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

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
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

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保护性医疗措施条款。

2、根据病情遵医嘱执行约束。约束过程中要认真,态度和蔼,维护患者尊严,并告知患者或监护人。

3、评估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掌握约束工具的使用方法。

4、约束患者时,要齐心协力,用力均衡,不能强拉一侧肢体,以防患者扭伤与骨折。

5、保护性约束患者安置于单人房间,避免遭到其它患者伤害。(病房条件不允许的,同住一病室的患者需评估无冲动伤人行为,或者同一病室所有患者均需约束。)清除房内危险物品和一切可搬运物品,以防患者自行解除约束后出现过激行为。照顾者离开时应与当值人员交接。

6、保护被约束的肢体。约束带要有内衬,约束在功能位置,约束松紧度以能伸进一指为宜,约束时间不宜过长,一般30分钟到1小时为宜。对需要连续约束的患者,护士应持续评估其约束的必要性。约束过程中应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每2小时松解一次(或更换约束部位),时间15-30分钟,并对局部进行按摩。

7、密切巡视,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观察肢体血运情况及约束带是否脱落或被松解;满足患者营养、排泄、喝水和个人卫生的需要;保持床单、被套整洁;按季节注意保暖和防中暑。

8、保护性约束的患者必须进行床头交接班,每班按要求填写《保护性约束护理单》,并做好护理记录。

9、患者自控力增强时,可逐步松解约束措施,监测结束约束后的反应,做好患者的安抚工作,消除其对立情绪。及时清点收回约束带。

中山同方医院护理部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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