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四个等级。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四、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

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1)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A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A4.4客运列车脱轨1辆。

A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

A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A4.7机车大破1台以上。

A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2)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B1.造成1人死亡。

B2.造成5人以下重伤。

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B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B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B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B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B4.5客车大破1辆。

B4.6机车中破1台。

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3)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C1.列车冲突。

C2.货运列车脱轨。

C3.列车火灾。

C4.列车爆炸。

C5.列车相撞。

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C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

坍体、落石。

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C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D1.调车冲突。

D2.调车脱轨。

D3.挤道岔。

D4.调车相撞。

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D8.货运列车分离。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D13.列车拉铁鞋开车。

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

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下列情形属于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有(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下列情形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多选) ?A.化工公司15人重伤的事故 ?B.造成10人死亡的煤矿事故 ?C.在日化公司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 ?D.杀虫剂公司发生10人急性工业中毒 参考答案:ACD 第1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2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本条例;报告、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和核设施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3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几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包括急性工业中毒)。(2)重大事故,是指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但不超过10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经济损失事故;(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分类的补充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遗漏、谎报、隐瞒。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查明事故性质,查明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纠正措施,依法处理和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第五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并提供必要的设施。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相互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7条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255-44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特别重大事故,如飞机失事、火车脱轨、瓦斯爆炸、沉船等,这些事故的发生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乃至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为此,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发布并实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其目的是通过发布这一暂行规定,保证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让人们记取事故教训,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一、特别重大事故的概念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我国发生的一些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其损失十分严重。如1979年11月27日“渤海二号”沉船事故,1979年9月7日温州电化厂液氯钢瓶爆炸事故,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亚麻粉尘爆炸火灾事故,

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日前,《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结案,现予发布。 2013年4月11日 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2年8月26日2时31分许,包茂高速公路陕西省延安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60.6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马凯、孟建柱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2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监察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组成的国务院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聘请了有关专家,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陈强,卧铺大客车驾驶人(已在事故中死亡),男,41岁,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2002年12月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2008年10月29日增驾取得大型客车准驾资格,准驾车型代号为A1,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高金良,卧铺大客车驾驶人(已在事故中死亡),男,49岁,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人。1993年6月1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2003年10月15日增驾取得大型客车准驾资格,准驾车型代号为A1、A2,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闪文全,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兼押运员,男,42岁,河南省焦作市人。1981年10月5日

下列分部分项工程中哪个属于一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

下列分部分项工程中哪个属于一级重大事故隐患围(错误,正确答案是D) A、开挖深度为6m的基坑 B、高度为16m的模板支撑系统 C、建筑高度为90m的外脚手架 D、施工总荷载为20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 2、____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成为我国现阶段建筑业工作的重点,安全生产制度被确立为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一项根本制度。(错误,正确答案是C) 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模板支撑系统坍塌的最危险时期是:(错误,正确答案是D) A、开始搭设支撑 B、模板搭设完毕 C、开始浇捣混凝土 D、混凝土即将浇捣完毕 10、《安全生产可证条例》于____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错误,正确答案是C) A、2003年1月7日 B、2003年2月7日 C、2004年1月7日 14、在____中,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准入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针的重大举措。(错误,正确答案是D) A、《建筑法》 B、《安全生产法》 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D、《安全生产可证条例》 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规,确立了十三项主要制度。其中,涉及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有____项。(错误,正确答案是C) A、5 B、6 C、7 、安全生产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____日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可证。(错误,正确答案是D)

A、15 B、20 C、30 D、45 2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是一部____。(错误,正确答案是A) A、推荐性行业标准 B、强制性行业标准 C、推荐性标准 D、强制性标准 28、国务院令第397号____中规定,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错误,正确答案是C) A、《建筑法》 B、《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C、《安全生产可证条例》 31、下列____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错误,正确答案是D) A、警告 B、记过 C、罚款 D、责令停产停业 46、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____规定。(错误,正确答案是B) 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 C、中国建筑业协会 49、依照建筑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____吊销其营业执照。(错误,正确答案是C)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中国建筑业协会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各地人民政府 50、《建筑法》关于施工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____规定。(错误,正确答案是A) A、国务院 B、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21年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完整版)

