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古村落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的探讨

有关古村落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的探讨
有关古村落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的探讨

高中地理 第04章 旅游开发与保护 4.2 旅游开发中的环境保护试题 选修3

专题4.2 旅游开发中的环境保护 一、旅游开发中的环境问题 1.自然环境的破坏 (1)环境污染:①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②污染; (2)对③造成危害; (3)对④、自然资源的破坏; (4)破坏⑤效果。 2.社会环境的破坏 (1)破坏⑥文化; (2)破坏⑦; (3)旅游热点地区过度⑧造成一系列的城市问题。 二、旅游环境容量 1.提出:针对日益严重的⑨问题。 2.概念:对某一旅游开发地域而言无害于其⑩的旅游活动量。 3.表示方法:?。 4.类型:旅游极限环境容量和旅游?容量。 三、旅游环境保护 1.重要措施:旅游开发中的?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 2.有力举措:建设环境保护区,如?区、?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文物保护单位。 3.普及?教育。 4.禁止计划、施工中的破坏旅游环境的各种?。 5.要在旅游开发全过程中提倡“?”旅游的六要素,即餐饮、?、交通、游览、商品、娱乐实现可循环利用。

重点一旅游开发中的环境问题分析 旅游业并不是“无烟工业”,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者的活动可能产生多种旅游环境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环境问题产生原因后果 环境污染大气污染 旅游交通的发展 和能源的使用 旅游活动是一种 消费活动,也产生 各种废弃物 危害当地居民, 危害旅游者自身健康水污染旅游设施排放污水

固体废弃 物污染 旅游者乱扔垃圾 对生物的危害 捕猎野生动物,阻断生物迁徙路线, 不适当地使用当地的动植物资源 生态结构失调, 环境功能减退对地表环境 自然资源的破坏 修建旅游服务设施及旅游者的游览娱乐活动影响背景环境对视觉效果的破坏修建建筑物、索道、停车场等人工设施 破坏了优美 和谐的自然风光 对传统社区文化的破坏外来文化的强力冲击 使旅游地区传统文化 消亡或商业化、表演化破坏文物古迹 旅游者的践踏、触摸、拍照、呼吸、 汗水的作用和乱刻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直接破坏风景区 和文化古迹产生城市问题 由于旅游热点地区过度城市化, 导致城市景观破坏、交通拥挤 冲击当地正常社会秩序 环北冰洋地区兴起旅游热。冻土地带留下机动雪橇的条条印迹,可能要50年才会消 失。阿拉斯加州行政中心安克雷奇常住居民仅3万人,但每周游轮靠岸时人口骤增至10 万。原住居民已换上西服,住进固定居所。直升机的轰鸣声惊扰着居民和动物。据此完 成1—2题。 1.环北冰洋地区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A.破坏冻土B.采挖珊瑚礁 C.水土流失D.对当地传统社区文化的冲击 2.结合材料,有关旅游活动中环境问题的叙述,正确的是 ①发展旅游业一般会对背景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 ②旅游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都是由旅游者有意破坏造成的 ③为了保护良好的环境,应该限制发展旅游业 ④旅游活动中带来的污染,对当地居民和旅游者都有危害 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 【参考答案】1.D 2.D 【全解全析】1.环北冰洋地区原住居民已换上西服,住进固定居所,说明当地传统文化受

