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工程计价表

江苏省建筑工程计价表
江苏省建筑工程计价表

江苏省建筑工程计价表(建筑装饰工程总说明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总说明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适应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我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以及《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进行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以下简称计价表)。本计价表共计二册,与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配套使用。

二、本计价表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计价表;其他形式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计价表;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计价表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计价表的相关规定。

三、本计价表的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

2、《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4、《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

5、《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LD/T72-94(DE)];

6、《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LD/T73-94(DE)];

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4年江苏地区预算价格 );

9、南京市200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计价表的作用:

1、编制工程标底、招标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

2、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3、一般工程(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与审核工程预结算的依据;

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计价表由二十三章及九个附录组成,其中:第一章至第十八章为工程实体项目,第十九章至第二十三章为工程措施项目,另有部分难以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本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一般建筑工程、单独打桩与制作兼打桩项目的管理费与利润,已按照三类工程标准计入综合单价内;一、二类工程和单独装饰工程应根据《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规定,对管理费和利润进行调整后计入综合单价内。计价表项目中带括号的材料价格供选用,不包含在综合单价内。部分计价表项目在引用了其他项目综合单价时,引用的项目综合单价列入材料费一栏,但其五项费用数据在项目汇总时已作拆解分析,使用中应予注意。

七、本计价表是按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结合我省颁发的地方标准《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B32)、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我省颁发的部分建筑构、配件通用图作法进行编制。

八、本计价表的装饰项目是按一般装饰工程中档水准编制的,设计三星及三星级以上宾馆、总统套房、展览馆及公共建筑等对其装修有特殊设计要求和较高艺术

造型的装饰工程时,应适当补贴人工,补贴标准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确定。

九、家庭室内装饰也执行本计价表,但在执行本计价表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15。

十、本计价表中未包括的拆除、铲除、拆换、零星修补等项目,应按照1999年《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执行;未包括的水电安装项目按照20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其配套费用计算规则执行。

十一、本计价表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过程的全部工序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除计价表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其余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和工、料、机等耗用与计价表有出入而调整计价表用量。

十二、本计价表中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檐口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面或椽子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的板面高度计算。

3、屋面女儿墙、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等高度不计入。

十三、本计价表人工工资分别按一类工28.00元/工日、二类工26.00元/工日、三类工24.00元/工日计算;单独装饰工程按30.00~45.00元/工日进行调整后执行。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工日中包括基本用工、材料场内运输用工、部分项目的材料加工及人工幅度差。

十四、材料消耗量及有关规定:

1、本计价表中材料预算价格的组成:材料预算价格=[采购原价(包括供销部门手续费和包装费)+场外运输费]×1.02(采购保管费)。

2、本计价表项目中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合格的品种、规格加附录中的操作损耗以数量列入定额,次要材料以"其他材料费"按"元"列入。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范"及"操作规程"的要求以摊销量列入相应项目。

4、本计价表中,砼以现场搅拌常用的强度等级列入项目,实际使用现场集中搅拌砼时综合单价应调整。本计价表按C25以下的砼以32.5级水泥、C25以上的砼以42.5级水泥、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以 32.5级水泥的配合比列入综合单价;砼实际使用水泥级别与计价表取定不符,竣工结算时以实际使用的水泥级别按配合比的规定进行调整;砌筑、抹灰砂浆使用水泥级别与计价表取定不符,水泥用量不调整,价差应调整。本计价表各章项目综合单价取定的砼、砂浆强度等级,设计与计价表不符时可以调整。抹灰砂浆厚度、配合比与计价表取定不符,除各章已有规定外均不调整。

5、计价表项目中的粘土材料,如就地取土者,应扣除粘土价格,另增挖、运土方人工费用。

6、现浇、预制砼构件内的预埋铁件,应另列预埋铁件制作、安装等项目进行计算。

7、本计价表中,凡注明规格的木材及周转木材单价中,均已包括方板材改制成定额规格木材或周转木材的加工费。方板材改制成定额规格木材或周转木材的出材率按 91% 计算(所购置方板材 = 定额用量× 1.0989 ),圆木改制成方板材的出材率及加工费按各市造价处(站)规定执行。

