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放行管理规程完整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完整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完整

目的:

建立成品出厂前的放行管理规程,以确保产品质量。

围:

公司成品出厂前放行审核的管理。

责任者:

质量受权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1每批成品放行前,各相关负责人应承担审核的职责,以确保产品质量的有效性

与安全性。

2计划物控部负责人的审核容应包括:

2.1供应商采购的物料是否是经批准的供应商;供应商是否提供检验报告书。

2?2物料的接受物料接受是否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进行核对;物料接受后是否按sop进行管理与请验。

2.3物料的贮存物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物料的状态是否与检验报

告单的结论一致。

2?4物料的发放物料是否处于合格状态并处于放行状态;物料是否处于效期;

物料发放是否按照“先进先出”或“近效期先出”原则执行;物料发放是否与领料单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2.5物料发放后是否做好物卡记录并检查物卡品名.规格、数量等一致;是否做好物料的封存保管工作。

2.6计划物控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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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P"QA-416-00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生产管理部经理。

题目:

3生产管理部经理的审核容应包括: 3.1生产物料所用物料有无合格检验报告单,物料领用数量与领料单相符;配 方与工艺规程是否相符,称量准确并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投料量符合现行工艺规程, 投料次序正确,工艺参数控制规。 3.2批生产记录有批生产指令.记录及时、容齐全、书写规.数据完整,有操 作人.复核人签名;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生产与设备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 求;中间产品得到控制并有合格检验报告单。 3.3批包装记录 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 具有批包装指令,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3.4物料平衡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规定。 3.5偏差与变更处理生产偏差、变更是否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 符合要求。 3.6生产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 晶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QC 主管。 4 QC 主管审核容应包括: 4.1检验过程检验仪器是否经校验,是否在效期;玻璃计量器具是否经校验, 是否在效期;试液、滴定液、标准品是否在效期,是否有记录;检验方法是否经验证。

4.2批检验记录记录填写是否规;数据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复核人并签字; 检验原始数据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程。 4?3 纯化水纯化水取样是否符合要求;纯化水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4

微生物检测微生物检测是否按照sop 进行;成品的微生物限度是否合格。 4?5

检验偏差 生产过程监控的记录齐全,有监控人签名;监控项目齐全,结果 符合规定;取样物料.取样数量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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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生产.检验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已签名确认,对批记录进行过审核;

生产所用物料,如原辅料.包装材料及工艺用水投入使用之前经质量检测和 质量管理部

门批准,并且在规定的有效期之使用;

6.5各工序原始记录、称量均经过第二人复核;

4.6 QC 主管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

题目:

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和批检验记录交与QA 主管。

5 QA 主管审核容应包括:

5.1批生产记录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有

清场记录、清场合格证;中间产品按规定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 5?2 批包装记录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清 场记录、 清场合格证;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批号打印及有效期正确。 5?3 环境与人员监测 生产环境监测符合规定;人员卫生符合规定。 5?4 取样取样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取样操作规程。 5?5

监控记录及取样记录审核 生产过程监控的记录齐全,有监控人签名;监控 项目齐全,结果符合规定;取样物料.取样数量正确。 5.6偏差与变更处理 是否有生产偏差、变更及检验偏差.变更等;偏差或变更 是否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5.7批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单审核 原辅料.包材的检验报告单项目、结果是否 符合控标准;成品检验报告单*否规;本批成晶检验是否合格。 5,8 QA 主管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 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和批检验记录交与质量管理部经理。 6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容应包括:

6?1

主要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已经过验证;

6.2 已完成所有必需的检查、检验;

6.3 6.4

环境、人员监测符合规定的标准;

& 8

6.9 产品已经出具合格的成品检验报告单;

6.

10 对偏差.变更是否执行相应的规程处理,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6.

11 检验偏差是否执行OOS调查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6?12 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检验记录无误后,填写成品

放行审核单连同成品检验报告书一并交质量受权人。

7质量受权人对成品放行审核单与成品检验报告书进一步审核无误签名,方能放行,同时将成品放行审核交至QA主管。

8 QA主管将成品放行审核单交至QA检查员,QA检查员根据成品放行审核单发放同意放行牌;同时将成品放行审核单归入该批产品批档案。

9上述各项有误时,不准放行。

附J成品放行审核单(F-QA-416-01-00)

同意放行牌(E-QA-416-02-00)

F-QA-416-01-00

成品审核放行单

药品名称生产车间检验单号产品批号成品总量

F-QA-103-02-00

同意放行

号:

码:

格:

QA 签名:

