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XX科技集团公司财金管理规定》、《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报销管理办法》、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外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境外全资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预算管理、产权管理、会计基础与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机构

第四条境外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责任人是境外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执行董事。

第五条财务管理机构应符合集团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达标要求,

配备会计、出纳等岗位,并做到不相容岗位分离。如境外全资子公司无经营管理团队时,可委托符合条件的机构负责管理。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六条境外全资子公司资金管理应严格按照《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办理帐户开立、资金收付、银行对帐等业务。

第七条资金支付实行审批支付制,审批流程见附件。

第八条境外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费的借款报销,由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凭有效的付款凭证在预算范围内履行资金报批手续。

第九条境外全资子公司股权投资支出须由具体业务经办人员按照审批权限提供相应审批文件(投资付款请示、集团批复、国家相关部门核准文件、公司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出资协议书、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必要文件)办理借款,在取得被投资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或股权出让方收款收据)、验资报告(如有)等及时办理报销。

第十条境外全资子公司全部资金的使用调度均实行双签制,由境外全资子公司董事会授权的三位签署人中的两人签署。

第五章全面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境外全资子公司按照《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预算管理,并纳入公司本级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以现金流为核心、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费用开支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境外全资子公司的预算编制由境外子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经营计划提出业务预算表,由财务管理机构编制全面预算报告,上报境外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三条境外全资子公司的预算调整应上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六章会计核算管理

第十四条境外全资子公司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记录和反映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境外全资子公司应根据境外主要业务确定记帐本位币,记帐本位币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六条境外全资子公司须按照规定和公司本级的具体要求定期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并按照会计准则,将各期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第十七条每年末聘请有资格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核数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境外全资子公司按照《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机构按档案管理部门(如境外全资子公司无经营管理团队时,公司本级办公室是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即对能单独控制、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各子公司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授予的权限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3、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 4、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

任。 第二章对外投资方向 第五条对外投资的方向 1、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 2、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对所属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3、市场前景较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通用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企业现有存量资产的投资。 4、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优势,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收益性投资。 第三章对外投资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第六条集团作为对外投资主体。集团所属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要按照经《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第七条以集团为主体的投资项目和以所属子公司为主体的投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一律由集团董事会审议,并报来宾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追加投资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程序由资产管理部同有关部门审查后,提交董事

《XX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

中铁XXXX集团有限公司 XX分公司文件 中铁XXXX财〔2016〕124号 关于印发《XX分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的 通知 管内各单位: 为规范海外项目财务管理,加强对海外项目的财务管控,公司制订了《XX分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铁XXXX分公司海外经营开发管理制度

2016年6月16日2

中铁XXXX分公司办公室2016年6月12日印发 附件: XX分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海外项目的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理顺产权和结算、收益分配关系,强化风险管控,促进海外项目的稳步发展,保障国家与企业利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中铁、中铁XX财务管理相关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海外项目主要指XX分公司在海外的工程项目部。 第三条海外项目应按驻在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经营和开展业务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中国中铁、中铁XX海外项目管理有关办法、规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XX分公司作为海外项目管理主体,有权对海外项目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会计机构职责 (一)会计机构设置 海外项目必须设立财务会计机构,配置专职会计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二)会计机构职责 1.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建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体系。海外项目须以本制度为指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XX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办法)、驻在国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海外项目须对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做出专项说明,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原则等。 2.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围绕公司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结合海外项目自身实际,以营业收入、经营利润、现金流、汇率、纳税事项、通胀影响、财务风险控制为核心进行编制。要根据公司海外发展战略规划要求,编报年度财务预算,强化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管控,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提交综合分析报告。 3. 做好“内外账”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强化财务管理职能,对资金、资产、债权债务、成本费用、收入与利润进行分析,揭示经营管理现状,合理预测发展方向,为管理层加强经营管理与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外籍会计核算人员的选择、推荐、管理和考核工作。 5.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账项和管理辅助台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与财务报告,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达标。 6.负责财务决算工作,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向管理层提供经营情况报告。 7.负责海外银行账户开立、资金管理和外汇管理,负责资金全过程管理,加强资金内控管理和使用监控,提高使用效率, 4

