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操作说明

电子病历操作说明
电子病历操作说明

医生站电子病历模式分析建议及总结

一、医生站的模式建议

当需要对病人采取相对复杂或较长时间诊治的情况,都需要将病人收治入院,因此住院诊治的过程也相比门诊更加复杂。门诊诊治通常是门诊医生独立完成,而住院则是在医生、护士的紧密配合下完成,所以我们称为住院医护过程。

3.1.3.1 重点解释:

在门诊诊治过程中已经解释的内容不再重复:

1、在院病人:当前正在住院的病人。留院观察病人虽然多数情况下属于门诊病人

(在某些医院同时存在住院留观的情况:病人属于住院病人,但不建立住院病案,

不分配住院/病案号),由于其诊治过程和正常住院基本一致。

2、病案首页:综合概括地反映病人一次住院基本情况、诊断情况、手术治疗情况

等信息的记录;是统计医疗工作质量的重要资料。

3.1.3.2 过程简述:

总体上住院医护的过程可以概括为:医生开医嘱、书写病历(含下诊断),护士校对执行医嘱、记录护理文件,同样也可能发生诊断文书的情况。为了更加明了地说明主要的过程,

我们省略了病历过程中的下诊断、辅助诊断,开医嘱过程中的提阅参考等过程。

1、书写电子病历和护理病历:

住院病历相比门诊病历复杂得多,医生在病人住院期间需要根据病人的各种变动(入出转和经治医生变动)记录书写各种病历。典型的情况如下:

医生在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病案首页中相关信息的填写,主要包括病人信息的补充说明、疾病诊断和疾病转归(治疗效果)的填写(可以从病历记录的诊断中提取)、诊断符合情况填写,有手术的手术记录及手术切口愈合情况的填写。

3、下达医嘱、医嘱校对及医嘱的调整:

下达医嘱是医生除病历书写外的另一重要工作;按医嘱的期效,住院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在手工过程中,医生通常将医嘱首先书写到医嘱本中;软件中直接在医生站中下达。

医嘱本经过护士转抄分别填写治疗单、输液卡、注射单等,同时检查医嘱可能存在的错误或问题,该过程即医嘱校对过程,医嘱必须经过校对才能执行;系统中护士直接在护士站中校对医嘱,省略了转抄各种治疗单的工作,可从系统中直接输出。

医嘱校对后,不能删除。当某医嘱确实不需要执行时,可注明作废;过敏试验项目护士需要填写皮试结果;长期医嘱单长时间导致未停与已停医嘱混杂,为保证清晰,可重整医嘱,将未停医嘱抄写到长期医嘱单的最后;特殊情况需要暂停某医嘱的执行,之

江苏省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江苏省实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电子病历系统是基于网络应用的临床信息系统。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不属于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电子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记录日期和时间由电子病历系统按年历、月历、日历设定并自动生成,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年份应设定为4位数,月、日设定为2位数,时间设定至分钟。记录格式为“年—月—日时间”。 第七条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及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执行,使用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有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本人用户名和密码,并经常更换密码。 第九条电子病历用户的操作类别分为:病历书写(录入)、病历浏览、病历修改、病历管理、病历封存、病历解封、病历检索、质量监控、系统维护等。

嘉和电子病历系统使用手册系统维护工作站

文档编号:嘉和C I S—2008—0307—P L N 系统维护工作站使用说明书 版本1.0.0 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 目录 1.系统维护功站............................................................................................................................................... 1.1进入系统............................................................................................................................................................ 1.2用户管理............................................................................................................................................................ 1.2.1用户基本信息设置................................................................................................................................ 1.2.2用户权限设置......................................................................................................................................... 1.2.3附属无资质帐户设置........................................................................................................................... 1.3角色组管理 ....................................................................................................................................................... 1.3.1增加/删除角色组.................................................................................................................................. 1.3.2角色组分配//移除功能模块 .............................................................................................................

