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确认制度

首件确认制度

首件确认制度

1、目的

为了证实车间在生产大货前首件产品是否符合客户确认样及相关规格的工艺技术要求,防止造成产品批量不合格检验员一定要对车间各道工序、半成品、成品进行高标准检验,对每款大货首件样的工艺、做工、尺寸、规格、款式、颜色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对比客户确认样及相关技术要求,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最大努力保证大货质量及交货期。

2、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各新产品及每批次产品。

3、职责

品质部门负责安排所有产品的首件检验和记录工作。

4、程序

4.1各生产阶段及生产成品完成时的第一件货品应及时安排检验员检验,以比对客户确认样,作业书及订单等,并执行外观,包装,功能,测试等既定检验以确认货品符合产品规格及安全标准,首件检验应填写检验记录并报品质主管确认合格后才能放产大货;首件检验报告及问题应及时安排生产,检验员及跟单等有关人员举行质量会议,首件检验发现任何与产品功能及安全要求等不符合的缺陷时,应授权检验员立即停止生产,并确保问题改善后再次首件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放产。

4.2大货生产前,检验员知会各工序主要技术人员了解客户的订单资料:包括生产工艺、品质样、最终确认样、色卡、色样、客人确认意见或更正资料,特殊情况可携带客签样作对照。确认所掌握的所有资料之间《客户原样、最终确认样、工艺单等》完全统一。对于有不符之处及时反映给生产部、业务部相关人员,以便及时确认。

4.3新产品上线前应小批量试生产,由检验员跟踪检查各工序特别是首件产品可及时发现并改进在大货生产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确保批量生产的质量。4.4各工序对正在加工的首件产品,要按照图样、确认样、进行加工并自检,认为符合要求后,送检验员给予确认。

4.5检验员对首件检验应严格对比客户签样及相关规格确认合格后,贴合格标签,挂卡,作标识。对个别实测数据有差异时,应会同车间共同测量协调认定。

4.6对发现首件不合格时,应再做第二件直至首检合格后,才能投入批量生产,否则在加工第三件还不合格时,检验员要立即报告生产部给予及时排故和技术指导,保证产品部件的合格。

4.7对后继生产的产品,在终检时,产生不可认定的内容时,检验员可将首件合格品作为可追溯性判定依据。

4.8对首件发生的不合格品,检验员及时的作标识、隔离,说明理由并作好记录。对首件合格产品也应作好相关记录以便证实。

5、附件

首件确认单

首件工程认可制度流程

首件工程认可制度流程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首件工程认可制度 一、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目的和意义 首件工程是按照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在分项工程中选择第一个施工项目作为首件工程,并将首件工程中的每一个工序作为首件工序,对每一道工序制定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工艺方案,按照严格程序进行策划、修正、实施、验证总结,成熟后进行推广实施。通过全面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以首件工程样板示范,引领后续同类工程的标准化施工,以提高项目的施工工艺水平和技术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功效,确保质量,创造更多的精品工程。 二、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项目成立以项目总工程师为组长,项目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由质检工程师、工程经验部和工区负责人、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首件工程认可验收小组。其管理职责如下: 1、执行首件工程认可制有关规定,负责本项目首件工程具体实施及组织管理工作。 2、制定首件工程实施方案,组织首件工程现场施工。 3、进行方案验证、总结,形成首件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要点,并全面推广。 三、首件工程实施程序 1、适用范围 项目首次施工的分项工程、采用“四新”技术的分项工程、具有特殊施工要求或是项目施工重点和难点的分项工程以及危险性较大和数量较大的分项工程等均应执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2首件工程的确定 首件工程认可验收小组应结合施工合同条款、图纸会审、现场勘察等,根据本项目的

