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制度2437432651

医院会计制度2437432651
医院会计制度2437432651

医院会计制度2437432651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纳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样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四、医院应按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医院可按依照需要,自行规定。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医院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医院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形说明书组成。医院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治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三)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收人支出总表;

3.基金变动情形表;

4.有关附表。

(四)医院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时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

(五)医院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医院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六、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治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说明。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八、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一)资产类

01101 现金

02102 银行存款

03109 其他货币资金

04111 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05113 应收医疗款

06114 坏账预备

07119其他应收款

08121 药品

09122 药品进销差价

10123 库存物资

11l25 在加工材料

12131 待摊费用

13141 对外投资

14151 固定资产

15153 在建工程

16161 无形资产

17171 开办费

18181 侍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19201 短期借款

20202 应对账款

21204 预收医疗款

22205 应对工资

23207 应对社会保证费

24209 其他应对款

25211 应缴超收款

26221 预提费用

27231 长期借款

28241 长期应对款

(三)净资产类

29301 事业基金

30302 固定基金

31303 专用基金

32305 收支结余

33306 结余分配

(四)收支类

34401 财政补助收入

35402 上级补助收入

36403 医疗收入

37404 药品收入

38409 其他收入

39411 医疗支出

40412 药品支出

41415 治理费用

42416 财政专项支出

43419 其他支出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库存现金。

医院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医院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显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医院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依照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运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医院,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二、医院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医院将款项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提取现金或支付存款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医院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依照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银行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缘故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剂表”,调剂相符。

四、有外币业务的医院,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纳业务发生时汇率,也能够采纳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折合。

月末,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外币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记入“治理费用”科目。

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记入“治理费用”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

第109号科目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医院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医院将款项托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库存物资”、“药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余外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依照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医院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依照银行盖章返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医院使用银行汇票后,依照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库存物资”、“药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余外款或因超过付款期等缘故而退回款项,依照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余外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与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如有未到达的汇人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依照汇出单位的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在途资金”等明细账。

六、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第111号科目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住院病人收取的医药费。

二、医院向住院病人收取医药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药品收入”科目。住院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医药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预收医疗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假如住院费用大于预交金,按预交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补交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补交金额不足,按欠费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科目,按发生的医药费总数,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按在院病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办理结算的住院病人医药费。

第113号科目应收医疗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门诊病人和出院病人收取的医疗款。

二、医院发生门诊病人欠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科目。

医院与住院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医药费时,假如发生住院病人欠费的,按预交金数,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补交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按欠费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医药费总数,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

医院收回门诊病人、出院病人欠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经主管部门批准核销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时,借记“坏账预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门诊病人和出院病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收回的医疗款。

第114号科目坏账预备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提取的坏账预备。

二、医院按规定提取坏账预备时,借记“治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医院按规定核销坏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医疗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缺失,假如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医疗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已提取的坏账预备。

第119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费、应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医院拨付的备用金、职工预借的差旅费等。

二、医院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其他应收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医院,关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务会计部门依照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第121号科目药品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的售价成本,包括存放在药库、药房的药品。

二、医院的药品采纳售价进行核算,药品的售价与进价的差额在“药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采购费用及治理中支出的费用在“药品支出”科目核算。

三、医院购入的药品验收入库时,按售价,借记本科目(药库),按进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售价和进价的差额,贷记“药品进销差价”科目。

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借记本科目(药房),贷记本科目(药库)。

制剂或托付加工发出药品时,借记“在加工材料”、“药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药库)。

医院内部领用时,借记“医疗支出”、“药品进销差价”科目,贷金本科目(药库)。

医院销售药品时,借记“现金”、“应收医疗款”、“银行存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等科目,贷记“药品收入”科目。

月末,结转药品销售成本时,按药品的实际成本,借记“药品支出”科目,按运算的本月消耗药品实现的进销差价,借记“药品进销差价”科目,按已销药品的售价,贷记本科目(药房)。

药品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药品进销差价”、“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药品盘亏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药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

药品销售价格变动时,按现存药品调价前后的差价金额调整有关科目。上调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药品进销差价”科目;下调时,借记“药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药库、药房设置明细账,在明细账下按西药、中成药、中草药进行明细核算。

药品治理部门应按品名、规格分别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药品仓库应按每一种药品设置收、发、存数量明细账和卡。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药品的结存数。

第122号科目药品进销差价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药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

二、医院购入的药品验收入库时,按售价,借记“药品”科目;按进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售价和进价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月末,结转药品销售成本时,按运算本月消耗药品实现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按药品实际成本,借记“药品支出”科目,按已销药品的售价,贷记“药品”(药房)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药品类别设置西药、中成药和中草药三个明细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库存药品尚未实现的进销差价。

第123号科目库存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在库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的实际成本。

