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摘要:

随着科学不断的发展,科技的突飞猛进,经济的强势发展,各国之间的资源争夺,科学技术发展使得人类从工业经济时代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单单只体现在物质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更是发展经济不可或缺的成分,也成为了经济上的一种财富资源,企业之间的竞争,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更少不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起步阶段较晚,保护制度及不完善,经验不足,监管不到位,审批进度缓慢,审查不严,保护范围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大,导致诸多假冒产品流向市场,出现产品窜货,技术泛滥盗用,技术、品牌侵权,上诉无方。加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不重视,盗用或未对自主研发技术加以保护,更加扰乱了市场竞争的合法秩序,破坏了企业甚至国家的声誉。

本文通过论述知识产权的定义,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提出我国在专利、商标的审查程序及标准的弊端,来体现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并从个人亲身经历的知识产权代理工做中给予一些建议接解决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经济时代保护制度市场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及我国发展的历程概述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定义,知识产权(IP)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外观设计,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和形象等。法律上,知识产权体现为对于专利、版权和商标等的保护。①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通俗的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不是实物,而是一种脑力智慧的客观体现或智慧的产品,但它跟房子、汽车一样具有价值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极为有限,甚至是很陌生,这也导致很多人的智慧成果被利用、盗用及不合法行驶。

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步也较晚,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建设,《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法律相继出台,《商标法》的出台,也是我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此期间,我国还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迩诺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 协议》等多个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TRIPS的诞生,不但进一步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而且还提出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达到的最低保护要求,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得原来差异较大的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统一到了同一个最低保护标准上,它对今后世界知识产权制度乃至各国经济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2001年中国终于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这些国际条约的签订,也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与国际接轨。

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进一

步修改,做到了同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相一致。但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入世”后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包含大量的仿造技术先进国家的产品的问题。中国国内破坏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不仅造成对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的侵害,同时也对中国自身的技术创新、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我国在知识产权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大力发展,对知识产权发展的大力建设,取得了骄傲的成效。根据有关数据报道,我国目前属于知识产权大国,根据相关信息公开,2014年中国PCT专利申请量全球第三。2014年,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PCT)框架下共提交专利申请2.56万件,较2013年增长18.7%,是全球唯一实现两位数增长的国家,申请总量位居全球第三位。虽然我国成绩奏效,但也有许多不足,列如专利侵权案诸多,假冒产品猖獗,品牌效应差、专利及商标审查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机构不规范、知识产权教育未普及,导致大多数人不了解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和范围有限等诸多问题。

1.假冒产品泛滥。

以秀水街市场的为案例,这个以假冒产品而著称并已成为旅游目的地的市场,在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下,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事实上,二十年前诞生秀水街市场是以“中国丝绸一条街”而走红,市场里精美的丝绸品以及出口转内销的外贸服装,颇受老外欢迎。直到90年代中期,随着第一代秀水人的淡出,新来的商贩们带来了假冒的名牌产品,从服装到箱包,一应俱全。以假乱真的仿制,超低廉的价格,使秀水街成为了北京乃至世界知名的“假冒不伪劣”市场。伴随着秀水街的繁荣,知识产权保护这个被人们所忽视的问题正悄悄积蓄着能量,直到今天,终于成为了决定秀水街命运的根本因素。

2.中国知识产权教育普及有限,知识产权人才紧缺

由于不注重知识产权对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性,目前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有限,未在小学、中学、高中的设有相关的课程,了解甚少,师资严重匮乏,专利人才不足,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的高校很少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即使法学专业的学生,也仅仅是偏重知识产权法学理论学习,是一种被动式记忆学习,学生缺乏主动学习的热情;知识产权教育多采取课堂案例教学方式,很少有实践,缺乏吸引力;知识产权课程没有依据国家的实际情况而设置,很多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的学生在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后不能应对和解决实际问题。现在的知识产权教育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没有相关培训机构,人们对知识产权意识浅薄,导致多数人对知识产权处于一个文盲区域,不了解知识产权现状,特别是在专利、商标的利益上,多数人还不知道如何维权自己的权益,投诉无门,无从知晓。科协论坛· 2012 年第 2 期(下)

3:我国对商标、专利的审查制度落后导致审查进度缓慢、漏洞百出

我国知识产权主要为: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专利权又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在我国,申请一个商标,从递交文件开始到审批通过得到使用权一般需要1.5年左右,商标申请的关键在于抢注时间,也就是说在申请一个商标的途中,会出现很多注册盲区,代理机构人员在检索商标中,会出现近期申请的商标无法即时更新,分析人员不能及时判断该商标是否近似或已被他人抢先注册,那么就会导致在递交申请商标的审查过程的这段时间,对申请人的品牌效应又带来诸多不便,该产品的品牌是否会侵权其它正在申请的品牌专属人或已获得商标权的专属人,这就给申请人是否该加大产品的生产以及推广带来困惑,甚至产生法律纠纷,那么在申请过程中,因近似或相同而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导致对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产生质疑,甚至对国家商标审查人员的审查产生诸多疑问,当然商标局也会给予申请人权利进行复审甚至申诉,那么这样一来就会给申请人带来时间上的浪费,影响产品的上架以及导致直销等诸多对申请人不利的情况。由于商标审查是经过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审查,难免会出现人为主观的思维判断,那么就会有部分审查人员认为近似商标或不近似商标而导致被驳回或误导消费者对商标的辨析程度模糊,这也对申请人极为不利,这也是导致很多商标侵权案的出现。

