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城市规划(2030)

屯溪区城市规划(2030)
屯溪区城市规划(2030)

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第一篇规划总则

一、规划期限

近期:2008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

二、规划层次与范围

1、市域:总面积9807平方公里

2、黄山市城市市区:由中心城区(包括屯溪城区、新城区、岩寺城区)和甘棠城区组成。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约588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85平方公里。

3、规划内容:城市总体规划

(1)中心城区

规划区范围包括:屯溪区;徽州区的岩寺镇、潜口镇、西溪南镇;歙县郑村镇、王村镇部分行政区域(徽杭高速公路以西、以北);休宁海阳镇(横江以及合铜黄高速以东,南至花山谜窟风景区边界)、东临溪镇(东、西、北以及东南至行政区划边界,西南至四堂、汕头)以及商山乡部分行政区域(率水以北,合铜黄高速以东);花山谜窟-渐江风景区;规划区面积约505平方公里。

(2)甘棠城区

规划区范围包括:甘棠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及城市新区、耿城集镇建设区、绿谷开发区等需要实际控制的区域。具体范围为东至五里塔、饶村、方家;南至黄碧潭水库、二龙桥、大坞里;西至竹园二级水电站、谭家、肖黄山、彩虹桥;北至雾山、马家、弦瑞,总面积约83平方公里。

三、城市性质与职能

1、城市性质

世界著名的现代国际旅游城市;长三角旅游中心城市之一;皖浙赣省际中心城市。

四、城市规模

1、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城市人口为51万人,远期2030年城市人口为85万人。

(1)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城市人口为41.5万人,远期2030年城市人口为70万人。

(2)甘棠城区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为9.5万人,远期2030年为15万人。

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控制在5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7.5平方米左右;远期2030年控制在85

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1)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控制在44.7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7.5平方米左右;远期2030年控制在7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2)甘棠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10.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7.5平方米左右;远期2030年控制在1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第二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市域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近期2015年,黄山市域总人口为15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0%;

远期2030年黄山市域总人口为1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6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2%。

二、城镇空间组织结构

规划构成“一群二片两轴”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1、“一群”——黄山南部城镇群

要包括黄山南部中心城区、歙县的徽城、郑村镇、王村镇等;休宁海阳、万安、齐云山镇等;岩寺的西溪南镇等。

2、“二片”——环黄山城镇密集区、世界文化遗产地城镇密集区

环黄山城镇密集区以黄山风景名胜区为核心,以汤口、甘棠、焦村、耿城、谭家桥、太平湖镇等风景区外围城镇,以旅游服务接待为核心,形成基础设施紧密联系的城镇建设区。世界文化遗产地城镇密集区以碧阳镇、宏村镇、西递镇、祁山镇为节点,围绕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改善内外部交通条件,强化各城镇的服务功能。

3、“两轴”——东西向、南北向两条城镇发展轴

东西向屯景高速公路沿线、慈张线、皖赣铁路、徽杭高速公路发展轴及南北向京福高速铁路、合铜黄高速公路、205国道沿线发展轴。

三、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规划期末,黄山市域城镇等级规模将形成五级结构。

1、一级城镇:黄山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70万人;

2、二级城镇:甘棠城区,人口规模为15万人;

3、三级城镇:徽城、海阳、祁山、碧阳等四个城镇;

4、四级城镇:主要是市域重点镇,包括呈坎、汤口、宏村、三阳、闪里镇、太平湖、仙源、深渡、王村、焦村、万安等27个城镇;

5、五级城镇:一般建制镇共24个。

四、市域交通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

1、铁路

建设京福高速铁路、皖赣复线、黄杭高铁黄山段以及配套设施。建设黄山-金华铁路、铜陵-太平铁路黄山段。

2、市域公路系统

(1)市域高速公路建设

形成“一环七射”的高速公路网络,由高速公路外环、合铜黄、徽杭、屯景、黄千、溧黄、祁砀、宁黄高速公路构成,其中合铜黄、徽杭高速公路在中心城区南部形成的南半环为现状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北半环,屯景、黄千、溧黄、祁砀、宁黄高速公路为规划高速公路。

