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鹿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鹿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鹿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鹿邑县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规划的现状与形势 (1)

第一节县域概况 (1)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2)

第三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4)

第四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7)

第五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8)

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土地利用目标 (10)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0)

第二节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1)

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12)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

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15)

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6)

第三节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17)

第四章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9)

第一节优先布设生态屏障用地 (19)

第二节优化农用地布局 (19)

第三节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7)

第五章加强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 (29)

第一节促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29)

第二节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31)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33)

第四节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 (35)

第六章统筹城乡建设用地 (38)

第一节节约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 (38)

第二节合理发展中心城区 (39)

第三节产业集聚区用地调控 (41)

第四节积极建设小城镇 (42)

第五节适度发展一般乡镇 (44)

第六节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50)

第七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54)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空间管制 (60)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60)

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65)

第八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69)

第九章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78)

第一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原则 (78)

第二节重点生态建设工程 (79)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81)

第一节完善规划实施的执法监察机制 (81)

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机制 (81)

第三节建立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机制 (82)

第四节广开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渠道 (83)

第五节建立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体系 (84)

附表 (85)

附表1 耕地和基本农田规划控制指标 (85)

附表2 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 (86)

附件3 园地指标 (87)

附件4 林地指标 (88)

附表5 中心城区及各镇区规模 (89)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11号),按照《周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鹿邑县人民政府编制了《鹿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明确了2006—2020年鹿邑县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主要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并提出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规划期内鹿邑县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规划范围包括鹿邑县行政辖区内20个乡(镇)和4个办事处的全部土地,总面积为1242.73平方公里。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第一章规划的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县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鹿邑县位于豫皖交界的河南省东部,地处黄淮平原,涡河中游,东临安徽省亳州市、西接太康、淮阳,南与郸城毗邻,北与商丘、柘城接壤。位于东经115°02′55″—115°37′50″,北纬33°43′03″—34°05′32″之间。辖9个建制镇、11个乡、4个办事处,东西长53.5公里,南北宽41.6公里,总面积1242.7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0273公顷。

二、地形地貌

鹿邑属于黄河冲积平原的一部分,过境河流均注入淮河,又称黄淮平原。境内地势平坦、低缓倾斜,西北高、东南低,自然坡降为1/4500—1/6000,海拔37.4—46.5米。全县最高点在玄武镇崔庄,海拔46.5米;全县最低点在郑家集乡王竹园,海拔37.4米,高差

9.1米。

三、气候

鹿邑县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太阳辐射年总量为4954.7兆焦耳/平方米,县内太阳辐射总量和地面有效辐射总的来说是夏季最大,冬季最小,春季大于秋季。最大值出现在6月,辐射总量为582.0兆焦耳/平方米,有效辐射为285.1兆焦耳/平方米;最小值出现在12月,辐射总量为254.1兆焦耳/平方米,有效辐射为285.1兆焦耳/平方米。年光合有效辐射为118.34千卡/平方厘米。

四、交通

鹿邑县交通便利,东临京九线,北近陇海线;永登高速、311国道横贯东西,省道206、207、210、214与县乡公路纵横交错,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1935公里,基本实现了村村通。

五、经济

鹿邑县是河南省35个扩权县市之一。2005年全县总人口118.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6.70万人,城镇化水平22.63%,人口密度为950人/平方公里,县域内有辅仁药业、志元食品、宋河酒业等一大批国家名牌企业。2005年全县完成国内生产总值72.84亿元,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为29.27:41.31:29.42;工业增加值完成90.60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4.2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1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8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8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21元。

六、县域特色

鹿邑县是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是河南省十大文化旅游强县。

鹿邑县是春秋时期我国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的故里,县境内有关老子的名胜古迹众多。其中太清宫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点,其他还有老君台景区、垓下古战场景区、武平城景区等一系列旅游景点,旅游资源发达。

鹿邑县是天下第一大姓——李姓的发源地,是全世界李姓华人寻根问祖的胜地。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鹿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自批准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量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力度日益加大的形势下,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妥善处理

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有力地促进了鹿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加强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根据《鹿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鹿邑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1133公顷,2005年实有基本农田面积为80807公顷,占规划目标的99.60%。同时通过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投入,配套、完善交通、水利、电力等设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全县粮食连年稳产、增产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保障了各级、各类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规划实施以来,311国道、商周路等一大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促进了城镇化进程

