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西北大学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西北大学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西北大学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本校研究生会的财务管理和经费报销程序,使得各项经费得到合理充分利用,确保本校研究生会的财务管理制度步入规范化轨道,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研究生会成员应本着“合理使用,厉行节俭”的原则,认真执行本制度,以勤俭治会的精神要求自己。

第二条研究生会的财务工作由分管研究生会的老师和财务主管常委共同负责。分管研究生的老师负责管理研究生会的经费与账目,以及审批经费的支出;财务主管常委负责受理各部门的经费申请、各种活动发票账单的转交审批以及统一报账。

第二章经费预算与申请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之初,各部门应对本学期的各项常规计划活动所需经费进行预算,由秘书处汇总制定研究生会本学期的总体预算,经财务常委会讨论后提交分管老师审批,确定本学期经费大概的允许额度。

第四条计划外突发事件花费或临时花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前交财务常委会讨论,以提出解决方案。

第五条活动开展之前,在进行初步经费预算的基础上,由活动的负责人填写《活动经费审批表》,交由分管研究生会的老师审批。活动负责人凭分管研究生会的老师审批后的《活动经费审批表》(附件一)到财务主管常委处支取经费,活动经费须在得到审批的经费范围内使用。

第三章经费报销

第六条活动结束一周内,活动的负责人应该填写《活动经费报销明细表》,并持正规发票,到财务主管常委处进行一次性报销。

第七条财务主管常委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向活动负责人进行质询,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及时要求更正、补充,只报销其中合理部分。

第八条报销票据的要求:①报销的发票,必须是正规的工商税务局监制发票,并加盖财务公章;②发票正面应写明购买物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发票背面应写明经办日期、经办人(两名或两名以上)、活动名称;③发票须如实填写,物品名称要详细,禁止使用“文具”、“食品”等抽象字样;④低于50元开支却因特殊原因不能开具发票的,由经手人说明实际情况并写书面报销申请,由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凭报销申请进行报销。

第九条每次活动都应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方案进行执行,超过预算的部分将由开展活动的部门自行解决。

第四章其他细则

第十条印刷制作挂账单位由校研究生会统一择优选定,单项活动挂账应在活动经费预算之内,当然地列入每学期经费之中。未经常委会审批同意,私自挂账于非指定单位的经费由责任人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研究生会鼓励各部门在遵守原则的前提下自行获取外部赞助,获取赞助必须有合同或协议,不得弄虚作假。各部门可以报销在筹集赞助过程中所花的一定费用,具体数额或比例由主席团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商讨予以确定。所获赞助如有结余,余款纳入校研究生会财务统一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西北大学研究生会秘书处制定,主席团有权修订,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西北大学研究生会秘书处 2009年5月13日

附件一:

(申请经费支持必须按照本表格要求认真填写,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主管老师保存,一份由申请部门保存)