(2)市域公路网络

市域公路网络主要解决市区与县城、县城与重点城镇、重点城镇与一般城镇之间的相互联系,建设环黄山公路、环太平湖公路、许—谭公路,使偏远乡镇到达中心城区的时间控制在1-2个小时。

3、航空港。黄山机场按4E类标准规划控制,跑道延长至3200米,用地扩展到230公顷。

4、水运及港口。规划建议在花山附近建设航运码头,恢复新安江—深渡—街口的水运。

五、市域自然资源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重点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周边环境的整体景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典型的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传统民俗。

第三篇城区总体规划

第一部分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一、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屯溪城区以向西北方向黄山经济开发区(新城区)的跨越式发展和中心城区集中紧凑向南发展为主;岩寺城区以向西、西北方向发展为主;新城区所在区域将成为黄山市中心城区未来的集中发展空间。

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图

二、城市用地空间增长边界

增长边界内用地面积总计145.3平方公里,其中包括水域、生态林地、储备用地等。除国家及省重点工程经法定程序审批批准外,任何城市建设不得超过城市用地空间增长边界线。

三、城市形态与结构

1、功能结构:多中心组团结构。

形成屯溪组团+开发区新城区组团+岩寺组团两主一副的多中心组团结构。

2、形态结构:“三城环绿心、曲水绕三城”。

通过快速道路串联屯溪、新城区、岩寺三个城区和若干旅游景点,同时,蜿蜒曲折、线型优美的新安江、率水、横水、丰乐河等多条河流在三个城区中环绕穿越,城市生长在青山绿水之间。

中心城区结构图

四、分区建设指引

1、屯溪组团

(1)功能定位:传统的城市金融商贸服务、行政办公、文化娱乐、科研文教以及商业服务综合区;新兴的市域旅游经济增长点;重要的城市历史风貌保护区;环境优良的城市住区。

(2)发展要点: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强化、优化传统服务业,全面提升城市的综合服务职能。

2、新城区组团

(1)功能定位:为全市的旅游接待、旅游集散中心、金融、商贸中心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2)发展要点:加快建设黄山铁路新客站及其附属设施,以居住、公共设施建设为主导,积极发展旅游业配套设施和无污染加工工业企业,同时带动物流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是集旅、贸、居、工于一体的城市新区。站前区应以旅游接待、商务办公、商贸为特色、包含文化娱乐等综合功能,是黄山市现代城市风貌集中体现区,现代城市住区。

3、岩寺组团

(1)功能定位:中心城区重要的工业和物流基地,环境优良的城市住区,休闲观光旅游的接待基地。

(2)发展要点: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充实城市职能,提升城区品质,提高城区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产业的层次,提升产业结构;加强产业用地的潜力开发,节约使用土地。

4、中部生态绿区

(1)功能定位:城市生态绿区,城市居民及游客不可多得的休闲、观光、游憩地。

(2)发展要点:按绿线要求进行控制,建设城市生态公园。

五、用地布局规划

1、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设施中心体系规划

(1)城市中心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形成市级中心-市级次中心-片区中心-社区级中心四级中心体系。

(2)商业金融设施用地布局。形成屯溪组团的屯溪老街-前园路、新城区新站地区市级商业中心,在新城区齐云大道及梅林大道交叉一带、岩寺城区云峰路一带分别形成两个城市次级商业中心。

(3)文化娱乐设施用地布局。按照市级、区级及社区三级进行配建。

(5)体育设施用地布局。推进既有体育设施改造。规划新的市、区级体育中心。

(6)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布局。加快现有医院扩容改造。完成医院相应设备的升级和改造,将黄山市

