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城市历史与遗产保护课程

同济大学城市历史与遗产保护课程
同济大学城市历史与遗产保护课程

同济大学城市历史与遗产保护课程建设

自我评价

本课程的主要特色

在国内建筑学等工程技术领域率先开设历史遗产保护方面的特色课程,注重城市规划建设中的人文关怀,对快速城市化和在经济全球化影响下的我国城市规划理论建设与发展很有必要。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已基本形成教学理论、科研实践等方面相对完善、并富有特色的教学体系框架。依托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学科(全国重点学科)优势,引用最新最全面的案例教学方式,结合国内保护实践方面的最新案例,如上海思南路、苏州河沿岸创意产业园区;世界文化遗产城市丽江、平遥;苏州平江历史街区等。彰武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西方各国的城市建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深入发展,大拆大建的城市建设模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随着我国建筑遗产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保护需求日益增加,保护性利用将有一个极其广阔的研究发展和实践空间及其需求市场,也会出现十分广泛的职业培养需求。因此,本课程的教学,可以适应未来在遗产保护利用方面的社会需求,如直接为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旅游开发管理的专业提供必修或选修课程。共济网

由老中青三代教师编写的教材和正在开发建设中的一批教学课件,在教学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其中的主要教材,一直作为全国高等学校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推荐教材,在其他学校中也被广泛使用。

本课程在国内外同类课程中的地位3362 3039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涉及历史学、文化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等多方面的知识,是城市规划领域中的新方向和新学科,也是我校在国内处于领先优势的学科方向。本课程为我校城市规划专业教学中重点建设课程之一,也是在国内建筑学等工程技术领域率先开设遗产保护特色课程,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和推广价值,部分教学成果在全国居领先水平。根据学校和院系的发展计划,本课程应逐步建成在工科和其他相关学科中的专业基础课,以期整体提升学生素质和土木工程中的人文精神。共济网

《中华读书报》(2002年11月13日)以“注重对历史城市的人文关怀”为题,《中国文物报》(200 3年5月30日)以“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城市”为题,对本课程的主要教材进行了全面评价。《文汇报》读书版、《申江服务导报》等报刊杂志也有简要介绍。近年来在《城市规划》等核心学术杂志上发表的历史保护类学术论文,对教材的引用频率很高。可以说,本课程在城市规划领域的教学改革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教材的主要内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遗产保护方面的人才培养做出了有益的贡献。

教学内容及组织方式

本课程为城市规划专业方向的专业理论课,系统讲授中外城市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设计方法,历史街区调查研究与整治技术,城市遗产保护制度建设,建筑遗产保护管理和修缮利用,文化景观保护与旅游观光开发,世界遗产保护理念和发展趋势等。

城市文化遗产是人类在生产发展、社会活动和生活过程中积累的知识、技能、方法以及它们的物化成果,是劳动大众与社会精英智慧和才干相结合的共同产物、是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交相辉映而孕育陶冶的艺术结晶。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人类有着共同的利益,而历史城市作为维系着特定地域、特定种族、特定文化风情的人类共同生存体,其历史性形体环境,必然具有不可替换、不能再生等本质特征。

本课程介绍了中国历史城市的特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提出与产生背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责任与危机、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与含义、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定标准、审批程序等基本内容。同时全面讲授法国、意大利等欧美国家和日本的保护制度建设和保护规划技术,结合巴黎、伦敦、罗马、博洛尼亚、京都、奈良等历史名城的保护规划历程,就遗产管理、法规制度、整治措施的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进行系统分析介绍,进而证实历史文化保护作为一项全球性的千秋伟业,它对于营造人们文明、舒适的人居环境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以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城市平遥古城为例,探讨了历史城镇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规划以及历史城镇发展的文化战略。

在历史城市保护规划的设计方法方面,探讨了历史城市保护对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践意义,文化生态与文化多样性,环境权思想和历史环境保护立法等重大问题;从水文化、城市形态、历史街区、城市天际线等方面,分析了历史保护对城市特色维护与塑造的作用与意义。还着重分析了历史保护与城市设计的关系,城市多样性、公共空间、城市建设艺术以及保护中的公众参与等相关前沿课题;国外保护20世纪遗产的DOCOMOMO运动、日本近现代建筑保护与再利用的近况,分析了中国近代遗产保护的特别意义和上海产业遗产保护规划的未来前景。并对欧洲历史城市整体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全面、透彻的探讨;涉及美国历史保护与规划控制的内容,包括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措施和经济政策,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和区划奖励、开发权转移、美观规则等来切实保护历史建筑和历史地段的情况;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立法过程与最新动态,揭示其保护制度与法规体系的主要特征以及对我国的直接参考借鉴意义;国外文物登录制度的比较研究,分析英、美、日三国文物登录的标准与范围、登录制度的特征与意义以及减税等经济优惠政策;剖析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与方法,特别是原真性观念、文化景观、世界遗产城镇的保护与发展等问题和世界遗产保护理念的最新发展。正门对面

教学大纲

《城市历史与文化保护》教学大纲辅导

同济

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

《城市历史与文化保护》是城市规划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其主要内容是阐述世界各国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和法规制度建设;保护规划设计的理论与方法,以及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历史、演进、保护规划的编制。

3362 3039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和要求是:使学习者初步了解国内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发展历程以及主要理论,对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过程有全面系统的认识,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地段、文物保护的内偶然能够和方法建立全面和系统的知识体系,并初步掌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要点、编制和审批程序,为专业课程的学习打好理论基础,以便更好地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336 2603 8

本课程学分为2学分,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包括本大纲所规定的从第一章到第四章的全部内容。业共

Ⅱ.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考核知识点、考核要求)

336 26038

第一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概述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kaoyantj

人类文化遗产丰富多样,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于不同文化遗产的态度、保护观念是有很大差别的,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也经历了一个曲折和逐渐认识的过程。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

对可移动文物、文物古迹的珍视

对城市遗产的人为破坏和认识

第二节当今世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状况

欧洲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变化

世界各国的保护法规和制度建设

第三节国际保护宪章与世界文化遗产

世界性保护宪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

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的定义

第四节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历程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历程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识记: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保护法规,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的概念与登录标准,中国的世界遗产名录