二、医院购入低值易耗品及材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应对账款”等科目。

托付加工和自制材料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加工材料”科目。

领用低值易耗品及材料时,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治理费用”、“在加工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库存物资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库存物资盘亏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库存物资的类别,如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和其他材料等设置明细账。物资治理部门应在明细账下,按品名、规格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仓库应设置实物收、发、存数量明细账和卡。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物资的实际成本。

第125号科目在加工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炮制药品、制剂生产、托付加工材料等的实际成本。

二、炮制药品时,按药品进价,借记本科目,按药品进销差价,借记“药品进销差价”

科目,按药品售价,贷记“药品”科目;炮制完成的药品重新入库时,按新确定的售价,借记“药品”,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与售价的差额,贷记“药品进销差价”科目。

制剂生产领用药品时,按药品进价,借记本科目,按药品进销差价,借记“药品进销差价”科目,按药品售价,贷记“药品”科目;发生制剂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制剂生产完工入库时,按售价,借记“药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售价与实际成本的差额,贷记“药品进销差价”科目。

加工低值易耗品和卫生材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等科目;支付加工费时,借记本科目,贷金“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加工终止入库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在加工材料类别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的在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第131号科目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差不多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预付租赁费、预付取暖费、预付报刊费等。

二、医院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待摊费用摊销时,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治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各种已支付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第141号科目对外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向其他单位或院办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的债券。

二、医院购入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样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医院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账面价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医院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墓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实物、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样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

资基金”科目。

医院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样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医院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收金额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按原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样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持有的对外投资的价值。

第151号科目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固定资产的原值。

二、医院应依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结合本单位情形,制定固定资产名目,作为核算依据。

三、本科目按固定资产分类设置一级明细科目。固定资产治理部门按固定资产的分布设置二级明细科目,使用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台账或卡片,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四、医院的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的价值记账。

(一)购人、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二)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记账。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冲减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原值,记入固定资产原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五)同意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依照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同意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量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五、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一)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发生安装费用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二)自行建筑安装的固定资产,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三)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物资”等科目;发生的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拆除部分价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贷记“长期应对款”科目。支付祖赁费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长期应对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同意捐赠和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七)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发生毁损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取得的价款或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八)对外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基金”,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九)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批准后,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十)经主管部门批准,调出固定资产时,按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五、医院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固定资产的原值。

第153号科目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建筑、改建、扩建及修缮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本科目(工程物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本科目(XX工程),贷记本科目(工程物资)。工程发生其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XX 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医院出包工程,按规定预付或结算承包单位工程价款时,借记本科目(XX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医院发生的工程借款利息,在工程完工尚未交付使用前,计入在建工程的造价,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按工程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不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直截了当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按工程物资和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或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工程的实际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第161号科目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医院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取得的各种无形资产,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治理费用。

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治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医院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

第171号科目开办费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职员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等。

二、发生开办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开办费按规定摊销时,借记“治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开办费的摊余价值。

第181号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已查明,待审批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待处理流淌资产损溢”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

三、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等流淌资产盘盈时,借记“药品”、“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理流淌资产损溢)和“药品进销差价”科目(药品盘盈)。

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和其他材料等流淌资产盘亏、毁损时,借记本科目(待处理流淌资产损溢)和“药品进销差价”科目(药品盘亏),贷记“药品”、“库存物资”等科目。

固定资产盘盈,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盘亏,按原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四、各种盘盈、盘亏和毁损财产物资,按照规定程序批准转销时:

“流淌资产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治理费用”科目;流淌资产盘亏、毁损,将残料价值、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借记“库存物资”、“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剩余净缺失,属于正常缺失部分,借记“治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非正常缺失部分,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固定资产盘亏,借记“固定基金”

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缺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年度终了,本科目一样应无余额。

第201号科目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款项。

二、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借记“治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第202号科目应对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购买药品、材料物资和同意劳务供应等应对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医院购入药品、材料物资等已体会收入库,贷款尚未支付的,应依照有关凭证记载的价款,借记“药品”、“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药品进销差价”科目。

同意其他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对未付款项,应依照有关凭证,借记有关支出(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医院偿还应对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应对账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预收住院病人的预交金和社会保证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

二、收到住院病人预交金和社会保证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医院与住院病人结算医药费时,如医药费小于预交金,按预交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医药费总额,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按其差额退还病人,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如医药费大于预交金,按病人补交数,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按原预交数,借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医药费,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

发生出院病人欠费时,按其预交金,借记本科目,按其发生的欠费,借记“应收医疗款”科目,按其补交数,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发生的医药费,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

三、本科目按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或尚未退回的预收款数。

第205号科目应对工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应对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管是否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医院应按照劳动工资制度的规定编制“工资单”,财务会计部门应将“工资单”进行汇总,编制“工资汇总表”。按规定手续向银行提取现金,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从应对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代垫房租、家属药费、伙食费、住房公积金等),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由发放的单位及时交回财务会计部门,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对款”科目。

