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规范中的汽车荷载比较

新旧规范中的汽车荷载比较
新旧规范中的汽车荷载比较

新旧规范中的汽车荷载比较

前言:

我国公路桥梁结构设计采用的汽车荷载标准长期以来采用汽车车队的形式,

计算荷载和验算荷载相结合的模式。原规范将汽车荷载划分为汽车—超20级、汽车—20级、汽车—15级、汽车—10级共四个等级,并且每个等级规定了验算荷载——挂车和履带车荷载;而新规范只将汽车荷载分为公路—I级和公路—II级两个等级,取消了原规范规定的汽车—15级和汽车—10级汽车荷载,并且不考虑验算荷载。公路—I级相当于原规范的汽车—超20,公路—II级相当于原规范的汽车—20级。两者对简支梁的内力有什么区别,我们接下来就来分析这个问题。

正文:

新旧规范汽车荷载对简支梁产生的内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汽车荷载的计算图式不同。

原规范汽车荷载的计算图式是以一辆加重车和具有规定间距的若干辆标准车组成的车队表示的。新规范采用车道荷载即由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组成的图式。

2.冲击系数不同。

旧规范近似地认为冲击力与计算跨径成反比,并与桥梁的结构形式有关。而新规范采用了结构基频来计算桥梁结构的冲击系数。

一.跨径20米的简支梁的内力分析。

下面以混凝土简支梁为研究对象,分析新旧规范标准汽车荷载效应的差别。

该桥标准跨径20m,主梁全长19.96m,计算跨径19.50m,桥面净空为净—7m+2×1.75m。主梁结构尺寸如下图示。

设计荷载分别采用《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采用的公路—I级、公路—II 级与《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 021-85)采用的汽车—超20级、汽车—20级进行对比分析。

(一).新桥规计算的荷载效应

根据上节中主梁结构纵、横截面的布置,取用其的一根主梁计算其各控制截面的汽车荷载效应。

汽车荷载效应计算

按《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JTG D60-2004)4.3.2条规定,简支梁结构的冲击系数由下式计算:

介于1.5HZ和14HZ之间,冲击系数按下式计算:

汽车荷载效应计算结果见下表:

(二).按照旧桥规计算的荷载效应

汽车荷载效应计算:

在汽车荷载效应计算中,直接用规范中采用的标准汽车荷载在主梁上加载,

从而计算出主梁各控制截面(支点、四分点和跨中截面)的最大弯矩和剪力效应。

按《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JTJ 021-85)第2.3.2条规定,简支梁结构的冲击系数由下式计算:

汽车荷载效应计算结果见下表:

汽车—20级:

(三)荷载比较

公路I级和汽车—超20级比较:

公路II级和汽车—20级比较:

从上表可看出,公路I级荷载所引起的最大弯矩比汽车—超20级产生的要大,而剪力比汽车—超20级小。公路II级荷载与汽—20级车辆荷载产生的最大弯矩和最大剪力比汽车—20级大。

由于新规范的冲击系数的计算方式也与旧规范不同,计入冲击系数后,新规范产生的荷载效

应提高幅度将比不计冲击系数时提高。同时发现,若不计冲击力,通过计算可知,新规范按公路II级计算的效应小于旧规范。

二.在不同跨度上新旧规范的差别

桥梁的跨度一般来说就是荷载的加载长度,因此桥梁跨度的变化对汽车荷载效应会有非常大的影响,所以很有必要进一步分析一下。

下面取简支梁计算跨度由5m—50m,中间步长为1m,分别用85规范和04规范标准中的汽车荷载加载计算其荷载效应。(计算数据详见最后)

跨中弯矩比较:

支点最大剪力比较:

(一).弯矩规律:

公路—I级产生的弯矩比汽车—超20级大,差值在跨径50m处最大;在跨径5m处最小。公路—II级产生的弯矩与汽车—20级相比有大有小,以跨径18m左右为界,小于18m的比汽车—20级小,最小处在10m处左右;在18m~50m范围内公路—II级产生的弯矩比汽车—20级大。

(二).剪力规律:

公路—I级产生的剪力与汽车—超20级相比有大有小,在跨径50m处最

大。10m—30m范围内,公路—I级产生的剪力比汽车—超20级略小,之后公路—I级产生的剪力将随跨度的增长大于汽车—超20级。

公路—II级产生的剪力比汽车—20级有大有小,以跨径15m为界,小于15m

的比汽车—20级小,;大于15m的比汽车—20级大,跨径50m时最大。

(三).曲线连续性规律:

旧规范得到的曲线显然不如新规范的平滑,可能是由于新规范是按车道荷载即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依据影响线来计算内力的,其计算的内力沿跨径的变化基本是连续的;而旧规范采用的汽车车队荷载直接表现为间断性的集中荷载,按汽车荷载的最不利布置情况来计算各截面内力,随着结构计算跨径的增加,结构内力的增加会呈现出间断,造成按旧规范计算的内力沿跨径是不连续的。

三.结论:

通过对不同跨径的简支梁汽车—超20级、公路—I级、汽车—20级和公路—II级汽车荷载作用下的内力计算及结果分析,得到以下结论:

1.汽车—20级和汽车—超20级荷载的计算图式对加载计算很不方便;公路—I级和公路—II 级的计算图式只要知道影响线的面积和最大竖标值即可计算出效应,比较便于设计计算。