8、本计价表项目中的综合单价、附录中的材料预算价格是作为编制预算的基础,工程实际发生的价格与定额取定价格之价差,结算时列入综合单价内。

9、凡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其税金的计算基础按税务部门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完成了采购和运输并将材料运至施工工地仓库交施工单位保管的,施工单位退价

时应按附录中材料预算价格除以 1.01 退给建设单位(1%作为施工单位的现场保管费);凡甲供木材中板材(25mm厚以内)到现场退价时,按计价表分析用量和每立方米预算价格除以 1.01 再减 49 元后的单价退给甲方。

10、使用商品砼时,应按本计价表中的相应规定和项目执行。

十五、本计价表的垂直运输机械费已包含了单位工程在经本省调整后的国家定额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用。凡檐高在3.6m内的平房、围墙、层高在3.6m以内单独施工的一层地下室工程,不得计取垂直运输机械费。

十六、本计价表的机械台班单价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江苏地区预算价格》(2004年)取定;其中人工工资单价为 26.00 元/工日;汽油3.81元 /kg ;柴油3.28元 /kg ;煤0.39元 /t ;电0.75元 /kwh ;水2.80元 /m 3 。工程实际发生的燃料动力价差由各市造价处(站)另行处理。

十七、本计价表,除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用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其余章节均按檐口高度在 20m 以内编制的。超过20m时,建筑工程另按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定额计算超高增加费,单独装饰工程则另外计取超高人工降效费。

本计价表已将2001年《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中的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分解为: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单价费用差、多层建筑用高层机械差价分摊费、机械降效、外脚手架垂直运输费、上下通讯联络费用归入第二十二章(垂直运输机械费);人工降效、高压水泵摊销费、垃圾管道摊销费归入第十八章(高层施工增加费);脚手架加固、脚手架材料周期延长摊销费归入第十九章(脚手架工程);脚手架挂安全网及铺安全竹笆片、洞口五临边电梯井护栏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消防设施及各类标牌摊销费归入安全措施费用中。

十八、本计价表中的塔吊、施工电梯基础、塔吊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项目,供编制施工图预算、标底及投标报价之用,竣工结算时按其规定可作部分调整。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按附录二中的有关子目执行。

十九、为方便发承包双方的工程量计量,本计价表在附录一中列出了砼构件的模板、钢筋含量表,供参考使用。按设计图纸计算模板接触面积或使用砼含模量折算模板面积,同一工程两种方法仅能使用其中一种,不得混用。竣工结算时,使用含模量者,模板面积不得调整;使用含钢量者,钢筋应按设计图纸计算的重量进行调整。

二十、钢材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时,钢材数量可以调整;调整系数由施工单位提出资料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二十一、市区沿街建筑在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汽车不能将材料运入巷内的建筑、材料不能直接运到单位工程周边需再次中转,建设单位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材料、构件堆放场地和临时设施用地的工程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按第二十三章子目执行。

二十二、工程施工用水、电,应由建设单位在现场装置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按电表读数乘以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如无条件装表计量,由建设单位直接提供水电,在竣工结算时按定额含量乘以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生活用电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二十三、同时使用二个或二个以上系数时,采用连乘方法计算。

二十四、本计价表的缺项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实际耗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测算资料,经工程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批准并报省定额总站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十五、本计价表中凡注有"×××以内"均包括×××本身,"×××以上"均不包括×××本身。

二十六、本计价表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负责解释。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单层建筑物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算至框架柱结构外表面。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楼层亦应计算建筑面积,顶层仅有栏杆者,该层视作为操作平台。

2 、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高低连跨的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有墙以墙,无墙以柱)为界分别计算。

