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

银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
银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

洛阳银行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为加强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让金融消费者明白在“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投资,根据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武陟县支行的有关要求,我行于2016年3月15日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我行工作人员重点围绕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维权方式和渠道、银行理财、非法集资等内容对社会公众进行了重点宣传讲解。通过宣传,强化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保障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倡导消费者理性投资,科学合理的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加强行内员工知识普及,为集中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为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维护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加强行内员工知识普及,我行组织员工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2016)》,掌握金融服务基本知识、投诉维权须知知识以及常见产品和服务风险及操作注意事项。

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活动

(一)积极开展网点宣传

通过网点公示我行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普及金融消费

知识。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我行投诉电话、投诉渠道、投诉处理流程及消费者申诉路径。我行网点LED滚动播放“维护客户资金安全,就是维护银行声誉”,“共建和谐金融创建文明城市”等宣传标语。

(二)我行根据人行下发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的要求,在支行网点周边人流量大的区域摆设宣传板,由支行业务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担任宣传人员,积极主动地为路过的居民普及金融知识,并对金融消费之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助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八项权利进行深入讲解。

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普及金融知识的效果,我行也将持续做好宣传普及工作,认知总结活动经验与做法,高效有序的推广金融知识,改善金融服务,促进银行业务健康发展。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策划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策划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动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展开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 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相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实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20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 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 等相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 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实行商品销售;在 现场展开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 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0一一年消费维权定点联 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实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展开相关工作.

2018保护消费者权益知识竞赛试题

2018 保护消费者权益知识竞赛试题 2018保护消费者权益知识竞赛试题 一、选择题(不定项选择) 1.中消协确定2018 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A.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B.新消费我做主 C.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D.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2.《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 )起实施。 A.2017 年3月30日 B.2017 年3月15日 C.2017年7月1日

D.2017 年10 月 1 日 3.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 A. 分析、审理 B. 调查、调解 C.行政处罚 D.仲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谁的责任?() A. 全社会 B. 各级政府 C.各级消费者协会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消费者为()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A. 生产 B. 生活 C. 生产和生活 D. 个人 6.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的, 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 A. 一千元 B. 二千元 C. 五千元 D. 三千元 7.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倍。不足()百元的,为()百元。 A. 二五五 B. 三五五 8.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 A.七 B. 十 C. 十五 9.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

2019年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提升分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了分行整体服务水平,为分行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下面的是分享的与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学习和普及,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交通银行盘锦分行营运管理部精心组织了盘锦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此次活动汇报如下: 一、组织动员阶段分行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组织召开了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提升盘锦分行服务水平”为主题的全员大会,会议上主管行长要求分行营运管理部按照省分行服务办下达的通知,精心组织安排全体员工学习相关文件,合理部署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并要求全体员工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分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切实提高分行整体服务水平。 二、学习宣教阶段盘锦分行营运管理部按照省分行服务办提供的相关文件,组织全行所有一线员工学习了《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银行服务百姓读本》,同时分行各部门也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组织本部门员工,利用晨会时间学习了《关于印发20XX年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文件,使本部门员工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更好的为客户提供服务。 三、组织竞赛阶段 分行营运部于7月12日在会议室组织所有一线员工进行了盘锦分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盘锦分行共有4 个部门参加了此次竞赛,分别为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营业部,参加人数共29 人,在竞赛过程中,参赛人员利用此阶段学习的知识,以及平时的知识积累,认真答题,赛出成绩,赛出水平。 通过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活动,使盘锦分行全体员工认识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同时这次活动也全面提升分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了盘锦分行整体服务水平,为分行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 “3 ? 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xx县支行于3 月9日—1 5日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 3 ? 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我支行领导高度重视,于3 月6 日组织召开了由辖区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对“ 3.15”期间“金融消费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活动,送金融消保知识进村委、进村文化站、进超市和进农户;在城区于3 月15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二、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支行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 消费者权益日的正式名称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成立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最早提出消费者保护思想的,是1756年英国王室法庭首席法官曼斯菲德。他针对当时法律所奉行的“小心选购,出门不换”主义,提出了“买受人付给完整价金,应获得完美商品”的意见,从而第一个明确阐述了消费者保护的思想。以后,这一思想为各国广泛接受,并据此制定了各种消费者保护法律。 xxx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有些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消费者权益正式提出是在20世纪60年代。1962年3月