2.不是新规范加载得到的内力值一直都大于旧规范,随着跨径的变化结果有升有降,但是整体上来说,升多降少,还是比旧规范安全。

3.冲击系数对汽车荷载效应影响很大,新规范用结构基频来计算桥梁结构的冲击系数,更直接反映了冲击系数与桥梁结构之间的关系,比旧规范更加合理。

汽车荷载等级教学文案

汽车荷载等级

6 汽车及人群荷载 6.0.1 《标准》(97)中的车辆荷载在形式上为四个等级,即汽车—超20级、挂车— 120;汽车—20级、挂车—100;汽车—15级、挂车—80;汽车—10级、履带— 50。同时规定,新建公路桥涵的设计不采用汽车—15级、挂车—80荷载,只是为便于国家统计工作的连续性而保留这一级荷载。 《标准》(97)所规定的以车队为计算荷载图式的车辆荷载标准,是设计公路 桥梁及其它构造物所规定的计算荷载。为了保证桥梁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寿命, 对桥上实际行驶的车辆轴重和总重必须予以严格限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采 用设计的极限值。因此,设计轴荷载多大,桥上实际行驶车辆的轴荷载也允许 多大,这是不对的,车辆设计荷载与车辆轴载、总载限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不可混为一谈。世界上有一些国家制定了车辆轴载限值标准。他们在制定设计 车辆荷载标准及车辆轴重限值时,除了考虑本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外,同时 考虑了采用重型汽车提高轴重限值而获得的运输经济效益与相应增加的公路基 本建设投资及原有公路网的补强改造费用之间的合理平衡。由于提高轴重对公 路投资的影响十分惊人,长期以来,各国政府都采用了极其慎重的态度。表 6.0.1-1列出了几个经济较发达国家车辆荷载设计值和允许轴载值,表6.0.1-2列 举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轴载限值。

现行公路桥涵结构设计用车辆荷载标准模式是根据我国建国以后公路上交通荷载的实际情况,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分析、研究和修正确定的。经过几十年的修订、完善,其分级逐步完善、科学、合理,基本适应了我国公路桥涵结构发展的需求。

1972年,在修订《标准》时,对原车辆荷载标准进行了一次检查,一方面向用车单位作调查,另一方面对按标准设计的桥梁通过一些重型卡车的能力作了计算比较。调查及计算分析的结果是:公路上最常行驶的车辆,解放牌一级总重不超过100kN,改装后的黄河牌和一些越野车总重不超过300kN,这些都不超过或略超过标准车加重车,对较重的车要加以验算。 鉴于车辆总重和轴重日趋增大,轴数也日渐增多,特别是发展大型集装箱运输后,通往集装箱港口码头的公路桥涵需考虑集装箱半挂车能否正常通行,而从一些计算资料可以看出,有些较重的卡车、自卸车、吊车和半挂、全挂车,在按汽车—20级、挂车—100设计的桥梁上还不能自由通行,因此,有必要在原有的车辆荷载标准中,增加一个较高的等级。 《标准》(81)确定,增加荷载等级汽车—超20级时,考虑了1978年京塘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提出的两重车列形式,一是200kN车队或300kN车队插入一辆550kN半挂车;二是原汽车—20级乘1.5倍,间距不变。后者虽然便于记忆和计算使用,但实际上并无300kN双轴车和450kN三轴车的车型,因此选定用200kN 车队插入一辆550kN半挂车,车辆间距仍取15m,加重车前后的间距取10 m。在缺乏更多资料和科研成果的情况下,标准推荐暂用550kN半挂车插入200kN 车队的形式作为新增加的车辆荷载等级标准即汽车—超20级。 为了保证桥涵的安全,对按荷载标准设计的桥梁的极限通过能力进行了计算。在制方《标准》(72)时曾对三个等级的荷载标准作过验算;制订《标准》(81)时,又检查了各级桥梁的极限通过能力,所用车辆除我国自己生产的车型外,也考虑了进口的车型。各国生产的普通载重卡车较重的是三轴车,而各国法定的车辆总重及轴重的限制,最大车重300kN左右,极个别超过300kN。载重更大的车辆则向半挂车发展。普通卡车有四轴的,其作用不比三轴大。同吨位卡车大多有长短车身之分,其轴距亦不同。验算通过能力时,选用了总重超过300kN或轴重超过120kN或重吨位轴距较短的车型。另外还选用了日渐增多的吊车,其重型四轴车可代表我国生产的双轴转向的四轴卡车。自卸车选用了载重120kN到320kN的各种车型。半挂车和全挂车取用载重150kN到500kN的各种车型。从验算结果看,上述车型通过汽车—15级桥梁的情况大体上比通过汽车—20级桥梁降低一级,即可以与标准车同时以单辆车慢行通过的只能单独通过、可以单独通过的只能单车慢车通过。 同时,又将在按汽车—20级荷载设计的桥梁上不易通过的重型车如Coles(柯尔斯)100t吊车、上海380(320kN自卸车)、汉阳960(500kN半挂车)及汉阳881全挂车等,与550kN半挂插入200kN车队作了比较,如以弯矩控制,跨径30m以下可与550kN半挂车队混行通过,跨径30m以上可单车通过,且都比汽车—20级通过情况为好。但是它与汽车—20集相比,级差不大,如跨径50m以下单向宽11.7m的简支梁桥、汽车—超20级的弯矩只比汽车—20级增大12%,剪力平均增大17%;对净-7(m)的双车道桥,则分别增大3.4%和5.9%,似乎不足以形成一级,整个车辆荷载标准如何分级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汇总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汇 总 1.0.1 为了适应建筑结构设计的需要,以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 1.0.3 本规范是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规定的原则制订的。 1.0.4 建筑结构设计中涉及的作用包括直接作用(荷载)和间接作用(如地基变形、混凝土收缩、焊接变形、温度变化或地震等引起的作用)。本规范仅对有关荷载作出规定。 1.0.5 本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 年。 1.0.6 建筑结构设计中涉及的作用或荷载,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其他国家标准的规定。 2.1.1 永久荷载permanent load 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或其变化是单调的并能趋于限值的荷载。 2.1.2 可变荷载variable load 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以 忽略不计的荷载。 2.1.3 偶然荷载accidental load 在结构使用期间不一定出现,一旦出现,其值很大且持续时间很 短的荷载。 2.1.4 荷载代表值representative values of a load 设计中用以验算极限状态所采用的荷载量值, 例如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 2.1.5 设计基准期design reference period 为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2.1.6 标准值characteristic value/nominal value 荷载的基本代表值,为设计基准期内最大荷载统计分布的特征值(例如均值、众值、中值或某个分位值)。 2.1.7 组合值combination value 对可变荷载,使组合后的荷载效应在设计基准期内的超越概率,能与该荷载单独出现时的相应概率趋于一致的荷载值;或使组合后的结构具有统一规定的可靠指标的荷载值。 2.1.8 频遇值frequent value 对可变荷载,在设计基准期内,其超越的总时间为规定的较小比率或超越频率为规定频率的荷载值。 2.1.9 准永久值quasi-permanent value 对可变荷载,在设计基准期内,其超越的总时间约为设计 基准期一半的荷载值。 2.1.10 荷载设计值design value of a load 荷载代表值与荷载分项系数的乘积。 2.1.11 荷载效应load effect 由荷载引起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反应,例如内力、变形和裂缝等。 2.1.12 荷载组合load combination 按极限状态设计时,为保证结构的可靠性而对同时出现的各种 荷载设计值的规定。 2.1.13 基本组合fundamental combination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的组 合。 2.1.14 偶然组合accidental combination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一个偶 然作用的组合。 2.1.15 标准组合characteristic/nominal combination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采用标准值或组 合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 2.1.16 频遇组合frequent combinations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对可变荷载采用频遇值或准永 久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