附件二: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财务属学生会集体所有,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活动和学生会本身的办公开支。经费使用应作到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帐。具体细节如下: 内部管理制度 1、学生会全部资金(包括团委拨款、活动收入、赞助金等),由主管财务副主席统一管理。所有支出款项由副主席统一调拨。 2、各部设立本部帐户,并由部长负责记帐、报帐,接受主席团的随时检查。 3、主管财务的副主席应每次活动结束后总结财务收支情况,交主席团会议审议。活动后财务清单向学生会内外公布,并由主席和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共同签字,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任何人不得虚报、假报、借报票据。票据填写需属实准确、工整。否则秘书处不予以报销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批评处分。各部己有物品不得重复购买,坚决杜绝浪费现象。 财务预算制度 1、活动预算需与活动规划方案一并提交主席团预审,审核通过后再由负责部门与实践部一起制定寻求赞助策划书,策划书中的预算可按活动的最大效果所需费用计。 2、递交主席团审核的预算需详细分类列明所需费用及用途,本着详尽、务实、用到实处的原则,要有充分的市场依据。 3、寻求赞助的预算计划要本着简明、条理、有备无患的原则,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力求完善。 4、活动若需交纳押金或者大量现金,各部门须提前由秘书长签字通过后向院部提交申请并在预算中列出。 财务结算制度 1、活动结算必须在本次活动结束后三天内递交主席团,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递交院部审批。 2、所有结算项目要本着与预算申报项目相吻合的原则,详实、条理的分门别类列出。 3、所有申报单据必须为中国税务局发行的国税或地税发票(校内流通单据除外)。发票应写清明细,报帐时发票背面注明详细用途和经手人。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4版)”教师端口操作指南 (2015级研究生新生培养部分相关内容) 自2014级研究生新生开始使用新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研究生院网页有登录入口)。教师(含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本人工号(十位数),首次进系统先修改密码。 一、研究生任课教师 1、提交开课数据 教师若本学期有研究生课程,应在学院或研究生院排课前提交开课数据。 教师本人进入系统在“教师教学管理”的“提交开课数据”菜单里,点击“新增开课班级”按钮。首先选择“选择课程”,再选择“起始周”和“结束周”,以及“周次数”、“次节数”。具体时间安排可不选,完成后点“保存”按钮。 2、教师课表查询 学院或研究生院根据教师本人提交的开课数据进行课程安排。排课结束后,任课教师方可在“教师教学管理”的“教师课表查询”菜单下,查看本人本学期的课表。

3、教学任务书打印 点击“教师教学管理”的“教学任务书打印”菜单,选择课程,点击右上角的“打印教学任务书”按钮即可打印。 4、教学日志录入 教师最迟应在本学期授课前录入本门课程的教学日志。 由教师本人进入系统,在“教师教学管理”菜单下的“课程日志录入”功能项进行操作。 4、调停课申请 课程教学期间如需进行调停课,教师本人可进入系统,在“教师教学管理”里面的“调停课申请”菜单下进行操作。先选择班级和课程,再点击“申请”按钮。填写好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所有审核,调课操作方为成功。

5、成绩录入 考试或考核后,由任课教师本人进入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学生成绩。只有任课教师本人才具有成绩录入的权限,系统根据用户名与登录密码对任课教师进行身份认证。 任课教师进入系统在“教师教学管理”菜单下的“学生成绩录入”选项下执行操作,选定学期和班级后录入成绩。单页成绩录入完毕,点击右边的“保存”按钮,所有页面的成绩保存后点击“提交”按钮。 注1:红色表示不及格,绿色表示非法数据,蓝色为重修的学生,褐色为缓考的学生,橘黄色为补考的学生。 注2:每页的成绩录入完毕均需保存,“提交”按钮在最后一页,一经提交就不能再修改,请慎重点击。若点击“提交”后仍需修改,需要提交修改成绩的书面申请,经学院签批后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解除锁定。 任课教师在系统中输入学生考试(考核)成绩后,可从系统里打印已录入成绩的“成绩登记表”,签字上交。 6、新开课程申请

大学财务管理制度

大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推进财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最新制定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则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法理财;坚持勤俭办学、绩效管理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求之间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教育事业资金;合理编制财务预算,严格按计划执行与控制预算实施,保证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单独立账、单独核算;学校应加强支出管理,不得虚列虚报,应当进行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优化资源配置,努力节约支出;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经济责任,理顺工作流程,控制关键节点,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推进学校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由学校统一财经方针政策,统一财务收支计划,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 第五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领导下的分管校领导分工负责制和总会计师负责制,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主管校领导和总会计师统一负责、统一协调学校的日常财务工作,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六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会机构,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计划财务处在学校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全校的财务活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要切实加强计划财务处对全校财务工作的管理职能。 第七条校内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经学校批准可设立二级财会机构;二级财会机构在遵守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财务管理细则,同时体现“财力集中、财权下放”的原则。 第八条学校二级财会机构的管理: (一)经批准设立二级财会机构的单位必须有合格的财会人员,并已经建立各种必要的财务规章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学校二级财会单位必须如实按期向计划财务处提供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三)学校二级财会单位需设立单独账号,须经计划财务处同意并报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方可设立;

