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分析报告(完美版)

2016年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分析报告(完美版)
2016年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分析报告(完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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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

目录

一、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目标

2、风险管理架构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2)合规总监

(3)专职风险管理部门

(4)业务经营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

3、风险管理运行体系

(1)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①法人治理制度

②基本管理制度

③专项管理制度

(2)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3)信息隔离墙制度

4、主要风险的管理

5、风险管理流程

(1)风险管理政策制订

(2)风险识别

(3)风险评估和衡量

(4)风险管理

(5)风险监测

(6)风险报告与分析

二、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的目标

2、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

(2)重要性原则

(3)制衡性原则

(4)适应性原则

(5)成本效益原则

3、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1)环境控制

(2)业务控制

①经纪业务

②资产管理业务

③投资银行业务

④自营业务

⑤融资融券业务

⑥另类投资业务

⑦研究业务

⑧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

(3)信息系统控制

(4)风险控制

(5)人力资源与薪酬控制

(6)信息沟通与披露的控制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明确了董事会、管理层及各个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多防线内部控制机制。

一、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目标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背景和主要内容简介100分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背景和主要内容简介100分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 每次参加立项审议的委员中,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 ? A.1/5 ? B.1/3 ? C.30% ? D.50% 我的答案: B 2 .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是指 ()。 ? A.质量控制团队 ? B.内核部门 ? C.项目组、业务部门 ? D.合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 我的答案: C 3 .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 投资银行类业务专职内部控制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投资银行类业务人员总数的()。 ? A.1/10

? A.专业胜任能力 ? B.执业质量 ? C.合规情况 ? D.业务收入 我的答案: ABCD 2 .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所涵盖的证 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包括()。 ? A.承销与保荐 ? B.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 ? C.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 D.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 ? E.资产证券化等其他具有投资银行特性的业务 我的答案: ABCDE

3 . 以下关于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的承做的相关要求, 正确的有()。 ? A.证券公司开展债券一、二级市场业务应当在部门设置、人员等方面严格分离,不得由同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分管 ? B.证券公司应当设立不同业务团队独立开展债券项目承做、发行定价(含簿记建档)和销售等环节的相关工作,保证相关工作的独立、公平 ? C.证券公司应当对投资银行类业务承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界定总部与分支机构的职责范围,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 D.非单一从事投资银行类业务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开展除项目承揽等辅助性活动以外的投资银行类业务,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除外 我的答案: ABCD 4 .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在明确相关 制度安排和执行标准时主要遵循()思路。 ? A.着力解决投资银行类业务发展和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提高规则制定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 B.统筹考虑行业现状和监管目标,实现规范和发展两者的平衡

(风险管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34号)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净资本和风险准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净资本计算规则、风险控制指标及其标准、风险准备的计算比例、各项业务规模的计算口径进行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对于本办法未规定风险调整比例或者风险准备计算比例的新产品、新业务,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者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告或者报批。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调整比例和风险准备计算比例。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对不同类别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某项业务的风险准备计算比例进行适当调

整。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月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符合规定标准。 证券公司应当在开展各项业务及分配利润前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合理确定有关业务及分配利润的最大规模。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对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计,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二章净资本及其计算 第九条净资本是指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等项目和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 净资本基本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金融产品投资的风险调整-应收项目的风险调整-其他流动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长期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计算净资本。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计算净资本,应当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自营证券、应收款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抵债资产等项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

内部控制及控制风险评价

内部控制及控制风险评价 一、大纲 (-)内部操纵目标与要素 (二)了解与记录内部操纵 (三)内部操纵测试 (四)内部操纵评判 (五)治理建议书 二、本章重点、难点 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打算时,应当研究与评判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操纵。对拟信任的内部操纵进行符合性测试,据以确定对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刻和范畴的阻碍。 (-)内部操纵目标与要素 1.内部操纵定义 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爱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觉、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 2.内部操纵的目标。 (1)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進肖白?勺投权进行;

(2)保证所有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 计期间及时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 ? ? ? ? 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保证对资产却垃录旳援触、处理均通过适当的授 权; (4)保证飓两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3?有关内部操纵的一样考虑。 ①治理当局的责任 建立、修正和爱护公司的各项操纵,并监督操纵政策和程序得到连续有效的执行是治理当局的责任。 ②合理的保证 A公司治理当局应在综合考虑操纵的成本效益的基础 ? ? ? ? 上,建立能为公司会计报表的公允表达提供合理保证的内 ? ? 部操纵。 B操纵程序不应对工作效率或获利能力有不利阻碍。 ③固有的限制 由于②和③,会计报表审计总存在一定的操纵风险, 操纵风险始终应大于零。因此不管内控如何,都要进行实质性测试。 4?了解内部操纵与审计的关系