人民医院基地向东扩至现黄山卫校,同时推进新医院建设。规划市级医疗保障机构及专业医疗机构,包

括传染病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中心、血站及110救护站等。按照相关标准配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7)教育科研设施用地布局。完善基础教育设施布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配置新建居住区幼儿园及中小学校。调整完善现状中小学规模和布局,优化现有教育设施和资源。

加快高等教育建设步伐。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结合屯溪组团的发展筹建1-2所职业技术学院。

(8)文物古迹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保护和整治。

2、居住用地布局规划。

以“大均衡、小集中”的居住-就业配套模式为基础,引导“大融合、小分散”的住区社会空间结构。

3、工业用地布局规划

整合现有工业用地,大力发展徽州经济开发区(徽州城北工业园区)、发展徽州循环经济园区、逐步调整岩寺城东工业区,建设岩寺工业组团。随高铁及枢纽站的建设,置换丰南工业园,调整阳湖帅鑫工业园区(1.4平方公里左右)。

4、仓储物流发展与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梅林物流园区、机场物流园区、岩寺物流园区3个物流园区。

六、道路系统规划

1、道路分级

按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四个等级规划建设。

2、道路网结构

(1)环状放射的快速路

快速路形成“环枝结合、一环五枝”结构:环绕绿心的快速路起到刚性控制城市增长边界以及快速疏散交通综合体至机场、中心城区各组团以及至花山谜窟风景区交通的功能。“五枝”为快速进入岩寺城区、休宁县城、歙县县城、新城区、机场的快速路。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全区道路分为三级:主干道为外围环路和东西、南北向干道,环路宽度为45米,南北向主干道宽度为28-52米,东西向为30米。其中甘芙大道为48米,为城市南北向旅游景观大道,是城市主要的景观轴线,平湖路为东西向景观轴线;次干道为20-30米,联系主干道和环路。

3、公共交通规划

(1)公交线路:成立新湖公园至黄山北大门的公交线路;从城东长途汽车站到太平湖设公交线路。

(2)公交站场建设:在北海北路市政公司附近建设公交站;在城区建设1处公交换乘枢纽。

六、绿地系统规划

1、绿化布局

甘棠城区绿化布局分为三个层次:

近景——公共绿地;中景——生态绿带;远景——自然生态园。

七、景观风貌规划

注重城市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保护与发扬;注重城市各类风貌景观相协调;注重发展城市旅游业。形成四大景观区域——历史风貌景观区、旧区风貌景观区,新区风貌景观区、自然风貌景观区。

八、城市远景规划

规划远景(2050年)甘棠城区将与耿城镇联动发展,人口控制在3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第四篇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部分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一、建设规模

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41.5万人以内,用地规模控制在44.7平方公里以内。

二、近期重点发展地区

近期发展的的重点是新城区建设、老城区的功能完善和新兴产业园区的拓展。

第二部分甘棠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一、发展规模

近期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9.5 平方公里,总人口9.5万人,人均用地面积100㎡。

二、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向南沿甘芙路发展是近期发展的主要方向。

宁可累死在路上,也不能闲死在家里!宁可去碰壁,也不能面壁。是狼就要练好牙,是羊就要练好腿。什么是奋斗?奋斗就是每天很难,可一年一年却越来越容易。不奋斗就是每天都很容易,可一年一年越来越难。能干的人,不在情绪上计较,只在做事上认真;无能的人!不在做事上认真,只在情绪上计较。拼一个春夏秋冬!赢一个无悔人生!早安!—————献给所有努力的人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在报请审批之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总体规划中包含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四)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二、重庆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概况 (一)陪都十年计划 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在1946年4月,完成了现代重庆的第一个城市规划---《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提出了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发展卫星城镇的设想,在渝中半岛以外规划了弹子石、沙坪坝、铜元局等12个卫星市,香国寺、杨家坪、新桥等18个卫星镇和五里店、歇台子、九龙坡等12个预备卫星市镇。 (二)重庆城市初步规划 重庆于1960年编制完成了解放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城市初步规划》。城市用地继续“大分散、小集中、梅花点状”的布局原则,强调将工业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规划了市中区、大杨区、大渡口区、沙磁区、中梁山区、江北工业区、弹子石工业区、南坪工业区、李家沱—道角工业区等9个片区,在外围规划了北碚、歇马、西彭和南桐4个卫星城。