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完整版) xx年6月13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31号公布自xx年8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为您精心的关于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调查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适用本规定。 ___授权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组织调查特别重大事故,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事故调查应当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 第五条电力监管机构调查事故,应当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

第六条下列事故由电监会组织事故调查组: (一) ___授权组织调查的特别重大事故; (二)重大事故; (三)电监会认为有必要调查的较大事故。 第七条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派出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 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事故发生地 电监会区域 ___组织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跨区域的,由 电监会指定派出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 电监会认为必要的,可以指令派出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一 般事故。 第八条组织事故调查组应当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电力监管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派人组成。

全国特别重大事故大盘点

2003年全国特别重大事故大盘点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息,2003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4起,死亡825人,同比增加2起、死亡增加201人。在这14起特别重大事故中,煤矿7起、死亡360人;非煤矿山1起、死亡243人;烟花爆竹2起、死亡73人;消防火灾1起、死亡33人;道路交通2起、死亡64人;水上交通1起、死亡52人。 黑龙江宝兴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1月11日清晨4时40分,黑龙江哈尔滨市方正县宝兴煤矿距离地面1700M处的作业层发生瓦斯爆炸。爆炸发生时共有36名工人在井下作业,除2人生还外,其余34人全部遇难。在事故发生前的2时16分到3时35分之间的70多分钟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记录了10次瓦斯报警,其中,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时41分45秒,瓦斯浓度达到1.72%,报警时间持续5分钟。调查组调查后确认,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宝兴煤矿在采空区着火、井下瓦斯严重超限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天潭酒店特大火灾事故 2月2日17时50分,黑龙江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潭酒店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3人死亡,23人受伤。专家经过勘查认定,这起事故属于违规操作。服务人员向取暖用煤油炉内注入溶剂汽油,造成爆燃引发火灾。火灾起火处在天潭酒店一层正门门厅,起火点在门厅西北角约两平方M处。烟火从门厅往里烧,从一楼向二楼蔓延,引燃室内可燃材料,使室内严重缺氧,产生大量有害气体,致使在场人员窒息或中毒死亡。 贵州木冲沟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2月24日14时55分,贵州六盘水市水城矿业集团公司木冲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两个班353名工人正在交接班,爆炸发生后,296人安全升井,18人受伤,3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81.4万元。经调查,木冲沟煤矿瓦斯超限,没有执行限期整改的决定,违章作业。导致瓦斯爆炸的直接原因是矿灯失爆。此次事故被认定为责任事故。据了解,自1983年以来,该矿已发生4次瓦斯爆炸事故。1998年3月20日,瓦斯爆炸,导致84名矿工死亡;1999年9月25日,瓦斯爆炸,导致该矿8名矿工丧生;2000年9月27日,还是瓦斯爆炸,导致162名矿工遇难,这是40年来国内最严重的瓦斯爆炸事故。 孟南庄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3月22日12时50分,山西吕梁地区孝义市驿马乡孟南庄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作业87人,15人脱险,7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了国务院调查组。通过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有三条第一,违法抗法生产第二,煤矿内部“一通三防”管理混乱第三,地市县乡政府监管、整顿不力。据介绍,在事故发生前12天,也就是3月10日,孝义市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曾向孟南庄煤矿下达了《停产通知书》,煤矿矿长在通知书上签了字,并在矿井口贴了封条。3月12日,

“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中新网7月11日电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日前已经国务院批复结案,今天发布。《报告》披露,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全文如下: 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 “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蒋铁铀,宝源丰公司工厂厂长,工厂生产管理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有效的安全防护制度措施,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未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2.周绍岩,宝源丰公司工厂动力部主任,工厂生产车间电气管理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未按规定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检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贾玉山,中共党员,宝源丰公司董事长,企业唯一出资人。严重违反《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追求企业和自身经济利益而忽视员工生命安全。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为节省自身投资而偷工减料,擅自更换厂房保温材料;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混乱,未依法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进行过安全检查;未按规定

