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管理办法

学生会干部管理办法
学生会干部管理办法

学生会干部管理

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发展情况,本着“团结勤勉、务实求真”的工作态度,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工作宗旨,特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机构

一、本会的工作机构包括:学生会及直属机构,各系(部学生分会及直属机构。

二、本会各级组织团结协作,在校党委和学生处、校团委指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工作。

三、本会下设以下分会:外语系学生分会、文史系学生分会、信

技系学生分会、数理系学生分会、旅游系学生分会、音乐系学生分会、

美术系学生分会、政管系学生分会、新闻系学生分会、教科系分会、体育部学生分

会和一、二联学生分会。

四、总会下设十一个职能部门:主席团、秘书处、纪律部、教室部、学习部、内务部、女生管理部、、体育部、生活部、卫生部、雷锋部。

五、主席团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以及副秘书长。

第二章工作职责制度

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领导制,各部门在主席团领导下,独立负责各部门日常工作,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后才可执行。

1、主席:对全校各级学生分会负责。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 做好每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制定每学期工作安排, 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与校团委其他三个平

级组织联系,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适时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检查各系(部分会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 定期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和全体会议, 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了解同学心声, 检查学生会具体工作情况,学期终结合各部门做好工作鉴定、工作考核等工作。

2、副主席:对校学生会主席负责,主要职责是分管指定的各部门,指导分管各部门的工作, 认真协调所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加强对分管干部的管理, 主动配合主席开展各项工作, 当好主席的决策参谋, 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主席, 主席不在时, 由指定副主席行使主席权, 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3、正副秘书长:对正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我校学生会与学校各领导部门和各系(部学生分会的关系,负责学生会文件归档、流动资金的管理、德育考核工作和干部日常考勤。其中副秘书长对正秘书长负责。

4、部长:对分管主席负责,积极配合秘书长做好调配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一学期工

作计划,并逐步落实,对本部门工作合理分配,加强内部团结,及时总结本部工作情况,并向分管主席汇报, 关心本部门干部, 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 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门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并及时改进。

5、副部长:对部长负责。职责是配合本部门工作,认真做好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及时汇报。为本部门出谋献策, 部长不在时, 可接受委托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在工作中关心助理、干事、文美编,认真做好培养工作。

第三章会议制度

1、学生会每周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干部例会,定于每周周日下午 5点。

2、学生会干部应及时参加各种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特殊情况须提前半天向主席提出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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