规划为鹿邑县城区建设、重点镇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充足的用地,增加了城镇规模,完善了城镇功能,有力地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城镇化水平由1996年的7.95%提高到2005年的22.63%,为农村人口转移和城镇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优化了城镇等级结构和空间布局。

四、推动了土地利用布局更加优化

规划实施以来,全县加强了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促进了土地市场健康发展。在保护耕地和保障重要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各方面的用地需求,积极进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全县土地利用率由1996年的93.80%提高到2005年的

96.22%。

但是,由于上轮规划的弹性不够、前瞻性不足,现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保障科学发展用地的要求,迫切需要进行修编。

第三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鹿邑县2005年土地总面积为124273公顷,其中农用地1012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43%;建设用地面积为183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9%;未利用地面积为46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8%。

(一)农用地

2005年全县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0120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1.43%。

耕地面积为9027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9.20%,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2.64%。其中水浇地为981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70%;旱地为8045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9.50%。

园地面积为56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56%,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46%。

林地面积为436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31%,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51%。其中有林地435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31%;灌木林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1%;其他林地3公顷。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60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93%,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4.83%。其中设施农用地1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1%;农村道路279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76%;坑塘水面131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30%;农田水利用地1878公顷,占农用地

面积的1.86%。

(二)建设用地

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837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79%。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767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6.18%,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22%。其中建制镇用地237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90%;农村居民点用地1452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9.04%;采矿用地43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3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4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90%。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48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64%,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39%,全部为公路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1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18%,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7%。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1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10%,特殊用地为19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08%。

(三)未利用地

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为469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78%。

水域面积为3165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67.46%,占土地总面积的2.56%,全部为河流水面。

滩涂沼泽面积为18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0.38%,占土地总面积的0.01%,全部为滩涂。

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509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32.16%,占土地总面积的1.21%。其中盐碱地为78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66%,其他未利用土地为1431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30.50%。

表1 2005年鹿邑县土地利用现状表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率高

2005年全县已利用土地面积为1195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22%,其中耕地为90273公顷,土地垦殖率为72.64%,高于全省48.99%的平均水平。

(二)居民点、工矿用地比重高

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76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22%,占地面积较多的主要是农村居民点,占土地总面积的11.69%,人均达159.1平方米,高于《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的最高标准(人均150平方米)。

第四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鹿邑县是农业大县,开发历史悠久,耕地后备资源已相当有限,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4692公顷,仅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78%,其中大多为河流水面和自然保留地,宜耕未利用地的面积十分有限。二、各业用地存在浪费现象,耕地减少趋势明显

1997—2005年耕地由90644公顷减少到90273公顷,平均每年减少约41公顷。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居民点用地增长过快,尤其是村内的闲散面积过大;二是城镇建设用地不合理,缺乏统一的整体规划,布局松散;三是乡镇企业发展迅速,用地缺乏科学论证和合理布局,占地面积大,特别是砖瓦窑占地、毁地现象严重。

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低

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建筑密度与容积率低,存在

浪费土地现象;农村居民点用地数量大,布局分散,居住环境差,人均用地超标;独立工矿用地中部分企业规模偏小,分布过散,容积率低,土地产出效益较差。2005年底,全县建设用地中存量用地和低效利用土地共92公顷,其中存量建设用地46公顷,低效用地46公顷。

四、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目前,全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规划期间,建设用地仍将保持强劲需求。根据《鹿邑县土地供需预测(2006—2020年)》全县各项建设用地净增规模为1329公顷,占用耕地1260公顷;周口市下达建设用地净增规模74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776公顷。人多地少的情况和耕地保护的巨大压力,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因此,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异常突出。

第五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2006—2020年,是鹿邑县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人口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对全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是,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深化和土地利用中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显现,加上鹿邑县宜耕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县情,将使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更为加剧。

一、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建设用地供给压力越来越大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长,建设用地供给压力将会更加突出。2005年,鹿邑县城镇化率为22.05%,为加快小康社会建设,鹿邑县提出到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25.79%,2020年达到33.28%的目标,城镇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

