教学时使用的一般照明,但一般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

11.9.2.9演播室的演播区,推荐垂直照度宜在2000~3001x(文艺演播室可为1000~15001x)。演播用照明的用电功率,初步设计时可按0.6~0.8kW/m2估算。当演播室的高度在7m及以下时宜采用轨道式布灯,高于7m时则可采用固定式布灯形式。

演播室的面积超过200m2时应设有应急照明。

11.9.2.10大阅览室照明当有吊顶时宜采用暗装的荧光灯具。其一般照明宜沿外窗平行方

向控制或分区控制。供长时间阅览的阅览室宜设置局部照明。

11.9.2.11大阅览室的插座宜按不少于阅览座位数的15%装设。

11.9.2.12书库照明宜采用窄配光或其他配光适当的灯具。灯具与图书等易燃物的距离应大于0.50m。地面宜采用反射系数较高的建筑材料,以确保书架下层的必要照度。对于珍贵

图书和文物书库应选用有过滤紫外线的灯具。

11.9.2.13书库照明用电源配电箱应有电源指示灯并设于书库之外,书库通道照明应独立设置开关(在通道两端设置可两地控制的开关),书库照明的控制宜用可调整延时时间的开关。

11.9.2.14重要图书馆应设应急照明、值班照明和警卫照明。

11.9.2.15图书馆内的公共照明与工作(办公)区照明宜分开配电和控制。

11.9.2.16每一照明分支回路,其配电范围不宜超过三个教室,且插座宜单独回路配电。

11.9.2.17实验室内教学用电应采用专用回路配电。电气实验或非电专业实验室有电气设

备的试验台上,配电回路应采用漏电保护装置。

11.9.2.18每栋建筑在电源引入配电箱处应设有电源总切断开关,各层应分别设置电源切

断开关。

11.9.3办公楼电气照明

11.9.3.1办公室、打字室、设计绘图室、计算机室等宜采用荧光灯,室内饰面及地面材料的反射系数宜满足:顶棚70%;墙面50%;地面30%。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时,宜采用上半球光通量不少于总光通量15%的荧光灯灯具。

11.9.3.2办公房间的一般照明宜设计在工作区的两侧,采用荧光灯时宜使灯具纵轴与水平视线相平行。不宜将灯具布置在工作位置的正前方。大开间办公室采用与外窗平行的布灯形

式。

11.9.3.3在难于确定工作位置时,可选用发光面积大、亮度低的双向蝙蝠翼式配光灯具。

11.9.3.4出租办公室的照明和插座,宜按建筑的开间或根据智能大楼办公室基本单元进行

布置,以不影响分隔出租使用。

11.9.3.5在有计算机终端设备的办公用房,应避免在屏幕上出现人和什物(如灯具、家具、窗等)的映象,通常应限制灯具下垂线成50度角有上的亮度不大于200cd/m2,其照度可在300lx(不需要阅读文件时)至500lx(需要阅文件时)。

11.9.3.6当计算机室设有电视监视设备时,应设值班照明。

11.9.3.7在会议室内放映幻灯或电影时,其一般照明宜采用调光控制。会议室照明设计一

般可采用荧光灯(组成光带或光檐)与白炽灯或稀土节能型荧光灯(组成下射灯)相结合的照明

形式。

11.9.3.8以集会为主的礼堂舞台区照明,可采用顶灯配以台前安装的辅助照明,其水平照度宜为200-300-500lx,并使平均垂直照度不小于300lx(指舞台台板上1.5m处)。同时在舞台上应设有电源插座,以供移动式照明设备使用。

11.9.3.9多加能礼堂的疏通道和疏散门,应设置疏散照明。

11.9.4商业电气照明

11.9.4.1商业照明应选用显色性高、光束温度低、寿命长的光源,如荧光灯、高显色钠灯、

金属卤化物灯、低压卤钨灯等,同时宜采用可吸收光源辐射的灯具。

11.9.4.2营业厅照明宜由一般照明、功能性(专用)(与柜台布置相协调)和重点照明组合而

成。不宜把装饰商品用照明兼作一般照明。

11.9.4.3营业厅的功能性照明设计宜采用非对称配光灯具,并应适应陈列柜台布局的变

动。可选用配线槽与照明灯具相组合并配以导轨灯或小功率聚光灯的设计方案。

11.9.4.4在营业厅照明设计中,一般照明可按水平照度设计,但对布匹、服装以及货架上

的商品则应考虑垂直面上的照度。

11.9.4.5对于营业厅光环境设计,应充分使照明起到功能作用。当显示在天然光下使用的商品时,以采用高显色性(Ra>80)光源、高照度水平为宜;而显示在室内照明下使用的商品

时,则可采用荧光灯、白炽灯或混光照明。

11.9.4.6对于玻璃器皿、宝石、贵金属等陈列柜台,应采用高亮度光源;对于布匹、服装、化妆品等柜台,宜采用高显色性光源。但由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所产生的照度不宜低于5001x。对于肉类、海鲜、苹果等柜台,则宜采用红色光谱较多的白炽灯。

11.9.4.7在自选商场中,可采用固定安装的一般照明。其光源应以荧光灯为主。

11.9.4.8重点照明的照度应为一般照明照度的3~5倍,柜台内照明的照度宜为一般照明

照度的2~3倍。

11.9.4.9对于导轨灯的容量确定在无确切资料时,可每延长按100W计算。

11.9.4.10橱窗照明宜采用带有遮光格栅或温射型灯具。当采用带有遮光格栅的灯具安装在橱窗顶部距地高度大于3m时,灯具有遮光角不宜小于30;如安装高度低于3m,则灯具

遮光角宜为45以上。

11.9.4.11室外橱窗照明的设置应避免出现镜像,陈列品的亮度应大于室外景物亮度的

10%,展览橱窗的照度宜为营业厅照度的2~4倍。

11.9.4.12营业厅和每层面积超过1500m2时应设有应急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宜设置在疏散通道的顶棚下和疏散出入口的上方。商业建筑的楼梯间照明宜按应急照明要求设计并与

楼层层数显示结合。

11.9.4.13对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的营业厅宜设值班照明和备用照明。

11.9.4.14大营业厅照明应采用分组、分区或集中控制方式。

11.9.5旅馆电气照明

11.9.5.1 1~3级旅馆照明宜选用显色性较好的白炽灯、低压卤钨灯和稀土节能荧光灯光

源,4级及以下旅馆可选用荧光灯光源。

11.9.5.2大门厅照明应提高垂直照度,并宜随室内照度(受天然光影响)的变化而调节灯光

或采用分路控制方式。门厅照明应满足客人阅读报刊所需要的照度要求。

11.9.5.3旅馆内建筑艺术装饰品的照度选择可根据下述原则:当装饰材料的反射系数大于

80%时为3001x;当反射系数在50%~80%为300~7501x。

11.9.5.4大宴会厅照明应采用调光方式,同时宜设置小型演出用的可自由升降的灯光吊

杆。灯光控制应在厅内和灯光控制室两地操作。

11.9.5.5设有舞池的多功能厅,宜在舞池区内配置宇宙灯、旋转效果灯、频闪灯等现代舞用灯光及镜面反射球。舞池灯光宜采用计算机控制的声光控制系统,并可与任何调光器配套

连机使用。

11.9.5.6设有红外无线同声传译系统的多功能厅照明,当采用热辐射光源时,其照度不宜

大于5001x。

11.9.5.7酒吧、咖啡厅、茶室、牛排餐厅等照明设计,宜采用低照度水平可调光,在餐桌

可配以电烛型台灯,但在收款处应提高区域一般照明的照度水平。

11.9.5.8屋顶旋转厅的照度,在观景时不宜低于0.51x。

11.9.5.9旅馆照明灯具宜选用下射灯。当厅室高度超过4m时宜配有大型建筑组合灯具。

餐厅和多功能厅的布灯应结合建筑分隔使用的特点。

11.9.5.10等级标准高的客房可不设一般照明,客房床头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客房的通