电子病历在医院信息系统中的解决方案(电子病历的六大基本功能)

电子病历软件六大基本功能电子病历是医学专用软件,医院通过电子病历以电子化方式记录患者就诊的信息,它一般包括: 首页、病程记录、检查检验结果、医嘱、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等,其中既有结构化信息,也有非结构化的自由文本,还有图形、图像信息。它涉及病人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质量控制、统计和利用; 在医疗中作为主要的信息源,提供超越纸张病历的服务,满足医疗、法律和管理的需求。针对电子病历的诸多规范和要求终究需要通过应用软件才能得以落地,电子病历软件应当整合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并实现以下六大功能。 一、病历信息采集功能 电子病历软件能通过手工或设备采集门(急)诊病历信息、住院病历信息和其他电子医疗记录信息。采集的信息应及时、完整,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符合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的要求。为实现这些目标,电子病历采集工具在采集文书病历时不但要做到简便易用,还应具备灵活调用医学术语、主动提取敏感指标、对病历内容进行逻辑审查和编辑二维矢量图的功能。 灵活调用医学术语是指病历采集工具能根据当前的项目名称或内容及时提供出对应的医学术语用词,使采集的病历信息规范化、结构化。 主动提取敏感指标是指采集工具能从采集的信息中搜索到对诊断疾病、治疗疾病有密切关系的一些重要描述或敏感的指标,能按设定的规则引导用户提供这些描述或指标。如阑尾炎病人的“转移性右下腹痛”“结肠充气试验结果”,产科病人的“羊水过少”、“头盆不称”,手术后病人的“切口感染情况”、“引流是否通畅”等,这些描述和指标可能暂未收入到“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或“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中,但对于某一疾病而言,这些指标非常重要,只有获取了这些描述或指标后,才能进行临床路径管理,才能实现业务流程的管理。因此病历采集工具不能机械地搬用一些通则而忽视了这些非常重要的个性要求,以免出现“信息很多、基本无用”,“提供的不重要、重要的提供不出”的现象。就目前而言,至少应将卫生部已公布的临床路径管理疾病的敏感指标收集到软件中,以供病历采集工具调用。

《电子病历管理办法》

**电子病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其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第四条本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市电子病历的电子签名按照《**市电子病历电子签名技术规范》和《**市电子病历应用电子签名管理规

范》执行。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维; (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实施细则; (三)电子病历系统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要求; (四)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电子病历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标准数据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电子病历应长期保存,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或更新时,必须保持原有电子病历数据的可用、可读。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制定电子病历使用权限管理规程并据此授权,操作人员登录电子病历系统时必须进行身份鉴别,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的有效签名者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无相应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进修医务人员等)所书写的电子病历内容,应由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后生效,并对该电子病历负责

电子病历书写规范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的医疗信息资料,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应用字处理软件如Word文档、WPS文档等编辑、打印的病历,不属于本规范所称的电子病历,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日期,采用12小时制记录时间。 第七条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使

用统一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采用数字认证技术识别操作人员身份,并设臵有相应权限;并确认该数字认证密钥用于电子病历时,为该操作人员专有且独立控制。 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用数字认证密钥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病历记录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按照病历记录格式要求生成并显示医务人员数字认证签名。 第十条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建立的电子病历的权利和义务。 电子病历系统应严格设臵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鉴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托电子病历系统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授予唯一标识号(即病案号)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电子病历系统应设臵相应功能,实现同一患者个人信息在病历记录中的自动生成,以保证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不再重复录入,为医疗工作提供方便。 第十二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严格的复制管理功能。同一患者的相同信息可以复制,复制内容必须校对,不同患者的信息不得复制。

海泰电子病历系统系统管理用户手册

2.2.16 6 海泰电子病历系统 系统管理工作站 南京海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8月

目录 1 医疗数据维护 (1) 1.1 药物维护 (1) 1.1.1 新增 (1) 1.1.2 修改 (1) 1.1.3 删除 (2) 1.2 检验项目 (3) 1.2.1 新增检验项目 (4) 1.2.2 修改检验项目 (4) 1.2.3 删除检验项目 (5) 1.2.4 新增子项 (5) 1.3 检验常用组 (6) 1.4 检验项组合 (8) 1.5 检查项目 (9) 2 管理信息维护 (9) 2.1 科室维护 (9) 2.1.1 新增 (10) 2.1.2 修改 (10) 2.1.3 删除 (11) 2.2 病区维护 (11) 2.3 用户维护 (11) 2.3.1 新增用户 (12) 2.3.2 修改用户名 (13) 2.3.3 注销用户 (13) 2.3.4 启用用户 (13) 2.3.5 初始密码 (13) 2.3.6 整体导入 (13) 3 下拉定值维护 (14) 4 医疗记录单维护 (14) 4.1 新增医疗记录单 (15) 4.2 修改医疗记录单 (16) 4.3 删除医疗记录单 (16) 5 打印模板维护 (16) 6 意见查看 (17) 7 开关设置 (18) 8 权限设置 (24) 9 医嘱开关设置 (25) 10 系统消息 (25) 11 通用单配置 (26) 12 表格模板通用单配置 (30) 13 产程图配置 (32) 14 科护理观察单 (36) 15 医保类型分类维护 (39)