具体情况制定《首件工程项目清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上报公司备案。 3、施工方案的制定 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首件工程认可验收小组成员编制该首件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编制重点应以首件工程的各个工序为单元,制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每一工序要有质量控制点,明确实施责任人和实施施工队伍,重要的工序要有施工工序或工法。初步施工方案确定后,项目总工应组织小组成员、各工段工长、技术员、技工、操作员及协作队伍人员参加技术研讨会,广泛征集意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以达到优化施工方案的目的。研讨会上达成共识后形成的结论,要反馈到初步施工方案中,经修改后形成最终方案。难度较大的首件工程经一次研讨达不到目的的应继续进行,直到满意为止。 4、技术交底 首件工程的两级技术安全交底原则上应由项目总工主持实施。除项目技术人员外,第二级交底应有施工队伍的技术负责人、操作工人参加。交底内容包括: (1)工艺方法、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质量要求、施工技术安全、环保等; (2)机械设备安排、操作规程; (3)材料规格、数量、质量及使用要求; (4)测量放样,尺寸、高程和施工过程控制; (5)试验检测项目、标准、试验配比等。 交底应使所有参与的人员掌握首件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具体措施和施工方法,交叉作业的协作及注意事项等,使每一个工序的责任人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明确有关具体措施。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技术安全交底,参加交底人员应进行签到,交底应形成详细记录,整理后下发到有关管理和施工人员,指导施工过程。 5首件工程的实施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的流程及依据

关于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性的流程及依据 1、企业可以依法制定规章制度。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2、怎样制定有效性的规章制度(流程) 2.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2、制定流程: 2.3、有效性作用: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3、关于民主程序、公示 3.1、如何走民主程序

3.2、如何公示 劳动规章制度应当以用人单位的正式文件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才能在本单位生效。在公示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该注意保存公示的证据,公证的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 3.2.1、将规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做到人手一册,在劳动合同中专款约定“劳动者已经详细阅读,并愿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 3.2.2、将规章交由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确认的方式有:①在规章的尾页签名;②另行制作表格进行登记;③制作单页的《声明》或者《保证》。签名的内容应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明了”并且承诺“遵守”; 3.2.3、在厂区公共区域将规章内容全文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以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备案; 3.2.4、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者组织全体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让员工在报到表上签名。 3.2.5、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注1:按照广东省劳动厅发布的《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颁布时间】1998-05-01,【实施时间】1998-05-01)用人单位应自劳动规章制度审议通过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劳动行政部门通知后将其劳动规章制度连同《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送审表》一式两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之日起30日内应将《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意见书》送达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劳动规章制度即行生效。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的通知(【颁布时间】2007-12-19,【实施时间】2007-12-19)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的通知》(粤劳监〔1998〕50号)内容与《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符,现决定予以废止。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司法鉴定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司法鉴定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司法鉴定业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大纲 二、机构司法鉴定案件程序规范 三、机构司法鉴定成果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四、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 五、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保密制度 六、机构司法鉴工作回避管理制度 七、机构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 八、机构司法鉴定人执业专用章管理制度 九、机构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司法鉴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十二、附则

一、管理大纲 第一条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大纲。 第二条本机构的宗旨是:发展司法鉴定业务,通过开展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服务,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司法公正。 第三条本机构各项司法鉴定科学活动依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司法鉴定遵循“科学、高效、客观、中立、公平、公正、求实、严谨”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本机构是经青海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的鉴定机构。 本机构的名称是: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本机构住所地为: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绿洲北路108号 第五条本机构的业务范围以青海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时确定的为准,超过核准范围以外的司法鉴定业务本机构不予受理。本机构各项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并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六条本机构参加鉴定工作的具体人员由本机构聘用、选任、调派。对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的司法鉴定,在总工程师的协调下进行,由机构统一接受,按物价局规定收费。司法鉴定人员或行政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本机构对经济困难的委托人(自然人)可以减收部分费用。 第七条本机构司法鉴定人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追究制度。 本机构根据业务活动、行政管理的实际,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第八条本机构接受司法鉴机登记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督与指导。