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 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四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四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八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自此以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了保护消费者若干项权益的一般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促进和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使消费者得到充分信息;使消费者能够按照个人愿望和需要作出选择;消费者教育;提供有效的消费者赔偿办法;组织消费者团体或者组织的自由。此后,这些权利逐渐被世界所公认,许多国家又根据其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作了补充和发展,如增加了接受消费者教育的权利等。 xxx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作文5篇

2020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篇一 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可能想到的是祥和与欢乐.但“315就”不一样了,它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的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在一起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不仅仅是3月15日一天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当今的社会,每天都是“315”.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好,对社会的要求越来越多,我们应该经常注意身边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有,就可以选择不买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让这个有关部门来解决这件事情.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打假有三. 一:打消假上课 所谓的假上课就是上课不认真听讲,开小差,在座位上窃窃私语的人.这帮人的学习成绩老是被记在倒数记分榜中,而且在上课“开小会”的同学,很容易影响到别人,导致别人的学习效率逐步下滑.就是因为上课不认真听讲,不知道学习的重点,因而没有好成绩.所以,只有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学会活学活用,并且做好作业,才能取得好成绩.

二:拒绝假成绩 现在的大部分家长都很看重孩子的分数,都是以分数来说话.如果考不好就要挨打挨骂,于是孩子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考好分数.他们会讨好周围的同学,让他们在考试时拉自己一把.有的人甚至会去偷考卷,偷试题,把上面的问题弄懂,在考试的时候就能大显身手了.虽然考出来的成绩很好,但这不是自己的真正实力.考试只是看看自己最近一阶段学习的知识点有没有掌握而已.并不是对自己的恐吓.如果成绩不理想的,就要再把学的知识补一补喽! 三:不要假作业 在校内,有些同学的作业是别人帮他做的,有的甚至是逼迫别人帮他做.这种行为是极其可耻的.作业只是对课堂上学的东西及时进行巩固,大家不要把它当做一种负担.如果你们的老师布置得太多,你可以告诉他,这样两头都轻松了. 让我们记住“315”,记住这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2020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篇二

银行如何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银行如何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我国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总体状况 自1993年起,我国陆续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等,其中可以看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踪影和雏形。2008年金融危机后,我国受欧美国家影响,金融消费者的理念被进一步引入我国金融监管领域,监管机构比以往更加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在借鉴西方国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出台了若干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监管政策与办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具有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及制度框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国在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法规体系、金融环境不够完善。目前尚无针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能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起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无法兼顾银行消费的特殊性,故很多规范都难以适用,针对性不强; 银监会系统出台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虽有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但较为分散,系统性不强; 新出台的《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工作指引》立法层级较低,缺乏消费者维权的具体途径和明确的处罚条款,操作性不强; 新引进的金融消费者

公益诉讼制度目前尚未真正发挥效能权益保护外部监督评价体系欠缺。 外部监督评价体系尚未成熟。为有效落实《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切实维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2014年,银监会发布《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从制度体系是否完备、制度执行是否有可靠保障等五大方面,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但上述考核评价办法中制订的金融服务行业评判标准制度、事后评估及纠正机制等尚处于探索阶段。其中各项监管检查仍以传统现场、非现场的听取报告、举行会谈等“运动战”方式进行。上述方式费时、费力,且受人为主观影响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管的效率及客观性。 缺乏解决消费者投诉、纠纷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处理消费者投诉和解决纠纷的机制相对缺失。目前消费者纠纷解决主要途径是向银行投诉以及诉讼。而银行在处理投诉时,其“运动员”及“裁判员”双重身份难以确保纠纷处理客观公正。司法救济耗时长,成本高。因此我国在银行投诉与诉讼之间尚缺乏第三方调解解决机制。虽然人民银行、银监会分别确立了投诉受理机制,但其处理方式仍是转办、督导和发挥监管职能,不直接做出定性和裁量,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