较高水平,而鹿邑县又处于粮食核心区,出于维护粮食安全的考虑,未来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二、耕地后备资源有限,整理复垦开发难度逐年增大

鹿邑县全部为平原,城镇周围多为农用地,建设占用耕地比例较高。鹿邑县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全县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18公顷和1509公顷,仅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2%,可作为耕地开发利用的潜力仅1200公顷左右;同时,通过近年来的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投资低、见效快、效益好的土地后备资源已逐步得到开发整理,整理复垦开发难度将逐年增大。

三、统筹城乡用地任务艰巨,土地调控难度加大

在全县城镇化进程中,城镇用地增加的同时农村居民点用地并没有相应的减少。规划期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将有大幅度增加。作为农业人口大县,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对用地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因此,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上,土地调控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土地利用目标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一、战略定位

鹿邑县处于中原城市群的吸引辐射圈,黄淮海城镇发展轴上,属于河南省粮食核心区主体范围内,是全国重要的现代农业基地和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加工制造基地、畜牧产品基地,为周口市副中心城市。

鹿邑县是历史文化名城、文化旅游城市;豫皖交界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以辅仁药业、鞋城皮革、毛类加工、纺织服装、日用化工、志元食品、宋河酒业为特色的豫东轻工业基地;以优势工业产品和农产品为特色的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心;工业职能以金属制品业为主。

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一)宏观经济目标

2010年,全县GDP达到98.3亿元左右。人均GDP达到8553元以上,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30:50:20,财政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

2020年,全县GDP力争达到240亿元,人均GDP达到15000元左右,产业结构调整为20:55:25,财政收入达到6亿元。

(二)可持续发展目标

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00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总值的20%以上,城镇化水平达到25.79%。

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农民人均

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城镇化水平达到33.28%。

(三)生态建设目标

自然资源利用趋于合理,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2020年达到28%以上,城镇人均拥有绿地8平方米。

第二节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两保一高”(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求与供给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鹿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

(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五)保护生态环境

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对湿地等生态功能区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根据《周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给鹿邑县的各项规划指标,结合鹿邑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确定鹿邑县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目标主要有: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全县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保持在90292公顷以上,2020年保持在90647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79000公顷以上。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2010年城镇工矿存量用地盘活面积达到92公顷,2020年达到198公顷;2005年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和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39.64万元/公顷、28.05万元/公顷,2010年分别达到52.43万元/公顷、48.53万元/公顷,2020年分别达到116.69万元/公顷、108.24万元/公顷;2010年和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分别控

制在118.0平方米/人和102.0平方米/人,城镇工矿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三)城乡一体化土地利用格局基本形成

按照《鹿邑县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0年)》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空间布局,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7.82%增加到20.56%,2020年达到24.39%。

(四)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全县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01207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101494公顷、2020年的101876公顷,期内面积净增加669公顷,比重提高0.66%;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10年控制在3700公顷、2020年控制在4400公顷,期内面积净增加1250公顷,比重提高1.00%;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2010年控制在14292公顷、2020年控制在13462公顷,期间面积减少880公顷,比例减少0.71%;交通水利和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010年增加到762公顷、2020年增加到1072公顷,期间面积净增加370公顷,比重提高52.71%。

(五)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确保占补平衡

全县近期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上级规划下达的221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240公顷;远期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上级规划下达的555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910公顷,确保占用与补充耕地的占补平衡。

(六)改善土地污染状况

森林覆盖率2010年达到25%以上,2020年达到28%以上,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的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表2 土地利用的主要调控指标

单位:公顷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101207公顷,2010年为101307公顷,2020年为101585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农用地面积分别增加100公顷、378公顷,比重分别增加0.10%、0.37%,主要增加的是耕地和林地。

规划期间,严格保护耕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周口市下达的控制指标;适当扩大园地面积;强化林地资源优势,提高其他林地向有林地转化的效率和林地的蓄积量水平。控制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2005—2010年建设占用农用地359公顷,2011—2020年占用农用地615公顷。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为902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64%。2010年为90292公顷,2020年为90647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耕地面积分别增加19公顷、374公顷,比重分别增加0.02%、0.41%。增加的耕地面积主要来自农村居民点整理和砖瓦窑复垦。

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为809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57%,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79000公顷。

