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咨询专家组名单

浙江省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咨询专家组名单
浙江省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咨询专家组名单

附件:

浙江省“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

咨询专家组成员名单

一、新能源技术重大科技专项联系责任人:杨陈华组长

骆仲泱教授浙江大学

副组长

计建炳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徐锦才教授级高工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成员

江道灼教授浙江大学

汪鹏君教授宁波大学

唐志波教授浙江海洋学院

邵千钧教授浙江农林大学

吴燕明教授级高工水利部杭州机械设计研究院

盛云庆高工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王建民教授级高工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周鑫发教授级高工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

王蔚国研究员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叶杭治研究员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赵波高工绍兴精工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凌志敏高工浙江昱能光伏科技集成有限公司

二、新材料技术重大科技专项联系责任人:黄荣南组长

杨辉教授浙江大学

副组长

马淳安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无机及高分子材料组

成员

王旭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郭玉海教授浙江理工大学

黄少铭教授温州大学

蒋剑雄教授级高工杭州师范大学

傅深渊教授浙江农林大学

李勇研究员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张建君教授级高工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辜同教授级高工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方贤柏教授级高工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李荣年高工浙江省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张诚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金属材料组

成员

葛洪良教授中国计量学院

严密教授浙江大学

季振国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朱秀荣研究员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

计亚平高工中国机械科学研究院浙江分院

顾小龙教授级高工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涂江平教授浙江大学

三、生物技术重大科技专项

生物农业组联系责任人:朱德其组长

陈剑平研究员省农科院

副组长

吴平教授浙江大学

成员

钱前研究员中国水稻所

沈志成教授浙江大学

周继勇教授浙江大学

严小军研究员宁波大学

新品种选育组联系责任人:叶翠萍组长

孟智启研究员省农科院

副组长

胡培松研究员中国水稻所

成员

朱丹华研究员省农科院

杨悦俭研究员省农科院

杨亚军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骆文坚高级工程师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徐宁迎教授浙江大学

顾志敏研究员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林志华研究员浙江万里学院

王志安教授级高工省中药研究所

生物医药组联系责任人:钱玉红组长

陈忠教授浙江大学

副组长

厉力华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成员

胡永洲教授浙江大学

苏为科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郑裕国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章鹏飞教授杭州师范大学

金勇丰教授浙江大学

沈正荣研究员省医科院

李昌煜教授浙江中医药大学

高基民教授温州医学院

姚善泾教授浙江大学

李维金高工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

丁列明教授浙江贝达药业

陈文森教授级高工省石化协会

付俊研究员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王志安教授级高工省中药研究所

周海梦教授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吕圭源教授浙江中医药大学

宣尧仙研究员省医科院

华邵炳教授杭州德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四、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重大科技专项联系责任人:余晓军组长

吴朝晖教授浙江大学

副组长

严义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成员

潘德炉院士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张朝阳教授浙江大学

乐孜纯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苏开乐教授浙江师范大学

王骥教授宁波大学

郭裕顺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何利力教授浙江理工大学

凌云教授浙江工商大学

董新永研究员中国计量学院

戴宁研究员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陈清华教授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陆堪教授级高工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黄观仁高工省电子产品检验所

虞仲晓高工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

马振南高工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程伟教授级高工省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季白扬教授级高工信雅达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王健研究员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五、高端装备制造技术重大科技专项联系责任人:庞保平组长

傅建中教授浙江大学

副组长

陈国金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成员

郑津洋教授浙江大学

彭伟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潘旭华特聘教授浙江师范大学

赵治栋副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胡旭东教授浙江理工大学

吴桂初教授温州大学

李东升教授中国计量学院

宋德玉教授浙江科技学院

张煜明教授级高工水利部杭州机械设计研究院

黄列群教授级高工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一明教授浙江中控集团有限公司

六、节能环保技术重大科技专项

节能技术组联系责任人:杨陈华

组长

樊先平教授浙江大学

副组长

林奕教授级高工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员

韦巍教授浙江大学

高增梁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姜周曙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陈文华教授浙江理工大学

金尚忠教授中国计量学院

蒋春杭高工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程冠华高工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

何慧娟教授级高工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

华桂潮教授级高工英飞特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李建军高工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许涛高工浙江真空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郭文平高工亚威朗光电(中国有限公司)