浅议如何对国有企业境外资产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Sweeping over the Management | 管理纵横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196 浅议如何对国有企业境外资产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卢亨光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350004 摘要:本文探讨了新时期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持续深化与改革开放,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在加速,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加大了对境外市场开发力度。效益是企业永恒的追求,境外业务已成为国有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的支撑点和新利润增长点,然而境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许多境外国有资产暴露在各种风险下,一些境外企业长期偏离于各级国资委和母体公司监督管理之外,而缺乏有效的监管却是境外企业频陷巨亏的重要因素。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加大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管控力度已成关注焦点。关键词:国有企业;境外资产;有效监管 一、引言 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6月发布《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宗旨为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境外企业(指国有企业在我国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据当地法律出资设立的全资及控股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投资决策失误使投资项目亏损以及境外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体制不完善是导致境外国有资产流失两大原因,要杜绝境外国有资产流失,强调业务控制与财务控制并重,亟需审计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扩及触角,通过系统规范的程序方法,延伸监督和评价境外企业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达到规避风险、改进管理、改善境外企业运作行为、促其实现经济目标增加价值。 二、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现状与对策 (一)存在监管现实难点 一是境外企业资产增长规模与监管水平存在不相适应。追逐经 济全球化步伐,境外企业国有资产规模日益扩大,但与此相对应的企业境外资产管理手段却乏强劲,事实上存在很大的管理漏洞,管理水准与监管力度都亟待加强。 二是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缺乏可借鉴的成功经验。目前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主要由境外机构负责,国内总部财务部门负责对境外资产进行价值静态的管理,而更多的资产实物管理权限和管理责任基本由境外机构自身承担。在如何管理和监督境外资产上,无论是理论和实践尚在探索阶段,也没有可以借鉴的成功管理经验,需要执行者在实践中总结摸索。 (二)首要规范境外企业对于国有资产的治理模式 首先要求遵循上行法规,敢于对违规造成不良后果者严予追责。福建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境外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资监管者可追究其责任:①违规为其所属系统之外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融资或者提供担保,出借银行账户;②越权或者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投资、调度和使用资金、处置资产;③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存在严重缺陷;④会计信息不真实,存有账外业务和账外资产;⑤通过不正当交易转移利润;⑥挪用或者截留应者由组织战略驱动。反之,项目组合、项目集和项目管理又以不同的方式服务于战略目标的实现。项目组合管理通过选择正确的项目集或项目,对工作进行优先排序,以及提供所需资源,来保证与企业战略保持一致。项目集管理对项目集所包含的项目和其他组成部分进行协调,对他们之间的依赖关系进行控制,从而实现既定收益。项目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计划来完成既定的项目范围,为所在项目集或项目组合目标而服务,并最终为组织战略服务。 组织在战略框架中确定了战略方向,设置了绩效指标。战略方向规定了用于指导业务工作的目的、期望、目标和行动,战略方向应该与业务目标相协调。项目管理活动应该服从总体战略方向。如果战略方向发生变化,就应该调整项目目标。在项目环境中,调整项目目标会影响项目效率,甚至项目的成败。但在业务环境中,如果项目能够与组织的战略方向继续保持一致,那么项目成功的概率就会显著提高。因此,如果战略方向发生变化,项目就应该随之进行调整。 组织战略应该为项目管理提供指导和方向,特别是当人们认为项目就是未支持组织战略而存在时,就尤其是如此。通常由项目发起人或项目组合经理或项目集经理来识别组织战略与项目目标的一致性或潜在冲突,并向项目经理通报情况。在项目中,如果项目目标与既定的组织战略存在冲突,项目经理有责任尽早记录并确认冲突。有时候,制定组织战略就是项目本身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明确定义什么才能构成支持组织发展的合理战略,对项目来说非常重要。 五、结束语 未来企业发展的三大支柱应该是战略管理、项目管理、营销管理。战略管理面向未来,营销管理面向成果,项目管理面向过程。可以看出,项目管理是战略和营销中间的载体和过渡,它既是一种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也是一种先进的文化理念。企业级项目管理把项目管理、项目集和项目组合管理的原则和实践与组织驱动因素(如组织结构、组织文化、组织技术、人力资源实践)联系起来,从而提升组织能力,支持战略目标的实施。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已经为企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扩展形式,21世纪企业的生产、运作及战略规划的实施将更多的采用以项目为主的发展 模式。 参考文献: [1]南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2]白思俊主编.现代项目管理,上中下册[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3]韩力军、张灿.从管理理论看管理的发展趋势[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03.