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未采取措施保持车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工作和组织员工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6月14日被批准逮捕。 2.张玉申,宝源丰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兼任工厂厂长。作为总经理,严重渎职。未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职责;未组织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未对员工组织实施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和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6月14日被批准逮捕。 3.贾铁金,辽宁大河重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至2011年任辽宁大河重钢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介绍宝源丰公司违规借用长春建工集团施工资质办理建设手续;组织人员进行宝源丰公司项目钢构部分施工并指派其公司内部无资质人员为宝源丰公司项目做了项目设计,违规挂靠到辽宁纺织工业非织造布技术开发中心并办理手续;参与宝源丰公司项目违规变更阻燃材料。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4.刘升,长春建工集团职工。联系经办与宝源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违规借用长春建工集团资质为宝源丰公司项目办理施工手续的事项,从中提取管理费。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5.刘振江,中共党员,2005年7月任长春建工集团吉兴管理公司经理,2012年3月病休。经刘振江同意,宝源丰公司项目借用长春建工集团资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办理了相关建设手续。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6.张新明,无业。联系经办宝源丰公司违规挂靠瑞城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事项。代表瑞城监理公司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建设进行监理,同时代表宝源丰公司进行技术管理,从双方领取报酬。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7.姚改政,中共党员,宝源丰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分管生产工厂以外的消防、安全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未协助公司负责人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公司安全管理混乱。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内容结构: 1. 事故调查的程序 2.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任务以及事故调查常用的技术方法 3. 事故调查的取证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第一节事故调查的程序 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有关事故调查工作的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1986中,关于事故的调查原则和程序规定摘录如下: 1成立事故调查小组。 2事故的现场处理。 3物证搜集。 4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5证人材料搜集。 6现场摄影。 7事故图绘制。 8 事故原因分析。 9 事故调查报告编写。 10 事故调查结案归档。 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有关事故调查工作的规定 第九条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条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二确定事故责任者;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事故调查工作的规定 第十六条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邀请军队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十九条特大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条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一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二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三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四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五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六写出事

新《事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A、B类)事故简表(填空题)

一般C类事故 C1.列车冲突。 C2.货运列车脱轨。 C3.列车火灾。 C4.列车爆炸。 C5.列车相撞。 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C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C14.接触网断线、倒杆或塌网。 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C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一般D类事故 D1.调车冲突。 D2.调车脱轨。 D3.挤道岔。 D4.调车相撞。 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D8.货运列车分离。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D13.列车拉铁鞋开车。 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 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重大质量事故评定标准

重大质量事故评定标准 一、目的:由于影响设备故障的因素众多而复杂,难免会出现某种质 量事故或不同程度的质量缺陷。为了达到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以持续改进完善产品质量,从而及时处理好设备故障的目的,特制定重大质量事故评定标准。 二、定义: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设备本身的制作缺陷、设计缺 陷以及外购件材质等方面而造成或引起的多次服务、多次修复以及最终更换。 三、适用范围:凡在客户现场设备运行(包括调试阶段)过程中, 发生的频繁调试、修复、疑难故障及有共性的问题,均属于重大质量事故。 四、重大质量事故分类: 1、筛体部分: a、筛帮本体或关键部位出现2处及2处以上裂纹,排除振幅或客 观因素造成; b、底座梁本体或两侧法兰出现开裂,排除客户使用问题造成; c、筛板下方梁或圆梁出现2根以上裂纹,排除非质量问题造成; d、筛体底托开裂性质严重或共振,排除地基强度问题; e、筛体设备结构类似,出现共性故障点,非其它原因造成。 2、振源部分: a、批量退回的振动电机、激振器;

b、同样的产品结构出现共性的故障点; c、新产品的故障点汇总、分析; d、批量的外购件质量问题; e、故障率较高或运行不稳定的设备。 3、筛板部分: a、筛板使用寿命在一个月内且损坏面积大; b、不易安装及更换的,用户多次提出维修不方便; c、筛板选型或材质频繁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 d、结构类似出现共性故障点。 重大质量事故应急方案 一、应急方案小组 组长:韩利民(副总经理) 副组长:周世孔、曹休国、张国运、刘云 成员: 生产计划部:吕明伟张家勇周云强张成刚张新玉李小三 秦勇王学永 设计中心:黄俊敏、王明远、相关设计员 质量管理部:李少峰、陈勇 计划采购部:相关采购员 客户服务部:丁慧、韩开战、孙法刚 二、职责 1、组长主要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统筹安排,协调各相关部门及人员 制定重大质量事故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情况,观注修复结果。