2、领会:文物古迹、可移动与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人为破坏,欧洲文化遗产保护观念的形成历史

3、掌握:雅典宪章、威尼斯宪章、内罗比建议、华盛顿宪章的主要内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内容,中国名城保护的发展历程与主要内容

第二章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我国历史城市与欧洲有很大差异,有着丰富的类型和特色。8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开始重视对名城的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从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教训。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中国历史城市的特点

中国历史城市的特点

第二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提出与产生背景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责任与危机

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与含义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定标准、审批程序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时间、分布、分省分布

第三节历史文化名城的类型

欧洲历史名城的类型

日本历史名城的分类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分类方式与类型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现状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识记:中国历史城市的特点,总体情况,包括名称、分布、规模特征等,欧洲、日本历史城市的类型

2、领会:我国提出历史文化名城概念的历史背景

3、掌握: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与含义,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定标准与审批程序,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7种类型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与方法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我国历史城市保护的重要性和基本概念,如何看待名城保护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与欧洲遗产保护工作的差异和差距,在保护观念、法律法规建设和保护方法上有哪些不同。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城市保护正确观念与保护原则

城市保护的原则

对城市文化遗产的理解与重视

树立正确的保护观念

第二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

物质形态方面的保护内容

非物质形态方面的保护内容

第三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特色分析

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构成要素

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分析的方法与程序

第四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方法

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对历史地段的保护、对城市整体城市环境的保护

第五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国外城市保护的比较

保护内容、保护方法、保护范围、保护观念、保护体系、保护方法上的差异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识记:现代意义上所讲的城市保护的观念,文物保护的方法、历史地段的保护方法、城市整体环境的保护方法

2、领会:我国目前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构成要素的分析与提炼、典型案例,中外保护工作的差异与差距

3、掌握:城市遗产保护的原则,名城保护的内容构成,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构成要素

第四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历史城市保护规划是城市规划中重要的一部分,既有全局性,又有很明显的专业性特点,应掌握其编制审批程序、编制方法和具体要求。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城市规划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作用

城市规划对名城保护的要求与作用

第二节名城保护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总体规划的构成内容之一

规划层次与专项规划

第三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构成

第四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保护区的确定

文物古迹保护区的划定方法

历史街区的保护范围划定、层次与划定依据

划定保护区的影响因素

第五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建筑高度的控制

进行建筑高度控制的原因

建筑高度控制的方法、控制要素

第六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机构

编制要求

编制方法,包括深度、内容、资料收集、成果规定

审批机构、程序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识记:城市规划对名城保护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名城保护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建筑高度控制的考虑要素、控制方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审批程序

2、领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构成与内容,重点实例、典型案例,保护区划定的考虑因素

3、掌握:文物古迹、历史街区的保护范围划定、层次与划定依据,城市规划法的相关条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求

教学教案

《城市历史与文化保护》课程教案(部分)

主讲:王骏讲师,2004年9月~12月

教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

阮仪三、王景慧、王林编著,同济大学出版社

《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

张松著,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程

古董与古建筑------截然不同的态度

劫难------四大人为破坏

宗教、流失、战争、“建设”

百年来的保护理念与历程

较早源起欧洲,18世纪中

保护与修复,18世纪末

理论化与科学化,19世纪中

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宪章

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各国立法

1933年的《雅典宪章》

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由文物建筑所在地段到历史街区

文物古迹的概念

保护的宗旨

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宪章

1976年《内罗毕建议》

《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

延伸了历史地段保护的内容

拓展了保护的内涵

历史环境的五个方面

1977年《马丘比丘宪章》

进一步扩大保护的内容

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宪章

1987年《华盛顿宪章》

《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

确定保护意义、原则及方法等

历史地区保护的五个内容

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纳入整体规划中去

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当今发展状况保护对象不断增加

保护内容涵盖更广

保护深度加大(尤其是“软件”)

保护方法更加综合化

世界历史文化遗产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

定义

选定标准

我国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

1987年进入缔约国

到1997年底为止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

建国前

1922年考古学研究所、考古学会

1926年考古发掘

1929年中国营造学社

1930年国民政府的《古物保存法》

1932年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及《条例》

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

以各种通知、指示、暂行办法和指定机构为主体的早期管理1961年《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

1961年第一批180处“国宝”

1976年《刑法》中的规定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公布

加强与城市规划的结合

国际交流与接轨

研究机构、决策机制

法规与制度建设

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体系

1996年屯溪会议---历史街区保护国际研讨会

1997年建设部转发《黄山市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年始专项资金援助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

中国名城的特点

历史悠久、数量众多、特色丰富

先规划后建造

类型多、差异大

文化职能

未曾衰落过的发展历程

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保护名城的思想的提出

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

历史文化名城核定的标准和程序

核定标准

审批程序

我国名城的基本情况

审批时间与批次、数量

单独审批的名城:凤凰、山海关

分布情况

我国名城的基本情况

审批时间与批次、数量

单独审批的名城:凤凰、山海关

分布情况

欧洲名城的基本类型

地区中心城市、历史性城镇、旅游性城市日本名城的基本分类

眺望景观型

城镇景观型

环境景观型

展示景观型

我国名城的基本类型---本身特点

古都型

传统城市风貌型

风景名胜型

地方特色及民族文化型

近现代史迹型

特殊职能型

一般史迹型

我国名城的基本类型---保存完好程度格局风貌比较完整、全面保护

风貌犹存、尚有值得保护之处

格局已不存、还保存有若干历史街区风貌与街区都已基本无存

名城保护的基本观念和原则

树立正确的保护观念

名城保护的基本原则

从整体出发的保护原则

保护与发展的相互协调关系

合理积极利用的原则

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采用科学的保护方法

名城保护的内容

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

1993年襄樊会议:

“ 保护文物古迹与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

名城特色分析

把握名城特色是保护工作的关键和基础

名城特色的表现(六个方面)