最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重点解读

最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重点解读 2014年9月6日,商务部发布了其最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 将于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并将取代商务部2009年发布的《境 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以下简称《现行办法》). 根据《现行办法》,境内企业境外投资一律应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而《新办法》改变了这种监管模式,并将实行以“备案为主、核 准为辅”的管理模式.本文将主要就该新管理模式予以简要介绍. 一、《新办法》的适用范围 《新办法》所规范的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 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 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1)《新办法》适用于境内企业境外投资,而不 包括境内自然人境外投资;以及(2)《新办法》适用于境内企业 “投资”于境外非金融类企业,而不包括境外金融类企业.另外,事业 单位法人开展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企业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需参照《新办法》执行. 二、核准与备案的适用范围1、核准 根据《新办法》,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这里的“敏感国家和地区”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在《新办法》所附的《境外投资备案表》和 《境外投资申请表》中,提供了上述类别国家名单的查询路径.其中 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名单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ad13333401.html,/zlbg/bgzl/qtzl/t1094257.shtml);受联合国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布文号】商务部令2018年第5号 【公布日期】2009-03-16 境外投资治理方法 第二章核准 第三章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核准后,原境外投资申请事项发生变更,企业应参照第二章的规定向原核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企业之间转让境外企业股份,由受让方负责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商务部或受让方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把相关核准文件抄送其他股东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企业终止经核准的境外投资应向原核准机关备案,交回《证书》。原核准机关出具备案函,企业据此向外汇治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及其所属境外企业应当按当地法律办理注销手续。

终止是指原经核准的境外企业不再存续或我国企业均不再拥有原经核准的境外企业的股权等任何权益。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客观评估自身条件、能力和东道国(地区)投资环境,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资格资质有要求的,应当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企业对其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冠名应当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企业,其境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境外企业外文名称可在申请核准前在东道国(地区)进行预先注册。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落实各项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并同意驻外使(领)馆在突发事件防范、人员安全爱护等方面的指导。 在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赶忙向驻外使(领)馆和国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要求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向原核准机关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形和统计资料,确保报送情形和数据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其对外签署的与境外投资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生效前,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

第73讲_《外汇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外债管理

第三单元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考点01:《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P544) 1.外汇的概念 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包括纸币和铸币)、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外币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债券)、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外汇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外汇的有()。(2012年) A.中国银行开出的欧元本票 B.境内机构持有的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 C.中国政府持有的特别提款权 D.中国公民持有的日元现钞 【答案】ABCD 2.《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1)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者境外,均适用该条例。 (2)境内机构,是指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3)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4)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仅对其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 【例题·单选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外汇收支活动中,应当适用《外汇管理条例》的是()。(2011年) A.美国驻华大使洪某在华任职期间的薪酬 B.最近2年一直居住在上海的美国公民汤姆,出租其在美国的住房获得的租金 C.美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在香港的营业所得 D.正在中国短期旅行的美国人彼得,得知其在美国购买的彩票中了300万美元的大奖 【答案】B 【解析】(1)选项A: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属于“境外个人”,仅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而美国驻华大使馆不属于中国的领土,不属于“境内”;(2)选项B:在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属于“境内个人”,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者境外,均适用该条例;(3)选项C:美国花旗银行属于“境外机构”,仅在中国境内(不包括中国香港)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4)选项D:在中国短期旅行的彼得属于“境外个人”,仅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 考点02:经常项目(★★★)(P544) 1.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包括职工报酬和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和经常转移(单方面转移,如个人之间的无偿赠与或者政府之间的军事及经济援助、赠与、赔款等)。 2.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管理 (1)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而非强制结汇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集团公司境外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 境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境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提高效益,强化风险管控,促进境外项目健康发展,保障集团公司整体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结合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境外项目是指项目实际履约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境外项目应按照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和开展业务活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集团财务部门有权对境外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资金员与会计机构 (一)、资金员 境外项目必须设置资金员岗位,负责资金管理及协助财务管理工作;(二)、会计机构设置 项目管理部根据境外项目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置相应专业职级人员; 境外项目管理部不设会计机构的,其会计机构职责由资金员与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三)、会计机构职责

