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说明:属于情况紧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19条规定,使用本文书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制作说明

一、概念、适用范围

《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适用于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前或紧急实施后内部报批程序,以及延长物品扣押期限的内部报批程序。

使用此文书应当经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

二、填写注意事项

对于情况复杂的案件,需要延长扣押期限的,应当在“拟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和内容”一栏中写明。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强措〔〕号

(联系地址):经查发现,你(单位)关于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现根据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日。请尽快到本机关接受处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签收:年月日时分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概念、适用范围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使用此文书应当经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填写注意事项

1、采取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查封、扣押的物品超过两件的,应当制作清单。

2、运管、路政实施的扣留车辆和工具的强制措施不使用此文书。

3、代理人签收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

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执法人员签名: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制作说明

一、概念、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此文书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附件使用。

二、填写注意事项

查封、扣押的物品(包括车辆、工具)只有一件的,不必填写此文书。

路政执法文书制作之

车辆(工具)扣留决定书

扣留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

经调查,你(单位):

□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拒不改正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逃避超限检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

□在公路上超限运输及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决定扣留车辆(工具)。请持本决定书于规定期限内到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

如果不服本扣留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接受处理机关地址:联系电话: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时间: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车辆、工具扣留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概念、适用范围

《车辆、工具扣留决定书》是对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或对实施扰乱超限检测秩序,逃避超限检测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行政强制文书。原《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不再作为强制措施文书使用。

使用此文书应当经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填写注意事项

1、号牌号码栏:按行驶证上的信息具体填写;

2、车辆所有人情况栏(工具所有人栏):公民与法人或其它组织择其一填写。一般按行驶证上的信息填写;

3、车辆驾驶人情况栏:姓名、驾驶证号、住址等均可按驾驶人的驾驶证上的信息填写。

4、接受处理的规定期限一般为:只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为规定期限;只有赔补偿通知书的,赔补偿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为规定期限;行政处罚同时有赔补偿的,使用两者中规定的较长期限。地点一般为具体承办的执法机关。

5、当事人签名及时间栏:应为当事人自己签名,不允许代签,时间应将实际的年、月、日、时、分填全。车辆所有人为公民,其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现场的,由车辆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车辆所有人为单位并其代理人在现场的,由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车辆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不在现场的,由车辆驾驶人签名并注明身份和日期。

6、车辆、工具扣留期间,不得收取保管费用。

7、暂扣车辆、工具的强制措施的情况须在现场(勘验)笔录中详细记录。

8、扣留车辆、工具超过2件的,应当制作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9、实施扣留车辆、工具的强制措施,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

运政执法文书制作之

车辆扣留决定书

扣留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

经调查,在(时间)(地点),你(单位)(车辆号码为)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提供《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暂扣车辆。请持本凭证在规定期限内到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对暂扣车辆依法作出处理。

如果不服本扣留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接受处理机关地址:联系电话: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时间: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车辆扣留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概念、适用范围

《车辆扣留决定书》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或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提供《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单位

和个人使用的行政强制文书。

使用此文书应当经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填写注意事项

1、号牌号码栏:按行驶证上的信息具体填写;

2、车辆所有人情况栏(工具所有人栏):公民与法人或其它组织择其一填写。一般按行驶证上的信息填写;

3、车辆驾驶人情况栏:姓名、驾驶证号、住址等均可按驾驶人的驾驶证上的信息填写。

4、接受处理的规定期限一般为: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接受处理的期限。地点一般为具体承办的执法机关。

5、当事人签名及时间栏:应为当事人自己签名,不允许代签,时间应将实际的年、月、日、时、分填全。车辆所有人为公民,其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现场的,由车辆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车辆所有人为单位并其代理人在现场的,由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车辆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不在现场的,由车辆驾驶人签名并注明身份和日期。