4、围护结构未垂直于水平面而倾斜出地面或楼层结构外边线的建筑物,应按其地面或楼层处的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层高达到 2.20m 的地下建筑物工程(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自然地面通向地下室的车道、人行道按其通道宽度(包括上口墙厚)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通道不受高度限制)。

6、利用斜坡及深基础的建筑设置架空层,利用建筑物斜坡空间(如看台踏步下面、室外台阶下面等)作为办公、宿舍及其他用途者,其空间部分达到 2.20m 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间、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无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分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每层必须达到 2.20m ),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分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书库、立体仓库内设计有结构层者,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者,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层高达到 2.20m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耳光室),按其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1、建筑物内设有管道层、贮藏室、技术层、车库等,其层高达到 2.20m 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2、利用坡屋面的空间做搁楼并加以利用的,不论有、无檐墙,只要有结构楼层者,达到 2.20m 部分的搁楼空间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有双排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蓬、单排柱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双排柱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的面积小于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时,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有檐廊的建筑物,其楼层有柱的檐廊,按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檐廊,按檐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底层檐廊、阳台有平台和围护结构(矮墙或栏杆)的,按檐廊、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

积,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建筑面积。底层檐廊有柱、平台和围护结构的,按檐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仅有柱、平台,无围护结构的按檐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其围护结构达到

2.20m ,按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6、突出墙外有围护结构且达到 2.20m 高的门斗、眺望间、橱窗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7、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封闭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不封闭的挑阳台、凹阳台按其结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附在梁上的砼线条)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玻璃幕墙作为房屋围护结构的按玻璃幕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9、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有柱(或封闭)的通廊,架空通廊,按通廊的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柱(或未封闭)的通廊、架空通廊按通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内层高未达到2.2m部分的面积。

2、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飘窗、电器隔板(箱)、悬挑雨蓬以及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层、装饰性幕墙的厚度。

3、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及室外踏步楼梯。

4、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5、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6、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栈桥、贮油(水)池、贮仓等构筑物。

7、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出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8、建筑物内宽度大于 300mm 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第一、二条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内容详见附件一。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 第五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直接发包工程,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及费率标准在报价中计取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第七条现场考评一般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后,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造价管理机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理等单位组成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评方案和考评组织。 建筑工程考评标准可参照附件二,其他工程项目考评标准由各市相关部门制订,其考评标准应尽可能量化。 未经考评不得计取现场考评费。 第八条现场考评费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进行现场考评的项目,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发生放松管理,明显降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标准的,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并可提请考核组重新组织现场考评。同时,工程完工后,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对整个施工过程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修正现场考评得分。综合评价分四级:好、较好、一般、差,评价意见抄送造价管理机构。 如发生被市级(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及设备事故的工程,则取消考评费和奖励费的计取。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宣传月知识竞赛题 (说明:为增强社会各界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经请示省建设厅同意,决定10月份在全省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知识竞赛活动。欢迎建设、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造价管理部门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关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的人士踊跃答题。 此次活动设:一等奖5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200元(个人调节税自理)。组织奖根据活动具体情况设定。获奖名单将于11月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和各市造价信息杂志上公布。)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答对得分,答错不扣分) 1、()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它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A.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 B. 政府投资 C.民间投资 D.外商投资 2、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我省开始执行的时间是()。 A.2003年7月1日 B.2004年4月1日 C.2004年6月1日 D.2004年7月1日

3、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宜采用()合同,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A.固定单价 B.固定总价 C.成本加酬金 D.可调价格 4、在约定风险范围时,()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A.自然灾害 B.不可预见性灾害 C.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 D.政策性调整 5、投标人可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方案自行补充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的费用内容划分,应按()费用计算规则执行。 A.企业定额 B.江苏省计价表 C.江苏省机械台班定额 D.消耗量定额 6、购入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其模板费应列入()中。 A.构件价格 B.预留金 C.措施项目费 D.其他项目费 7、有关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总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的,综合单价可作适当调整。 A.10% B.15% C.7% D.20% 8、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A.发包人 B.总监理工程师 C.造价管理部门 D.承包人 9、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外发生的用工等,需经发包方现场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费用按照()计价。 A.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B.措施项目