道上宜设有备用照明。

11.9.5.11客房照明应防止不舒适眩光和光幕反射,设置在写字台上的灯具亮度不应大于

510cd/m2,也不宜低于170cd/m2。

11.9.5.12客房穿衣镜和卫生间内化妆镜的照明,其灯具应安装在视野立体角60度以外(即水平视线与镜面相交一点为中心,半径大于300mm),灯具亮度不宜大于2100cd/m2。当用照度计的光检测器贴靠在灯具上测量,其照度不宜大于65001x。邻近化妆镜的墙面反射系数不宜低于50%。卫生间照明的控制宜设在卫生间门外。

11.9.5.13客房内插座宜选用两孔和三孔安全型双联面板。当卫生间内设有220/110V刮须插座时、插座内220V电源侧应设有安全隔离变压器,或采用其他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

除额定电压为220V以外的各种插座,应在插座面板上标刻电压等级或采用不同的插孔

形式。

11.9.5.14卫生间内如需要设置红外或远红外设施时,其功率不宜大于300W,并应配置0~

30min定时开关。

11.9.5.15客房的进门处宜设有切断除冰柜、通道灯以外的电源开关(面板上宜带有指示

灯),或采用节能控制器。

11.9.5.16客房设有床头控制板时,在控制板上可设有电视机电源开关、音响选频及音量调节开关、风机盘管风速高低控制开关、客房灯、通道灯开关(可两地控制)、床头照明灯调光开关、夜间照明灯开关等。有条件时尚可设置写字台台灯、沙发落地灯等开关。等级标准高的客房的夜间照明灯用开关宜选用可调光方式。

11.9.5.17客房各种插座及床头控制板用接线盒一般装在墙上,当隔音条件要求高且条件

允许时,可安装在地面上。

11.9.5.18高级客房内用电设备的配电回路,应装设有过、欠电压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

11.9.5.19旅馆的公共大厅、门厅、休息厅、大楼梯厅、公共走道、客房层走道以及室外庭园等场所的照明,宜在服务台(总服务台或相应层服务台)处进行集中遥控,但客房层走道照明就地亦可控制。健身房照明宜在男女服务间分别设置遥控开关。

11.9.5.20旅馆的疏散楼梯间照明应与层层数的标志灯结合设计,并宜采用应急照明灯。

11.9.5.21旅馆的休息厅、餐厅、茶室、咖啡厅、牛排餐厅等宜设有地面插座及灯光广告

用插座,客房层走道应设有清扫用插府。

11.9.5.22旅馆的潮湿房间如厨房、开水间、洗衣间等处,应采用防潮型灯具。机房照明

可采用荧光灯,布灯时应避免与管道安装的矛盾。

11.9.5.23地球(保龄球)室照明应避免眩光,宜彩用反射型白炽灯或卤钨灯所组成的光檐照明。光檐照明应垂直于球体滚动通道方向布置。每道光檐照明的间距宜在3.5 ~4.0m。

高尔夫球模拟室可采用荧光灯组成的光檐照明并在房间四周设置。

室外网球场或游泳池,宜设有正常照明,同时应设置杀虫灯(或杀虫器)。

11.9.5.24地下车库出入口处应设有适应区照明。

11 9.6医院电气照明

11.9.6.1医院照明设计应合理选择光源和光色,对于诊室、检查室和病房等场所宜采用高

显色光源。

11.9.6.2诊室、护理单元通道和病房的照明设计,宜避免卧床病人视野内产生直射弦光。

11.9.6.3护理单元的通道照明宜在深夜可关掉其中一部分或采用可调光方式。

11.9.6.4护理单元的疏散通道和疏散门应设置灯光疏散标志。

11.9.6.5儿科门诊和儿科病房内的电源插座和照明开关,设置高度不应低于1.5m,距病床

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6m。

11.9.6.6病房的照明设计宜与居室的照明设计相近。在有可能时,宜以病床床头照明为主,另设置一般照明(灯具亮度不宜大于2000cd/),当采用荧光灯时宜采用高显色性光源。但精

神病房不宜选用荧光灯。

11.9.6.7在病房的床头上如设有多功能控制板时,其上宜设有床头照明灯开关、电源插座、

呼叫信号、对讲电话插座以及接地端子等。

单间病房的卫生间内宜设有紧急呼叫信号装置。

11.9.6.8病房内宜设有夜间照明。在病床床头部位的照度不宜大于011x;儿科病房可为

1.01x。

11.9.6.9手术室内除设有专用手术无影灯外,宜另设有一般照明,其光源色温应与无影灯光源相适应,其水平照度不宜低于5001x,垂直照度不宜低于水平照度的1/2。手术室的一

般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

11.9.6.10手术专用无影灯,其照度应在20x103~100x103lx(胸外科为60x103~100x103lx)。

口腔科无影灯可为10x103lx。

11.9.6.11进行神经外科手术时,应减少光谱区在800~1000nm的辐射能照射在病人身上。

11.9.6.12每个手术室应有独立的电源控制箱。手术室的电源宜设置漏电检测装置以及接

地端子等。

11.9.6.13候诊室、传染病院的诊室和厕所、呼吸器科、血库、穿刺、妇科冲洗、手术室等场所应设置紫外线杀菌灯。如为固定安装时应避免直接照射到病人的视野范围之内,紫外

杀菌灯数量的确定见附录C.7。

11.9.6.14放射科、核医学科、功能检查室等部门的医疗装备电源,应分别设有切断电源

的开关电器。

11.9.6.15 x线诊断室、加速器治疗室、核医学科扫描室和r照像机室等的外门上宜设有工

作标志灯和防止误入室内的安全装置并可切断机组电源。

11.9.6.16医院的下列场所和设施宜设有备用电源:

(1) 急诊室的所有用房;

(2) 监护病房、产房、婴儿室、血液病房的净化室、血液透析室、手术部、CT扫描室、

加速器机房和治疗室、配血室;

(3) 培养箱、冰箱、恒温箱以及必须持续供电的精密医疗装备;

(4) 消防和疏散设施。

11.9.6.17成人病房和护士室之间应设呼叫信号装置;教学医院宜有闭路电视设施。

11.9.6.18医疗建筑照明的照度值见表11.9 6.18。

11.9.7体育馆(场)电气照明

11.9.7.1体育场地照明光源宜选用金属卤化物灯、高显色高压钠灯。同时场地用直接配光

灯具宜带有格栅,并附有灯具安装角度指示器。

11.9.7.2比赛场地照明宜满足使用的多样性。室内场地采用高光效、宽光束与狭光配光灯具相结合的布灯方式或选用非对称配光灯具;室外足球场地应采用狭光束配光(1/10峰值光强与峰值光强的夹角不宜大于12度)泛光灯具,同时应有效控制眩光阴影和频闪效应:

(1) 室内排球、羽毛球、网球、体操等场地照明,宜采用侧向投光照明;而篮球、手球、冰球等宜在场地上空均匀布灯再配以侧向投光照明。侧向投光照明其灯具的最大光强射线与场地水平面夹角不应小于45度。场地照明最外边的灯具宜选用狭光束配光(1/10峰值光强与

峰值光强的夹角不宜大于15度)。

室内天棚和墙面的反射系数宜大于50%,地面宜为20%,同时应采用无光泽饰面。对于综合体育馆的场地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并设有多种比赛用灯方案。

(2) 室内拳击、摔跤、柔道等场地照明宜采用可吸收光源辐射热的灯具。

(3) 室内游泳池照明采用直接照明时应控制光源投射角在50角范围内的亮度,同时尚应使天棚的反射系数大于60%、墙面的反射系数不低于40%。当采用间接照明方式时,应配

有水下照明。

(4) 室外游泳池侧面照明,宜使光源最大光强射线至最远池边与池面的夹角在50~60度。

(5) 综合性大型体育场宜采用光带式布灯或与塔式布灯组成的混合式布灯形式:

a.两侧光带式布灯,其在罩棚(灯桥)上布灯长度宜超过球门线(底线)10m以上,如尚有田径比赛场地时,每侧布灯总长度不宜少于160m或采取环绕式分组布灯。泛光灯的最大光强射线至场地中线与场地水平面的夹有宜为25度,至场地最近边线(足球场地)与场地水平面夹

有宜为45~70度。

b.四角塔式布灯的灯塔位置,宜选在球门的中线与场地底线成15度,半场中心线与边线成5度角的两线相交后延长线所夹的范围以内,并宜将灯塔设置在场地的对角线上。灯塔最低一排灯组至场地中心与场地水平面的夹角宜在20~30度。