1、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建立财务内部控制体系。 境外项目成立所在国独立法人经营机构的,须以本制度为指导,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所在国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2、研究反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与会计核算制度,强化风险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3、做好项目境内外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强化财务管理职能,对资金、资产、债权债务、成本费用、收入与利润进行分析,揭示经营管理现状,合理预测发展方向,为管理层加强经营管理与决策提供依据。 4、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账项和管理辅助台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与财务报告,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达标。 5、负责海外银行账户开立、资金管理和外汇管理,负责资金全过程管理,加强资金内控管理和使用监控,提高使用效率,有效防范资金风险,采取必要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6、建立并完善内部资金授权审批制度。 第五条实行预算管理。 境外项目应围绕集团公司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化,结合境外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成本预算表,按照预算成本开展工作,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管控,定期向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报送预算执行分析表,反映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业绩评价。 第二章会计核算管理 第六条根据境外项目所在国需要建立“所在国账”的,会计核算按照

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5号-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35号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公布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8号)同时废止。 主任肖亚庆 2017年1月7日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推动中央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央企业在境外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本办法所称境外重大投资项目是指中央企业按照本企业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境外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三条国资委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的原则,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强化境外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管。 第四条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强化战略规划引领、明确投资决策程序、规范境外经营行为、加强境外风险管控、推动走出去模式创新,制定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监督检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境外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对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对境外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中央企业是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境外投资管理体系,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境外投资计划,研究制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切实加强境外项目管理,提高境外投资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境外检查与审计,按职责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条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引领。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国际化经营规划,坚持聚焦主业,注重境内外业务协同,提升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2020年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2020年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个人外汇交易,是指银行参照国际外汇市场汇率,为境内居民将一种外汇直接兑换成另外一种外汇的业务。也就是个人客户在银行进行的可自由兑换外汇(或外币)间的交易。下面是我收集的关于个人外汇的相关实施细则,共大家参考!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

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八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 第九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代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

完整版发改11号令《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新旧对比

发改11号令《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新旧对比解读 一、11号令与9号令新旧条文变化对比

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第7条)用,新闻传媒,我国法律法规和调控政策规定的限制行业 ? 核准和备案层级 ?核准:国家发改委,其 中20亿美元以上的由国 务院核准;(第7条)(2 014年发改委20号令已删 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 区、敏感行业”) ?备案:(第8条) ? 国家发改委:中央管理企 业投资;地方管理企业中 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 ? ? 省级发改委:地方管理企 业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 下 ? ?核准:国家发改委,不再有国务院核准 项目(第13条) ?备案:(第14条) ? 国家发改委: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开展的非 敏感类项目;地方管理企业直接开展的非 敏感类项目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 ? ? 省级发改委:地方管理企业直接开展的非 敏感类项目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 ?

“小路条”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 上的境外收购或竞标项 目,投资主体在对外开展 实质性工作之前,应向国 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 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 委收到项目信息报告后, 对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 策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 内出具确认函(第10条) 删除 省级发改委转报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备 案的项目,地方企业应填 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 请表并附有关附件,直接 提交所在地的省级政府 发展改革部门,由省级政 府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国 家发展改革委(第11条 和第19条) 无需转报,直接通过网络系统向相关核准 机关或备案机关提交有关文件(第18条和 第29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项目对外签署具有最终法律 约束效力的文件前,应当 取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 项目实施前投资主体应当取得核准文件或 备案通知书(第32条)