特色要素分析---方法

含义

要素构成

结构

名城保护的方法

文物古迹的保护

文物古迹的分类保护方法

冻结式的保存与重建

修复

文物修复的四个原则

文物古迹的利用方法

关系---恰当的利用是最好的保护

利用的原则

历史地段的保护

博物馆式的保护

拼贴式的保护

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整治

保护原则

保护方法

保护内容(六项)

街区建筑的保护---局部、立面、结构保存街道格局的保护

建筑高度与尺度的控制

基础设施的改造

居住人口及方式的调整

街区功能性质的调整

城市整体空间环境的保护

城市布局的调整

古城格局的保护

城市环境的保护

中外名城保护方法的比较

保护方法

保护范围

保护观念

保护体系

保护方法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通过专项规划落实保护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规划法》保护规划的作用:

更好地确定和落实发展战略

有利于突出城市特色

有助于感知和认识城市

丰富城市环境

制止破坏

保护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关系

必须得到体现

总体规划是基础

相当于总体规划层面、深度

不可分割,专项规划之一

可单独/补充编制、审批

反馈、建议

积极的规划观,不能单纯防御

确定保护框架的目的与意义

分析确定要素,将其组织起来

融合遗产保护与未来发展

城市空间框架

构成:自然、人文、人工三方面的要素

核心:城市空间

一般是由点、线、面构成的一个整体

点:(古)建构筑物---参照物、标志物

线:传统街道、河流水道、城墙等---观赏路径

面(区域):古建筑群、古园林、传统街区、历史地段

保护框架的确立要结合其它规划系统(文化、旅游服务、绿地与开敞空间等)建立保护框架本身就是整体性城市设计的过程

前提:保护主题

文物古迹保护区的划定---三级

绝对保护区(本身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环境协调区

历史地段/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划定

与上一致!

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的考虑因素:

1、文物古迹或历史建筑的现状用地边界;

2、在街道、广场、河流等视线所及范围内的建筑物用地边界或外观界面;

3、构成历史风貌的自然环境边界。

4、位于区外的历史建筑/群,按同样要求进行保护。

苏州平江历史街区---城市内

周庄---历史城镇

演变---

观念更加明晰

思想更坚定

策略更有针对性

视线所及

文物安全与保护要求

标志物的观赏要求

保护价值评定与取舍

保护、整治与改造、创新方式的选取

必须与力所能及---大与小---规模问题

高度控制的考虑因素

空间轮廓线

制高点视线与观赏要求

互相通视

远眺---自然背景

高度控制参照物的选取

高度控制的区域

高度控制规划图---综合各分析结果的叠加图

既要考虑现实、又要严格保护---对得起历史

为城市发展创造更有机、从而也更广阔的条件

苏州古城区内高度控制---24米

你的看法?

问题的两面性

高度啊高度!

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什么是发展?建设?现代化?先进?

世界上的其它名城

我国控制古城高度的特殊意义

保护规划的编制机构

1994年国家文物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规划编制深度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原封不动的保存(冻结保存):原封不动的保存,保持历史文化的原真性.这是联合国提倡的标准.一般对文物古迹应原封不动的保存; 整旧如故——谨慎修复:对于残缺的建筑(古遗迹)修复应"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宪章》提出了世界各国公认的两个修复原则:修复和补缺的部分必须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能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信息价值; 增添部分必须与有部分有所区别,使人能辨别历史和当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性.此外,加固、维护应尽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则; 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历史建筑物因故被毁.由于它们是地方重要的特征、象征,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纪念意义.但是,重建必须慎重,必须经专家论证,因为重建必然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又耗资巨大,还破坏了遗迹.在更多情况下保存残迹更有价值; 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以续继原有使用方式为最佳,也可以为博物馆,作为参观旅游景点要慎重,防止被破坏; 保持历史街区和古城的格局特征.重点保护好历史街区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 保护特色建筑风格:保护特色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颜色、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控制适当的建筑尺度——高度、体量非常重要,切记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保护历史环境:事物与其存在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脱离环境而存

在.历史文化遗产环境的意义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与重要历史有关的地形、地貌、原野、水体、花木及其特征都要保护; 拿不准的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应暂不拆除.许多偏远的地方,尤其是山区农村,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虽然不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却也是历史文化遗产,有相当高的价值.当地人不知道,有没有财力和机会请专家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暂不拆除,以免造成遗憾,待专家论证后在根据情况处理. 做好历史文化古城和历史文化地段保护规划.规划是龙头,保护必须以规划为前提,规划必须先行.有了规划,按规划进行保护. 传统文化与落后文化、旧文化的混淆,直接导致了人们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不力。在一些人看来,要更新,就要破“旧”立“新”,就要“快刀斩乱麻”、“放开手脚干”。而片面追求经济建设,忽视文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让更多高楼大厦和旅游发展吞噬了很多历史建筑,毁坏了不少历史名城的风貌。这不但使文化遗存和原来的地方风情、城市风貌一扫而光,割断了社会的历史文脉,而且,长此以往更会带来一个民族文化的弱化。 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种精神文明的传承,需要载体。悠久的文化,是承载于千年文化遗产,例如风俗、习惯、传统表演艺术、古遗址、古建筑等之上的。以建筑为例,现代建筑以钢筋水泥为材料,它的抗震性能较差,而中国古代多以木质建筑为主,它的建造结构使它具有

城市规划要高度重视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_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研讨会发言摘登