(6) 室外足球训练场地可采用两侧多杆(4、6或8灯杆)塔式布灯,灯杆高度不宜低于12m。泛光灯的最大光强射线至场地中线与场地水平面的夹角不宜小于20,至场地最近边线与场地水平面的夹角宜在45~75(采用6灯杆式时夹角可为45~60,采用8灯杆式时夹角可为

60~75度)。灯杆应在场地两侧均匀布置。

11.9.7.3在比赛场地内的主要摄像方向上,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宜小于0.5;垂直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宜小于0.4;平均垂直照度与平均水平照度之比不宜小

于0.25。

体育馆(场)观众席的垂直照度不宜小于场地垂直照度的0.25。

体育馆(场)照明的测量方法参见附录C.8。

11.9.7.4对于训练场地的水平照度均匀度,水平照度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宜大于1:2(手

球、速滑、田径场地照明可不大于1:3)。

11.9.7.5足球与田径比赛相结合的室外场地,应同时满足足球比赛和田径场地照明要求。

场地照明的光源色温宜为4000~6000K。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不应低于65。

11.9.7.6当游泳池内设置水下照明时,应设置有安全接地等保安措施。水下照明可参照下

列指标设计:

室内:1000~1100 lm/m2(池面)

室外:600~650 lm/m2(池面)

水下照明灯上口距水面宜在0.30~0.50m;灯具间距宜为2.50~3m(浅水部分)和3.50~

4.50m(深水部分);

11.9.7.7对于彩色电视实况转播照明可根据下列原则进行设计:

(1) 光源的色温及显色指数应符合本章第11.4.7条的规定。

(2) 场地照明应以垂直照明为设计依据,其检测点为场地区域距地1m的高度;垂直照度

值选取方向宜平行于场地的边线。

(3) 不同的运动项目,其摄像距离与对应的场地照度要求见表11.5.5-9。

11.9.7.8体育馆的疏散通道和疏散门宜设置灯光疏散标志。

11.9.7.9场地电源装置及设备可见本规范第10章第10.11节的有关规定。

11.9.8博展馆电气照明

11.9.8.1博展馆的照明设计应考虑下列因素:

(1) 高质量--光源的显色性和光色应接近天然光;

(2) 合理的色彩--室内色彩宜接近无彩色、无光泽;

(3) 防止镜面映像;

(4) 利用光影效果,有良好的实体感;

(5) 限制紫外线对展示品的不利影响。

11.9.8.2对于博展馆的照明光源宜彩用三基色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和有紫外滤光层的反射型白炽灯。当采用卤钨灯时,其灯具应配以抗热玻璃或滤光层以吸收波长小于300nm的

辐射线。

11.9.8.3壁挂式展示品,在保证必要照度的前提下,应使展示品表面的亮度在25cd/m2以上,同时应使展示品表面的照度保持一定的均匀性,通常最低照度与最高照度之比应大于

0.75。

11.9.8.4对于有光泽或放入玻璃镜柜内的壁挂式展示品,为减少反射眩光,一般照明光源

的位置可参照图11.9.8.4所示确定。

为了防止镜面映像,应使观众面向展示品方向的亮度与展示品表面亮度之比小于0.5。

11.9.8.5对于具有立体造型的展示品,为获得实体质感效果,宜在展示品的侧前方40~60度处,设置定向聚光灯,其照度宜为一般照度的3~5倍,当展示品为暗色时则应为5~10

倍。

11.9.8.6陈列橱柜的照明,应注意照明灯具的配置和遮光板的设置,防止直射眩光。通常可将光源设置在橱柜内顶部加装以遮光板,并可根据橱柜的尺度和展示品内容,设置导轨灯。

11.9.8.7在灯光作用下宜变质退色的展示品,应选择低照度水平和采用可过滤紫外线辐射的光源;对于机器和雕塑等展品,应有较强的灯光以显示其特征。在通常情况下,弱光展示区应设在强光展示区之前,并应使照度水平不同的展厅之间有适宜的过渡照明。

11.9.8.8展厅灯光宜采用光电控制的自动调光系统,随天然光的变化自动控制或调节照明的强弱,保持照度的稳定和节约能源。同时,亦宜考虑在特殊情况下采用程序控制各展厅照明的亮灭,以方便在个别人参观时的灯光管理。

11.9.8.9当无具体展品布设要求时,在展厅地面可按每3~5m方格的交点设置三相和单相

地面插座。其配线方式宜采用地面线槽。

11.9.8.10展厅的每层面积超过1500m2时应设有应急照明。重要藏品库房宜设有警卫照

明。

11.9.8.11藏品库房和展厅的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暗配线方式。藏品库房的电源

开关应统一设在藏品库区内的藏品库房总门之外,并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装置。藏品库房

照明宜分区控制。

11.9.8.12博展馆照明的照度值见表11.9.8.12。

11.9.9影剧院电气照明

11.9.9.1影剧院观众厅在演出时的照度可根据视觉适应所要求的照度级变化,宜为2~

51x。

11.9.9.2观众厅照明应采用平滑调节方式并应防止不舒适眩光(选用低亮度光源并使光不处在观众的视野之内),以及不致有碍正常演出和放映影片,并易于从顶棚内进行维修灯具。

当使用调光式荧光灯时,光源功率宜选用统一规格。

11.9.9.3观众厅照明应根据使用需要可多处控制(如灯光控制室、放映室、舞台口以及前

厅值班室等处控制),并宜设有值班清扫用照明(其控制开关宜设在前厅值班室)。

11.9.9.4观众厅及其出口、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以及演员和工作人员的出口,应设有应急照明。观众厅的出口安全标志灯宜选用可调式(演出时减光40%;正常进出观众厅时减光20%;事故时全亮),以不妨碍观众的正常欣赏。

11.9.9.5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为甲、乙等级的观众厅应设置座位排号灯,其电源电压不应

超过36V,并可利用座位排号灯兼作疏散标志灯。

11.9.9.6化妆室照明宜选用高显色性光源、高效灯具。光源的色温应与舞台照明光源色温接近。演员化妆台宜设有安全超低压36V以下的照明电源插座,也可与化妆镜组成镜箱照

明形式。

11.9.9.7为适应多种使用功能的需要,宜在门厅配置预留电源,供举办展览时连接临时照

明之用。

11.9.9.8当需要设置电视转播或拍摄电影等用电源时,宜在观众厅两则装设容量不小于

10kW、电压为220/380V三相四线制的固定供电点。

11.9.9.9影剧院前厅、休息厅、观众厅和走廓等直接为观众服务的房间,其照明控制开关

应集中在前厅值班室或带锁的配电箱内控制。

11.9.9.10在前厅、休息厅、观众厅和后台应设置开幕信号,其信号控制应设在舞台监督

调度台上。

11.9.9.11舞台和观众厅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穿金属管或护套为难燃材料的铜芯电缆

配线。有关舞台灯光设计及其配电,见本规范第10章第10.9节的有关规定。

11.9.9.12在伸出式舞台区上空(顶棚上或吊顶内)应预留电动吊钩电源,以备演出使用。

11.9.10景观照明

11.9.10.1灯光的设置应能表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特征,并能显示出建筑艺术立体感。景

观照明通常采用泛光灯。

11.9.10.2一般可采用在建筑自身或在相邻建筑物上设置灯具的布灯方式;或是将两种方

式结合。也可以将灯具设置在地面绿化带中。

11.9.10.3在建筑物自身上设置照明灯具时,应使窗墙形成均匀的光幕效果。

11.9.10.4整个建筑物或构筑物受照面的上半部的平均亮度宜为其下半部的2~4倍。

11.9.10.5夜间景观照明的照度值可参照表11.9.10.5选择。

注:①表面反射系数低于20%,设置景观照明不甚经济;