2014版江苏市政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答疑汇总

2014版计价定额有关问题汇总(市政) 1、市政定额(1-814)彩钢板护栏(彩钢板围栏搭拆)未注明高度,实际施工高 度一般要求在2.2米左右,如套用本定额综合单价与实际价格偏差较大,不知定额中人、材、机消耗量量是如何考虑的,是否合理? 回复:1-814子目采用的是1.8m高3mm厚的彩钢板,钢管支撑,是一种较简易的护栏。如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不同,应另行计价。 2、8.11.3压密注浆定额,1-845注浆(m3),是按什么计量,是按注入的浆计量, 还是按要求注浆加固的体积计量,另外此注浆的配合比是多少,配合比不一样,是否可以换算,如何换算。 回复:1-845子目是按加固的土体体积计算,其影响半径为0.75m。 如设计配合比不同,可以换算;仅材料换算,人工和机械其余不变。 3、关于1-442至1-465挖运碴子目。大量的工程设计文件中几乎没见过“碴” 这个字。建议删除,或明确以上子目的适用情况;即使保留该子目,其定额含量也需要调整,单价太高。建议新增补充各种拆除物如各类道路结构层拆除物、砖石砌体的装车、运输的子目,此类情况在造价编制过程中经常遇到,但却没有合适的子目套用,往往就参照“碴”的子目,其实不妥。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石碴的概念字典上很清楚,所提项目皆有定额可套。 4、深井降水安装子目1-697、1-699中钢筋砼井管材料单价450元/米,没这么 贵,应是大小数错误。 回复:应是小数点错误,工作中砼井管材料单价应按市场价调价。 5、路基灰土填筑定额子目(1-378),与道路灰土基层定额子目(2-72),两者施 工工艺一样,但二定额水平相差近20%,请核查相关消耗量是否有误? 回复:1-378是土路基加固,属土方工程。2-72是路面结构层中的基层,属路面工程。路基土方执行路基施工规范,路面结构中的基层执行路面施工规范,施工要求不同当然定额水平不同。 6、市政工程中,第一册通用项目临时工程及地基加固中,压密注浆定额子目 (1-845)注浆,水泥掺量比例不明确,其水泥消耗量明显偏低,请核查; (1-844)压密注浆钻孔,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需要在土、水稳、混凝土等不同材料上钻孔,单价相差很大,遇到不同的钻孔材质,应该如何调整定额? 回复:实际施工过程中如遇在水稳、混凝土等不同材料上钻孔属于破除障碍物,应按实计算增加的人、材、机消耗。其余问题的回复见上述第2条的回复。 7、市政第一册土方工程已经取消了“人工装汽车土方”子目,如果发生该费用, 是否可以考虑借用老定额中的相关子目? 回复:可以套用现行市政养护定额中相应子目。 8、泥浆外运定额单一,费用过高,建议在第一章中增加淤泥外运,分容量及运 距编制。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废泥浆外运按桥梁册中泥浆外运子目计算。淤泥外运也按土方外运计算。 9、《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二册,第1.3.5石灰桩,工作内 容:石灰加工、搭移脚手、打拔制孔桩灌灰击实。定额编号分别为2-19、2-20、2-21,定额组成中为人工和材料,没有机械费用;现场实际施工中均为机械