三、月末,应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治理费用”、“在加工材料”、“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应设置“应对工资明细账”,按照职工类别分设账页,按照工资的组成内容分设专栏,依照“工资单”或“工资汇总表”进行登记。

五、本科目期末一样无余额。

第207号科目应对社会保证费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应对给社会保证机构的各种社会保证费。

二、医院应对的社会保证费,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治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缴纳社会保证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社会保证费类别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给社会保证机构的保证费。

第209号科目其他应对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应对、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

二、发生各种应对、暂收款项,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项目、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其他应对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应上缴主管部门的超过核定比例的药品收入。

二、年度终了,发生应缴超收药品收入时,借记“收支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超收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的超收款。

第221号科目预提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租金、借款利息等。

二、期末,预提费用时,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治理费用”、“在加工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提取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实际支出的费用大于预提数的差额,即尚未摊销的费用。

第231号科目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款项。

二、借入各种长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长期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长期借款发生的借款利息,应分别以下情形处理:

(一)属于筹建期间的,借记“开办费”,贷记本科目;

(二)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属于正常业务期间的,借记“治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

第241号科目长期应对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发生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应对款项。如应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对款。

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租赁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专用基金一一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长期应对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各种长期应对款。

第301号科目事业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要紧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一)一样基金,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主办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医院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等;

(二)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形成的基金。

三、年终,医院应将当期末分配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样基金)。

关于财政专项补助项目完成后的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收支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一样基金)。

四、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确认价,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投

资基金);同时按投出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用材料、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确认价,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物资”、“无形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价与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投资基金);同时,按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一样基金),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基金结余。

第302号科目固定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同意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等形成的基金。

二、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对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同意捐赠和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发生毁损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对外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一投资基金”科目。

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待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经主管部门批准,调出固定资产时,按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

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固定基金结存数。

第303号科目专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主管部门拨入及医院内部形成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各种专用基金。

二、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提取职工福利赞时,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治理费用”、“在加工材料”、“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结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医院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形,医院应设置辅助账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结存情形。

收到留本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留本基金)。

三、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基金类别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专用基金结余。

第305号科目收支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一定期间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结余。包括医疗收支结余、药品收支结

余、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其他结余、应缴超收款等。

二、期末,运算各项收支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经常性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经常性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医疗收支结余);将“医疗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医疗收支结余),贷记“医疗支出”科目。

期末,运算药品收支结余时,应将“药品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药品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药品收支结余);将“药品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药品收支结余),贷记“药品支出”科目。

期末,运算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专项补助”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专项补助”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将“财政专项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财政专项补助结余),贷记“财政专项支出”科目。

期末,运算其他结余时,应将“其他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结余),将“其他支出”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其他结余),贷记“其他支出”科目。

期末,运算应缴超收款时,借记本科目(应缴超收款),贷记“应缴超收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结余种类,如医疗收支结余、药品收支结余、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其他结余等设置明细账。

四、年度终了,医院当年实现的结余,除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外,其他各种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财政专项补助结余。

第306号科目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形和结果。

二、本科目应设置“事业基金补偿亏损”、“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待分配结余”等明细科目。

三、年度终了,除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外,其他各种结余应将“收支结余”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收支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分配结余)。

以事业基金补偿亏损,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基金补偿亏损)。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等专用基金,借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支付应缴超收款后,“结余分配”为负数时,其负数应以事业基金补偿,借记“事业基金——一样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基金补偿亏损)。事业基金不足以补偿的,本科目余额为负数。

四、分配后,再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样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待分配结余),贷记“事业基金——一样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医院年终结账发生往常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往常年度结余的,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截了当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401号科目财政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补助收入。

二、本科目应设置“经常性补助”和“专项补助”两个明细科目。

三、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收支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2号科目上级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从上级单位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二、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上级补助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收支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3号科目医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人、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本科目应按“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设置一级明细科目,按挂号、床位、诊察,检查、治疗、手术、化验、护理和其他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三、实现医疗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应收医疗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冲减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收支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4号科目药品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在医疗业务活动中出售药品取得的收入。

二、本科目应按“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设置一级明细科目,按“西药”、“中成药”、“中草药”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三、售出药品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冲减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收支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9号科目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抢救车收入、转让无形资产收入、同意的非限定用途的捐赠资产、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二、取得其他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减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收入种类设置一级和二级明细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收支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11号科目医疗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摊入的治理费用。

二、发生各项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药品”、“待摊费用”、“专用基金”、“预提费用”、“应对工资”和“应对社会保证费”等科目。其中、医疗活动中领用的药品还扣除药品进销差价。医疗支出应分摊的治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治理费用”科目。

冲减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医疗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收支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12号科目药品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药品业务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摊入的治理费用。