国内外输电线路设计规范风荷载比较

国内外输电线路设计规范风荷载比较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国内外输电线路设计规范风荷载比较 2012年第2期 华中电力 第25卷 徐 彬,冯 衡,曾德森 (中南电力设计院,武汉430071) 摘要:面对越来越多的国外工程设计的需求,了解、熟悉并掌握国外规范与国内规范的异同,对于在国外工程中更好地采用国外规范进行设计是很有必要的。从实际工程出发,选取国外三本主流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与我国规范GB50545-2010的风荷载计算进行分析和比较。结果表明,国内外规范在风荷载重现期、平均时距、风载体型系数、考虑动力特性的系数以及线条和杆塔风荷载计算值上都有差别。所得结论可供工程设计人员参考。 关键词:国内外规范;输电线路;风荷载;比较 中图分类号:TM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6519(2012)02-0076-06 ComparationonWindLoadDesignCodesofTransmissionLine atHomeandAbroad

XUBin,FENGHeng,ZENGDe-sen (CentralSouthernChinaElectricPowerDesignInstitute, Wuhan430071,China) Abstract:Asincreasingmarketofdesigningoverseaproject,,,averagewindspeedti meinterval,dragcoefficient,gustfactor,calculatedwindloadonthewireandt owerinthecodesathomeandabroad. Keywords:foreigncodes;transmissionline;windload;comparison 0引言 下简称美国规范)[3]和欧盟输电线路设计规范EN50341-1:2001(以下简称欧盟规范)[4]。 在建筑市场激烈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今天,国内电力设计院和电力建设公司的涉外工程越来越多,但由于相关技术人员对国外的相关设计标准不是太熟悉,因而对参与国际化的市场竞争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输电线路结构是一种风敏感结构体系,深入了解并掌握国外规范与我国规范对于风荷载规定的异同,正确使用其进行工程设计成为迫切需要。 选取国内外4本主流的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从重现期、基本风速、地形地貌和高度、风载体型系数、动力特性以及风荷载值等方面,对风荷载的相关规定进行对比分析。选取的国内外规范主要为:我国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以下简称我国规范)

桥梁汽车及人群荷载

汽车及人群荷载 6.0.1 汽车荷载分为公路—Ⅰ级和公路—Ⅱ级两个等级。 汽车荷载由车道荷载和车辆荷载组成。车道荷载由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组成。 桥梁结构整体计算应采用车道荷载;桥梁局部加载及涵洞、桥台台后汽车引起的土压力和挡土墙上汽车引起的土压力等的计算应采用车辆荷载。车辆荷载与车道荷载的作用不得叠加。 6.0.2 汽车荷载等级应符合表6.0.2规定。 表6.0.2 汽车荷载等级 汽车荷载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公路等级和远景发展需求确定。一条公路上的桥涵宜采用同一汽车荷载等级。 6.0.3 公路—Ⅰ级汽车荷载的车道荷载的计算图式如图6.0.3。 图6.0.3车道荷载 1 均布荷载标准值为kN/m。 2 集中荷载标准值按以下规定选取: 桥梁计算跨径≤5m时,180kN; 桥梁计算跨径50m时,360kN; 桥梁计算跨径5<<50时,值采用直线内插求得。

计算剪力效应时,上述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的标准值应乘以1.2的系数。 3 桥梁设计时,应根据本标准第6.0.4条确定的设计车道数布置车道荷载。每条设计车道上均应布置车道荷载: 纵向:均布荷载标准值沿桥梁纵向可任意截取,并满布于使结构产生最不利荷载效应的同号影响线上;集中荷载标准值则作用于相应影响线中一个影响线峰值处。 横向: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都均匀分布在设计车道3.5m宽度内。 6.0.4 公路—Ⅰ级汽车荷载的车辆荷载以一辆标准车表示,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6.0.4-1规定。 表6.0.4-1 车辆荷载主要技术指标 车辆荷载在每条设计车道上布置一辆单车。车辆荷载的横向布置应符合图6.0.4的规定,并应按本标准第6.0.6条和第6.0.8条的规定计算横向折减。

汽车荷载等级

6 汽车及人群荷载 6.0.1 《标准》(97)中的车辆荷载在形式上为四个等级,即汽车—超20级、挂车—120; 汽车—20级、挂车—100;汽车—15级、挂车—80;汽车—10级、履带—50。 同时规定,新建公路桥涵的设计不采用汽车—15级、挂车—80荷载,只是为便 于国家统计工作的连续性而保留这一级荷载。 《标准》(97)所规定的以车队为计算荷载图式的车辆荷载标准,是设计公路桥 梁及其它构造物所规定的计算荷载。为了保证桥梁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寿命,对 桥上实际行驶的车辆轴重和总重必须予以严格限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采用 设计的极限值。因此,设计轴荷载多大,桥上实际行驶车辆的轴荷载也允许多 大,这是不对的,车辆设计荷载与车辆轴载、总载限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 可混为一谈。世界上有一些国家制定了车辆轴载限值标准。他们在制定设计车 辆荷载标准及车辆轴重限值时,除了考虑本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外,同时考 虑了采用重型汽车提高轴重限值而获得的运输经济效益与相应增加的公路基本 建设投资及原有公路网的补强改造费用之间的合理平衡。由于提高轴重对公路 投资的影响十分惊人,长期以来,各国政府都采用了极其慎重的态度。表6.0.1-1 列出了几个经济较发达国家车辆荷载设计值和允许轴载值,表6.0.1-2列举了 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轴载限值。