专利审查,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公告一般是1.5年到2年不等,主要原因是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时间较久,因为专利规模数量巨大,申请数量庞大,审查人员有限,因为专利涉及各行各业,审查人员必须具有特定的专业性,所以人力资源短缺也是导致审查进度缓慢的原因。实用新型一般在3-6个月甚至更长不等,而外观相对较快,一般只需三个月。

4.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吃了哑巴亏,方知知识产权重要性

中国的经济,离不开企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技术创新离不开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企业就是一种保障,是企业的创新的生命线。而我国诸多中小型企业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的诸多难题与困难。“无意识”。中小微企业大多处于创业初期,生存和市场扩张是这些企业的紧迫问题,企业的经营者还没能意识到知识产权才是企业发展的最终生命线。“能力弱”。中小微企业人员有限,大多数企业没有专门的人员来处理知识产权事务。在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不是选择放弃,就是消极应对。“威慑小”。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执法以及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司法判决的威慑力不够强。许多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对侵权行为的后果是“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竞争难”。中小微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常常受到国外竞争对手知识产权保护的打压。受资金和能力的限制,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国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的数量还很少,难于形成基于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优势。“渠道少”。中小微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求助渠道有限。在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中小微企业能够从市场中获得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有限。“海盗多”。国际上的知识产权海盗公司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威胁加大。一些国外的知识产权海盗公司把触角伸展到国内,这些公司采用收买企业研发人员、向企业发出诉讼威胁、抢先申请注册专利商标等手段,阻碍我国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正常发展。(知产新闻-汇桔网)来源:中国日报网2014-11-13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两、三年后,外国知识产权人在中国的诉讼(以及“以侵权诉讼相威胁”)开始大大增加,许多学者和企业开始感到了压力,抱怨依照世界贸易组织要求修改的知识产权法“超过了中国经济发展水平”,要求往回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过度,产生了失衡,提出应当重点打击知识霜权与制止知识产权滥用,而不是保护知识产权。

另一方面,像王选一类发明家、谷建芬一类音乐家,以及名牌企业(它们始终只占中国企业的少

数),则一直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还距离有效保护他们的权利存在较大差距。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鼓励创新,不鼓励模仿与复制。这种制度利弊几何,还会长期争论下去。例如,在上一世纪80年代初即不赞成在中国搞专利制度的人,至今仍认为专利制度阻断了企业无数仿

制与复制的机会,对我国经济是不利的。(今日中国论坛·2005年第2一3期总第3期)

四: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几点建议与对策

“知识产权让人们能够从其发明或创造中获得承认或经济利益,而知识产权制度,则将营造一个有利于创造和创新蓬勃发展的环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新闻与媒体官萨玛·莎姆(Samar Shamoon)说。

根据WIPO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的PCT申请人提交了25539件申请,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在148个成员国中位居第三。萨玛·莎姆还特别提到了中国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华为提交了3442件已公布的PCT申请,超越日本松下公司,成为当年度PCT 申请数量最多的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版权局)

毋庸置疑,中国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在知识产权受到了空前关注的当下,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又该怎样发展呢?

( 一) 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认真做好进一步修改完善知识产权法律的准备工作,加快知识产权法典化进程,等待时机出台知识产权法典。积极储备人才,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改变知识产权单行立法的模式,制定与规制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立法和执法相配套的知识产权法典,尽快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成为大势所趋。尽快出台《知识产权基本法》、《反垄断法》、《职务发明创造条例》和相关法规等,修改现有法律中不适应当前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有关条款,合理保护国内消费者和企业的利益。(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 130021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执法问题的调查与分析》-赫然

完善诉讼制度,规制知识产权诉权滥用。规制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应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活动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同时应建立法官依职权主动采取的程序机制和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损害赔偿机制。

加强专利管理机关、商标管理机关、版权管理机关等的人力和设备投入。审查机构的技术与设备、人员素质影响专利申请的顺利进行;在提高人员素质的同时,还要增加其人员配备和技术配备。专利局、版权局和商标局除在技术要求上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现状外,还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文献检索制度,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的发展水平,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咨询服务和查询服务。科技管理研究2008年第7期文章编号: 1000- 7695(2008) 07- 0362- 04 《关于我国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二:企业需要自主创新,提升自己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高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源于创新,无论是品牌还是专利,都要靠企业的自主创新而获得。一味的模仿只能招致国外企业的频频报复,抑或是成为别人的加工生产基地,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因此,企业一定要加强创新意识,提高研发资金投入。(《新疆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第25卷第3期2006年9月)