首件工程认可制度流程

首件工程认可制度 一、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目的和意义 首件工程是按照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在分项工程中选择第一个施工项目作为首件工程,并将首件工程中的每一个工序作为首件工序,对每一道工序制定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工艺方案,按照严格程序进行策划、修正、实施、验证总结,成 二、 1 作。 2 3、 三、 1、适用范围 项目首次施工的分项工程、采用“四新”技术的分项工程、具有特殊施工要求或是项目施工重点和难点的分项工程以及危险性较大和数量较大的分项工程等均应执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2首件工程的确定 首件工程认可验收小组应结合施工合同条款、图纸会审、现场勘察等,根据本

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首件工程项目清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上报公司备案。 3、施工方案的制定 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首件工程认可验收小组成员编制该首件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编制重点应以首件工程的各个工序为单元,制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每一工序要有质量控制点,明确实施责任人和实施施工队伍,重要的工序要有施工工序或工法。初步施工方案确定后,项目总工应组织小组成员、各工段工长、技术员、 4 (1) (2) (3) (4) (5) 交底应使所有参与的人员掌握首件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具体措施和施工方法,交叉作业的协作及注意事项等,使每一个工序的责任人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明确有关具体措施。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技术安全交底,参加交底人员应进行签到,交底应形成详细记录,整理后下发到有关管理和施工人员,指导施工过程。 5首件工程的实施 开工前,质检工程师按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的内容分别对参与首件工程的人

员、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环境等逐一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可批准开工。使用特种设备的首件工程必须经专职安全员检查、验证合格后才能开工,并全程监控。首件工程实施过程中,测量、试验和质检人员要进行全过程检测,并记录有关数据,及时反映给有关施工管理人员,经营、机械、材料部门进行配合,掌握相关情况,进行成本对比分析。对首件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方案不妥之处,及施工过程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改进,确定合适施工方法,并记录现场改进过程和方法。 6 四、 首件工程认可制是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工程产品的形成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将工程质量的事后检查把关,转向对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从对产品质量的检查,转向对工作质量的检查,对工序质量的检查、对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 XXXX桥隧工程有限公司 XX速公路XX段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0年X月XX日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Ltd. 文件编号:XDD-C-PB-015 制定日期:20XX-08-15 版本号: A/1 制定部门:品保部 核准:审核:制定: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标题制定部门 1. 目的: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生产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3. 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连续批量生产之前,或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更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测的检验. 4. 检验时机: 零件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设备模治具更换或设备模治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更

换产品型号时; 5.检验流程: 生产加工单位依据工艺以及图纸进行调试,并进行自检. 生产加工单位判定生产的产品符合要求时,将该首件提交PQC或通知相关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PQC检验人员依据图纸以及标准,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断。如判定NG,应向相应的生产加工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判定OK,则反之。 检验人员对首件直接判定OK后,PQC对首件进行合格标识,通知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批量生产,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检验人员及时通知检验主管进行裁决,检验主管必要时通知相关的设计工程师一起进行判定,判定合格或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6.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在本工序生产结束后,操作工将《首件合格样品》标签取下后,与同批次合格产品一起进入下一工序。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Ltd. 编号XDD-C-PB-015 品保部页版次 A/1 页次 1/2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标题制定部门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榆林绕城快速干道西段建工程项目LM4合同段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内在质量、外观质量、档案质量)的管理,努力消除质量事故隐患,杜绝质量通病,进一步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依据《榆林绕城快读干道西段建设项目“首件工程认可制”指导意见》(榆绕建发[2014] 4号,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及省、市公路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主要按“指导意见”,对其部分章节进行细化、补充、完善而编制成。 一、关于“首件工程的目的和作用”的深层认识 1、由于不同的工程项目是在不同的环境下进行的,材料、人员、设备、工艺、地理条件、安全环保要求等均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工程质量,通过首件制工程,可以评价对工程质量影响程度。 2、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便于承包人施工工艺组合,总结经验,加强管理,为规范化施工创造条件。 3、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可预见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解决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减少了承包人的损失,避免施工后期赞成返工。 4、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熟悉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根据项目特点,确定表面质量等级及验收标准,落实业主对具体分项的特殊要求。 二、首件工程认可组织机构