②建筑物轮廓灯用电量大,不易检修(检修量大),当出现光源损坏而继续点亮时,会使

夜间景观照明效果大大降低。

11.9.10.6喷水的照明设计应避免出现眩光。当灯具置于水中时尚应注意水深对减光的影

响。

11.9.10.7喷水端部的照度可根据喷水周围明暗情况按表11.9.10.7选取。

11.9.10.8喷水用照明一般选用白炽灯,并且宜采用可调光方式。当喷水高度较高并且不需要调光时,可采用高压汞灯或金属卤化物灯。喷水高度与光源功率的关系可参见表

11.9.10.8选用。

11.9.10.9当喷水用照明采用彩色照明时,由于彩色滤光片的透射系数不同,要获得同等

效果,应使各种颜色光的电功率的比例保持表11.9.10.9水平。

11.9.10.10为使喷水的形态有所变化,可与背景音乐结合而形成“声控喷水”方式或采用

“时控喷水”方式。

11.9.10.11喷水用照明配电,宜采用漏电保护装置或其他安全措施,参见本规范第14章

有关规定。

11.9.11室外照明

11.9.11.1路灯照明光源宜采用高压钠灯、高压汞灯、白炽灯等。路灯伸出路崖宜为0.6~

1.0m,路灯的水平线上的仰角宜为5度,路面亮度不宜低于lcd/m2。

11.9.11.2路灯安装高度不宜低于4.5m。路灯杆间距可为25~30m,进入弯道处的灯杆间

距应适当减小。

11.9.11.3路灯照明的照度均匀度(最小照度与最大照度之比)宜为1:10~1:15之间。11.9.11.4庭园照明用光源宜采用小功率高显色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高压汞灯和白

炽灯。

11.9.11.5庭园灯的高度可按0.6B(单侧布灯时)~1.2B(双侧对称布灯时)选取,但不宜高于

3.5m。庭园灯杆间距可为15~25m。

注:B--道路宽度(m)

11.9.11.6庭园草坪灯的间距宜为3.5~5.0H。

注:H--草坪灯距地安装高度(m),草坪灯的设置应避免直射光进入人的视野。11.9.11.7室外照明宜选用半截光型或非截光型配光灯具。当沿道路或庭园小路配置照明

时,宜有诱导性的排列(如采用同一侧布灯)。

11.9.11.8停车广场照明可采用显色性高、寿命长的光源。

11.9.11.9室外停车广场灯杆的配置位置不得影响交通。灯杆宜沿广场的长向布置,当广

场的宽度超过30m时宜采用双侧或多列布灯。

11.9.11.10采用投光照明的广场,灯具安装高度H可由下式确定:

式中H、B、a、S、单位均为米。

多列布灯时的B值可取两列灯杆间的距离。

11.9.11.11高杆照明应采用轴对称配光灯具,灯具安装高度H可幢下式确定:

式中 R--被照范围的半径(m)。

高杆照明宜采用可升降式灯盘。

11.9.11.12室外照明宜在每灯杆处设置单独的短路保护。

11.9.11.13室外照明宜在值班室或变电室进行遥控,并在深夜可关掉部分灯光。

11.9.11.14室外照明采用三相配电时应在不同控灯方式中保持三相负荷平衡。

11.9.11.15城市中的隧道照明可选用荧光灯、低压钠灯,在隧道出入口处的适应性照明宜

选用高压钠灯或荧光高压汞灯。

11.9.11.16单向通行隧道入口区照明宜距隧道口5~10m开始布灯,布灯长度不应少于40m,其照度宜为1000~15001x(昼间)。隧道出口区的布灯长度不宜少于80m,照度不宜低

于500lx(昼间)。

11.9.11.17隧道内夜间照明的照度可为昼间照度1/2,出入口区的照度可为1/10并宜采用

调光方式。

11.9.11.18隧道内照明灯具安装高度(H)不且低于4m并宜采用连续光带式布灯。当采用非

连续式布灯时,灯间距离(S)可按下式确定:

两侧对称式布灯:S≤2.5H

两侧交错式布灯:S≤1.5H

为避免出现频率5~10Hz时的“频闪”现象,此时:

式中H、S的单位为m。

11.9.11.19隧道内应设有应急照明。隧道内避难区照度应为该区段照明度的1.5~2倍。

11.9.11.20隧道内的标志照明(如应急设备设置处、不许变线等标志灯)应设置在易于寻找和观察的明显部位。

11.9.11.21隧道照明的控制可采用定时器、光电控制器、电视摄像监视等方式。

11.9.11.22隧道照明应采用两路电源供电。应急照明应由备用电源(旭自备发电机组)独立系统供电。

灯光设计规范及照度标准值

照明系统工程设计常用的标准及规范(摘录) 一、照明系统工程设计常用标准及规范 照明系统工程设计常用标准及规范有以下几个: ①GBJ 133——90《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②WH 0201——94《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 ③JGJ 57--2000《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④GB/T 50314——200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⑤GYJ 45——92 《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已被GY5045-2006取代 ⑥JGJ 31——2003《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⑦GB/T 14076——93《电影电视舞台灯具通用技术条件》; ⑧GB 15734——1995《电子调光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 ⑨GB /T 14218——93《电子调光设备性能参数与测试方法》; ⑩WH 0202——1995《舞台灯光图符代号及制图规则》; ?JGJ / T 119——98《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二、照明设计标准的典型数据 (1)GY5045-2006《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详见附录D) 达到现场摄影和拍电视的要求是:照度≥20001x;色温3050 ± 150K;显色指数R≥85。 (2)WH 0201——94《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 歌舞厅:表演区100~1501x;自娱区20lx;观赏休息区51x;通道101x。 (3)GBJ 133——90《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报告厅、会议室100-2001x;影院观众席30~751x;剧场观众席:75~150lx;大宴会厅150~3001x;体育馆:无彩电转播750 lx;有彩电转播15001x。 (4)JGJ 57——2000《剧场建筑设计规范》(详见附录C) 剧场观众厅:75~150lx,平滑调光;化妆室、绘景室与舞台的色温接近;调光回路; 甲等歌舞剧剧场480路,话剧剧场360路,戏曲剧场240路。 (5) GB/T 50314 ——200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智能化建筑:甲级500lx,乙级400lx,丙级3001x。 三、照明数量和质量 1.照度均匀度 ①作业面应尽可能地均匀照亮,公共建筑的工作房间和工业建筑作业区域内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而作业面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 ②房间或场所内的通道和其他非作业区域的一般照明照度值不宜低于作业区域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3。 ③在有彩电转播的体育场馆,其主摄像方向上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场地垂直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宜小于0.4; ?场地平均垂直照度与平均水平照度之比不宜小于0.25; ?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宜小于0.5; ?观众席前排的垂直照度不宜小于场地垂直照度的0.25。观众席前排的垂直照度一般 是指主席台前各排座席的照度。

消防设计规范59983

9.2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9.2.1.1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9.2.1.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9.2.1.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9.2.1.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 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谈应急照明设计规范 中国建筑电气网发布日期:2012-03-31 来源:中国建筑电气网作者:杜磊贾周顶邹凡天 核心提示:在建筑电气设计工作当中,对于规范的了解、学习和掌握是必须的。关于应急照明部分,由于各个相关规范对于应急照明要求的重点和出发点不同,条文中表述内容和范围也会有所不同。为了方便应急照明设计,文章对主要的几部规范中关于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

10 电气照明 一、本章内容与原版本相比主要的修改 1删除了原版本中照度计算一节。 2增加了建筑景观照明一节。 二、本章主要内容 1照明质量 2照明方式与种类 3照明光源与灯具 4照度水平 5照明节能 6照明供电 7各类建筑照明设计要求 8建筑景观照明 10.1 一般规定 10.1.1 在进行照明设计时,应根据视觉要求、作业性质和环境条件,通过对光源、灯具的选择和配置,使工作区或空间具备合理的照度、显色性和适宜的亮度分布以及舒适的视觉环境。 10.1.2 在确定照明方案时,应考虑不同类型建筑对照明的特殊要求,并处理好电气照明与天然采光的关系,采用高光效光源、灯具与追求照明效果的关系,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与采用高性能标准光源、灯具等技术经济效益的关系。 10.1.3 在进行电气照明设计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注释】 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有必要把照度水平和照明质量进行大幅提高,并与国际标准接轨。因此,建设部和原国家经贸委下达项目计划,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将原《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合并予以修订,并增加建筑照明节能方面的章节,形成新的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以下简称新国标)。 鉴于新国标的全面修订和实施,我们认为在民用建筑照明数量和照明质量方面已经有了比较完整的指标体系,因此在本规范修订时取消了对原有照明指标继续进行修订的方式,直接规定各民用建筑室内场所的照明指标(照明标准

