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地压技术管理规范

冲击地压技术管理规范
冲击地压技术管理规范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搞好冲击地压的综合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在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除按《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和《关于规范山东煤矿冲击地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鲁煤安监字[2011]213号)执行外,结合和新汶矿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由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信息保障、教育和培训保障、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等组成的冲击地压综合管理保障体系。

第3条建立健全由冲击地压管理领导小组、防冲管理部门和专职施工队、防冲专业课题攻关小组等组成的冲击地压管理组织保障体系。

(1)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集团公司(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分管副总经理(副矿长)对防冲工作直接负责;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

(2)集团公司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防冲专业人员为成员,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研究所业务管理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冲击地压矿井必须设立分管防冲管理工作的副总工程师和专门的防冲管理部门,分管防冲管理工作的副总工程师,领导并负责防冲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防冲管理部门为矿井冲击地压管理的综合组织协调部门,赋予其在防冲专业管理方面相应的组织、协调权。防冲管理部门在矿长和冲击地压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统一组织协调生产、技术、安全、物资供应、教育培训等部门的防冲管理工作。

第4条建立和完善由冲击地压管理制度、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组成的冲击地压管理工作制度保障体系。

(1)建立健全包括防冲工作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防冲产工作矿长办公会议制度、防冲办公室例会制度、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序、防冲资料分析制度、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防冲信息报送及发布更新制度、防冲教育培训制度、防冲设计规划管理制度、防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与归档制度等组成的冲击地压综合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制度以矿井正式文件发布,在全矿范围内实施。

(2)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明确与防冲管理工作相关的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职权、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目标;各工种操作规程要明确与冲击地压管理相关的

岗位人员在进行工作或操作时应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3)制定冲击地压管理制度、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操作规程,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紧密联系矿井冲击地压管理实际,内容具体,表述规范,责任明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且应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矿井冲击地压管理制度、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之间应相互呼应,实现无缝隙衔接,并且随着矿井冲击地压管理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应用等及时进行更新和修订。

第5条建立健全由防冲技术管理、技术手段应用、技术交流与合作等组成的防冲管理技术保障体系。

(1)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矿井防冲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分管防冲管理工作的副总工程师在分管副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冲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具体负责。

(2)必须成立专门的防冲队,防冲队伍人数必须满足矿井防冲工作的需要,开展具体的预测预报和冲击地压治理措施的实施等业务工作,应加强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研究,大力开展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要高度重视新技术、新装备的安全保障作用,密切关注预测预技术、手段和装备的最新动态,积极引进和应用最先进的监测装备和监测手段,依靠科技进步,逐步实现装备和监测手段现代化。

(3)成立防冲技术资料分析小组,每天对煤粉量监测、微震监测、电磁辐射监测、应力在线监测系统等各种技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作出相应处置安排。

(4)鼓励科技创新,成立防冲专业课题攻关小组,加强对本矿井冲击地压发生规律的研究,并将研究成果不断地用于改进和提高矿井冲击地压管理工作。加强与高等院校、专业研究机构合作,在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冲击地压防治方法研究等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研究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积极与冲击地压管理先进单位进行交流与沟通,互相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经验和管理技术。选聘有经验的专家,组成矿井防治冲击地压专冢技术支撑组,承担矿井阶段性防冲指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6条建立完善的冲击地压综合防治资金保障体系。矿井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防冲管理的各项资金足额、规范、使用到位。应根据五年防冲规划和年度防冲计划、充分预算防冲资金,并列入矿井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矿井应保证防冲教育培训、防冲课题攻关、防冲技术支持和术改革创新奖励等方面的咨金。

第7条建立完善的冲击地压管理信息保障体系。建立冲击地压记录卡和统计表,及时记录、统计一般冲击地压、破坏性冲击地压和冲击地压事故并按规定向上级汇报。具有冲击地压威胁的煤矿应与相邻矿井建立防冲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互通信息,避免相互间的采动响诱发冲击地压事故。

第8条煤矿企业、矿井必须建立和完善涵盖全员防冲培训、岗位人员防冲培训和管理人员培训的全方位防冲教育和培训保障体系。

防冲管理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开展防冲教育和培训工作。可以通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者通过外派学习、专家讲座等其它方式开展防冲教育和培训工作。

全员防冲培训应包括冲击地压发生的原因、条件和前兆、主危害方式、主要预防方法、主要防治措施、目前矿井受冲击威胁的区域等防冲基本知识培训和冲击地压灾害处理、灾害应急演等防冲基本技能培训。全员培训可以结合岗前培训、作业规程学习、区队和班组安全教育、矿井安全专题教育等形式灵活开展。

岗位人员防冲培训,应针对特定的岗位特点,把应知应会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

管理人员的培训目标是让矿井所有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从宏观上全面了解和掌握矿井防冲管理的总体状况,建立起全局观念,实现良好的工作互动和协调、配合。培训的重点是国内外先进的防冲理念和防冲技术及手段、矿井中长期规划、矿井开拓布局和年度生产接续计划、矿井防冲规划、矿井防冲设计、矿井防冲预预报、矿井主要解危措施及效果检验、应急管理等。

现场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冲击地压灾害的主要发生和危害形式、本矿内冲击灾害发生的一般规律、主要灾害区域、主要解危方法、解危工程质量标准、应急情况下的撤人路线等。

第9条建全完备的冲击地压管理工作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

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各部门落实矿井各项防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建立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建立完备的问题(隐患)整改闭合机制,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建立问题(隐患)分析制度,认真分析和总结发生问题(隐患)的主要环节和主要原因,并据此修改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用制度的形式从源头上预防问题(隐患)的重复发生。

制定防冲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规划,明确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和培养途径。拓展培养途径,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制定专业人才考核、奖励办法,激发防冲管理专业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第10条实施冲击地压程序化日常管理

制定完整、规范、运转有效且涵盖矿井冲击地压管理工作过程所有工作环节、工作步骤和工作程序的冲击地压工作流程(流程图),按照工作流程(流程图)开展冲击地压日常管理工作,实现冲击地压日常管理的程序化运作。

矿井冲击地压工作流程(流程图)由防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经矿井冲击地压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矿长批准,以正式文件发布,在全矿井范围内实施。