二、发生药品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药品”、“待摊费用”、“专用基金”、“预提费用”、“应对工资”和“应对社会保证费”等科目。

月末,运算分摊本期消耗药品实现的进销差价,借记“药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药品支出分摊的治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治理费用”科目。

冲减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运算药品本期应分摊的药品进销差价的方法如下:

(一)综合加成率运算法

1.运算药品综合加成率~

药品综合加成率=(药品进销差价期初余额+本期药品进销差价贷方发生额)/(药品期初余额+本期药品借方发生额-药品进销差价期初余额-本期药品进销差价贷方发生

额)X100%

2.运算本期药品实际消耗成本

本期药品消耗成本=本期药房药品销售额/(l+综合加成率)

3、运算本期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本期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本期药房药品销售额-本期药品消耗成本

(二)药品综合差价率运算法:

1.运算药品综合差价率

药品综合差价率=(药品进销差价期初余额+本期药品进销差价贷方发生额)/(药品期初余额+本期药品借方发生额)xl00%

2.运算本期药品实际消耗成本

本期药品消耗成本=本期药房药品销售额X(1一药品综合差价率)

3、运算本期应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本期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本期药房药品销售额-本期药品消耗成本

四、本科目应按药品支出项目设置一级和二级明细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收支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15号科目治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行政治理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保险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证费、工会经费、公务费、职工教育经费、咨询诉讼费,坏账预备、科研费、报刊杂志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

后勤部门发生的能直截了当计入医疗、药品、在加工材料的支出,不在本科目核算,在相关科目核算。

二、发生治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待摊费用”、“开办费”、“无形资产”、“预提费用”、“专用基金”、“应对工资”和“应对社会保证费”等科目。

冲减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金本科目。

月末,分摊治理费用时,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治理费用的分摊能够采纳人员比例法,即按医疗、药品部门人数分配治理费用,公式如下:

(一)人均分配额=治理费用/(医疗人数+药库、药房人数)

(二)某部门应分担的治理费用=人均分配额X某部门月末人数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分摊后无余额。

第416号科目财政专项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财政专项补助支出。

二、发生各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年终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收支结余”科目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19号科目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发生的除医疗支出、药品支出、治理费用、财政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包括转让无形资产成本、被没收的财物缺失、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缺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二、发生各项其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摊余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冲减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三部分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的种类与格式

会计报表名目

┌────────┬───────┬──────┐

│编号│会计报表名称│ 编报期│

├────────┼───────┼──────┤

│会医01表│资产负债表│月、季、年│

├────────┼───────┼──────┤

│会医02表│收入支出总表│月、季、年│

├────────┼───────┼──────┤

│会医02表附表1 │医疗收支明细表│月、季、年│

├────────┼───────┼──────┤

│会医02表附表2 │药品收支明细表│月、季、年│

├────────┼───────┼──────┤

│会医03表│基金变动情形表│年│

└────────┴───────┴──────┘

表式(略)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医院月末、季未或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形。

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依照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假如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一“年初数”栏内。

3.本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医院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依照“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项目,反映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住院病人收取的医药费。本项目应依照“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医疗款”项目,反映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门诊病人和出院病人收取的医疗款。本项目应依照“应收医疗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4)“坏账预备”项目,反映医院提取尚未核销的坏账预备。本项目应依照“坏账预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坏账预备”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5)“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医院除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应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本项目应依照“其他应收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6)“药品”项目,反映医院存放在药库、药房药品的售价。本项目应依照“药品”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7)“药品进销差价”项目,反映医院库存药品尚未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本项目应依照“药品进销差价”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8)“库存物资”项目,反映医院期末在库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依照“库存物资”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9)“在加工材料”项目,反映医院尚未完工的炮制药品、制剂、托付加工材料等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依照“在加工材料”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0)“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医院差不多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费用。本项目应依照“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11)“待处理流淌资产净缺失”项目,反映医院在清查财产中发觉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流淌资产盘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缺失。本项目应依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所属“待处理流淌资产损溢”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待处理流淌资产损溢”明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填列。

医院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净缺失,应在本表“侍处理固定资产净缺失”项目另行反映。

(12)“对外投资”项目,反映医院向院办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的各种债券。本项目应依照“对外投资”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3)“固定资产”项目,反映医院固定资产原值。本项目应依照“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4)“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医院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正在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差不多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价款、差不多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等。本项目应依照“在建工程”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5)“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医院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额。本项目应依照“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6)“开办费”项目,反映医院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扣除摊销后的净额。本项目应依照“开办费”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7)“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医院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借款本金。本项目应依照“短期借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8)“应对账款”项目,反映医院因购买药品、材料物资和同意劳务供应等应对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依照“应对账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9)“预收医疗款”项目,反映医院预收住院病人的预交金和社会保证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本项目应依照“预收医疗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0)“应对工资”项目,反映医院应对未付职工的工资。本项目应依照“应对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对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1)“应对社会保证费”项目,反映医院应对给社会保证机构的各种社会保证费;本项目