16 医保类型维护 (40) 17 医嘱药房顺序 (40) 18 检查单特别说明 (41)

最新电子病历与电子病历系统(EMR)

电子病历与电子病历系统(EMR) 随着新医改明确提出“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电 子病历得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各级医疗机构的高度重视,成为医疗卫生信息化最热门 的话题。国家卫生部先后颁布了《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和《电子病历基本规 范(试行)》,从技术和管理角度对电子病历内容进行了规范,相信对推动我国电子病历 发展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1 基本概念 电子病历发展时间较短,其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探索和发展中,尚没有形成统一的 定义。尽管不同的机构对电子病历的定义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从电子病历应当包括的 信息内容和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备的功能两个方面进行了描述 [1]。 目前我们通常所指的电子病历既包含了电子病历应包括的信息内容和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备的功能,由于基本概念、信息内容、系统功能都不够明确,影响了电子病历的发展,有必要进行进一步明确。 1.1 电子病历 电子病历(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EMR)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门诊、住院患者(或保健对象)临床诊疗和指导干预的、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的医疗服务工作记录,是居民个人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过程中产生和被记录的完整、详细的临床信息资源,它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作为主要的信息源,取代纸张病历。这里定义的电子病历,主要指所要包含的信息内容,是静态的概念。 1.2 电子病历系统 电子病历系统(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 System, EMRs)基于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的电子病历收集、储存、展现、检索和处理系统。这里定义的电子病历系统,主要指系统功能方面,是动态的概念。电子病历系统强调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提供超越纸张病历的服务功能。电子病历系统从三个方面展现了其主要功能,医疗信息的记录、存储和访问功能;利用医学知识库辅助医生进行临床决策的功能;为公共卫生和科研服务的信息再利用功能。尽管从概念上可以严格区分电子病历与电子病历系统,但由于两者关系非常紧密,有时并不严格区分,用电子病历来统称电子病历与电子病历系统。 2 功能定位 2.1 电子病历信息内容 一是临床诊疗信息全要素记录。由于缺乏临床信息系统的支持,我国电子病历首先从病程记录编辑器发展起来的,所以现在还有不少人把电子病程记录等同于电子病历,这是对电子病历认识的一个误区,真正的电子病历是集成和融合了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所有的临床诊疗信息,不仅完全可以取代纸张病历,其内容还远远超越纸质病历的内容,如动态的医学影像、药品耗材厂商和供应商、检查检验设备等更为翔实的信息。 二是仅限在医疗机构内部。电子病历就是单个医疗机构的患者临床诊疗信息的全要素记录,电子病历记录的内容具有法律责任。跨医疗机构的临床诊疗信息共享和个人的健康记录(如:免疫接种、健康查体、健康状态等)应属于电子健康档案的管理范畴。 三是与电子健康档案关系。电子健康档案(Electronic Health Record,EHR)是以医院的电子病历为主体,以信息共享为核心的健康档案。EHR将跨越不同的机构和系统,在不同的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实现医疗信息交换和共享。 卫生部提出构建“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

电子病历系统及电子病历软件招标参数

电子病历系统 ---需求分析 姓名: 学号: 班级:信工(2)班

1引言 本文档主要是用来描述电子病历系统的需求说明,本文档主要是用于双方对项目需求形成共识,并指导项目的设计与研发工作。 1.1 编写目的 通过编写本文档,就珠海拱北医院所提出的电子病历系统的需求说明,做出相关的回应并且提出该项目的相关方案建议。 1.2 项目背景 电子病历系统是在信息化医疗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医院信息化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业务种类的不断丰富、业务流程的复杂化、组织机构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医疗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提高,医疗信息系统无论在业务功能满足程度上,还是在业务处理性能支持程度上,都渐渐有了更高的业务要求和安全要求。 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于2009年7月推出《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该标准首次制定了我国电子病历业务架构和数据标准的基本框架。主要包括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体系架构,