(1)不论被审计单位规模大小,都要充分了解相关的内控; (2)依照了解,确定是否进行符合性测试及符合性测 试的时刻、性质和范畴; (3)内控良好,绝不能完全取消实质性测试程序。 5.内部操纵要素 (1)操纵环境 ①指对企业内部操纵的建立和实施有重大阻碍的因素的总称。 ②其好坏直截了当决定着企业其他操纵能否实施或实施的成效;可增强也可削弱特定操纵的有效性。 ③反映了治理当局和董事会关于操纵对公司重要性的态度。 ④内容包括: A经营治理的观念、方式和风格 B组织结构 C董事会 D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 E治理操纵方法 F内部审计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2006 年7 月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5 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 年6 月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 年6 月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防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表外资产总额计算表、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等监管报表(以下统称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对于未规定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的新产品、新业务,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者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告或者报批。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控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对不同类别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计算要求,以及某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证券公司论文:我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问题与对策研究

证券公司论文: 我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问题与对策研究摘要:内部控制是一个企业为了保证财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确保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在企业内部建立的一种控制系统。在高风险的证券市场中,证券公司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加强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在分析我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策略。 关键词: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对策 1我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1.1控制环境 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是其他所有内部控制要素的基础。证券公司的内部环境不仅影响企业战略和目标的制定、业务活动的组织和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反应,还影响企业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系统以及监控活动的设计和执行。证券公司的董事会是内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他内部环境要素有重要的影响。 1.2风险评估 任何经济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风险对其生存和竞争能力产生影响。很多风险并不为经济组织所控制,但管理层应当确定可以承受的风险水平,识别这些风险并采取一定的措施。风险评估是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要素,是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之一。证券公司由于在其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风险评估对证券公司而言意义显得尤为重要。

1.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帮助证券公司保证风险反应方案得到正确执行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控制活动存在于证券公司的各部分、各个层面和各个部门,通常包括两个要素,即确定应该做什么的政策和影响该政策的一系列程序。针对公司的不同目标,控制活动可以分为提高经营效率效果、增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遵守法规三类控制活动,控制活动对公司的不同目标能否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4信息与沟通 信息和沟通是指相关信息以某种形式在某个时段被识别、获得和沟通,以促使员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来自于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必须以一定的格式和时间间隔进行确认、捕捉和传递,以保证企业的员工能够执行各自的职责。信息与沟通时证券公司的一个基础性要素,其他各个要素在企业内部有效执行都离不开良好的信息与沟通。 1.5监督 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实质上是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监控,是评估风险管理要素的内容和运行以及一段时期的执行质量的一个过程。企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对风险管理进行监控———持续监控和个别评估。持续监控和个别评估都是用来保证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持续得到执行。 2我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虽然我国绝大多数证券公司都已经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建立了由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考核办法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遵循总部的监管要求,强化内部控制评价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根据国家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航天信息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评价手册》的有关规定,响应风险管理体系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评价的职责,明确了日常工作考评内容、考评分值权重及考评程序、考核实施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各部门和旗下分公司。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审计法律部为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检查、制定评价方案、组织内控评价、明确分工和工作进度安排;牵头建立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评价体系,对评价结果认定、指导和监督风险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以及相关考核制度的拟定、组织考核评分和考核结果汇总。 第五条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含分公司负责人)为本部门涉及业务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或本公司业务涉及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并建立本职能部门(含分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子系统,对评价或审计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风险事项提出对应措施并执行对应,对本部门报送到审计法律部的业务事项进行审批。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评价小组的成员,执行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基本流程,按时完成日常工作事项,对日常风险工作事项的信息维护、反馈、提交等。 第七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负责对最终考核结果审批,对公司最终认定的重大风险、重大缺陷、重大事项的审批。 第三章日常工作考评内容 第八条内控体系环境维护。 各业务部门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的组织机构子体系,部门负责人就风险管理工作应配置各项业务的专兼职人员,并对专兼职人员明确具体职责,职能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审计法律部进行更新备案;建立完整配套的规章制度、权限、流程等,确保各子体系的风险管理工作任务有效开展。 第九条内控制度管理。 内控制度包括制度、流程以及业务手册。原则上每年3月(具体时间以实时通知为准)对各部门涉及业务的内控手册、制度、流程进行梳理,根据梳理结果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制度的全局性与完整性;每年4月至5月(具体时间以实时通知为准)对本部门涉及业务的制度流程从设计与执行两个方面实施对标,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第十条风险管理工作内容涵盖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报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表、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等监管报表(以下统称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对于未规定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的新产品、新业务,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者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告或者报批。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对不同类别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计算要求,以及某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战略需要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证券公司应当将所有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分支机构风险管理,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架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 证券公司应当任命一名具有风险管理相关专业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为首席风险官,由其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符合规定标准。 证券公司应当在发生重大业务事项及分配利润前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压力测试,合理确定有关业务及分配利润的最大规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监管部门要求,对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结果显示风险超过证券公司自身承受能力范围的,证券公司应采取措施控制业务规模或降低风险。 第八条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分析报告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分析报告