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资金支出的合法、安全。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和承接业务,不得向委托人或相关方面提供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购买有价证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和盘点,对发生的财产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负债管理,保证适当的流动性,对发生的各种借款和应付应交款项,应当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及时归还或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得同其他企业或单位发生除正常业务活动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对取得的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资金用途对支出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有效的工时管理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在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研究生会年度工作总结

研究生会年度工作报告 研究生会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院团委的直接指导下,本着“一切服务同学,服务一切同学,服务同学一切”的宗旨,充分发挥研究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职能,在广大同学的鼎力协助下,经过全体研究生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模式,改进工作方法,继往开来,在扎实的基础上坚持创新与突破,关注学生的权益与发展,竭诚为基层班级提供最好服务,重点抓好学院学风、班风建设,改善学生生活,完善会内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结构资源,提高学生干部素质,顺利完成了所有的工作计划,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第一部分年度工作回顾 这一年来,研究生会始终围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立足引领先进校园文化,以生动、鲜活的形象活跃在校园生活的舞台,在培养广大学生的正确思想、丰富其课余生活上取得了丰硕的成绩,在全校范围内得到了好评。 1.自我完善,立足引领先进文化,助力同学成长成才 高扬时代旋律,以先进思想引领青春航向。研究生会紧跟时代步伐,始终坚持以党的先进理论为行动指导,在广大同学中深入开展思想引领及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理论学习,组织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学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教育学生、塑造学生。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在各类重大事件、纪念节庆日期间,研究生会通过组织集中学习、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学习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了解时事动态,提高了广大学生的理论水平,坚定了广大学生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高校研究生会作为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载体,其组成成员即优秀学生是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同时又是策划和组织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中坚力量。一方面,研究生会极大程度的贴近广大学生,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学生们的思想动态,积极调整思想引领大的具体方向和方式;另一方面,研究生会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具有较为丰富的活动组织经验以及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结合对于学生们的深度了解,及时将思想引领的相关内容以学生们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融入到活动中,在覆盖面和传播效果上具有其他机构无法匹敌的优势。对此,我院研究生会着重进行了以下工作: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配备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责任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所按照单立帐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所由主任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本所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大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伙人律师会议审核。

第二章会计制度 第七条本所会计根据司法局规定的记帐方法记帐。 第八条本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帐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目。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 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后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十三条会计应按司法局规定的会计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帐。 第十四条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本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 第十六条本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本所的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课程设计报告书 课程名称:数据库课程设计 设计题目: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指导老师: 专业: 班级: 组员:

设计题目: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功能描述:整个系统从总体上分为系统管理、专业管理、课程管理、研究生管理、成绩管理、用户管理;下分对应专业浏览、 课程浏览、研究生浏览、成绩浏览和修改密码。 概要设计: 系统总体流程图: 详细设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界面

研究生管理代码如下: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 字定义函数声明********************************/ void Add(); //添加新学员 void Delete(); //删除已离开学员 void Search(); //查询学员信息 void Alter(); //修改学员信息 void Views(); //显示所有学员信息 void delete_all(); //清除所有记录 int check(char strID[]); //查找文件记录中已经存在的学员ID /********************* 定义学员信息结构体**********/ struct student { //学员信息(学号,姓名,性别,籍贯,电话,年级专业); char ID[10]; char name[10]; char sex[4]; char nativePlace[10]; char phone[13]; char major[6]; }; struct student stu; FILE *fp;//定义文件指针