应依照“应对社会保证费”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对社会保证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2)“其他应对款”项目,反映医院所有应对、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依照“其他应对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3)“应缴超收款”项目,反映医院应上缴主管部门的超过核定比例的药品收入。本项目应依照“应缴超收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4)“预提费用”项目,反映医院所有差不多预提计入费用支出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依照“预提费用”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

(25)“长期借款”项目,反映医院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本息。本项目应依照“长期借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6)“长期应对款”项目,反映医院发生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应对款项。本项目应依照“长期应对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7)“事业基金”项目,反映医院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本项目应依照“事业基金”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8)“固定基金”项目,反映医院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人、同意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等所形成的基金。本项目应依照“固定基金”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9)“专用基金”项目,反映主管部门拨入及医院内部形成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本项目应依照“专用基金”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0)“财政专项补助结余”项目,反映医院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本项目应依照“收支结余”科目的“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明细科目余额填列。

(31)“待分配结余”项目,反映医院尚未分配的结余。本项目应依照“结余分配”科目的余额运算填列。本项目年末一样无余额,如有余额,反映尚未补偿的亏损。

(二)收入支出总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医院在一定期间内收支结余及结余分配的实际情形。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报告时,应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数”栏,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假如上年度收入支出总表与本年度收入支出总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收入支出总表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财政补助收入”项目,反映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补助收入。本项目应依照“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发生额填列。其中,专项补助还应在该项目下单独反映。

(2)“上级补助收入”项目,反映医院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本项目应依照“上级补助收入”科目余额分析填列。

(3)“医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依照“医疗收入”科目余额填列。

(4)“药品收入”项目,反映医院出售药品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依照“药品收入”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5)“其他收入”项目,反映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本项目应依照“其他收入”科目余额填列。

(6)“医疗支出”项目,反映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摊入的治理费用。

本项目应依照“医疗支出”科目余额填列。

(7)“药品支出”项目,反映医院药品业务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摊入的治理费用。本项目应依照“药品支出”科目余额填列。

(8)“财政专项支出”项目,反映财政专项补助支出。本项目应依照“财政专项支出”科目余额填列。

(9)“其他支出”项目,反映医院发生的除“医疗支出”、“药品支出”、“治理费用”、“财政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本项目应依照“其他支出”科目余额填列。

(三)基金变动清况、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医院本年度基金变动情形。

2.“年初数”项目,反映上年末各项基金累计结余。本项目应依照各基金科目年初余额填列。

3.“本年增加数”项目,反映各项基金自年初起至年末止的累计实际增加数。本项目应依照各基金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填列。

4.“本年减少数”项目,反映各项基金自年初起至年末止的累计实际减少数。本项目应依照各基金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5.“期末数”项目,反映各项基金年末结余。本项目应依照“年初数”加上“本年增加数”减去“本年减少数”后的数字填列。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关于印发《医院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特点,我部修订了《医院会计制度》。现将修订后的《医院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医院会计制度 财政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医院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衔接处理规定

关于印发《新旧医院会计制度 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医院的 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对1998年11月会同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0年12月31日印发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 年四月六日 附件: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对1998年11月会同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 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0年12月31日发布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医院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医院在2011年7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适用,下同)或2012年1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以外的医院适用,下同)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起,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 面: 1. 在执行新制度前,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和核实,对于清查出的账龄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盘盈、盘亏,以及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资产、负债,应当报经批准后,按照原制度规定处理完毕。 二是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原价、形成的资金来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进行核查,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追溯确认待冲基金等做好准备。 三是根据原账编制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 按照新制度设立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的新账。 3. 将原账中各会计科目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的余额转 入新账并按新制度进行调整,将基建账(即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账套)相关数据并入新账,按上述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 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医院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4. 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1年7月1日或2012 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新医院会计制度对财务核算的影响及对策浅析3100字