(1)企事业单位应当拥有自己的专利管理人员。专利管理人员可以采用各种教育形式帮助企

事业职工提高专利意识,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机构。

(2) 重视企业专利管理人员的再陪训。企业应当针对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实际工作的需求,提供时间培训相关专利管理人员的能力,让企业的专利管理人员去深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3)与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平台。企业可以与高等院校合作,为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专业学生提供实践平台,一方面促进了高校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另一方面高校能够为企业低成本进行知识产权服务,优质教授进行指导传教,建立良好关系,使得企业可以从高校优先引进专利人才。科协论坛· 2012 年第 2 期(下)

(4)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能力。严格把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来源。与他人合作研发事先对权利归属作出约定,通过转让、许可获得的知识产权要对权属证明文件严格审查,确保其权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制定企业内部保密制度,采取限制人员接触、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条款等措施,对新产品开发中的设计、程序、新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实验方法,以及具有秘密性质且具有经济价值的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加以保护,努力从根本上保护商业秘密。中国县域经济报/2015 年/5 月/4 日/第 007 版调查研究

三、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社会公众已经有了一些知识产权意识,但距离形势发展的要求还差簇衬良远!例如,我国的版权事业,软件、录音录像等民族产业正在面临着盗版的威胁,有的地方可以说是盗版横行,屡禁不止,甚至还有扩展之势。究其原因,政策、管理、法制建设的问题固然是一方面,但观念、意识的间题则为主要原因。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最根本的还在于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也就是要不断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特约文章-《关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问题》.沈尧曾

四:加强我国知识产权教育宣传,大力支持知识产权教育投入

中国国内保护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较少。知识产权的核心是知识的创造,而知识创造是主要依靠个人的智慧性、创造性的劳动,需要一大批既具有丰富的专业基础知识,又甘愿为知识创新贡献和努力奋斗的优秀人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需要一大批懂法律,又懂技术的专门司法人才。关键就是培育知识产权的专门人才一增加律师、代理人的人数,因为我国这方面的人才很稀缺。还有就是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促进知识产权的基础教育、在研究生院、大学推进知识产权教育、设立知识产权专职研究生、促进知识产权综合研究和跨学科研究。

那么在现在的教育体制下,应该增加高校知识产权课程开设,由偏重知识产权法学理论学习,转化成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开展学生更多的有关知识产权户外活动或调查,将课堂案例教学方式转化成实践活动中去,多开展实际案列的旁听,让学生产生更大的吸引力。

完善知识产权教育,需要高校、企业、政府的共同努力,这样才能大幅度提高国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经营和管理意识。科协论坛· 2012 年第 2 期(下)

六:加大侵权惩罚力度维护原告的赔偿损失

结语

综上所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国要想在国际市场中站稳脚跟,就应当加大在知识产权上的投入,更加完备地建立自己的专利池,提高自主知识产权门槛,为中国的转型之路奠定坚实的基础。

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鼓励技术创新,促进社会进步,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我们坚决支持知识产权的保护,保护国民的智慧成果,促进国家科技的发展,维护国家尊严。

参考文献:

①内容分类:新闻-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②:北京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索引号:11F/2015-02071

待:

很多企业及个人,对发明专利极其敏感,因为发明专利主要体现在某产品的方法或工艺上的技术方案,发明人怕透漏了方法或工艺,在申请过程,简述的时候省略很多主要的所谓“秘密”环节,导致此发明出现很多不明或让人难以理解的术语,且撰写质量不高,那么这就给了其他人钻了空子,别的代理机构就可以对此发明专利进行更详细的解答及简述,那么他就比之前的发明专利更有创造性和新颖性。因此原本属于自己的发明却变成了别人的发明,导致此情况出现也是因为专利局在监管市场、审查和公告中,以及如何保护发明人的成果力度不够而引起的,市场伪劣假冒的产品太多也是一个原因。而实用新型的专利,主要体现在结构性的不同,一个产品,结构上有改变或改变后对使用过程中起到改善的作用,那么也可以算是一个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人是很聪明的,这就衍生出很多同类或类似,但功能却不一样的产品,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不过却带来很多问题,例如:专利滥用、伪造泛滥、抄袭技术等等,据说,中国的专利申请数虽多,但却90%是无用专利。这些现象都是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严、保护不到位、专利审查部门标准的缺陷而导致的。

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基本都是体现在商标权和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不严,审查不严,规范制度不严,打击侵权力度不严,相关的侵权、纠纷、诉讼数量也在与日俱增。这需要政府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和扩大法律保护范围,维护人类脑力智慧的成果,在这方面,中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相信党和国家政府会进一步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取之不易的经济改革成果。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知识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保护这类民事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版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则是从有关创作活动完成时起,就依法自动产生了。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 (一)概况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1979年,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三部法律同时开始起草。在1979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禁止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使商标从这时起就被赋予了"专用权",成为一种"从刑法中产生的民事权利"。顺便说一句,在我国刑法较发达而民法不发达的相当长的历史中,许多民事权利都是依刑法产生,仅仅受刑法保护的。1982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并于1993年2月与现在两次修订);1984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并于1992年9月与2000年8月两次修订);1986年,我国颁布