最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口号大全

最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口号大全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下面有整理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口号大全,欢迎阅读! 1. 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2.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 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4. 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 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 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7.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8.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9. 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0. 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11.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12. 团结一致,抵御假冒伪劣商品 13. 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14.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5.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6.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7. 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18.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了隆重纪念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 结汇报如下: 19.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20.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目前,世界范围内日益严重的毒品潮,不仅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威胁着全球 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下面有整理的2020年国际禁毒日主题活动标语,欢迎阅读! 21.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22.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3.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4.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5.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维权活动突出主题,广泛宣传。中国知名品牌协会要求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中有 声音、报纸上有文章,网络上有内容,力求宣传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26. 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7. 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下是由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315国 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通知,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然而,新法案实施之后,政府将在南非全国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令广大消费者,尤 其是居住在边远、贫困地区的民众了解法案的规定与执行情况。国家司法行政的改革配合 普通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势必对“灰色进口”产品供应商带来冲击。 28. 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9.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30.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31.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2.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良好企业的社会责任 33.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4. 积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35. 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范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范围 单位消费应成为消法保护对象 记者陈丽平 2013-05-23 05:52:00 来源:( 2013-05-22 )法制日报人大立法 □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前不久初次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对这一有关消法适用范围的规定,没有作出修改。 审议中,一些常委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消法适用范围过窄,应当予以扩大,单位消费行为也应成为消法的保护对象。 应对“生活消费需要”进行定义 “应当如何定义‘生活消费需要’?”范徐丽泰委员提出这样的疑问。她说,我们买的东西都是我们需要的。 据介绍,这一立法的本意是,投资性和生产性消费行为另有法律规范,这些不算“生活消费需要”。 范徐丽泰建议,可考虑对“生活消费需要”进行定义,比如说消费者包括什么人、不包括什么人,要写得准确、清楚、详细。 消费者不应当仅限定为自然人

郑功成委员说,本法适用范围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实际是将消费者限定为自然人,将消费行为限定在生活消费,这样规定显然损害了法律的完整性。 “本法适用范围应该拓宽一些。”郑功成举例说,比如单位也是消费者,单位购买一批电脑有问题,但按照本法规定就不能说单位是消费者。 郑功成建议删除“为生活消费需要”,只要是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都应该受本法的保护。 王乃坤委员也认为,一些非营利组织和单位的非营利消费、非生活消费也应纳入本法调整范围。 “什么是消费者?这在整个法律中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蒋省三说,在20年前制定这部法律时对此不作说明可以理解,因为那时候强调的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分离,购买生产资料可能成为资本家,购买生活资料就是劳动者。在今天,我们有必要把什么是消费者加以明确界定,不然的话整个法律保护的对象是什么、保护的范围是什么就不清楚了。 蒋省三认为,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是合约的关系,而不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划分关系,也不是资本和劳动的关系。作为甲方,他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作为乙方,通过市场交易接受商品或服务,这构成一个合约关系。乙方不论是自然人、法人,都是消费者,他购买的任何商品或服务都是消费行为。如果有个工商户购买了大量的电器,部分用于工厂,那就不在本法保护之列吗?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用合约的方式理解和界定消费品的提供者和接受者,是制定本法的关键,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蒋省三强调。

2017年度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计划

2017年度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计划 第一、金融消费概述 一、什么是金融消费? 二、金融消费的主要形式 1、传统意义的金融消费 2、特别性金融消费 3、金融衍生产品消费 三、什么是金融消费者? 1、传统金融服务中的消费者 2、非传统金融服务中的消费者 四、金融商品的特殊性 1、金融商品的无形性。 2、金融商品的专业壁垒性。 3、金融商品的风险性 4、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合约性。 五、传统金融消费保护的形式及其缺点 六、金融消费的特殊性 1、信息不对称 (1)风险收益 (2)风险的计量