新医院会计制度对财务核算的影响及对策浅析3100字 摘要:新医院会计制度在医院内部的实施,对医院的财务核算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对医院财务核算的改进完善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针对新医院会计制度对财务核算的影响,首先分析了具体产生的影响有哪些,并总结了目前医院财务核算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最后就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如何提高医院财务核算水平,进行了全面论述。 关键词:新医院会计制度;财务核算;改进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家以及社会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视支持程度不断增加,医院发展赢得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对医院各项工作尤其是会计有关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2012年新医院会计制度实施以来,对医院的整个财务核算也产生了深远影响,为了进一步提升医院内部财务会计工作水平,推动实现医院的长远发展,必须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提升医院内部的财务核算体系,促进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核算的影响分析 (一)医院会计核算的基础发生了变化 深入研究分析新医院会计制度可以发现,相比于旧的医院会计制度,医院的财务核算基础已经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在原来的医院会计制度财务核算中,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而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顺应了财务会计工作形势的转变,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医院财务核算的基础,但也并没有完全摒弃收付实现制,在某些经济活动中,仍然是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 (二)对医院的长期资产补偿机制进行了明确完善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提到了医院应当根据自身实际,对以往的长期资产摊销模式进行改进完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医院的长期资产补偿机制。这是由于在旧的医院会计制度下,医院的一些长期资产消耗但得不到及时补偿,因而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提出了实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等,通过这些措施,不仅可以对医院的资产价值进行准确真实地反映,而且对于医院资产损耗、投资规模等也可以进一步确定。 (三)全成本核算在医院会计处理中得到普遍运用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突出要求加强医院的成本核算管理,要求医院应该实行全成本核算管理,强化对医院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控制、成本分摊、成本分析等的管理,这对于提高成本核算水平以及强化成本控制力度非常有利。 (四)更加重视财务预算对医院经济活动的控制功能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更加重视财务核算的约束控制功能,尤其是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要求财务核算范围应当涵盖医院经营活动中的所有收支行为,而且严格了对医院收支活动的核定,对超预算支出以及结余资金使用进行了规范,这对于确保医院日常开支以及项目投资严格按预算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五)进一步改进完善了医院的财务报表体系 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报表体系建立也作出了相应要求,医院财务报表不仅更加全面,而且专业性也更强,特别是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方面,能够更加全面准确的反映医院的实际经营状况。 二、当前医院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最新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对1998年11月会同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0年12月31日发布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医院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医院在2011年7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适用,下同)或2012年1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以外的医院适用,下同)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起,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执行新制度前,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和核实,对

于清查出的账龄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盘盈、盘亏,以及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资产、负债,应当报经批准后,按照原制度规定处理完毕。 二是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原价、形成的资金来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进行核查,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追溯确认待冲基金等做好准备。 三是根据原账编制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原账中各会计科目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的余额转入新账并按新制度进行调整,将基建账(即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账套)相关数据并入新账,按上述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医院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医院财务科规章制度

医院财务科规章制度 篇一:医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条医院根据《会计法》规定配备专职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

第五条医院设财务部,隶属医院集团财务部直管,根据本医院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出纳人员。 第六条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医院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医院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医院经营、投资、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医院的资金融通调拨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医院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医院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医院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 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医院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医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集团财务部是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各部门的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八条集团财务总监兼管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医院的财务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出纳人员在日常报销业务过程中,对所有原始票据务必进行祥细审核,并要监督经办人员完善票据签字手续,在对票据金额、真实性进

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做账流程 会计基本流程: 取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编制汇总表登记总账、明细账(结账对账)→会计报表→报税 注意: 1.记账凭证分收、付、转凭证。 2.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医疗收入明细表、费用表、收入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分析 3.报税,非盈利性质无需报税(我们医院)、盈利性质需缴税都需交个人所得税(3500) 一、医院开始建立 1.建账下设会计科目(根据2011年新会计制度),科目越明细越好。如:管理费用-财务科-职工福利三级科目 2.开始建立时只有支出,没有收入(或极少收入)计入开办费科目中 ⑴开办费是指医院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⑵开办费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注册审计费等不包括取得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投资方负担的费用等(取得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科目越详细越好。如建筑、装修门诊大楼 借:在建工程-门诊大楼-预付款-xx公司(既体现位置又体现预付已付的款项)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房屋(电子、医疗、等)—门诊 贷:在建工程———— ⑶开办费的账务处理分两种情况: ①营利性质需缴税开办费需五年摊销完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②非营利性质开办费可一次摊销完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011年医院新会计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税务机关?? 二、收入、支出→收款与财务做账的衔接 1.下设会计科目(科目越明细越好)如: 收入类:医疗收入(一级)—门诊收入(二级)—挂号收入(三级)等 支出类:医疗支出—卫生材料—门诊等 还设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 注意:医院特有的预收押金计预收医疗款等(参照2011年医院新会计制度) 2.收款处日清月结(每日盘点:收入—支出=结余)→财务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注:⑴现金坐支 (2)收入支出 如:收入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营利性交税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新医院会计规章制度讲解

新《医院会计制度》讲解 湖南省卫生厅规财处 湖南省卫生经济与信息学会 张卉萍 2011.5月 新《医院会计制度》 文号:财会[2010]27号 公布日期:2010年12月31日 分步实施: 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都市施行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1998年11月17日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同时废止 改革篇 内容概览 一、制度修订背景 二、制度修订原则 三、制度修订过程