66 专题报道 S p e c i a l R e p o r t 石楠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 长兼秘书长,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非常欢迎各位专家参加这 个会议。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是 一个重大课题,又是一个现实话题,也是很具有学术价值的理论问题。在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挑战,工业遗产的价值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不少具有很高价值的工业遗产被拆掉,需要抢救性的保护措施。另一方面,在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怎么解决传统工业,特别是传统制造业的更新改造问题,不仅仅是遗产的物质空间环境问题,更是经济结构调整问题,并且因此会牵涉到社会结构的调整,比如说工业企业搬迁,带来的产业工人重新就业、新的职住分离问题等,需要大家研究和探讨。全国各地已经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现在的主要问题是体制机制问题,相对而言,技术、资金问题已经不像过去那么尖锐,现在更突出的是立法、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手段跟不上。我觉得归纳起来有几个问题值得探讨,一是如何看待工业遗产的价值,到底是文化价值、遗产价值、建筑价值、土地价值,还是其他的?要从规划、从系统的角度看问题,把工业遗产放到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社会转型的大背景里看,要把特定的工业建筑放到土地利用、环境质量、就业平衡的环境里考察。二是政府、企业、市民在这个问题上扮演什么角色,特别是城市规划应该做什么,能起到什么作用。三是具体操作问题,如何对待保护和利用两方面的要求,保护和利用的矛盾最核心的问题在哪里,保护和利用有哪些具体的技术,采取什么样的开发模式,等等。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涉及社会、经济、文化诸多方面,我们希望各位专家能够贡献自己的宝贵经验,引起规划行业和社会人士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对于全国规划行业的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伍江(同济大学副校长,教授):过去十多年,国外在谈工业遗产保护,我们在埋头搞建设。真正的文物早被列入保护对象,也还面临着破坏,更不用说没有列入文物的东西,我觉得现在来谈工业 遗产保护和利用正是时候,再晚就来不及了。 讲到价值问题,大家从不同角度去理解,可 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我认为首先要找出工业文 化遗产和其他遗产不同的地方,要强调的是产业 本身的历史价值,包括文化的、技术的。工业遗产 的价值在于工业生产特殊的工艺,以及工艺所反 映的时代工业文明,这是工业遗产的第一价值。我 们不能带着过去固有的审美标准,也不能带着现 在审美选择去看待工业遗产,工业遗产是一个时 代的标志。第二,工业建筑往往占地大,空间很 大,抗震能力和结构强度比一般的民用建筑强,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不能轻易认为工业时 代过去了,所以工业时代依赖的文化载体也没有 那么重要了。即便只从物质空间角度来看,也不 要轻易把工业厂房成片拆掉,加以利用会得到很 大价值。简单地把它们列入文物也未必好,不是说 它们没有文物价值,而是在我国目前的法制情况 下,列入文物就意味着死掉了。第三,工业遗产意 味着土地资源,意味着更小的拆迁成本。如果没有 看清楚,如果这片土地不是直接改用于公共活动设 施的话,宁愿暂时保留为工业用地,把这些资源暂 时放一放。假如现在很仓促地把它变成商业用地, 很快下一轮中国建设高潮就会把它拆掉。 在搞清楚保护的对象、保护的目的、保护的 思想的前提下,一定要把保护的内容纳入同一个 规划,不能让保护规划游离在规划体系外面,这 一点非常重要。我们做了一个历史风貌区保护规 城市规划要高度重视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研讨会发言摘登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第20章城市遗产保护与复兴归纳总结

第20章城市遗产保护与城市复兴 第1节城市遗产保护的原则与意义 1从文物保护到文化遗产保护 文物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存留下来的遗物、遗迹。 文物保护单位我国对确定纳入保护对象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总称,并对文物保护本 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包括: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 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各时代 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 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 代表性实物。 文化遗产 1不仅包含人类历史上遗留的物质遗存,2还包括一切与人类发展过程相关的知识、技术、习俗等无形文化资产。 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 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 表现形式。 2文化遗产分类的国际标准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 城市文化遗产的主要类别:古迹/纪念物、建筑群、遗址/场所。上述不包括1存放在古 迹内的博物馆藏品2博物馆保存的,或考古、历史遗迹博物馆展出的考古藏品3露天博物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 物质形态相关主要文化遗产类型的定义: 1建筑遗产:不仅包括品质超群的单体建筑及其周边环境,而且包括城镇或乡村的所具 有历史和文化意义的地区。 2乡土建筑遗产:是社区自己建造房屋的一种传统和自然的方式。 3产业遗产:近代工业革命以来的文明遗存它们具有历史的、科技的、社会的、建筑的 或科学的价值。 4文化景观:人和自然共同的作品,是人与所在自然环境多样的互动,具有丰富的形式。 5文化线路:一种陆上道路、水路或者混合类型的通道,其形态特征的定型和形成基于 它自身的动态发展和功能演变。 6 20世纪遗产:主要指产生于20世纪、年代不甚久远(如不足50年历史)的建筑、建 成环境和文化景观。 3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完善

2011年第10期山东社会科学No.10 总第194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194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完善探析 张传伟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要]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存在着现实的矛盾和冲突。在国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漠的背景下,城市化进程加快、过度旅游开发、管理不当,都加剧了对文化遗产 的破坏。我国保护文化遗产方面的法律体系存在缺陷。从文化遗产保护视角,应确立工程立 项文化遗产评估先行程序,确立文物保护经费的政府责任,组建文化稽查警察队伍。从制裁 破坏文化遗产违法犯罪行为的视角,应强化对破坏文化遗产行为负直接或领导责任的国家工 作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法人违法犯罪,在进行刑事、行政责任追究的同时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 任。严密破坏文化遗产犯罪的刑事法网。 [关键词]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法律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2.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1]10-0081-04 文化遗产是人类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它携带着历史情感、国家和民族的象征及信仰,巩固了个人、民族和国家的文化认同。①近几年,我国不少地方为了经济利益屡屡上演毁坏、甚至灭失文化遗产的悲剧,悲剧制造者大多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形成了破坏文化遗产的恶性循环怪圈。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着现实矛盾,文化遗产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应由法律做出公正的平衡。 一、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冲突 (一)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表现 本文中所称文化遗产,主要指的是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某个历史时期人类文明的见证,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底蕴,具有不可再生性。历史遗留下的建筑空间环境,是一种特殊的文化载体,它们凝固与浓缩了当时的文化,并以物质的形态进行展示,是文化传统与特色的继承。具有丰富、珍贵的科学文化价值和教育美学价值。②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受城镇集聚效应的影响、建设土地问题控制和交通成本递增现象的制约,城市发展逐渐将目光放在旧城改造上。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往往容易导致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旧城改造、道路修建等工程建设越来越多出现由房地产开发商介入的办法来平衡资金不足,工程建设正对文化遗产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甚至是整个历史风貌逐渐被蚕食。③(二)以大拆大建为主要标志的城市化对文化遗产破坏的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民众在享受现代城市文明的同时,也付出了文化遗产被毁坏的代价。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中国人民大学演讲时说:旧城改造和危旧房改造直接造成历史性城市文化空间的破坏、历史文脉的割裂、社区邻里的解体,最终导致城市记忆的消失。④诚哉,斯言!2008年,安徽泗县将有900余年历史的释迦寺卖掉从事房产开发,释迦寺被毁。江苏镇江千年粮仓被强拆也因具有官方背 收稿日期:2011-04-12 作者简介:张传伟,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 基金项目:本文是山东省软科学项目“文物古迹保护与开发利用法律规制研究”(2009RKB430)的阶段性成果。 ①庄孔韶:《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与实践的思考》,《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 ②陈宁、周炳中:《城市化进程下的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经济论坛》2007年第1期。 ③高耸、姚亦峰:《历史文物古迹保护与城市更新关系的研究———以南京内秦淮地区为例》,《安徽农业科学》2007年第32期。 ④荆楠:《文学节系列讲座之五:城市化进程与文化遗产保护》,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网站,2011年4月1日。 18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

