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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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要求,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我县从2016年6月份开始在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省、市营养办的具体指导,县“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各级各类学校和供餐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县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措施,实施“计划”以来,安全平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就“计划”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的实施,研究制定了《莲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文广新局、县农业局等14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莲花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教育局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计划”的日常工作。各“计划”学校也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校还成立了以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为主的营养改善计划膳食管理委员会,全程参与学校“计划”的管理和监督。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实施的具体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成员单位的同志经常深入到学校和供餐企业进行实地督查,了解学校和企业的供餐情况。领导的高度重视,确保了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稳步推进。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县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情况调研、校长会、业务培训会等措施,利用县电视台新闻报道、县教育网、QQ工作群、学校墙报、宣传栏、印发宣传画册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取得了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广泛理解和大力支持。各校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为顺利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了舆论保证。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县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情况调研、校长会、业务培训会等措施,利用县电视台新闻报道、县教育网、QQ工作群、学校墙报、宣传栏、印发宣传画册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取得了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广泛理解和大力支持。各校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为顺利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了舆论保证。

(三)立足实际,制定合理供餐模式。2016-2017学年度,针对我县农村学校点多面广,交通不便,食堂设备还较简陋等实际情况,采取了“牛奶+蛋糕”和“牛奶+鸡蛋”课间餐模式,所需营养食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进行政府集中采购。2017-2018学年度,我县按照全国营养办提出的加快向食堂供餐模式转型步伐的工作精神,结合一年来积累的供餐经验,同时采取召开座谈会、下发学校食堂配置情况调查表、实地走访等方式,在充分了解学校现有供餐条件和运行状况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论证,确定以企业供餐为主,食堂供餐先行试点的供餐方向,2017年秋季我县有3所农村学校先行试点。等学校食堂建设完成后逐步全面由企业供餐向食堂供餐模式的转型。

(四)建章立制,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有规可循,按规操作,是保证“计划”实施安全的关键。为此,县政府相继出台了《莲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莲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县营养办也根据操作实际制定了《农村学校“营养餐工程”报帐程序》、《学生“营养餐工程”实名制信息系统上报程序》、《莲花县营养改善计划安全应急预案》等系列制度。各校也根据实际制订了相关制度和预案,并落实到平时的工作中,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确保了“计划”实施的有序进行。

(五)加强督查,多管齐下防止隐患。为规范营养餐的操作,促进学校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县建立了县营养办每月不定期多次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隔月督查的工作机制。每个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由县营养办到全县所有学校进行实地督查,边督查边提出问题,是学校的问题学校要认真进行整改,是供应企业的问题供应商要限期整改到位。据统计,从2016年6月起,学校自查9次、县营养办每月不定期督查18次,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隔月联合督查5次。每次督查,通过听汇报、看资料、实地查看、访谈师生等形式对各试点学校、供餐企业进行交流探讨,总结经验,指正偏差,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校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不出任何问题。

(六)规范管理,确保食品资金安全。做好“三个规范”:规范食品采购环节。一是统一采购。企业供餐模式,由政府统一招标确定知名品牌的营养食品供应商和食品品种、品牌和规格;食堂供餐模式的大宗原材料由学校定点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协议;二是规范配送行为。各供应商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按要求将食品和原材料配送到学校;三是把好验收入库及出库关;四是做好食品存放及发放工作。规范全程公示和监督机制。一是公示学校“计划”领导小组成员、膳食委员会成员等组织机构信息。二是公示学生人数及财务收支情况。三是公示县营养办举报电话、邮箱、专题网站等监督举报信息。四是公示每周营养食谱,每日营养菜原材料数量、单价及每日陪餐领导信息。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体系:一是膳食委员会成员的每日到场监督;二是群众的随机监督;三是监察局牵头的相关监管单位的联合督查;四是审计部门的学年审计等。规范专项资金拨付环节。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着重做到以下五点:一是根据实名制管理系统和学校