制定工作流程(流程图),应紧密联系矿井冲击地压日常管理实际,结合矿井冲击地压管理制度、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各类工种操作规程,充分听取矿井相关职能部门和矿井各类管理人员、岗位人员及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借鉴和吸收其它矿井先进的管理经验。工作流栏(流程图)应全面、科学、规范和易于操作,与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实现协调统一。流程图应按照管理层次、部门分工、岗位职责分别制定,并涵盖矿井冲击地压日常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部门之间、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应清晰地反映在流程图中。工作流程(流程图)应实现与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的衔接。

第11条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集团公司(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分管副总经理(副矿长)对防冲工作直接负责;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12条集团公司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分管总工程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防冲专业人员为成员。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研究所业务管理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

第13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成立专门的防冲队,防冲队伍人数必须满足矿井防冲工作的需要,必须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在分管副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具体的预测预报和冲击地压治理措施的实施等业务工作,应加强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研究,大力开展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第14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防冲工作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第15条冲击地压矿井和按冲击地压管理的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必须对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岩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冲击倾向鉴定,冲击倾向的鉴定

工作由各单位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和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案,冲击危险的预测预报,实行解危措施,效果检查由矿总工程师负责。

第16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新采区,必须编制包括冲击地压防治措施的专门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正在开采的冲击地压煤层应编制补充设计,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7条冲击地压煤层进行采掘前,必须编制包括防治冲击地压内容的作业规程及专项防治措施的实施规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18条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恢复工作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建立冲击地压事故档案,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9条煤矿企业、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事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有关人员,进行冲击地压知识教育,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原因、条件、前兆等基础知识以及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发生冲击地压时的撤人路线,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冲知识和能力。

第二节开采

第20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凡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时,应首先开采保护层,并编制专门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

开采保护层必须采用陷落法开采,有效保护期为三年。如果地球物理测量及钻粉监测表明卸压继续有效。有效期可延长,但必须及时检查应力恢复区及卸压的有效性。

第21条主要硐室、开拓巷道应布置在稳定岩层或无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的硐室可以布置在已解除冲击危险的煤层中,保护带宽度不得小于3.5倍的采高,各煤层、各水平、各采区和各区段应按合理顺序开采,在褶曲构造中应从轴部开始回采,在盆地构造中应从盆地开始回采。

第22条具有冲击地压煤层的采区应尽量不留煤柱,采用沿空留巷或沿空掘巷。应采用合理的采煤方法、顶板管理方法和落煤工艺,保证顶板充分冒落,并及时报废不需要的巷道。开采时采空区不得留有煤柱、木垛或其它板垛,如果在采空区留煤柱或板垛,必须将煤柱、板垛的位置和尺寸及影响范围标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第23条各工作面应向同一方向推进,避免工作面同时相向或相背开采。在同一煤层的同一区段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同时回采。断层附近

的工作面应背向断层方向推进或面向断层的斜交方向推进。应尽量加大工作面的走向长度和倾斜长度,倾斜长度一般不低于150米。在采动影响范围内,应避免安排其他采掘活动。

第24条冲击地压特别危险条件下掘进和回采时,要参照观察和测量结果,根据危险状态和条件变化,在冲击危险煤层内划定特别危险区并在煤层平面图上标明,矿总工程师负责划定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特别危险冲击地压条件下的开采必须编制专门防冲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特别危险区

1、采空区周围。

2、采掘工作面通过上层或上部遗留煤柱以及其它应力集中区。

3、石门揭露冲击地压煤层。

4、采煤工作面的超前压力影响区,工作面推采“见方”范围。

5、断层或其它大型地质构造附近,相变带(煤层厚度、倾角、夹矸厚度和煤质突然变化区)。

6、被大量巷道分割的煤层。

7、同时开采的两个以上采煤工作面应力叠加区。

8、邻近煤层或本煤层中开采边界和残留煤柱的影响区。

9、同一煤层或层间距小于60米的相邻煤层,相向推进的采煤工作面之间的煤柱。

10、孤岛采煤及回收煤柱。

第25条在井下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首尾边界建立警示牌,禁止通行。

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限定最少的生产必需人员,无关人员禁止停留。

在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机械设备安设以及在大小硐室内的布置、材料堆放要有专门措施。

冲击地压煤层的巷道应采用宽巷掘进或沿空掘巷,采用锚网支护或高强度可缩性支架,严禁采用混凝土、金属等刚性支架。掘进工作面巷道交叉口、采煤工作面前方50米范围内的巷道都要加强支护。

必须制定停采工作面每次恢复工作之前的防冲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采掘工作面通过附近应力集中区的老巷前应进行冲击危险的监测和处理。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停产3天以上的,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鉴定冲击地压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26条冲击地压危险区内掘进和采煤时,必须在保护带内进行,保护带的宽度不小于3.5倍的采高或巷道高度。

第27条避免工作面双巷齐头掘进,两掘进迎头的前后错距不得小于50米。相向掘进的巷道相距3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头掘进,停掘的巷道除加固支架外,还需进行防冲监测,出现冲击危险时,必须采取解危措施。

第28条在冲击地压煤层中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建立详细说明躲炮时间、距离的标志牌,躲炮时间不小于30分钟,躲炮半径不小于150米,躲炮地点应位于巷道交叉点和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以外的支架良好处。

第29条在冲击地压煤层危险区掘进、采煤时应控制掘进速度和工作面推进速度,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30条在无冲击地压煤层中的三面或四面被采空区所包围的地区、构造应力区、集中应力区开采和回收煤柱时,必须制定防治冲击地压的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31条加强对动力现象明显的施工地点的排查、分析和治理。对有动力现象的煤岩层要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岩层进行弯曲能量指数等项目的测定。认真分析岩石巷道揭露煤层或地质构造、应力集中区附近等情况下的施工,根据冲击地压的危险状态和施工条件变化,划定不同等级的危险区并在平面图上标明,形成例会制度,编写纪要报集团公司技术处备案。该项工作由各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

第32条深部岩石巷道在过应力集中区、构造以及揭露煤层和穿层掘进期间,必须按冲击地压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33条近距离煤层群的开采平面图必须明显标注上下相邻煤层的开采情况、遗留煤柱、影响较大的地质构造等,采掘工作面从接近到离开煤柱、大型地质构造等情况下施工时,必须控制推进速度,严格执行有关冲击地压防治措施。