1.《雅典宪章》写道: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 2.《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又称《威尼斯宪章》 3.《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 4.《内罗毕建议》会议上将各国历史环境问题归纳为以下五个共同点: ①历史环境是人类日常生活环境的一部分 ②历史环境是过去存在的表现 ③历史环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样性 ④历史环境能将文化、宗教、社会活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最准确如实的传给后人 ⑤保护、保存历史环境与现代生活的统一,是城市规划、国土开发方面的基本要素 5.北京大学1922年设立了考古学研究所,后又设立考古学会,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文物保护学术研究机构。 6.1949年以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经历了形成、发展与完善三个历史阶段,即: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的形成阶段,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以及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的成熟阶段。 7.1982年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布,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入第二个重要发展阶段,即增添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城市保护阶段。 8.城市保护的原则: 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从城市全局和城市的整体发展来做好保护和规划工作,而不是单纯地考虑保护一些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 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兼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③在充分尊重历史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对一些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④研究分析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充分发掘和继承历史文化内涵,促进城市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 ⑤保护维修、整治和修复中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应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 9.冻结保护:《威尼斯宪章》 ①修复和补缺的部分要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是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和信息价值 ②任何增添部分都必须跟原来的部分有所区别,使人们能够识别区分,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可读性和历史艺术见证的真实性:即整体性和可识别性原则 10.利用方法: ①继续它原有的用途和功能,寺庙、宫殿,如杭州灵隐寺 ②作为博物馆使用,这种使用方式数量最多,也是公认能够发挥最大效益的使用方式 如巴黎罗浮宫博物馆、罗马梵蒂冈博物馆和故宫博物馆 ③作为学校、图书馆或其他各种文化、行政机构的办公地,如德国乌尔姆市政厅 ④作为参观旅游的对象,如南京明孝陵 ⑤对保护等级较低的古迹点,可做旅馆、餐馆、公园及城市小品使用 如北京泰和贵宾俱乐部 ⑥留作城市的空间标志,如西安大雁塔 11.历史地段保护:历史地段保护包括建筑、街道、巷弄、公共与半公共空间及其界面、私密和半私密院落、围墙、门楼、过街楼、牌坊、植物、铺地、河道和水体等构成历史地段风貌特色的物质要素。非物质要素:社会结构、街区文化等。

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建议 朱晓英12号 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被发现。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文化要求和休闲需求也越来越高,使得旅游越来越流行,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越来越重要。但现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 1.申请完毕就没人管理。虎头蛇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没有人管理,使得自然原因和认为原因的因素,文化遗产被破坏。 2.宣传过大,导致游客众多,致使保护增加困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政府及媒体大力宣传,使得旅游人数越来越多,游客素质又不相同,导致文化遗产的各类认为破环更为严重,管理和保护越为困难。 3.不能有效地进行后续开发。 文化遗产发现总会有或都或少的损坏,但是恢复和修理技术不没有很完善。还有为了更多的经济利益,政府的后续开发并不是非常有效。 4.管理经常是外行领导内行。 许多文化遗产开发后就交给不同的人管理,而那些人并没有学习过文化遗产的管理,导致不能正确的处理文化遗产,使得文化遗产被破坏。 5.没有传承性,属于过了今天没明天那种,非常盲目 许多文化遗产被开发后,马上向大众人民开放,一时人流密集,使得文化被破坏而不能在传承下去,消失在历史之中。 6.历史文化遗产失去了历史的气息。 现在的历史文化大都向大众开放,使得各种各样的餐馆等现代化建筑越来越多,文化气息也越来越现代化。 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法律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科学技术水平低是制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瓶颈等。 (一)面对这些问题,保护和管理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来越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需要三个层次: 三个层次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根据这些保护对象的不同性质、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原则和保护方法。 1、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全部历史信息。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提出控制要求,要特别注意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环境,以便更完整地体现它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发展与挑战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发展与挑战 朱兵 当前,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在不断深化。文化遗产保护在今天愈来愈成为一个浪潮。出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对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就是说,在经济、科技全球化日益严重的今天,文化遗产对一个国家、民族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对保持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这种重要性远远超过了传统意义上对文化遗产的认识。这种重要性除了体现在一般的文化意义上外,还体现在政治、经济、民族、国家文化主权等等方面。文化的问题、文化遗产的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为全球所关注。 第二个特点就是对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和范围的认识在不断扩大,保护的程度在不断加深。用今天的观念看,在文化遗产的范畴中,主要包括物质和非物质遗产(或有形遗产和无形遗产)两大类。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是围绕着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或有形文化遗产)来进行的。就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而言,保护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标准也在不断更新。从我国来说,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从对重要的、单个的文物古迹的保护扩展到对文物古迹周边环境保护,又扩展到对以某个历史建筑群为主体的历史街区、村镇、城市的保护。近些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因此,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已经突破了传统范畴。