期: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doc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1 1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 内容 4.1 物料的放行: 4.1.1 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4.1.2检验合格后,由质监科科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4.1.3质监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料单上签字放行。 4.2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2.1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

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4.2.2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4.2.3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第2页/共2页 4.2.4由质监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操作。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4.3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3.1注射剂生产、连续生产,中间产品放行由质监员、总质监完成。 4.3.2质监员、总质监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等,在生产记录的放行栏签字放行。 4.3.3待包装产品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4.4成品的放行: 4.4.1 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GMP成品放行标准管理规程

GMP成品放行标准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成品放行的标准管理规程。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成品。 3. 责任: 所有相关审核和放行人员遵照执行。 4. 内容: 4.1. 放行审核要求 4.1.1. 成品放行前必须由生产部进行生产审核,由质量管理部进行质量审核。 4.1.2. 根据审核内容要求制订“成品放行审核单”;审核人需严格按“成品放行审核单”进行审核。 4.1.3. 审核符合要求后由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放行。 4.2. 审核内容及标准 4.2.1. 生产部负责审核内容及标准 4.2.1.1. 生产指令及主配方: 4.2.1.1.1. 起始物料是否有合格证,物料领用数量是否符合指令要求。 4.2.1.1.2. 生产配方是否与工艺规格相符。 4.2.1.2. 生产用物料: 4.2.1.2.1. 生产所使用的物料有合格证。 4.2.1.2.2. 投料量与配料单要求一致,投料次序正确,工艺参数正常。

4.2.1.3. 批生产记录: 4.2.1.3.1.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4.2.1.3.2. 生产符合工艺要求,生产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4.2.1.3.3. 中间产品有检验报告或QA确认,结果符合内控标准。 4.2.1.4. 包装及记录: 4.2.1.4.1 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 4.2.1.4.2.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4.2.1. 5. 物料平衡: 4.2.1. 5.1. 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 4.2.1. 5.2. 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标准。 4.2.2. 质量管理部审核内容及标准 4.2.2.1.批生产记录: 4.2.2.1.1.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4.2.2.1.2. 清场记录及清场合格证是否有QA签字。 4.2.2.1.3. 中间产品是否按规定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 4.2.2.2. 批包装记录: 4.2.2.2.1.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4.2.2.2.2. 清场记录及清场合格证是否有QA签字。 4.2.2.2.3. 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 4.2.2.3. 物料平衡: 4.2.2.3.1. 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 4.2.2.3.2. 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标准。

外出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之稽核管制,并使之有所遵循,暂订此管理规定:

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管制均适用之。 3.定义:无 4.权责 4.1 各部门放行条审核权责责任人: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 保安班: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5.作业内容 5.1成品出货 5.1.1 成品出货时,成品仓库人员要通知执勤保安员清点出货数量,保安员依《出货单》 或《送货单》所列货物、品番、数量进行清点是否准确。并稽核《放行条》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2 退料(货)(原材料、五金零配件、工具等): 5.2.1 退料(货)由原材仓开《退料单》,保安员负责稽核《退料单》所例物品品名、规 格、数量、退料单位等是否与实物一致,并稽核《放行条》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 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 外加工 5.3.1 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分为原材料和半成品外协加工。 5.3.1.1各种原物料需外发加工时,由PMC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外协加工合同》,经 PMC主管确认签名后,交仓库依合同备料,保安员根据合同稽核《放行条》 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2模具类外协加工 5.3.2.1 模具外加工由各申请单位主管填写《放行条》,由相关权责人核准;执勤保 安员凭《放行条》上所列项目稽核外加工厂商、模号、品名、数量是否准确及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方可给予放行。 5.3.3机电设备类外协加工: 5.3.3.1后勤设备组对相关机械设备需做外协维修或各部门需对相关机械设备,零 配件进行外协加工时,由后勤设备组填写《放行条》经相关权责人签名确认后保安予以放行。 5.3.4 外加工之物品完成回厂后先送仓库入库,由原材料仓管员开《物料入库单》 入库,使用单位凭领料单领取。 5.3.5 执勤保安员对各类物品出厂放行时,要稽核《放行条》填写的单位名称、品 名、数量及相关人员是否签名,经查无误后,保安员给予放行,若无相关权责人签名或物品数量异常不予放行并上报处理。 5.4 废料及可回收垃圾 5.4.1保安员在废料装车前,必须凭仓库所开之《放行条》、在装车时清点所装数量及单 据是否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经查实无误后,方可给予放行。 5.4.2 可回收垃圾装车前,保安员凭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的《放行条》在装车时检查物品 中是否夹带有公司的其它物品,如有异常立即暂扣车辆并上报处理。 5.5 个人行李物品放行 5.5.1 辞职、请假、外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外出,由当事人到行政部开据《物品放行条》, 当值保安人员检查行李无异常后给予放行。 5.6以上作业程序,请相关人员切实遵守执行,对未尽职守者,视情节参照《员工手册》 给予处罚。执勤保安员必须严格做好物品放行管制,如有异常立即上报处理。 6.相关附件:《外出物品放行签发权限》 7.相关表单:《放行条》