第三节预测预报

第34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危险预测预报制度,各开采工作面的冲击危险程度预测预报结果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定,提出意见,逐一建档,以备分析。

第35条冲击地压危险区的预测预报。

1、冲击危险区的预测预报工作由矿防冲队负责。

2、冲击危险程度可采用经验类比分析法、地质采矿条件辨别法、矿区地质动力区划法、地音法、微震法、钻屑法、常规“三量”法、顶板动态监测和含水率测定等方法进行确定。

3、有冲击危险的开采区域必须摸清以下地质参数:

①煤层性质:包括煤的冲击倾向、煤的强度、弹性和脆性等力学性质;煤的厚度、埋藏深度以及煤的含水率、孔隙度、煤层结构等物理性质;

②煤层顶底板性质:赋存煤层的上覆坚硬岩层的厚度、强度、冲击倾向、距煤层的距离等,底板岩层的厚度、性质等;

③地质构造:褶曲构造和断裂构造情况,局部地应力异常,煤层厚度和倾角的突然变化。

第36条新采区开采前,应根据煤岩层的冲击倾向鉴定资料和生产地质条件,用经验类比分析法和矿区地质动力区划法分析预计冲击危险程度和级别,作为编制专门设计和采掘作业规程以及防治措施的依据,评定冲击危险级别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本煤层已发生冲击地压,或形似条件下的采空区已发生冲击地;

(2)煤层及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

(3)煤层老顶厚度5m以上,单轴抗压强度大于70Mpa的坚硬岩层;

(4)孤岛形、半孤岛形煤柱或本煤层支承压力影响区;

(5)上部煤层遗留煤柱或停采线附近遗留煤柱;

(6)相变带(煤层厚度、倾角、夹矸厚度和煤质突然变化);

(7)褶曲和断层等地质构造带;

(8)煤炮剧烈、频繁

(9)巷道煤(岩)体位移量大。

第37条采用钻屑法、地音法、微震法、电磁辐射监测、应力在线监测系统、含水率测定等方法综合确定的冲击危险指标,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38条采用钻屑法预测冲击危险程度,必须指定检测地点,严格按《钻屑法试行技术规范》进行。

第39条采用地音法、?微震法、地质动力区划法预测冲击危险程度时,必须编制专门的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40条强化现场信息反馈制度,对“震顶”频发等动力现象强烈的施工地点要结合周围的地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第四节冲击危险区的治理

第41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具备有冲击地压位置的采掘工程平面图。

第42条当采掘工作面有冲击危险时,要采用爆破卸压、注水卸压、大钻孔卸压、强制放顶和具有解除冲击危险的生产技术措施。特别危险区还可采用钻孔深度大于10米的特殊爆破。采用以上方法卸压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43条有冲击危险的煤层开采前必须编制专门措施进行煤层注水,注水不充分的地点,必须实行煤层爆破处理的防治方法。

对冲击地压煤层进行煤层注水时,应按《煤层预注水试行技术规范》确定合理的注水参数,编写施工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44条采用爆破卸压时应按《煤层爆破防治冲击地压方法试行技术规范》中的规定,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编写施工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45条加强对动力现象明显巷道的冲击地压防治。一是必须严格执行躲炮半径、躲炮时间的规定;二是必须加强巷道的临时支护,全岩锚喷巷道要采取初喷加前探梁或柱式支护,在不稳定岩层中,巷道爆破前必须采取打超前锚杆或其他超前加固措施作辅助临时支护,以保证临时支护的可靠性。具体安全技术措施由各矿总工程师根据现场施工条件确定。

第46条治理措施的实施参数必须根据生产地质条件采用科学试验的方法确定。

第47条实施治理措施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实施措施的时间、地点、人员、实施方法和具体参数等。治理措施实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查。

第48条如果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卸压必须停止作业,再继续采取有效的卸压措施。

第49条对受冲击地压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坚持“三注重”、“三降低”“四加强”原则。即注重合理集中生产、注重工作面布置、注重工作面防冲安全评价;降低开采扰动、降低开采应力、降低围岩密度;加强开采卸压、加强巷道支护、加强监测预警、加强个人防护。强冲击煤层巷道采用大断面U型钢锚索桁架联合支护,形成巷道全封闭式支护;

冲击地压预防措施

冲击地压预防措施 冲击地压是聚集在矿井巷道和采场周围岩体的能量突然释放。在井巷中发生的爆炸事故。动 力将煤岩抛向巷道,同时发出强烈声响,造成煤岩体振动和煤岩体破坏、支架与设备、人员 伤亡,部分巷道跨落破坏等。冲击地压具有突发性、发生条件复杂性的特点。随着矿井开采 深度的增加,矿山压力显现日趋明显,为做好矿井冲击地压预测和预防工作,防止冲击地压 危害,确保179综采队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制定相应 的防范措施: 一、管理机构 建立以队长为组长,生产、安全、机电等副副长为副组长。相关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冲击地压 管理机构。 二、抢险准备工作 1、全队各工种人员,必须熟知矿井冲击地压灾害基本知识,掌握冲击地压发生的机理、预兆、影响因素及危害,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2、根据矿井冲击地压事故的特点,必须提前准备好各类技术装备,以便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液压起重器、大绳、矿工斧、镐、刀锯、两用锹检测仪器等) 3、生产科负责编制并贯彻落实施工措施,确保抢险施工安全进行。 4、机电科负责抢险期间机电设备及供电系统的安装使用,并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停止矿 井生产电源。 5、地测科负责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及存在的威胁。 6、安监科负责现场监督抢险过程的安全情况,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 7、供应科负责准备抢险期间需要的所有工具并保证其安全质量。 8、运输区负责各类材料、工具、空重车皮的运输,确保各类材料、工具车皮及时达到作业 地点。 9、通风区负责通风系统的巡查、调风、风机安设等工作,确保井下无串联风、微风、无风 等现象。 10、调度室负责联系组织各单位抢险工作,并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矿井所有人员进 入新鲜风流中躲避。 三、技术管理 1、要对各开采煤层进行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并认真做好待采区段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 2、编制防治冲击地压专门设计。评价为有冲击地压危险性的区段,采区设计和掘进、采煤 作业规程必须编制防治冲击地压的专门设计。 3、采用正确的开采方式和采掘生产工艺,必须要采用长壁后退式开采方法和全部跨落式顶 板管理方法。 4、科学安排开采顺序,应避免人为形成孤岛、半孤岛高应力集中区。 5、优化巷道布置 1)、巷道应避免布置在支撑压力峰值位置或构造应力影响带内。 2)、采场巷道应布置在无冲击或弱冲击的煤层中或岩层中。 3)、采场之间应尽量采用无煤柱开采、沿空留巷或沿空送巷。确实不具备无煤柱开采条件的,应采取窄煤柱布置,与采空区留3—7m煤柱,尽量不布置在煤体边缘10—40m的范围内。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制度(讨论稿)