了《民法通则》,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0年,我国颁布了保护版权的《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2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我国“入世”的临近,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医药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医药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其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对于打造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及促进行业对外交流都具有重要作用。 1.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 为了鼓励药品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和技术创新,规范新药的研制和审批,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我国已经先后出台了许多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和行政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实施,开始对药品领域的发明创造给予方法专利保护,并在修订后于1993年1月1日开放了药品的产品专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于198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又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1984年9月20日通过,并在2001年修改后于12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新药审批办法》和《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于1999年《月1日起施行;此外,国务院还于1992年12月12日和10月14日通过和发布了《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这2个条例均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以专利、商标、版权为三大支柱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这些法律的基本框架和保护的水平都适应了国际发展的趋势,不仅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的科技合作和经济贸易,也为我国制药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法律环境。 2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及特点 目前,我国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4种保护方式:专利权、商标权、医药著作权和医疗商业秘密权。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了长足的进步。如在药品的专利保护方面,已经由对产品的保护上升到了对方法的保护;商标保护方面新增加了对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新药的分类标准不断趋于科学化等。 2.1专利权保护 2.1.1保护对象及条件 药品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是药品领域的新的发明创造,即技术创新,包括新开发的原料药即活性成分、新的药物制剂或复方、新的制备工艺或其改进。其中最重要的授权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技术相比,该药品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药品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由此可见,药品专利保护的是世界范围内最新的、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后方才开发出来的药品或制备工艺,而所有填补国内空白的仿制药则不具有专利法意义上的新颖性,因此是不能得到专利保护的,这种要求显然远远高于其他行政法规。然而,在实用性方面,药品专利只要求该药品或者制备工艺能够在产业上应用,也即具有产业化前景即可,而且,这种产业化应用主要是就其从技术上对疾病的治疗效果而言,而不对其毒性及安全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一般来讲,为了抢时间,由动物实验证明了药品的治疗效果后即可申请专利,而不必等到临床试验完成以后,在这方面,药品专利

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摘要:按照社会科学家们的理解,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生产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使得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日俱增。当今国家之间的竞争实质是人才和科技的竞争,这就不得不依靠知识产权的保护,谁掌握某一领域内关键打的知识产权,谁就能在这个领域取得控制权。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生产力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了短短20年的时间就建立了符合国际条约标准的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是,同样是因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起步较晚加上经验的欠缺,以致于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一.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1]。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 二.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特点 1.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建设起步较晚,但是起点较高,发展较快 我国在1982年就率先颁布了商标法,这是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出的第一步。1984年,我过又颁布了专利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并按照国际标准建立了审查制的专利局和严格的审查基准,有关专利保护的法律程序尽可能采取国际惯例,使我国工业产权保护制度很快步入了现代国际工业产权保护行列[2]。经过实践证明,我国用十年时间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发达国家两百年建立起来的体系基本相当,并且基本上与当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条约规定和精神相一致,可以称得上起步晚,起点高,发展快。 2.在发明创造方面实行了单一专利保护制度 我国采取了单一专利保护制度,即在一部专利法中同时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管曾高度赞扬:中国专利法所选择的方案集中了当代通常采用的最明智的方案,是一部很好的法。 3.对知识产权给予尽可能的充分保护 按照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一智力劳动成果可以依据不同法律规定同时予以复合保护[3]。 4.行政处理与司法审判结合 为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我国根据国情规定除人民法院以外,各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也可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采取行政调处知识产权纠纷的方法,主要目的是使包括侵权行为在内的有关纠纷能够及时、有效地得以解决,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5.注重国际间的合作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从开始建立就非常注意在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广泛发展同国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虽然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这20年里,我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建立起一个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等在内的一个工作体系;也建立起一个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这也就是说一个包括法律体系、工作体系、执法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在短短的20年里都把它建立起来了。在实际发展中,我国也保持了一个高速度。近些年来,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都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分别是11万件。这都是居世界第一位的,而且与第二名拉开了很大距离。在这些年的科技发展中,我国也在各个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高科技领域也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综合看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严峻的挑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之路将艰难而漫长以专利为例,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或者说含金量比较高的专利是发明专利,它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检索,最后合乎法律规定才给予授权。首先从数量上看,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这个数字在世界范围内虽然排前几位,但是被13亿人一除,我国的人均专利拥有量就很少了,我们的排位就到第八九十位了。另外,在这13万件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外国的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他们要在中国投资、进入中国市场,首先要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外公司在申请专利方面是非常活跃的;那么剩下一半专利来自国内,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我国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只有60%多一点。也就是说剩下的4万多件专利中,又有一半左右的专利申请来自三资企业;剩下两万多件是国营企业、民营企业申请的。这两万多件与我们几百万家企业这个总数相比就很少了。其次看一下质量的分析。据统计,这么多年来,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本国人、本国企业申请的最集中的领域有:第一位是中药,国内申请占98%;第二位是软饮料,占96%;第三位是食品,占90%;第四位是汉字输入法,占79%。这是我们占优势的比较集中的领域。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所集中的领域主要是高科技领域:第一位是无线电传输,占93%;第二位是移动通讯,占91%;其后为电视系统,占90%;半导体占85%;西药占69%;计算机应用占60%。从这里不难看出,国外申请的重点是放在了高技术领域,放在高端。国人申请100件专利,其中发明只有18件,82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就是产品的造型,实用新型就是关于产品结构上的一些改进、一些创新。而来自国外的申请,100件有86件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这也是一个很鲜明的对比。在我国现在也有一些很好的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重视自主创新,重视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像深圳华为公司,它是专门制造通讯产品的一家民营企业,它的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6%,是国内所有企业中申请发明专利最多的,累计申请国内专利3500件,同时向国外申请了400多件,注册商标也有600多件。另外像海尔、海信、青啤等,他们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做得也比较好,申请了很多专利,像海尔平均每天申请3件专利,每年1000多件,青岛啤酒也是一个很有名的驰名商标。但是这样的企业数量太少了。还有大量的企业没有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之所以在国际上造成了这样的影响,就是中国只是一个制造大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还处在一种比较落后的状态,很多人说我国的企业是有制造没有创造,有产权没知识。像我们国家民航客机,百分之百从国外进口,当然最近尝试制造商用民航客机。我国高端的医疗设备、半导体以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上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很多重要的装备,制造产品的机器,都是从国外进口的,例如,石化装备的80%、数控机床和先进纺织设备的70%依赖进口,彩电、手机的