MQA0024-01 原料、中间体及包材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1. 制订/日期 质保部(QA)/管理员2. 审核/日期 质保部(QA)/部长3. 批准/日期 质量副总经理 分发部门:质保部(QA)、生产车间、物资部 修订历史: 版本号修订日期修订概述 01 2020.06.12 首次制订

1.0 目的 确认即将投入使用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以及流入下道工序的中间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管理标准和质量标准,保证不符合规定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不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 2.0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的审核和放行。 3.0 职责 3.1 本规程由质保部负责制定,质保部部长审核,质量副总经理批准; 3.2 质保部、生产技术部、生产车间负责本规程的贯彻实施。 4.0 参考文件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美国联邦法规》21卷第210和211部分,ICH Q7。 5.0 定义 5.1 原辅料:除包装材料之外,药品生产中使用的任何物料。 5.2 中间产品:指完成部分加工步骤的产品,尚需进一步加工方可成为待包装产品。 5.3包装材料:药品包装所用的材料,包括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印刷包装材料,但不包 括发运用的外包装材料。 5.4 放行:对一批物料或产品进行质量评价,作出批准使用或投放市场或其他决定的操作。 6.0 规程 6.1 原辅料、包装材料放行 6.1.1 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评价 ●物料供货方必须是企业批准的合格供应商。 ●供应商检验报告、送货单等随货凭证齐全。 ●物料初验合格,“物料接收记录”记录完整、无误。 ●物料已取样,按批准的物料标准完成了所有检验。 ●检验记录数据完整、准确、可以追溯。 ●检验报告内容完整、正确,检验人、复核人签字无误。 ●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我公司的内控采购标准。 6.1.2 原辅料、包装材料放行人 质保部物料监督员承担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放行。由QA物料监督员对上述内容逐条进行审核评价,根据审核结果出具“物料审核放行单”,签字确认“准予放行”或者“拒绝放行”,同时根据物料件数开“物料合格证”(绿底黑字)或“物料不合格证”(红底黑字),并在“物料合格证发放登记

产品(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产品(成品)放行管理规程编号WC·SMP·00·022-00 页数共 5 页修订人修订日期年月日 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 分发部门质保部、仓储部、生产部、软胶囊剂车间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产品(成品)审核放行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1.2本规程适用于产品(成品)放行审核的管理。 2.职责: 2.1质量受权人、转受人及其质保部QA(放行审核人)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2产品(成品)仓管人员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3质量受权人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与监督管理。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管理的基本要求: 3.1.1质量管理部门应有产品(成品)放行的决定权。 3.1.2药品放行前应由质量管理部门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包括:配料、称重过程中的复核情况;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偏差处理;成品检验结果等。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员签字后方可放行。 3.1.3负责审核工作的人员应熟悉GMP,并具有一定的药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1.4产品(成品)必须检验合格,经质量保证部人员审核,放行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3.1.5成品在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前应当待验贮存。 3.1.6成品的贮存条件应当符合药品注册批准的要求。 3.2放行决定权 3.2.1成品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 3.2.2产品放行文件审核: 3.2.2.1应有严格的质量评价程序:批生产记录须经过车间工艺员和技术主任(生产工艺工程师)的审核;中间控制记录、质量批检验记录须经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审核。在此基础之上,QA质量评价员、QA 负责人对批检验记录和批生产记录进行双重审核。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定稿

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内容 物料的放行: 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不准投入生产。 单上签字放行。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 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第2页/共2页 入下一工序的操作。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 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行栏签字放行。 进入包装工序。 成品的放行: 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监科 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

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 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5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 产品包装通知单质监科三年 合格证// 成品放行单质监科三年 QL-03-003-00 产品包装通知单 签发人: QL-03-005-00 成品放行单 QL-03-004-00 编号:

合格证 品名: 批号: 规格: 数量: 签发日期:年月日QL-03-004-00 编号: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完整