环保技术组联系责任人:沈维强组长

金均教授级高工省环科院

副组长

陈吕军教授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吴忠标教授浙江大学

成员

陈英旭教授浙江大学

陈建孟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于涟教授浙江大学

薛智勇研究员省农科院

谭永文教授级高工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沈东升教授浙江工商大学

伍远康教授级高工省水文局

周根娣教授级高工杭州师范大学

余淦申教授级高工浙江水美环境公司

许阳教授级高工杭州排水有限公司

姜培坤教授浙江农林大学

谢开焱教授级高工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姚玉鑫教授级高工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杨国华教授宁波大学

七、新能源汽车技术重大科技专项联系责任人:庞保平组长

俞小莉教授浙江大学

副组长

陈军高工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成员

戴国骏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梅德庆教授浙江大学

谢伟东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郑彭军研究员宁波大学

李秦川教授浙江理工大学

杨其华教授中国计量学院

八、海洋开发技术重大科技专项联系责任人:刘建组长

吴常文教授浙江海洋学院

副组长

陈鹰教授浙江大学

成员

潘德炉院士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阮飚高工省海洋与渔业局

郑根江教授级高工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严小军研究员宁波大学

丁玉庭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吴剑国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潘海鹏教授浙江理工大学

谢永和教授浙江海洋学院

杨荣华教授浙江工商大学

金志江教授浙江大学

许端清教授浙江大学

陈全震研究员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王捷教授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郑宏林高工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吴杰教授级高工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九、设施农业与精深加工重大科技专项

设施农业组联系责任人:朱德其组长

喻景权教授浙江大学

副组长

应义斌教授浙江大学

成员

柴伟国高级农艺师杭州市农科院

张宪教授级高工浙江工业大学

吕晓男研究员省农科院

农产品精深加工组联系责任人:叶祥发组长

叶兴乾教授浙江大学

副组长

孙培龙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成员

陈昆松教授浙江大学

鲍滨福教授浙江农林大学

郜海燕研究员省农科院

戴志远教授级高工浙江工商大学

毛建卫教授浙江科技学院

江用文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十、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技术重大科技专项联系责任人:钱玉红组长

杨磊教授杭州师范大学

副组长

封光华主任医师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成员

郑树森教授浙江大学

蔡秀军教授浙江大学

瞿佳教授温州医学院

谢幸教授浙江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毛伟敏主任医师省肿瘤医院

王建安教授浙江大学

黄荷凤教授浙江大学

赵正言教授浙江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范永升教授浙江中医药大学

吕宾教授浙江中医药大学

王钦文研究员宁波大学

柴可群主任中医师省立同德医院

张幸研究员省医科院

傅柏平教授浙江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十一、农业新品种示范成果转化工程联系责任人:叶翠萍组长

徐子伟研究员省农科院

副组长

方伟教授浙江农林大学

成员

徐汉祥研究员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王春琳教授宁波大学

赵伟明研究员省种子管理站

赵建阳研究员省农作物管理局

戴旭明研究员省畜牧兽医局

何志华教授级高工省林业技术推广站

何中央研究员省渔业技术推广站

郭卫东教授浙江师范大学

十二、高效生态农业生产技术成果转化工程联系责任人:朱德其组长

周国模教授浙江农林大学

副组长

刘建新教授浙江大学

成员

金千瑜研究员中国水稻所

张国平教授浙江大学

鲍国连研究员省农科院

俞晓平研究员中国计量学院

吕仲贤研究员省农科院

徐建明教授浙江大学

汪奎宏研究员省林科院

包志毅教授浙江农林大学

吴常文教授浙江海洋学院

叶金云研究员湖州师范学院

郑寨生研究员金华市农科院

十三、农产品加工与安全技术成果转化工程联系责任人:叶祥发组长

王强研究员省农科院

副组长

马灵飞教授浙江农林大学

成员

王俊教授浙江大学

许荣年高工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钱俊青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杨秀芳研究员中华全国供销总社

孟岳成教授浙江工商大学

刘东红教授浙江大学

陈笑梅研究员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陈顺伟研究员省林科院

十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工程联系责任人:杨陈华组长

韩高荣教授浙江大学

副组长

高明煜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成员

杨德仁教授浙江大学

钟英杰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孙林柱教授温州大学

徐时清教授中国计量学院

项新建教授浙江科技学院

周俊虎教授浙江百能科技有限公司

丁申冬教授级高工浙江古越龙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郭卫农高工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现代纺织、皮塑生产技术成果转化工程联系责任人:余晓军组长