值、照明功率密度值等)全面执行新国标中的相关规定。考虑到使用方便,在本规范附录中增加了部分新国标中未包括的民用建筑室内场所的照明指标。 10.2 照明质量 10.2.1 普通工作场所内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 10.2.2 局部照明与一般照明共用时,工作面上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为工作面总照 度值的1/3~1/5,且不宜低于50lx。交通区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照度1/3。 10.2.3 照明光源的颜色质量取决于光源本身的表观颜色及其显色性能。一般照明 光源可根据其相关色温分为三类,其适用场所可按表10.2.3选取: 10.2 照明质量 10.2.4 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对不同工作场所光源显色 性的规定,并应协调显色性要求与设计照度的关系。 10.2.5 照明光源的颜色特征与室内表面的配色宜互相协调,并应形成相应于房间功能的色彩环境。 10.2.6 在设计一般照明时,应根据视觉工作环境特点和眩光程度,合理确定对直接眩光限制的质 量等级UGR(统一眩光值)。眩光限制的质量等级应符合表10.2.6的规定。 10.2 照明质量 10.2.7 室内一般照明直接眩光的限制,应根据光源亮度、光源和灯具的表观面积、 背景亮度以及灯具位置等因素进行综合确定。 10.2.8 对于要求统一眩光值UGR小于或等于22的照明场所,应限制损害对比降低 可见度的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并可采取下列措施: 1 不得将灯具安装在干扰区内或可能对处于视觉工作的眼睛形成镜面反射的区域 内; 2 可使用发光表面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 3 可在视觉工作对象和工作房间内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 4 可在视线方向采用特殊配光灯具或采取间接照明方式; 5 可采用混合照明; 6 可照亮顶棚和墙面以减小亮度比,并应避免出现光斑。 10.2 照明质量 10.2.9 直接型灯具应控制视线内光源平均亮度与遮光角之间的关系,其最低允许值应符合表10.2.9的规定。 10.2.10 长时间视觉工作场所内亮度与照度分布宜按下列比值选定: 1 工作区亮度与工作区相邻环境的亮度比值不宜低于3;工作区亮度与视野周围的平均亮度比值不宜低于10;灯的亮度与工 作区亮度之比不应大于40; 2 当照明灯具采用暗装时,顶棚的反射系数宜大于0.6,且顶棚的照度不宜小于工作区照度的1/10。 10.2.11 垂直照度(E v)与水平照度(E h)之比可按下式确定。 0.25 ≤E v / E h≤0.5 10.2.12 为满足视觉适应性的要求,视觉工作区周围0.5m内区域的水平照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中的规定。 【注释】 1照度均匀度是视觉工作面上的照度分布。对于工作区域较密集而仅采用一般照明方式的场所,应将整个场所示为同一区域,因而要求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 2为了避免造成视觉不适应而产生视觉疲劳或事故,一般照明占工作面总照度的1/3~1/5是比较合适的。

某地下车库电气照明设计说明书

某地下车库电气照明设计说明书 一、工程概况 该地下车库共有66个停车位,属于三类建筑,一般照明按三类负荷供电,应急照明作为比较重要的负荷,按二类负荷供电。建筑总面积为30432 m,建筑高度为4.5m。其中,停车场面积为21702 m,三个楼梯间面积分别为382 m, m,设备房面积为7642 342 m。 m,372 二、设计依据 1、设计任务书; 2、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图纸; 3、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主要包括: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20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其他参考资料 《电气设备使用手册》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建筑电气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供配电技术》杨岳主编科学出版社 《电气照明技术》孙建明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三、设计条件 1、电源条件 220/380V电缆线路由该大楼低压配电箱引入,应急备用电源采用EPS。 2、气象条件 车库最热月环境平均温度为28℃,地下最热月平均温度为15℃。 四、设计范围 1、照度计算及相关验算 2、照明负荷计算 3、配电箱个数及位置确定 4、照明电气干线系统图设计 5、配电箱电气原理图设计 6、配电导线及开关设备选择 7、照明平面布置图设计

8、设计计算说明书 五、 照度计算及相关验算 1、停车场照度计算及相关验算 利用AutoCAD 软件计算该区域面积为2169.742m ,周长为255.46m ,工作面取地面,总高4.5m ,m 3rc =h ,m 3cc =h ,地面反射系数为0.2,墙面反射系数为0.5,顶棚反射系数为0.7。 采用利用系数法,查相关规范知,停车场照度可取75lx ,选用36w 的GB1-1简式荧光灯,属于细管径直管型单管荧光灯,吊装,光通量为2400lm ,维护系数取MF=0.7。 <1>空间系数计算 883.074.2169246.25535*)(*5=???=+=w l w l h RCR rc ,取1; 442.074.2169246.2555.15*=???==RCR h h CCR rc cc ; <2>顶棚有效反射比计算 <3>查利用系数表 71.05.07.01cc ====U RCR w 时,,,当ρρ <4>所需灯具个数(n ) 43.136)7.071.02400(74.216975)*(=???=**=MF U A E n S av φ 根据该地下车库建筑平面图,以m s m s b a 40.4,30.3==为间距布置灯具实际用了143支荧光灯。 <5>校验 功率密度:2/64.274.2169 /40143/n m W A P =?=? 距高比: 22.110.13/3.3≤===h s a a λ, 62.147.13/40.4≤===h s b b λ 均满足要求。 2.同理可得,地下车库各区域照度计算如下: 地下车库各区域照度计算表

地下停车场照明设计地下汽车库照明设计的若干问题

地下停车场照明设计地下汽车库照明设 计的若干问题 2011-11-06 地下停车场照明设计地下汽车库照明设计的若干问题地下停车场照明设计 地下汽车库照明设计的若干问题 一、关于汽车库照度标准的要求 目前,有3本规范对于车库内照度问题进行了规定。《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中,第5.4.1条规定"车库的照度标准值(以地面为参考平面)为 7 5LX",这其中并没有分档。《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给出的 照度标准分别是:行车道低、中、高三个照度标准值(以地面为参考平面)分别 为20 LX,25 LX,30 LX;停车位低、中、高三个照度标准值(以地面为参考平面)分别为10 LX,15 LX,20 LX。而《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ECS45:92) 表3.2.4中,地下停车场的行车道低、中、高三个照度标准值(以地面为参考平面)分别为30LX、50LX、75LX,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低、中、高三个照度标准 值(以地面为参考平面)分别为20LX、30LX、50LX。三本规范有关车库照度标准 的数值相差很大,给设计带来不便。 我们曾现场体会过一个按70LX照度标准设计建成的车库,当灯具全亮时,其照度却是远超出了实际需要,虽然对灯具控制采取分组等措施,但受物业人 员管理水平限制,灯具全开的时段依然很多,从另一方面讲,如果有一半的照 度就能满足需要,我们何必要设计安装那么多灯具呢,即造成资金浪费,又增 加了控制布线复杂性。 汽车作为一种可以在黑暗环境下高速行驶的交通工具,其对人工光照条件 要求并不高,而车库作为存放车辆的场所,其照明主要为满足平时卫生清扫、 设备维护及司乘人员安全离开车库服务,所以车库内的照度可以适当降低。设 计人员在执行规范过程中往往倾向于执行出版年份较晚的规范,在这3本规范中,《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是出版日期最近的规范,其规定的75LX的照度标准