二、适当增加园地

2005年全县园地面积为568公顷,规划至2010年园地增加到620公顷,2020年增加到651公顷,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增加52公顷、83公顷,比重分别增加9.15%、14.61%。增加的园地面积主要

桂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7-2010年) 一、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精神和国办发[1987]8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1994]29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部署,为了合理利用、开发、整治、保护本市有限的土地资源,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以《桂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桂平市城区总体规划、桂平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变更资料为基本依据,在对本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开发潜力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桂平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与土地供给的实际,提出本市跨世纪的前十年土地利用的目标,研究各类用地的控制性指标,协调各部门用地矛盾,优先安排农业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全面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指标,并把有关指标落实到各乡镇。划分土地利用分区,调整用地布局,明确土地利用原则、调控措施和管制规则,并制订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规划的基期年为1996年,近期年为2000年,目标年为2010年,展望到2030年。 二、区域概况 (一)区位条件 桂平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东经109°41′55″-110°22′48″,北纬22°52′02″-23°48′04″之间,东和东北邻平南县,东南近容县,南界北流市、玉林市,西连贵港市,西北靠武宜、金秀县,是玉林市和柳州地区、西江工业走廊和红水河能源经济开发区的结合部,国家级旅游风景区——西山风景区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平天国起义旧址-金田村所在地;面向广东沿海地区、背连八桂各地,水路公

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的指导意见》(黔国土资发[2005]34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关于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的批复》(黔土规修[2009]14号)精神,根据国家和省正式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对规划基础数据等作了相应调整。 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百万人口生态旅游城市和“奋力提速发展,实现黔中崛起”的总体部署。本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安排了农业、工业、交通、能源、城镇建设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各业各类用地。 规划提出了安顺市规划期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是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安顺市行政辖区,包括西秀区和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9253.06平方公里。

第一章市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安顺市位于贵州省中部偏西,地跨东经105°15′03″~106°33′44″、北纬25°21′04″~26°37′46″之间,南北长142千米,东西宽133千米。东接省会贵阳市,西靠六盘水市和黔西南州,南连黔南州,北邻毕节地区。安顺素有“黔之腹,滇之喉,蜀粤之唇齿”之称。全市土地总面积9253.06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26%。 二、行政区划 安顺市是贵州省四个地级市之一,现辖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6个县(区),内设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黎阳高新技术工业园区3个县级派出机构,市人民政府驻西秀区。有7个办事处、38个镇、31个乡、11个民族乡,99个社区居委会,1837个村民委员会,11639个村民小组,2005年末总人口264.25万人,城镇化率28.57%,布依、苗、回、仡佬等39个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38.43%。 三、自然条件 1、地质地貌 安顺市在地质构造上位于上扬子地台褶皱的中部,地层出露较全,除志留系外,其余各系均有出露,主要地层为三迭系和二迭系。岩性以碳酸盐岩类为主,岩溶面积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河南鹿邑涡河级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讲课稿

河南鹿邑涡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 谈判备忘录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促进发展的原则,就涡河湿地公园项目PPP模式投资合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鹿邑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 ____集团(以下简称乙方)为涡河湿地公园项目PPP模式投资合作方。按照甲方提出的既要实施项目,又不得增加县财政负担的要求,根据鹿邑县情和项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因地制宜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涡河湿地公园项目,原则上由甲方提供必要条件,以购买甲方国有良性资产收益方式支付项目价款,共同探索非经营性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与偿债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就涡河湿地公园项目的投资、建设、营运、回购等事项签订本协议,各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三条本协议项下工程,由甲方负责立项、评估、发布、清障、办理有关手续等前期工作,并负责协调有关方面,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乙方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投资、建设,

并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等,负责部分经营项目的经营和管理。工程项目建成后,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接收、使用项目。甲方接收项目后,在约定时间内,以国有良性资产收益支付项目价款。 第四条甲方委托鹿邑县林业局行使本协议下工程建设期的甲方建设管理职责。乙方为一致行动人,其权利义务责任由其内部以合同方式进行约束和规范,并委派代理人具体行使其权利义务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鹿邑县林业局与乙方委托代理人具体协商解决。 第二章合作建设项目内容 第五条本协议项下工程,是指涡河鹿邑城区段西起 ___ 、东至 __ ,共计约6500米长的涡河湿地公园两岸所有工程项目,具体包括: 1.涡河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栈道、停车场、标识、文化石、休息椅、牌楼、大门等,投资额约为 __万元人民币(以审计结果为准,下同)。 2.涡河湿地公园绿化,包括土地整形,购买和种植树木、花草、果木,成活期内养护,投资额约为 __万元人民币。 3.涡河湿地公园管理用房、陈抟纪念馆、商业设施、厕所、上下水设施等,投资额约为__万元人民币。 4.经营项目:沙滩浴场、5D影剧院、儿童公园等,投资额约为__万元人民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柳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柳州国土资源局

