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河南省住建部范文打字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依法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乙方对

(物业管理区域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坐落位置:;占地总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积:平方米;住宅总户数:户;非住宅面积:平方米;非住宅总户数:户;规划车位数:个,其中:地下:个;地上个。区域四至: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物业承接查验完成之日,乙方可以根据后期管理的需要,本着方便业主、提高管理服务效率

的原则向甲方提供前期介入服务。前期介入具体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三条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装饰装修登记制度。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对其行为进行登记,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交纳与退还等事项进行约定。

除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约定收取的费用外,乙方不得收取装饰装修服务协议规定以外的其它费用。

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置装饰装修垃圾。乙方采取集中处置的,应当在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中约定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用标准。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且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的,乙方应当在完工后七日内将押金(不含息)如数退还。乙方未在规定日期内退还装修押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合同第十七条的标准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就业主入住前(承接查验完成至向业主交付房屋之日起)的服务事宜签定书面协议,明确服务的范围、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业主入住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

(一)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二)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处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三)协助甲方做好业主入住时的交房、接待以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咨询等工作。

以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摊入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业主入住后,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物业承接查验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二)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四)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五)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洁,垃圾的收集等;

(六)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汽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七)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八)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九)发现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制定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及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十一)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十二)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本合同所涉及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场地不包括甲方未移交或未委托、乙方不能进入或控制的业主专有部分内的共用部位、设备设施和场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有线、宽带等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的专业经营设施除外。

第六条为满足业主需求,乙方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业主提供以下特约服务:

(一);

(二);

(三);

以上服务的具体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乙方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第七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

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物业服务标准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应当达到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具体标准见附件五)。

第九条乙方在服务期间,通过公告、信函、主动承诺等方式增加或提高的物业服务内容,应当视为本合同物业服务内容的一部分,乙方不得以服务内容增加为由提高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及管理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合理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及管理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月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乙方应向全体

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于每年月日前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预算外支出,乙方应当及时征得甲方、业主同意后,可将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纳入下一年预算计划。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乙方另行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方式和标准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十二条依法变更物业用途的,根据变更后的使用用途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车位由乙方实施物业管理。车位物业服务费按照下列标准由业主或使用人交纳;

(一)规划地下平面车位元/个·月;

(二)规划地下机械车位元/个·月;

(三)规划地面平面车位元/个·月;

(四)规划地上机械车位元/个·月。

乙方利用公共场地、公共道路划定车位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乙方应当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与业主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车位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一)停车库(位)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停车库(位)共有部位的维护费用;

(三)停车库(位)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照明、通排风、给排水、消防、标识、道闸等系统)的维护、运行费用;

(四)停车场地的公共环境清洁卫生费用;

(五)法定税费;

(六)其它保障车位使用的必要性支出。

第十五条业主或者车位使用人如果需要乙方对车辆提供保管服务,应当另行和乙方签订保管协议进行约定。

第十六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分期开发的,相同类型的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应当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用按照[每月][每季][半年][其它]交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在(具体的交费时间)前交纳。

车位物业服务费用按照[每月][每季][半年][其它]交纳,业

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在(具体的交费时间)前交纳。

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八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关于物业服务费承担与交纳的约定,业主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发生产权或者租赁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第十九条甲方不得对业主的物业服务费、车位物业服务费作出减免承诺或者约定。已经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照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同类性物业的收费标准足额交纳。

(一)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

(二)已出售但因甲方原因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

(三)属于甲方所有的房屋、车位、公共服务设施等物业。

第二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物价上涨、工资调整等因素导致乙方成本支出增加的,乙方确需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乙方应当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乙方应当在征求业主意见结束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最终结果。甲方、业主对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异议的,

乙方应当予以书面说明调整的理由和征求业主意见情况。

第二十一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五章物业承接查验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十五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物业承接查验的费用,由甲方或者承担。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当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第二十三条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前,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三)设备设施买卖合同复印件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六)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七)物业管理用房的清单;

(八)物业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它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二十四条物业承接查验时,甲方负责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业主代表参加。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详见附件六)。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的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由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乙方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解决并组织乙方复验。

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甲乙双方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乙方应当自物业承接查验完成后三十日内,报经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承接查验结果由乙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条甲方交付使用的物业应当符合国家、本省规定,