6、车辆扣留期间,不得收取保管费用。

7、暂扣车辆的强制措施的情况须在现场(勘验)笔录中详细记录。

8、实施扣留车辆的强制措施,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

延长扣押期限通知书

延扣〔〕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你(单位)涉嫌一案,本机关于年月日对你(单位)的采取了

行政强制措施(案号:)。现因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延长扣押期限三十日(至年月日止)。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延长扣押期限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概念、适用范围

《延长扣留期限通知书》是交通行政执法机关依据《行政强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延长物品的扣留期限所使用的文书。

二、填写注意事项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路政管理案件中,对公路造成损

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情形,应当直接适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期限,不再适用本文书。

路政执法文书制作之

车辆(工具)扣留公告

扣公〔〕号

因你(单位)有的违法行为,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已对你(单位)的车辆(工具)(号牌:)予以扣留,现要求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前往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扣留的车辆(工具)将由本机关依法拍卖。

特此公告。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车辆(工具)扣留公告》制作说明

一、概念、适用范围

《车辆(工具)扣留公告》是指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工具后,公告要求当事人限期前来接受处理时使用的文书。《车辆(工具)扣留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时,使用此文书发出公告。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第2款的规定,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工具的,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工具,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二、填写注意事项

1、扣留车辆的,选用《车辆扣留公告》;扣留工具的,选用《工具扣留公告》;统一编号,不区分车辆、工具。

2、在《车辆(工具)扣留决定书》规定的接受处理的时间内不来接受处理的,立即使用此文书发出公告。

3、经公告3个月当事人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处理。

4、公告一般在报刊、网络、行政机关办公场所外明显处张贴或发布。

行政强制中止(终结)执行告知书

强中(强终)〔〕号

本机关在一案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中规定的下列情形,现决定:。

特此告知。

1、中止执行:

□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2、终结执行:

□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执行标的灭失;

□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行政执法机关联系人和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签收:年月日时分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行政强制中止(终结)执行告知书》制作说明

一、概念、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出现行政强制措施中止、终止情形时使用的文书。

二、填写注意事项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行解〔〕号

个人姓名或单位全称:

因你(单位)涉嫌一案,本机关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项、目规定,依法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财物)采取了

的强制措施(案号:),现因

,决定自年月日起予以解除。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概念、适用范围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指经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调查核实,依法对暂扣物品解除强制措施并告知当事人的文书。适用于对返还暂扣物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所有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均应当使用此文书。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经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有: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2、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4、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5、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二、填写注意事项

1、第一个时间栏填写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时间。

2、财物栏:填写被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物品名称。

3、强制措施内容栏:填写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名称。

4、文号栏:填写执法机关作出实施强制措施决定的法律文书的文号。

5、原因栏填写解除强制措施的原因,如“案件已调查处理完毕”等。

6、第二个时间栏填写解除强制措施的具体时间。

7、视情况制作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物品清单。

8、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在交通执法案件中,除路政管理中对公路造成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情形,应当直接适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期限以外,其他案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后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时,应当依法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答案版行政强制考试试卷

答案版行政强制考试试 卷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2016年点食药监局行政强制法考试试卷答题人:_____ __ 得分:__ _____ (一)判断题 1、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3、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4、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同样可以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5、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无权依法要求赔偿。(×) 7、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8、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9、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10、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11、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2、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13、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委托。(×) 14、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经过培训也可以实施。(×) 1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1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17、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18、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 19、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20、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2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2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现场笔录应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2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行政执法考试题库3-判断题及答案