陈文兴教授浙江理工大学

副组长

王海平教授级高工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

纺织生产技术组

成员

张森林教授浙江大学

韩建教授浙江理工大学

薛元教授嘉兴学院

段亚峰教授绍兴文理学院

王亚卡教授级高工省轻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董锁拽研究员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胡弘波教授级高工浙江方正轻纺机械检测中心

郭文登教授级高工浙江华泰丝绸有限公司

胡克勤高工省现代纺织工业研究院

史伟民教授级高工浙江理工大学

皮塑生产技术组

成员

申屠宝卿教授浙江大学

钟明强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兰云军教授温州大学

官敏健高工省皮革协会

十六、先进化工、建材生产技术工程联系责任人:黄荣南组长

李伯耿教授浙江大学

副组长

苏为科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钱晓倩教授浙江大学

化工生产技术组

成员

任其龙教授浙江大学

许丹倩研究员浙江工业大学

罗孟飞研究员浙江师范大学

陈忠仁教授宁波大学

熊春华教授浙江工商大学

吴建一教授嘉兴学院

季根忠教授绍兴文理学院

游金宗教授浙江外国语学院

魏优昌教授级高工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方银军教授级高工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蒲通高工浙江车头制药有限公司

潘剑明高工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车大庆高工浙江九洲药业有限公司

建材生产技术组

成员

杨杨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游劲秋教授级高工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牛建华高工华之杰塑料建材有限公司

余亚超高工宝业集团浙江建设产业研究院有限公

十七、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成果转化工程联系责任人:余仲飞组长

谭建荣教授浙江大学

副组长

刘永清教授级高工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潘晓弘教授浙江大学

成员

潘海天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林兰芬教授杭州威灵博群软件有限公司

徐哲教授级高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束学道教授宁波大学

周华教授浙江理工大学

任午令教授浙江工商大学

薛伟教授温州大学

陈乐教授中国计量学院

林江教授浙江科技学院

刘宏富高级经济师绍兴市卓尔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潘小明高工省电子产品检验所

十八、减排技术成果转化工程联系责任人:沈维强组长

朱利中教授浙江大学

副组长

孙培德教授浙江工商大学

成员

严建华教授浙江大学

符建荣研究员省农科院

姚克俭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戴綦文教高工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

徐建明教授浙江大学

吴明华教授浙江理工大学

高亮研究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研究舒英钢教授级高工诸暨菲达集团

谢正苗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张宇高工省固废监管中心

吴斌教授级高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高增梁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徐鹏伟教授级高工省环科院

王建中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33/ ××××-2010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J×××××-2010

2010-××-××发布2010-××-××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DB33/ ××××-2010 J×××××-2010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0年浙江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浙江省建设厅)建设发(2007)319号文《关于编制二OO七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和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践和质量评价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价项目及标准;5.评价规定以及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标准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8号2楼,邮政编码:310005),以便适时修订完善。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银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国家16个重大科技专项情况介绍

国家16个重大科技专项情况介绍 .声明:转载于网络公开资料。 2006年通过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设立了16个重大科技专项。根据《规划纲要》,“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这些项目是可以与“两弹一星”、载人航天、杂交水稻相类比的重大工程。 《规划纲要》中公布了16个专项中的13个: 1.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 2.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 3.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 4.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技术, 5.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 6.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7.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 8.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 9.重大新药创制, 10.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 11.大型飞机, 12.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 13.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 另据媒体报道,这16个重大专项中有9个属民口、7个属军口。民口的重大专项由科技部主管,军口的重大专项由总装新技术局主管。上述13个重大专项中的民口项目是1、2、3、4、5、7、8、9、10;7个军口项目中公开了4个:6、11、12、13,另3个未在《规划纲要》中公布。公开的4个军口项目都是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项目。另据报道,这3个未在《规划纲要》中公布的军口项目是惯性约束聚变点火工程(“神光”)、新一代卫星导航系统(“北斗”)和高超声速飞行器科技工程。 惯性约束聚变(ICF)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在核禁试条件下的核武器研究,尤其是核聚变物理过程的研究。美国和法国目前在ICF领域走在世界前列。美国LLNL的NIF(国家点火装置)已基本建成,法国原子能委员会的LMJ(兆焦耳激光装置)也即将建成。我国目前在建的“神光-Ⅲ”是十万焦耳级的激光装置,能量要比NIF和LMJ低一个量级。兆焦耳级的激光装置“神光-Ⅳ”计划于2020年左右建成,实现热核点火和自持燃烧目标。此外,快点火ICF等新技术路线的探索也在进行中。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大基础工程,其军用和民用价值都是毫无疑问的极其重要。相关论述很多,这里就不讨论了。 最神秘的是“高超声速飞行器科技工程”。2010年4月28日,美国试验了HTV-2a试验飞行器,这是美国发展PGS(全球快速打击)武器系统所进行了一次重要试验。尽管试验