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电子病历信息模型,电子病历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电子病历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等内容。电子病历标准的出台,必将推动医院电子病历的建设和应用,引来电子病历的建设高潮。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满足医院电子病历的处理需求,适应电子医疗信息化后对外信息披露要求,应对外部监管单位的统计制度,提高整个医院的管理水平与质量,同时减轻相关医生与其他医疗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需要逐步建设一套统一的、完备的、强大的、可靠的、稳定的电子病历系统。 1.3 项目目标 1)能够实现常规电子病历的功能(通过用户提供的病历样本验证)。 2)形成标准的电子病历控件,可扩展性、可定制性。 3)易用。 1.4 定义及缩略语 EMR:电子病历 VBA:微软提供的操作OFFICE程序的接口 2产品介绍 2.1 产品名称

电子病历用户操作手册(模板篇)

东软电子病历信息系统 用户手册 2011.2.18

病历模板设置 1 病历模板设置界面 (3) 2 使用菜单 (3) 3 使用列表 (5) 4 使用工具栏 (7) 5 使用模板区编辑模板 (8) 6 控件说明 (10) 6.1 病历控件 (10) 6.2 节点控件与组件的节点属性 (11)

病历模板设置 1 病历模板设置界面 信息维护人员登录后,选择“信息科”功能组,进入信息维护功能组主界面。 在信息维护功能组主界面,单击“设置”-“病历模板设置”菜单,进入病历模板维护界面。 【界面图示】 图3-1病历模板维护界面 【操作描述】 模板管理窗口包括四个部分:菜单、工具栏、列表和模板区。 在模板列表栏,双击模板,在模板区打开选择的模板。 2 使用菜单 【功能简介】 对模板信息进行维护,可进行增加、删除、修改操作。

【操作描述】 该窗口包括菜单文件、编辑、视图、格式四个菜单项。 1.文件菜单:对电子病历文件进行操作,如打开、保存、导入、打印等。 1) 打开:可打开以前保存过的xml模板文件 2) 保存:保存当前模板文件。 3) 另存:将当前模板文件保存为xml文件,xml文件可以进行拷贝、移动、编辑等操作, 并且可以重新导入。 4) 打印预览:打印预览当前模板文件。 5) 导入:导入Xml模板文件,新导入的模板文件将放到模板列表的共享-临时下,模板 文件的名称为xml文件的名称。 6) 退出:退出病历模板管理窗口。 2.编辑菜单:对电子病历的控件进行编辑,包括剪切、复制、粘贴、删除、全选和撤消等。 1) 剪切:剪切模板中被选择的控件。 2) 复制:复制模板中被选择的控件。 3) 粘贴:将上次剪切或复制的控件粘贴到默认的位置。 4) 删除:删除模板中被选择的控件。 5) 全选:模板中所有的控件都处于被选择的状态。 6) 撤消:取消对模板的最近的操作。 【注意】有些控件如表控件(emrDataTable)、诊断控件(ucDiagnose)、病程记录控件(ucDiseaseRecord)、病历输入控件(emrInput)不能进行剪切、复制、粘贴等操作。 1. 视图菜单:显示各个列表栏,包括属性栏、工具栏、模板栏、结构栏和节点栏等。各列 表栏的说明请参看§5.2节。 2. 格式菜单:对电子病历的控件进行格式化操作 1) 对齐到网格:选择菜单,在移动控件时,是否将控件对齐到网格。此操作不影响原 有的控件。如果要将原有的控件对齐到网格,请使用对齐-对到网格菜单。 2) 对齐:将被选择的几个控件进行对齐操作,包括左对齐、右对齐、顶端对齐、底端 对齐、中间对齐、居中、对到网格等操作。 3) 在窗体居中:将被选择的控件居中,包括水平居中和垂直居中。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明确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的功能,更好地发挥电子病历在医疗工作中的支持作用,促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立、使用、数据保存、共享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既包括应用于门(急)诊、病房的临床信息系统,也包括检查检验、病理、影像、心电、超声等医技科室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电子病历系统的功能评价标准,侧重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