目的: 建立成品出厂前的放行管理规程,以确保产品质量。 围: 公司成品出厂前放行审核的管理。 责任者: 质量受权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容: 1 每批成品放行前,各相关负责人应承担审核的职责,以确保产品质量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2 计划物控部负责人的审核容应包括: 2.1 供应商采购的物料是否是经批准的供应商;供应商是否提供检验报告书。 2.2 物料的接受物料接受是否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进行核对;物料接受后是否按sop进行管理与请验。 2.3 物料的贮存物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物料的状态是否与检验报告单的结论一致。 2.4 物料的发放物料是否处于合格状态并处于放行状态;物料是否处于效期;物料发放是否按照“先进先出”或“近效期先出”原则执行;物料发放是否与领料单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2.5 物料发放后是否做好物卡记录并检查物卡品名、规格、数量等一致;是否做好物料的封存保管工作。 2.6 计划物控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

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生产管理部经理。 3 生产管理部经理的审核容应包括: 3.1 生产物料所用物料有无合格检验报告单,物料领用数量与领料单相符;配方与工艺规程是否相符,称量准确并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投料量符合现行工艺规程,投料次序正确,工艺参数控制规。 3.2 批生产记录有批生产指令、记录及时、容齐全、书写规、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生产与设备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中间产品得到控制并有合格检验报告单。 3.3 批包装记录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具有批包装指令,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3.4 物料平衡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规定。 3.5 偏差与变更处理生产偏差、变更是否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3.6 生产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QC主管。 4 QC主管审核容应包括: 4.1 检验过程检验仪器是否经校验,是否在效期;玻璃计量器具是否经校验,是否在效期;试液、滴定液、标准品是否在效期,是否有记录;检验方法是否经验证。 4.2 批检验记录记录填写是否规;数据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复核人并签字;检验原始数据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程。 4.3 纯化水纯化水取样是否符合要求;纯化水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4 微生物检测微生物检测是否按照sop进行;成品的微生物限度是否合格。 4.5 检验偏差生产过程监控的记录齐全,有监控人签名;监控项目齐全,结果符合规定;取样物料、取样数量正确。

产品开发部组织管理制度

产品开发部工作职责 1.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围绕商品部制订的产品计 划,制订公司各服装品牌的年度产品开发计划(款式开发计划、打板计划等),并按计划完成设计、打板任务; 2.对公司现有产品与营销中心沟通,进行销售跟踪,根据市场反馈情 报资料,及时在设计上进行改良,调整不理想因素,使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增加竞争力; 3.负责组织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 4.负责相关技术、工艺文件、标准样板的制定、审批、归档和保管; 5.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6.负责与设计开发有关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报资料 的收集、整理、归档。 二、产品开发部编制 产品开发部设:经理 1 人,副经理兼板房主管 1 人,首席设计师 2 人,其它职位视工作需要增减。 三、产品开发部各岗位职务说明书 (一)产品开发部经理职务说明书 1.职务名称:产品开发部经理 2.直接上级:总经理 3.直接下级:副经理、首席设计师、板房主管 4.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委托,行使对产品开发业务的指挥、调度、审 核权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权 5.管理责任:对产品开发部工作职责履行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主要

责任 6.具体工作职责: ? 负责公司各品牌的定位、形象、风格的制定,各季产品的开发并组织实施, 对公司各品牌产品的畅销负重要责任; ? 每年在第一季前应制定第二年的产品风格及结构,三月份交营销总监审核,营销部、产品部、开发部三方共识进行投入设计及试制; ? 每季新产品样板必须提前半年试制完成交营销部审核; ? 负责对部门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 负责开发部日常工作的调度、安排,协调本部门各技术岗位的工作配合; ? 负责纸样、衣样、制单工艺技术资料的审核确认、放行; ? 负责组织力量解决纸样、车办工艺技术上的难题; ? 负责与营销沟通,提高所开发的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 负责与生产部门沟通,保证所开发的产品生产工艺科学合理,便于生产质量控制,有利于降低生产费用; ?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对专业技术知识和新工艺技术的 学习,不断提高整体技术水平; ? 负责制订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定额、工作规 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考核。 7.职务要求(任职资格) ? 大专以上学历,服装专业; ? 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从事设计、板房、服装生产管理职务五年以