题库3-判断题 制定《行政强制法》的目的是: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A.对 B.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也可以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A.对 B.错 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对 B.错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可以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 A.对 B.错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时,查封、扣押的期限一律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A.对 B.错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A.对 B.错 李某因超生被计生部门处以罚款。李某拒不缴纳罚款,计生部门可以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等方式迫使李某履行行政决定。 A.对 B.错 某广告公司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设置广告牌,遮挡了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妨碍了安全视距。为此,当地交管部门责令该广告公司排除妨碍。由于该广告公司经书面催告后无故拒不执行,交管部门对其处以一千元的罚款,并强制拆除了广告牌,所需费用由该广告公司负担。 A.对 B.错 《实施意见》提出要全力创建社会主义法治模范城市,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把我市建成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地方法规规章健全、司法公正高效、市场运行开放有序、公共管理高效规范、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主义法治模范城市,营造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法治环境,基本达到国际先进城市的法治水平。 A.对 B.错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肩负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职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A.对 B.错 冻结存款、汇款期限已经届满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A.对 B.错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A.对 B.错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 A.对

行政强制试卷答案

【行政强制法】 一、多项选择题 1、行政强制包括哪两种行为?() A、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即时强制 D、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等情形,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A、控制危险扩大 B、避免危害发生 C、防止证据毁损 D、制止违法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 A、依法控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B、依法没收公民财物的行为 C、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的行为 D、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4、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A、行政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 D、立法机关 5、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A、安全措施 B、应急措施 C、保障措施 D、临时措施 6、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 A、权限 B、范围 C、条件 D、程序 7、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A 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B 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A、适当 B、不得 C、可以 D、合法 8、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相结合。 A、处罚 B、惩处 C、教育 D、强制 9、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禁止谋利原则() A、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B、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 C、对于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D、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 10、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法定原则() A、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B、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C、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D、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11、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适当原则() A、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 B、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合法 C、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D、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12、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权利救济原则()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出差审批单(样表).pdf

出差审批单 填表日期:年月日 出差事项说明 1、出差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出差前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公司部门其他职工出差两天(含两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三天(含三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生产单位其他职工出差由生产单位负责人审批;公司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公司班子成员出差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出差由大队分管领导审批。公司职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按审批程序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以出差审批单作为差旅费报销的必备依据,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 2、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三等座(含三等舱,不包括旅游船)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其他交通工具;因特殊情况乘坐飞机、火车软席车、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或动车)一等座和商务座需经总经理批准,费用全额报销。出差人员乘坐出租车需经二级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出租车车费单次超过50元的需总经理批准。 3、住宿费。一般地区300元以内据实报销,300-400元部分自负50%,400元以上部分全部自负。第一个晚上可放宽到400元(即400元以内据实报销)。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区)400元以内据实报销,400-500元部分自负50%,450元以上部分全部自负,第一个晚上可放宽到450元(即450元以内据实报销)。以上标准为一人出差住一间标准间的住宿费标准,两人以上一同出差的,同性别人员两人按住一间标准间核定,逢单数的,加一个标准间核定。工作人员出差未在宾馆住宿的,给予30元/人日住宿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到二级单位出差、工地检查、帮助工作,住在工地未取得发票的,给予30元/人日野外住宿补贴;二级生产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住工棚、且从事野外施工作业的,可按实际考勤天数给予15元/人日野外住宿补贴。 4、伙食费。因公出差人员到一般地区不分省内外,按100元/天计发。计发伙食补贴后,出差人员个人用餐费用不予报销。因公在湖州城区办事不享受补贴。因公到湖州三县及南浔区出差按50元/天计发。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野外津贴与伙食补贴据实领取其一。在二级单位地级市范围内的,按考勤计发野外津贴;在二级单位所在地级市范围以外出差的,按考勤计发伙食补贴。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回公司本部办事期间不享受出差补贴,往返途中按100元/天计发。参加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一个月内按出差补贴,一个月到三个月内的按出差标准的50%补贴,超过三个月以及在湖州市学习、培训的不享受补贴。 5、报销时间。应在一个季度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得办理。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 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后者是以可能产生危害社会的行为为前提。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目的在于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或蔓延,使人和物保持一定状态。 (3)起因不同。引起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义务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引起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既可能是行为,也可能是某种状态或事件。 (4)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必须有单行法律的特别授权。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特殊程序 ①限制人身自由:其一,当场或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其二,紧急情况当场实施的返回后立即报批(不是24小时);其三,不得超期。