按照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费保修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保修服务的,应当签订保修服务协议并向业主公示,保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按照第种方式支付:

(一)乙方根据协议落实保修责任,甲方据实拨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二)甲方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拨乙方账户,乙方履行保修责任,并据实从工程质量保证金中列支保修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定期向甲方通报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出情况;

(三)。

第二十七条甲方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具体位置、面积如下:

(一);

(二);

(三)。

上述物业管理用房的第项为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本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时,乙方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供其使用。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买卖,抵押,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改变用途。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协助并遵守履行。

第二十九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条乙方发现共用设施设备存在性能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通知甲方和相关单位及时维修。保修期内,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外乙方应当立即组织应急维修,应急维修费用应当向业主公示。

第三十一条因甲方原因造成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信息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未并入市政公用系统的,由甲方负责进行改造并入市政公用系统,乙方和业主予以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对需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甲乙双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七章合同期限和到期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或()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业主委员会或者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向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交接义务、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约定及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不得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未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乙方自愿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的,应当在本合同期限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业主、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乙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双方解除合同前乙方应当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不得停止服务,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一);

(二)。

第八章权利义务

第三十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善、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二)负责在物业销(预)售时将本合同的内容向购房人进行明示,并在与购房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三)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四)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代表全体业主审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物业服务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乙方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五)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六)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八)向乙方移交符合规定面积和标准的物业管理用房;

(九)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负责处理甲方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

(十)物业管理区域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甲方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十一);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服务工作,并委派具有相应专业要求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独立开展物业服务活动,接受业主、甲方的监督,定期向全体业主或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及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三)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资金);

(四)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获得甲方同意后实施。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物业服务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给予配合;

(五)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应安排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驻现场,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验收、承接查验及房屋交付、业主入住等服务工作;

(六)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采取告知、规劝、制止、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七)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委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与受委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应当对受委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委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八)应当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保修期满后,应根据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九)应按相关规定要求,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信息公示,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十)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服务档案,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对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十一)应当对房屋装饰装修情况进行现场巡查,业主、物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示范文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3153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示范文 本)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指: 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Model contract of early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 《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00]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 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 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 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 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 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 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与适用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与适用 2017年10月,住建部公布了修订后的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与2013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本次修订就计日工、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三大类共9个条款进行了修订。从修订内容看,新版合同主要是为了迎合2017年6月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第138号文),统一建设施工过程中质保金和缺陷责任期的相关约定。为此,我们拟结合138号文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修订进行解读。 一、结算条款的修订:2017版合同进一步明确“计日工”计价方式的适用 (一)“计日工”条款修订内容 2013版原文如下:10.9 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017版原文如下:10.9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计日工的单价。 (二)何谓“计日工”? 建设工程领域有两种计价模式: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定额计价系按照国家或省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工程计量单位消耗的人材机等标准消耗量,套用定额单价,最终得到工程总价的计价模式。定额计价参照的是单位工程社会平均消耗量和单价,个体之间不产生差异。 清单计价系由编制方按照图纸及施工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由施工方依据清单自行报价的计价方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量清单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暂定金额项目和计日工项目。 因此,采用“计日工”计价意味着该工程全部或部分采用了清单计价的模式,纯粹的定额计价模式下,无需使用计日工。

河南省通用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河南省通用 物业服务合同 (适用于居民小区)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进行物业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委托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 1.1 物业名称:。 1.2 物业类别:。 1.3 物业位置:。 1.4 物业建筑面积:。 1.5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2.委托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本合同物业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双方可以协商续延合同期限。双方未就续延合同期限另行达成协议的,本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 3. 甲方委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3.1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清洁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2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3.3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构筑物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国家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4—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5—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FS-DY-2021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 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xxxx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 指名称为xxxx的物业整体,高档xxxx,总