膳食管理委员会签名上报的申请人数确定受助人数;二是资金由县级国库专户管理;三是据实确定拨款金额(学生本人、膳食委员会、校长签字确认);四是规范拨款方式(拨付到学校帐户和财政直接支付给供应商);五是确定专人负责,建立“计划”专帐。同时,完善了“两个系统:”一是做实学生学籍信息管理数据采集系统。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实名制系统管理要求操作,对“计划”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坚决防止虚报、冒领营养改善补助资金行为。二是积极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营养办和县卫生局疾控中心联合制定了《莲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对15所常规监测学校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由县疾控中心牵头、县营养办协助,各实施学校具体操作,正有序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现有食堂条件仍然较差,厨房、餐厅和设施设备严重不足,食堂建设进展缓慢,多所食堂尚在建设当中,要年底才能投入使用;二是食堂炊事人员和管理人员无编无人无经费,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量和工作经费压力骤增。

总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爱心工程,它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关怀。今后,我们将认真遵照上级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3元钱”的'作用,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暖。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的实施,研究制定了《莲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文广新局、县农业局等14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莲花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教育局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计划”的日常工作。各“计划”学校也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校还成立了以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为主的营养改善计划膳食管理委员会,全程参与学校“计划”的管理和监督。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实施的具体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成员单位的同志经常深入到学校和供餐企业进行实地督查,了解学校和企业的供餐情况。领导的高度重视,确保了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稳步推进。

一、基本情况

莲花县现有中小学校91所,其中省级重点中学1所,一般完中3所,职校1所,初中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民办中学1所,小学69所,保育院和特校各1所。在校中小学生37696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4954人,初中在校学生9214人,小学在校学生23528人。在职中小学教职员工2314人,其中高中教师332人,初中教师799人,小学教师1113人,职工70人。

我县教育资助中心成立于2008年,属县教育局下面一个股级机构,配备了一位年轻、懂技术、责任心强的同志任中心主任,专门负责教育资助中心的日常工作,中心有单独的办公室,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较好的保证了县教育资助中心的正常运行。

近年来,我县教育资助工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资助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资金监管与资助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群众的满意。在2009年和2011年获得过全省学生资助先进县称号。

二、近三年我县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

(一)2014年-2016年普通高国家助学金自查情况

1.2014年春下达指标和实际发放954人,资金71.55万元。

2.2014年秋下达指标和实际发放1009人,资金75.675万元。

3.2015年春下达指标和实际发放1009人,资金75.675万元。

4.2015年秋下达指标和实际发放1009人,资金7

5.675万元。

5.2016年春下达指标和实际发放1009人,资金75.675万元。

6.2016年秋下达指标1013人,正在发放中。

2017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二)2014—2016年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自查情况

1.2014年指标和实际发放数为118人,补助资金为59万元。

2.2015年指标和实际发放数为138人,补助资金为69万元。

3.2016年指标和实际发放数为166人,补助资金为83万元。

(三)2014—2016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自查情况

1.2014年春根据省里文件精神,测算寄宿生补助人数为3072人,资金173.025万元。小学1518人,初中1554人。

2.2014年秋未发(财政未下发)。

3.2015年春未发(财政未下发)。

4.2015年秋根据省里文件精神,寄宿生补助人数为1008人,资金56.375万元;小学530人,初中478人;积余资金留在财政。

5.2016年春季实际发放初中学生136人,小学生168人,合计304人,发放资金我1

6.9万元,积余资金留在财政。

6.2016年秋季初中生95人,小学生9人,合计104人,发放资金6.3875万元。

(四)2014-2016年贫困家庭幼儿资助情况

1.2014年秋季共资助幼儿266人,发放资金18万元;

2.2014年秋季中央奖补资助幼儿345人,发放资金20.7万元;

3.2015年秋季资助254人,发放资金15.7万元;