②查封、扣押:其一,查封、扣押对象的“三个不得”:与违法行为无关的不得、生活必需品不得、重复查封不得。其二,当场交付决定书和清单。其三,期限:一般期限≤30天;最长期限≤60天(经过机关负责人批准,一般期限延长30天);例外期限,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除外期限,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不计算在内。其四,保管: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第三人保管查封、扣押的财产,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③冻结:其一,实施主体需法律明确规定有冻结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其二,期限:与查封、扣押期限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冻结的例外期限只能由法律例外规定,行政法规不可以。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表现形式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af10001877.html,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表现形式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组织,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表现形式? 根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分为人身强制措施和财产强制措施。 1、人身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海关、国家安全、医疗卫生等行政机关,对于那些对社会有现实威胁或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迫使其履行人身义务的强制措施。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强制隔离,是指对拒绝按法律规定隔离治疗或隔离期间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患有某些传染病的人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例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4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

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再如,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2003年4月卫生部将其列入法定传染病进行管理。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隔离治疗,对其接触者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观察。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其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强制治疗,是指对那些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或者有危害社会危险的精神病人所采取的强制其在专门场所接受治疗监管的措施。除了精神病人以外,那些因卖淫、嫖娼而患有性病的人,也属于强制治疗的对象。 (3)收容教育,是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所采取的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其接受教育、挽救的行政强制措施。收容教育的机构是各级政府设立的收容教育所,在收容教育过程中,被收容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剥夺,收容教育所还要对被收容人进行强制性的医疗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要进行强制治疗。同时还要对被收容者进行强制性的法律、道德教育,并迫使其进行一定生产和劳动,收容教育的期限为6个月至2年。 (4)强制戒毒,是由公安机关设立的强制戒毒所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人,采取强行戒除、进行治疗、教育的措施。强制戒毒的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经过延长后一般不得超过1年。经过强制戒毒后重新吸食、注射毒品的,公安机关可对其采取劳动教养措施。

行政强制法试题本(A)及答案

《行政强制法》考试卷试题本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仅有1个正确答案;共30题,每题1分) 1、以下哪一个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C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责令停产停业 D、扣押财物 2、下列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遵守程序规定的是( D )。 A、甲市公路处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仅派出1名执法人员实施。 B、乙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C、丙市航道处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没有制作现场笔录。 D、丁市地方海事局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签名,执法人员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3、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B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12 B、 24 C、 48 D、 72 4、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A )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A、3 B、 5 C、 7 D、 10 5、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 B )的有关规定送达。 A、《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 C )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A、一 B、二 C、三 D、五 7、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C )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一 B、二 C、三 D、五 8、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 C )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 、5 B、 7 C、 10 D、 30 9、执行对象为动产的,行政机关向( A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执行标的 D、上一级行政机关 10、以下关于查封、扣押的表述,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是:( B ) A、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第三人直接赔付。 B、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C、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水行政强制措施工作流程图

水行政强制措施工作流程图

流程说明 一、流程分类: 蓝线表示正常流程走向 绿色虚线表示可能发展方向 二、流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1.上级审批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一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扣押 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

行政强制措施和执行的区别

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强制只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在活动中的一种手段和保障,不能看做是最终的处罚,因此,行政强制不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行政处罚则是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人的最终处理结果,具有制裁性。 (2)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或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成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处罚的目的是通过对相对方实施一定的惩戒,使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教育其遵守法律。 (3)法律后果不同 行政强制的适用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目的得以实现,其本身不给相对方课以或增加义务。行政处罚是为了最终制裁相对方的行政违法行为,因而在处罚内容上主要表现为课以或增加相对方的义务。 (4)适用的频率不同 行政强制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行政处罚则应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 (5)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 行政强制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违法或适用不当的,人民法院只能判决撤销或确认为违法,而不能作出变更判决。部分行政处罚行为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或具有自由裁量的因素,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为迅速查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 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5.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