海外企业财务管理探讨

海外企业财务管理探讨 摘要:现在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和国际社会联系越来越紧密,很多的企业走出了国门,进行海外市场的拓展,但是海外企业财务管理问题成为了棘手问题,对企业产生了很多不利影响。本文将对新形势下集团公司海外财务管理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海外企业;财务管理;新形势 我国积极的实行“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对外发展,我国还进一步的提出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国家战略,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国内的很多公司进入了全球市场,海外财务管理因为公司面临着更加复杂的环境,在税务政策、会计制度、法律规定中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就为海外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一套有效的海外财务管理模式成为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问题。 一、海外财务管理中的重点内容 财务管理水平对于海外企业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国际形势非常的复杂,给海外财务管理增加很大的难度。海外财务管理的重点就是资金管理,为了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集团企业需要对海外资金进行集中化管理。由于海外机构所在的国家不同,母公司和东道主国家在制度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给资金的集中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如何在保证资金管控的同时又可以让机构高效运营,这是资金管理的重点。对于一些海外机构占比较大的企业,传统的财务管理方法对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每个业务单元都需要有相应的财务部门,这样的模式会导致人力和资源的过度浪费。外汇风险是海外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2015年,很多海外企业财务管理就因为外汇市场的变化,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在2016年之后的海外企业,都加强了对外汇市场的风险监控,财务风险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需要企业加强注意[1]。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海外企业在不同的国家需要面对经济制度和文化的差异,给海外税务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对于海外企业来讲,现在迫切的需要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引进尖端财务管理人才。 二、海外财务管理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资金集中管理。1.资金内控体系建设。海外企业能够保持正常运行,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8号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3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 5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促 进中央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引导和规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活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 子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子企业)在我国境外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 第三条国资委依法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中央 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引导中央企业防范境外投资风险, 指导中央企业之间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避免恶性竞争. 第四条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需要制定境外投资规划,建立健全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风险防范水平,组织开展定期审计,加强境外投资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 对各级子企业境外投资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严格 遵守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规定,加强境外投资决策和实施的管理.

第五条境外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境外投资产业政策; (二)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国际化经营战略,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实际筹资能力和财务承受能力相适应; (五)遵守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和政策,尊重当地习俗. 第六条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应当报国资委备案.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境外投资指导方针和原则; (二)境外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三)境外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流程; (四)境外投资风险管理制度; (五)境外投资评价、考核、审计及责任追究制度; (六)对所属企业境外投资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七条中央企业应当根据境外投资规划编制年度境外投资计划,并按照有关要求按时报送国资委. 年度境外投资计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境外投资总规模、资金来源与构成; (二)重点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内容、股权结构、投资地点、投资额、融资方案、实施年限、风险分析及投资效益等).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 记 为促进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制 定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便利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活动,规范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促进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根据《中华人民 __ 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境外直接投资是指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 资主管部门核准,通过设立(独资、合资、合作)、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对境 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收支、外汇登记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境内机构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

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 上款所称自有外汇资金包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等账户内的外汇资金。 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根据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情况,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范围、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留存境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第二章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和资金汇出 第六条外汇局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及其形成的资产、相关权益实行外汇登记及备案制度。 境内机构在向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时,应说明其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情况。 第七条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境外投资相关政策解读-11页精选文档

境外投资相关政策解读 一、“走出去”战略的提出与不断深化 在2000年举行的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提出“走出去”战略,并写入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随后,在2001年召开的九届人大四次会上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确立了“走出去”战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在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进一步强调和深化了“走出去”战略。国务院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则是明确要引导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继续坚持和鼓励企业“走出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6年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鼓励和规范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 《意见》强调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要: (一)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二)加强政策引导,统筹协调,规范秩序,合理布局,防止无序竞争,维护国家利益。 (三)完善决策机制,落实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科学论证,审慎决策,防范投资和经营风险。 (四)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健全评价考核监督体系,建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成本核算制度,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坚持工程项目承包公开公正透明,重信守诺,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保障当地员工合法权益,注重环境资源保护,关心和支持当地社会民生事业。 (六)提高境外工程承包建设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七)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境外中资企业、机构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八)加快人才培养,注重培养适应国际化经营的优秀人才,提高企业跨国经营管理能力。 (九)营造友好的舆论环境,宣传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政策主张,维护中国的良好形象和企业的良好声誉。 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004年,国务院做出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要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决定》指出:“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样本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预算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会计核算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投资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资金筹措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资产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成本费用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工资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内部审计监督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XXXX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X集团管理制度, 规范集团内部运作机制, 强化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 防范经营风险, 维护集团和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会计准则》、《公司财务通则》、《公司会计制度》,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集团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 第三条子公司是指由XXXX集团投资的, 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1、 XXXX集团单独持有或与所控制的子公司合并持有该公司注册资本( 或股份) 总额大于50%的; 2、 XXXX集团单独持有或与所控制的子公司合并持有该公司注册资本( 或股份) 比例虽未达到50%, 但XXXX集团的出资额已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由XXXX集团派出的董事担任的; 3、 XXXX集团派出的董事占该公司董事会多数, 并实际控制该公司董事会经营决策权的。 第四条 XXXX集团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 XXXX集团对子公司实行财务战略型管理模式, 主导控股