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河南省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河南省临颍全顺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斌; 住所地:__河南省临颍县; 邮编:。 乙方:安徽省阜阳市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长玲; 住所地:阜阳市; 邮编: 236000 ; 资质等级:三级; 证书编号: 2233 。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维也纳花园小区(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本合同参照国家文本订立。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高层、商业门面 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水、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按河南省漯河市漯发改收费[2010]447号文件收费标准规定执行如下。 多层住宅: 0.35 元/月.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 0.80 元/月.平方米; 公共照明费每月每户 8 元(代收代缴); 二次生活垃圾中转费每月每户 5 元(代收代缴); 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1.5元; 商业物业门面: 0.80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以下部分: (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社区文化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不可预见费。 (12)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其它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双方待定)。业主应于物业进入15天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模板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FS-DY-8232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 邮编: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 邮编:____; 资质等级:____; 证书编号: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金湾·龙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金湾·龙城; 物业类型:综合型物业; 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最新版)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商丘市安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栋单元号业主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富饶·新城国际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商”字北200米路西。 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神火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商”字北200米路西。 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6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房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1、由本公司专业清洁队伍对小区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3、定期消杀“四害”。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2.1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2.3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2.4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2.5 车辆停放管理; 2.6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2.7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2.8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3.1 ; 3.2 ; 3.3 。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6.1 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别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物业: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6.2 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前期物业合同示范文本(无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工业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019年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受 (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派, (以下简称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经营管理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 二、经营承包主要内容 1、乙方上缴公司综合管理费为项目总造价的__________%(不含税)。 2、各项流转税及附加包括:印花税、营业税等税金乙方有义务按税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规)缴纳。 3、管理费缴纳方法:综合管理费在项目批复的首期工程款中(款到账后一周内)按项目中标价的__________%由甲方扣缴,待业主最后一笔结算款到账后再作内部结算。 4、本项目履约担保中的现金部分由乙方支付。履约保函(中标合同价的5%)由甲方办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函总额__________%的银行现金质押金和承担1%的银行手续费,保函返还后无息退还保函质押金。如需甲方办理预付款保函,乙方需支付保函总额的20%的银行质押金(现金)和1%的银行手续费,预付款到项目账户后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项目施工实物工作量(现场评估)控制支付。保函返还后无息退还预付款保函质押金。 5、项目部应严肃印章、账号的管理(甲方派驻人员管理),在使用项目章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印章管理的规定,签订本项目有关的材料采购或专业分包合同时须甲方经营部备案。项目部公章不允许办理本项目部以外的经营性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备案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 1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依法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乙方对(物业 — 2 —

管理区域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 ; 座落位置: ; 占地总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积:平方米;住宅总户数:户; 非住宅面积:平方米;非住宅总户数:户; 规划车位数:个,其中:地下个;地上个。 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物业承接查验完成之日,乙方可以根据后期管理的需要,本着方便业主、提高管理服务效率的原则向甲方提供前期介入服务。前期介入具体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 3 —

第三条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装饰装修登记制度。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对其行为进行登记,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交纳与退还等事项进行约定。 除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约定收取的费用外,乙方不得收取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置装饰装修垃圾。乙方采取集中处置的,应当在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中约定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用标准。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且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的,乙方应当在完工后七日内将押金(不含息)如数退还。乙方未在规定日期内退还装修押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合同第十七条的标准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就业主入住前(承接查验完成至向业主交付房屋之日起)的服务事宜签定书面协议,明确服务的范围、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业主入住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一)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二)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处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三)协助甲方做好业主入住时的交房、接待以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咨询等工作。 — 4 —

(完整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监制 二OO四年五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证书批准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以及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第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具体物业构成及所配置的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管理事项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的构成明细详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和管理; 5、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9、会所、停车场、配套商业设施等公共物业的经营; 10、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1、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第四条业主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乙方可按受委托,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应按《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四)所规定的级标准提供规范化的服务,实现目标管理。 第六条本合同对乙方服务质量方面的特别约定为: 1、 2、 3、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方式: 1、包干制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 住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其他: 该费用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当地物价部门政策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服务费用标准和构成可作相应调整。未列入上述各项开支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如:公共照明)运行发生的费用,另行独立计量核算,由全体业主分摊费用。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r 2、酬金制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标准如下: 住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其他: 该资金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2019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9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修正)-word 范文模板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修正)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修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我们在总结近几年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经验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施工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基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推行工作。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停止使用。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4701-8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名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名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 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

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 座落:_______ 四至: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等。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811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 《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本物业名称: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区_______区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建部示范文本修订版)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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