照明功率密度表及照度要求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34-2004 前言 本标准系在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l33---90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92的基础上,总结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照明经验,通过普查和重点实测调查,并参考了国内外建筑照明标准和照明节能标准经修订、合并而成。其中照明节能部分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组织主编单位完成的。 本标准由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照明管理与监督共八章和二个附录组成。主要规定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照明标准值、照明质量和照明功率密度。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3.1 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 3.1.1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方式: 1 工作场所通常应设置一般照明; 2 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3 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4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3.1.2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种类: 1 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2 工作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 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 大面积场所宜设置值班照明。 4 有警戒任务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 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航行要求设置障碍照明。 4 照明数量和质量 4.1 照度 4.1.1 照度标准值应按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 0001x分级。 4.1.2 本标准规定的照度值均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维持平均照度值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 4.1.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提高一级。 1 视觉要求高的精细作业场所,眼睛至识别对象的距离大于500mm时; 2 连续长时间紧张的视觉作业,对视觉器官有不良影响时; 3 识别移动对象,要求识别时间短促而辨认困难时; 4 视觉作业对操作安全有重要影响时; 5 识别对象亮度对比小于0.3时; 6 作业精度要求较高,且产生差错会造成很大损失时; 7 视觉能力低于正常能力时; 8 建筑等级和功能要求高时。 4.1.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降低一级。 1 进行很短时间的作业时; 2 作业精度或速度无关紧要时; 3 建筑等级和功能要求较低时。 4.1.5 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可低于作业面照度,但不宜低于表4.1.5的数值。 4.1.7 在一般情况下,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相比较,可有—10%—+10%的偏差。 5 照明标准值 5.1 居住建筑

建筑电气设计说明

X X X X XXX程概况 电力 一、建筑概况(略) 二、设计依据; 1、各市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2、甲方设计要求及各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JB16—2008); 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GB50052—2009);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GB50067—97); 6、《汽车库建筑计设规》(JGJ100-98); 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8、《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GB50343—2004) 三、设计围 1、配电系统; 2、照明配电系统; 3、设备控制系统; 4、接地及安全系统; 5、电气节能系统; 6、本次设计不包含车库变电所部分电气设计及由变电所引至各个单体及防火区的线路路径的设计; 7、其他; 四、设计容 (一)配电系统: 1、负荷等级:本楼消防负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防设备、消防泵、防火卷帘门、消防风机、污水泵、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为一级负荷;其他为三级负荷。 2、供电电源:本工程电源由市政电网引人两路独立10kv电源,每路均能承担本工程全部负荷,两路10kv电源同时工作,互为备用。 地下车库设置匸变配电所及丁变配电所,r变配电所供电围为才商住楼.f商住楼、于综合楼、6=住宅楼及其对应的地下车库、库房和设备用房;2s2变配电所供电围为F商住楼、b商场及其对应的地下车库.库房和设备用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电源由车库变电所引来,供电电压AC220/380V,进线采用交联聚乙烯铜芯电缆穿桥架引入地下一层车库各个防火区的配电箱。 3、无功补偿:本工程在变配电所低压柜设置集中无功补偿自动装置,气体放电灯, 单灯均带电子整流器,功率因数大于0?9? 4、低压配电接地采用TN-S系统,配电采用放射式、树干式、链式相结合的配电方式。 楼消防风机.消防电梯等消防负荷用电均采用双电源供电,在设备末端设置双电源切换箱,其配电路在同一桥架上敷设的同一路径向消防设备供电的双路电源电缆应用阻燃隔板隔开,消防负荷电缆在桥架应分开敷设。 (二)照明配电系统 1、楼分别设有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照明。

汽车库坡道照明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第6.4.5条“坡道式地下汽车库出入口应设过渡照明,其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ECS45∶92要求,对于地下建筑,为使人们进出时眼晴对周围的亮度处于适应状态,应该考虑过渡照明的设计。标准指出,过渡照明设计中宜优先采用自然光过渡,当自然光过渡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加人工照明过渡。过渡照明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白天入口处亮度变化宜按10∶1到15∶1取值,夜间室内外亮度变化宜按2∶1到4∶1取值; 2. 出入口的人行速度宜按2.5km/h取值,车行速度按5km/h取值。 在过渡照明设计中,应考虑人们周围的亮度发生变化后,人眼为了适应变化后的亮度,需要有一定的适应时间。因此过渡照明的设计应考虑以下四个问题: 1. 室外亮度或照度; 2. 室内表面亮度; 3. 根据室内外亮度差确定适应时间; 4. 根据适应时间、人行速度确定所需距离的长度。 一、计算用数据和公式 在过渡照明计算中,计算用的参考数据归纳如下: 1. 全国各地室外散射照度列入《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附 录B; 2. 白天入口处室内外亮度变化可按10∶1~15∶1考虑; 3. 亮度—时间曲线如附图A所示; 4. 清洁程度一般的水泥地面反射系数为15%;水磨石为 60%; 5. 人行速度取2.5km/h;车行速度取5km/h; 6. 漫反射表面的亮度、照度和反射系数的关系如下: L=ρ.E/Π 式中L——地面亮度(cd/㎡); ρ——地面的反射系数; E——地面的照度(Lx); Π=3.14。 二、过渡照明计算示例

地下车库电气照明设计说明书范文

地下车库电气照明设计说明书

某地下车库电气照明设计说明书 一、工程概况 该地下车库共有66个停车位,属于三类建筑,一般照明按三类负荷供电,应急照明作为比较重要的负荷,按二类负荷供电。建筑总面积为30432m,建筑高度为4.5m。其中,停车场面积为21702m,设备房面积为7642m,三个楼梯间面积分别为382m,342m,372m。 二、设计依据 1、设计任务书; 2、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图纸; 3、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主要包括: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4、其它参考资料 《电气设备使用手册》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建筑电气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供配电技术》杨岳主编科学出版社 《电气照明技术》孙建明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三、设计条件

1、电源条件 220/380V 电缆线路由该大楼低压配电箱引入,应急备用电源采用EPS 。 2、气象条件 车库最热月环境平均温度为28℃,地下最热月平均温度为15℃。 四、 设计范围 1、照度计算及相关验算 2、照明负荷计算 3、配电箱个数及位置确定 4、照明电气干线系统图设计 5、配电箱电气原理图设计 6、配电导线及开关设备选择 7、照明平面布置图设计 8、设计计算说明书 五、 照度计算及相关验算 1、停车场照度计算及相关验算 利用AutoCAD 软件计算该区域面积为2169.742m ,周长为255.46m ,工作面取地面,总高 4.5m ,m 3rc =h ,m 3cc =h ,地面反射系数为0.2,墙面反射系数为0.5,顶棚反射系数为0.7。

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

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 1.概述应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因故熄灭的情况下,供暂时继续工作、保障安全或人员疏散用的照明。它是现代建筑中一项重要的安全措施,当建筑发生火灾或爆炸、地震等其他灾害时,伴随电源中断,正常电源熄灭,应急照明在人员疏散、消防救援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应急照明的分类及要求 应急照明按不同的使用要求分为三类: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疏散照明 2.1 备用照明 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 置备用照明。备用照明又分为暂时继续工作和继续工作两 种。暂时继续工作的场所如: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 餐厅和危险场所、避难层等,此时要求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的50 %,供电时间不小于1小时;继续工作的场所如: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及其他重要房间,要求照度不小于正常照明的

照度,供电时间为连续供电。备 用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w 1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w 0.5s。 2.2安全照明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如医院的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安全照明应保持正常照明 的照度水平,连续供电,电源转换时间w 0.5s。 2.3疏散照明 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 应设置疏散照明,包括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安全出口灯设置部位有:多层建筑中面积大于1500m2 的展厅、营业厅,面积大于200m2 演播厅;高层建筑中展厅、营业厅、避难层;人员密集且面积大于300m2 的地下建筑等。疏散指示灯设在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长度大于20m 的内走道、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等部位。要求照度水平大于0.5Lx ,供电时间多层及高层建筑不小于30min,超高层不小于60min ;电源转换时间w 15s 3.应急照明供电方式的分类