学生会各项制度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考勤制度为加强院学生会考核力度,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培养学生会干部的时间观念,特制定本条例。内容如下: 一、开会及各项活动的考勤记录必须严格登记。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书面假条的收发和存档,作为考勤依据。 二、副部长级以上干部请假须向团委老师当面申请,经批准后告知办公室主任并上交假条,由办公室记录。 三、各部部员请假须由部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由本部存档记录。 四、院学生会所有成员每次请假扣一分,迟到早退两次扣一分,旷会一次扣三分,副部长级以上累计扣九分视为放弃任何评优资格(推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会论处,扣3分: (1)不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参加会议及大型活动的。 (2)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 (3)擅自离会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假的。 (4)事后补假者(确有特殊情况,且持有效证明经团委老师同意者例外)。 (5)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的。 五、凡例会、值班及大型活动须遵照本条例执行请假程序。 六、本条例的制定及最终解释权归院学生会所有。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0年10月 学生会例会制度 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传达上级精神,反应基层生活工作情况的的主要方式,也是学生干部商讨,制定决策和各种方针的重要形式,它关系到学生会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1.例会时间 (1)院学生会例会:每双周周日晚七点。参加人为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及副部长;大一,大二班长须参与每月第二个双周的例会。(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各部例会:不得少于两周一次,时间由各部自己制定。 2.严格执行签到程序,考勤制度。 3.要求 (1)与会者,严禁在会场吸烟,接听手机,嬉戏打闹; (2)与会者有义务保持会场卫生,维持会场秩序; (3)与会者应穿着整洁、精神饱满; (4)与会者应积极发言,踊跃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5)与会者应做好笔记; (6)会议期间不讨论与主题无关的话题。 4.院学生会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档案;各部会议由各部做好记录并存入各部档案。

长安大学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长安大学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安大学研究生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对长安大学研究生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和透明度,保障研究生会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研究生会各个部门涉及的一切财物活动。 第三条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障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注重绿色少纸化办公。 第四条研究生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先上报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研究生会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 3、加强对研究生会公物的管理,做到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防止研究生会公物流失; 4、定期向团委主管老师上报财务报告,并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5、对校会内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对各学院分会与校会有关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第五条研究生会的财务活动在办公室分管主席的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预算管理 第六条预算由品牌活动预算和非品牌活动预算组成。 第七条品牌活动预算在每学年初由各部门提交,主席审核后提交团委主管老师立项。 第八条非品牌活动预算在活动立项后提交,预算提交时间必须比活动时间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因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预算而造成不予或延后审批的,其后果由责任部门自行承担,并扣除责任者相应考核评分。 第九条各部门应当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超出预算支出由各部门自理。 三、收入管理 第十条收入是指研究生会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校外赞助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研究生会从校团委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校外赞助收入,是指由校外企业和个人对研究生会或某项活动的赞助资金。 第十一条研究生会的所有收入由团委主管老师统一保管。取得收入的相应部门,必须如实上缴账目收入清单,由部长交接各项收入,团委主管老师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收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1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第 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2 第十二条本单位对每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章程中约定,在优先考虑本单位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价值贡献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方案;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根据本行业“人合”的特性,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本单位有贡献的员工。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债权、存货、固定资产等。 第十四条本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由会计人员及时开票入账,不得无票收款。 第十五条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上海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录说明

上海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录说明各位研究生同学,欢迎来到上海大学。为了能够尽快融入到研究生学习生活,顺利完成学业,请你务必正确登录学籍注册、学籍卡、培养计划。登录说明如下:请登陆http://202.121.199.182:8080/pyxx/Default.aspx,进入“上海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该页面中,按提示输入用户名(用户名为学号)、一卡通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如图1),进入“上海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服务)”首页(如图2)所示。 (图1:上海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登录) (图2:上海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首页)

一、学籍注册 点击“学生学期注册”条目 点开该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学生学期注册”菜单,在弹出的“学生学期注册”页面上,点击页面右上方的“提交注册”,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见图3),完成学期注册。 (图3:学期注册) 注: 1、学生必须在每年秋季学期进行注册,否则无法进行新一年的学习。具体注 册时间根据系统提示。 2、若未注册,请先进行注册;若已注册,请登录学籍卡。 二、填写个人信息 点击“个人信息修改”条目 在弹出的“个人信息修改”页面上,完整准确的填写好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右上方的“保存”(见图4),