现行公路桥涵结构设计用车辆荷载标准模式是根据我国建国以后公路上交通荷载的实际情况,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分析、研究和修正确定的。经过几十年的修订、完善,其分级逐步完善、科学、合理,基本适应了我国公路桥涵结构发展的需求。

1972年,在修订《标准》时,对原车辆荷载标准进行了一次检查,一方面向用车单位作调查,另一方面对按标准设计的桥梁通过一些重型卡车的能力作了计算比较。调查及计算分析的结果是:公路上最常行驶的车辆,解放牌一级总重不超过100kN,改装后的黄河牌和一些越野车总重不超过300kN,这些都不超过或略超过标准车加重车,对较重的车要加以验算。 鉴于车辆总重和轴重日趋增大,轴数也日渐增多,特别是发展大型集装箱运输后,通往集装箱港口码头的公路桥涵需考虑集装箱半挂车能否正常通行,而从一些计算资料可以看出,有些较重的卡车、自卸车、吊车和半挂、全挂车,在按汽车—20级、挂车—100设计的桥梁上还不能自由通行,因此,有必要在原有的车辆荷载标准中,增加一个较高的等级。 《标准》(81)确定,增加荷载等级汽车—超20级时,考虑了1978年京塘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提出的两重车列形式,一是200kN车队或300kN车队插入一辆550kN 半挂车;二是原汽车—20级乘1.5倍,间距不变。后者虽然便于记忆和计算使用,但实际上并无300kN双轴车和450kN三轴车的车型,因此选定用200kN车队插入一辆550kN半挂车,车辆间距仍取15m,加重车前后的间距取10 m。在缺乏更多资料和科研成果的情况下,标准推荐暂用550kN半挂车插入200kN车队的形式作为新增加的车辆荷载等级标准即汽车—超20级。 为了保证桥涵的安全,对按荷载标准设计的桥梁的极限通过能力进行了计算。在制方《标准》(72)时曾对三个等级的荷载标准作过验算;制订《标准》(81)时,又检查了各级桥梁的极限通过能力,所用车辆除我国自己生产的车型外,也考虑了进口的车型。各国生产的普通载重卡车较重的是三轴车,而各国法定的车辆总重及轴重的限制,最大车重300kN左右,极个别超过300kN。载重更大的车辆则向半挂车发展。普通卡车有四轴的,其作用不比三轴大。同吨位卡车大多有长短车身之分,其轴距亦不同。验算通过能力时,选用了总重超过300kN或轴重超过120kN或重吨位轴距较短的车型。另外还选用了日渐增多的吊车,其重型四轴车可代表我国生产的双轴转向的四轴卡车。自卸车选用了载重120kN到320kN的各种车型。半挂车和全挂车取用载重150kN到500kN的各种车型。从验算结果看,上述车型通过汽车—15级桥梁的情况大体上比通过汽车—20级桥梁降低一级,即可以与标准车同时以单辆车慢行通过的只能单独通过、可以单独通过的只能单车慢车通过。 同时,又将在按汽车—20级荷载设计的桥梁上不易通过的重型车如Coles(柯尔斯)100t吊车、上海380(320kN自卸车)、汉阳960(500kN半挂车)及汉阳881全挂车等,与550kN半挂插入200kN车队作了比较,如以弯矩控制,跨径30m以下可与550kN半挂车队混行通过,跨径30m以上可单车通过,且都比汽车—20级通过情况为好。但是它与汽车—20集相比,级差不大,如跨径50m以下单向宽11.7m的简支梁桥、汽车—超20级的弯矩只比汽车—20级增大12%,剪力平均增大17%;对净-7(m)的双车道桥,则分别增大3.4%和5.9%,似乎不足以形成一级,整个车辆荷载标准如何分级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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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规范中的汽车荷载比较 前言: 我国公路桥梁结构设计采用的汽车荷载标准长期以来采用汽车车队的形式,计算荷载和验算荷载相结合的模式。原规范将汽车荷载划分为汽车—超20级、汽车—20级、汽车—15级、汽车—10级共四个等级,并且每个等级规定了验算荷载——挂车和履带车荷载;而新规范只将汽车荷载分为公路—I级和公路—II 级两个等级,取消了原规范规定的汽车—15级和汽车—10级汽车荷载,并且不考虑验算荷载。公路—I级相当于原规范的汽车—超20,公路—II级相当于原规范的汽车—20级。两者对简支梁的内力有什么区别,我们接下来就来分析这个问题。 正文: 新旧规范汽车荷载对简支梁产生的内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 1.汽车荷载的计算图式不同。 原规范汽车荷载的计算图式是以一辆加重车和具有规定间距的若干辆标准车组成的车队表示的。新规范采用车道荷载即由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组成的图式。 2.冲击系数不同。 旧规范近似地认为冲击力与计算跨径成反比,并与桥梁的结构形式有关。而新规范采用了结构基频来计算桥梁结构的冲击系数。 ? 一.跨径20米的简支梁的内力分析。 下面以混凝土简支梁为研究对象,分析新旧规范标准汽车荷载效应的差别。

该桥标准跨径20m,主梁全长,计算跨径,桥面净空为净—7m+2×。主梁结构尺寸如下图示。 设计荷载分别采用《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采用的公路—I 级、公路—II级与《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 021-85)采用的汽车—超20级、汽车—20级进行对比分析。 (一).新桥规计算的荷载效应 根据上节中主梁结构纵、横截面的布置,取用其的一根主梁计算其各控制截面的汽车荷载效应。 汽车荷载效应计算 按《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JTG D60-2004)条规定,简支梁结构的冲击系数由下式计算: 介于和14HZ之间,冲击系数按下式计算: 汽车荷载效应计算结果见下表: ? 汽车一级荷载: 汽车二级荷载: ? (二).按照旧桥规计算的荷载效应