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研究教学提纲

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研究 内容摘要: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瑰宝,世界遗产是历史文化遗产的杰出代表,它们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珍贵的资源。随着世界经济与科学文化的发展,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与旅游的项目开发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文化遗产旅游的合理开发问题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热点。如何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进行适度的旅游开发,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促进遗产地经济的繁荣和历史文化的继承发展,寻求适宜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模式,已经成为当代学者面临的重大问题。遗产保护和发展旅游之间存在怎样的一种关系,在现实中如何协调处理二者之间的这种关系,二者能否达成双赢的局面,如何有效合理的开展文化遗产旅游等问题一直是当今学者普遍关注的课题。 关键词: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可持续发展 一、研究意义 文化遗产保护及其旅游发展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欧美国家的成功案例告诉我们,文化遗产旅游的适度开发是解决文化遗产保护的诸多问题和旅游发展所需要资源要素的有效方法。但是也应该看到,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涉及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多种因素,需要对其构成的社会综合开发系统进行全方位的审视,而我国尚未构建一套完善的文化遗产的管理和开发体系,在理论研究上多是一些一般的分析和说明,往往限于一般原则和策略的罗列,也没有针对文化遗产旅游的系统分析。我国文化遗产的延续、保护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旅游学者对文化遗产旅游的关注与重视,文化遗产旅游的研究也将拥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 文化遗产的灵魂是它的原生性和真实性。文化遗产的根本特点是它的不可再生性,一旦失去就是永远失去。任何复制品都不具备原来的价值。文化遗产的保护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 原真性 原真性又可译为原生性、真实性,主要有原始的、原创的、非复制的、非仿造的等方面的意思。保护各种形式和各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要基于遗产的价值,而人们认识这些价值的能力相当一部分要依赖与这些价值有关的信息源的可信性和真实性,因此就有原真性的要求。信息源各方面包括形式与设计、材料与物质、使用与功能、传统与技术、位置与环境、精神与感受以及其他内在的、外部的因素,用这些信息源来检验文化遗产在科学、历史、艺术及社会等方面的详尽状况。 2 完整性 完整性保护原则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范围的完整,文化遗产自身是一个整体,又和周围的环境相互依存、和谐共生,少了任何一部分都会有损其价值,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保护文化遗产本身,又要保护其依存环境,不能只关注单个的“点”而形成“孤岛”现象。比如我们的风景名胜区,是我国山水文化的浓缩,自然人文交相辉映,管理中要保护这种天人合一的融洽和山水风貌的完整。完整性原则的另一层面是文化意义上的完整,文化遗产的关联性要求我们不能只保护物质的实体,还要关注相关联的历史文化。比如北京故宫,以其空间组合布局、造型艺术、使用功能等诸方面的融合、和谐、秩序,渲染了当时皇权至上的伦理

旅游开发和文物保护浅析

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浅析 摘要:文物是最宝贵的财富,是重要的旅游资源,为旅游活动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内容。一方面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利用可以相互促进 , 共同发展。另一方面旅游开发利用同时也给文物保护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所以协调文物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并存的矛盾应当坚持有根据复原的原则,保持与文物本体相协调的环境风貌,以实现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双赢战略。要以文物保护促进旅游开发, 以旅游开发带动文物保护, 走出一条旅游开发和文物保护协调发展之路。 关键词:文物保护;旅游开发;相互协调;旅游开发利用 一、引言 文章针对旅游开发中涉及到的文物保护问题,提出只要我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运用科学的方法,制订科学的方案,建立一套科学的机制,文物保护与旅游 开发完全可以齐头并进。 二、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 2.1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是急需调和的矛盾 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各历史时期、各民族保存下来的文化遗 产不仅极为丰富,而且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内容丰富的各类文物、文化遗迹, 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构成了中华文化的精髓,使中华文明成为世界文明的风 范,也因此而成为文化旅游的热门。陕西的秦始皇陵、秦兵马俑坑、北京的故 宫、颐和园、八达岭长城、承德避暑山庄、山东曲阜的孔庙、湖南的岳阳楼、江 西南昌黄鹤楼等,无一不是闻名中外的旅游胜地。就广西而言,目前已发现不可 移动文物点10000余处,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造像、岩画、近现 代纪念建筑、代表性建筑以及少数民族文物等,其中兴安县灵渠、宁明县花山岩画、桂林石刻、靖江王府、靖江王陵、忻城县莫土司衙署、容县真武阁、恭城瑶 族自治县文庙、武庙、周渭祠、湖南会馆、灵川县江头村及爱莲家祠、凭祥市友 谊关、三江侗族自治县程阳永济桥、鼓楼等,都是久负盛名的旅游热点。正因为 这些历史文化古迹所具有的深沉历史积淀,所产生的独特韵味及其个性和唯一 性,吸引着广大的游客群体,使其与旅游业的发展产生了越来越紧密的联系,依 托文物古迹的文化旅游活动日渐兴旺,以文物为主体的景点、景区旅游、开发、 建设工程也越来越多。 不言而喻,旅游开发使大批文物的作用得以发挥,提高了文物景点、景区的 知名度,增强了群众热爱文物、保护文物的意识。同时也拓宽了文物保护资金的