(图4:个人信息修改) 研究生个人信息将会用于生成学籍卡,今后整个学习过程中的各类相关表格均会直接调用个人信息里的相关数据,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注:1、火车到站站点必须选择,不能为空,否则无法购买火车优惠卡。(定向生无需填写) 2、火车到站站点请慎重考虑(要考虑春运时买票的方便),认真选择 填写,一经确定,在读期间不能更改。 3、选取导师时如有重名,请确认自己导师的工号。 三、打印学籍卡 点击“打印研究生学籍卡”条目 弹出“打印研究生学籍卡”页面,请仔细检查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右上方的“word打印”(见图5),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打 印一份交至系教学秘书。

北京大学财务管理研究生主要课程

招生简章(第十九期)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结业颁发北京大学结业证书 【培训宗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传统的财务管理知识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需要。作为核心决策成员之一的CFO,其学识、其观念、其思维方式、其思考问题时所站的高度,都对企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名现代意义上的CFO,必须突破传统财务视野、从战略高度把握财务管理、公司治理、资本运营等方面的知识及其运作手段;必须大量接触国内外前沿性的财务管理知识和信息;必须真正具备全球战略眼光、深入了解相关国际规则。本班的宗旨,正是为培养这样一批现代化、国际化的高层财务人员。由于课程主要着眼于战略性的财务管理,同时安排了公司治理和资本运营的课程,所以本班同样适合于有一定素质的非财务出身的高层管理人员。 自2003年以来,北大CFO班已先后开办了十八期。学员多为大中型企业的财务总监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如中石油、中信、恒基伟业、正大福瑞达、恒利制药、长沙卷烟厂、浏阳河、孔府家、盈科网通、齐鲁石化等;也有来自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财政、税务系统及各类证券、财务咨询服务行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士。北大CFO 班,将引导您徜徉于未名湖畔、领略全球财务与资本之无限风光、全面拓展事业发展的人脉资源。----------------------------------------------------------------------------------- 【课程内容】

2、现代工商管理系列讲座 3、现代财务管理系列论坛 【授课对象】1、各类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 2、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主管; 3、会计师事务所、金融、证券、投资等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教学模式】1、最新理念、信息的大量介绍;2、理论框架的系统化讲授; 3、实务操作技术的详细解析。 4、丰富的实战案例分析; 5、互动式交流探讨; 6、突出现实性和前沿性的讲座、论坛。【师资力量】北大、清华、人大等高校以博导为主的资深教授;国内著名证券公司、投资公司高层决策人员;政府相关部门主管官员;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资深主任会计师。 【学期安排】学期一年,每月中旬安排一个周末集中授课两天一晚。 ----------------------------------------------------------------------------------------------------------------------------【上课地点】北京大学校内 【住宿】需住宿者由招生办提供校内外宾馆、招待所住宿信息,学员自主选择,费用自理。【学员管理制度】按北大学生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立学员档案,结业后在本校存档。 【报名程序】提交报名表→发入学通知书→交纳学费→报到入学 【报名截止日期】 2009年04月15日(周三) 【报到注册日期】 2009年04月17日(周五)全天报到,报到时请带上免冠彩色照片4张(1寸、2寸各两张),并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 ----------------------------------------------------------------------------------------------------------------------------【学费】23800元(含课程、讲座、教材、讲义、证书等费用) 【开户行】北京市工商银行海淀西区支行【收款单位】北京大学【特别说明】汇票、支票、电汇单上“(收款)单位”一栏均只填“北京大学”四字,在“用途” 栏里填上“经济学院第19期财务总监班XXX(学员姓名)学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 款回单复印件传真到本招生办。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财务管理秩序,合理编制活动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并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对各部门日常开销和活动经费支出进行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制度是学生会各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学生会管理,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学生会经费使用的有效 途径。 第二条经费的使用应以节约、高效为原则,避免超支,杜绝挥霍浪费。严禁将经费用于任何个人消费。对经费使用不当的情况, 视其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三条学生会各成员须认真执行本制度,厉行节俭、专款专用。 第四条学生会办公室及财务室对财产管理和经费开支设立专门账簿,详实记录,并定期向主管老师及学生会主席团汇报财务 管理状况,并接受财务监督小组监督。 第五条活动的经费支出要有合理的程序。 第二章监督体系 为规范校学生会财务管理,落实好财务监督,用好、管好各项经费,保障校学生会健康发展,设立校财务监督小组,组成成员如下:组长:团委老师、学生会主席 成员:常委、部长代表、部员代表