2014江苏省市政计价定额勘误

2014市政计价定额定额勘误 1、通用册第9页第一行文字“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改为“放坡自原槽、坑上表面开始计算”。1-392至1 -393子目中夯实机台班应是0.068台班。 2、道路册第17页计算规则4路缘石计算规则应该放到第77页“人行道侧缘石及其它”章的计算规则中。2-339材料中“钢板”应该是代码05030703的“木板”。 3、排水册第8页说明第9条“按(苏S01-2004)《给水排水图集》对应选用”改为:“按《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对应选用” 4、排水册第237页计算规则五“…工程量按图示管道尺寸以“延长米”计算”改为“…工程量按图示管道平面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5、排水册第282至283页中顶管钢套环制作的单位应该是t而不是10t。 6、排水册第416页梁卡具单价应该为4.88元/kg。 7、燃气册第277页最后一行“4.高压管道压力试验套用低中压相应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3。”应改为“4.集中供热高压管道压力试验套用低中压相应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3。” 8、费用定额第28页中隧道应该按桥梁三类取费,而不是二类。

9、总说明第十二条更改为如下: 十二、市政定额各册之间及市政定额与其它专业定额之间的关系: 本专业册定额缺项部分可套用省站2014版其它专业(包括市政其它专业册、建筑装饰、安装、古建园林等)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管理费率和利润率计算,其人工、材料和机械单价与本专业册统一。 本专业册定额缺项部分需借用交通、水利定额的只借用其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量。借用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及管理费率和利润率与本专业册统一。 10、通用册71至73页和242页中水利机械台班单价更正见附表。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编制组

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4〕29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 一、二、三、总则 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江苏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五)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机械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提供。 (六)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文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 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 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 用定 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7

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 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 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

江苏省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江苏省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江苏省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建筑管理费: 5、劳动保险费; 6、税金; 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安装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二、费用项目划分 安装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安装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安装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① 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 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③ 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④ 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⑤ 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⑥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第五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直接发包工程,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及费率标准在报价中计取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位应及 较好、 如发生被市级(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及设备事故的工程,则取消考评费和奖励费的计取。 第九条为建立激励机制,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单项工程测定制度。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费测定表》(附件三)、施工合同、文明工地获奖证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等考核文件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测定手续。 造价管理机构依据工程的类别、现场考评打分及动态管理情况、文明工地评选结果,确定考评费率。测定工作在收到测定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