高医疗效率相关的重要功能,不涉及实现各项功能的技术和方式。 第五条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分为必需、推荐和可选三个等级。必需功能是指电子病历系统必须具备的功能;推荐功能是指电子病历系统目前可以暂不具备,但在下一步发展中应当重点扩展的功能;可选功能是指为进一步完善电子病历系统,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现的功能。 第二章电子病历系统的基础功能 第六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用户授权与认证、使用审计、数据存储与管理、患者隐私保护和字典数据管理等基础功能,保障电子病历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性。电子病历的管理以建立数据中心为基础,实现信息实时上传和自动备份到医院数据中心和第三方存储中心,在设定一定权限的基础上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并保障数据安全。 第七条用户授权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 (一)必需的功能: 1.创建用户角色和工作组,为各使用者分配独立用户名的功能。 2.为各角色、工作组和用户进行授权并分配相应权限,提供取消用户的功能,用户取消后保留该用户在系统中的历史信息。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 方法及标准 (征求意见稿) 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我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制定本分级评价方法和标准。 一、评价目的 (一)全面评估各医疗机构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二)使医疗机构明确电子病历系统各发展阶段应当实现的功能。 (三)为各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发展指南,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的发展电子病历系统。 二、评价对象 已实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评价分级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8个等级。每一等级的标

准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局部的要求和整体信息系统的要求。 (一)0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 医疗过程中的信息处理由手工或独立计算机完成,未使用联网的计算机系统。 (二)1级:部门内初步数据采集。 1.局部要求:部门内部使用计算机采集医疗业务数据,这些数据能够在两台以上计算机之间共享,但数据共享过程需要手工操作(如移动存储设备、手工复制文件等)。 2.整体要求: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内部两个以上业务项目使用计算机采集数据,并能够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复制文件等共享数据(如影像科以光盘形式保存患者影像学检查资料,影像科医师需要通过调取光盘读取患者资料)。 (三)2级:部门内数据交换。 1.局部要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建立了内部共享的信息处理系统,业务信息可以通过网络在部门内部共享并进行处理。信息系统不支持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2.整体要求: (1)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内部两个以上业务项目能够通过联网的计算机进行数据信息采集(如药剂科记录患者用药情况、药品库存情况等),但各部门之间未形成数据交换系统,或者部门间数据交换需要手工操作。 (2)部门内有统一的医疗数据字典。 (四)3级:部门间数据交换,初级医疗决策支持。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最新版本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应用管理,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其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等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四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的业务监管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 (三)具备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 (四)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 (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电子病历管理。 第八条电子病历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数据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电子病历信息有效共享。 第九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十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可以使用电子签名进行身份认证,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采用权威可靠时间源。 第三章电子病历的书写与存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病历书写,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病历记录、化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

电子病历功能说明

第一章电子病历系统概述 第一节设计思想与系统架构 设计思想 电子病历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将医院带入全新的数字化医院时代:医院的管理、决策、医疗科研、医疗服务等将有全面的数据支持;更好的制定实施各种标准操作规程(SOP),实现医院管理决策的数字化和制度化、医疗服务的标准化、以及组织全院进行科研攻关、对大部分疾病进行标准化治疗等功能。医院信息化将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以病人信息为中心的高度集成化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影象存档与通信系统(PACS)、远程医疗、预约服务、医疗保险、信息发布、电子商务、社区医疗服务等功能。我公司将与医院建立长期友好的紧密合作的伙伴关系,为医院在医疗、管理及科研方面实现新的腾飞服务;为医院院成为代表我国最高水平的当代医院管理系统的一面旗帜服。 成功的医疗组织将会具有这样一种普遍的能力:管理和控制病人电子资料和影像信息的高效传送、存储,并能够让这些宝贵的信息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具有如此能力的医疗机构将通过提高生产力、改善工作流程、增强服务能力而具有无比强大的竞争力。 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建立,可为医院的医疗、科研、教学和医院管理等方面提供主动、方便快捷和高效的数据服务,包括各种疾病数据检索与分析、智能知识库、医疗数/质量统计、医疗评价、健康评估、经济统计分析等等。 该系统的建设的将可以有效达到以下目标: (1) 优化医院的管理模式,以数字化管理、信息化管理为核心,形成先进的 医院管理理论和医院管理模式。 (2) 建立医院内部完善的医院信息处理系统,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病人和医护 人员。 (3) 建立医院的办公自动化系统。 (4) 建立高度信息化的医疗研究与教学系统。 (5) 建立完善的医学交流体系,通过现代的通讯、信息手段,达到随心所欲 的医学交流,可极大地推动医学的发展。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_百.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 方法及标准 (试行 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我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制定本分级评价方法和标准。 一、评价目的 (一全面评估各医疗机构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二使医疗机构明确电子病历系统各发展阶段应当实现的功能。 (三为各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发展指南,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的发展电子病历系统。 二、评价对象 已实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评价分级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8个等级。每一等级的标 准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局部的要求和整体信息系统的要求。 (一0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 医疗过程中的信息处理由手工或独立计算机完成,未使用联网的计算机系统。 (二1级:部门内初步数据采集。