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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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摘要: 随着科学不断的发展,科技的突飞猛进,经济的强势发展,各国之间的资源争夺,科学技术发展使得人类从工业经济时代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单单只体现在物质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更是发展经济不可或缺的成分,也成为了经济上的一种财富资源,企业之间的竞争,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更少不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起步阶段较晚,保护制度及不完善,经验不足,监管不到位,审批进度缓慢,审查不严,保护范围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大,导致诸多假冒产品流向市场,出现产品窜货,技术泛滥盗用,技术、品牌侵权,上诉无方。加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不重视,盗用或未对自主研发技术加以保护,更加扰乱了市场竞争的合法秩序,破坏了企业甚至国家的声誉。 本文通过论述知识产权的定义,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提出我国在专利、商标的审查程序及标准的弊端,来体现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并从个人亲身经历的知识产权代理工做中给予一些建议接解决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经济时代保护制度市场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及我国发展的历程概述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定义,知识产权(IP)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外观设计,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和形象等。法律上,知识产权体现为对于专利、版权和商标等的保护。①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通俗的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不是实物,而是一种脑力智慧的客观体现或智慧的产品,但它跟房子、汽车一样具有价值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极为有限,甚至是很陌生,这也导致很多人的智慧成果被利用、盗用及不合法行驶。 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步也较晚,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建设,《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法律相继出台,《商标法》的出台,也是我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此期间,我国还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迩诺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 协议》等多个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TRIPS的诞生,不但进一步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而且还提出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达到的最低保护要求,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得原来差异较大的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统一到了同一个最低保护标准上,它对今后世界知识产权制度乃至各国经济贸易关系

企业专利现状调查报告

昆明市五华区科技型企业 知识产权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㈠研究背景 2008年8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目的在于“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五华区作为昆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地,区委、区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当年,在积极申报和努力工作的情况下,被确定为全国(124个区县)首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区县之一。(我省还有红塔区、文山县、安宁市名列其中。)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相关要求,首先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备较健全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其次要在营造知识产权环境,以及推动本县(区)域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再次要拥有具备一定优势和规模的特色产业、集群产业,注重自主创新,掌握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最后拟申报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的县(市),要求拥有特色鲜明的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等相关资源,有效传承,形成一定规模的相关产业,并在同领域具有较大影响。 通过一年多的实际工作,成效如何,有必要展开一系列的专题调研工作,帮助认识问题,理清思路,找准目标,明确行动路线,争取在工程实施中取得优异成绩,特进行了昆明市五华区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现状调查分析。

㈡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总体要求,需要做到加强县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县域的实施;提升知识产权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引导县域重点行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其核心必然是对知识产权现状的了解。按照“以机制促产出、以转化带发展、以保护谋优势”的方针,制定完善并切实可行的行动路线是五华区达到“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目标的重要基础。 长期以来,由于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分散,各方面的数据得不到汇总和统一,不能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实施路线制定,提供可靠、全面的事实依据,工作的薄弱环节不够明晰、突破点难以明确,不利于制定更能结合五华区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案,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五华区辖区内企业众多,产业丰富,是五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这些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对全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进程有重要的影响,是五华区能否自工程实施后的第二年度启动知识产权优势县(市)的认定工作的关键基石。 为此,本项目研究的对象是五华区辖区内企业的知识产权现状,将对这些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拥有量、实施转化状况等方面做重点抽样的调查研究分析,找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促进五华区辖区内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之路,从而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结出硕果。 二、调查对象与方法 ㈠调查对象的确认 1、调查范围的选定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虽然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这20年里,我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建立起一个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等在内的一个工作体系;也建立起一个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这也就是说一个包括法律体系、工作体系、执法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在短短的20年里都把它建立起来了。在实际发展中,我国也保持了一个高速度。近些年来,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都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分别是11万件。这都是居世界第一位的,而且与第二名拉开了很大距离。在这些年的科技发展中,我国也在各个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高科技领域也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综合看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严峻的挑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有:一、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之路将艰难而漫长以专利为例,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或者说含金量比较高的专利是发明专利,它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检索,最后合乎法律规定才给予授权。首先从数量上看,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这个数字在世界范围内虽然排前几位,但是被13亿人一除,我国的人均专利拥有量就很少了,我们的排位就到第八九十位了。另外,在这13万件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外国的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他们要在中国投资、进入中国市场,首先要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外公司在申请专利方面是非常活跃的;那么剩下一半专利来自国内,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我国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只有60%多一点。也就是说剩下的4万多件专利中,又有一半左右的专利申请来自三资企业;剩下两万多件是国营企业、民营企业申请的。这两万多件与我们几百万家企业这个总数相比就很少了。其次看一下质量的分析。据统计,这么多年来,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本国