第三个特点是随着保护对象的多元化,保护对象的价值标准和保护方式也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向。历史年代再也不是一个绝对尺度。“保护”一词的内涵不断扩充,它不再仅仅被理解为是对物质形态的“保存”,还包括研究、利用、宣传、传承与弘扬。其意义除了“保存”本身之外,更多地体现在与当代社会发展、文化建设等等的相互关系之中,并成为国家、民族现实生活、生存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述这些变化可以说既是全球也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具体缩影。 一、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的立法特点和构成 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是我国整个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等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的形成和特点与我国的立法体制密切相关。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又很不平衡,因此,既要保证国家权利机关统一行使立法权,同时又照顾各地不同的需要,确立了我国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它包括了具有不同层次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区条例、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对这种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为保证法制的统一,明确规定了不同层次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宪法的效力高于一切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同时,立法机关还实行立法监督制度,上级立法机关有权撤销不适当的法规规章。 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是建立在宪法和其他基本法所确立的原则之上的,这些原则包括国家保护文化遗产的原则,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各民族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文化遗产受到社会转型的猛烈冲击,有的正面临消亡。许多民族国家在文化上逐渐丧失自主、迷失身份,成为精神世界的“游荡者”。只有识别分析文化遗产,探寻其文化 信息和意义底蕴,才能不断强化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才能吐故纳新,铸造新时代的民族精神,支撑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支柱。所以,科学地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是现代化国家张扬民族精神,独立自主 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的文化诉求。 与时俱进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现代化进程加速前进,从而严重冲击着文化遗产的保存。传统社会的现代性转变造成与文化遗产保护 的尖锐矛盾,经济全球化掣肘文化多样性的共存共荣。但是,现代 性自觉也促进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1987年,长城、明清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秦始皇陵兵马 俑坑和敦煌莫高窟首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同年,泰山风景名胜 区被推选为中国第一个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1992年,九寨沟、 武陵源、黄龙名胜风景区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1996年,庐山被评 为世界文化景观;2001年,昆曲首次被联合国定为人类非物质文化 遗产??中国这些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受到世界的公认和盛赞。其中,莫高窟取得“东方艺术明珠”之称,九寨沟被誉为“童话世界”,秦始皇陵兵马俑坑有“世界第八奇迹”之誉,昆曲被认为是 中国“百戏之祖、百戏之师”。2004年7月,第28届世界遗产大 会在中国苏州举行,当时中国拥有30处世界遗产,在西班牙、意大 利之后,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前三名国家。从1985年加入《保 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中国共有37项世界遗产代表作。其中,文化遗产有23项、自然遗产5项、文化与自然遗产4项、文 化景观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 摘要:近年来随着老城区更新速度的逐步加快,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更加受到政府的关注,沈阳市在修编的《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中进一步提出了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在对上版规划的反思和总结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街区特色与艺术价值,划定具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从历史格局、文保单位、建筑高度控制、视线与景观环境、整体风貌协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护要求,进一步发挥历史文化街区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发掘沈阳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展现城市整体风貌,塑造特色鲜明、文化气息浓郁的城市形象。 关键词:遗产保护;沈阳方城;文化街区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old urban renewal speed gradually accelerated, the protection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locks more subject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government, the city of Shenyang in Shenyang city overall planning revision of the “(1996-2010)”, further put forward the protection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locks. Planning further research characteristics and art block value in the reflection on version on the planning and on the basis of summary, the delineation of specific protection scope and construction control zone, from the aspects of historical patterns, security units, building height control, line of sight and the landscape environment, the overall style of coordination of the specific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further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history and culture block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further explore the connotation of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of Shenyang City, to show the overall style, shaping the distinctive features, rich cultural atmosphere of the city image. Key words: heritage protection; Shenyang city; Cultural District 随着大规模的城市建设的开展,我们逐渐认识到用现代城市规划理论指导而形成的城市规划法规以及技术手段建设城市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不断涌现出来的、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化景观类遗产提醒我们,在现代城市改造中,我们的眼睛不能仅仅盯着被文物部门定义的文物,可能我们正在拆除的旧建筑,就是在近代重大历史时期中具有代表性文化的组成部分,就能够构成世界遗产的价值。文化遗产的价值观也同时发生了改变,全球战略研究将人与环境、自然与文化之间的有机关系放到了突出位置,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近代的和20世纪的文化遗产,以及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综合性的、活的文化景观。 沈阳方城地区在城市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保护、更新、发展方面的问题,首先把原来方城中的居住和其它功能转换成商贸、办公、娱乐功能,而使低地价转化为高地价,低效益变成高效益,客观上是改善旧城的环境,但在改建后地区建筑容量增加了,交通也更加繁忙了,基础设施不堪负担;其次由于历史名城的保护要求,一定会提出对这个地区以及其周围环境的种种建设限制,这样就会降低土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单雯翔 摘要: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发布,加快了我国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进程。本文系统地归纳了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与实践过程,主要包括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多层次文物保护体系的建立和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扩展与实践。 关键词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 进入21世纪,面对蒸蒸日上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人们开始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概念不断扩大,保护理念也不断深化。今天,文化遗产保护已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是更多地立足于对自然生态环境、历史变迁轨迹、人的内心世界的尊重。因此,重新认识人类社会复合系统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是新的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所在。 1、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 我国素有保护古代遗物的悠久传统,正像商周时期的青铜器上常见铭文“子子孙孙永保用”所表达的理念,人们存祈愿江山社稷世代相传的同时,对前朝的珍贵器物,也有了妥善保存、永续利用的愿望。商周时期,皇室、贵族宗庙内“多名器重宝”,保存着为数不少的青铜器、玉器以及其他前朝的遗物。汉代皇室收藏亦十分丰富,“创置秘阁,以聚图书”,其中既有典籍,也有绘画。但是,长期以来统治阶层只是将这些器物看做赋予其政权合法性的某种依据,或仅为满足个人私好。唐代文化鼎盛,从此时的诗句“每著新衣看药灶,多收古器存书楼”(张籍《赠王秘书》)、“唯爱图书兼古器,在官犹自未离贫”(朱庆余《寄刘少府》)中可以看,当时文人雅士即热衷于收藏和鉴赏前朝器物。宋代文化再兴,被视为中国考古学前身的金石学,即形成于北宋时期,主要是以肯铜器和石刻为主要对象,进行比较系统的分类、著录并加以考证和研究。北宋曾巩的《金石录》最早使用“金石”一词,之后,吕大临的《考古图》及《释文》是现存最早而较有系统的古代器物图录;赵明诚的《金石录》著录金石拓木已多达两千种。至南宋,无论是钱币、玺印、铜镜,还是画像石、砖瓦等物均有著录。于是,金石学开始在我国成为专门之学,为研究五代以前,尤其是研究商周秦汉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文物”一词在我国出现较早,最早见于战国初期成书的《左传》。《左传·恒公二年》中有“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的记载。在《后汉书·南匈奴传》中亦有“制衣裳,备义物”的记载,但是从文献记载中可以了解到,“文物”在当时主要是指礼乐典章制度,与现代的“文物”基本是不同的概念。但是到了唐代,杜牧诗:“六朝文物草连天,天淡云闲今古同”,其中所称“文物”即指前代的遗物,其含义已接近于现代所认识文物的概念。从宋代开始,往往将前朝器物统称之为“古器物”或“古物”。在民间,明代和清代初期比较普遍使用“古董”或“骨董”,到清代乾隆年间又有了“古玩”一词。 “文物”准确概念的产生是近代科学兴起与发展的结果。诞生于近代西方的考古学,尝试用科学发掘和断代的办法获取古代遗存,并将那些古代遗存变成科学地复原人类历史和文化的工具,这些古代遗存也就有了“文物”这一具有全新内涵和意义的词汇。在我国,20世纪初通过对古代遗存发掘和研究,而重建古代历史的现代考古学出现,才带来了现代意义上的“文物”的概念。这一概念改变了人们对待古代遗存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对待古代遗存价值的认识也更多地从“物质”转到了“文化”。