1.局部要求:部门内部使用计算机采集医疗业务数据,这些数据能够在两台以上计算机之间共享,但数据共享过程需要手工操作(如移动存储设备、手工复制文件等。 2.整体要求: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内部两个以上业务项目使用计算机采集数据,并能够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复制文件等共享数据(如影像科以光盘形式保存患者影像学检查资料,影像科医师需要通过调取光盘读取患者资料。 (三2级:部门内数据交换。 1.局部要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建立了内部共享的信息处理系统,业务信息可以通过网络在部门内部共享并进行处理。信息系统不支持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2.整体要求: (1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内部两个以上业务项目能够通过联网的计算机进行数据信息采集(如药剂科记录患者用药情况、药品库存情况等,但各部门之间未形成数据交换系统,或者部门间数据交换需要手工操作。 (2部门内有统一的医疗数据字典。 (四3级:部门间数据交换,初级医疗决策支持。 1.局部要求:医疗业务部门可通过任何方式(如界面集 2 成、调用信息系统数据等获得部门外数字化数据信息,本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可供整个医疗机构共享。信息系统具有至少1项自动规则检查功能。 2.整体要求:

医院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文档序号:XXYY-AQMB-001 版本编号:AQMB-20XX-001 XXX医院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不属于本规范所称的电子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记录日

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 第七条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有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电子签名。 第十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电子签名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或医疗保险号码、联系电话等),授予唯一标识号码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电子病历操作手册范本

电子病历操作手册 1.怎样登记病人? (3) 2.住院号中可以包含字母吗? (4) 3.病人档案登记后,怎样给此增加病历文书? (4) 4.怎样保存病历? (5) 5.怎样删除“病历类型”? (5) 6.怎样删除登记的病人? (6) 7.怎样修改病人信息? (8) 8.上标和下标怎样录入? (9) 9.摄氏度℃,√,×,Ⅱ等特殊符号怎样录入? (10) 10.月经史的格式怎样移动和删除? (11) 11.月经史的维护方法 (11) 12.怎样对病人进行转科操作? (12) 13.怎样修改密码? (14) 14.怎样调用模板? (15) 15.怎样增加模板? (17) 16.计算机的时间格式该如何设置? (18) 17.病历类型怎样维护? (20) 18.病历归档是什么意思? (23) 19.病历查询是什么意思? (23) 20.怎样打印病历? (27) 21.病历续打怎么操作 (28) 22.本科室高级别的医生怎样修改本科室低级别医生的病历? (29) 23.在录入病历时,对于一些常用类似词语,怎样进行维护和快捷录入? (31) 24.“文件”菜单中的“本地打开”“本地保存”“网络保存”是什么意思? (32) 25.其他医院保存的病历文件(.Mxt)文件,怎样加到我们医院的数据库中? (32) 26.病历类型中的“高位留痕”和“同位留痕”是什么意思?(此功能已经停用) (33) 27.医院名称怎么修改? (33) 28.怎样维护登陆时的医师、科室、操作员? (34)