目录 一、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目标 2、风险管理架构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2)合规总监 (3)专职风险管理部门 (4)业务经营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 3、风险管理运行体系 (1)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①法人治理制度 ②基本管理制度 ③专项管理制度 (2)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3)信息隔离墙制度

4、主要风险的管理 5、风险管理流程 (1)风险管理政策制订(2)风险识别 (3)风险评估和衡量(4)风险管理 (5)风险监测 (6)风险报告与分析 二、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的目标 2、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 (2)重要性原则 (3)制衡性原则 (4)适应性原则

(5)成本效益原则 3、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1)环境控制 (2)业务控制 ①经纪业务 ②资产管理业务 ③投资银行业务 ④自营业务 ⑤融资融券业务 ⑥另类投资业务 ⑦研究业务 ⑧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 (3)信息系统控制 (4)风险控制 (5)人力资源与薪酬控制

(6)信息沟通与披露的控制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明确了董事会、管理层及各个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多防线内部控制机制。 一、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目标 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在确保资本安全的前提下,审慎开展风险活动,实现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最大化。具体目标如下: (1)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与风险承受能力的平衡,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2)保证公司经营运作的合规性,树立“规范经营、健康发展”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3)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形成科学、合理的授权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4)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形成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营造风险文化的氛围,使得风险管理意识能在公司内部广泛分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修正)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修正) 【法规类别】证券公司与业务管理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5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6.16 【实施日期】2016.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2006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6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 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表、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等监管报表(以下统称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对于未规定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的新产品、新业务,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者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告或者报批。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对不同类别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计算要求,以及某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战略需要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证券公司应当将所有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分支机构风险管理,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架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证券公司内部操纵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证券公司规范经营, 完善证券公司内部操纵机制,增强证券公司自我约束能力,推动证券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方法》和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证券公司内部操纵是指证券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依照经营环境变化,对证券公司经营与治理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不、评价和治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操纵措施。 第三条内部操纵应充分考虑操纵环境、风险识不与评估、操纵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监督与评价等要素。 (一)操纵环境:要紧包括证券公司所有权结构及实际操纵人、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与决策程序、经理

人员权力分配和承担责任的方式、经理人员的经营理念与风险意识、证券公司的经营战略与经营风格、职员的诚信和道德价值观、人力资源政策等。 (二)风险识不与评估:及时识不、确认证券公司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的风险, 并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风险度量方法对经 营环境持续变化所产生的风险及证券公司的承受能力进行适时 评估。 (三)操纵活动与措施:保证实现证券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政策、程序,以及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要紧包括证券公司经营与治理中的授权与审批、复核与查证、业务规程与操作程序、岗位权限与职责分工、相互独立与制衡、应急与预防等措施。(四)信息沟通与反馈: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和处理,并进行有效的内外沟通和反馈。 (五)监督与评价:对操纵环境、风险识不与评估、操纵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发觉内部操纵设计和运行的缺陷并及时改进。

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关系

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与企业风险管理之间的联系是十分紧密的。内部控制的实质是风险控制,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企业风险管理包容内部控制。但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相互关系,两者之间存 即内部控制,从这一概念来说,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企业风险管理包含内部控制,但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相互关系,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不可分离的内在联系。主要表现在: 1.1组成部分重合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组成要素中,其中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这五个要素是重合的。 1.2最终目标相同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目标都包括:经营目标、合规性目标、报告目标。 1.6内部控制的一个基本作用是控制风险;风险管理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最终目标也是控制风险。 总而言之,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的发展,风险管理拓展了内部控