总监-宁波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

附件: 2014年度宁波市优秀监理企业、优秀监理人员和先进进甬监理企业公示名单 一、优秀监理企业(共15家) 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广天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宁波时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浙江方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诚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市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共60人) 汪兴(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黄旭(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付文垓(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高锡龙(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袁祖光(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金国(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吴小平(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王勤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张荣娟(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沈增军(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王军(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吕舜远(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龙训科(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廖海云(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朱辉(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洪松平(宁波广天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袁玉平(宁波广天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陈永芳(宁波广天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管小军(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杨宏伟(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田俊丰(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陈文军(宁波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吴群跃(宁波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李刚(宁波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肖立文(宁波时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谢国权(宁波时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张伟(浙江方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谢中江(浙江方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表格

附: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浙建监A1 工程开工令 浙建监A2 工程暂停令 浙建监A3 工程复工令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浙建监A4-1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 浙建监A5 监理通知单 浙建监A5-1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整改单 浙建监A6 旁站记录 浙建监A7 见证取样异常情况记录表 浙建监A8 工程款支付证书 浙建监A9 监理报告 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浙建监B1-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报审表浙建监B2 开工报审表 浙建监B3 复工报审表 浙建监B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浙建监B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浙建监B6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 浙建监B6-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浙建监B7 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8 分部工程报验表 浙建监B9 监理通知回复单 浙建监B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浙建监B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浙建监B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浙建监B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浙建监B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C类表(通用表)浙建监C1 工作联系单 浙建监C2 工程变更单 浙建监C3 索赔意向通知书

工程开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工程暂停令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复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名称:编号: 浙建监A4-1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若干意见》,推进科技资金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通知》(浙政函〔2013〕145号)和省科技计划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是支持我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的财政专项资金,每年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旨在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集聚资源联合攻关,力争在若干领域取得关键瓶颈技术突破,获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开发一批标志性目标产品,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补助方式 第四条省重大科技专项根据我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范围包括: (一)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海洋开发技术、设施农业和精深加工技术等9项产业技术,原则上由企业或企业牵头产学研结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活动; (二)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1项社会事业领域公共技术,由高校、医院及科研机构开展重大与高发疾病的早期诊断、预防、治疗、控制技术难题攻关和临床转化应用; (三)省科技厅会同省产业主管部门和行业专家跟踪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前沿,每年联合主动设计不超过15项产学研重大公益性科技攻关项目。 “十三五”及以后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范围的设定,可根据五年规划进行调整。 第五条除少数公益性攻关项目外,省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坚持以产业化应用为导向,以开发标志性产品和高端装备为目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一)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和省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和建有重点企业研究院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三)工程建设单位应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有风险资本介入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项目;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号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附: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得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厂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重大科技项目