版江苏市政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答疑汇总

10、 2 0 14 版计价定额有关问题汇总(市政) 1、市政定额(1-814)彩钢板护栏(彩钢板围栏搭拆)未注明高度,实际施工高度一般要 求在2.2米左右,如套用本定额综合单价与实际价格偏差较大,不知定额中人、材、机 消耗量量是如何考虑的,是否合理? 回复:1-814子目采用的是1.8m 高3mn 厚的彩钢板,钢管支撑,是一种较简易的护栏。 如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不同,应另行计价。 何换算。 回复:1-845子目是按加固的土体体积计算,其影响半径为 0.75m 。 如设计配合比不同,可以换算;仅材料换算,人工和机械其余不变。 关于1-442至1-465挖运碴子目。大量的工程设计文件中几乎没见过“碴”这个字。建 议删除,或明确以上子目的适用情况;即使保留该子目,其定额含量也需要调整,单价 太高。建议新增补充各种拆除物如各类道路结构层拆除物、砖石砌体的装车、运输的子 目,此类情况在造价编制过程中经常遇到, 但却没有合适的子目套用,往往就参照“碴” 的子目,其实不妥。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石碴的概念字典上很清楚,所提项目皆有定额可套。 深井降水安装子目1-697、1-699中钢筋砼井管材料单价450元/米,没这么贵,应是大 小数错误。 回复:应是小数点错误,工作中砼井管材料单价应按市场价调价。 路基灰土填筑定额子目(1-378),与道路灰土基层定额子目(2-72),两者施工工艺一 样,但二定额水平相差近20%请核查相关消耗量是否有误? 回复:1-378是土路基加固,属土方工程。2-72是路面结构层中的基层,属路面工程。 路基土方执行路基施工规范,路面结构中的基层执行路面施工规范,施工要求不同当然 定额水平不同。 市政工程中,第一册通用项目临时工程及地基加固中,压密注浆定额子目( 1-845 )注 浆,水泥掺量比例不明确,其水泥消耗量明显偏低,请核查; (1-844 )压密注浆钻孔, 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需要在土、水稳、混凝土等不同材料上钻孔,单价相差很大,遇到 不同的钻孔材质,应该如何调整定额? 回复:实际施工过程中如遇在水稳、混凝土等不同材料上钻孔属于破除障碍物,应按实 计算增加的人、材、机消耗。其余问题的回复见上述第 2条的回复。 市政第一册土方工程已经取消了“人工装汽车土方”子目,如果发生该费用,是否可以 考虑借用老定额中的相关子目? 回复:可以套用现行市政养护定额中相应子目。 泥浆外运定额单一,费用过高,建议在第一章中增加淤泥外运,分容量及运距编制。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废泥浆外运按桥梁册中泥浆外运子目计算。淤泥外运也按土方 外运计算。 回复:定额为人工打孔,可以考虑补充机械打孔定额,需要调研。 目前景观工程中,有很多广场铺装花岗岩板或块都是异形或者拼花的,且有些石材都是 大规格、大厚度的石材,如套用子目2-372显然不符合施工要求,因此希望增加或修正 此类子目。同时还建议增加花岗岩板子厚度不同之分的定额子目, 如5公分以上或以内, 或者是否可以考虑增加一些换算的说明。(包括人工、机械、辅材等); 回复:景观工程铺 装花岗岩板应套用园林专业相关定额。 定额编号2-451~2-453【线条】和定额编号2-466~2-468【横道线】,相同材质的划 线,按面积折算(线条按15cm 宽计算),横道线的定额基价是线条定额基价的三倍。是 2、 3、 4、 5、 6 、 7、 9、

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概算定额

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5) 说明 (一)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列入概算,不得任意压低。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劳动保险费: 5、税金: 6、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设计概算编制单位根据本费用计算规则,并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二、费用项目与标准 建筑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利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二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被贴、

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人工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工标准为32.00元/工日;二类工标准为30.00元/工日;三类工标准为27.00元/工日。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建筑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③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④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⑥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⑦职工:待业保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用。 ⑧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江苏省市政工程类别及取费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建筑管理费: 5、劳动保险费; 6、税金; 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 市政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

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市政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③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④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江苏省安装工程定额书说明

江苏省安装工程定额书说明 江苏安装工程量费用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江苏省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建筑管理费; 5、劳动保险费; 6、税金; 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安装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 安装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安装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安装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返)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第十章 仪表附件安装制作说明计算规则【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第十一章仪表附件安装制作 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 1.仪表阀门安装。 2.仪表支吊架安装、仪表立柱制作安装、穿墙密封架安装、冲孔板/槽安装和混凝土基础。 3.容器附件制作安装及水封、漏斗、防雨罩制作安装。 4.在工艺管道或设备上配合安装取源部件、压力表弯制作安装、节流装置均压环制作安装。 二、本章工作内容: 1.仪表阀门:领取、清洗、试压、焊接或法兰连接、螺纹连接、卡套连接、焊接。螺纹连接和卡套连接包括接头安装,阀门研磨包括试压和研磨及难备工作。 2.仪表立柱的底板和加强板焊接固定;穿墙密封架和双杆吊架焊接或螺栓固定。 3.辅助容器:水封、气源分配器、防雨罩、排污漏斗制作包括领运、下料、组装、焊接、除锈、刷漆等。安装包括搬运、定位、打眼、本体固定。 4.取源部件配合安装内容包括取源部件提供、配合定位、焊接、固定。 三、其它: 1.桥架、托臂、立柱、隔板、盖板为外购件成品,安装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执行时: (1)连接用螺栓和连接件随桥架成套购买,计算预算重量可按桥架总重或总价的7%计算; (2)桥架按延长米计算工程量,不扣除弯头、三通、四通等所占的长度; (3)铝合金或玻璃钢梯架按不带盖板考虑的,如有盖板执行铝合金或玻璃钢槽式桥架安装定额; (4)组合式桥架以每片长度2m作为一个基型片,已综合了宽为100mm、150mm、200mm三种规格,工程量计算以“片”作为计量单位;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396