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之路

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之路 南昌工程学院 严鹏 1.南昌市古村落的背景分析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立,南昌市古村落的生存环境正在发生明显变化,但在变迁的步伐中,如何保护抢救已经极其有限的古村落以及周边的环境,也引起了社会上下的普遍关注。由于开发利用不够合理,有的部分遭到损坏,有的则年久失修;有的新旧相杂、不伦不类,有的因无人居住或产权归属等问题正呈颓败之势。古村落的环境也随着经济发展而急剧变迁,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很多古建筑甚至处于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境地。因此,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已经提升为国家战略的大环境下, 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 2.南昌市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思路构架 2.1全面开展南昌市范围内古村落的普查 弄清南昌市古村落的文化遗产分布、现状及保护重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人们重建设轻保护,拆掉了很多可以不拆或本不该拆的古建筑,因此,有必要对古村落文化遗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并公布保护名单,这样才能进行很好的保护。古村镇分布地区广,民族与地域条件各具特色,须分别对待,依据不同的情况、价值的大小、完整的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通过文化遗产普查,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才能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强对重要濒危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以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 2.2分析南昌市古村落发展与保护所面临的问题 2.3制定相关对策 a.加强法规建设:加强法规建设,尽快起草制订专门的保护法规。现有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全适合古村落建筑保护,为便于各项保护工作的开展,有必要考虑制定适用于古村落建筑保护的专门法规或政策,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 开发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摘要:世界文化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世界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中国作为文化古国,到目前中国已有48处文化古迹、历史名城和自然景区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这些文化遗产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价值,是中国珍贵的文化财富。就目前来说,一些文化遗产是及其脆弱的,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浪潮中,我国一些文化遗产遭到破坏。如何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是当前我们必须重视的问题。 关键词: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现状及原因保护与开发开发转变 为了使物质文明的进步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为了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于1972年倡导并缔结了《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公约》。 中国于1985年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并于1999年10月29日,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于1986年开始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遗产项目。中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却后来居上,自1987年至2015年国先后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已达48。名列第二,仅在意大利之后。 文化遗产是我们的祖先智慧的结晶,它直观地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这一重要过程,具体有历史的、社会的、科技的、经济的和审美的价值,是我们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证。纵观中国所有世界性的文化遗产,它们都蕴含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特色,几千年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重要的历史意义。 世界文化遗产其价值如此丰富,如何对待中国世界文化遗产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方面,为了最大发挥文化遗产的价值,对文化遗产进行推广与开发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可以促使人民去了解我们身边不可多得的文化财富,也可以带来一定的经济

浅谈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

浅谈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 中国地域辽阔,历史悠久,各历史时期、各民族保存下来的文化遗产不仅极为丰富,而且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内容丰富的各类文物、文化遗迹,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构成了中华文化的精髓,使中华文明成为世界文明的风范。而我们启东,地处江尾海头。虽然历史短暂,地面文物、文物古迹不不少。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苏北抗大九分校;南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吕四三清殿、秦潭挡潮墙、郁寿丰墓;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吕四进士府、慕仙楼、集庆庵、古井、彭氏宗祠古树、魁星楼古树、城隍庙古树,曹家镇天主教堂、寿丰桥,汇龙镇中天塔、汇龙石兽石刻群、启东巨鲸骨、启东设县碑记、启东烈士纪念碑、海星桥、启东县首届人民政府旧址、沈轶公故居、启东第一个中共支部纪念碑、中国工农红军启东大队等。 文物是文化遗留的创造者和传承者。大量文物古迹,形象地记录着中华民族形成的发展过程。它们是人们认识历史的物质的信息载体;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其中很多事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共同体。文物遗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体现着我们国家的根本价值取向和民族精神特性,是增强民族凝聚力和促进民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文化与精神消费需求的增长,文物

将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历史文化古迹所具有的深沉历史积淀,所产生的独特韵味及其个性和唯一性,吸引着广大的游客群体,使其与旅游业的发展产生了越来越紧密的联系,依托文物古迹的文化旅游活动日渐兴旺,以文物为主体的景点、景区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也越来越多。旅游开发使大批文物的作用得以发挥,提高了文物景点、景区的知名度,增强了群众热爱文物、保护文物的意识。同时也拓宽了文物保护资金的来源渠道。 保护文物就是要真实、全面地保存并且延续文物的历史信息及全部的价值。使得经过修复保护的文物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它们的使命。而对文物进行旅游的开发与应用,无疑是实现保护、传承的双赢战略。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利用可以相互促进 , 共同发展。要以文物保护促进旅游开发, 以旅游开发带动文物保护, 走出一条旅游开发和文物保护协调发展之路。 文物事业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文物保护工作是文物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因此文物保护要坚决贯彻《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其着眼点是文物的保护、抢救。其职责主要是依法将文物、文化遗迹保护好,管理好,并创造有利于社会效益实现的环境和条件,并争取使之存在“合理利用”的条件,

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最新资料(最新整理)

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建设部和国家XX局从2003年起共同组织评选的,主要针对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镇。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使得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又有了新的内容。2008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走上了法治轨道。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的保护与开发也受益于这个时期。2009 年以后,青城镇相继申请到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兰州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项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高家祠堂修缮项目和古民居、博物馆保护与建设项目等。经过这一系列的保护与开发工程,青城镇的面貌焕然一新,成为集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与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历史文化名镇。 青城古镇文化遗产丰富。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包含三类:一是文物类,包括砖雕、木雕、传统服饰、明清家具、碑刻、农业生