重大科技项目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附件2 重大科技项目 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公章):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编制 二〇一〇年五月 重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编写题纲 一、项目主要开展内容 简要介绍项目开展的主要内容、实施进度(在项目整体介绍基础上,需按课题分别说明)。 二、项目执行总体情况 1、根据合同计划安排及设定的阶段目标,对比说明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研发任务的实施进度,示范工程(系统、基地)建设进度。 2、任务与目标、计划安排是否需要调整及调整原因;所涉及的调整情况(承担单位、负责人、经费预算等已调整和申请调整情况)。 3、对任务与目标实现的预期(根据目前的进展,说明能否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及其依据)。 三、项目投入和支出情况 1、投入情况:须对照项目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详细说明项目人、财、物各项投入的计划及实际投入情况;配套经费和其他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2、支出情况:按照预算科目详细说明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按项目经费及其中专项经费支出进行说明),并列出5万元以上购置/试制设备的明细、单价和该设备在项目实施中的用途)。 四、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1、阶段成果 重点介绍已取得的或正在取得的阶段性重要成果,并按成果的重要程度递减顺序填写(在内容编制上,按以下3方面进行阐述)。 (1)成果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成果的创新点;并从技术经济角度与同类技术进行比较(与原有国内外工艺的比较,降低现有产品或工艺的成本情况;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方面开辟的新渠道;对环保的明显贡献,节能减排、节水节材等方面的数据指标等)。 (2)成果的意义与作用:说明该成果解决了急需的哪些重大关键问题;成果的应用范围(包括应用的行业或领域、目标用户的类型、成果可能的应用途径及推广方式)。 (3)所取得专利、软件着作权、技术标准以及新产品、新品种等科技成果的名称、特点、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应用效果、申请或批准时间等情况(与附表二、三、四结合)。 2、成果应用及已取得或预期的效益 以典型事例和数据,说明通过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直接获得的经济收益;通过新产品、改进原有工艺而产生的产量或销售增长;在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技术装备开发中发挥的作用;对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或社会发展发挥的作用;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作用等。 五、组织管理经验

2017年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

附件 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 学科类别(A、B): 学科名称: 学科负责人签字: 学校负责人签字: 所在学校(盖章): 浙江省教育厅制 2016年月日

说明: (1)表中时点性数据的现状值和目标值数据分别为2015 年末和2020 年末的数据,时段性数据的 现状值和目标值数据统计时段分别为2011-2015 年和2016-2020 年。 (2)各一级指标中由学科根据自身特色设置一个“自设指标”,并确定相应建设目标。 (3)国家级人才指:包括两院院士、国家万人、国家千人、国家青年千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基金、新世纪百千万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教学名师、外国高端专家、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等。 (4)省级人才指:省特级专家、省千人、高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51”人才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教学名师等。 (5)国家教学平台包括: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6)省级教学平台包括: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7)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教育部学位中心和国家科协举办的研究生系列学科竞赛、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组织的学科竞赛、中国美协和省美协等专业协会组织的展览获奖等。 (8)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2011 协同创新中心等。 (9)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包括: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2011 协同创新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 (10)国家级成果奖励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教育部教学成果奖、全国美展二等奖以上以及其他重大奖项和成果。 (11)省部级成果奖励包括: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省科学技术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教学成果奖等。

工程咨询资质分类

工程咨询资质专业分类明细 (一)公路(道路、桥隧、交通工程); (二)铁路(轨道、枢纽、桥隧、通信信号); (三)城市轨道交通(轨道、枢纽、桥隧、通信信号); (四)民航(场道、通信、导航、航管、供油工程); (五)水电(发送变电); (六)核电、核工业(核电站常规岛;反应堆、核燃料等); (七)火电(发送变电、供配电); (八)煤炭(矿井、洗选煤、煤化工); (九)石油天然气(油气地面、海洋石油、管道输送、油气库); (十)石化; (十一)化工、医药(化工工程、产品储运、矿山;化学原料药、中成药、药物制剂); (十二)建筑材料(水泥工程、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新型建材、非金属矿); (十三)机械(含航天、航空、船舶、兵器、汽车);

(十四)电子(电子系统、基础件、微电子工程); (十五)轻工(造纸、食品、烟草、制糖、制盐、日用化工、家电、皮革、包装工业等); (十六)纺织、化纤(纺织、印染、服装;化纤原料、化纤工程); (十七)钢铁(冶炼、轧钢、金属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矿山); (十八)有色冶金(有色、黄金、冶炼、金属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矿山); (十九)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 (二十)林业(营造林、林产工业、林产化学、生态环境、森林工程); (二十一)通信信息(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邮政工程、信息化); (二十二)广播电影电视(广播电视发射、传输、电影工程); (二十三)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二十四)水利工程(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水土保持、城市防洪、围垦工程); (二十五)港口河海工程(港口、航道、通航建筑、水上交通); (二十六)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生态建设;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