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 ( 报批稿) 柳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目录 前言 (i) 1.总则 (1) 1.1指导思想 (1) 1.2规划依据 (1) 1.3规划原则 (2) 1.4规划范围 (3) 1.5规划期限 (3) 2.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4) 2.1总体调整情况 (4) 2.2耕地保护目标 (4) 2.3建设用地目标 (5) 2.4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7) 2.5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7) 3.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8) 3.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8) 3.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10) 3.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3) 3.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7) 3.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20) 4.区县土地利用调控 (23) 4.1区县规划调控原则 (23) 4.2区县土地利用指导 (24) 5.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优化 (30) 5.1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30) 5.2管制分区调整方案 (30) 6.保障措施 (33) 6.1增加内容 (33) 6.2修订内容 (34) 附录 (36)

附表 表1、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基数表(2013年); 表2、柳州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2020年); 表3、柳州市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表; 表4、柳州市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2020年); 表5、柳州市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结构表(2006-2020年);表6、柳州市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表7、柳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表(2020年) 表8、柳州市独立选址建设项目表(2014-2020年);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第二部分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根据,第三组队员深入合肥各区域实地调查的实际情况编制和修改的。现就规划内容作如下说明。 第一章规划编制的简要过程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和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的,规划编制的简要过程如下: 1、准备阶段。 历时 4 周,内容包括收集整理有关自然和社会经济统计方面的资料,土地资源详查资料,相关图件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本阶段主要是完成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核实规划基期年面积,修正土地利用现状图。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需求预测、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潜力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在变更调查的同时依据现有资料,结合合肥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确定各类用地指标。 3、规划方案编制阶段 形成合肥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2011)及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轮廓方案,根据规划要求,对规划内容作了全面修改。 第二章规划编制及修改的目的、原则和依据(一)编制规划的目的加强对合肥市土地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解决土地利用现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土地保障。 (二)编制规划的原则 1、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体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 2、立足县情、镇情和土地利用的长远目标,以土地供给制约和引导土地需求,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各业用地。

3、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坚持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并重的原 则。 4、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一致,符合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原则。 (三)编制规划的依据1.有关规划《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等。 3.有关技术规程包括《安徽省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安徽省土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等。 4.有关技术资料和图件包括:2005 年合肥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其变更调查资料(含图件)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5.有关专题研究和部门用地要求主要包括合肥市土地利用现状、合肥市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需求量预测、土地利用潜力分析等。 第三章编制规划的主要方法 本规划的编制方法是综合平衡法,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的基本方法。该方法是在综合考虑各类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综合平衡土地供求关系,确定土地利用规划方案。 规划的核心内容是拟定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实现对土地利用的量化控制。各类用地指标都是在对各类用地需求量预测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平衡后确定的。它充分考虑了规划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规定了规划期内各类用地的数量,从而起到抑制不合理的土地需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的作用。 规划中确定的各类用地指标还必须落实到规划图上,即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分别确定各图斑的规划用途。以实现对各类用地的定性、定量、定位的要求。 第四章关于基础数据、图件和人口预测 1、图件 主要收集了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地形图和2005年合肥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图等。 2、人口预测 人口发展规模预测采用自然增长法,预测公式为: R=R o (1 + a) n+M 式中:P t为预测总人口;

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马投涧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1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5) 1.1乡域概况 (5) 1.2土地利用现状 (5) 1.3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6) 2规划目标 (8) 2.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8) 2.2土地节约集约目标 (8) 2.3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得到落实 (8)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9)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0)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10)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1) 4.1耕地保护 (11) 4.2基本农田保护 (11) 4.3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12)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4) 6土地整治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5) 6.1土地整治 (15) 6.2重点项目安排 (15) 7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6) 7.1土地用途分区调整 (16) 7.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 (16)