汽车荷载等级

6 汽车及人群荷载 《标准》(97)中的车辆荷载在形式上为四个等级,即汽车—超20级、挂车—120;汽车—20级、挂车—100;汽车—15级、挂车—80; 汽车—10级、履带—50。同时规定,新建公路桥涵的设计不采用 汽车—15级、挂车—80荷载,只是为便于国家统计工作的连续性 而保留这一级荷载。 《标准》(97)所规定的以车队为计算荷载图式的车辆荷载标准,是 设计公路桥梁及其它构造物所规定的计算荷载。为了保证桥梁的安 全储备和使用寿命,对桥上实际行驶的车辆轴重和总重必须予以严 格限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采用设计的极限值。因此,设计轴荷 载多大,桥上实际行驶车辆的轴荷载也允许多大,这是不对的,车 辆设计荷载与车辆轴载、总载限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混为一 谈。世界上有一些国家制定了车辆轴载限值标准。他们在制定设计 车辆荷载标准及车辆轴重限值时,除了考虑本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水 平外,同时考虑了采用重型汽车提高轴重限值而获得的运输经济效 益与相应增加的公路基本建设投资及原有公路网的补强改造费用之 间的合理平衡。由于提高轴重对公路投资的影响十分惊人,长期以 来,各国政府都采用了极其慎重的态度。表列出了几个经济较发达 国家车辆荷载设计值和允许轴载值,表列举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轴 载限值。 表轴载限值和设计标准值

表各国和地区轴载限值

现行公路桥涵结构设计用车辆荷载标准模式是根据我国建国以后公

路上交通荷载的实际情况,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分析、研究和修正确定的。经过几十年的修订、完善,其分级逐步完善、科学、合理,基本适应了我国公路桥涵结构发展的需求。 1972年,在修订《标准》时,对原车辆荷载标准进行了一次检查,一方面向用车单位作调查,另一方面对按标准设计的桥梁通过一些重型卡车的能力作了计算比较。调查及计算分析的结果是:公路上最常行驶的车辆,解放牌一级总重不超过100kN,改装后的黄河牌和一些越野车总重不超过300kN,这些都不超过或略超过标准车加重车,对较重的车要加以验算。 鉴于车辆总重和轴重日趋增大,轴数也日渐增多,特别是发展大型集装箱运输后,通往集装箱港口码头的公路桥涵需考虑集装箱半挂车能否正常通行,而从一些计算资料可以看出,有些较重的卡车、自卸车、吊车和半挂、全挂车,在按汽车—20级、挂车—100设计的桥梁上还不能自由通行,因此,有必要在原有的车辆荷载标准中,增加一个较高的等级。 《标准》(81)确定,增加荷载等级汽车—超20级时,考虑了1978年京塘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提出的两重车列形式,一是200kN车队或300kN车队插入一辆550kN半挂车;二是原汽车—20级乘倍,间距不变。后者虽然便于记忆和计算使用,但实际上并无300kN双轴车和450kN三轴车的车型,因此选定用200kN车队插入一辆550kN半挂车,车辆间距仍取15m,加重车前后的间距取10 m。在缺乏更多资料和科研成果的情况下,标准推荐暂用550kN半挂车插入200kN 车队的形式作为新增加的车辆荷载等级标准即汽车—超20级。 为了保证桥涵的安全,对按荷载标准设计的桥梁的极限通过能力进行了计算。在制方《标准》(72)时曾对三个等级的荷载标准作过验算;制订《标准》(81)时,又检查了各级桥梁的极限通过能力,所用车辆除我国自己生产的车型外,也考虑了进口的车型。各国生产的普通载重卡车较重的是三轴车,而各国法定的车辆总重及轴重的限制,最大车重300kN左右,极个别超过300kN。载重更大的车辆则向半挂车发展。普通卡车有四轴的,其作用不比三轴大。同吨位卡车大多有长短车身之分,其轴距亦不同。验算通过能力时,选用了总重超过300kN或轴重超过120kN或重吨位轴距较短的车型。另外

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变化条文总结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从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文列出影响结构设计的主要修改内容,以备审核时查阅。 一、强制性条文的变化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共有强制性条文13条,分别为1.0.5、3.1.2、3.2.3、3.2.5、4.1.1、4.1.2、4.3.1、4.5.1、4.5.2、6.1.1、6.1.2、7.1.1、7.1.2条。 修订后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版共有强制性条文13条,分别为3.1.2、3.1.3、3.2.3、3.2.4、5.1.1、5.1.2、5.3.1、5.5.1、5.5.2、7.1.1、7.1.2、8.1.1、8.1.2条,即强制性条文数未增加,内容的主要变化有: 1、原1.0.5条调整为3.1.3条(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时应采用50年设计基准期)。 2、原3.1.2条文字略有调整,主要内容维持不变。 3、原3.2.3条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由单项改为多项叠加(j=1~m);增加参与组合的各项可变荷载应乘以考虑设计适用年限的调整系数的 规定。 4、原3.2.5条调整为3.2.4条,文字略有调整,主要内容维持不变。