2020我国知识产权法现状及建议

我国知识产权法现状及建议 在经济、政治、科技等因素的交互影响和综合作用下,知识产权法因应时代之变迁,也愈加显出其重要性。而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遭遇到诸多尴尬,一方面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频频出台,另一方面,知识产权领域的盗版侵权活动却依然猖獗。 一、知识产权法概念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二、知识产权法发展的现状 1,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客体上的发展 知识产权法之初始,仅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其主干,随着时间的发展,知识产权法之初始,仅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其主干。如商标法,早期仅保护商品商标,其后扩及服务商标,现在又延及地理标志和证明标记,包括范围日见其长。 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传统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创造性的知识产品,比如专利技术、文艺作品等;一是识别性的知识产品,比如商标、商号等。因此知识产权的客体要具有创造性和识别性,并非只要是具有无形性或非物质性特点的财产都会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近年来的知识产权立法,开始缓慢的动摇知识产品传统上应具有的创造性或识别性特征。 2,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上的发展 知识产权法的目的之一在于激励知识创新,知识产权因此归属于创造者。1791年法国专利法前言宣称:“任何新的想法,其实现或者开发可以变为对社会有用的,主要应属于构思出这种想法的人。如果认为工业发明不是发明人的财产,从实质上来

说,那是违反人权的。”但是随着知识产品的商业化生产,知识产权归属于创造者的原则,渐渐让位于保护投资者的需要。 在著作权法上,美国从实用主义出发,为保护投资于创作的产业者利益,其雇佣作品制度直接规定雇主为作者。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之规定与其几乎类似,而第16条第2款则规定了职务作品的经济权利由作者的受雇单位 享有。知识产品的真正创造者在被剥夺了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后,只能从其雇主(投资者那里获得工资、奖励等报酬。 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上的发展,与知识产品生产方式的转变密切相关。一方面,知识产品的商业价值日益凸现,知识产品的商业投资也日益增多。另一方面,单靠个人自身的创造性发挥,已难以适应社会对知识产品的巨大需求。因此,从事知识产品生产的企业应运而生。投资者开办企业,雇佣职员,有组织的从事技术开发、作品创作。知识产品的现代生产方式,逐渐从个性创造向投资创造转变。 3,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内容上的发展 在经济、政治和科技的推动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日益丰富,一面通过颁布新法,增加权利种类;一面通过调整旧法,增加新的权项。比如专利法上增加了许诺销售权;著作权法上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禁止规避技术保护措施权等。同时,知识产权的权利内涵也日益拓展。作品的复制权也延及到将作品数字化的权利。从整体的知识产权法来看,知识产权的触角越伸越远,有向无形财产法渗透的趋势。 4,知识产权法在权利限制上的发展 识产权关涉社会利益甚巨,为防止权利人垄断其权利,侵害或减损社会利益,法律在一定条件下,准许第三人在支付适当报酬的情形下,可以不经其许可即能利用其知识产品,从而增进社会利益。因此,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同时,对于知识产权设有一些限制,除了依赖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还设计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制度,著作权合理使用、专利强制许可即其典型。近年来,令人关注的是在知识产权权利行使限制上的新进展。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

目录 摘要 (1)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 (1) 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成就 (4) 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存在的问题 (6)

四、针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建议 (7) 参考文献 (9)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 摘要: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由此诞生,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抓紧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目前已初步建成一个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本文首先探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以及取得的成就,接下来就其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进而提出对今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发展建议。 关键字:知识产权 保护制度 法规建设 现状 成就 问题 趋势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 (一)、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上取得的进展 2009年,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了制定和修改,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9年10月1日,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开始施行。《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持续推进,已形成《商标法(修订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同时,《著作权法》有关条文的修订工作启动;国家版权局修订颁发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并积极推动《教材法定许可付酬标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著作权合同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2010年,我国制定了《保密专利权管理、实施和保护办法》,修订了《专利代理条例》,继续进行并完成《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了《国防专利条例》,加紧了对《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工作的前期调研,为启动《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做好准备。同时推进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 (二)、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上取得的突破 2009年,中国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在金融危机之中逆势而上,在多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中国专利申请持续快速增长,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976686件,同比增长17.9%;其中国内申请877611件,占总量的89.9%,同比增长22.4%;国外来华申请99075件,占总量的10.1%,同比下降10.9%。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受理专利申请5822661件,其中国内4898473件,占84.1%,国外924188件,占 15.9%。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权专利581992件,同比增长