哈尔滨都市圈总体规划word参考模板

哈尔滨都市圈总体规划(2005-2020) 哈尔滨都市圈是以哈尔滨市主城区为中心,“一小时”通勤圈(100公里左右)为半径,主要包括哈尔滨市区及周边的五常市双城市、阿城市、尚志市、宾县、肇东市等6个县、市,总面积34284平方公里,2004年底总人口842万。

都市圈空间组织结构: 形成“一主三副三核、六轴三圈层”的空间组织结构。 “一主”指哈尔滨都市圈的中心城市哈尔滨市。 “三副”指目前哈尔滨都市圈中实力较强的三个县市:阿城、双城、肇东。 “三核”指位于哈尔滨都市圈东部和南部、经济发展缓慢的三个县市:宾县、尚志、五常。 “六轴”指贯通都市圈东南西北的“城镇—产业”共生轴线,包括:“哈大齐牡”沿线“城镇―产业”共生轴,“京哈—哈绥沿线“城镇―产业”共生轴,“哈五”公路、铁路沿线“城镇―产业”共生轴,“同三”、“哈萝”公路及松花江沿线“城镇―产

业”共生轴。 “三圈层”指都市圈因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差异而形成的三个垂直分工明确的圈层:核心圈层、紧密圈层和扩展圈层。 产业集聚区布局: 传统产业集聚区。包括:位于三大动力工业区、平房工业区、油坊街工业区、阿城经济开发区的装备和机械制造业集聚区;以双城食品加工集聚区和江北食品工业集聚区为主的食品制造业集聚区;位于利民工业区、肇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牛家工业区、对青山工业区内的医药化工集聚区;位于宾西工业区和护栏铁东工业区的建材产业集聚区。 新兴产业集聚区。包括:以迎宾路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太平空港和香坊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哈东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位于江北松浦镇北部的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区和出口加工基地。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包括:中心城市哈尔滨和各卫星城市综合性服务中心;依托空港园区形成的国际性物流中心和依托交通节点和产业园区形成的区域专业性物流中心;结合旅游资源形成的特色旅游服务区。 农业产业化集聚区。在卫星城(尤其是五常和尚志)的主要农业产区建设各具特色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木材、中药材等加工基地。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建筑间距的条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的间距,必须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相对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0.8倍,新建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1倍;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24米,新建区不小于28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办理,计算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按计算高度100米执行。 第二十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垂直布置时,外墙面与拆迁范围线或用地边界线的距离,在不小于本章其他各条规定间距0.5倍的条件下,其间距为: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2米,新建区不小于15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5米,新建区不小于18米; 第二十一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一)夹角小于或等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十九条确定; (二)夹角大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二十条确定。 第二十二条相邻住宅建筑,角与角相对布置时的间距: (一)两幢建筑均为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均小于或等于24米时: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其中的一幢或两幢建筑为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时: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规划范围: 市域:指哈尔滨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5.3万平方公里。 规划区:指哈尔滨市区,总面积为7086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指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的行政辖区,呼兰城区及双井镇、长岭镇、沈家镇、孟家乡和阿城城区(包括新利街道、舍利街道)及蜚克图镇、料甸乡、红星乡,总面积为4187平方公里。 主城区:指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规划的城市建成区,总用地面积458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 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省会、我国东北北部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冰雪文化名城。 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5%;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00万人,非农业人口为50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3.3%;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为46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387万人,暂住人口为73万人。 2、用地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用地面积为4187平方公里。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458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9.6平方米。 城镇空间结构: 形成一个中心,十字型交通干线为主轴,三大圈层逐级拓展,三个城市经济亚区相互补充的点轴式城镇空间网络体系。 城镇职能结构: 以哈尔滨市区为市域中心城市,以尚志市区、双城市区、五常市区等中等城市为支点,以小城镇为基础,形成产业分工明确、职能结构合理、专业特色突出的现代化城镇职能结构。