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第2期2011年1月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No.2JAN.2011 一、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中的重要作用 城市化是我国当前发展主要趋势所向,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土地资源稀缺性问题的突出,旧城改造及其规划设计开始成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关注焦点,而随之所出现的历史文化保护问题也成了旧城改造中备受争议的问题,建设现代化城市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普遍追求的目标。城市文化是现代化的根基,是城市的内在气质,每个时代都在城市发展中创造并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保护历史的连续性,保留城市的记忆和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家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里曾说过“在生活条件加速变化的社会环境里,为人保存与其相称的文化环境,是大自然、先辈遗留的文明见证,这对人的平衡发展十分重要,为此应该使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并将当代成就、昔日价值和自然之美纳入整体规划加以考虑”。历史文化遗产凝结了民族的智慧,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视觉感官上美的享受,她也是一部研究古代社会生产发展的百科全书,是我们研究古代文化的窗口,并且她对我们现代城市的硬件和人们文化思想的软件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 1.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 一座城市经济越发达,社会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越高,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显重要。因为城市既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明的生成地。城市科技的进步、经济的繁荣离不开人文创新来引导,现代城市是现代文明和现代经济的聚集地,一个没有文化的城市是—个没有品位的城市,是不太可能持续发展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通过漫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不要小看城市的一块砖、一片瓦、一堆石头,它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反映着城市的历史、社会、思想的变迁。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活化石,代表着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和自然风晴,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中华民族是一个充满激情、奋勇向上的民族,有着丰富灿烂的文化和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遗产,在世界历史长河中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它对于提高国民的文化品位,增强民族自尊,激发爱国主义热情,丰富世界文化宝库都有极大作用。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 城市的魅力在于特色,而特色的基础又在于文化。城市特色, 作者简介:李志霞,南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473000。 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李志霞 摘 要:历史文化遗产凝结了民族的智慧,对我们现代城市的硬件和人们文化思想的软件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目 前看来,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文拟就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之间做一个初步的探讨。关键词:城市建设;历史文化遗产;关系 入,提高公共服务绩效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运行,对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最后,信息资源也不可或缺,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公共组织才能针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群众提出的意见做出回应与纠正。 3.4技术方法 技术方法是指公共服务绩效改进得以实现的手段,它是连接目标与结果的桥梁,是将改进目标转化为具体行动的路径与机制。为改善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以政府为主导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评估活动,如顾客满意度调查、行风评议、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这些基于不同技术方法的评估活动在方式、成本、效率、效果方面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并随着时间、空间、服务类型 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对公共服务绩效改进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但总体而言,这些技术方法有助于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壁垒,使公众充分参与公共服务绩效改进的过程之中。 参考文献: [1]Boyne George.What is public service improvement?[J].Public Admin-istration,2003,81(2):211-27. [2]施芳.学术界首次全面评估我国公共服务绩效———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足[N],人民日报,2007年4月17日. [3]孟华.公共服务绩效目标对服务绩效的影响———以英国萨塞克斯郡警察服务为例[J],科技管理研究,2006,(02). !!!!!!!!!!!!!!!!!!!!!!!!!!!!!!!!!!!!!!!!!!!!! 9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2005) 1总则 1.0.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l.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l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0.4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0.5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6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0.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0.8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0.9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0.1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历史文化名城 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

中国城市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计划介绍

“中国城市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计划 ——2011苏州营、平遥营”的介绍 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是面向公众的遗产保护活动,在欧美国家已流行多年,在公众遗产保护教育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同时,也是公众喜爱的参与遗产保护的方式之一。我国遗产保护方兴未艾,公众参与遗产保护的呼声和需求不断高涨,无论从政府,学术界和民众,都希望找到合适的切入点。志愿者工作营通过公众志愿参与遗产保护的劳动的方法,使参与者在修老房子的实际劳动中学习遗产保护的知识,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 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基金会发起并组织的中国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计划,与法国“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联盟(EMPART)”和遗产地政府密切合作,作为中法联合的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工作营的组织者和志愿者均由法方和中方共同组成。届时,会有法国的志愿者来修中国的老房子,也会有中国的志愿者赴法国参与修复城堡的实际工作。参与工作营的志愿者没有职业和专业背景的要求,完全自愿报名,因为对遗产保护的兴趣而聚在一起,在2个星期的工作营中,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将会是一次难得的国际合作和民间交流的公共活动。同时,整个工作营计划希望通过与遗产地政府的合作,以及媒体的参与和关注,使工作营成为一件具有创意性的遗产保护公共事件,吸引更多的公众参与,有益于整个社会。