(2020年整理)全国BIM取费标准现状.doc

一、国内BIM收费标准概况 截至XXXX年9月,国内共有四个省市(按时间顺序依次为上海、浙江、广东、广西)由相关部门正式发布了关于BIM收费的相关政策,用于指导地方的BIM收费标准。 ▲表1:国内BIM收费标准相关政策一览表 二、国内BIM收费标准介绍 上海市BIM收费标准 01/上海市BIM 收费标准(讨论稿) 截止目前网上我们能找到的关于上海BIM收费标准为XXXX年5月份,上海BIM研究会发布的《上海市建筑BIM 建模深度和收费标准(讨论稿)》,适用范围:适用于各专业的一个暂定标准,主要用以自律这个行业的发展,也作为市场收费的协商依据。 ①一次性建模收费标准 BIM 建模收费根据模型深度可分为L1~L4 四个等级,分别为概念级、方案级、设计级、施工级。各等级深度要求及完成一次建模的收费标准如下:

▲表2:上海市建筑BIM一次性建模收费标准 备注:此表讨论的BIM 建模工程类型包括住宅小区、办公楼、城市综合体、超高层等,不含工厂、公建、轨道交通等特殊类型。 ②收费封顶标准 BIM 建模收费设封顶标准总体上按设计费的比例进行确定,具体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表3:上海市建筑BIM建模收费封顶标准 02/上海市保障性住房BIM收费标准 XXXX年4月5日,上海市建委发布《关于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BIM 应用以及BIM服务定价的最新通知》,明确规定了上海市应用BIM技术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不同应用阶段、内容和规模的BIM收费标准。 适用范围:本项收费标准设有关键词【保障性住房项目】,主要适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收费标准并非适用于其他类型的BIM项目。

▲表4:上海市保障性住房项目BIM服务定价 备注:以上标准建筑面积小于10万平方米的项目按照10万平方米计算,建筑面积大于30万平方米的按照30万平方米计算。 浙江省BIM收费标准 XXXX年9月25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根据项目类型、模型深度及应用等级设置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表5:浙江省不同工程类型BIM技术费用标准新建项目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BIM应用,分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维阶段等阶段,根据不同应用等级,完成一次建模和基本应用的费用计价标准详见表6。

如何申请工程咨询资质

中国国家发改委2008第52号公告通知,2008年度的注册咨询师工作即日开始,至9月25日前向初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9月2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中咨协)在吉林长春召开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会议。此前中咨协会的注册咨询师管理系统一直不能注册,估计此次会议后便会开放注册权限。中国工程咨询协会2004年至2008年的注册咨询师考试情况统计,截止到2008年6月底,全国共有21万人报名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综合通过率为23%左右,预计全国目前已通过考试的注册咨询师大概为4万名。2006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第一批工程咨询单位为1848家,2007年公布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为1861家,2008年国家发改委尚未公开公布,但根据资料审查的数据来看,第三批工程咨询单位大约为1800家。根据国家发改委2005年第29号令要求,甲级单位至少9个咨询师,乙级单位至少5个咨询师,丙级单位至少3个咨询师,按平均一家单位5个注册咨询师来估计,市场已经容纳了大约27500个咨询师。目前还有1万多名通过考试的注册咨询师尚未注册。 2 005年第一批注册时,市场挂靠费用为300元/月,2008年为500元/月,地区不同,挂靠费不太一样。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这个情况,得出目前咨询师挂靠的市场价值,如果碰到有出高价的单位赶紧签合同。根据笔者的了解和推测,目前7 0%以上的单位采用咨询师挂靠的方式申请资质。对于尚未挂靠的咨询师来讲,挂靠证书应该注意些什么呢,在这里提炼出点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1、一定要仔细了解工程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国发2005第29号令)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983号);注册咨询师材料中关键的是三个方面:1.注册咨询师考试证书的真实性,2.基本情况表,3.该咨询师所做的业绩(需要证明,这点是最关键的)。 企业资质申报关键的有:1.所有申报人员的社保证明是否真实,2.高工、注册人员的比例是否符规,3.单位申报该专业的业绩证明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申报专业的丙级不需要提供该专业的业绩证明。) 2.选准自已要注册的专业,定向选择注册企业;考完证挂靠的同志,一定要把目标搞清楚,是为了挂靠挣点小钱,还是为今后谋条生路。 如果是为了挂靠挣点小钱,那注册比较热的专业,注册完的证书会比较值钱,以后转移注册的时候要价可以高一些。什么是比较热的专业呢?涉及到民生的项目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反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中咨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会员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工程咨询业2010-2015年发展规划纲要》,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章程》和中咨协会关于发展菲迪克成员协会会员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咨协会竭诚为会员服务。围绕"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开展工作,发挥政府与会员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依靠建立规范的会员网络,及时宣传行业法律法规,推广国内外先进经验,规范工程咨询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工程咨询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中咨协会实行会员制管理。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理事和常务理事分别在会员和理事学选举产生,构成中咨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咨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其部分职权。