地下停车库照明设计方案

地下停车库照明设计方案 一、设计说明 在满足地下停车库的常规照明和应急照明要求下,采用“智能明暗间歇技术”,用智能感应LED灯管作为地下停车库的照明光源,达到照明的良好效果。第一、解决车主照明需求,达到节约电能的效果;第二、通过智能控制方式,建立人性化地下车库照明,实现“光引导”,提升体验价值,温馨引导停车;第三、与监控配合,实现“监控照明”,加强安全系数。 二、设计目的 1.智能便捷,能提供充足照明让车主快速安全地行驶进出停车场。 2.节能环保,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停车库管理服务形象。 3.耐用可靠,性能稳定,日常维护管理简易方便。 4.能与安防监控配套使用,不会对停车场安保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 5.投资回报率高,成效显著。 三、设计标准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对地下停车库照明的要求如下: 汽车库内应设照明供电系统和电力供电系统,机械式停车库内宜设双电源供电系统,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37)的规定。库内应设配电室,配电室位置要便于管理和进出方便,均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规范的规定。 汽车车库内照明应亮度分布均匀,避免眩光,其各房间照度标准应符合表规定。 照度标准值表 汽车库内汽车出入通道、人员疏散通道、配电室、值班室均应设置应急照明,在弯道处宜增加照明量。 汽车库内应根据行车需要设置标志灯、导向灯,汽车库的出入口宜设置指示汽车出入的信号灯和停车位指示灯。 坡道式地下汽车库出入口应设过渡照明,其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白天入口处亮度变化可按10:1到15:1,夜间室内外亮度变化可按2:1到4:1取值。 四、设计方案 1.方案描述 采用“智能明暗间歇技术”,用智能感应LED灯管作为地下停车库的照明光源,实现有人有车高亮照明、没人没车低亮照明。

各类建筑照明设计要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九部分·各类 建筑照明设计要求 11.9.1住宅(公寓)电气照明. 11.9.1.1住宅(公寓)照明宜选用以白炽灯、稀土节能荧光灯为主的照明光源。 11.9.1.2住宅(公寓)中的灯具,可根据厅、室使用条件选用升降式灯具。 11.9.1.3起居室的照明宜考虑多功能使用要求,如设置一般照明、装饰台灯、落地灯等。 高级公寓的起居厅照明宜采用可调光方式。 11.9.1.4可分隔式住宅(公寓)单元的布灯和电源插座的设置,宜适应轻墙任意分隔时的变化。可在顶棚上设置悬挂式插座、采用装饰性多功能线槽或将照明灯具以及电气装置件与家 具、墙本相结合。 11.9.1.5厨房的灯具应选用易于清洁的类型,如玻璃或搪瓷制品灯罩配以防潮灯口,并宜 与餐厅(或方厅)用的照明光源显色性相一致或近似。 11.9.1.6卫生间的灯具位置应避免安装在便器或浴缸的上面及其背后。开关如为跷板式时 宜设于卫生间门外,否则应采用防潮防水型面板或使用绝缘绳操作的拉线开关。 11.9.1.7高级住宅(公寓)中的方厅、通道和卫生间等,宜采用带有指示灯的跷板式开关。 11.9.1.8为防范而设有监视器时,其功能宜与单元内通道照明灯和警铃联动。 11.9.1.9公寓的楼梯灯应与楼层层数显示结合,公用照明灯可在管理室集中控制。高层住 宅楼梯灯如选用定时开关时,应有限流功能并在事故情况下强制转换至点亮状态。 11.9.1.10有关住宅(公寓)室内插座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10.8.5条的规定。 11.9.1.11每户内的一般照明与插座宜分开配线,并且在每户的分支回路上除应装有过载、 短路保护外并应在插座回路中装设漏电保护和有过、欠电压保护功能的保护装置。 11.9.1.12单身宿舍照明光源宜选用荧光灯,并宜垂直于外窗布灯。每室内插座不应小于2组。条件允许时可采用限电器控制每室用电负荷或采取其他限电措施。在公共活动室亦应设

基于建筑照明设计中的要点问题探析

基于建筑照明设计中的要点问题探析 摘要建筑照明设计是建筑设计的一部分,其对建筑物的使用效果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鉴于此,文章主要分析了建筑照明设计原则,并展开了对建筑照明设计要点的阐述,希望为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建筑照明;设计;原则;要点 前言 经过多年设计实践,照明工程设计中值得设计人员注意的问题较多,因为照明工程设计涉及很多工程,不管建筑工程规模多大,都得进行采光人工照明,工业项目的厂房、民用建筑住宅、公共建筑宾馆、娱乐场所、大专院校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及附属项目等都必须进行照明采光设计,所以从多年工作实践中总结几条值得注意的问题。 1 建筑照明设计原则 1.1 符合建筑物照明的实际需要的原则 在对建筑照明进行设计时,要按照符合建筑物照明实际需要的原则来进行。在实际设计的过程中,不仅要保证照明的照度、色温、显色等指数的合理性,又要考虑方式的安全可靠、灯具的关观环保。 1.2 高质量、高效益的原则 建筑照明设计还要根据高质量、高效益的原則来进行,尽量选择并使用高质、高效益的光源和器材,以长远的眼光看待投资和运行费用。 1.3 节能降耗的原则 目前,电力资源较为短缺,建筑照明设计时还要从节能降耗的角度来进行。在进行建筑照明设计时,应从尽量降低不必要的能源损耗,采取有效的措施使能源消耗降到最低。具体照明节能措施:在考虑显色性的基础上采用高光效光源;得到所需照度的节能照明设计;采用不产生眩光的高效率灯具;设置不需要时能关灯或火灯的可变装置;室内表而采用高反射比的材料等[1]。 2 建筑照明设计中要点 在开展建筑照明设计工作时,应对如下几点加以注意,详见图1。 2.1 选择合理的照度

地下车库设计规范.doc

1 总则 1.0.1 为使地下建筑照明设计能够满足长期使用的视觉功效、保证技术先进、使用安全、维护方便,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下商场、旅馆、医院和停车场的照明设计。 1.0.3 地下商场、旅馆、医院和停车场的照明设计除遵守本标准外,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人防工程应执行人防工程的现行规定。 2 名词、术语 2.0.1 过渡照明为减少建筑物内部与外界过大的亮度差而设置的使亮度可逐次变化的照明。 2.0.2 散射照度全阴天时室外水平面的照度。 2.0.3 年平均散射照度日出后半小时到日落前半小时,每小时测得的散射照度的年平均值。 3 照度标准 3.1 一般规定 3.1.1 地下建筑照明照度值按以下系列分级:0.5、1、2、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 和500Lx。 3.1.2 照度标准值是指工作、活动或生活场所参考平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3.1.3 照度标准值为维护照度值,维护系数应符合表 3.1.3 的规定。 注:①对特别清洁的房间如手术室可取 0.80; ②本表适用于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当采用卤钨灯、白炽灯时,维护系数可提高 0.05。 3.1.4 各类建筑物的不同活动或作业类别,照度标准值规定高、中、低三个值。一般情况下取中值,可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情况、所处地区等因素,从中选出适当的照度值。 3.2 照度标准 3.2.1 地下商场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 指附建地下室过道。 4 照明质量 4.1 照度均匀度 4.1.1 工作房间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按最低照度和平均照度之比确定,其数值不宜小于0.7。 4.1.2 直接连通的相邻房间的平均照度之差不宜超过5∶1。 4.2 反射比与照度比 4.2.1 长时间连续工作、生活或活动场所,其反射比宜按表 4.2.1 选取。 4.3 眩光限制 4.3.1 直接眩光质量等级可按眩光程度分为三级,其眩光程度和应用场所宜符合表 4.3.2 室内一般照明的直接眩光应根据灯具亮度限制曲线进行限制.限制方法应符合

建筑照明设计要求

建筑照明设计要求 住宅(公寓)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公寓)照明宜选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或紧凑型荧光灯。当因装饰需要选用白炽灯时,宜选用双螺旋白炽灯。 2 灯具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房间的功能而定,宜采用直接照明和开启式灯具,并宜选用节能型灯具。 3 起居室的照明宜满足多功能使用要求,除应设置一般照明外,还宜设置装饰台灯、落地灯等。高级公寓的起居厅照明宜采用可调光方式。 4 住宅(公寓)的公共走道、走廊、楼梯间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公寓)的电梯厅和火灾应急照明外,均应安装节能型自熄开关或设带指示灯(或自发光装置)的双控延时开关。 5 卫生间、浴室等潮湿且易污场所,宜采用防潮易清洁的灯具。 6 卫生间的灯具位置应避免安装在便器或浴缸的上面及其背后。开关宜设于卫生间门外。 7 高级住宅(公寓)的客厅、通道和卫生间,宜采用带指示灯的跷板式开关。 8 每户住宅(公寓)电源插座的数量不应少于表10.8.1的规定。 9 住宅内电热水器、柜式空调宜选用三孔15A插座;空调、排油烟机宜选用三孔10A插座;其他宜选用二、三孔10A插座;洗衣机插座、空调及电热水器插座宜选用带开关控制的插座;厨房、卫生间应选用防溅水型插座。 10 每户应配置一块电能表、一个配电箱(分户箱)。每户电能表宜集中安装于电表箱内(预付费、远传计量的电能表可除外),电能表出线端应装设保护电器。电能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11 住宅配电箱(分户箱)的进线端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过、欠电压保护电器。分户箱宜设在住户走廊或门厅内便于检修、维护的地方。 12 住宅分户箱内应配置有过电流保护的照明供电回路、一般电源插座回路、空调插座回路、电炊具及电热水器等专用电源插座回路。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不宜同