邢台市公路管理处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进一步提高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质量,减少道路扬尘,根据《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本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内容 (一)路面、桥面、绿化带清扫保洁,洒水除尘工作。 (二)路面、路基、桥梁及附属设施综合治理工作。 (三)养路工管理工作。 (四)站、中心巡查管理工作。 二、工作标准 (一)严格禁止扫帚式扫路机、吹风式扫路机上路清扫;加大清扫力度,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面保持整洁,要做到无尘土,无堆积物,平交道口、过街(村)路段保持干净无泥土,路面干净无污物;及时清理抛洒遗漏物品,及时清理路界内白色垃圾。 (二)洒水降尘。出市口路及环城公路要保证每天进行三遍洒水作业,保证路面潮湿,无扬尘。其余干线公路,要结合自身情况,提高洒水车的使用率和上路率,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洒水降尘作业,一般每天不少于二遍。

(三)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路面小型病害应及时修复,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常年基本无坑槽,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路肩、边沟及内外坡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土路肩低于路面5—10厘米,以便于路面排水、保洁,并应常年保持。边沟顺直、平整、坚实、无浪窝、无杂物。按要求对路肩、内外坡及沟底杂草进行修剪。 (五)五桩设置规范、醒目,无歪斜、缺损、污染现象。保畅隔离带、隔离墩、拦水带、路缘石干净整洁,底部无砂石等抛洒物。 (六)根据清扫保洁责任表安排,养路工上路着装要整齐、规范、统一,杜绝脱岗、串岗等现象,保证上路率,提高工作效率,禁止迟到、早退、坐岗、站岗、脱岗、串岗、闲聊、坚决杜绝出工不出力等现象。各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养护人员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安全、规范,坚决杜绝抽调养路工从事公路保洁以外的其他工作。 (七)各公路站要将每日巡查制度化、规范化,指派专门人员对路容路貌及养路工的上路情况进行督导,填写日常养护巡查工作交流单,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或上报,并于每月1日将交流单汇总上报市处,市处根据交流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各站养护中心要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和信息上报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编号:SM-ZD-99392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2条煤矿企业(矿井)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3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对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第4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企业(矿井)年度安全费用计划,保证满足防冲工作需要。

冲击地压的防治措施

冲击地压的防治措施 根据发生冲击地压的成因和机理,防治措施的基本原理有两方面:一是降低应力的集中程度;二是改变煤岩体的物理力学性能,以减弱积聚弹性能的能力和释放速率。 1降低应力的集中程度 减弱煤层区域内的矿山压力值的方法有:①超前开采保护层;②无煤柱开采,在采区内不留煤柱和煤体突出部分,禁止在邻近层煤柱的影响范围内开采;③合理安排开采顺序,避免形成三面采空状态的回采区段或条带和在回采工作面前方掘进巷道,必要时应在岩石或安全层内掘进巷道,禁止工作面对采和追采。 2改变煤层的物理力学性能 改变煤层的物理力学性能主要有:高压注水、放松动炮和孔相卸压等方法。 ⑴高压注水是通过注水,人为地在煤岩内部造成一系列的弱面,并使其软化,以降低煤的强度和增加塑性变形量。注水后,煤的湿度平均增加1%—2.2%时,可使其单向受压的塑性变形量增加13.3%—14.5%。 ⑵放松动炮是人为地释放煤体内部集中应力区积聚的能量。在回采工作面中使用时,一般是在工作面沿走向打4m—6m深的炮眼,进行桧爆破。它的作用是可以诱发冲击地压和煤壁前方经常保持一个破碎保护带,使最大支承压力转入煤体深处,随后即使发生冲击地压,对采场的威胁也大为降低。 ⑶钻孔槽卸压是用大直径钻孔或切割沟槽使煤体松动,达到卸压效果。卸载钻孔的深度一般应穿过应力增高带。在掘进石门揭开有冲击危险的煤层时,应距煤层5m—8m处停止掘进,使钻孔穿透煤层,进行卸压。 此外,还可依靠选择最佳采煤方法、回采设备、开采参数和工作制度等方法,局部降低煤层边缘的冲击危险程度。例如,当开采有冲击危险的单一煤层时,应采用直线式长壁工作面授前进式采煤方法,并在巷道侧不留煤柱。对有冲击危险的厚煤层,应采用倾斜分层长壁式采煤方法。上分层的开采厚度应当最小。 开采有冲击危险的煤层时,无论是在回采工作面还是在掘进工作面中,都应采用支撑力大的可缩性金属支架。 综合上述可以认为,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对冲击地压认真地进行测定和预报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完全可以消除或大大减少冲击地压事故。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山东最严环保法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11月1日正式实施了,那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生态优先、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和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推广。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应当自觉践行绿色、节俭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减少排放大气污染物,共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积极倡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公益活动。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推行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冲击地压各项管理制度

冲击地压各项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目录 一、总则 (1) 二、防治冲击地压综合管理制度 (1) (一)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 (1) (二)防冲工作矿长办公会议制度 (4) (三)防冲巡回检查制度 (5) (四)微震事件分析处理制度 (6) (五)预警处置及效果检验制度 (7) (六)监测数据保存制度 (10) (七)监测数据分析制度 (11) (八)防冲信息报送及发布更新制度 (12) (九)防冲设计规划管理制度 (13) (十)防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与归档制度 (14) (十一)防冲例会制度 (15) (十二)防冲隐患排查制度 (16) (十三)冲击地压事故汇报和分析制度 (17) (十四)防冲工作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18) (十五)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 (20) (十六)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2) (十七)防冲教育培训制度 (24) (十八)交接班管理制度 (26)