第四条中咨协会1996年10月代表中国工程咨询业加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简称菲迪克,FIDIC),成为菲迪克成员协会。凡加入中咨协会的单位会员,同时也是菲迪克成员协会会员,享受其权利,履行其义务。 第五条申请入会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会员发展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由中咨协会秘书处负责。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单位会员。遵守中咨协会章程和FIDIC职业道德准则,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注册,取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各阶段资格证书的工程咨询机构,可申请成为中咨协会单位会员。 第七条个人会员。遵守中咨协会章程和FIDIC职业道德准则,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成为中咨协会个人会员: (一)取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各阶段注册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具有工程咨询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三)从事工程咨询相关工作的境内外知名专家、学者。 第八条理事。由会员自愿申请,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九条常务理事。由理事自愿申请,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

附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一、通用部分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附件 2015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杭州市 1.工程名称:浙江音乐学院(筹)校区建设工程 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级 项目负责人:陆优民/一级 监理单位及资质:杭州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综合 项目总监:程维强 参建企业:浙江建工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办公楼、健身中心、餐饮、会议中心、地下室 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级 项目负责人:秦学/一级 监理单位及资质: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综合 项目总监:胡宏磊 3.工程名称:衢海大厦(余政储出(2012)60号地块)1—4#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级 项目负责人:王立/一级 监理单位及资质: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综合 项目总监:晏海军 4.工程名称:浙江建设科技研发中心 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级 项目负责人:徐少华/一级

参建企业:浙江中信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5.工程名称:系统集成大楼工程 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级 项目负责人:蒋晔/一级 监理单位及资质:浙江华健监理有限公司/甲级 项目总监:冯嘉敏 6.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12)30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I标段)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级 项目负责人:郑贤斌/一级 监理单位及资质:上海东方工程管理监理有限公司/甲级 项目总监:夏永德 7.工程名称:千岛湖建兰中学 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银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壹级 项目负责人:何建光/二级 监理单位及资质:浙江广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级 项目总监:徐元平 8.工程名称:产业园新建工业楼宇建设项目(一期)1-3#楼工业楼宇 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常升建设有限公司/壹级 项目负责人:沈锋/二级 监理单位及资质: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甲级 项目总监:金亮 9.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06)20号地块B区块商品住宅工程 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壹级 项目负责人:卢云峰/一级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DB33/T1104—2014 1 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建设工程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Related services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Registered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of Zhejiang 取得《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7 总监理工程师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人员。 2.0.8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 of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人员。 2.0.9 专业监理工程师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的人员。 2.0.10 监理员Site supervisor 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中的监理员证书,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 2.0.11 监理规划Project management planning 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12 监理实施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project management 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0.13 工程变更Engineering Variations 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2.0.14 工程进度控制Project progress control 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目标,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比较并协调调整等一系列监理活动,督促施工单位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管理部门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简称《规划纲要》),保证《规划纲要》确定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简称重大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重大专项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的通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 科技部作为国家主管科技工作的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工作。 第四条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重大专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大问题,强调坚持自主创新,突出重点,力争实现有限目标。 (二)创新机制,统筹资源。集成和优化配置全社会科技资源,深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部门、地方、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强科技大协作和优势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三)明确权责,规范管理。在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启动实施、监督管理、验收和成果应用等各个环节,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四)定期评估,注重成效。建立健全重大专项监督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对重大专项的执行情况与成效进行跟踪检查。 (五)注重人才,创造环境。结合重大专项的实施,培养和凝聚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创优人才,形成一支产学研结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队伍,完善有利于重大专项实施的配套政策和良好环境。 第五条重大专项资金的筹措坚持多元化的原则,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并引导和鼓励地方、企业、金融机构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针对重大专项任务实施,科学合理配置专项资金,加强审计与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规划纲要》确定的与民口有关的重大专项。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七条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简称三部门),建立三部门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司其职,共同推动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专项实施方案的审核、论证;

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现状(汇总)