第三章经费使用 第六条活动经费报销制度 1、活动经费报销流程: 预算——审批; 预支——花费——收集报销凭证——财务小组审核——报销。 2、活动筹备期间,相应部门须合理编制活动预算,提前申请。预支经费需填写《活动经费预支申请表》并附详细活动计划书上交秘书长,预算少于400元的,须经申请部门主管常委签名批准;超过400元的,须由秘书长审核批准。之后可填写《活动经费预支认领表》分两次领取经费,最多只预领活动所须经费数额的50%。 3、预支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应要求收款方开具发票作为使用依据。发票中需注明物品单价和数量,同时加盖有效印章并保持干净整洁。否则,发票视为无效。发票题头为“XX学校”,背面应用铅笔注明详细用途(活动名称)、金额、经手人姓名、所在部门及日期。后经证明人(即经手人的上一级)签名方可报销。 4、活动结束后,相应部门须将发票原件上交财务室,填写《活动经费结算表》,再由秘书长上交主管老师审核,留档。 5、活动经费若有剩余,活动后相应部门应将余款上交财务室;所购物品如有剩余,应交办公室清点入库并知会财务主任。 6、活动经费原则上严格按照预算表执行,不允许超支。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财务主任,说明超支原因及超支数额,由财务主

研究生科研信息管理系统需求分析

研究生科研信息管理系统需求分析 研究生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研究生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的总目标是:在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和先进的开发平台上,利用现有的软件,配置一定的硬件,开发一个具有开放体系结构的、易扩充的、易维护的、具有良好人机交互界面的研究生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为导师和研究生提供充分的管理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根据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和客户的要求,分析现有情况及问题。 管理员 1.客户端系统: 在客户端系统的功能实现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科研信息文件的输入和统计

管理员把科研相关信息输入。这部分功能是客户端子系统的基本部分,这个功能是以后各个部分的基础。系统要求做到即能够从其它子系统中共享一部分信息,又有方便的操作界面手工输入旅客信息。这部分要求对输入的数据进行简单的统计,供研究生以及导师进行查询。 [2]在客户端系统的功能实现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该题目主要以高校应该为导师和研究生提供充分的管理信息和快捷的查询,如对导师信息、研究生信息、科研项目、论文、学术交流、专利申请、培养经费支出管理等研究生综合信息进行管理业务为背景,通过调研、分析现有的管理模式和已有的管理软件,建立系统模型;完成软件结构设计和数据库设计;完成软件开发,撰写设计说明书; 2、“研究生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研究生基本信息、导师信息、论文信息、项目信息、学术交流、专利信息、培养经费支出、统计分析等模块; 3、利用“抽象”设计原理,对系统设计并实现满足多种条件的统计分析功能,有些统计数据要采用图表(直方图、圆饼图、折线图、表格等)的格式呈现; 4、系统开发可采用C#.net技术或JSP技术和数据库(数据库可选MySQL或MS SQL Server 或 Oracle); 5、系统所涉及的信息有: ●导师信息:教工编号、姓名、身份证号、年龄、性别、职称、导师类型(0-硕士生导师,1-博士生导师)、拟招专业、主要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情况、办公地址、联系电话、E-mail、QQ号、在研学生人数等; ●研究生信息:学号、姓名、导师名、身份证、年龄、性别、政治面貌、学生类别(0-硕士,1-博士)、专业、家庭地址、宿舍住址、发表论文、参加科研项目、联系电话、E-mail、QQ号、备注等; ●科研项目信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来源、本人排名、项目类型、项目等级、所在单位、项目总经费、承担的主要任务; ●学术论文信息:论文编号、论文名称、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作者所在部门、是否编入教材、备注、刊物名称、卷号、页码范围、日期、期号、是否基金资助、资助金额、检索类型(SCI/EI/ISTP/CSCD)、检索编号等; ●教材专著信息:教材编号、论著名称、主编姓名、所在部门、出版社、出版时间、总字数、编写字数、发行版本、是否基金资助、资助金额、发行册数等; ●用户信息:用户名、用户密码、用户权限、邮箱; ●专业信息:专业编号、专业名称; ●培养方案:课程类别、序号、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开课学院; ●研究生支出台账信息: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培养经费总额、支出时间、支出金额、余额。 ●专利信息:专利名称、专利所属学院、专利类型(0-发明专利,1-实用新型,2-外观