(十九)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物料捆绑制度 (26) (二十)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躲炮制度 (29) (二十一)冲击地压危险区限员管理制度 (30) (二十二)卸压工程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31) 三、附则 (34)

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暂行) 一、总则 (一)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冲管理,提高矿井整体防冲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制度。 (二)公司经理(矿长)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公司副经理(副矿长)根据防冲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组织矿井生产,协调各专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防冲副总、防冲办主任在分管范围内负责落实责任。 (三)加强对综合管理制度中各项要求的实施和落实,确保能够长期有效的运作。 (四)本管理制度以《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淄矿集团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针对新河矿业公司具体情况进行编制。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各单位及机关科(部)室。 二、防治冲击地压综合管理制度 (一)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 为切实加强防冲基础工作,对生产区域防治冲击地压提出预防处理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冲击危险的监测预报每天以监测日报表的形式进行预测,每周以周例会的形式进行预测,每月以矿长办公会议的形式进行预测,发现异常及时向公

深部开采冲击地压产生机理及防治技术研究

毕业专题 深部开采冲击地压产生机理及防治 技术研究 摘要:冲击地压是煤矿开采过程中,井巷和采场周围煤、岩体在一定高应力条件下释放变形能,而产生的煤岩体突然破坏、垮落或抛出现象,并伴有巨大声响和岩体震动,经常造成支架折损、片帮冒顶、巷道堵塞、人员伤亡,对安全生产威胁巨大。冲击地压对矿井生产的危害是及其巨大的,如何预防冲击地压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一个重要技术问题。冲击地压受很多因素影响,并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产生。冲击地压发生的范围比较广,而且随着采深的增加发生的几率逐渐增加。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对深部开采冲击地压预防采取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冲击地压;煤炭开采;冲击地压防治;机理

目录 1 绪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灾害现状与发展状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冲击地压特征与机理 (2) 2.1冲击地压的特征 (2) 2.2冲击地压的分类 (2) 2.3冲击地压的成因机理 (3) 2.4冲击地压影响因素 (6) 3 冲击地压的防治 (6) 3.1冲击地压的防治原则 (6) 3.2冲击地压的防治措施 (6) 4 冲击地压的预测方法 (8) 5 结束语 (9) 6 参考文献 (9)

冲击地压防治流程(修改)

目录 一、防冲技术路线 (1) 二、防冲体系构建 (2) 三、防冲工作流程 (4) 四、防冲保障体系 (9)

一、防冲技术路线 冲击地压防治思路:防治结合、先防后治、以防为主,即优先进行冲击地压区域防范设计,以冲击地压危险预评估为基础,分阶段和分区域进行冲击地压的动态防治。 图1防冲技术路线 所谓冲击地压区域防范设计就是从煤层开采顺序、煤柱留设、开采方法等方面考虑,设计冲击地压危险最小的开采方案。

所谓冲击地压危险预评估就是在新的煤层开采、新的采区布置、新的工作面开采前均要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对于评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区域,必须提前进行防治准备工作。 所谓分阶段进行冲击地压防治就是将防治工作分成开采设计、准备、和回采三个阶段分别进行。在开采设计阶段力求从源头上消除冲击地压危险;在准备阶段要划分出冲击危险区域,提前做好冲击地压防治预案;在开采阶段要根据监测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发现冲击地压危险源并采取解危措施。 所谓分区域进行冲击地压防治就是根据预评价结果将采掘空间 划分为强、弱和无冲击危险区,针对不同冲击地压危险区域采用不同的巷道支护方案、开采推进速度、卸压解危措施等,保证在冲击危险区域的安全。 所谓对冲击地压的动态防治就是要在开采过程中对监测方案、解危措施和参数不断进行调整优化并对解危措施实行效果检验,以达到最有效和最经济的防治目的。 二、防冲体系构建 很多矿井发生冲击地压主要都是因为冲击地压防治机构不健全,没有采取任何的冲击地压防治措施。冲击地压防治体系的构建是有效防止冲击地压发生的一个必要条件,建立完善合理的矿井防冲体系是矿井安全高效生产的基本保证。 雨田一号井冲击地压防治原则是在区域防范的基础上,以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为依据,形成“监测预警—防治解危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1、公司在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产生和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碎纸粉尘、锅炉烟尘、烘干机尾气、食堂油烟、车辆尾气、油漆挥发、空调氟里昂泄漏等。 公司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mg/m3;甲苯最高排放浓度40mg/m3,最高排放速率3.1kg/h,排气筒高度15米;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排放速率0.5kg/h, 公司食堂油烟排放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二小型标准管理。 2、大气污染的控制 碎纸粉尘的控制:纸板厂、纸箱厂负责在生产线启动期间开动粉碎打包机,碎纸粉尘经密封吸纸吸尘装置至车间外自动打包成型;设备动力部负责打包机的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吸尘吸纸效果;物流部负责定期清除机内积尘,并将清除物作固体废弃物处置,作好清理记录。 锅炉烟尘控制:司炉工按操作规程作业,不允许超负荷运作,确保重油充分完全燃烧;设备动力部负责定期维修保养。 纸浆模塑燃油烘干机尾气控制:操作人员操作按规程作业,不允许超负荷运作,确保柴油充分完全燃烧,设备动力部负责定期维修保养。 食堂加装油烟吸排装置,在食品加工时同时启动,行政人事部(食堂)负责指定专人进行吸排装置的清理和部件更换,确保吸排装置的净化效果,并做好更换记录。 公司行政及运输车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定期年检。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物流部负责对仓库柴油铲车的管理,现场使用要提高利用率,减少空转时间。 印刷现场使用油墨应确保适量适度;墨桶及时封盖,尽量减少余量裸放,减少挥发源。 设备动力科配合物流部落实空调维修保养服务商,作好全公司所有空调维修保养,防止氟利昂泄漏。 3、设备动力科负责按规定做好收集、吸收装置和净化设施的维护保养,更换的各类废弃物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做好各类维护保养记录。 4、检测和记录 行政人事部负责联系地方环境监测站每年检测一次,检测记录由品质管理部保存。 5、异常或超标时的处理: 以上各项控制出现异常超标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品质管理部负责对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判断超标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要求责任部门立即按《纠正和预防措