制内涵,内部控制发展成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因此,我们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一体化,将他们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理解与处理。 [1] 问题与误区编辑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建设中的误区或问题 还 一种常规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可以说,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既是一种制度安排、也是一种管理过程,更是一种自律行为。 2.2认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是相互独立的 虽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内涵有很多重合之处,如要素很多相

同、方法很多相似,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具体运用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发展阶段、行业特性、技术条件、外部环境等要求来执行。比如,某企业生产医疗设备或药品,因为涉及到人的生命健康问题,而且政府管制非常严格,风险管理的迫切性相对较强,此时企业以风险管理来主导内部控制比较合适;如果某企业是为了使自己的财 系,只有理论说教,缺少实际行动。 2.5制度执行不力 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没有执行或执行力度不够,再先进的制度也不起作用。影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执行力度的因素很多,其中,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征求意见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 则征求意见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中国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xx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办法》,确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制度。20xx年6月,对《办法》进行了修订。近年来,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在督促证券公司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证券行业总体持续稳健运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证券公司组织架构、业务产品越来越多元,相关风险类型日趋复杂,现有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风险管理的需要。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此次《办法》修订,一方面在维持总体框架不变基础上,对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进行调整;另一方面,结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

准备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等,提升风控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此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不再重复扣减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调整后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更符合证券公司开展综合经营的风险控制的现实需要,但其计算范围及标准已发生较大变化,指标值不具有历史可比性。 二是完善杠杆率指标,提高风险覆盖的完备性。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 三是优化流动性监控指标,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我会部门规章层面。 四是完善单一业务风控指标,提升指标的针对性。调整权益类证券计算口径、将衍生品区分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衍生品,合并融资类业务计算口径等。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私募基金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障投资者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私募基金运营风险控制制度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私募基金运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第二章风险管理模式 第四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以风险防控为导向的风险应对制度。 第五条事前风险管理: 通过投资领域、投资期限、投资阶段和投资额度的限定,提前限定了公司投资交易决策的范围,公司决策部门可在限定范围内自由决策,做到事前行为可预判。第六条事中风险管理: 实行投资决策报告制度;提高管理透明度,及时反馈信息给相关监管部门及负责人。 第七条事后风险管理: 加强已投项目的投后管理,了解已投项目的运营情况,出现异常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和董事会,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通过事后风险管理,将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第三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八条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三个层次:董事会、风控部、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九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1、董事会职责包括: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建议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建议 一、内部控制结构 内部控制结构包括三个部分: (一)控制环境。所谓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和程序效率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具体包括:管理者的思想和经营作风;企业组织结构;董事会及其所属委员会,特别是审计委员会发挥的职能;确定职权和责任的方法;管理者监控和检查工作时所用的控制方法,包括经营计划、预算、预测、利润计划、责任会计和内部审计;人事工作方针及其执行;影响本企业业务的各种外部关系等。 (二)会计系统。会计系统规定各项经济业务的鉴定、分析、归类、登记和编报的方法,明确各项资产和负债的经营管理责任。健全的会计系统应实现下列目标:鉴定和登记一切合法的经济业务;对各项经济业务按时进行适当分类,作为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将各项经济业务按适当的货币价值计价,以便列入财务报表;确定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以便按照会计期间进行记录;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表述经济业务以及对有关内容进行揭示。 (三)控制程序。控制程序指管理当局所制订的用以保证达到一定目的的方针和程序。包括下列内容:经济业务和经济活动的批准权;明确各个人员的职责分工,防止有关人员对正常业务图谋不轨和隐藏错弊,职责分工包括指派不同人员分别承担批准业务、记录业务和财产保管的职责;凭证和账单的设置和使用,应保证业务和活动得到正确的记载;对财产及其记录的接触和使用要有保护措施;对已登记的业务及其计价要进行复核。 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由于内部控制设计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和证券公司内部各种因素的影响,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往往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虽然证券公司已经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在实际工作中各个管理层的职责划分并不很明确,所以也很难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规进行运作。(二)资金和业务控制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证券公司大部分都缺乏中长期资金的来源和渠道,从而导致其在经营决策上的短期行为,无法根据自身长期发展的需要设计投资经营的战略。由于自有资金的严重不足,特别是流动资金的不足,生存与发展的压力迫使其开始参与各类违反证券市场规定的业务,例如挪用客户保证金、大量变相拆入资金、变相吸收各种公司存款、非法套出银行信贷资金等违规行为。特别是近几年来一级市场包赚不赔的现状,使许多没有证券自营资格的经纪证券公司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违法经营自营业务。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不力和设计不足,造成资金和业务管理的混乱。 (三)公司内部行使控制职能的管理人员滥用职权、蓄意营私舞弊、恶意串通等行为,会使相关内控制度失去作用。例如营业部的会计人员和电脑部人员相互串通,非法修改证券交易系统数据,在其控制的若干保证金账号上空添资金,从而挪用资金用于个人股票买卖,从中牟利,然后再以凭空减少资金的方式将挪用的资金填回,以隐瞒其挪用资金的行为;或者与其他企业合作,利用非法资金炒股等。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理所当然要按照管理人员的意图运行,执行出了问题,内部控制也就失去了控制效能;而且,处于不相容职务的人员相互串通,失去了相互制约的基本前提,内部控制也就很难发挥作用。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公司风险的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风险控制指标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编制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需要,要求设有子公司的证券公司提供以合并数据为基础编制的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证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半年度、年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应当对公司月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在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上签字的人员,应当保证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净资本计算表和风

