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携带“两证”(学生证、身份证)方可入场应试,如果遗失证件,需要所在分院证明身份。

二、考生必须按考试规定时间,于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作旷考论。

三、不许在考场大声喧哗、吸烟、来回走动,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

四、学生进入考场后,须在学生名单备注栏中签名,并服从监考人员指挥,按指定位置就座,违者以违反考场规则论处。

五、考试时手机一律关机并放入手机袋中,不允许考试期间拿出手机查看时间,否则按照作弊论处,考试终场前15分钟提醒。

六、开卷考试的学生只允许携带任课老师指定的书籍、资料及图表等工具(如制图仪器等),闭卷考试的学生随身携带的书籍等在进入考场时应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用具一律不准互相借用。

七、学生拿到试卷后,要及时检查试卷质量,如发现缺页、漏印或印刷字迹不清,应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提问、给予调换试卷等,但不得询问或试探与考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八、要独立完成试卷,凡考试作弊者(包括夹带、翻书、偷看、抄袭、交头接耳、交换试卷等),监考人员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收缴并保存作弊物证,令其离开考场,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

九、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须事先持校医院或其它证明,向分院办公室申请,经分院常务副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方可缓考。未经批准擅自缺考者,以旷考论。

十、学生在交卷前不得离开考场,不得上厕所(生病等特殊情况时应有一名监考人员陪同),带出考场的试卷一律作废。

十一、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允许交卷,必须在考试规定的时间内交卷,对到时不交者,监考人员不再收卷,按零分处理。

十二、监考教师应在黑板上板书:考试科目、开闭卷、考试时间、座位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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