4.2016年共两项贫困幼儿资金56.6万元,正在发放当中。

(五)2014-2016年中职资助情况

1.2014年春季发放国家助学金315人,23.625万元;免学费485人,17万元。

2.2014年秋季发放国家助学金313人,2

3.475万元;免学费473人,16.66万元。

3.2015年春季发放国家助学金303人,22.725万元;免学费466人,16.32万元。

4.2015年秋季发放国家助学金269人,20.175万元;免学费402人,14.195万元。

5.2016年春季发放国家助学金269人,2

6.9万元;免学费404人,12.12万元。

6.2016年秋季资金正在发放当中。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2013年6月开始实施,标准是3元/生?天,全部是课间营养餐,即牛奶+蛋糕的形式;2015年秋季开始,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补助标准提高到4元/生?天,我县也开始在少数几

个学校试点运行学生午间食堂供餐,其余则继续实施课间营养餐;今年以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6〕76号)文件精神,我县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全面部署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工作,并出台印发了《莲花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责任单位和工作步骤。

(一)供餐模式:由中标企业按要求统一供餐。根据《实施方案》,今年秋季开始,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拟由一家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来承担,经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最后确定赣星实业有限集团公司承担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工作。鉴于目前我县地方特点和农村义务教育食堂供餐能力,按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原则,我县农村义教阶段学生营养餐现分两种模式实行供餐,即学生课间营养餐和学生中午集中食堂供餐,今年下半年先启动18所农村义务制学校食堂学生中午集中供餐,明年上半年全县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实行学生中午集中在学校食堂供餐,到明年秋季开学后,全县所有农村义务制学校都实行学生中午集中在食堂供餐。

(二)供餐人数:2016学年全县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人数是25613人,覆盖学校为75所,其中实施食堂午间供餐吃饭的学校有18所,享受学生约5000人左右,实施课间营养餐学校有57所,享受学生约20000人左右。

(三)供餐内容:课间营养餐配置为“学生奶+蛋糕+X”,供餐企业每天用配送专车按时送达学校;食堂供餐:由供餐企业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确定的每餐所需食品标准统一配送到学校食堂进行加工,最后让学生吃到安全的营养餐。

(四)管理方式:县里成立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县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有县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局、审计局、卫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统一领导部署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工作。为了更好的推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工作,我县参照兴国等县的做法,今年秋季开始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来具体实施营养餐的供餐工作。供餐企业按规定标准给学校供餐,完成后县营养办将国家补助资金打到企业账户。实施食堂集中供餐吃饭的学校,学校成立“学生营养餐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家长、学生、老师、供餐企业人员、社会人士等组成,专门监督管理本校学生营养餐工作;目前国家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在当前物价水平下,很难提供美味可口完整的免费的营养午餐,所以,现在我县实施了食堂集中供餐吃饭的学校,经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商议,并征得学生家长同意每生每天增收1-2元用于食堂午餐。目前,我县有6个学校率先试点这种运行模式,既有效保障了午餐的质量,又增加了午餐的营养,深受学生家长欢迎。

(五)资金使用情况:2013-2016学年度,上级下拨“计划”专项资金6132.86万元,实际使用资金4707.2188万元,结余资金由财政专户封闭运行。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学校和家长对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认识不清,理解不到位,片面认为学生营养餐就完全免费午餐。二是学校学生资助方面资料管理不太规范,宣传不到位,上报不及时,工作有时滞后。三是由于我县是贫困县,县里难以拿出资金来补助学生营养餐食堂从业人员工资以及与之相关水电费等,学校更无法承担这部分经费,加之食堂供餐难免会给学校增加安全压力、管理压力等原因,所以使得部分学校食堂供餐推进不积极。四是资助中心(营养办)人手不够,目前只有一人,既要负责全县学生资助工作,又要负责学生营养餐工作,日常工作就十分繁忙,所以对基层学校相关工作指导还不到位。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省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提高全县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社会效益。一是要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和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宣传,做到校长重视,家长理解,社会支持。二是要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资料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相关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县资助中心联系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安排业务精干到学校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规范学校贫困学生资助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三是要督促中标企业加快建成“学生营养餐食品配送中心”,让我县的食品配送工作更安全更规范更先进。四是要立即启动第二批食堂设备招标,将全县所有学校食堂装备好,确保2016年春季全县所有中学、中心小学全部实施食堂供餐,明年下半年全县所有农村义务制学校全部实施食堂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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