产工具、水烟制作工具、乐器、传统生活用具等;二是建筑群类,包括明清民居、城隍庙及其附属建筑、青城书院及其附属建筑、高家祠堂及其附属建筑、罗家大院及其附属建筑等;三是遗址类,主要指尚存争议的闯王李自成墓及其故居。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包含四类:一是传统手工技艺类,包括水烟制作技艺、陈醋酿制技艺、织布技艺、长面制作技艺、剪纸技艺、刺绣技艺、砖木雕刻技艺等;二是民间游艺类,包括道台狮子、青城高跷、城河抬子、火狮子、英雄舞鼓等表演活动;三是民间音乐类,主要指青城小调;四是民俗活动类,比较典型的是城隍出府。这些文化遗产共同孕育在青城古村落的整体生态文化遗产之中。 对于青城文化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各方争论不一。有人强烈反对开发利用,认为其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大过保护。也有人支持开发利用,认为可以依靠文化遗产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笔者认为各有利弊。文化遗产是各历史时期前人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化产品,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和生活状况,人们通过这些遗产分享人类的文明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既要保护文化遗产,也要分享利用它的价值。因此,保护和利用并不绝对对立。但也要看到,现实社会中,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开发利用确实威胁到文化遗产的保护,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使文化遗产遭受人为的严重破坏。因此,我们要反对不科

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的几点思考

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的几点思考 旅游学院国旅2班吴琼莉(20093558)众所周知, 世界遗产已成为我国旅游吸引物的重中之重,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这一批自然和文化遗产而旅游业的发展,尤其是在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由于对遗产的开发与利用有不同的观点与做法,给遗产保护带来了不同的结果。如何正确认识和利用遗产,在既遵守联合国《世界遗产公约》时, 又能满足旅游者的需求, 实现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的良性互动, 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世界遗产与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的含义有多种说法, 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 它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 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总结各类说法,构成旅游资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对旅游者来说要有游览价值, 即自然地或经开发后可作为旅游者参观游览的对象; 其二, 对旅游业来说要有经济价值。无论何种自然风光和文物古迹,如果对旅游业没有经济价值,则难以构成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是其得以生存的重要保障。 旅游资源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一是旅游资源必须具有独特性,必须具有观赏价值, 观赏价值是其生命力所在, 它不仅能使人产生旅游动机,而且能使人得到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享受。二是区域性, 即旅游资源植根于一定的区域背景之中,具有明显的区域性色彩旅游资源的区域差异是促使旅游者进行区际乃至国际旅游的重要原因。不过,从资源保护的角度来看,旅游资源的国际性特征表现得日益突出。三是可持续性,通常旅游资源不能向旅游者出售, 也不能转让。正是其可持续性,所以加强保护和管理, 能得到长期的开发和利用,真正发挥其潜在价值。 世界遗产,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规定,包括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部分。文化遗产包括:(1)文物,即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 具有考古性质或结构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2)建筑群, 即从历史科学角度看, 在建筑样式,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位或连接的建筑群;(3)遗址, 即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类的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自然遗产包括: (1)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成为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2)从科学和保护角度看, 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性质和自然地理,以及科学明确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活环境区; (3)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世界遗产都是旅游资源,无论是自然的还是文化的,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 都可作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而存在。保护好世界遗产, 是发展旅游业的必要条件, 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旅游业是一个资源产业, 一个依靠自然禀赋和社会遗赠的产业, 一个以资源和环境为基础的产业。世界遗产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 其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表现得尤为突出保护遗产不仅是人类文化发展的必需, 也是现在和未来旅游业发展的必需。 二世界遗产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世界遗产保护的目标为:保护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使之永久地流传下去。因为它不仅属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属于全人类;它不仅属于当代, 更属于子孙后代,其次,要保证在任何遗产利用方式下, 相关的国家和全民利益不致受损。遗产事业是大环境事业的一部分, 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要求。如果因开发不当或保护不力, 让遗产严重受损或发生严重蜕变, 将被列入濒危遗产, 这还会产生不良政治影响。我国有许多世界遗产,带动了旅游业的均衡发展, 特别是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尤为突出, 如湖南的张家界,四川的九寨沟等。但是, 20 多年旅游业的发展, 得力于世界遗产,也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产生了很大影响。由于有些遗产地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的过度开发或不当开发,出现短视,盲目追求