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 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冲击地压矿井、机关有关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积极推进“012345”安全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冲管理工作,提高防冲整体管理水平,实现“减震消灾,有冲无伤”的防冲目标,依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管理规定》(河南能源〔2014〕890号)制定本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日

附件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进一步规范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防冲管理工作,推进落实《义煤集团冲击地压综合治理规划》,促进安全生产,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义煤集团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矿。 第三条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续坚持冲击地压“可预、可防、可控、可治”防治理念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围绕“认识到位、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科学防范、动态防治、精心落实”的冲击地压治理思路,始终把冲击地压的治理作为冲击地压矿井的安全一号工程,系统联动,齐抓共管。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成熟技术与科研攻关紧密结合进行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人、物、系统的本质安全。 第四条总体目标:继续推进“六位一体”防冲管理体系(健全机构、监测预警、措施解危、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培训教育)、“五强一大”防冲技术体系(强设计、强支护、强监测、强卸压、强

岩爆发生机理及防治措施

岩爆发生机理与治理措施 摘要:岩爆是深埋长大隧道的主要地质灾害之一,目前基于岩爆发生机理和治理方式国内外专家都提出了不少理论方法,但用于生产实践时都遇到或多或少的问题。内外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笔者通过两年多来在岩爆洞段的 施工经验,并查阅国对岩爆的发生机理和防治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深埋长隧道断裂型岩爆应力型岩爆水胀式锚杆爆破应力释放孔1、岩爆发生机理 岩爆是高地应力地区岩石地下工程中的一种常见灾害。它常常表现为声响、片状剥落、严重照片帮和岩爆性的坍塌,有的伴的声响及岩片弹射、能量猛烈释放、洞室豁然破坏,往往给人员、机械设备和建筑的安全带画巨大的损失。在地下洞室的修建过程中,由于开挖使地应力重新分布,围岩应力集中,在洞壁平行于最大初始应力σ1的部位,切向应力梯度显著增大,洞壁受压导致垂直洞壁方向产生张应力。这种应力的作用不断增强,首先产生环向的张裂或劈裂,进而发生剪切破坏。一旦岩块被剪断,且又具有较高的剩余能量时,致使岩块发生弹射,完成弹性势能到动能的转换,形成岩爆。岩爆的发生有外部和内部两方面的原因。其外因在于:岩体中蓄存有高地应力,特别是地下洞室的开挖改变了岩体内存的力学环境,其内因是岩石矿物结构密度、坚硬度较高,一般发生岩爆的岩石单轴搞压强度均在120Mpa以上,内因和外因同时成立是即发生岩爆。 2、岩爆的分类 根据对辅助洞1000多米的岩爆洞段的观察分析,可将岩爆划分为应力型岩爆和断裂型岩爆,应力型岩爆主要发生在围岩结构完整,无贯穿性结构面的岩层中,岩石的主应力达到40%岩石单轴抗压强度以上,岩爆表现形式以片状剥落为主,并伴有声响及岩片弹射,一般破坏性不大;断裂型岩爆主要发生在岩石结构完整,并伴有贯穿性结构面或断层的岩体中,岩体的应力主要集中在贯穿性结构面附近,往往岩体内的最大主应力大于或接近岩石单轴抗压强度,主要表现形式为突发性的震动,并伴有强烈的响声,在有相交结构面的围岩中往往还因岩爆震动引起大规模的坍塌,破坏性较大。对辅助洞施工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极强岩爆多属于断裂型岩爆,从本质上讲,岩爆的发生并不是洞周高应力直接作用结果,而是开挖面附近某一范围内存在的断裂构造在高应力作用下发生破坏(如错动),

煤矿冲击地压预防措施

煤矿冲击地压预防措施 煤矿冲击地压预防措施 冲击地压是聚集在矿井巷道和采场周围岩体的能量突然释放。在井巷中发生的爆炸事故。动力将煤岩抛向巷道,同时发出强烈声响,造成煤岩体振动和煤岩体破坏、支架与设备、人员伤亡,部分巷道跨落破坏等。冲击地压具有突发性、发生条件复杂性的特点。 新城煤矿开采至今无冲击地压现象发生,但根据临矿(城山煤矿)以前25#煤层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及我矿部分采区开采深度已经达到-580水平,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矿山压力显现日趋明显,为做好矿井冲击地压预测和预防工作,防止冲击地压危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防范措施如下: 一、管理机构 组长:王连军 副组长:杨庆胜谢学文沈广东王杰黄万胜 金邵柱 成员:生产科机电科地测科安监处供应科 运输区通风区调度室 二、抢险准备工作 1、全矿各单位人员、工种,必须熟知矿井冲击地压灾害基本知识,掌握冲击地压发生的机理、预兆、影响因素及危害,以便及时采取相应

的救援措施。 2、根据矿井冲击地压事故的特点,必须提前准备好各类技术装备,以便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液压起重器、大绳、矿工斧、镐、刀锯、两用锹、担架、检测仪器、苏生器、生命探测仪等) 3、生产科负责编制并贯彻落实施工措施,确保抢险施工安全进行。 4、机电科负责抢险期间机电设备及供电系统的安装使用,并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停止矿井生产电源。 5、地测科负责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及存在的威胁。 6、安监处负责现场监督抢险过程的安全情况,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 7、供应科负责准备抢险期间需要的所有工具并保证其安全质量。8、运输区负责各类材料、工具、空重车皮的运输,确保各类材 料、工具车皮及时达到作业地点。 9、通风区负责通风系统的巡查、调风、风机安设等工作,确保 井下无串联风、微风、无风等现象。 10、调度室负责联系组织各单位抢险工作,并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矿井所有人员进入新鲜风流中躲避。 三、技术管理 1、要对各开采煤层进行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并认真做好待采区段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 2、编制防治冲击地压专门设计。评价为有冲击地压危险性的区段,采