29.我们医院没有真正的分科,软件登录时选择科室该怎么办? (35) 30.医生调换科室,如何变换? (35) 31.病历能保存出来,然后单机能写病历吗? (36) 32.怎样设定限时完成病历? (36) 33.录入一个病人的资料后,在病历中直接调用此病人的信息有那些? (37) 34.页眉页脚的设置方法 (37) 35.电子病历Mxt文件使用方法 (38) 36.Xp不能互相访问的问题 (42) 37.SQL Server2000数据备份(手工备份) (46) 38.客户端安装说明 (55) 39.单机增强版安装说明 (57) 40.手动配置ODBC的详细方法 (59) 41.MyEhConfig.ini配置文件说明 (68) 42.电子病历中的住院号与HIS中的住院号可以同步吗? (68) 43.电子病历中可以引用的变量有哪些? (69) 44.表格中灰色下拉选择的维护方法 (69) 45.常见错误 (71)

200个电子病历系统(EMR)精华资料汇总.pdf

经历过2年时间,HC3i论坛发展壮大了,这一年中,网友分享专业医疗信息化资料超过25000个,HC3i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厚爱!岁末年初之极,也整理盘点一下,方便大家回顾一年中精华资源,也给未来的HC3i网友归整你不应该错过的精彩! HC3i中国数字医疗网交流QQ群:163228720 欢迎关注医疗信息化、电子病历、PACS、HIS、区域医疗、HL7、医疗解决方案案例、医疗论文的网友加入我们 相关汇总推荐: 85个PACS精华资源汇总【2010年HC3i年终盘点】 PACS论文汇总76篇【HC3i中国数字医疗论坛】 医学影像PACS系统解决方案与成功案例汇总【HC3i年终盘点】 特别推荐: 电子病历书写程序3.0 电子病历质控辅助软件V1.0 电子病历控件1.0 电子病历智能模板 最新电子病历编辑器2.0免费下载(UniEditor) 无锡曼荼罗DoqLei电子病历系统PPT HL7 V3 基础框架(卫生部电子病历研讨会) 北京嘉和美康goodwill临床路径应用与电子病历系统PPT 北京嘉和美康电子病历技术解决方案GoodWill【完整文档版】 北京嘉和美康GOODWILL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PPT 东软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PDF(20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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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制度模板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制度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 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 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 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 不属于本规范所 称的电子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遵循医疗工作流程, 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要求表述准确, 语句通顺, 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

状、体征、疾病名称等能够使用外文。记录日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 第七条电子病历包括门( 急) 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它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 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 并设置有相应权限; 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 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电子签名。 第十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 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电子签名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或医疗保险号码、联系电话等) , 授予唯一标识号码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电子病历系统(系统管理)用户手册

2.2.166 海泰电子病历系统 系统管理工作站

南京海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8月

目录 1 医疗数据维护 (1) 1.1 药物维护 (1) 1.1.1 新增 (1) 1.1.2 修改 (1) 1.1.3 删除 (2) 1.2 检验项目 (3) 1.2.1 新增检验项目 (4) 1.2.2 修改检验项目 (5) 1.2.3 删除检验项目 (6) 1.2.4 新增子项 (6) 1.3 检验常用组 (7) 1.4 检验项组合 (10) 1.5 检查项目 (11) 2 管理信息维护 (11) 2.1 科室维护 (11) 2.1.1 新增 (11) 2.1.2 修改 (12) 2.1.3 删除 (13) 2.2 病区维护 (13) 2.3 用户维护 (14) 2.3.1 新增用户 (14)

2.3.2 修改用户名 (15) 2.3.3 注销用户 (15) 2.3.4 启用用户 (15) 2.3.5 初始密码 (15) 2.3.6 整体导入 (16) 3 下拉定值维护 (16) 4 医疗记录单维护 (16) 4.1 新增医疗记录单 (17) 4.2 修改医疗记录单 (18) 4.3 删除医疗记录单 (18) 5 打印模板维护 (19) 6 意见查看 (19) 7 开关设置 (20) 8 权限设置 (26) 9 医嘱开关设置 (27) 10 系统消息 (27) 11 通用单配置 (28) 12 表格模板通用单配置 (32) 13 产程图配置 (34) 14 科护理观察单 (38) 15 医保类型分类维护 (41) 16 医保类型维护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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