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注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第四条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至少每半年向公司全体股东报告一次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并获得股东的签收确认证明文件。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在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上月的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并抄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按周或按日编制并报送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月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对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第八条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业务的,其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千万元。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征求意见.doc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 规则征求意见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中国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xx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办法》,确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制度。20xx年6月,对《办法》进行了修订。近年来,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在督促证券公司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证券行业总体持续稳健运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证券公司组织架构、业务产品越来越多元,相关风险类型日趋复杂,现有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风险管理的需要。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此次《办法》修订,一方面在维持总体框架不变基础上,对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进行调整;另一方面,结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等,提升风控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此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不再重复扣减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调整后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更符合证券公司开展综合经营的风险控制的现实需要,但其计算范围及标准已发生较大变化,指标值不具有历史可比性。 二是完善杠杆率指标,提高风险覆盖的完备性。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 三是优化流动性监控指标,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我会部门规章层面。 四是完善单一业务风控指标,提升指标的针对性。调整权益类证券计算口径、将衍生品区分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衍生品,合并融资类业务计算口径等。 五是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风险控制的有效性。明确了我会可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行业风险和市场状况,对相关指标的具体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的原则性要求。 六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要求证券公司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系统建设、指标体系、应对机制等六个方面,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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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类业务内控经验分享(100分) 单选题(共2题,每题10分) 1 .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应当自行 或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评估每年不得少于()次。 A.1 B.2 C.3 D.4 我的答案: A 2 .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处于后续管理阶段 的投资银行类业务,证券公司对外披露文件无需履行内核程序的有()。 A.受托管理报告 B.年度资产管理报告 C.持续督导报告 D.公司年报 我的答案: D 2 .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要求,证券公司担任受托管 理人应当经()审议通过。 ? A.投行业务委员会 ? B.投行业务负责人 ? C.内核机构 ? D.风险管理委员会 我的答案: C 多选题(共5题,每题10分) 1 . 《关于<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的 起草说明》对当前证券公司投行类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包括()。 A.业务承做管理较为粗放,风险管控让位于业务发展 B.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的重视不够,内部控制建设良莠不齐 C.合规风控对投资银行类业务介入的广度和深度有所不足 D.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有效性有待提高 我的答案:ABCD 2 .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要求,以下材料和文件对 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前,均应当履行内核程序。() A.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B.发审委意见回复报告

C.举报信核查报告 D.会后事项专业意见 E.对首次申报文件的补充披露 我的答案:ABCDE 3 .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 投资银行类业务三道内部控制防线,其中第三道防线包括()。 A.业务部 B.质控 C.内核机构 D.合规部门 E.风险管理部门 我的答案:CDE 4 .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要求,证券公司风险管理 部门应当加强对处于后续管理阶段项目的风险进行持续风险管理,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对存续期项目风险实行动态监测,对重大风险事件进行评估 B.参与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处置工作 C.牵头业务部门制定存续期项目风险排查方案,每年对存续期项目开展全面风险 排查,并完成排查工作报告 我的答案:ABC 5 .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建立投资 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 A.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 制度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切实保证所有与投资银行类业务相关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其他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B.建立健全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组织体系,形成科学、 合理、有效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机制,防范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 C.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 信其所提交、报送、出具、披露的相关材料和文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D.提高证券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投资银行类业务质量 我的答案:ABCD 1 .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内核表决应当至少满 足以下条件()。 ? A.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 ? B.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7人 ? C.来自投行业务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高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1/3 ? D.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1/3 ? E.至少有1名合规管理人员参与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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