行政强制法考试卷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培训考试A卷答案 一、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每小题1分,共20分) 1、行政强制措施是对公民人身自由或者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 2、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前提。(√ ) 3、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 ) 4、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设定权。(√ ) 5、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6、所有行政机关都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7、凡是涉案的物品,当一律予以查封。(×) 8、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强制措施。(×) 9、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对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进行催告。(×) 10、对违法的建筑物需要强行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直接拆除。(×) 11、行政机关只能向所在地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2、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的方式强制执行的,不可以将强制执行费用扣除。(×) 13、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的执行的申请要进行书面审查。(√ ) 14、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15、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 16、对没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实现强制的,应当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7、短时间使用被查封的车辆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18、《行政强制法》中设定的责任改正不是法律责任。(×) 19、行政问责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 20、当事人的不到现场实施行政强制的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二、单选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的答案选出来,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 1、关于《行政强制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 A、效率原则 B、法定原则; C、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D、权利救济原则。 2、法律、法规以外的其规范性文件( C )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A、可以; B、有权; C、不得; D、授权。 3、行政机关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A ) A、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 B、为了防止证据损毁的;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制措施涉及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财产权利的限制,而该手段实施时,当事人行为是否违法还处在查证阶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发生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相对较大。提高适用法律的位阶,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强制措施的泛化,造成对此类手段的滥用,体现了依法行政的精神。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强制 法(草案)》则十分明确地将行政强制的设定限定在法律、 法规的层次上,其主要内容为:行政强制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对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和财物的查封或者对涉嫌违法的财物的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除对公民人身自由以外的暂时性限制,如对存款、汇款、有价证券等的冻结,强行进入住宅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果没有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对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和财物的查封或者涉嫌违法的财物的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果法律已设定行政强制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以及方式的范围予以扩大。如果已经制定了法律,但法律中没有设定行政强制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增设行政强制。

同时,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在实践中还要注意,有些强制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已经被特别法限定在法律规定的层次上才能适用,因此在缺乏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即使有法规规定,也不能作为实施强制措施的根据。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条件、适用对象必须以与违法行为相关的特定法律或者法规规定为限。就我国目前的行政法律制度而言,不存在能够普遍适用的强制措施,并且在强制措施的种类、适用条件、对象上也可能存在差异,在实践中要注意加以区别。在行政监管过程中,每一种强制措施的作出,都必须考虑与所查处的违法行为相关的特定法律或法规的规定。 以下就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有关强制措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一简单的分析。目前规定强制措施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有《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规。涉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有查封,扣押(扣留),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违法资金进行冻结等。在实际执法中,工商机关执法人员须针对违法行为的性质,根据相应的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及差旅费申请单.doc

出差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流程 1、公司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内容, 经部门经理确认,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理签字审批。 2、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必须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方可借支。 3、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主管备案,在出差途中, 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主管及经理同意并及时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三、差旅费报销标准 1、交通费 (1)依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以乘坐汽车、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可以乘坐上一级标准。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返回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 (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返回;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注:省会城市每天每人住宿标准150元,其他城市按照每人每天120元,餐补统一每

人每天50元) (2)长期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地方(或相邻)出差天数超过7天以上者,住宿标准下浮20%; (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 四、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人员差毕报销差旅费必须先到主管确认考勤(即出差时间)后,方可到 财务部凭《出差申请单》及票据根据财务制度报销。 2、出差人员差毕,必须一周内向财务部门报销结帐,多退少补,不得拖帐,不 足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以财务审核日期为准,超过报销期限,要进行处罚,15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20%扣除结帐,30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30%扣除结帐,30日以上不予报销,并追回欠款。 3、差旅费报销单据要求单据齐全(指车票及住宿发票),粘贴整齐,分类有序, 时间地点相符,其单据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主管负责核对,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如果报销项目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不予以报销。 5、审批责任:出差报销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或审核者把关不严造成差错, 要首先追究审批者或审核者责任,并酌情处以差错部分1-2倍的罚款。 五、出差纪律 1、每次出差以车、船、机票的日期为准计算:员工出差于上午10:00前回公司所在地,下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前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24:00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可晚2个小时上班。