2016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和标准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五节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五章重点区域联合防治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和工业发展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

督管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以及布局调整,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实施,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和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对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气回收治理等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建筑扬尘、矿山扬尘、道路扬尘、企业料堆场等实施监督管理;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工商、食品监督、农业等部门对餐饮服务、露天烧烤、原煤散烧、秸秆禁烧等实施监督管理;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对农业生产、畜禽养殖造成的大气污染等实施监督管理;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渔业部门、海事机构对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绿色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责任。 第七条本省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设区的市、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加强大气

(精编)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精编)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XXXX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XXXX 2016年7月

XXXX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审批: 目录 总则1 防治冲击地压领导小组机构2 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岗位责任制6 冲击地压防治管理流程7 防冲办公室例会制度8 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 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10 防冲设计规划管理制度12 冲击地压管理定期检查、验收制度13 冲击地压档案管理及事故汇报制度15 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管理制度16 冲击危险区域超前排查、评估制度17 冲击地压隐患排查制度19 交接班管理制度21 冲击地压危险性监测制度22 防冲教育培训制度24

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6 矿井冲击地压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1

总则 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冲管理,提高矿井整体防冲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等规程、规定相关要求,按照上级有关防治冲击地压工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制度。本制度是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规章和依据,全矿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防治冲击地压领导小组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搞好矿井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等规程、规定相关要求,按照上级有关防治冲击地压工作文件精神,特成立防治冲击地压(以下简称“防冲”)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防冲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建立防冲专门机构 矿设立防治冲击地压办公室(简称防冲办),配备8名专职管理

冲击地压简介

冲击地压简介 冲击地压又称岩爆,是指井巷或工作面周围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它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是煤矿重大灾害之一。 1992年以前,我国有50余个煤矿发生了冲击地压。比较突出的有北京矿务局门头沟煤矿、抚顺矿务局龙风煤矿、枣庄矿务局陶庄煤矿、大同矿务局忻州窑煤矿、四川省天池煤矿和新汶矿务局华丰煤矿等。2008年6月5日15时57分,河南省渑池县果园乡附近发生3.5级地震,3分钟后,义煤集团公司千秋煤矿突发冲击地压,造成750米——850米处巷道瞬间被毁,正在该段修理巷道的20名矿工被困井下。冲击地压发生后,义煤集团公司迅速成立了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紧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救援。截至6月6日4时,20名被困矿工中,9人死亡,11人获救。获救矿工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没有生命危险。 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冲击地压的威胁。1783年英国在世界上首先报导了煤矿中所发生的冲击地压现象。以后在前苏联、南非、德国、美国、加拿大、印度、英国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冲击地压现象时有发生。 在我国,冲击地压最早于1933年发生在抚顺胜利煤矿。以后,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和开采范围的不断扩大,北京、抚顺、枣庄、开滦、大同、北票、南桐等矿区的许多矿井,都先后有冲击地压现象发生。随着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冲击地压的危害将更加突出。 我国煤矿冲击地压特征 1、突发性。发生前一般无明显前兆,冲击过程短暂,持续时间为几秒到几十秒。 2、一般表现为煤爆(煤壁爆裂、小块抛射)。浅部冲击(发生在煤壁2m~6m范围内,破坏性大)和深部冲击(发生在煤体深处,声如闷雷,破坏程度不同)。最常见的是煤层冲击,也有顶板冲击和底板冲击,少数矿井发生了岩爆。在煤层冲击中,多数表现为煤块抛出,少数为数十平方米煤体整体移动,并伴有巨大声响、岩体震动和冲击波。 3、具有破坏性。往往造成煤壁片帮、顶板下沉、底鼓、支架折损、巷道堵塞、人员伤亡。 4、具有复杂性。在自然地质条件上,除褐煤以外的各煤种,采深从200m~1000m,地质构造从简单到复杂,煤层厚度从薄层到特厚层,倾角从水平到急斜,顶板包括砂岩、灰岩、油母页岩等,都发生过冲击地压;在采煤方法和采煤工艺等技术条件方面,不论水采、炮采、普采或是综采,采空区处理采用全部垮落法或是水力充填法,是长

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方案

XXX建设工程 大气污染 防 治 管 控 方 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单位:XXX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建设概况 XXX建设工程项目,位于XXX市XXX区XXX街道与XXX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工程为民用建筑三类、预制率≥73.5%,小高层建筑3幢,高度37.8 m,地上12层,地下1层;多层建筑共4幢,地下面积9941.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292平方米。 本工程结构形式为:装配式整体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基础本工程采用冲孔灌注桩基础。 工程建设概况一览表 (二)建筑设计概况 工程占地面积16728m2,建筑面积3729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350.45m2,地下建筑面积约9941.55m2。地下1层,地上12层,檐高37.8m。 建筑设计使用年限 50年,建筑结构类别为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地下室防水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 本工程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3#、7#楼15.200m,4#~6#楼15.450m。 建筑设计概况一览表

(三)工程项目总体目标 工期目标: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7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06月28日,计划施工总工期700日历天。 质量目标:按设计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文明施工目标:根据浙江省文明工地的标准进行规划、布置、管理,严格遵守“三通、三无、五必须”的文明施工原则,没有业主、社会相关方和员工的重大投诉,确保“区文明工地”。符合《XXX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单位: 为适应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防冲管理工作制度,使防冲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流程化,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矿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 **公司 2017年9月28日 **集团**公司2017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 目录

一、微震系统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条监屏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生微震事件时立即处理数据,完成微震事件定位后,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能量等信息情况。 第二条微震系统监测到大能量微震事件时,监屏人员要在10min内确定微震事件的相关参数,并立即通知防冲科和调度值班主任。 第三条调度值班人员接收到通知后,立即安排相关单位对事件发生地点附近煤巷区域采取钻屑法监测,并通知防冲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生产(掘进)矿长。 第四条当微震监测采煤工作面发生105J以上(掘进工作面发生104J以上)能量事件时,调度值班人员及时下达停产命令,将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全部撤出,并下达预警通知单。 第五条相关单位接收到大能量事件通知后,立即对事件附近巷道采取钻屑法监测,确定应力集中情况和危险区域并报防冲科和调度室。 第六条防冲科收到通知后由专人下井对事件附近采掘区域进行查看,认真记录现场破坏情况,及时上报调度室、防冲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生产(掘进)矿长。 第七条防冲科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发生微震事件区域进行分析,结合钻屑法监测、应力监测等手段判断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煤矿冲击地压产生机理及防治研究