(3)案例分析: A、金融理财产品的案例; B、保险产品的案例; C、金融衍生品的案例。 2、金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1)单个的自然人对垄断大企业; (2)格式条款多由金融机构一方制定; (3)能否享受金融服务的决定权掌控在金融机构手中; (4)在纠纷处理上,消费者明显处于弱势。 3、金融创新失控 (1)金融衍生产品的无节制创新和泛滥 (2)金融衍生产品十分复杂 A、对冲基金; B、次贷产品 C、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者甚至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七、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原因 八、国外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研究 1、Carlin、Gervais(2009)对金融零售市场中的消费者保护的研究。 2、Budnitz(1995)对纠纷的仲裁机制的研究。 3、Nieto(2000)认为对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是金融监管的一项重要目标。

4、Taylor(1995)和Goodhart(1998)分别提出了基于金融监管目标来设计监管体制的思想。 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际经验 1、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 2、通过金融机构内部加强治理。 3、通过行业自律进行规范和监督。 4、确立金融消费者保护作为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目标。 5、应该将金融消费者保护交由统一的行政机构或准行政机构管理。 第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 1、公共物品和自然垄断理论 2、信息不对称理论 3、有限理性理论 4、“外部效应”理论 5、解决之道: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倾斜保护 二、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 (一)对商业银行的意义 1、我国的金融改革将加剧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客户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2、我国利率市场化将对未来商业银行主营业务产生重大的影响,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汇总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汇总 历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17年明明白白消费2017年绿色消费2017年科学消费 2017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17年诚信·维权2017年健康·维权2017年消费与环境2017年消费和谐2017年消费与责任 2017年消费与发展2017年消费与服务2017年为消费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 2017年消费与安全2017年让消费者更有力量2017年-- 主题介绍 2017年主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7年宣传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 “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主要涵义 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活动主题(1997--2017) “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体现了消费与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关系。依据我国经济发展和消费维权状况,2017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突出了以下主要涵义: 一是强调“消费”,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没有消费

也就没有生产,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消费由生产决定,又反作用于生产,是拉动经济2017年主题 增长的最终动力。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净化消费市场环境,增加消费信心,拉动消费需求。积极发挥“消费”对推进生产发展的能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强调“发展”,发展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发展是第一要务,是提高生活收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改善消费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好消费维权和消费引导工作,推进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强调“维权”,维权是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手段。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市场经济才能更加体现公平正义,经济社会才能又好又快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以消费维权为手段,督促社会各方特别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扩大消费市场,促进经济发展。 “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主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2017年主题 消费与服务,并将围绕这一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消费咨询及宣

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主要职责

、 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特制定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第二条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是由县直机关有关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乡镇消费者分会以及消费者代表组成,经衡东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本会。 第三条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依法进行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第四条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积极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认真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应尽的十项义务的履行情况。 第五条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接受衡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衡东县民政局、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衡阳市消费者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的住所为衡东县工商局四楼。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履行

以下职能: (一)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针、政策,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商品比较试验;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八)研究探讨消费领域中的问题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理论,组织参加有关消费方面的学术活动,参加国内外有关的消费者委员会组织的交往活动; (九)组织消费者和有关部门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者满意商品”的评议、推荐工作;通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十)指导、协调、督促乡镇消费者分会的工作; (十一)组织消费者开展对商品、服务质量的评议活动; (十二)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有关消费活动的警示信息。 第三章委员 第八条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对本会的业务开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于报送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的调研报告 菏泽办事处: 为全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共建和谐发展的金融消费环境,根据《菏泽银监分局关于开展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调研的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调研提纲的内容逐项分析,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和机制建设 年初,为全面提高XXXX总行应对特殊消费群体金融服务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根据菏泽市银监分局、办事处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XXXX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特殊消费群体金融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未设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该项工作由综合部兼职管理,平均年龄31周岁,大专以上文凭。 二、行为规范 XXXX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采取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显示、悬挂条幅、设置宣传公告栏等方式在各营业网点进行宣传,并将省联社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明细、存贷款利率、活动宣传材料、投诉举报电话等一并张贴公示。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确保客户充分了解收费标准,自主选择。 XXXX在改进服务水平、树立服务理念方面:一是按照提高