公安机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法律依据

老边区公安分局行政强制措施的 种类和法律依据及执行方式 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对醉酒人的约束、强制传唤、扣押、收缴、追缴、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责令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即强行带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2、对违反行政处罚法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先行登记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二款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3、对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强制拆除或清除,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三款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4、对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拘留审查、监视居住、遣送出境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5、对违反毒品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强制铲除、强制戒毒、强制检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6、对违反刑法不予刑事处罚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收容教养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7、对违反严禁卖淫嫖娼决定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收容教育 法律依据: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8、对违反警察法有关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继续盘问、强行带离现场、保护性约束措施、交通管制、现场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9、对屡教不改人员的强制措施 种类:劳动教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六条、《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10、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完整word版)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流程图.docx

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强制措施 强的,制24措小时施内补流批)程 不符合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符合采取强制措施条件 依法作出其他处理出示执法证,通知当事人 到场。 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 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 或盖章。 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 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 径,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当场做笔录、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30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 准,可以延长。

出示执法证,催告 当事人履行义务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 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方式、条件和期限 行政强制方式职权依据法定时限 [ 地方法规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3 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 号修 查封、扣押进入工 订) 程现场的假冒伪劣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或者涉嫌假冒伪劣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的建筑材料、商铺 一 ) 进入被检查单位工作场所和工程现场进行检查; ( 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混凝土、混凝土预 二 ) 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文件、资料并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 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制构件、建筑构配 三 ) 查封、扣押进入工程现场的假冒伪劣或者涉嫌假冒伪劣的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 ( 的除外。 件和设备,并依法 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并依法作出处理; 作出处理 ( 四 ) 发现存在影响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令改正或者停工整改。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工商字〔〕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 身份证 其他有效证件 号码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住所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经查 你 单位 涉嫌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四 项的规定 决定对有关场所、设施、财物 详见《 场所、设施、财物 清单》第 006号 实施 查封、扣押、扣押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自 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5月10日。情况复杂 需要延长期限的 本局将另行书面告知。 如对本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也可以在三个 月 内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件 《 场所、设施、财物 清单》第 006 号本文书一式三份 一份送达 一份归档 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复议机关未改变行政处罚决定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规定内容: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此文书。如复议已经改变先前的行政处罚内容,此文书的落款应该是复议机关的名称] 案号:()交[决或复]执[ ]号 :(当事人) 你(单位)因(案由)一案,违反了(行政处罚理由)的规定,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对你单位做出了(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且你单位不服(处罚机关)年月日作出的处理决定的复议申请已 于年月日审理完毕。复议决定书(文号)已于年月日送达。由于(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未执行字第号复议决定书。(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你单位本应于年月日前自行履行完毕,但你(单位)至今尚未履行。根据(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的规定,决定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 篇一:行政强制试卷答案 【行政强制法】 一、多项选择题 1、行政强制包括哪两种行为?() c、行政即时强制 d、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等情形,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 a、依法控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b、依法没收公民财物的行为 c、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的行为 4、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b、人民检察院d、立法机关

5、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a、安全措施c、保障措施 6、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 7、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c、可以 d、合法 8、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相结合。 a、处罚 b、惩处 9、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禁止谋利原则() b、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 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d、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 10、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法定原则() a、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作出扩大规定 11、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适当原则() b、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合法 12、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权利救济原则() b、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出差审批单 样表