主城区空间发展策略: 空间发展策略概括为:“北跃、南拓、中兴”。 主城区空间形态与结构: 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一江、两城、九大组团”的主城区空间结构。 以松花江(一江)为轴线,联系两岸生态环境、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形成江南、江北两大城区(两城),构筑中心、群力、哈西、哈东、平房、前进、松浦、利民、呼兰九大组团,建设功能分区明确、组团布局合理、楔形绿地相隔、人居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备、交通网络便捷、风貌特色突出的生态型园林城市。 1、以“一江、两河、三沟、四湖”为依托构筑生态框架。 2、构建“一主六副”城市公共中心。 3、建设“五大产业基地”。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11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建设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在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1 ―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一)和远郊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规定。 第五条(用地功能混合)鼓励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功能混合布局。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作住宅功能; (二)居住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B)等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第六条(零星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零星用地应当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禁止实施经营性居住、公建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的,应当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据―2 ―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一、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城镇化发展方针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三)区域协调发展 1、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 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

哈尔滨市总体规划(最新)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年) 规划范围: 市域:指哈尔滨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5.3万平方公里。 规划区:指哈尔滨市区,总面积为7086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指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的行政辖区,呼兰城区及双井镇、长岭镇、沈家镇、孟家乡和阿城城区(包括新利街道、舍利街道)及蜚克图镇、料甸乡、红星乡,总面积为4187平方公里。 主城区:指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规划的城市建成区,总用地面积458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 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省会、我国东北北部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冰雪文化名城。

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5%;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00万人,非农业人口为50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3.3%;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为46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387万人,暂住人口为73万人。 2、用地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用地面积为4187平方公里。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458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9.6平方米。

城镇空间结构: 形成一个中心,十字型交通干线为主轴,三大圈层逐级拓展,三个城市经济亚区相互补充的点轴式城镇空间网络体系。 城镇职能结构: 以哈尔滨市区为市域中心城市,以尚志市区、双城市区、五常市区等中等城市为支点,以小城镇为基础,形成产业分工明确、职能结构合理、专业特色突出的现代化城镇职能结构。 主城区空间发展策略: 空间发展策略概括为:“北跃、南拓、中兴”。 主城区空间形态与结构: 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一江、两城、九大组团”的主城区空间结构。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一、规划策略 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 2、生态空间发展策略 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策略 4、集中紧凑发展策略 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 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 二、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 (一)城乡协调发展 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 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城市主要拓展方向 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主城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四、城市功能布局 (一)片区 以片区为格局有机组织城市人口和功能,各片区具有相当的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完善,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协调发展。每个片区包含若干组团和功能区。 中部片区为中梁山以东、铜锣山以西,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区域。主要为现状建成区。重点加强和提升城市中心品质,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逐步疏解人口和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大力发展以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都市区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以重钢搬迁为契机,提升大渡口的城市功能,分担杨家坪城市副中心的部分职能。 北部片区为嘉陵江以北,中梁山和铜锣山之间的区域。以北部新区、江北城现代商务区为重点,