GMIS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GMIS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院系秘书用户手册 版本:V3.0 阅读对象:院系秘书 使用范围:GMIS V3.0版 日期:2006年8月 制作人:南软公司

目录 一、系统介绍 (3) 二、登录系统 (4) 学籍管理 (7) 培养管理 (9) 成绩管理 (21) 学科管理 (25)

院系秘书服务系统 一、系统介绍 院系秘书服务系统是南软《Gmis 研究生管理系统 V3.0》的子系统,该系统主要是供各院系秘书使用。系统提供了对所有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审核环节,每个环节严格控制。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将相对固定的业务流程、管理方法、各种规范等相关知识,通过该平台系统进行整合,通过该平台可以进行对研究生整个情况了解,并同时进行统一管理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实现研究生院(处)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从而大大提高研究生院(处)的管理水平,充分节约各工作人员的宝贵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运行环境 客户端使用Windows98/XP/2000操作系统和IE6.0浏览器,系统要求如下。 ?计算机网络:局域网、广域网、因特网、虚拟专用网都可以满足需求。 ?使用人员计算机:Windows 98/Me/2000/XP,并安装Office97/2000,IE5.5(及 以上)。 注意事项

●使用IE5.5或以上版本 ●分辨率要求 1024*768 ●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安装打印插件(系统在第一次打印时,自动安装) 二、登录系统 STEP 1,打开IE浏览器,输入系统URL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114138575.html,/gmis),如下图。 STEP 2,在系统登录页面,如下图所示,在用户号、密码栏,分别输入用户及密码,点击登陆按纽,或者直接敲回车。 STEP 3,进入院系秘书服务子系统首页,顶端为功能菜单,左侧为功能子菜单。 注:有时主菜单看不见请将字体改小一些即可。如下图所示: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青岛大学学生会文件 〔2013〕1 号 ——————★—————— 关于下发学习青岛大学学生会 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促进学生会财务状况健康、公开, 规范财务行为,明细财务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学生会财务体制,加强对日常收支的统一管理,根据《青岛大学学生会章程》结合学生会实际情况,特制订青岛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各部门需严格遵守。 附1: 青岛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附2: 青岛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算表 附3: 青岛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结算表 附4: 青岛大学学生会现金预支审核表

附5: 青岛大学学生会物资申请单 附1 青岛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 总则 第一条【立本条例目的】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促进学生会财务状况健康、公开,规范财务行为,明细财务操作程序,为进一步完善学生会财务体制,加强对日常收支的统一管理,根据《青岛大学学生会章程》,结合学生会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学生会各部门需严格遵守。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领导机构】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领导实施。第三条【财务管理的执行机构】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由学生委员会任命,其工作向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接受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的监督。 细则 第四条【基本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实行资金统一监管的基本财务制度。学生会全部资金(包括学校拨款、活动收入、赞助等)由团委老师监督办公室管理。所有支出款项由各部活动举行之前填写活动经费预算表经分管副主席签字、办公室审核、团委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然后再统一使用,任何部门不得未经办公室同意预支或提前使用。 (二)办公室设立学生会总账目。记账制度,在记账中采用在企业间广泛通用的借贷复式记账法。使得账目更加明晰。所有账目及报销凭证由办公室主任保存,大额资金(包括现金)由团委老师监管, 分额限由办公室支取用以报销。办公室另设各部门明细账目,随时记录各部门收支状况等详情。 (三)分管财务副主席督办办公室负责财务报销工作。办公室财务负责人应将学生会每学期财务支出情况作及时整理、总结,并存档在学期末汇总,上报团委备查。 四)学生会的一切物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管理. 物品使用要登记,报销需持正规发