首件工程检评工作组由以下单位的全部或部分组成: 1、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组(总监办); 2、监理单位:驻地监理处; 3、设计代表组; 4、施工单位项目部 总监办及驻地监理负责对施工方案、工艺方案、安全措施、工程材料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统一报检程序和检表格式,对首件工程进行初检。经施工单位初检后,驻地监理初检后,总监办牵头由相关单位组成质量检评组,对首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首件工程认可制”的评价标准 1、业主用于质量管理与控制的相关文件规定,及业主对所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和有关规范; 3、榆林市交通局制定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总则 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幸免显现批量性品质咨询题,特制定本规章。适用范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权责单位 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首件检验规定 定义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首件检验时机 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新产品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品管PQC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应调出各有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咨询题或制造单位无法改善之咨询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PQC人员直截了当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能够正式量产。

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缘故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设计缘故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计策加以改善后,方可复原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注意事项 某些品质特性之判定无法在短时刻内得出结论(如寿命试验等),这些特性于新产品试制时应进行检测,在首件检验时,可先不检验这些项目。 品管部应在量产开始后,依规范随机抽样,就未进行检验的项目实施检验,发觉咨询题及时反馈计策。 某些检验需要不止一个产品时,可要求制造单位生产足数之“首件”。 首件检验讲究时效,以幸免制造单位停工时刻太长。 应将合格之首件产品,作为样品由品管部储存。 订单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参照新产品之首件检验流程进行。 因不属新产品,在客户没有技术修改变更之一样状况下,只要品管部判定合格即可生产,不必送开发部检验。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时间:2010-04-21 23:45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 783次 一、司法鉴定人享有的权利 1、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2、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3、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4、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5、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6、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7、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8、获得合法报酬;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2、对鉴定意见负责;

3、依法回避; 4、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5、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6、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7、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8、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守则 1、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遵从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2、司法鉴定人应当讲求社会效益,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服务。 3、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执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鉴定活动。 4、司法鉴定人应当加强学习,始终保持过硬的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 5、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循独立原则,坚持科学立场,忠于事实真相。 6、司法鉴定人应当保持职业谨慎,严格遵循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7、司法鉴定人应当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尊重同行,公平竞争。 四、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规范 1、司法鉴定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鉴定委托,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或鉴定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收取任何费用、礼品或谋取任何利益。 2 、司法鉴定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接受其他组织或鉴定机构的聘请,参加特定事项鉴定应当事先得到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的准许。