5、原4.1.1条调整为5.1.1条(增加了第4章永久荷载,以下各章顺延),主要修改包括:①教室活荷载由2.0KN/m2提高到2.5KN/m2(由第1项(2)款改为第2项);②第5项(2)款增加了运动场活荷载(4.0KN/m2);停车库明确为9人以下客车的停车库(不包括消防车及其他大型车辆停车库),增加了板跨为3m×3m的双向板楼盖活荷载,附注第4条明确当双向板跨介于3m×3m与6m×6m之间时按跨度线性插值确定【规范用词为“板跨不小于3m×3m”,似应为不大于,否则与附注第4条有矛盾】,消防车通道活荷载频遇值系数由0.7改为0.5,准永久值系数由0.6改为0;③厨房的分类用词由“一般的”改为“其他”;④第1项中的民用建筑卫生间活荷载由2.0KN/m2提高到 2,5KN/m2;⑤教学楼的走廊、门厅活荷载由2.5KN/m2提高到3.5KN/m2; ⑥楼梯活荷载单独列出为第12项,除多层住宅仍取2.0KN/m2外,其他均取3.5KN/m2;⑦阳台的分类用词由“一般情况”改为“其他”;⑧附注第6条非固定隔墙自重不小于每延米墙重的1/3,规范用词由“可”改为“应”。【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中百货食品超市活荷载5.0KN/m2未列入规范正式版】 6、原4.1.2条调整为5.1.2条,文字略有调整,主要内容维持不变。 7、原4.3.1条调整为5.3.1条,文字略有调整,增加屋顶运动场地活荷载3.0KN/m2。 8、原4.5.1条调整为5.5.1条,文字略有调整,雨篷明确为悬挑雨篷。 9、原4.5.2条调整为5.5.2条,原栏杆“顶部水平荷载”改为“活荷载”,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取值由由0.5KN/m2提高到1.0KN/m2;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取值不变,增加“竖向荷载应取1.2KN/m2,水平荷载与竖向荷载应分别考虑”。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新版条文说明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新内容 有关调整部分: 新规范于2002年3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9-87)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3 条,具体分配为:第1 章有1 条、第3 章有3 条、第4 章有5 条、第6 章有2 条、第7 章有2 条;楼面活荷载作了一些调整和增项,屋面不上人活荷载也作了一些调整; 风、雪荷载由原按30 年一遇重新规定为按50 年一遇,同时对滁州市的风、雪荷载值也作了一点调整:10 米高50 年一遇基本风压值为0.35KN/M2 ,雪压值为 0.40KN/M2,雪荷载准永久值系数为0.2,属于第U分区;在计算风载时,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根据地面粗糙度类别来确定:原规范( GBJ9-87) 将地面粗糙度类别分为三类(A、B、C)。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城市房屋的高度和密度日益增大,因此,对大城市中心地区的粗糙程度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新 规范(GB50009-2001 )特将地面粗糙度改为四类(A、B、C、D),其中A、B类的有关参数不变,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a由0.2改为0.22,梯 度风高度HG仍取400m,新增添的D类,是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有大量高层建筑的大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a 为0.3,梯度风高度HG 取450m;专门规定了围护结构构件的风荷载及相关计算;在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之“附表A”中,增设了“建筑墙板”一览表。 强制性条文部分: 第1 章“总则”之强制性条文:第1.0.5 条: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一律为50 年; 第3 章“荷载分类和荷载效应组合”之强制性条文: 第3.1.2 条: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第3.2.3 条: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从以下两种组合值中取最不利

2.4 车辆重力、公路汽车荷载(车辆、车道荷载)

2.4 汽车(列车)荷载标准: ①车辆荷载——考虑车列形式的荷载,以集中荷载形式作用于车轴位置; ②车道荷载——将车辆重力等效为均布荷载和一个可作用于任意位置的集中荷载。 一、公路桥涵汽车荷载等级(JTGD60-2015)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公路-I级公路-I级公路-II级公路-II级 ?我国现行公路桥涵汽车荷载(JTGD60-2015)不同于原公路桥涵车辆设计荷载(JTJ 021-89),汽车荷载由车道荷载和车辆荷载组成。 ?对于桥梁结构的整体计算---采用车道荷载; ?对于桥梁的局部加载、涵洞、桥台和挡土墙压力等的计算---采用车辆荷载。

?公路桥涵车辆设计荷载(JTJ 021-89) 各级车辆荷载纵向排列 : 相当于公路-I 级相当于公路-II 级

1 、车辆荷载 车辆荷载横向布置(尺寸单位:m)车辆荷载立面、平面尺寸

?车辆荷载的主要技术指标

2、车道荷载 注:计算跨径为:设支座的为相邻两支座中心的水平距离; 不设支座的为上、下部结构相交面中心间的水平距离。 公路-I级:q K=10.5kN/m;当桥涵计算跨径小于或等于5m时,P K=270kN;当桥涵计算跨径大于或等于50m时,P K=360kN;桥涵计算跨径大于5m、小于50m时,P K按直线内插求得。上述计算得到的剪力效应值应乘以1.2的系数。 公路-II级:车道荷载的q K和P k,为公路-I级车道荷载的0.75倍。

?我国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规定的城—A级(跨度2-20m) ?求弯矩时q M=22.5kN/m,求剪力矩时q Q=37.5k/m

中美规范装配式结构预埋吊件承载力计算比较分析

Engineering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 工程设备与材料 | ·119 · 2019年第14期 中美规范装配式结构预埋吊件承载力计算比较分析 姚跃华,向黎明,焦祥梓 (上海思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 200433) 摘 要:近年来,我国装配式建筑发展迅速,预埋吊件的使用比较普遍。文章对《混凝土结构构造手册(第四版)》与《美国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规范》(ACI 318-05)中的预埋吊件承载力计算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并给出了建议,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混凝土规范;装配式建筑;预埋吊件;承载力中图分类号:TU3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2789(2019)14-0119-02 作者简介:姚跃华(1987—),男,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装配式建筑,结构设计咨询。 1 概述 目前我国装配式建筑中主要采用的预埋吊件形式有螺纹钢套筒、圆头吊钉、吊环。依据实际项目中的应用,预埋螺纹钢套筒(见图1)最为常见,缺点为现场需安装螺栓;圆头吊钉吊装方便但成本较高,具体参数可参见各大品牌资料,市场上常见的品牌有哈芬(见图2)、喜得利等;吊环(见图3)加工方便,相对成本较低,但堆放不便,后期需切割。 2 构造手册中预埋吊件受拉承载力计算规定 依据《混凝土结构构造手册(第四版)》混凝土椎体受力图(见图4),预埋吊件的受拉承载力设计值按式(1)~式(3)计算。 钢材强度: 10.8u b y s N f A α= (1) 抗拉椎体强度: (2) 端锚板局部承压强度: 31u c N n f A β= (3)式中:αb 为锚板的弯曲变形系数,当采取措施防止锚板弯曲变形时,可取αb =1;f y 为锚筋抗拉强度设计值,但不应>300N/mm 2;A s 为全部锚筋的截面面积;n 为锚筋根数;f t 为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Le 为 椎体的计算高度,Le=La-a ;La 为实际锚固长度;a 为构件纵向钢筋中心线至截面近边的距离;b e 为端锚板宽度(当端锚板为矩形时取短边边长);A 1为各椎体顶面处的投影面积之和(扣除投影面积的重叠部分)(见图4);A 为各完整椎体在椎体顶面处的投影面积的总和,A=n π(2L e +b e )2/4;β 为局部受压承载力提高系数, ;A b 为按同心短边对称原则求得的端锚板局部 受压计算面积;A l 为端锚板的承压面积;f c 为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3 美国规范中受拉预埋吊件承载力计算规定 依据《美国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规范》(ACI 318-05)附录D 中的规定由吊钉钢材强度,混凝土抗崩裂强度,抗拔出强度和抗侧面爆裂强度的最小值确定。3.1 吊钉钢材强度 预埋吊钉的钢材强度应不超过: sa se uta N A f = (4)式中:A se 为吊钉截面积;f uta 为吊钉的抗拉强度(<1.9倍的屈服强度和860MPa )。3.2 混凝土基本抗崩裂强度 预埋吊件的混凝土基本抗崩裂强度应不超过: (5) 其中,对预埋吊件取k c =10。 美国规范中混凝土圆柱体抗压强度f c '与我国规范中立方体抗压强度f cu 的关系为f c '=(0.79~0.81)f cu 。 一个单个受拉吊件的混凝土名义抗崩裂强度应不超过: (6) 图1 D32螺纹钢套筒和M20 螺栓 图2 圆头吊钉 图 3 吊环 图 4 混凝土椎体受力图