新时代背景下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策略研究

目录 内容摘要 (1) 一、引言 (1) 二、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相关概述 (2) (一)文物保护的意义 (2) (二)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2) 三、敦煌莫高窟现有文化保护措施 (2) (一)莫高窟概况 (2) (二)莫高窟文化保护具体措施 (4) 四、基于莫高窟分析新时代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 (一)快速增长的游客考验文物保护 (5) (二)传统博物馆限制了展示效果 (5) (三)资源利用率较低 (6) (四)专业人才不足 (6) 五、新时代文物保护背景下促进旅游开发的具体策略 (6) (一)提升游客的文物保护意识 (6) (二)改变陈列馆运营模式 (7) (三)利用辐射周边的景区资源 (7) (四)积极引进专业人才 (7) 六、结论 (8) 参考文献 (8) Abstract (9) 后记 (10)

新时代背景下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策略研究 ——以莫高窟为例 学生姓名:张文帆指导教师:郭星 内容摘要:在我国国内,作为精神财富存在的文物,还是非常重要的旅游资源,属于物质财富。近些年国内各地区越来越重视文物旅游开发,开发文物的旅游资源可以帮助当地将财政收入增加,但是也在挑战着文物保护。目前,我国知名文化遗产敦煌莫高窟已经得到了非常有效地旅游开发,作为旅游胜地驰名中外,但是也正是因此敦煌莫高窟面临着非常突出的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矛盾。本文利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选择莫高窟作为具体的研究对象,从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关系分析入手探讨新时代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我国文物旅游开发现状,从提升游客的文物保护意识、改变陈列馆运营模式等方面提出完善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具体策略,希望能够以此为我国各地旅游部门有效地处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关键词:文物保护旅游开发莫高窟 一、引言 作为民族精神财富存在的文物,不仅是宝贵的国家文化资源和文化财富,也是推动民族进步和民族信念的动力与基石。在我国国内,很多地区都有着颇多的文物古迹,境内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尤为丰富,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开发文化旅游,将境内的文物资源利用起来。但是在开发文物旅游资源时,必然要思考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如果开发不当,很可能会对文物资源造成破坏,但是如果为了保护文物而选择放弃旅游开发,实际上也是对文物资源的浪费。可见,旅游保护与文物保护具有一定研究价值。 莫高窟是我国知名的文物遗产,在国内的考古界和艺术界有着非常超然的地位,在国内外的佛教石窟壁画文物中都属于数一数二的。作为具有巨大价值的文物,莫高窟的维护与保存一直都备受关注,且随着莫高窟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莫高窟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与最初发现莫高窟时相比较,它现如今的壁画变化非常大,可见莫高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游客参观、旅游开发的影响,探讨莫高窟的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具有一定代表性。本文就是在此背景下选择以莫高窟为例,研究新时代的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

古村落的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

第22卷第5期温州大学学报·社 会 科 学 版2009年9月V ol 22, No 5 Journal of Wenzhou University · Social Sciences Sep, 2009 古村落的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 —— 以浙江省楠溪江流域苍坡古村为个案 黄 涛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温州 325035) 摘要:著名古村落苍坡村的古建筑景观呈现珍贵的宋代风貌,是传统社会耕读文化遗址。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苍坡古村成为该地区重要旅游景点,村中古建筑也得到了以当地旅游部门为主导的保护和开发,但近年来该村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其经验与教训值得深入探讨。 古村落不仅是古建筑遗址,也是现代农村社区。在保护、展示古建筑的同时,不能忽视、损害古建筑主人即村民的活态文化和生存利益,应该合理传承、完整展示与古建筑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而且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应该由当地村民作为主要实施者,政府管理部门应承担指导与资助责任,而不能代替村民成为保护工作的主体。 关键词:古村落;文化遗产;社区发展;楠溪江;苍坡村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3555(2009)05-0046-09 DOI:10.3875/j.issn.1674-3555.2009.05.007 本文的PDF文件可以从https://www.360docs.net/doc/ad8589624.html,获得 苍坡村是浙江省永嘉县楠溪江流域古村落群中最具代表性的村落之一,1991年被列为浙江省历史文化保护区。该村历史悠久,始建于五代后周,现有村落形成于南宋淳熙五年,其特色是村庄以“文房四宝”布局,现存古建筑呈宋代风貌。该村原是楠溪江古村落群中最副盛名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曾经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观赏,客源经常保持旺盛状态。但随着村落经济水平的提高,村中的新式多层楼房越来越多,相关政府部门虽努力控制而成效不大,已经很大程度地破坏了古村落风貌,近几年游客稀少,并引起社会关注。苍坡村的物质遗存保护有不少令人担忧的问题,同时该村的民俗文化调查工作也基本没有展开,其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思路尚需探讨。 本文以苍坡村为例,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将古村落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如何对古村落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和活态保护,如何将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社区发展相协调,如何在进行遗产保护的同时尊重当地民众的意愿、符合他们的生存利益,以及如何加强古村落民众的文化保护自觉意识并使之成为保护工作的主体。 一、作为现代农村社区的古村落 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古村落也是村落。然而,这一看起来很明白的常识,长期以来却被各方面忽略了,旅游者、管理者、学者等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古村落的古建筑上,而对古村落的村民、活态文化、社区发展等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好像古村落就不是村落了,只是古建筑的若隐 收稿日期:2009-07-20 作者简介:黄涛(1964- ),男,河北景县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传统节日,民间语言,文化遗产保护