四、难点问题与突破 五、新旧制度要紧变化 一、制度修订背景 现行制度的滞后性和不适应性 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的要求 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治理的基础 推进公共部门会计改革的需要 推进公共部门会计改革的需要 我国会计标准体系 企业会计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预算会计 财政总预算会计 行政单位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分行业会计制度 医院、高等学校、中小学、科学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

地址勘察单位 二、制度修订原则 充分考虑医院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需要 贯彻落实医改精神和相关政策 借鉴国际惯例及企业会计改革经验 解决医院实务问题并方便操作 三、制度修订过程 历时2年,4大时期,多轮修改 2009年年初立项(新医改方案出台,提供了改革的方向)2009年8月印发首次征求意见稿 2010年第一季度模拟测试 2010年7月印发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010年12月31日正式公布 四、难点问题与突破 1、如何协调财务、预算双重治理需求设计会计模式? 2、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如何在制度中兼顾成本核算与治理的需要? 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突破与创新:

2012年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2年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1年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1年07月20日 13:28 财会[2010]27号医院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 (二) 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医院会计制度范文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四、医院应按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医院可按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医院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医院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三)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收入支出总表; 3.基金变动情况表 4.有关附表。 (四)医院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 (五)医院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精编】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

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财会[2010]27号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九、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最新医院新会计制度

2011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最新会计制度】 2011-05-19 11:05:08 来源:互联网 2011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财务会计知识

医院财务会计知识 (word文档),小编整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一、医院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 我国目前实行的医院会计制度是1998年由财政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实施,从1999年开始实施,实施的时间大约10年了,但该制度存在很多缺陷。相对于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 这次《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借鉴了企业财务会计改革的经验和国际惯例,是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重大改革。 医院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医院的会计流程和企业的会计流程没有本质差异,医疗服务和和服务业类似,而药品销售又类似零售业。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会计报表绝不应只满足报送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需要,医院管理层迫切需要从会计报表中得到更多的财务信息;营利性医院、非营利性医院、股份制医院等不同所有制医院需要给股东、债权人、相关部门提供各种所需要的信息,医院会计制度也应顺应时代的发展进行相应的改革。 二、与现行制度相比较,新制度(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思路: 一是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 二是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医疗成本,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折旧额分期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三是为了增强会计信息的完整性,规定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 四是为了解决现行制度下医院医疗和药品收支不配比、成本核算体系不健全、科研教学经费核算混乱等问题,借鉴国际惯例,合并了医疗、药品收支核算,规定管理费用不再分摊, 完善了自制药品和材料的成本核算,明确了科教收支的会计处理; 五是为了兼顾预算管理需要,规定通过专设预算会计科目或采用备查簿方式提供预算会计信息; 六是将原来的“收入支出总表"改为“收入费用表",增加了现金流量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及报表附注,进一步完善了报表体系。 三、与现行制度相比,新制度(征求意见稿)具体变化: ■核算基础:现行制度规定:“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而在新制度规定“医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提出了会计要素的概念:“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2011年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1年新医院会计制度 财会[2010]27号医院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九、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011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1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1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医院会计制度》详解

《医院会计制度》详解(一) 主讲老师昝志宏 医院会计制度的实施 文号:财会〔2010〕27号 发布日期:20XX年12月31日 分步实施: 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 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第一节医院会计制度的变化 一、医院会计制度的难点问题与突破 1.如何协调财务、预算双重管理需求设计会计模式 突破与创新:“双目标、单系统、双基础”模式。 2.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突破与创新:区分不同资金来源区别处理。 自有资金形成的折旧分期计入医疗成本; 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折旧分期冲减待冲基金。 例如使用财政补助形成固定资产: 借: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贷:待冲基金

借:待冲基金 贷:累计折旧 例如使用自有资金形成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借:医疗业务支出 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3.如何在制度中兼顾成本核算与管理的需要 突破与创新:要求以科室为对象归集直接成本;要求医院提供成本报表。 二、医院会计制度的十大变化 新制度近6万字,旧制度2万字→全面修订 1.调整制度适用范围 2.增加财政预算改革相关核算内容 3.基建并入“大账” 4.取消修购基金和固定基金、计提折旧 5.合并医疗药品收支核算→药品:进价核算 6.完善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体系 7.规范科教收支、计提医疗风险基金、医疗收入确认等的会计处理8.梳理完善科目体系及核算内容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大类共52个科目(旧制度共43个科目)。9.改进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改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的项目及其排列方式; 新增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及报表附注; 要求作为财务情况说明书附表报送成本报表。 10.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2021年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篇一: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做账流程 会计基本流程: 取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编制汇总表登记总账、明细账(结账对账)→会计报表→报税 注意: 1.记账凭证分收、付、转凭证。 2.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医疗收入明细表、费用表、收入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分析 3.报税, 非盈利性质无需报税(我们医院)、盈利性质需缴税都需交个人所得税(3500) 一、医院开始建立 1.建账下设会计科目(根据20__年新会计制度), 科目越明细越好。如:管理费用-财务科-职工福利三级科目 2.开始建立时只有支出, 没有收入(或极少收入)计入开办费科目中 ⑴开办费是指医院批准筹建之日起, 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⑵开办费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注册审计费等不包括取得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投资方负担的费用等(取得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科目越详细越好。如建筑、门诊大楼 借:在建工程-门诊大楼-预付款-xx公司(既体现位置又体现预付已付的款项)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房屋(电子、医疗、等)—门诊 贷:在建工程———— ⑶开办费的账务处理分两种情况: ①营利性质需缴税开办费需五年摊销完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②非营利性质开办费可一次摊销完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新医院会计制度 课后练习1