广西大学研究生会财务管理试行制度

广西大学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研究生会干部的成长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广西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研究生会办公室是研究生会财务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研究生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研究生会办公室应按照研究生会的发展及研究生会的财务活动的具体情况,逐步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和机构。 第三条:研究生会办公室为财务负责部门,主要负责研究生会的资金管理,以保证资金的合理支配,杜绝资金流失。办公室对研究生会主席团负责。研究生会主席在财务上要向学工部(处)、团委及研究生处负责。 第四条:必须设立并完善资金收支帐册,规范科目,规范管理。收入资金,必须开出发票和收据,严禁帐外帐和体外循环。开支不许打白条,凭发票报销。第五条: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记、出纳事务,研究生会的费用支出,必须经主席和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学工部(处)审批,方能报销。 第二章预算制度 第六条:研究生会的经费收入和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应在每学期编制出本学期经费收支计划,统一报到办公室。如是专项活动则由具体部门负责人连同研究生会主席和办公室主任共同向研究生管理科负责人汇报。 第七条:预算要根据量入而出的原则,开源节流,做到收支平衡,并争取略有节余。 第三章核算制度 第八条:资金使用要实行财务核算。实行月结算,届决算。办公室在每月月底前完成本月的财务报表,在换届结束前要完成本届的财务报表,报研究生管理科审核,做到计划使用。 第九条:研究生会举行专项项目活动都必须实行核算制度,认真做好前期认证和可行性研究,降低成本,减少风险,确保资金营运的安全。 第四章收入管理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本所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如实地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交纳国家税收,保证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依法有效地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统计、分配、审批和使用工作。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三条固定资产基金由合伙人投入,用于本所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四条折旧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当月起不再计提折旧。 第五条事业收入为律师费等服务性收入。 第六条其他收入为律师费等服务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三章资金运用 第七条事业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公务、设备购置、修缮、业务及其他费用支出。 第八条合伙人、二级合伙人及独立办案的专、兼职律师不领取工资。合伙人共同所聘专职律师助理的工资标准依法由合伙人会议确定;行政辅助人员的工资标准由合伙人会议依法确定,并严格按其标准执行。所里行政主管、出纳、会计的工资由本所公共资金列支;合伙人各自聘请的个人律师助理及个人行政秘书的工资、社保、福利等费用由各合伙人个人承担,通过本所统一支付。 第九条专职人员享有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合伙人及独立办案专职律师的社会医疗保费标准由其依法自己确定;保费由所代支,从投保合伙人及独立办

案专职律师应收账减扣;合伙人各自聘请的律师助理及行政秘书等辅助人员的社会医疗保费标准由合伙人会议依法确定,由所代支,从各合伙人应收账户中减扣。 第十条行政辅助人员除基本工资外,应享有节假日福利性工资补贴,标准如下:春节双薪;中秋二百元;“三八”节女士一百元。各合伙人所聘的行政辅助人员的上述工资补贴,由所代支,从所属合伙人应收账减扣。 第十一条公务支出的列支,为所公共事业管理支出,包括办公、邮电、水电、差旅、会议及其他费用支出,为不可明确分割的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设备购置费,为合伙人会议决议所确定的应添置设备支出。 第十三条修缮费为所日常运作的修缮支出。 第十四条业务费,合伙人分人分项按月列支,并按比例提存共同发展基金。二级合伙人在向本所交纳首期入伙费人民币元及年度管理费人民币元后,其收入可作为业务列出。专、兼职律师在交纳收入金额之作为本所代缴税金及上交完本所管理费后,其他部分可作为业务费用列支。 第十五条合伙人及二级合伙人律师所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须在应纳税年度的最后一个月底之前全部结清,不得拖欠,或用所里资金垫支。 第十六条其他支出为上缴管理费以及年审等项支出。 第十七条其他重大费用,由合伙人会议决议确定。 第四章资金结存 第十八条合伙人会议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添置必要的固定资产,或购买有价证券。 第十九条其他结存的形式为货币资金。 第五章支票及现金的支出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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