首件工程认可制度

德信诚培训网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s://www.360docs.net/doc/b010735707.html, 好好学习社区 首件工程认可制度 (一)首件制的内容与含义 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制定详细施工工艺方案,经监理批准,首先制造出的第一件(批)工程成品。监理工程师对其材料、设备、工艺进行检查评估;对报检程序、表格进行规范;对首件工程强度、尺寸、外观、平整度等多项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对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材料、施工工艺、报检检查程序、产成品各项验收指标的结论性意见或报告;作为对后期同类工程施工指导和验收标准。同时,对首件工程存在不足,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二)首件工程的目的和作用 1、由于不同的工程项目是在不同的环境下进行的,材料、人员、设备、工艺、地理条件、安全环保要求等均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工程质量,通过首件制工程,可以评价对工程质量影响程度。 2、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便于承包人施工工艺组合,总结经验,加强管理,为规范化施工创造条件。 3、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可预见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解决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减少了承包人的损失,避免施工后期造 成返工。 4、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熟悉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根据项目特点,确定表面质量等级及验收标准,落实业主对具体分项的特殊要求。 (三)首件工程认可组织机构 首件工程检评工作组由以下单位的全部或部分组成: 项目质量监督组; 监理单位:总监办、驻监办 设计代表组; 施工单位项目部。 总监办及驻地办负责对施工方案、工艺方案、安全措施、工程材料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统一报检程序和检表格式,对首件工程进行初检。经施工单位申请,驻监办初检后,总监办牵头由相关单位组成质量检评组,对首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障我公司技术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运作,验证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工艺装备及生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有效地避免和制止技 术问题的发生,确保外购、外协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我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对首件的鉴定。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 3.2 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3.3 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并参与首件鉴定。 3.4 生产部负责协调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3.5 生产车间参与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4 工作程序 4.1 首件鉴定 对相关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产品、更换设备或设备大修后加工的首件产品、更换操作人员加工的首件产品,必须按规 定程序进行首件鉴定,未经首件鉴定合格的产品, 不准批量进货或生 产。 4.2 首件鉴定依据技术中心技术人员在编制技术协议、外购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验收技术要求及工艺卡片等相关文件时,需明确是否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是在供方处还是在公司内部、批量生产前是否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等。 4.3 在供方处进行首件鉴定 431物资部、市场部等部室接到供方鉴定邀请函后报总工程师或技术中心相关部室负责人。 4.3.2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 并确定参与首件鉴定的成员,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公司内部相关部室或车间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3.3质量保证部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4.3.4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办理出差事宜并参与首件 鉴定。 4.4 在公司内部进行首件鉴定 4.4.1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时,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 组织进行首件鉴定,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4.2对一般外购、外协产品进行首件鉴定时,首件进厂后,由物资部、市 场部相关业务员填写报检单报质量保证部,由质量保证部组织首件鉴定工作。 4.4.3对工厂自制的一般加工件、组装件进行首件鉴定时,由生产车间操作 人员在首件完成后向质量保证部报检,质量保证部组织进行首件鉴 定。

司法鉴定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管理制度 篇一: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时间:20XX-04-2123:45来源:未知作者:admin点击: 783次 一、司法鉴定人享有的权利 1、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2、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3、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4、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5、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6、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7、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8、获得合法报酬;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2、对鉴定意见负责; 3、依法回避; 4、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5、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6、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7、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8、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守则 1、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遵从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2、司法鉴定人应当讲求社会效益,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服务。 3、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执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鉴定活动。 4、司法鉴定人应当加强学习,始终保持过硬的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 5、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循独立原则,坚持科学立场,忠于事实真相。 6、司法鉴定人应当保持职业谨慎,严格遵循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7、司法鉴定人应当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尊重同行,公平竞争。 四、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规范 1、司法鉴定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鉴定委托,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或鉴定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收取任何费用、礼品或谋取任何利益。 2、司法鉴定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接受其他组织或鉴定机构的聘请,参加特定事项鉴定应当事先得到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的准许。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郑州市南出口暨郑州至新郑快速通道改建工程五标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一、“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目的 为深入开展公路建设项目创建优质工程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成熟的施工经验,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在公路的某些分项工程全面开工之前,由施工单位申报,经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批准后进行首件工程的施工,施工结束经评定认可后方可进行该分项工程的全面施工。 二、“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过程 “首件工程”是在项目同类型的分项(分部)工程中,完成的第一件工程(包括路基试验段)。首件工程实行认可制,具体实施过程分为自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项目经理部的内部自评,在某一分项工程第一件工程完成后由“首件工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初平;自评结束后以承包商申报的方式,报请驻地办对首件工程进行复评;复评结束后,再由驻地办报终评机构进行终评,项目公司终评领导小组对复评工程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终评意见。 “首件工程”组织机构 为加强工程首件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首件工程各项措施、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特成立郑新快速通道五标首件工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1、“首件工程”自评工作小组: 组长:张斌 副组长:张成立聂旭峰冉屹东 组员:王超肖学红刘玉民李全明 2、“首件工程”责任人: 总责任人:张斌 技术负责人:张成立 工程、试验:王超肖学红 路基工程:乔宝磊李永旺