我国手机行业专利状况分析

1987年中国广东省蜂窝式移动通信业务正式开通,标志着中国通信市场开始步入移动通信时代。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现已占有全球手机生产量的三分之一和销售量的五分之一,成为全球最大的手机市场,手机行业也成为拉动全行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以往,国产手机的市场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营销手段和渠道的创新,在冲破国外手机的垄断后,要想真正与国外手机企业争锋,不仅需要从“量”,更需要从“质”的角度大力提升自身的品牌竞争力,这就要求我国手机企业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从技术上缩短与国外手机企业的差距,尽快改变因缺乏核心技术而受制于人的状况。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了解目前我国手机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我们首先从与技术革新最为密切相关的专利入手,对我国手机行业的专利状况进行初步分析,目的是从专利角度考察我国手机行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能力和初步了解该行业的技术研发现状,为更好地利用专利制度促进我国手机行业的发展提供依据。 此次分析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中国专利文献数据库”,检索于2004年1月8-9日进行,因此本报告的分析是基于该数据库中2004年1月7日前收录的已公开专利文献。 本报告从国内重要厂家有关手机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数量、专利申请年度分布、企业专利申请分布情况、专利申请技术

分类及其时间分布情况、企业专利申请的技术分类情况等方面出发,对我国当前手机行业的专利状况进行了初步分析。另外,尽管有些手机生产厂家的生产规模较大,但在检索时却未发现其在中国有相应的专利申请与专利,所以本报告的分析对象仅限于那些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过专利申请并已经公开或者获得专利授权的手机生产厂家。 通过专利分析,可以对我国目前手机行业的专利保护意识以及技术竞争实力等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手机行业从1997年开始重视利用专利制度保护其发明创造,这种意识随着竞争的加剧日益增强,这可以从1997年开始有国内专利申请出现并且国内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得到证实,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专利制度对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十分重要。 2、在手机行业的发展历程中,不仅体现了核心技术方面的竞争,也体现了在设计方面的竞争,这是手机行业发展的一个特点。手机行业外观设计专利数量高这一现象本身,说明了手机行业的竞争除了围绕核心技术展开之外,国内企业也很重视围绕手机外观的升级换代进行新产品的开发。 3、尽管国内企业在外观设计方面的专利数量占据了其专利申请和专利的大多数,但是从专利申请随年度变化的趋势上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重视核心技术的研发,特别是以中兴通讯等为主的国内手机制造商的研发活动非常活跃,尤其是将目光投放在了高端技术的研发上。

[知识产权,现状,趋势]我国知识产权质量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我国知识产权质量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摘要]本文首先从专利的申请与授权量、三种专利的结构分布、国内外专利申请人比例等3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专利质量的现状及变化趋势;然后从商标的申请和注册、商标的质押融资、商标许可备案、商标的马德里申请等4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商标质量的现状及趋势;最后从著作权的质权登记等3个方面分析了版权的质量状况。可以看出我国知识产权已完成数量布局的任务,开始从数量积累向质量提升的方向转变,整体质量逐渐提升。 [关键词]知识产权;质量;授权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支撑,高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是实现自主创新的保证,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知识产权的量和质都有了明显地提高,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奠定了基础。 1 专利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 1.1 专利申请和授权变化趋势 图2 2009-2014年中国3类专利申请量及占比变化图 1.3 内外申请人的专利质量情况 图3 2009-2014年国内外申请人专利申请量比例变化图 2 商标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 商标的质量主要体现在商标的商业价值以及持有人的市场运营上。我国加入WTO后15年保护解禁,国内企业越发重视自主品牌,我国商标的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下面从近年来我国商标的申请与注册、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量及国内申请人提交的马德里商标申请量4个方面对商标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说明。 2.1 商标申请与注册的变化趋势 图4 2009-2014年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变化图 2.2 商标质押融资发展趋势 图6 2009-2014年我国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量变化图 2.4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变化趋势 图7 2009-2014年国内申请人马德里商标申请量变化图

中国知识产权的现状

中国知识产权的现状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李彦丽 伴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诞生了,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为了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从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几年间,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前,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步伐明显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和企业竞争的一个焦点,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间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交往中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国际间双边、多边的谈判,特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促使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完成于八十年代。进入九十年代后,国际经济关系和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90年11月,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草案,它标志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新的国际标准的形成。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了这一谈判进程,并为推动该协定的达成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出于扩大开放的需要,中国积极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努力使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向新的国际标准靠拢,采取了许多重大措施,进一步提高中国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需要意识到的是,直至现在,知识产权在我们国家很多人心目中还