8村土地利用控制 (17) 9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8) 9.1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8) 9.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8) 9.3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19) 9.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9) 9.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马投涧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乡实际,马投涧镇人民政府对《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范围:马投涧镇行政辖区的所有土地,共10595.93公顷。包括44个行政村。 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鹿邑县产业集聚区给水工程规划设计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2年第14期 H E N A N 1.规划背景 鹿邑县位于河南省周口市的东北部,豫皖两省交界处,地处黄淮平原涡河中游。正处于我国承东启西的过渡地带,是广阔中西部地区通向“长三角”的东部门户。地理坐标处于东经115°02′55″—115°37′50″,北纬33°43′03″—34°05′32″之间。 本次规划的产业集聚区为河南省重点县级产业集聚区,位于鹿邑县城规划区北部,与县城隔涡河相望。产业集聚区东起永登高速公路东出口迎宾大道,西至207省道,南靠鹿柘公路,北临永登高速,2012年升级扩区拟新增面积5.76km2,总面积达到18.36km2。入驻企业92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3亿元,创利税12亿元,安排就业3.7万人。 2.自然环境 2.1气候条件 鹿邑县位于暖温带南部,属大陆性季风型亚湿润气候,境内气候差异很小。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春季气温多变,夏热冬冷,秋季降温较快,雨热同季、干湿冷暖适中。光、热、水资源丰富,但雨水集中,易旱、易涝。 2.2地形地貌 鹿邑县属于黄河冲积平原的一部分,由于过境河流均注入淮河,又称黄淮平原。全境地势平坦,但由于古河道交相沉积,黄河多次泛滥淤积,局部形成槽状和碟状洼地。地势平缓倾斜,西北略高,东南偏低。 2.3水文地质 鹿邑县属淮河流域北翼的一部分。境内有大沙河、兆河、惠济河、涡河、白沟河、清水河、晋沟河、黑河等14条大中型河道,自北向南呈扇形排列。43条小型沟河,93条深沟水渠,人工开挖的鹿辛运河自西向东贯穿全境。鹿邑县浅层地下水丰富,在全省属强富水区。按水均衡法计算,可开采量为1.06亿m3。浅层水在25m以上。水质良好,适宜农田灌溉和人畜饮用。 3.给水现状及存在问题 3.1给水现状 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市政给水管线只到涡北镇政府附近,真源大道两侧有少量的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其余大部分饮用水靠自备水井。市政供水水厂为鹿邑第二水厂,位于真源大道南端,供水量为5万t/d,近期扩大为10万t/d。鹿邑县城计划建设第三水厂,供水量为5万t/d。 3.2存在主要问题 3.2.1产业集聚区自来水普及率较低。大部分居民靠自备水井取水,不但水质得不到保证,还破坏了地下水资源。 3.2.2产业集聚区供水可靠性差。现状仅依靠真源大道南端鹿邑第二水厂供水,供水设施不完善,配水管线没有形成网络。 3.2.3产业集聚区水质安全性较差。鹿邑县城50m以上的地下水均受污染,水质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3.2.4现状水厂与集聚区距离较大,且有涡河阻隔,增加了供水管道的建设难度和投资成本。 4.规划原则 4.1水量预测体现节约用水的要求,充分挖掘节水潜力,搞好节水工程规划与建设,体现节水制度。 4.2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加强水环境保护力度,实现给水资源化制度。 4.3考虑水资源的约束条件,与社会、经济、环境发展协调,管网建设要整体考虑。 5.用水量计算 鹿邑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到2020年区内人口规模6万人,规划总用地为18.36km2。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并结合鹿邑县的水资源状况和现状用水标准,本次规划按 鹿邑县产业集聚区给水工程规划设计 □苏艳梅□苏敏(鹿邑县水利局) 摘要:作为县域经济重要的增长极,产业集聚区的快速发展,为如何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提出了新课题。结合鹿邑县水资源状况和现状用水标准,对鹿邑县产业集聚区给水工程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划设计。 关键词:鹿邑县;给水工程;规划设计 工程设计 69