纽约高线公园项目分析

纽约高线公园项目分析 风园15-4 【摘要】位于美国纽约的高线公园自从向公众开放以来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并已成为工业区旧城改造更新的成功范例,设计师运用“植—筑”设计策略通过改变步行道与植被的常规布局方式,将有机栽培与建筑材料按不断变化的比例关系结合起来,创造出多样的空间体验。【关键词】詹姆斯·科纳;高线公园;景观廊道设计 项目概况: 高线公园位于纽约曼哈顿地区,是景观设计事务所Fieldopreations的成名之作,如今已经成为工业区旧城改造的成功范例。 场地分析: 场地周边情况: 高线穿越了美国工业社会时期纽约曼哈顿西区最具活力的工业区: Meatpacking、West Chelsea和Clinton,位于地面上空约30英尺处。如今后工业时代来临,铁路线早已停止使用,周边的工厂也面临转型,高线西边比邻Hudson河之处已成为著名的艺术区,东侧也在向居住-商业区转变,其中铁路最南段和最北端的景观效果最好。 场地自身情况: 未改造前的场地拥有其鲜明的特点, 首先,它作为铁路线的线性、畅通、如一条铁带轻盈地浮于高低错落的曼哈顿楼群中,然而元素过于单一,给人以荒凉、重复感。由于悬于空中,高线拥有良好的景观,远望能望见哈德逊河湍流的美景和夕阳中的自由女神像,俯首能见纽约的车水马龙、霓虹交错的街道。其次,它拥有一种既成的、奇妙的生态系统,杂草丛生与铁轨之间,意境荒芜。 最后,铁路遗迹记录曼哈顿西工业区的兴衰烟云,已经成为城市文脉的一部分,如何保留下这种微妙的情愫,是设计师应该纳入考虑的。 设计理念: 高线公园场地状况比较特殊,是旧城-高架改造的先驱,其愿景主要由居民组织“Friend of High Line”提出,即希望改造后的场地能保留忧郁的、超凡脱俗的气质,并营造一个大气、安全的空间,在曲径通幽中探索这处城市秘境。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1999年4月1日哈尔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6月4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10月21日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等十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各项工程建设有秩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制定城市规划,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城市规划的实施,由市人民政府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城市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部署各项建设的综合指导作用。 第四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法律、法规规定参与工程项目审查的土地、市政公用、公安、卫生、人防、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配合规划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市的城市规划。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城市规划,由所在地市、县(市)规划部门协助镇人民政府编制。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建设标准、定额指标与本市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八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和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原则。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城市建设与保护耕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根据需要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可以编制分区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7月7日九龙坡政府便一口气推出34宗近7000亩土地 【重庆市政府网】本文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955546.html,/today/news/417076.htm 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b016955546.html,/experience05/experience05090922035_all.htm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2009年07月31日来源:网络 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纽约东京最新总体规划指标体系介绍

纽约、东京最新总体规划指标体系介绍 提到城市总体规划指标体系,我们脑海中可以马上浮现出一系列名词:GDP总量,人均GDP,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单位工业用地增加值,单位GDP能耗……这些熟悉的词汇已经伴随在我们身边多年。然而在当前的“新常态”下,探索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型成为规划工作的新主线,我们突然发现,大家纷纷开始“不看GDP”了,原来的那一整套指标也似乎不再完美适用了。那么问题来了:今天的我们该看什么、能看什么呢? 总体规划指标体系是反映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的量化衡量工具,是增强规划可操作性和指导规划实施的抓手,也是评估考核规划实现状况和程度的主要方法之一。总体规划指标体系的设计最重要的是考量其与总体规划目标的对应性,用哪些指标来衡量我们为城市设立的特定发展目标才是恰如其 分的?显然,发展目标不同,相应的衡量指标也应该有所不同,例如一个服务业主导的城市有必要将单位工业用地增加值列入核心规划指标吗?即使实现了规划值也无法说明该 城市的发展与其规划目标的契合。因此,一个指标体系用之四海的时代也该退场了,也许我们都需要为自己的城市重新量身定做合体、简洁、适应新的发展特征、更能指导实施的