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现状 2017年是建筑业改革的窗口期,“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改革的一大亮点,一时成为了今年行业内企业的关注焦点和热议话题。 一、改革背景 在2003年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以及2004年发布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 [2004] 200号)中就已经提出了未来要走向工程总承包道路并提及开展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的思路。 近年来,国家更是在大力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面动作频频。 2014年,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 [2014] 92号):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监管;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苏建建管[2016] 730号):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咨询服务业务,引导建设单位将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委托给一家企业,为项目建设提供涵盖前期策划咨询、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运营保修等各阶段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 理咨询服务。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 19号)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中提出了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也是在建筑工程的全产业链中首次明确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一理念,政府投资工程将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原文描述“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017年5月2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 [2017] 101号),选择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8省(市)以及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开展为期两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要求: (一)制订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试点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二)创新管理机制。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等文件,创新开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保障计划顺利、高效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提升科研绩效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51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科发计〔2016〕14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省重点研发计划是指由省财政资金设立,重点资助前沿科学问题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和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研究活动的科技计划。通过项目实施,加快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和战略性产品,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科技瓶颈问题,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战略支撑。 第二条省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个重点专项组成,在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中确定,实施期限一般为5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补、调整。重点专项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若干个课题。 第三条省重点研发计划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由省级有

关单位和市、县(市、区)协调联动、分级担当,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提供全程精细化、专业化、透明化管理。 省科技厅负责培育并选择专业机构开展工作。3年培育期内,专业机构在省科技厅指导下开展项目受理、评审、过程管理,培育期满后独立开展工作。 第四条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鼓励市县、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围绕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需求,共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建立由出资各方协同推进的组织实施模式,提高实施绩效。探索跟进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财政补助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科技项目的实施。 第二章组织申报 第五条编制发布指南。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行业专家、主管部门等围绕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需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建议,组织专家论证确定重点领域,凝练形成目标明确的重大专项,并组织编制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应当明确拟解决的技术、可量化考核的任务、项目组织申报要求、项目遴选方式、申报程序和限额申报数等,于每年4月前公开发布。限额推荐名额根据各地方和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推荐质量、实施绩效和科研诚信情况确定。 第六条项目推荐申报。项目申报实行直接申报与择优推荐相结合。各设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省属大型集团)、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项目申报的

工程咨询资质分类

工程咨询资质分类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工程咨询资质专业分类明细 (一)公路(道路、桥隧、交通工程); (二)铁路(轨道、枢纽、桥隧、通信信号); (三)城市轨道交通(轨道、枢纽、桥隧、通信信号); (四)民航(场道、通信、导航、航管、供油工程); (五)水电(发送变电); (六)核电、核工业(核电站常规岛;反应堆、核燃料等); (七)火电(发送变电、供配电); (八)煤炭(矿井、洗选煤、煤化工); (九)石油天然气(油气地面、海洋石油、管道输送、油气库); (十)石化; (十一)化工、医药(化工工程、产品储运、矿山;化学原料药、中成药、药物制剂); (十二)建筑材料(水泥工程、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新型建材、非金属矿); (十三)机械(含航天、航空、船舶、兵器、汽车); (十四)电子(电子系统、基础件、微电子工程); (十五)轻工(造纸、食品、烟草、制糖、制盐、日用化工、家电、皮革、包装工业等); (十六)纺织、化纤(纺织、印染、服装;化纤原料、化纤工程); (十七)钢铁(冶炼、轧钢、金属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矿山); (十八)有色冶金(有色、黄金、冶炼、金属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矿山); (十九)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 (二十)林业(营造林、林产工业、林产化学、生态环境、森林工程);

(二十一)通信信息(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邮政工程、信息化); (二十二)广播电影电视(广播电视发射、传输、电影工程); (二十三)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二十四)水利工程(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水土保持、城市防洪、围垦工程); (二十五)港口河海工程(港口、航道、通航建筑、水上交通); (二十六)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生态建设;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噪声防治、污染修复工程); (二十七)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风景园林、环境卫生); (二十八)建筑(含人防工程); (二十九)城市规划; (三十)综合经济; (三十一)其他(按具体专业申请,比如:旅游工程、商物粮、气象工程、国土 资源、土地整理、减贫工程、移民工程、海洋工程、新能源等)。 以上各专业均涵盖了本专业相应的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内容。凡取得编制项 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评估咨询资格的单位,均 相应具备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中的节能减 排、环境治理篇章和相应的评估咨询资格。 申请第(六)、(十一)、(十六)、(二十三)专业资格,应按照核电、核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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