论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

论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 作者:陆建松 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发展旅游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擅自改变文物单位的管理体制,将原本由政府实施保护与管理的文物单位转移到旅游企业开发经营。有的以“合署办公”的形式将文物单位纳入旅游企业,有的直接将文物单位并入旅游公司,有的将文物单位的门票划入旅游企业,有的干脆将文物单位作为资产对国内外进行招标和租赁经营,有的甚至欲将文物单位作为普通资产上市。尽管表现形式不一,但实质都是一样的,即以所谓“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名义,将文物资源作为普通资产纳入到企业进行市场化经营。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议论。尤其在文博界、社科界、建设部门、环保部门和旅游、国资部门中, 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论,两派观点针锋相对: 以地方政府和旅游部门为代表的一派普遍称好。他们认为,只有将文物单位纳入旅游企业,将文物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文物资源进行市场化经营,才能促使文物资源优势向旅游产品优势转化,才能实现文物事业和旅游产业的共同繁荣。只要规划合理,合同规范严格,不会影响文物保护,只会给文物保护带来更大益处。 以社科、文化和文博界为代表的一派则持坚决反对态度。他们认为,以所谓“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名义,将文物单位的文物管理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旅游企业,甚至将文物作为一般实物资产租赁、承包和上市,是严重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是违背文物工作规律的行为,将对文物事业造成难以估量的破坏性结果。因为一旦文物单位被纳入旅游企业,就会把文物的所有权、管理权、处置权与经济利益挂钩,就会因不当开发或过度使用对文物及其环境氛围造成破坏。因此,绝不能急功近利,以损害或牺牲文物为代价,换取地方 经济局部的、暂时的发展。 自1997年以来,这场争论一直在继续。2001年7月,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文物)行政部门下达了《关于禁止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的通知》。2001年10月,由国家计委牵头,国家文物局、旅游局、建设部、环保局和林业局等八大部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专赴陕西就此问题进行调研,各方未达成统一意见。2001年12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委员会、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承办的“改进中国自然文化遗产管理”国际会议也对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保护与管理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也未能形成共识。但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文物单位被纳入到旅游企业的现象却大有愈演愈烈之势。2001年四川宜宾兴文石海景区、福建金湖风景区、湖南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城、安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屯溪老街等一批重点文物点被纷纷出让和租赁,时间长的达50年之久。有识之士忧虑地感叹:文物保护陷入了越来越被动的局面!如何处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利用的关系已成为我国经济文化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两派观点之所以差距大且始终不能达成基本共识,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各自考虑问题的角度和利益取向不同,未能顾及事物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对地方政府和旅游企业而言,着眼点是经济利益,为了谋求地方利益和经济利益,自然倾向于对文物资源进行市场化开发经营。毕竟一个兵马俑博物馆一年一个亿的门票收入远远超过若干个中等企业的收入,且投入少见效快。对文物管理部门和文物单位而言,着眼点是文物的保护,其基本职责是有效地保护好文物,而且“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做法直接冲击着整个文物事业的基础,如文物单位的公益和非赢利性质、文物工作的宗旨、文物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文物工作的管理体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管理权和处置权等。 因此,要克服目前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无休止争论局面,首先必须确立一个合理、公正的评判标准。只有在具备这样一个标准的前提下,才能评判事物的是非曲直,才能探求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利用如何良性互动和有效合作机制。这个评判标准应该包括 法律、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原则。 一、依法处理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利用的关系