成品放行审核标准操作规程

成品放行审核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成品放行审核规程,确保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成品放行审核。 三、责任者:质量监督主任、车间主任 四、正文: 1 每批成品放行前,品质管理部要收集评价一切与该批成品相关的制造、包装、检测记录,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名放行。 2生产部请放行的成品首先由生产部与该产品相关的制造、包装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2.1 起始物料是否有合格报告书。 2.2 生产过程是否符合保健品GMP要求,是否符合工艺配方要求,操作是否 按标准的操作程序执行。 2.3 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是否填写正确、完整无误,各项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4 物料平衡是否符合规定限度。 2.5 如发生偏差,是否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处理措施是否正确、无误。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3生产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 4将成品放行审核单及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交品品质管理部部长审核。 5品质管理部部长负责审核的内容包括: 5.1 现场监测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无误,与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各项 是否一致. 5.2 配料、称量过程是否经复核人复核无误并签字。 5.3 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无误。 5.4 中间体检验合格单是否完整准确无误。 5.5 物料平衡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产生偏差的部分是否严格执行偏差处理 程序,处理措施是否正确无误,是否可以保证产品质量。 5.6 成品取样执行批准的取样规程,取样符合要求。 5.7 成品检验执行批准的检验操作规程,检验记录是否完整准确,复核人 是否复核无误。 5.8内外包装是否与实物相符。 品质管理部部长审核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无误后签名放行。

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审核放行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审核的管理。 2.职责: 2.1质量受权人、转受人及其质保部QA(放行审核人)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2物料、中间产品、成品仓管人员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3质量受权人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与监督管理。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管理的基本要求 3.1.1质量管理部门应有物料和中间产品使用、成品放行的决定权。 3.1.2药品放行前应由质量管理部门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包括:配料、称重过程中的复核情况;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偏差处理;成品检验结果等。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员签字后方可放行。 3.1.3负责审核工作的人员应熟悉GMP,并具有一定的药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1.4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必须检验合格,经质量保证部人员审核,放行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3.2放行决定权 3.2.1 A级物料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B、C级物料由质量转受人批准放行。 3.1.2中间产品经质量保证部受权人员批准放行,质量保证部授权车间质量监督员(QA)为中间产品审核放行人员。 3.1.3成品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 3.3物料审核放行程序及要求 3.3.1质量控制室完成物料检验后,由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对物料批检验记录审核,填写批检验记录审核表并签字,交质保部QA(放行审核人)进行审核签字,并由质量保证部经理审核签字。 3.3.2物料放行前除应对物料批检验记录进行审核外,还应对物料仓储记录等相关文件进行

审核,填写物料审核放行记录并签字,经质量保证部经理审核签字后,A级物料交质量受权人、B或C级物料交质量转受人批准放行。 3.3.3质保部QA(放行审核人)根据放行人批准意见,同意放行的填写物料放行证(合格证),经放行人签字后,连同物料检验报告单交物料仓库,该批次物料方可发放使用(放行)。 3.3.4不同意放行的,按《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程》进行处理。 3.3.5物料批检验记录主要审核内容: 3.3.5.1应按规定请验,并填写请验单。 3.3.5.2应按规定取样,并出具取样单。 3.3.5.3应按规定进行留样。 3.3.5.4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物料编号应与请验单一致。 3.3.5.5检验使用的标准应为批准的现行标准。 3.3.5.6所有检验均已完成,检验项目齐全,如有委托检验应在规定的单位检验。 3.3.5.7检验记录应按规定填写,并进行复核和签字。 3.3.5.8检验结论应全部合格。 3.3.5.9取样、检验过程中偏差情况,如有偏差应按规定进行偏差处理。 3.3.5.10检验报告单中应与检验记录一致。 3.3.5.11检验报告单应经检验负责人批准并签字,加印质量检验专用章。 3.3.6物料放行主要审核内容: 3.3.6.1物料批检验记录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核并有审核人签字。 3.3.6.2审核检验过程中是否存在偏差,如有偏差是否按规定进行偏差处理。 3.3.6.3物料应为经评估合格的供应商提供。 3.3.6.4随货凭证应齐全并符合要求。 3.3.6.5进库验收应符合要求。 3.3.6.6贮存应符合规定。 3.3.6.7审核运输、进库、贮存过程中偏差情况,如有偏差应按规定进行偏差处理。 3.4中间产品放行程序及要求 3.4.1车间中检员(QC)进行中间产品检验后,将中间产品批检验记录交车间质监员(QA),车间质监员(QA)对中间产品批检验记录进行审核并在中间产品检验记录和报告单上签字。

医疗器械质量控制和放行指南

附件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控制 与成品放行指南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及其附录的要求,加强对产品实现全过程,特别是采购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以及成品放行的管理,确保放行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所指质量控制,包括与产品有关的主要原材料、零部件、外协件、中间品、成品、初包装材料、标签等相关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试验活动及其质量管理,也包括与生产过程相关的,特别是与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相关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试验活动及其质量管理。 本指南所指成品放行,不包括采购物品和中间品的放行程序。企业可以参考医疗器械成品放行的原则,自行制定采购物品和中间品的放行程序。 本指南不包括与生产、检验相关的环境、设施、设备及其相关过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如生产、检验洁净区的环境监测,辅助工艺用水、辅助工艺用气的质量管理等要求。如上述质量控制 —1—