土地利用规划文本、说明书

新桥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I 目 录 新桥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前 言 ..............................................................................................1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一条 规划目的 ......................................................................... 1 第二条 规划依据 ......................................................................... 1 第三条 规划任务 ......................................................................... 2 第四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 (2)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2) 第五条 土地利用结构 ................................................................. 2 第六条 土地利用特点 ................................................................. 2 第七条 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 2 第八条 土地利用潜力 .. (3) 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 (3) 第九条 社会经济目标 ................................................................. 3 第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 3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3)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 第十二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 .......................................................... 4 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5 第十四条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与调控 (5) 第十五条 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与调控....................................... 5 第十六条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与调控 .......................................... 6 第十七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与调控....................................... 6 第十八条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布局与调控 .. (6)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7) 第十八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 7 第十九条 一般农地区 ................................................................. 7 第二十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 ......................................................... 7 第二十一条 村镇建设用地区...................................................... 7 第二十二条 独立工矿区 ............................................................. 7 第二十三条 生态安全控制区...................................................... 8 第二十四条 林业用地区 . (8) 第七章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 (8) 第二十五条 允许建设区 ............................................................. 8 第二十六条 有条件建设区 ......................................................... 8 第二十七条 禁止建设区 ............................................................. 8 第二十八条 限制建设区 . (9) 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 (7) 第二十九条 农用地整理 ............................................................. 9 第三十条 建设用地整理 ............................................................. 9 第三十一条 土地开发 .. (9)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目录 .、八、- 刖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 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 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 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 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牛态环境 第7V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兀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T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1 : 附表 建设用地指标 2 : 附表 园地指标 3 : 附表 林地指标 4 : 附表 牧草地指标 5 :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八、- 刖百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 997 — 20 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 0 0 6 — 2 0 2 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 0 0 5年为基期,以2 0 2 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 0 0 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 5 7 0 4.74万公顷(9 8 5 5 7 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 1 9 2.2 4万公顷 ( 4 7 8 8 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 2 2 0 8. 2 7万公顷(1 8 3 1 2 4万亩),园地面积为1 15 4. 9万公顷(1 7 3 2 3 万亩),林地面积为2 3 5 7 4.1 1万公顷(3 5 3 6 1 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 6 2 1 4.3 8万公顷(3 9 3 2 1 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 3.0 9万公顷(3 8 2 9 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 2 6 0 1.5 1万公顷(3 9 0 2 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 3 0.8 5 万公顷(3 4 6 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 5 9.8 7万公顷(5 3 9 8 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 1 9 9 7 — 2 0 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 9 9 7 — 2 0 0 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 0. 3 5万公顷( 3 0 5万亩),与1 9 9 1 — 1 9 9 6年年均占用2 9.3 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 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 0 0 5年与1 9 9 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 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 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调整方案

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 调整方案 为更好保障 十三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二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 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全国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指标,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三 一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二四中二五中二六中全会精神,按照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二协调二绿色二开放二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二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二局部微调三 坚持原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二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三在 3

‘全国方案“下达的规划土地利用主要指标控制下,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及各市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对原规划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二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及其布局进行局部的调整和优化,合理调整全省规划的土地利用规模与布局三 (二)全面谋划二统一标准三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以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 二调 )及年度地籍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各市人口二G D P增加量二规划实施 情况等作为主要因素,并综合考虑了 十二五 期间土地管理工作的批二供二用二补二查等环节,统一测算标准,统一计算公式,在新增用地规划指标安排上,对得分高于全省平均分的,给予适当倾斜三 (三)严格保护二量质并重三 严格落实‘全国方案“下达本省的规划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确保规划的耕地保护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三对 二调 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二 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 (四)统筹兼顾二突出重点三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二当前与长远二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二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重点考虑主要城市二重点园区二生态建设二扶贫攻坚二产业转型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需求,优先保障民生(地灾与扶贫搬迁)二新兴能源(煤层气探 4

宁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宁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2015年调整) 宁武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3) 1.1耕地保护目标 (3)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4)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5) 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6)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7)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9) 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2) 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13) 3.保障措施 (14) 附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宁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宁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1.1耕地保护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采取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数量不低于武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质量有保障并逐步提高。 《原规划》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2589.43公顷。《本方案》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2375.66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下降213.77公顷。

(完整word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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