桥涵工程:崔浩吴剑兵 以上组织机构以经理部红头文件下发任命成立。并设置“首件工程”办公室,王超任办公室主任。 三、“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综合评价标准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JTG F80/2-2004); 2、项目公司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施工图纸等。 3、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制定的质量管理与控制文件。 四、“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范围 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路基工程:不同压实标准及不同填料的路基填筑、软基处理、台背填筑; 2、小型结构物:涵洞、通道和小型预制件; 3、桥梁:墩台身(帽)、梁板预制及安装、桥面铺装、混凝土护栏和桥头锥坡; 4、路面:底基层、基层、封层、沥青砼下面层、中面层、上面层和中央分隔带; 5、防排工程:挡墙、边沟及护坡和绿化工程; 6、交通安全设施:防撞护栏、标志和标线、隔离栅、防眩板。 五、“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程序 1、首件申报和选定 按照首件工程认可制中首件工程划分原则确定每分项工程的首件,按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对每个单项工程的首件工程制定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编制首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除写明单项工程的特点、部位等内容外,应重点阐述人员、设备准备情况,施工工艺,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及质量、安全、环保控制措施等,提供质保体系,确定自检体系和质量责任人,明确检测方法、检测频率以及重点、难点部位的控制措施,报驻地办审批。 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报监理驻地办认可。对于重大的、复杂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分项工程,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后再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根据驻地办对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工艺审批意见,实施首件工程。

首件工程认可制度

首件工程认可制度 一、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工程范围 ①路基工程:软基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结构物台背回填、路基填筑、新旧路基连接; ②涵洞工程:圆管涵、盖板涵、倒虹吸的接长和新建;通道的接长和新建; ③桥梁工程:基础、墩台身、梁板预制与安装、新旧梁板连接、上部结构现浇、桥面铺装及凿毛、防水层、防撞护栏、伸缩缝安装、橡胶支座安装、旧结构物加固补强、桥梁接长; ④路面工程:底基层、基层、下封层、沥青砼下面层、中面层、上面层、中(侧)分带、水泥砼路面; ⑤防护工程:挡墙、护坡; ⑥排水工程:排水沟、盲沟、渗井; ⑦绿化工程:种树、中央分隔带绿化; ⑧交通工程:防撞护栏、标志、标线; 二、“首件工程认可制”各单位的职责 ①“首件工程认可制”评价责任体系应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参建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分别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 ②施工单位作为施工主体,是首件工程认可的直接责任单位,对完成的首件工程进行自我评价,编写评价报告。评

价报告包括施工工艺、技术指标、自检资料、质量保证措施、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责任人; ③监理办承担分项工程的评审责任,提交首件分项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抽检资料、评价报告及监理责任人; ④G108国道零口至马召一级改建工程监理办承担分项工程的终评责任,负责组织召开现场会,确定其工艺技术是否可以推广、开始批量生产。 三、“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程序 ①施工单位根据本办法第三章确定的分项工程内容,按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对每个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制定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编制首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除写明分项工程的工程特点、工程部位等情况外,应重点阐述人员、设备准备情况,施工工艺,技术培训和交底及质量控制措施等,报监理办审批; ②监理办对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进行认真审核,并据此制定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质量目标和监理责任人,书面指令施工单位实施样品工程; ③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操作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操作程序和有关技术指标,修正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首件工程全过程旁站,做好相应记录。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可行的调整处理方案,以保证其顺利实施;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修订版)