总体规划指标体系。 纽约和东京相继在最近颁布了新的城市规划,他们有什么最新动向和关注焦点,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发。让我们看看这两个国际大都市为自己勾画了怎样的蓝图,又给自己立下了怎样的规划指标“投名状”吧。图 1 《一个纽约——规划一个强大而公正的城市》/《创造未来——东京都长期展望》封面因篇幅有限,下文仅列出纽约和东京规划文件中的主要规划指标。针对部分现状数据,本文还加入了北京的数据作为对比,以使我们可以较为直观地感受该城市在某项指标上已达到什么样的水平、规划期望值有多高。 纽约市2015年4月发布的《一个纽约——规划一个强大而公正的城市》主要面向2040年提出了四项发展愿景,规划总人口由840万增至900万。以下指标数据未标明年份的皆为起始年份2014年,目标年份2040年: 愿景一我们成长中的繁荣城市图 2 2014-2025主要城市及地区资金项目计划 1.纽约市有成为全球经济领导者的空间与资本,可以提供高品质多元化的就业: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解读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9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条例相关规定作如下解读: 一、《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出台背景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属性。温家宝总理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和乡村规划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推动城乡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两个地方性法规制定时间较早,诸多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强调了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和村庄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作了很多新规定,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落实,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一些授权性和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 此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加快建设“五个重庆”,对新时期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直辖以来,我市根据特殊市情实施的城乡总体规划的制定、

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实践经验,也迫切需要在地方性法规中作进一步规范。 重庆市规划局作为《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起草部门,从2005年开始进行相关调研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全国人大批准公布后,于2008年6月起草完成了《条例》(送审稿)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法制办主持下,经过近一年的反复论证、修改,《条例》于2009年5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09年5月、7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2009年9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于9月25日审议通过。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包括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八十一条。 (一)第一章总则 1、紧扣城乡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的本质,突出体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先规划后建设等原则,凸显城乡规划的综合性。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城乡规划体系,以城乡总体规划统揽全局,各层次、各类别规划层层落实、逐步深化。明确了在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必须纳入规划管理。实现宏观把握、中观控制、微观管理。涉及条款: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章建筑间距 第四章建筑退让 第五章空间形态 第六章公共空间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第八章特别规定 第九章附则 附录1名词解释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附表 附图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实施建设的,其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总平面图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的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系统。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及指标)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 2 ―

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1)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2)的规定。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应当符合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附表3)的规定。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在有利于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符合以下原则的,相邻多个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可以进行总体平衡,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程序修改: (一)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各类计容建筑面积不突破; (二)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公园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不减少,且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 (三)不突破附表1、附表2 的要求。 第五条(规划用地兼容性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可以对规划用地性质作出兼容规定。兼容分为选择性兼容和混合性兼容两类。 选择性兼容的,应当明确兼容性质对应的规划指标,并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选定一项用地性质及其对应的规划指标进行管理。 混合性兼容的,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兼容用地性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兼容性质的选择应当符合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 3 ―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总体规划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围为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围与都市区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2年6月11日渝府令[2002]第132号文发布 根据2006年2月27日 渝府令第193号文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建设用地 第四条 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 (四)仓储用地(W); (五)对外交通用地(T); (六)道路广场用地(S);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八)绿地(G);

(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相容性应符合本规定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 第三章 地块控制 第六条 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建筑用地在旧城改造区未达到1000平方米,新建区未达到2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 第七条 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本规定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进行控制。 第八条 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 第九条 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托幼等设施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执行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但不得大于《表二》中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 第十条 建设用地红线图是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附图。建设用地红线图必须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绘制,图上必须根据需要绘出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绿化、水系、文物、市政设施保护范围线,并用坐标限定。图上还须标明车辆出入口的方位或位置。 建筑用地范围线、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必须闭合,其面积计算精确到平方米。 第十一条 建筑容积率指地上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公式:  S1 FAR=------ S2 其中:FAR——建筑容积率 S1——地上建筑面积 S2——建设用地面积

(完整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word版》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 2018.03.01

目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建设用地 (3) 第三章建筑间距 (9) 第四章建筑退让 (14) 第五章空间形态 (18) 第六章公共空间 (23)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27) 第八章特别规定 (44) 第九章附则 (48) 附录1名词解释 (50)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9)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63) 附表1 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6) 附表2 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7) 附表3 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 (68) 附表4 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69) 附表4-1 规划居住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69) 附表4-2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0) 附表4-3 规划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1) 附表5 建筑控制高度指标表 (72) 附图1 建筑顶部退台收分间距示意图 (73) 附图2 不规则平面间距示意图 (74) 附图3 隧道及洞口建筑控制线示意图 (75)