浅谈地下建筑照明

浅谈地下建筑照明 王颖蒋家军 【摘要】照明可以人为地创造良好的光照条件,使人眼既无困难又无损伤、舒适而高效地识别所观察的对象,从事相应的活动,并保证身心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各种事故。采用不同形式、不同大小的灯具,利用光照的方向性和层次性等特点还可以渲染建筑的功能,烘托环境的气氛。 【关键词】地下建筑;照明;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Shallow talk an underground a building illuminate Wang Ying,Jiang Jia-jun (Fushun zhongyu construction(group)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Fushun Liaoning 113000) 【Abstract】Illuminate can factitiously create good of light shine on a condition, make person's eye since have no difficulty again have no hurt, comfort but efficiently identify the object observe, be engaged in correspond of activity, and assurance mind and body health, exaltation labor rate of production, exaltation product quality, decrease various trouble.Adoption dissimilarity form,

城市地下隧道照明设计的探讨

城市地下隧道照明设计的探讨 摘要:阐述了城市地下隧道的照明设计原则、程序、内容及要点,按规范的要求对道路照明照度(或亮度)计算进行了归纳,总结了照明的供配电系统与控制,并介绍了地下隧道照明和节能的评价指标,以期为类似城市地下道路照明工程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地下隧道照明计算评价指标节能 引言:城市地下隧道是城市范围内地表以下的机动车车行道路。目前,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地加快,机动车数量在不断增加。受周围建筑物和城市道路规划的限制,不可能采用拓宽城市道路的方式来解决。为缓解交通压力,可在已规划地面道路的十字路处和即将新建的城市交通干线和支线道路中兴建地下道路。 1 城市地下隧道照明的设计原则与标准 1.1 设计原则 (1) 城市地下隧道照明设计应综合考虑地下道路的工程环境、工程条件、交通状况、通风方式、供电条件、运营管理等因素设置,确保地下道路的正常运营和事故情况下的照明要求,以提高隧道照明的安全性能。 (2) 隧道照明应选择高效节能的光源和灯具,不得超过所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值。 (3) 应根据地下隧道的平面和横断面及设备的安装情况,通过亮度或照度的计算,确定最佳的照明布灯方式、合理的照明电缆桥架及管线的敷设方式。

1.2 设计标准 (1) 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2) JTG/T D70/2-01—2014《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3) JTG D70/2—201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 (4) CJJ 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5) DG/TJ 08-2033—2008《道路隧道设计规范》。 (6) DG/TJ 08-2141—2014《隧道LED 照明应用技术规范》。 2 城市地下隧道照明设计程序及内容 2.1 设计程序 城市地下隧道照明工程设计程序通常分为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在城市地下隧道照明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和工程设计的初步设计阶段中,地下道路基本资料的收集是照明设计的必要条件。 地下隧道照明工程基本资料收集的主要内容如表1所示。

各种场所的国家照度标准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通知 (90)建标字第24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5月18日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1984]〕计综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 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民用建筑照明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建设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国标管理组(北京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5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民用建筑照明设计符合建筑功能和保护人们视力健康的要求,做到节约能源、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和维修方 便,特制定本标准。

汽车库坡道照明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ECS45∶92要求,对于地下建筑,为使人们进出时眼晴对周围的亮度处于适应状态,应该考虑过渡照明的设计。标准指出,过渡照明设计中宜优先采用自然光过渡,当自然光过渡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加人工照明过渡。过渡照明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白天入口处亮度变化宜按10∶1到15∶1取值,夜间室内外亮度变化宜按2∶1到4∶1取值; 2.出入口的人行速度宜按2.5km/h取值,车行速度按5km/h取值。 在过渡照明设计中,应考虑人们周围的亮度发生变化后,人眼为了适应变化后的亮度,需要有一定的适应时间。因此过渡照明的设计应考虑以下四个问题: 1.室外亮度或照度; 2.室内表面亮度; 3.根据室内外亮度差确定适应时间; 4.根据适应时间、人行速度确定所需距离的长度。 ? 一、计算用数据和公式 在过渡照明计算中,计算用的参考数据归纳如下: 1.全国各地室外散射照度列入《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附 录B; 2.白天入口处室内外亮度变化可按10∶1~15∶1考虑; 3.亮度—时间曲线如附图A所示; 4.清洁程度一般的水泥地面反射系数为15%;水磨石为 60%; 5.人行速度取2.5km/h;车行速度取5km/h; 6.漫反射表面的亮度、照度和反射系数的关系如下: ??????????L=ρ.E/Π 式中L——地面亮度(cd/㎡); ρ——地面的反射系数; E——地面的照度(Lx); Π=3.14。 ?

二、过渡照明计算示例 杭州地区某附建式地下车库,从地面入口到地下室入口距离假定为24米,汽车以车行速度5km/h,分别走完8米、16米、24米需行走的时间为5.8s、11.5s、17.3s。 1.????计算地下室入口处的照度 ?由附录B可查出杭州地区室外散射照度为11900Lx,设室内外地面均为水泥材料,室内外亮度变化可取10∶1,所以地面入口处照度应为: ??????????11900/10=1190Lx 2.????由下式计算地面入口处的亮度 ??????????L=ρ.E/Π=0.15*1190/3.14=56.8(cd/㎡) 3.从亮度—时间曲线(附图A)可知,亮度从56.8cd/㎡分别经5.8、11.5、17.3秒后的适应亮度约为10、 3.5、1.3cd/㎡,此即地下室不同入口处的亮度。 4.由公式计算出地下室入口处所需的照度值 入口24米所需的照度值? E=L*Π/ρ=1.3*3.14/0.15=27.2Lx 入口16米所需的照度值?? E=L*Π/ρ=3.5*3.14/0.15=73.2Lx 入口8米所需的照度值??? E=L*Π/ρ=10*3.14/0.15=209Lx 从计算结果可见,杭州地区地下汽车库的入口过渡照明主要应考虑距地面入口16米之内的汽车坡道照明。因为电气照明设计,车库主车道的照度设计标准一般取75Lx,距离超过16米时,已经满足过渡照明的照度值要求。? 三、天然采光的照度分析 假定地下车库入口处车道宽7米,高度h=2.5米,那么车道地面约25米的范围满足V级采光设计,但其满足标准的(即平均照度满足150Lx)有效进深b=4×2.5=10(m)。考虑到标准中侧窗的总透射比取值为0.6,而地下车库是一个敞开的入口,不存在天然光的折减,因此有效进深可修正为:10/0.6=16米(取整)。 根据上述地下室入口处所需的照度值计算,汽车至入口16米所需的照度值为73.2Lx,满足地下汽车库出入口过渡照明的照度要求。 1.入口8~16米段分析 采光等级I II III IV V 天然光照度平均值(Lx)750 600 450 300 150 天然光照度平均修正(Lx)600 480 360 240 120 有效进深(M) 4.5 5 6.25 7.5 10 有效进深修正值(M) 7.5 8.3 10.4 12.5 16 过渡照明所需照度(Lx)210 200 105 115 73.2 注:由于标准取室外照度为15000Lx,本文杭州地区取11900Lx,修正系数取0.8 2.????入口0~8米段分析 根据标准在整理数据时采用了线性插值,因此该段按线性插值估算天然光照度平均值(Lx),可将进深-天然光平均照度值-过渡照明所需照度值列表如下: 进深(M) 0 2 4 6 8 天然光照度平均修正(Lx)1200 1050 900 750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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