(5)设计对钢制桥架主结构厚度如有要求,超过3mm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6)不锈钢桥架执行本章钢制桥架安装定额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1。 2.混凝土基础规格为400mm×400mm,体积为0.112m3/个,如规格与定额不同,可计算出体积,执行定额。 3.双杆吊架、冲孔板/槽、电缆穿墙密封架均是成品件。双杆吊架以“对”为计量单位,如单杆安装,以二分之一计算工程量;冲孔板,槽是电缆或管路的固定件;仪表支架安装、制作和电缆穿墙密封架制作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一般铁构件制作定额。 4.取源部件安装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仪表阀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需要进行研磨的阀门工程量按个计算。口径大于50mm 的阀门安装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二、双杆吊架、冲孔板/槽、电缆穿墙密封架均按成品件考虑,双杆吊架以“对”为计量单位,如单杆安装,基价乘以系数0.5。 三、冲孔板/槽是电缆或管路的固定件,以“m”为计量单位;电缆穿墙密封架安装不分大小,以“个”为计量单位,其制作应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的“一般铁构件制作”项目。 四、仪表桥架安装、支架制作安装应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五、仪表立柱以“个”为计量单位,定额每个按1.5m考虑,材料费按实计算。 六、混凝土基础规格400mm×400mm,体积为0.112m3/个,如实际规格与定额不同,可先计算出基础体积,再计算工程量。 七、辅助容器、水封和排污漏斗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八、气源分配器按供气点12点以“个”为计量单位。 397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苏州地区 2014 计价表 计价解释

计价解释(三)(以此件为准) (发稿时间:2015-12-24 13:33:05 阅读次数:1070) 1、该计价解释(三)将发布于《苏州工程造价信息》期刊2015年第12期上 2、计价解释(一)、(二)已分别发布于《苏州工程造价信息》期刊2014年第4、11期上。 计价解释(三) 1、我市发布的风险费用计算文件规定,风险费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现执行13清单、14费用定额时,风险费取费基数应该是分部分项工程费,还是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 答:风险费的取费基数仍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但不包括工程设备费。 2、审核单位认为社会保障费中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因为施工单位没有农民工,所以在结算时要扣除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率0.6‰(苏府[2008] 7号文苏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请问是否合理? 答:2009年费用定额的社会保障费中包括工伤保险费。包括其他规费(工程排污费除外)和税金,施工单位是否缴纳、缴纳多少不属于结算审核范畴,均应按规定计取。 3、2014市政定额勘误第9条:借用其他专业定额时,人材机消耗量及管理费利润均按相应专业的计取;苏工价[2013]16号文第六条:借用其他计价表子目时,只借用人材机消耗量,其余均按本专业取费;这两条是否矛盾?如按勘误中执行,是否土建、安装等其他专业也按此执行? 答:按照苏工价[2013]16号文执行。 4、江苏省建设厅苏建价〔2014〕448号文件中按质论价计取要求“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完成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或评定为优质工程(包括优质结构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苏州市住建局苏住建价〔2014〕4号文件的附件1《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费率(表4-8)》规定优质工程的费率,请问优质结构工程的按质论价费率如何取? 答:苏州市住建局苏住建价〔2014〕4号文件的附件1《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费率(表4-8)》规定了优质工程的按质论价费率,对优质结构工程的按质论价费率,请参考表中的费率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另行约定。 5、为简化计算方法,苏工价[2010]11号文第二条给出了招标控制价的简化计算公式:招标控制价=(标底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