附图4 与城市道路衔接的车行道示意图 (76) 附图5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双侧布置) (77) 附图6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单侧布置) (78) 附图7 限制机动车开口路段示意图 (79)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318 号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2017 年12 月13 日市人民政府第19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 年3 月1 日起施行。 代理市长唐良智 2018 年1 月23 日 ― 1 ―

纽约高线公园景观设计

2014年09月19日08:001,550 “这是纽约的一项盛事。高线公园二期工程延续一期工程总体设计概念的同时加入了新的元素,严格中体现创新。二期工程更贴近公众,进一步实现了关注人类健康、控制雨水和保护自然生存环境的目标。”—2013专业奖评审委员会 纽约高线公园是由一条废弃高架铁路改造的城市公共空间。公园将各街区联系起来,为城市绿化树立了新的标杆。它创造了一种审视城市的新视角,是创新设计和可持续设计的代表性图标,对其他城市的景观设计具有启示性意义。它向人们证明景观能对城市生活的质量带来巨大改变。 总平面:高线是由位于曼哈顿西侧街道上方的历史货运铁路线改造的公园。该公园从Gansevoort 延伸至西30街,目前长度为1英里。 【项目描述】 项目基地及文脉 纽约高线公园位于曼哈顿西侧,跨越23个街区,其中与肉类加工区、西切尔西区及地狱厨房/克林顿区三个重要区域相连。高线公园原是建于20世纪30年代的空中货运铁道线。该轨道曾是西部开发项目的一部分,远离地面街道的铁路有效地保障了路面交通安全。20世纪80年代,弃用的高架铁路变成了城市的不和谐音符,面临着被拆毁的危险。当时,机会主义景观概念开始兴起,这让一小部分纽约人催生了将废弃铁道变成公园的想法。1999年,“高线之友”组织成立,该组织致力于挽救高线,提倡将高线转变为公共公园。现在高线公园的设想已经变为现实,公园归纽约政府所有,由“高线之友”负责维护和运营。高线公园一期工程从Gansevoort街跨越至20街(共九个街区),已于2009年6月向公众开放。2011年6月对外开放的二期工程从20街延伸至30街(共十个街区),其宽度增加了一倍,达到1m。一期工程出人意料的受欢迎程度为二期工程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新工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总体规划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2020年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性质: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省会、我国东北北部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冰雪文化名城。 城市规模:201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规模39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365km2;202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规模46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458km2。 城市空间总体规划发展格局特点为“12918”,规划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的、富有活力的“一江、两城、九大组团、十八个聚集区”的城市空间结构。 (1)以“一江、两河、三沟、四湖”为依托,构筑生态框架。 (2)“一主五副”构筑城市公共中心。 (3)形成“五大产业基地”。 城市区位图

人口规模:2003年哈尔滨市现状人口规模为347万人。 用地规模:2003年哈尔滨市现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93平方公里。平均每人建设用地:84.4平方米/人。

人口规模:到2020年哈尔滨市人口规模达到495万人。 用地规模: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49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9.6平方米/人。

城市总体规划图 21世纪之初,全球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集团化的大潮为哈尔滨市的经济社会全方位发展提供机遇和挑战。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式市场运行机制,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全省现代化”的构想,因此,城市必须更新、扩展,从而满足新世纪城市发展竞争的需要。 本次行政区划调整规划,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和适应上述背景需要,对其周围关系密切的县(市)进行从新定位,从根本上提高城市承载力,增强城市功能,壮大中心城市实力,提高哈尔滨市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竞争力。

市区行政区界范围示意图 城市空间发展策略:“北跃西扩、南延东优、中兴外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