及其管理活动与采购物品、中间品或成品要求直接相关,则本指南视其为采购物品、中间品或成品相关要求的一部分。 二、质量控制与成品放行 企业应当依据法规要求、风险管理要求、产品技术要求、产品特性、生产规模、工艺特点、质量管理能力等实际,确定产品实现全过程,特别是采购和生产过程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试验的过程和要求。 企业应当针对采购物品、中间品和成品及其相关过程,在医疗器械设计和开发完成后,特别是在设计转换完成后,输出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等系统全面的质量控制文件,用以指导产品实现全过程,特别是采购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成品放行工作,确保使用符合要求的采购物品,流转符合要求的中间品,放行符合要求的成品。 (一)采购控制与进货检验 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的管理应当参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1号)有关要求,以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对采购物品,特别是对成品质量影响较大的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组件等实施常规控制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试验程序与要求,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接收和拒收及其相关处置措施都应予以记 —2—

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审核放行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审核的管理。 2. 职责: 2.1质量受权人、转受人及其质保部QA (放行审核人)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2物料、中间产品、成品仓管人员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3质量受权人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与监督管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管理的基本要求 3.1.1质量管理部门应有物料和中间产品使用、成品放行的决定权。 3.1.2药品放行前应由质量管理部门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包括:配料、称重过程中的复核情况;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偏差处理;成品检验结果等。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员签字后方可放行。 3.1.3负责审核工作的人员应熟悉GMP,并具有一定的药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1.4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必须检验合格,经质量保证部人员审核,放行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3.2放行决定权 3.2.1 A 级物料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B、C 级物料由质量转受人批准放行。 3.1.2 中间产品经质量保证部受权人员批准放行,质量保证部授权车间质量监督员 (QA)为中间产品审核放行人员。 3.1.3 成品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 3.3物料审核放行程序及要求 3.3.1 质量控制室完成物料检验后,由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对物料批检验记录审核,填写批检验记录审核表并签字,交质保部QA (放行审核人)进行审核签字,并由质量保证部经理审核签字。

3.3.2物料放行前除应对物料批检验记录进行审核外,还应对物料仓储记录等相关文件进 行审核,填写物料审核放行记录并签字,经质量保证部经理审核签字后, A 级物料交质量受权人、 B 或 C 级物料交质量转受人批准放行。 333质保部QA (放行审核人)根据放行人批准意见,同意放行的填写物料放行证(合格证),经放行人签字后,连同物料检验报告单交物料仓库,该批次物料方可发放使用(放行)。 3 . 3 . 4不同意放行的,按《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程》进行处理。 3.3.5物料批检验记录主要审核内容: 3.3.5.1应按规定请验,并填写请验单。 3.3.5.2应按规定取样,并出具取样单。 3.3.5.3应按规定进行留样。 3.3.5.4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物料编号应与请验单一致。 3.3.5.5检验使用的标准应为批准的现行标准。 3.3.5.6所有检验均已完成,检验项目齐全,如有委托检验应在规定的单位检验。 3.3.5.7检验记录应按规定填写,并进行复核和签字。 3.3.5.8检验结论应全部合格。 3.3.5.9取样、检验过程中偏差情况,如有偏差应按规定进行偏差处理。3.3.5.10检验报告单中应与检验记录一致。 3.3.5.11检验报告单应经检验负责人批准并签字,加印质量检验专用章。3.3.6物料放行主要审核内容: 3.3.6.1物料批检验记录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核并有审核人签字。3.3.6.2审核检验过程中是否存在偏差,如有偏差是否按规定进行偏差处理。 3.3.6.3物料应为经评估合格的供应商提供。 3.3.6.4随货凭证应齐全并符合要求。 3.3.6.5进库验收应符合要求。 3.3.6.6贮存应符合规定。 3.3.6.7审核运输、进库、贮存过程中偏差情况,如有偏差应按规定进行偏差处理。3.4中间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东莞市广X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进出货物放行,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并保 证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出入公司的其他人员。 三、制度 1.需开具《货物放行条》的物品 1.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料; 1.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 1.3送人之家具成品; 1.4代客加工之物品; 1.5公司财产(所指物品为公司财物和私人财物,公司财物 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生产材料、生产 工具、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 各类生活用品等。) 1.6公司所规定的其它物品。 2.权责人员: 2.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 料 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最终核准人员为XXX副 总经理; 2.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由开发部开具《货物 放行条》,最终核准权为业务部XX经理; 2.3赠送客人之家具成品由仓库或开发部开具《货物放

