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意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意见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今年交通运输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围绕构建平安法治交通建设的目标,更加注重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挖交通运输系统各行各业涉黑涉恶线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综治治理、平安交通、法治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加强交通安全现代化监管和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长效机制,确保全区交通系统持续安全稳定,为全区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把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交通”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列入交通运输部门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分析研判、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综治维稳情況汇报,研究对策措施,部署工作任务;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协调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综治责任。各单位要按照与区局签定的综治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内容,结合行业实际,主要领导要与下属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切实把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加强职能制度建设。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加强综治维稳力量建设,配齐配强综治工作人员,强化综治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单位综治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建立各类工作台账。

(三)完善综治考核机制。深入推进2020年交通系统综治考核工作,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严格考核标准,区局将合理运用年度考核、不定期考核、不定期督查、明察暗访以及综治建议书等形式,加强督查督办。完善平安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对在综治平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文件予以表扬奖励;对综治工作不到位、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局将充分利用综治警示、约谈通报、一票否决等综治政策工具,严格实行问责。

二、持续学法普法,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宣传发动职工、群众工作贯穿于综治平安建设始终,持续加大“平安交通”和综治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交通运输的便利条件和新闻媒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在交通运输行业系统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加强交通网络平台和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利用,收集一批为平安交通作出贡献的好人好事,讲好交通运输行业生动感人的平安故事,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强化普法学法教育。继续坚持领导班子集中学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和网上考试制度。利用法治大讲堂、“法律六进”、“七五”普法师资团、“以案释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队伍等平台,积极推进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行业管理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加强对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新上岗执法资格培训、在岗知识更新培训和关键岗位法律学历培训,促进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突出行业重点,综合治理,不断深化平安交通建设

(一)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围绕“一必须五到位”加强安全管理。加大“两客一危”车辆安全巡査和动态监管力度,强化全区道路客运、危货运输企业运营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实时监控。抓好危化品运输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危化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资质审査,严把源头关。持续强化危化品运输船舶动态管控检查,落实《防范船舶污染通榆河水环境风险实施意见》,加强到港危化品运输船舶专项安全检查,常态化实施危化品运输船舶进入辖区报告、重点项目抽查、申报管理、集中检查等管控制度。

(二)强化物流安全管理。积极履行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承担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责,按照物流运输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进行行业管理并监督实施,做好物流寄递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资质审査,确保运输工具安全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推动物流行业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督促道路货运企业落实实名托运、安全査验、信息登记制度,依法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认真核对并登记托运单位、托运人及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等信息,坚决遏制通过物流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公路水路安全联防工作。严格落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公安联合派驻,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公路水路安全联防监督执法工作,严

查公路超员、超载、超限运输,加大非法码头联合査处力度,持续与公安部门保持联动,对包车客运市场、出租车市场进行整治。

(四)加大水上水下活动检查力度。对全区水上水下活动海事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通航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警示标志设置等情况开展检査,有条件的单位委托第三方组织排查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水上水下活动监管工作。开展水上交通和交通工程建设专项督査,对危化品运输船舶、水上风景区、交通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督査,确保安全隐患归零。

(五)强化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风险防控。督促运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际、市际、县际道路客运班线和客运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检査有效落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队伍和出租车、公交车、营运客车驾驶员、售票员等多车多员的参治骨干作用,积极开展平安车站、平安车船创建活动,全力维护车站、港口码头、车、船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江盗水贼”和查堵逃犯、流窜犯、贩毒犯、“三品”和走私品,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严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六)推动系列平安建设。各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往年创建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平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内涵、载体、方法和机制,培树综治和平安建设示范点,认真完成本单位的平安建设创建任务。企业单位要突出生产安全为重点的平安建设,公路要突出人流管理、运输载体安全为重点的平安建设。加强平安工地建设和防范管理,落实谁建设、谁负责的责任。

四、强化治安防控措施,维护交通行业稳定

(一)督促行业企业、机关内部建立健全安全防控机制。突出“全面覆盖、保障重点”,积极构建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协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防控网络,切实抓好内部治安、消防安全、涉密安全等工作。落实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健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保安员队伍,严密巡防守护,强化值班、信息报送和车辆管理。坚决防止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发生火灾、失窃、泄密案件,坚决遏制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故发生。区局将加强对人防“在巡率”、物防“完备率”、技防“在用率”等指标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挂牌整治、“一票否决”等措施。

(ニ)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基础工作。各单位要重视以出租房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配合公安相关部门加强对本单位出租房、家属区、宿舍区的人口普查和各类信息登记,建立出租房治安管理信息档案,严格落实出租单位、承租人的安全责任。持续做好春节、国

庆等重大节日期间人口集中流动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立足车站等一线窗口,加强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在旅客运输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抓好交通在建工程工地人口的管理,积极开展重点交通工程流动人员的登记和跟踪服务工作,严格落实“谁用工、谁负责”的治安责任。

(三)提高交通行业监管水平。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运输服务能力和行业管理水平,全力维护交通运输体系、行业和谐稳定,强化群众出行安全服务保障。推进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交通工程安全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严格安检措施,提升安检等级,完善安检手段,加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严防各类恐怖破坏活动,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五、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着力打造和谐交通

(一)大カ发展人民调解。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领导和工作网络建设,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的组织领导,创新人民调解方法,坚持关口前移,开展调解前置程序改革试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完善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各单位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积极排查化解涉及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社会协调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强本单位调解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协调调解能力,协助属地做好稳控工作,不新产生进京去省等信访事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加强社会矛盾问题的重点领域防范。突出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调整、交通工程建设、公路征地拆迁、运输行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落实交通运输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机制,确保在重大决策出台前或重大项目审批前充分考虑群众的合法权益、合理诉求,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密切关注、防范客货运、出租车司机串联罢运等涉稳问题,加大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与公安、宣传、网信维稳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确保不发生影响民生的重大事件。

(四)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增强交通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及时发现并解决执法中的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因执法随意性引发的社会矛盾。

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推进

(一)持续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把宣传发动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突出重点时段,创新方式方法,在各下属相关单位和窗口悬挂宣传横幅,张贴通告。深入到基层、企业,调查了解情况,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决心。

(二)持续聚焦重点基础领域,深入排查问题线索。聚焦交通运输系统内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一步摸排线索,深挖系统内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信息,特别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串标围标行为,是否存在煽动闹事阻挠施工行为,有无恶意拖久农民工工资行为,在建工地建材是否存在强装强卸行为;在交通客货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强占客运路线、暴力抢夺客源、敲诈勒索、出租车集访闹事、新业态网约车群体闹事等行为;在车站码头是否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拦客宰客,以及恶意损毁打砸交通设施等行为。

七、强化行业防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完善健全交通运输系统突发群体性事件预防研判工作机制。密切关注本系统和社会上涉及交通行业工作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排查梳理交通系统内部职工管理、交通工程建设、交通出行服务、交通行业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加大信息汇总、形势研判力度,健全防范恐怖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本单位综治联络(信息)员作用,做好信息报告和分析工作,及时上报社会治安工作信息,尤其是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二)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职能,不断完善行业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旅客实名制管理和安检制度,严格旅客行李物品检查,杜绝危险品进站上车。继续加强网约车、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等新兴业态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督导检查,加强对汽车站、货运场等客货运站场以及公交车、公交站场等公共复杂场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快重要路段、码头、车站等重要部位的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建设,深入査找在行业防范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和深度应用。

(三)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应急处置机制,正规应急救援队伍,完善行业防范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应急体系建设,强化路网综合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指挥平合,全方位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能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培训演练,尤其要加强重要敏感时段的治安防范工作,做到发现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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