标准、完善功能、突出特色的要求,着力打造“形象好、设施新、功能强、辐射广”的精品网点;二是按照高标准、高起点、人性化的原则,采用行业标准化设置,配备排队叫号机、客户评价系统、LED电子屏,配备雨伞、老花镜、饮水机等便民设施,实行低柜台服务,设置客户等待区、VIP客户服务区和24小时自助银行。为客户提供一个温馨、舒适、快捷的良好环境。 三、投诉处置 XXXX为完善服务投诉制度,开通客户两部服务电话xxxx 和监察保卫部xxxx等投诉电话,针对服务投诉,本着“有诉必理,有诉必果”的原则,各部门协调配合,相关机构和人员迅速处理和反馈,给客户以满意的答复,同时严格追究相关员工的责任。同时,XXXX制订了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维护秩序。有效化解、应对缠访闹访、重复投诉、舆情危机等情况。 四、宣传教育 XXXX为建立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利用每周三、周四集中学习日组织员工学习,通过学习文明服务公约、各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分析等形式,增强员工的金融知识,促使金融知识教育长期渗透到每一个营业单位、每个业务环节,每一位员工。 五、本单位工作亮点

关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

关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 315马上就要到了,让我们再次呼吁商家们诚信经营,不欺骗消费者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欢迎阅读。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同仁: 大家好! 刚才聆听了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展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美好前景,很受鼓舞。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者应当从增强自律、规范经营出发,以营造使消费者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构建和谐平罗为己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开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向全县各经营单位、生产企业的同仁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做自觉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和生产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生产、经营者的十项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二、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坚决做到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饱满的热情为消费者

服务。树立经营者、生产者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的服务。 三、以诚兴商,便民利民 以诚经商、以诚兴商,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经营原则,决不对消费者进行带有虚假的或诱导性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决不做不履行产品和服务承诺的经营行为,保证做到诚信经营、便民利民。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四、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听取消费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让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满意,使用时放心。做到质量放心,价格放心,售后放心、计量放心,以完全开放式的姿态,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而努力。 五、坚决树立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企业意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经营者,我们必须继承中华民族兴邦兴国方能兴业的优良传统,肩负起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诚信经营和回报全社会为我们营造的市场经营环境。以全县经济的和谐发展,以消费环境的和谐,公开作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经营战略的基石。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贯彻平罗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的精神,把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为广大消费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点

目录 前言 (3)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介绍 (4) 二、投诉处理篇 (4) (一)假货、旧货、质量问题 (4) (二)食品安全、人身伤害问题 (5) (三)高期望、威胁类问题 (5) (四)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类问题 (7) 三、敏感客户咨询篇 (7) (一)常见敏感客户咨询处理原则 (7) (二)服务忌语 (9) 四、沟通原则 (9) (一)外呼总原则 (9) (二)沟通中三不原则 (10) (三)挖掘客户质疑的依据 (10)