行条》,必须由XXX本人签核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放行; 2.4代客加工之物品、生产设备外修,由仓库开具《货 物放行条》,最终审核权为XXX副总经理; 2.5废物便卖,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柴树荣签核 后方可给予放行; 2.6成品出货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业务部杨娟经 理签核后方可给予放行; 2.7人员离厂行李、个人物品、后勤类设备外修,由行 政部开具放行条; 2.8请假人员凭请假条予以放行。 3.不需要开具放行条的物品: 3.1快递(文件类); 3.2从老厂白身用叉车拉往新厂涂装加工的生产物料; 3.3从新厂用叉车拉往仓库之成品; 3.4个人之随身物品; 3.5课长级及以上人员往返老厂、新厂所携带之小件半 成品; 3.6物料员所领取之劳保用品。 3.7来访人员所携带的便携物(包括手提袋、夹包、提 包、购物袋等); 四、附则; 1.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2.保安人员有权对一切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检查;任何人 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检。 2.1客人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若没有出具有效签署的 《货物放行条》或与签署的《货物放行条》不符时,不 予放行,但需细心礼貌地向其说明其相关规定,并及时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 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1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 内容 物料的放行: 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检验合格后,由质监科科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律 不准投入生产。 质监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料 单上签字放行。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 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第2页/共2页

由质监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进 入下一工序的操作。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 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注射剂生产、连续生产,中间产品放行由质监员、总质监完成。 质监员、总质监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等,在生产记录的放 行栏签字放行。 待包装产品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 进入包装工序。 成品的放行: 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监科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 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由质监科长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 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 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5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产品包装通知单质监科三年 合格证 / / 成品放行单质监科三年

成品入库接收与发运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成品的入库接收和发运管理,是成品的入库与发运符合GMP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品的入库接收与发运管理。 3. 引用/参考文件 ISO 9001:2015 YY/T0287-2017/ISO 13485:2016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成品储存管理规程》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产品放行管理规程》 4. 职责 生产部 负责对待入库成品按批号、规格等进行整齐码放,填写《成品入库单》相关内容后进行入库。 仓库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待入库成品进行入库前检查确认,填写《成品入库记录》和《成品货位卡》,并根据入库成品的质量状态进行相应储存。负责按照销售要求,安排成品发货,填写《成品出库记录》。质量部 QA负责多成品的入库和出库过程进行监督。 5. 程序 成品入库接收 车间主任将《成品入库单》和包装完成待入库的成品一同交仓库管理员,《成品入库单》应至少包括成品入库日期、成品名称、成品规格、成品批号、入库数量、入库人员、审核人员、接收人员等信息。仓库管理员在入库检查时,检查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包装情况等内容。 仓库管理员在同一时间段内接收两批或以上的相同成品或不同成品时应注意分开接收与存放,避免混淆。仓库管理员在核对成品与《成品入库单》信息无误后及时签名确认,并填写《成品入库记录》和《成品货位卡》。所有成品入库、接收必须具备可追溯性,便于调查。 成品待检 成品接收入库应储存于待验区,在质量部检测报告未出具以前,该批成品应一致保持“待验”状态。成品放行 只有在质量部出具产品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合格,受权放行人或者转受权放行人基于对产品全面有效的评估后,才可以作出产品放行的决定,产品放行后应及时转移至放行区管理。产品的放行管理具体参照《产品放行管理规程》执行。

产品放行管理制度

1 编制目的 建立产品放行的审核制度,只有通过所要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才能被放行。 2 适用范围 公司采购物料、生产过程半成品的转序以及成品的放行。 3 部门职责 1) 质控部负责人负责放行审批。 2) 总经理负责让步接收放行审批。 3) 检验员负责检验试验以及过程检验放行批准。 4 制度要求 4.1 原材料放行 4.1.1 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将采购原材料送质控部检验。质控部在检验后对原材料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则不予放行: 1) 原材料进货检验记录是否填写完整; 2) 进货检验过程是否满足《进货检验规程》要求; 3) 检验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内; 4) 检验环境符合要求。 4.1.2 符合要求后质控部负责人在《进货检验记录》的放行审批栏上签字放行,采购的原材料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 半成品放行 4.2.1 根据《过程检验规程》需要进行检验试验的工序,由质检员进行检验试验,合格后放入合格区,质检员签字,准许转入下道工序。 4.2.2 如不需要进行检验试验的工序,应记录操作人员的名字,可以直接转入下道工序。 4.2.3 质控部负责人对《过程检验记录》进行最终信息审核,核对无误后转入成品检验环节。