关于桥梁荷载与限载的说明

关于桥梁荷载与限载的说明 我国公路、城市桥梁设计用标准车辆荷载的基本演变 目前运行的桥梁大多数采用三套设计规范设计建造:《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 021-89)、《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2008年建设部废除)、《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对于89年以前的,其荷载规定类似公路89规范。 1、对于按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 021-89)及以前规范设计的桥梁,均为车队荷载,所以可按照车队中最重的车辆进行限载,如汽车-10级,应限载15T;汽车-15级,应限载20T;汽车-20级,应限载30T;汽车-超20级,应限载55T。 2、对于按照《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设计的桥梁,由于其分车道荷载和车辆荷载,车道荷载为均载加集中荷载,是整桥计算荷载,车辆荷载为标准车荷载,是构件及局部计算荷载,城A为70T,城B为30T。由此,可以进行限载,城A限载70T,城B限载30T。 3、对于按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设计的桥梁,荷载总分公路一级和公路二级,并再分车道荷载和车辆荷载,车道荷载为均布荷载+集中荷载,是整桥计算荷载,车辆荷载为标准车荷载,是构件及局部计算荷载,公路一级和公路二级标准车均为55T。由此,不论公路一级还是公路二级,均可限载55T。 综上所述,汽车-10级,应限载15T;汽车-15级,应限载20T;汽车-20级,应限载30T;汽车-超20级,应限载55T。车辆荷载标准汽-20、城B级与公路二级产生的荷载效应相当,应限载30T;汽-超20、城A与公路一级产生的荷载效应相当,应限载55T。

汽车荷载等级

6 汽车及人群荷载 6.0.1《标准》(97)中的车辆荷载在形式上为四个等级,即汽车—超20级、挂车—120; 汽车—20级、挂车—100;汽车—15级、挂车—80;汽车—10级、履带—50。 同时规定,新建公路桥涵的设计不采用汽车—15级、挂车—80荷载,只是为便 于国家统计工作的连续性而保留这一级荷载。 《标准》(97)所规定的以车队为计算荷载图式的车辆荷载标准,是设计公路桥 梁及其它构造物所规定的计算荷载。为了保证桥梁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寿命,对 桥上实际行驶的车辆轴重和总重必须予以严格限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采用 设计的极限值。因此,设计轴荷载多大,桥上实际行驶车辆的轴荷载也允许多 大,这是不对的,车辆设计荷载与车辆轴载、总载限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 可混为一谈。世界上有一些国家制定了车辆轴载限值标准。他们在制定设计车 辆荷载标准及车辆轴重限值时,除了考虑本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外,同时考 虑了采用重型汽车提高轴重限值而获得的运输经济效益与相应增加的公路基本 建设投资及原有公路网的补强改造费用之间的合理平衡。由于提高轴重对公路 投资的影响十分惊人,长期以来,各国政府都采用了极其慎重的态度。表6.0.1-1 列出了几个经济较发达国家车辆荷载设计值和允许轴载值,表6.0.1-2列举了 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轴载限值。

现行公路桥涵结构设计用车辆荷载标准模式是根据我国建国以后公路上交通荷载的实际情况,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分析、研究和修正确定的。经过几十年的修订、完善,其分级逐步完善、科学、合理,基本适应了我国公路桥涵结构发展的需求。

1972年,在修订《标准》时,对原车辆荷载标准进行了一次检查,一方面向用车单位作调查,另一方面对按标准设计的桥梁通过一些重型卡车的能力作了计算比较。调查及计算分析的结果是:公路上最常行驶的车辆,解放牌一级总重不超过100kN,改装后的黄河牌和一些越野车总重不超过300kN,这些都不超过或略超过标准车加重车,对较重的车要加以验算。 鉴于车辆总重和轴重日趋增大,轴数也日渐增多,特别是发展大型集装箱运输后,通往集装箱港口码头的公路桥涵需考虑集装箱半挂车能否正常通行,而从一些计算资料可以看出,有些较重的卡车、自卸车、吊车和半挂、全挂车,在按汽车—20级、挂车—100设计的桥梁上还不能自由通行,因此,有必要在原有的车辆荷载标准中,增加一个较高的等级。 《标准》(81)确定,增加荷载等级汽车—超20级时,考虑了1978年京塘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提出的两重车列形式,一是200kN车队或300kN车队插入一辆550kN 半挂车;二是原汽车—20级乘1.5倍,间距不变。后者虽然便于记忆和计算使用,但实际上并无300kN双轴车和450kN三轴车的车型,因此选定用200kN车队插入一辆550kN半挂车,车辆间距仍取15m,加重车前后的间距取10 m。在缺乏更多资料和科研成果的情况下,标准推荐暂用550kN半挂车插入200kN车队的形式作为新增加的车辆荷载等级标准即汽车—超20级。 为了保证桥涵的安全,对按荷载标准设计的桥梁的极限通过能力进行了计算。在制方《标准》(72)时曾对三个等级的荷载标准作过验算;制订《标准》(81)时,又检查了各级桥梁的极限通过能力,所用车辆除我国自己生产的车型外,也考虑了进口的车型。各国生产的普通载重卡车较重的是三轴车,而各国法定的车辆总重及轴重的限制,最大车重300kN左右,极个别超过300kN。载重更大的车辆则向半挂车发展。普通卡车有四轴的,其作用不比三轴大。同吨位卡车大多有长短车身之分,其轴距亦不同。验算通过能力时,选用了总重超过300kN或轴重超过120kN或重吨位轴距较短的车型。另外还选用了日渐增多的吊车,其重型四轴车可代表我国生产的双轴转向的四轴卡车。自卸车选用了载重120kN到320kN的各种车型。半挂车和全挂车取用载重150kN到500kN的各种车型。从验算结果看,上述车型通过汽车—15级桥梁的情况大体上比通过汽车—20级桥梁降低一级,即可以与标准车同时以单辆车慢行通过的只能单独通过、可以单独通过的只能单车慢车通过。 同时,又将在按汽车—20级荷载设计的桥梁上不易通过的重型车如Coles(柯尔斯)100t吊车、380(320kN自卸车)、汉阳960(500kN半挂车)及汉阳881全挂车等,与550kN半挂插入200kN车队作了比较,如以弯矩控制,跨径30m以下可与550kN半挂车队混行通过,跨径30m以上可单车通过,且都比汽车—20级通过情况为好。但是它与汽车—20集相比,级差不大,如跨径50m以下单向宽11.7m 的简支梁桥、汽车—超20级的弯矩只比汽车—20级增大12%,剪力平均增大17%;对净-7(m)的双车道桥,则分别增大3.4%和5.9%,似乎不足以形成一级,整个车辆荷载标准如何分级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桥梁设计新旧规范对比 LUK