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青岛科技大学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班 杨铁山 摘要:本文在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入世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着重指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原因;对策 一、引言 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经济的作用是巨大的,它通过规定创造者的独占性权利刺激竞争对手在高起点上去开拓新的空间,促使知识呈几何级数迅速增长和广泛传播,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及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科技、法律、文化、经济的交叉成果和综合集成。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通过专利许可贸易,专利技术在国内外得以实施,使专利权人在获得合理收益的同时,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国际间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为30亿美元,1975 年为110亿美元,1985年为500 亿美元,90年代已超过1 000 亿美元,现在已达1 100亿美元。资料显示,目前,在全球的技术转让和许可收入中,发达国家所占的份额已经高达98%,而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占全球的2/3。由此可见,发达国家控制技术输出的份额,要远远高于其资本输出的比例。除了技术贸易以外,以商标许可、商号许可、商业秘密许可、版权许可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贸易,也有飞速的发展。完全可以说,知识产权的开发创建、知识产权的交易贸易,正在成为现代科技革命的主要运行方式和全球化时代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交换方式。因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通观全球,无论是处于先进行列的发达国家,还是位于500强的大型跨国公

浅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浅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将知识产权概括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如何界定,我国学术界各种观点和争论颇多。在这一点上笔者赞同郑学思先生的观点,即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活动中的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其它智力成果权。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独特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特征: 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非物质性的信息是一种精神财富,具有永久存续性、可复制性和可广泛传播性,可以同时被许多人使用,而且不能用控制物质财产的方式控制。 2、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知识产权的效力可以对抗一切人,即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干涉其权利的消极义务,而没有协助其实现权利的积极义务。知识产权权利人具有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权利的保护对象进行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 分地域取得指同一信息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同时或先后在不同的法域分别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既然同一项信息可以在不同的法域内分别取得多个知识产权,而且各法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相互独立的,所以,权利人可以在取得权利的不同地域范围内分别行使其权利。 4、知识产权具有可分授性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不仅可以在不同的法域分别行使其权利,而且可以在同一法域内同时或先后将知识产权相同的或不同的权能分别授予多人行使。 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

当前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

以下从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开展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宣传活动情况等三个方面来介绍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 1、知识产权的立法现状 20世纪80年代,中国便开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建设。根据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并通过借鉴国际公约、条约规定和其他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方面的先进经验,不断建立和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体系。 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主要由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三个部分组成,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得到了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的普遍认可。 另外,中国还在积极研究并制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法律和法规,例如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可以相信随着这些新法律法规的出台,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将得到进一步的健全与完善。 2、参加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的情况

中国在不断健全和完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建设的同时,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相继参加了一些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条约及有关的协定。 从1980年中国加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起至今,已经先后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音像制作者防止非法复制公约》、《国际专利合作公约》、《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等各种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或条约。 此外,中国还积极研究加入其他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例如,目前中国已经开始着手制定和修改法律,积极地为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ly)做准备。 3、开展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宣传活动情况 当前,中国政府围绕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侵权盗版,采取了一系列宣传措施,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通过采访、电视广播、定期举办研讨会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宣传,特别是对新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行了相对广泛宣传和教育。 另一方面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教育纳入到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强化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意在起到震慑犯罪、警示违规的效果。

1994年白皮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一九九四年六月·北京 目录 前言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二、中国具有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三、中国具有完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结束语 前言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华民族蕴藏着极大的创造性,她创造的灿烂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进程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数千年来中国众多杰出的科学家、发明家、文学家、艺术家曾以其辉煌的智力劳动成果为人类文明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 伴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诞生了,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为了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从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几年间,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

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间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交往中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国际间双边、多边的谈判,特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促使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在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是什么?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的现状如何?中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义务?有必要做一基本的介绍。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中国政府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又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环境和条件之一。中国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七十年代末即着手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因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设,在初始阶段就显示了面向世界、面向国际保护水平的高起点。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中国知识产立法速度之快,也是史无前例的。 1980年3月3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书。从1980年6月3日起,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并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为什么保护及怎样保护

通过这两周的学习我对知识产权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观念,这两周的课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我国从改革开放至今因为对知识产权的观念淡薄使得许多企业及个人受到了很大的损失。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从其数据中所得到的结果让人倍感痛心。为此我通过上课时所学的知识及个人所查资料了解了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缺陷,我国为什么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及怎样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 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 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和目标出发,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中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淡漠 知识产权文化强调知识是有价和有偿的,对于知识创造者注重个性发挥,鼓励独立思考和自主创新。但当前我国公众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普遍缺乏。我国的立法进程与国民意识的提高存在脱节。另外,由于知识产品的特殊性,公民对这种无形财产归属与占有的判断,很难做到像对待有形财产那样有一个直观的感觉。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仍缺乏足够的重视 许多国内企业还没有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对国际规则的了解还比较贫乏,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 在国际领域,跨国公司基于研发优势,在我国申请大量专利,然后利用手中的专利大棒压制、排斥和打击我国企业。同时其利用对“标准化”的垄断,实施不正当竞争,获取超额利润。还有的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么没有及时地将自己的创新性成果产业化,要么本身商标在国外企业被抢注。而在国内,许多企业不强调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不重视积累自主知识产权,把力量和精力集中在打价格战上,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到最后在价格上无利可图时,就很难摆脱被市场淘汰的厄运。 造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也存在历史原因。我国自清末以来所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基本上都是“强迫性学习”的产物。建国以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也使知识产权制度缺乏存在的环境。此外,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依靠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行为强制推行的结果,并没有使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产生切身的体会和积极的要求。 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与执法水平有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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