青岛市首胜实业有限公司制订部门编制 文件名称首件检验管理规定审查 文件编号核准 文件版次A/0 页数总2页生效日期 1、目的:为提升制程生产质量,防止批量不良产生,减少重工返修等失败成本,满足客 户质量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公司内所有与产品直接产出之生产活动均属之。 3、权责: 3.1 生产作业人员:负责首件的制作及检查,并填写【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 表】。 3.2 生产车间组长:负责首件检验的确认并在【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表】上 签字审核。 3.3 生产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生产质量负最终承担负责,并负责首检规定未落实者之教 导、纠正、提报。 3.4 品管部: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规划与稽核,并协助进行品质改善。 3.5 生产副总、稽核组: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 4、定义: 4.1首件检验:凡生产活动中符合首件八大时机的检查,称之为首件检验。 4.2首件检验八大时机: 4.2.1每日开机生产之首件; 4.2.2换模生产之首件; 4.2.3更换品名、规格生产之首件; 4.2.4更换作业员生产之首件; 4.2.5设备故障修复后生产之首件; 4.2.6模治具故障修复后重新生产之首件; 4.2.7质量问题对策后生产之首件; 4.2.8更换工作环境后生产之首件。 5、作业内容: 5.1 每日下班前各车间组长、主管应依据生管之生产排程进行生产派工,将当日的生产完 成数量和次日的派工计划填写在【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每日上班前,准备好 当日生产的技术资料和生产所需物料。 5.2 组长、主管在每天班前早会上要说明、强调当日的生产重点及品质控制重点。 5.3 开机后,作业人员依据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的派工次序及数量展开作业,在进行 .

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全公司生产技能人员综合素质,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动部发[1993]134号),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职业技能鉴定是对本企业内部从事煤炭行业特有工种和通用技术工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资格(即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试考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四条人事管理科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负责制定本企业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 (三)负责鉴定报名的组织工作和鉴定费用的收缴工作。 (四)负责实施本企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的准备工作和操作技能考核实施工作。 (五)负责操作技能考核成绩的综合评定和传送。

(六)建立和管理本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档案。 第六条各个生产单位配合完善鉴定基地如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培训、考核场地及设备。 (二)有熟悉鉴定工作业务、组织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和思想素质好、职业道德高尚、业务能力强的考评人员。 (四)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 第三章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七条凡隶属本企业从事煤炭行业职业(以及相关工种)的职工,均可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事管理科负责办理鉴定报名工作。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程序 (一)人事管理科每年根据国家和“行业中心”的要求制定和下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和各工种鉴定通知,明确鉴定职业(工种)、等级、鉴定方式、时间、鉴定收费标准等内容。“通知”一般在实施鉴定前一个月发出。 (二)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按“通知”规定及要求,

首件工程认可制度(修编)

首件(首段)工程认可制度 一、总则 1.1为加强路基、桥涵、隧道、无砟轨道、四电工程的首件(首段)工程现场评估与质量认可,全面落实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和京张铁路公司项目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管理要求,通过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首件(首段)工程作为后继相同施工工艺工程的标准,以点带面,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整体施工质量水平,特制定本首件(首段)工程认可制度。 1.2无砟轨道首段评估工作内容和流程按照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先导段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工管技〔2010〕22 号)和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有关要求执行。 二、首件(首段)工程分类及验收内容 2.1 路基工程:首段地基加固(CFG 桩、混凝土素桩、水泥土搅拌桩、高压旋喷桩、螺杆桩等)、首段或工艺性试验段AB 组填料填筑、级配碎石填筑、过渡段填筑,接触网基础或管线沟槽开挖应进行首段工程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2 桥梁工程:首根混凝土灌注桩、桥梁墩台身浇筑、支架现浇梁、挂篮现浇连续梁、箱梁预制、箱梁运架应进行首件(首段)工程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3 隧道工程:防排水系统(含明洞)施工、拱墙混凝土浇筑施工应进行首段(件)工程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

施工。 2.4 无砟轨道工程:精测网建设、支承层(底座板)施工、端刺施工、道床板施工、精调施工评估验收按照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先导段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工管技〔2010〕22 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首件(首段)工程认可实施程序 3.1 首件(首段)工程确定 根据项目的具体施工计划安排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确定一个项目为首件(首段)工程。首件(首段)工程应在后续工程开工之前完成,具有示范意义。 3.2 首件(首段)工程策划 项目在编制该首件(首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质量因素充分进行辨识,对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应设置质量控制点,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3.3 首件(首段)工程控制 首件(首段)工程实施前应对原材料,机械设备,人员资格等进行确认。实施过程中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并重点关注质量控制点。 3.4 首件(首段)工程总结 首件(首段)工程完成后必须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总结,并对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论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优良的工程作为后续工程的样板予以推广,合格的工程予以接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分析原因,并坚决返工。