《桥梁设计新旧规范对比》 文章简介: 一、材料强度取值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主要采用强度较高的混凝土、普通钢筋和预应力钢筋,三种材料在新旧规范中在种类和强度方面与旧规范有区别。(一 一、材料强度取值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主要采用强度较高的混凝土、普通钢筋和预应力钢筋,三种材料在新旧规范中在种类和强度方面与旧规范有区别。 (一)混凝土强度取值 旧规范混凝土标号为边长200mm的立方体试件,标准值取8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新规范混凝土强度等级是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具有9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标准值。与旧规范相比.新规范相应混凝土强度取值降低,说明对混凝土的要求有一定提高。并且将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拓宽到。 (二)普通钢筋强度取值 新规范选用的钢筋来自最新国家标准.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与旧规范相比.相应钢筋强度取值稍有增加。新规范对混凝土与钢筋材料强度的保证率统一为95%.更加科学、合理。 新规范取消了原标准(原IV级)钢筋,新规范提出了冷轧带肋钢筋仅用于按构造要求配置的钢筋网。 (三)预应力钢筋强度取值 新规范以采用钢绞线和钢丝为主,精轧螺纹钢仅适用于中、小构建或者竖、横钢筋。旧规范冷拉钢筋一律取消。对旧规范中的七根钢丝捻制成的钢绞线的公称直径d=9.5、11.1、12.7、15.2mm。对于钢丝增加了螺旋肋钢丝,公称直径d=4~9mm,预应力钢绞线和钢丝分为I级松弛(普通松弛)和II级松弛(低松弛)。 钢绞线和钢丝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取自现国家标准规定的极限抗拉强度。按照最新国家标准的规定,钢绞线和钢丝的条件屈服点为其抗拉强度的0.85倍,考虑旧规范钢绞线

MIDAS中关于移动荷载车道的定义MIDAS中关于移动荷载车道的定义很多人

MIDAS中关于移动荷载车道的定义 MIDAS中关于移动荷载车道的定义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原理,MIDAS自己也讲的不是很清楚,事实上很多累死软件对横向荷载的分布处理也不是很完善,下面我就我个人理解,参考其他前辈的理解,说说我的看法,希望大家积极跟帖,多多讨论,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定义一般车道时,应该就是选择距离设计车道中心线最近的一根纵梁作为车道单元,然后定义偏心来按规范规定的等效车道荷载加载。 偏心距离是车道中心距离就近梁单元中心的距离。结构尺寸确定后,车道中心和每个纵梁的中心(如果是单梁那就是结构的中心)都是已知的,这时就很容易确定车道的偏心距离了。横向联系梁车道定义时和一般车道定义方法是一样的,要选择就近的一根纵梁作为车道单元,定义偏心、定义跨度、定义车道分配单元,唯一不同的就是横向联系梁要选择横向联系梁结构组而已。 MIDAS官方的说法是:车道单元是定义车道位置的参考单元,civil中目前横向车道位置需由用户定义。车道偏心量为车辆中心线距参考单元距离。 我理解的具体加载情况是:一根单梁,车道中心布置,如果定义车道时不考虑车辆宽度,则荷载加载在梁单元中心线上;而如果定义车道时考虑车辆宽度(貌似2006版才有了这个功能)1.8m,则荷载为偏心梁单元荷载,分别加载在梁单元中心两侧0.9m的位置上,因此换算成梁单元荷载就是集中载和换算扭矩。对于单梁分析,是否考虑车辆宽度对结构没有影响,但如果是梁格模型,是否考虑车辆宽度对结果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规范规定的等效车道荷载是没有考虑车辆宽度的(但是,我在邵旭东的《桥梁工程》中看到了一句大实话:车道荷载的单向布载宽度为3.0m,这个才更接近实际情况)。 具体的,根据规范进行双车道中载和偏载加载时,一个是把车道荷载分别加载在两个车道设计中心线上,一个就是以最小间距3m来在一侧布置2个车道加载。如具体偏载情况: 第一个车道中心位置: 人行道边缘+0.5+0.9 第二个车道中心位置: 人行道边缘+0.5+0.9+3.1 ,用梁中心线计算出偏心距离输入即可。 希望能抛砖引玉,大家多多发言和讨论来一起把这个问题弄清楚。更深一层的也希望能以此为开始给我们板块注入新的活力和增添新的风气,希望除了资料和图纸的分享以外能更多一些经验和技术的交流,多一些答疑和解惑,也多一些朋友和老师,在使得板块更有活力也更人性化的同时也能让大家工作和学习更进一步,有道是“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啊!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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