新医院会计制度课后练习 判断题: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该科目在各会计期末均无余额。B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再单独建账、单独核算。B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会计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A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应当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其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做出说明,但不必附有成本报表。B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其医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B 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以外的医院在2012年1月1日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2年1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A 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在2011年7月1日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1年7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A 为了防范风险,医院应当从结余中提取一定的医疗风险基金。B 医疗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但并不包括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也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B 医院的管理费用应当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分摊并计入医疗业务成本。B 医院对于具有多种用途、混合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有关科目。A 医院外购库存物资的成本应按其采购价格确定并含其增值税额。A 医院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和现金等价物。B 医院应在保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A 医院在不影响业务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但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B 医院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应当按净额填列,因此该表中没有“坏账准备”项目。 B 医院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部分各项目填列的金额完全对应于净资产类各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并且均应以正数填列。B 在医院现金流量表中,“取得财政资本性项目补助收到的现金”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B 在医院现金流量表中,“上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回现金净额支付的现金”属于

《医院财务制度》与《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与《医院会计制度》 修改研究 中标学会:湖南省卫生经济学会 课题负责人:杨声辉 课题主要研究人员:杨声辉黄渊象周良荣蔡冬华 向克用邓桂英 课题报告执笔人:杨声辉

目录 摘要 (302) 1 立题依据 (303) 2 研究目的 (306) 3 研究内容(修改的理由与意见) (306) 《医院财务制度》与《医院会计制度》修改研究 摘要 医院产权改革对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模式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与此同时,医院资本经营也呼唤新的财会制度。

本课题通过在湖南境内随机抽取30家公立医院(其中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医院各10家),进行实地调查和询证,发现现行财会制度执行起来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些问题,依据当前医疗卫生改革中出现的一此新情况、新事项和相关财务会计法规,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五个方面,分别提出了具体的修改理由和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实现了如下几个方面的目的:①实行资本保全原则,建立了医院资本金制度,明确了产权关系,较好地解决了目前我国公立医院存在的资本亏蚀问题,保障所有者权益;②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医院会计模式,以满足政府卫生管理职能转变之需求,有利于我国医院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比较,有利于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同时又充分发挥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医院会计监督,保障医院财产物资安全,充分发挥卫生资源效能;③建立了医院固定资产折旧制度,促进医院技术进步,有利于合理分配卫生硬资源,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强化成本节约意识,为医院实行全成本核算,真实计算科室成本和项目成本,合理定价,准备了制度基础;④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医院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支会计科目,以真实反映医院各类资产分布状况、负债构成情况、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和各期医疗服务的财务成果,以便正确计算各类财务比率,真实有效地向医院内部管理当局和外部各相关利益主体报告医院偿债能力、资本运营能力、获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有用信息,提高医院会计信息质量;⑤采用了国际通用报表体系,充分揭示了医院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情况,使医院产权关系在报表上更加明晰,真实客观;⑥进一步理顺国家与医院分配关系,实现收支结余分配的规范化和合理化。 关键词:医院财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问题; 修改理由; 修改意见 1 立题依据 1.1 现行《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财会制度)实践依据 从99年到现在医院财会制度实践来看,医院财会制度存在许多问题与缺陷,严重影响了医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核算,降低了医院会计信息质量,不利于医院产权的确认和揭示,阻碍了医院产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1.1.1 应收医疗款和坏账准备核算问题。医院坏账准备的计提与核销存在不对称性,计提是按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应收医疗款两项之和提取,而核销时只冲减应收医疗款。其中,对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计提坏账准备是不妥的。因为病人住院时已经交了预收款,记入“预收医疗款”科目的贷方,医院已经有了在未来确认收入的资金准备,经济利益已经流入了医院,不存在坏账损失的可能。另外,在年末一次计提坏帐准备,会造成年末当月的管理费支出增大,不能真实反映每月的费用支出 1.1.2对外投资核算问题:①资产分类错误,没有将本属于流动资产的短期投资分离出来,而是统于一个科目中,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于长期资产中,这将影响资产负债表偿债能力分析,可能会导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