2010江苏定额解释(土建安装园林市政)

001、问:2004土建计价表中的定额“16 -321”外墙弹性涂料2遍子目中是否已包括了1遍底涂及2遍面涂? 答:外墙弹性涂料子目包括一遍底漆和两遍弹性涂料。 002、问:请问3.6m内的框架柱需要计算浇捣脚手架吗?怎样计取? 答:3.6m内的框架柱的浇捣脚手架的相关费用均已经在模板支架中考虑,不需另行计算。 003、问:对于已经有质保书的材料,监理单位现提出要求复检。材料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哪方支付?有没有明文的文件可以查询? 答:材料复检如果是施工规范要求,并且由施工企业自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承担。如施工规范无复检要求,或检测由专业检测机构完成,检测费用由建设方支付。 004、问:2007年10月的中标工程,在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运输、……材料检测费用……及政策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描述。中标书中所计取的检验试验费率是0.18%(标底也是)。开工后,检测费由施工单位代缴给检测单位。按照苏建质(2004)318号文、372号文及贵网《2008计价解释1》第一条解释,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办理结算时将检测费计入其他项目费中的签证,建设单位以投文件中已含检测费为由拒签。施工单位认为:投标文件中虽有检测费包含其中的说明,但应该理解为是苏建定(2004)414号文所规定的施工单位所计取的0.18%的费用,而检测机构所收的检测费不含在其中。这样理解对吗? 答:苏建定(2004)414号文规定的是施工单位所计取的0.18%的费用,而检测机构所收的检测费应由建设方委托检测并支付。 005、问:04计价表第十三章,外墙抹灰计算规则规定,洞口侧面并入外墙面,那么洞口侧面是按全部墙厚尺寸计,还是计门窗框外侧的部分? 答:计门窗框外侧的部分。 006、问: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工程结算时,措施费应如何调整?

江苏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09)40号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执行08规范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08规范的执行要点 1、08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 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 国家标准。严格执行08规范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 义。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 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切实按本意见抓好08规范的执行。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 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招标发包的非国有 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 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08规范规 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 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 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应由编审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招 标代理机构可以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招标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 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工作。 4、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 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 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不得采 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国家的法 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部门 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

2014市政计价定额交底资料

市政计价定额修编交底资料 1、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 1.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 1.2《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97); 1.3《江苏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4); 1.4《上海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 1.5《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1.6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省站统一调整人工消耗量 市政计价表水平再次调整如下: 2.1 通用册人工下调10%,打拔工具桩一章除外。管理费率三类工程取19%,利润率10%。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 2.2 道路册人工下调10%,人行道铺设一章除外。管理费率三类工程取19%,利润率10%。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其中交通设施一章管理费率取42%,利润率13%。取费基数为人工费。 2.3 桥梁册第一、二章打桩工程人工下调10%,机械下调15%。第五、六章钢筋砼章模板定额人工下调10%。管理费率三类工程取27%,利润率10%。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

2.4 隧道册人工下调10%。管理费率三类工程取27%,利润率10%。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 2.5 给水册第五章单拱吊桥管一节人工下调15%。管理费率三类工程取36%,利润率13%。取费基数为人工费。 2.6 排水册人工下调10%,水平牵引管一节除外。管理费率三类工程取19%,利润率10%。其中水工构筑物管理费率三类工程取27%,利润率10%。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其中第六章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管理费率三类工程取36%,利润率13%。取费基数为人工费。 2.7 燃气册人工下调10%。管理费率三类工程取36%,利润率13%。取费基数为人工费。 2.8 路灯册第七、八章人工下调10%。管理费率取42%,利润率13%。取费基数为人工费。 2.9 预拌砼扣减办法进行了调整。 2.10 桥涵、隧道钢筋定额按苏建价函[2011]615号《关于调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部分钢筋子目消耗量的通知》进行了调整。 通用册 1册说明 1.1 第一条修改为: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八章,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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