中央企业境内境外投资审批流程

中央企业对外投资 法律法规调研

调研结果: 一、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流程图

二、中央企业境内投资流程图

法律依据 一、中央企业境外投资 二、中央企业境内投资 调研内容: 第一部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 一、国资委相关监督管理规定 国资委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的原则,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强化境外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管。(第3条) (一)法律法规依据 (二)国资委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1.指导并监管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第4条) 2.中央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第8条) 3.制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第9条): (1)禁止类、(2)特别监管类、(3)负面清单之外其他项目 4.投资监管联动机制(第10条) 5.制定中央企业五年发展规划纲要、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商务部相关监督管理规定 (一)法律法规依据 (二)商务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1.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国别产业指引(第27条) 2.发布环境保护等指引(第27条) 3.建立对外投资与合作信息服务系统(第27条) 三、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内部决策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国资委令第35号 (二)相关概念界定 1.主体(《国资委令》第2/7条) (1)中央企业:指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2)中央企业负责制定对所属企业境外投资活动的授权、监督与管理制度。 2.境外 3.投资(《国资委令》第2条) (1)境外投资:指中央企业在境外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 (2)境外重大投资项目:指中央企业按照本企业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境外投资项目。

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整理032512

中国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项目核准 首先不能属于(一)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二)损害我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 (三)可能违反我国对外缔结的国际条约; (四)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 如果是(一)中方投资额1000 万美元及以上、1 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 (二)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 (三)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 即: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境外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 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的具体内容、股权结构、投资 环境分析评价以及对不涉及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情形的说明等;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者合同; (四)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五)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样式见附件三); (六)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央企业向商务部地方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于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然后将意见和全部材料报送商务部 商务部收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的申请后,于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之申请人;受理后,应当于15 个工作日内(不含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的时间)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如果是(一)在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 (二)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具体名单由商务部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确定);(三)中方投资额1 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 (四)涉及多国(地区)利益的境外投资; (五)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除了一般申请材料以外,需要以下流程: 收到申请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于10 个工作日内(不含征求驻外使(领) 馆(经商处室)的时间)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是否涉及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情 形进行初审,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商务部收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的申请后,于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 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之 申请人;受理后,应当于15 个工作日内(不含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 的时间)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如果是属于上述情况的一般企业,最慢一个月收到是否核准的结果 如果是属于上述情况的中央企业,最慢20天 商务部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帮助企业了解东道国(地区)投资环境。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引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到东道国(地

有限公司海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doc

XX有限公司海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XX有限公司 海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海外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海外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海外公司财务组织架构 1、上海总部全面负责海外公司财务管理、资金风险管控; 2、会计人员由上海总部委派或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担任,履行海外公司结算会计岗位职责,目前由总部财务部会计兼任,具体负责事宜详见职责分工; 3、出纳人员由总部委派或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担任,负责海外公司的资金收支办理工作。出纳岗位与结算会计岗位及海外公司负责人应履行“亲属回避制度”。 三、财务人员职责分工 (一)会计岗位职责: 1、每周周一督促海外公司出纳提交截止上周末的现金及银行收支明细账电子版,根据每笔收支明细登记入账,并对原始凭证(票据)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负责日常采购付款的审批,严格按照总部财务部规定对采购付款进行审批,并对相关附件进行归档备案; 3、每季度终了的次月5号前督促海外公司出纳寄回上季度会计资料,根据会计资料审核海外公司的每笔费用开支,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如有异常及时汇总并上报相关领导; 4、按总部财务报表编制的相关要求,次月5号前编制财务报表; (二)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海外公司银行款项、现金、支票的收支及核对,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收支明细账并每周周一将截止上周末的收支明细账电子版传回总部会计; 2、项目满足业主付款条件时,负责提供发票及相关付款手续提交给业主;项目付款及其他进款项进账,及时通知公司相关领导; 3、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每月末提供银行盖章的流水明细并与上海总部会计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余额; 4、每季度终了的次月5号前将海外公司上季度整理好的会计资料传回总部; 四、资金管理及审批 (一)资金使用权限 1、海外项目现场仅允许项目经理、现场经理及出纳有直接使用资金的权限; 2、项目采购必须经过总部审批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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