煤矿冲击地压产生机理及防治研究 发表时间:2019-09-03T10:41:30.040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11期作者:路皓然钟旭东[导读] 在煤矿开采作业实施过程中,冲击地压一直以来都是其中非常严重的灾害之一。 山东能源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公司郭屯煤矿山东菏泽 274700摘要:在煤矿开采作业实施过程中,冲击地压一直以来都是其中非常严重的灾害之一。由于现阶段我国各个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加大了对煤矿资源的需求量,所以煤矿井下的开采力度也有所增加。如果出现冲击地压的灾害问题,很有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本文针对煤矿冲击地压的产生机理进行分析,这样才可以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 关键词:煤矿;冲击地压;防治措施 煤矿资源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社会经济以及各个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资源之一。在煤矿开采行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当前的竞争形势比较严峻,所以煤矿行业要想实现经济效益的有效增长,就必须要对当前存在于其中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冲击地压对于煤矿开采行业的发展而言,不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而且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冲击地压可以被看作是矿山的一种应变情况,一旦发生会直接导致煤矿巷道出现严重的变形,甚至还会导致矿井内部的支架被严重损坏。如果这种现象在发生之后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控制,那么很有可能会引起人员伤亡。由此可以看出,冲击地压对整个煤矿行业的发展和运作而言,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 1煤矿冲击地压的形成机理 1.1强度理论煤矿冲击地压一旦出现,不仅会直接影响到煤矿开采作业的效率和质量,而且还会引起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为了从根本上保证煤矿冲击地压的问题可以得到有效防治,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特别是要对煤矿冲击地压的形成机理进行分析,这样才可以保证防治措施在制定和落实过程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分析时,发现强度理论是煤矿冲击地压形成的机理之一。在分析过程中,如果是从强度理论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研究,那么与其相对应的就是矿山通常在还没有被经过开采之前,煤层一般都会处于相对比较坚硬的岩层状态下,同时还会受到岩层的夹影响。这种夹持力在煤层当中,会产生非常高的高压力和高弹性,这样就会导致很多能量大量集中在煤层壁的区域范围之内,同时在其中还会保持相对力的这种平衡状态[1]。但是在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分析之后,发现在实践中由于煤矿在开采过程中的深度的增加,煤层在其中会受到的夹持力也会产生一定的变化影响。在这种背景下,与其相对应的应力也会有所增加,由于煤矿开采作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一直推进,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会直接导致其自身在承受力量时的这种平衡性被打破。这样不仅会直接导致煤岩逐渐朝着采空区域方向发展,而且在整个推进过程中还会出现严重的变形、挤压情况,最终导致冲击地压的形成。 1.2能量理论近年来,随着当代社会对煤矿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煤矿作业的开采量和开采力度也一直在不断增加。在与煤矿矿山的开采现状进行结合分析时,发现在煤矿矿山的开采和作业实施过程中,由于会受到引力、重力等各种不同类型因素的影响,导致其自身在内部的差异性比较明显。一旦煤矿开采作业在实施过程中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煤矿当中的地质能量平衡被严重的破坏。在这种背景下,煤层自身就会释放出大量的能量,同时这些能量将会集中爆发在矿井的采空区域范围之内,这样就会直接引发严重的冲击地压。由此可以看出,在针对冲击地压产生机理进行分析和研究的时候,不难发现能量理论在其中的重要性[2]。通过能量理论在其中的合理利用,不仅可以对冲击地压与能量相互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而且还可以促使两者之间可以建立一种具有良好平衡特征的关系。 2针对煤矿冲击地压提出的防治措施 2.1开采解放层煤矿冲击地压一旦出现,将会直接对煤矿开采作业产生影响,同时还有可能会影响到开采人员的人身安全。所以在煤矿开采作业实施过程中,要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针对煤矿冲击地压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为煤矿开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供保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与煤层的特点进行结合分析,煤群相互之间会存在一定的相对联系性特征。所以通常情况下,在对一个煤层进行开采完成之后,可以促使相邻的煤层获取到相对应的时间实现卸载。在整个卸载过程中,可以被看作是煤层内部弹性能量的一种释放方式,这种现象也可以被看作是煤矿行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开采解放层。在针对解放层进行开采和具体操作时,为了保证整个开采过程的效率和水平,通常会直接选择利用无冲击的倾向措施。与此同时,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针对冲击地压倾向相对比较弱的煤层进行操作。在整个开采过程中,为了保证开采的质量和效率可以得到有效提升,一般都会加强对开采时间或者开采空间的有效控制,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避免在整个开采过程中会留下安全隐患。在对解放层进行开采的时候,不仅可以利用上行开采措施,而且还可以利用下行开采方式,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要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这样才可以保证开采效果。通常情况下,在对解放层进行开采时,开采的时间一般都会控制在2年左右。另外,在针对解放层进行具体开采的时候,还需要在实践中对其进行大量有验证和操作。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三维模拟操作,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开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2卸压爆破卸压爆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其主要目的是针对已经形成冲击危险的煤体进行有针对性地处理。通过这种防治措施在实践中有效落实,对应力的集中反应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对其造成的后果可以起到良好的缓解效果。在与一系列的实践研究结果进行结合分析时,发现在针对煤矿冲击地压进行具体处理的时候,卸压爆破方法的应用比较广泛,同时应用效果普遍比较良好,其反应速度不仅非常快,而且还可以针对现有危机起到良好的处理效果。 3结束语冲击地压可以被看作是当代煤矿开采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灾害之一。要想实现对该问题的妥善处理,同时提高防治力度,保证防治效果,就必须要对造成其出现的机理进行分析。同时,还要积极引进和利用一些先进的技术手段,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对冲击地压的有效控制,而且还可以提高煤矿开采效率。参考文献

冲击地压防治细则 2018版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 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 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 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 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 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 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 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 击倾向性鉴定: (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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