首件管理办法

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机械有限公司

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车加工过程质量控制,避免批量废品产生。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产品加工首件的检验管理程序和控制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套圈车加工过程的首件检验。 3 术语和定义 3.1首件 每批次加工产品的第一件和每班次加工出的第一件合格产品。 3.2末件 本班次或本批生产的最后一件产品。 3.3末件比较 是指本批生产中的首件产品与上一批或上一个班次生产的末件产品进行比较。以验证新零件的质量至少达到前一批的水平。 4 流程 检 验 产品加工 前准备 首件产品 加工 批量生产 记 录

5 工作内容 5.1车加工操作者在加工完首件产品后,将首件产品的所有质量特性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将实测结果填写在《首(末)件二对照记录》相应的位置上,并盖章确认; 5.2 检查员依据产品图样、《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以及相关的企业标准将首件产品进行复检,并将复检实测结果填写在《首(末)件二对照记录》的相应位置上,并盖章确认; 5.3在首件检验时,具有双向偏差的质量特性值的测量结果应使其接近公差中间值,单向偏差的质量特性值的测量结果应低于公差的2/3,否则应重新加工确认; 5.4检查员将检查结果与操作者的实测结果相比较,其数值差异均在测量设备允许误差范围内,且结果均满足技术要求时,操作者方可批量生产; 5.5在车加工白班班次中,若同一操作者在同一台设备上加工同一规格的产品(未按排二班生产),其生产周期可能延续几个班次,从第二个班次起,允许不再填写《首(末)件二对照记录》,但当班必须按二检的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5.6汽车轴承零件(包括美汽)加工,当班的最后1件产品由当班检查员负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到下一班次

产品首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生产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3 职责 3.1 技术质量副总办为本厂质量管理的领导部门。 3.2 工程部负责产品首件,具体检查项目的编制部门。 3.3 生产部负责产品首件的检测。 3.4 质量部负责对产品首件检测结果的校检及监督。 3 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连续批量生产之前,或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更时,应对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按照工艺指导性文件进行全尺寸的检测。 4 检验时机 4.1 零件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4.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4.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4.5 每班操作者更换开始生产时。 5 检验流程 5.1 生产部负责依据工艺以及图纸进行调试,并进行自检。 5.2 生产部判定生产的产品符合要求时,将该首件产品通知相关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5.3 检验人员依据工艺规程,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断。如判定NG,应向相生产部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判定OK,则反之。 5.4 检验人员对首件直接判定OK后,通知生产部进行批量生产,并将首件摆放在指定位置,同时在本件产品上,用油漆笔图直径为2mm的圆点标识,在生产部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上确认签章,同时在随件单上签章。 5.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并且生产无法调试合格时,由生产部上报工程

部,由工程对不合格产品分析,最终裁决本产品是否生产,同意生产后,由检验人员对生产首件,办理让步使用单,由公司签字后方可生产,如在未履行手续时生产不良产品为待处理品,由工程部判定后,按工程部意见执行,合格后检验在随件单签章,可流转下道工序。 6.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6.1 首件合格样品在本工序生产结束后(或者同型号、同订单的下一个首件合格样品确认好以后),由操作工与同批次合格产品一起进入下一工序。 6.2首件破坏性样品在本工序生产结束后(或者同型号、同订单的下一个首件合格样品确认好以后),可以返工的,返工后经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可以随着同批次产品一同流入下工序,不能返工的生产结束时操作工应及时移入不良品存放区域,检验人员和班组长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7.责任划分 7.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和技术部相关的图纸为准,检验人必须认真对照技术资料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7.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检验员负同等责任,相关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7.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NG,制造单位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生产部全部负责。 7.4 首件检验时效性,一般尺寸检验要求2项/分钟内完成;相关计量检验,10分钟/件,并向送检单位作出判定结果。 8 质量记录 8.1 《首件检验记录》 8.2 《不合格品处理单》 编制:校对: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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