2011工作营选取了两个营地,苏州平江路历史街区和平遥梁村。苏州和平遥的是有国际知名度的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世界遗产地,拥有相当数量的文化遗产。工作营的工作内容就是修复位于苏州平江路历史街区和平遥梁村的一栋历史建筑,通过劳动,学习传统的营造技艺,如砌墙、木工、铺地等。另外,组织者还安排了学习当地非物质文化和了解社区生活的活动,增加工作营的趣味性和知识性。 时间计划: 2011年8月15-27日:平遥梁村工作营开营 2011年9月3-16日:苏州平江路历史街区工作营开营 工作营参与人员: 每一工作营15-16位志愿者,中国志愿者和法国志愿者各半。 工作营营长两名:中方法方各一名 工作营管理助理2名 传统工匠师傅:1-2名 活动组织与执行: 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基金会 法国“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联盟(EMPART)” 苏州团市委 苏州平江路历史街区整治和改造有限公司 平遥县城乡规划局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第一节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与原则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一种独特的资源,把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规划中,在城市发展战略的层面通盘考虑,将有利于提高城市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有利于城市整体健康而持续地发展。 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起源于文物建筑的保护。自19世纪末起,世界各国陆续开始通过立法保护文物建筑。法国1840年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1887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1913年颁布了《历史古迹法》,1930年颁布了《景观地保护法》;英国1882年颁布了《历史纪念物保护法》,1900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修正案,1913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1931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修正案,1953年颁布了《历史建筑与古纪念物法》;日本1897年制定了《古社寺保存法》.1919年制定了《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1929年制定了《国宝保护法》,1950年制定了《文化财保护法》;美国1906年制定了《古物保护法》等。 1964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通常所称的《威尼斯宪章》。《威尼斯宪章》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事件,这是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它确定了文物建筑的定义及保护、修复与发掘的宗旨与原则,其指导意义延续至今。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了第一个获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其中有一节专门论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指出了保护的意义与基本原则。自20世纪60年代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开始从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 1962年,法国颁布了保护历史地段的《马尔罗法令》,又称《历史街区保护法》。之后,很多国家也陆续制定自己国家历史地段保护法规,如丹麦、比利时、荷兰分别于1 962、1962、1965年在各国《城市规划法》中规定了保护区;日本1966年颁布《古都保存法》,并于]975年在《文物保护法》的修改中增加“传统建筑群保存地区”的内容;英国于1967年颁布的《城市文明法》中将有特别建筑和历史意义的地段划定为保护区;美国于1935年制定了《历史地段与历史建筑法》,于1966年制定了《国家历史保护法》等。 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9届会议提出《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内罗毕建议》重点提出了历史地区在立法、行政、技术、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保护措施,并将研究、教育和信息工作作为历史地区保护的重要工作之一。 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或称《华盛顿宪章》),是继《威尼斯宪章》之后又一个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国际性法规文件。这一文件总结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在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经验,明确了历史地段以及更大范围的历史城镇、城区的保护意义和保护原则。《华盛顿宪章》再次提到保护与现代生活的关系,并明确指出,城市的保护必须纳入城市发展政策与规划之中。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考古科学研究和文物保护。1930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了《古物保存法》,1931年7月又颁布了《古物保存法细则》,

城市遗产保护与城市复兴

城市遗产保护与城市复兴城 市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的 原 则 和 意 义 相 关 概 念 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不仅包括人类历史上遗留的物质遗存,还包括一切与人类发展过程相 关的知识、技术、习俗等无形文化资产。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建筑遗产:不仅包括品质超群的单体建筑及其周边环境,还包括城镇或乡村的所有具有历 史和文化意义的地区 产业遗产:指近代工业革命以来的文明遗存,他们具有历史的、科技的、社会的、建筑的 或科学的价值 文化景观:是人和自然共同的作品,是人与所在自然环境多样的互动,具有丰富的形式。 文化线路:是一种路上道路、水路或者混合类型的通道,其形态特征的定型和形成基于他 自身的动态发展和功能演变。它展示了人类迁徙和交流的特殊文化现象,代表了一定时间 内国家和地区内部或国家和地区之间人的交往和文化传播。 20世纪遗产:指产生于20世纪,年代不甚久远的建筑、建成环境和文化景观。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的 基 本 原 则 1)原真性原则: 原真性是定义、评估、监控世界文化遗产的基本原则。在保护过程中,尽量使历史建筑及 其周边环境尽量少的改变,是历史保护的基本要求。某些城市把重建仿古街、仿古建筑当 做一种保护方式,是一种错误的做法。 2)完整性原则 历史遗存均与周围环境同时存在,我们往往只对主要的纪念性建筑进行保护,却忽视了对 其原有环境的保护,削弱了文物古迹的价值 3)永续性原则 文化遗产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要认识到文化遗产保护的长期性和连续性。永续发展强 调城市建设的人性化,城市遗产保护更应立足于城市自然环境、历史变迁,并充分利用自 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中的现有资源,不断丰富城市的文化内涵和生命价值 城 市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的 意 义 1)文化遗产是城市历史的见证和记忆 城市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文化遗产是城市历史的 见证,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城市的文化记忆 2)文化遗产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资源 文化遗产具有多方面的资源效应,在宣传城市形象、维系乡土情结、发展旅游产业等方面 具有重要作用,进而振兴地方经济的文化 3)文化遗产保护是塑造城市特色的基础 城市特色是一个城市可识别性的重要标志,世界上有魅力的城市都有着历史上形成的多彩 的城市形态,现代化的城市除了时代气息,更要有地方文化传统,文化遗产对于塑造城市 特色有着重要意义 4)文化遗产保护是城市永续发展的需要 保护文化遗产是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永续发展的需要,是贯彻科学发 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历程以及国际宪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