从古村落文化保护到村落文化景观保护

从古村落文化保护到村落文化景观保护 朱隽 摘要随着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名录的公布和《贵阳建议》的出台,古村落的保护再度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文化景观作为世界遗产的重要类型因其“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的特点,折射出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古村落保护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内涵。本文通过对古村落保护相关概念的阐述,分析了古村落文化保护、文化景观以及村落文化景观三个概念,并就古村落文化保护及村落文化景观进行了细致比较。另外以宏村和南屏村为典型案例作对比分析,指出古村落保护中的问题,应将其扩展到村落文化景观的保护,并提出了一些村落文化景观保护的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 古村落文化保护 文化景观 村落文化景观 1 引言 2008年10月31日,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名录公布,安徽黄山市呈坎镇呈坎村等村镇名列其中,村落及村落文化的保护话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至此,中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总数已经达到了251个。 在此之前一周,在“中国·贵州村落文化景观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国内外的8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主题,结合国际、国内的实践案例进行深入探讨,最终形成关于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的《贵阳建议》。[2] 2008 年10月17日至21日,第四届中国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研讨会在上海召开,并启动了第二届中国景观村落的评选活动。 密集而频繁的会议及评选活动让古村落保护的话题顿时成为热点,对于古村落保护的关注由此变得轰轰烈烈。 2 古村落保护的相关概念 2.1 古村落文化保护 对古村落文化保护并无直接的定义,但必须体现自然生态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审美价值及游憩价值。对其内容各方都有较为相似的共识,古村落文化保护的主要内容包含整体空间形态、传统街巷格局、建筑风格、古文化遗址、古建筑(构筑)物、古树名木;地方特色方言、戏曲、传统工艺、产业、民风民俗等。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于历史保护的关注,人们开始意识到,古村落一旦被破坏便再

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关系的思考

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关系的思考

因此只有在法律框架内的旅游开发,才可能最大限度的避免因开发而导致的矛盾。即使在开发的过程中产生了矛盾,只要各有关方面都减少人为因素,树立法律共识,依法办事,就可以找到适当的解决矛盾的办法和措施。当然,对于以权代法,视法律为无物,造成文物损失的当事人要依法予以严惩。 2.旅游开发应立足于文物保护的前提。 《文物保护法》已经明确了文物“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任何对于文物的旅游开发都必须严格遵循这一方针。这是减少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矛盾的有效保证,也是两者和谐发展的基本保证。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从旅游的角度言之,文物则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因此,无论是从文物保护的角度,还是从旅游开发的角度,都必须重视文物的保护。文物的珍贵在于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在于它的不可再生性、唯一性。文物同时也是脆弱的、易于损坏的,破坏一件就永远消失一件,毁掉一处就无法再拥有它,也无法再利用它。因此,需要精心的维护。文物的这些属性,决定了有关文物的任何决策都不允许失误,包括旅游开发在内。因此,任何有关文物的旅游开发特别是在文物密集的区域,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都必须认真、周全地考虑文物保护的问题,不允许开发性破坏文物及其环境的现象存在。否则,就容易产生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造成文物部门与开发者之间的冲突,造成文物及经济损失。因此,在旅游开发涉及文物时,必须把文物保护放在重要的位置进行考虑。要正确认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正确执行文物保护“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在这个方针下,文物的有效保护、抢救是放在首位的,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够对文物进行合理利用。合理利用,就是要掌握一个“度”,于旅游开发而言,也就是适度开发,而不是盲目开发,超度利用。加强管理,就是既要管“保护”,又要管“利用”,是指要按照国家的法律对文物及涉及文物的活动进行管理,而不能随心所欲。根据国家保护文物的方针,旅游开发是不能以文物损失作为代价的,而是必须在保证文物的安全,不改变文物及其环境原貌的前提下合理进行。否则,连文物及其环境都保不住了,破坏了,怎么谈得上利用呢?这恐怕也与开发的初衷相违背了吧。因此,笔者认为,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和谐的关系应该是:文物保护是旅游开发的前提和基础,“开发”必须接受“保护”的制约,而旅游开发的目的和结果,必须确保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 3.文物、旅游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首先要明白,对于文物的旅游开发,需要规划、建设、土地、环保等多部门合作,尤其是文物、旅游部门的密切配合,而不仅仅是哪一个部门自己的事情。《文物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文物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各地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协调各方精诚合作,依法办事,共同创造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和谐发展的平台,不能为了政绩,不顾实际情况,违法强行开发,或者以牺牲文物保护而追求眼前经济利益。《文物保护法》第九条还规定:基本建设、旅游发展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各相关部门对于自己的本职工作,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指导和约束,依法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