4.2.4 对于因生产紧急来不及检验的制件或半成品,需要紧急放行的由质控部提出申请,填写《让步接收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放行。紧急放行后的产品应在后续安排检验,检验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 成品放行 4.3.1 生产部门将申请放行的成品送质控部检验。质控部在检验后对成品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则不予放行: 1) 成品检验记录是否填写完整、是否满足《成品检验规程》要求; 2) 检验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内、检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3) 成品生产记录、过程检验记录是否完整; 4) 如发生不合格,执行不合格处理,是否处理完善。 4.3.2 符合要求后质控部负责人在《成品检验记录》的放行审批栏上签字放行,成品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3 质控部负责人审核批准放行后,将成品交予成品仓库进行入库。 5 质量记录 《进货检验记录》 《过程检验记录》 《成品检验记录》 《不合格品评审处理单》

产品检验合格放行管理规程

**************************有限公司产品检验合格放行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 版号:修改号: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生效日期:年月日 发放号:受控状态:

1.目的:建立产品检验合格放行管理规程。 2.适用范围: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 3.责任人:质控部负责人,检验员、仓库管理员。 4.内容 4.1 原辅材料放行管理规定。 4.1.1 原辅料进厂后库房管理人员通知化验室; 4.1.2 化验室根据通知内容负责原辅料放行前的检验工作; 4.1.2.1 包装上标签是否清晰,内容完整、准确,无破损; 4.1.2.2 产品不得有异味、异物,包装不得破损; 4.1.2.3 供方是否提供合格的质量证明,对于有产品质量认证或国际知名企业的产品可阶段性提供。 4.1.2.4 检验结果合格,记录及报告完整、准确无误。 4.1.2.5 以上内容经全部符合规定,允许原辅材料放行。 4.2 半成品(中间体)放行管理规定。 4.2.1 化验室、车间巡检员负责半成品控制的检验工作; 4.2.1.1 化验室负责首件成品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a)新模的产品首件按成品检验操作规程标准执行,如果有要求可交付客户验证。 (b)成熟模的产品首件按产品作业指导书标准执行; 4.2.1.2 车间巡检员依据产品作业指导书分时段对产品进行控制。 4.2.1.3 化验室依据产品作业指导书每天对检成品进行感官抽查;每周至少一次对产品进行技术指标(尺寸)检查。 4.3 成品入库管理规定 4.3.1 化验室负责成品质量检验工作 4.3.1.1 化验室根据批准的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全项分析; 4.3.1.2 无检验能力的项目按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结果为准,每年至少检一次; 4.3.1.3 符合以上要求后,库房方可入库。 4.4 成品出货管理规定 4.4.1 质控部负责出具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 理规定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1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 内容 物料的放行: 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检验合格后,由质监科科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律 不准投入生产。 质监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料 单上签字放行。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 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第2页/共2页

由质监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进 入下一工序的操作。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 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注射剂生产、连续生产,中间产品放行由质监员、总质监完成。 质监员、总质监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等,在生产记录的放 行栏签字放行。 待包装产品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 进入包装工序。 成品的放行: 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监科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 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由质监科长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 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 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5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产品包装通知单质监科三年 合格证 / / 成品放行单质监科三年

成品放行审核管理规程

目的:本程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规定了企业成品出厂前放行审核的基本要求。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企业产品放行审核使用。 职责:质量管理部、库管 内容: 1成品放行审核的基本要求 1.1成品的放行审核由QA完成。 1.2产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均有检验合格报告单。 1.3产品的生产全过程符合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要求,并有中间体检验报告单。 1.4成品应有全检报告单。 1.5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必须有记录。 1.6偏差处理应有记录和质保部的审核签字认可。 2审核内容:领料凭证、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偏差处理、监控记录、QA 监督签字、进出站记录、物料平衡、清场记录、半成品的检验情况、成品的检验情况等。 3审核程序:质保部接到生产部移交来的生产记录后,QC将检验记录及报告附在生产记录后交审核人 ,审核人进行全面审核,审核签字后方可转交质保部部长。 4审核要求: 4.1在审核的各项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不能放行该产品,并与生产部门协同调查原因,无潜在质量隐患时方可放行;如有隐患应对各种隐患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 4.2对质量隐患查找不出原因的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5产品最终放行审核

5.1产品最终放行审核由总经理授权的质保部部长审核批准,经对该产品全面审核后符合规定要求时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填写产品放行意见并签名。 5.2成品放行审核单一式两份,一份质保部存档,一份交库管员作为成品发货放行依据。 5.3若产品最终放行审核人外出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审核职责时,由质保部部长以书面形式授权有相当资历的质量审核人员临时承担职责,符合规定要求时在产品放行审核单上签名并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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