出差审批单样表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出差审批单 1、出差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出差前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公司部门其他职工出差两天(含两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三天(含三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生产单位其他职工出差由生产单位负责人审批;公司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公司班子成员出差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出差由大队分管领导审批。公司职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按审批程序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以出差审批单作为差旅费报销的必备依据,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 2、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三等座(含三等舱,不包括旅游船)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其他交通工具;因特殊情况乘坐飞机、火车软席车、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或动车)一等座和商务座需经总经理批准,费用全额报销。出差人员乘坐出租车需经二级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出租车车费单次超过50元的需总经理批准。 3、住宿费。一般地区300元以内据实报销,300-400元部分自负50%,400元以上部分全部自负。第一个晚上可放宽到400元(即400元以内据实报销)。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区)400元以内据实报销,400-500元部分自负50%,450元以上部分全部自负,第一个晚上可放宽到450元(即450元以内据实报销)。以上标准为一人出差住一间标准间的住宿费标准,两人以上一同出差的,同性别人员两人按住一间标准间核定,逢单数的,加一个标准间核定。工作人员出差未在宾馆住宿的,给予30元/人日住宿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到二级单位出差、工地检查、帮助工作,住在工地未取得发票的,给予30元/人日野外住宿补贴;二级生产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住工棚、且从事野外施工作业的,可按实际考勤天数给予15元/人日野外住宿补贴。 4、伙食费。因公出差人员到一般地区不分省内外,按100元/天计发。计发伙食补贴后,出差人员个人用餐费用不予报销。因公在湖州城区办事不享受补贴。因公到湖州三县及南浔区出差按50元/天计发。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野外津贴与伙食补贴据实领取其一。在二级单位地级市范围内的,按考勤计发野外津贴;在二级单位所在地级市范围以外出差的,按考勤计发伙食补贴。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回公司本部办事期间不享受出差补贴,往返途中按100元/天计发。参加公

出差审批单(样表格模板)

精心整理 出差审批单 出差事项说明 1、出差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出差前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公司部门其他职工出差两天(含两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三天(含三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生产单位其 他职工出差由生产单位负责人审批;公司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公司班子成员出差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出差由大队分管领导审批。公司职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按审批程序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以出差审批单作为差旅费报销的必备依据,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 2、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三等座(含三等舱,不包括旅游船)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其他交通工具;因特殊情况乘坐飞机、火车软席车、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或动车)一等座和商务座需经总经理批准,费用全额报销。出差人员乘坐出租车需经二级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出租车车费单次超过50元的需总经理批准。 3、住宿费。一般地区300元以内据实报销,300-400元部分自负50% 400元以上部分全部自负。第一个晚上可放宽到400元(即400元以内据实报销)。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区)400元以内据实报销,400-500元部分自负50% 450元以上部分全部自负,第一个晚上可放宽到450元(即450元以内据实报销)。以上标准为一人出差住一间标准间的住宿费标准,两人以上一同出差的,同性别人员两人按住一间标准间核定,逢单数的,加一个标准间核定。工作人员出差未在宾馆住宿的,给予30元/人日住宿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到二级单位出差、工地检查、帮助工作,住在工地未取得发票的,给予30元/人日野外住宿补贴;二级生产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住工棚、且从事野外施工作业的,可按实际考勤天数给予15元/人日野外住宿补贴。 4、伙食费。因公出差人员到一般地区不分省内外,按100元/天计发。计发伙食补贴后,出差人员 个人用餐费用不予报销。因公在湖州城区办事不享受补贴。因公到湖州三县及南浔区出差按50元/ 天计发。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野外津贴与伙食补贴据实领取其一。在二级单位地级市范围内的,按考勤计发野外津贴;在二级单位所在地级市范围以外出差的,按考勤计发伙食补贴。二 级单位工作人员回公司本部办事期间不享受出差补贴,往返途中按100元/天计发。参加公派学习 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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