前言 尊敬的POP商家,大家好,为了确保我们的服务保持始终如一的高品质服务,确保在3.15前后的敏感周期内,用户在服务过程中的不满和问题能够直接、高效率的获得升级、跟进和解决,特此发布此版内容,要求所有POP商家店铺负责人以及服务人员在工作中保持高度敏感。 严格禁止商家出现以下但不限于以下违规行为: 1、出售假冒商品 2、出售未报关进口商品 3、盗用他人账户 4、商品含有假冒材质成分 5、虚假宣传 6、发布违禁信息 7、泄露他人信息 8、虚假交易 9、描述不符 10、违背承诺 以下为正常服务处理中,遇到有投诉倾向的客户或客户认为商家存在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情况下应急处理办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介绍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时隔20年之后,2013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的决定,并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 今后消费者在网购、电话购物、基本的存贷业务、银行卡业务、旅游等属于人们日常生活消费范畴的活动中发生纠纷争议,都可以用新《消保法》来解决。 【注意】各店铺负责人平时应注重对于服务人员的新消法知识进行培训,另2017年3月15日之前商家售后支持部会提供相关知识培训课程,请随时关注京东大学在线培训课程。 二、投诉处理篇 (一)假货、旧货、质量问题 1、客户反馈假旧货问题的处理总原则 (1)表达信心:我们店铺商品都是正品/真品,京东商品都是正品/真品 (2)表示我们很重视客户反映的此类问题,主动探索用户是如何判断出商品涉及假旧货(如气味、鞋开胶等)的,具体操作如下: ①主动询问涉及的商品编号,登录商品页面与客户核对信息:商品型号,商品特征,例如:颜色,容量,规格等特有信息 ②详细了解并记录客户判定的依据 (3)如商品属于质量问题(如能正常使用突然不能用了、商品有灰尘、缺少附件说明书等),引导客户走售后流程处理 (4)如客户不同意走售后流程或无法解释客户所描述的假旧货的点,应立即升级主管或经理处理(需准确记录客户反馈的事实、客户姓名,联系方式,时间,回电时效),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5)对于客户提出商品为假旧货或要求几倍赔偿等情况,应及时电话录音;

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版)

附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 评价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依法合规,加强内部自律,有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切实维护银行业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对象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向自然人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的实施主体是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第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激励约束原则。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市场变化、行业发展及工作重点,不断完善考核标准,通过考核评价形成督促与激励。

第五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政策与工作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各级监管机构开展综合监管评级、配臵监管资源和采取监管措施的重要参考内容。 第二章考核评价要素、总体得分及等级划分 第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要素共5项,包括:制度体系是否完备、制度执行是否有可靠保障、工作开展是否有效、内部考核与管理是否得当和重点问题是否发生。 第七条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要素均下设若干考核评价指标。 第八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要素权重总和为100%。 第九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计分流程包括:指标得分统计、要素得分统计和总体得分统计。 (一)指标得分统计。针对每一考核评价要素中的不同考核评价指标的打分按照评分原则进行。评价指标的基准得分为0分,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了监管机构提出的监管要求。在此基础上,未达到相应标准的按照评分原则扣减分数,表现突出的按照评分原则适当加分。 (二)要素得分统计。每一考核评价要素得分为该要素下不同考核评价指标得分之和。

2016年商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5活动策划方案

小编为为大家推荐的315活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315活动策划方案(1)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产品质量法》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宣传****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 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 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00四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315活动策划方案(2)

315活动宣传标语 消费者权益日315消费者日活动

315 活动宣传标语_消费者权益 日】315 消费者日活动 1、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理想成长平台。 2、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3、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4、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6、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8、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应诚信经营, 守法经营。 9、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0、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11、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12、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3、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 受到损害。 14、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15、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 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6、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7、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8、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9、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0、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21、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22、健康,科学,文明消费,依法维权人人有责。 23、金融品牌服务,舞动精彩生活。 24、金融品牌服务团,维护您金融权益。 25、紧紧围绕年主题大力宣传“消费与发展”。 26、经营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 27、开展家电下乡,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利益。 28、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29、科学消费从小抓起,依法维权从我做起。 30、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31、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健康成长。 32、落实“三包”规定,维护合法权益。 33、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经济发展服务。 34、梦寻青春校园,心泊维权驿站。 35、民以食为天,严把食品质量关。 36、嫩肩也担道义,童心更铸维权。 37、农民奔小康,《消法》来护航。 38、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健康,文明消费意识。 39、强化消费维权理念,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40、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为扩大内需保增长服务。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篇一: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 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XX〕38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现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银监会20XX年8月30日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增强公众对银行业的市场信心,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保持金融体系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消费者是指购买或使用银行业产品和接受银行业服务的自然人。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银行业通过适当的程序和措施,推动实现银行业消费者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各个阶段始终得到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对待。 第五条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至上,坚持社会责任,践行向银行业消费者公开信息的义务,履行公正对待银行业消费者的责任,遵从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法维护银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实施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和内部自律原则,构建落实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履行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 第八条银行业消费者有权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相关人员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行为准则 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或者进行强制性交易。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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