浅谈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_刘蕊

浅谈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刘蕊■大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大连116000 摘要:历史遗留的文化遗产资源是全世界人民的宝贵财富,需要得到我们的精心呵护,需要得以延续。如何在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寻找平衡点, 是全世界都在关注的问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 展成为新的时代使命。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旅游保护永续利用 历史文化遗产是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随着现代群众性旅游活动的兴起和生机勃勃的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逐步显现出来,大众逐渐开始意识到旅游可能给旅游目的地环境、社会和文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因而,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如何在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寻找平衡点,使二者相互促进,和谐发展,对于我们这个遗产和旅游大国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旅游业发展迅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以其客观的业绩和巨大的未来发展潜力,被确认为应予以积极培育的国民经济新增长点。中国的世界遗产地因其在历史、艺术、美学、景观、生态、民俗等诸多方面都蕴藏着突出的价值,逐渐成为旅游研究所关注的热点。 探古求知是广大旅游者的共同心理,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而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反映人类发展历程的遗产古迹就能够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由于遗产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它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旅游发展对遗产保护的促进 历史文化遗产是旅游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旅游资源是旅游开发的必备条件之一,是构成旅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丰富的旅游资源的优美旅游环境,就没有旅游业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旅游产品的历史文化遗产显然不是单独存在的,需要依赖于其所存在的环境。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便是保护生态环境。因此,要实现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2.1促进经济效益 我国遗产古迹众多,使它们在保护的前提下供人观赏,并将它完整的留给后人享受,说到底也是为人类更好的利用而服务的。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遗产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遗产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许多遗产因无经费来进行维修与保护而遭毁灭。发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遗产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遗产古迹既然可为旅游区带来经济效益,那么,该旅游区就应该从经济收益中提出相当部分,用于区内的遗产保护,达到“双赢”的目的。 2.2增强保护意识。 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遗产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遗产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遗产的重要价值,认识到遗产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遗产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遗产保护工作。在履行过程中,旅行社和旅游风景区景点工作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向游客介绍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强化广大旅游者的保护意识。2.3增强保护意识。 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遗产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遗产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遗产的重要价值,认识到遗产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遗产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遗产保护工作。在履行过程中,旅行社和旅游风景区景点工作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向游客介绍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强化广大旅游者的保护意识。 3旅游发展对遗产保护的影响 随着世界历史遗产逐渐被人们熟知,遗产遗迹旅游的热潮也与日俱增,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在我国的遗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无序和有悖于初衷的现象,有些问题甚至已相当严重,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和深刻反思。 3.1忽视长远利益 “申遗”成功之后,在遗产带来巨大经济利益面前,许多人往往将大量资金投入到遗产的开发上而不是保护上,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却忽视了遗产保护的长远利益。不少遗产为了迎合旅游者的需求,经过一番画蛇添足的包装后呈现在大众面前,这也成为一部分人糊口的营生和牟利的工具。“申遗”对于国家和社会都是值得鼓励的,但在某些地区,一些人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遗产遗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长此以往,原有古迹品貌被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3.2管理保护欠佳 随着旅游发展的全球化,旅游需求的个性化和多样化趋势日渐突出。可以说靠单一的市场供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旅游市场的需求,因此我们必须对遗产类旅游源进行深层次的开发和加工,以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在许多遗产地,由于地方政府对市场需求状况缺乏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完全没有顾及到遗产资源本身的特性而盲目建设,严重破坏了遗产资源原有的自然风貌和历史风格,甚至还将本地区遗产资源原有的一些独特之处也抹杀掉了。就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管理不善,保护意识不强造成的。 4实现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双赢” 4.1开发利用相结合 我们保护世界遗产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能传承给我们的子孙后代,讲的是保护。二是为今天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讲的是利用。保护的目的是使子孙后代可持续的利用。保护是开发利用的前提,是基础,开发利用一定要有利于更好的进行保护。但我们讨论和研究中国世界遗产地的保护和开发问题时,在遵守国际世界遗产保护的基本准则基础上,也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认识问题。中国世界遗产地居民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力应该给予足够重视。要充分理解地方政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所作出的努力。我们考虑问题时必须把世界遗产保护的理想化模式和发展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把必要性和可行性结合起来。4.2完善管理体制 在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中,法律手段是最行之有效的,也是最重要的。美国的遗产保护就是建立在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之上的,几乎每个国家公园都有独立立法,避免了国家公园管理局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矛盾;日本所有的国家公园都依照国家公园法进行规划管理。我国目前尽管已出台了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涉及世界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总体而言,我国在保护世界遗产方面的立法,远远滞后于资源开发行为,很多地方用开发区的政策来套用风景区、遗产地的开发,难免导致错位的破坏性开发。为了加强对世界遗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吸取国外经验,因地制宜的制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遗产保护法,将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5结束语 在保护好世界遗产的前提下,合理的利用遗产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遗产保护的负面影响,使遗产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 参考文献 [1]李天元著.中国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3. [2]周武忠著.旅游景区规划研究[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7.[3]许涛,张秋菊等.我国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概述. [4]董耀会.《中国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 23 · 2014年第5期(总第134期)江西建材建筑与规则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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