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

抚吉B6标项目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抚吉B6标工程各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工作,保证工程建设中各类事故及时上报、调查和处理,维护国家和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抚吉B6标工程范围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 三、总则 1. 项目安质部首先应制定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2.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重科学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谎报、瞒报。 四、事故等级划分 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事故分为人身伤害事故和非人身伤害事故,

非人身伤害事故分为设备事故、火灾事故。 1.人身伤害事故划分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指损失工作日1日至105日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的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多人事故时包括轻伤和重伤)的事故。 较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10人以下(含10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30人)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事故。2.非人身伤害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指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处置 1.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1小时内上报主管单位,

下列分部分项工程中哪个属于一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

下列分部分项工程中哪个属于一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错误,正确答案是D) A、开挖深度为6m的基坑 B、高度为16m的模板支撑系统 C、建筑高度为90m的外脚手架 D、施工总荷载为20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 2、____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成为我国现阶段建筑业工作的重点,安全生产制度被确立为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一项根本制度。(错误,正确答案是C) 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模板支撑系统坍塌的最危险时期是:(错误,正确答案是D) A、开始搭设支撑 B、模板搭设完毕 C、开始浇捣混凝土 D、混凝土即将浇捣完毕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____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错误,正确答案是C) A、2003年1月7日 B、2003年2月7日 C、2004年1月7日 14、在____中,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准入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大举措。(错误,正确答案是D) A、《建筑法》 B、《安全生产法》 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确立了十三项主要制度。其中,涉及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有____项。(错误,正确答案是C) A、5 B、6 C、7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错误,正确答案是D) A、15 B、20 C、30 D、45 2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是一部____。(错误,正确答案是A) A、推荐性行业标准 B、强制性行业标准 C、推荐性国家标准 D、强制性国家标准 28、国务院令第397号____中规定,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错误,正确答案是C) A、《建筑法》 B、《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C、《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1、下列____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错误,正确答案是D) A、警告 B、记过 C、罚款 D、责令停产停业 46、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____规定。(错误,正确答案是B) 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 C、中国建筑业协会 49、依照建筑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____吊销其营业执照。(错误,正确答案是C)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中国建筑业协会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各地人民政府 50、《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____规定。(错误,正确答案是A)

北京东方化工厂“97·6·7”特别重大事故分析

北京东方化工厂“97·6·27”特别重大事故分析 1事故概况 1997年6月27日晚,北京东方化工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死亡9人,伤39人,20 余个1000~10000立方米的装有多种化工物料的球罐被毁,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了三个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历时3年半, 终于在2000年12月15日,国家经贸委对北京东方化工厂“9r7’6·27'’特别重大事故作出批复,认定本次事故为责任事故。 这次事故,且正值香港回归的前夕,发生在首都北京,损失巨大,在国内外造成很 坏的影响。 2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表现出的现象与信息表明,此次事故经历了四个阶段: (1)6月27日晚21时左右,罐区出现了可燃气体泄漏; (2)21时27分左右,发生第一次爆炸燃烧(油泵房爆炸); (3)21时42分左右乙烯B罐发生大爆炸; (4)整个罐区发生大火。 由此可见事故的演变过程存在着合乎逻辑的因果关系,即:泄漏的可燃气体是印发 第一次爆炸的因,而第二次爆炸既是泄漏的可燃气体的果,又是引发乙烯B罐爆炸 的因。 调查证明,出现第一次爆炸前,整个罐区的空气中已经弥漫着大量可燃气体,其直 接证据有:

(1)21时5分,在罐区不同区域的职工都闻到可燃气体的怪味; (2)21时10分左右,在控制室中的操作人员观察到仪表盘上有可燃气体的报警信号显示。 为了判定可燃气体的来源,对当时罐区情况进行了分析: (1)在18个常压立式罐内,装有包括石脑油、轻柴油、加氢汽油、调质油、裂解汽油、碳九、燃料油、乙二醇在内的8种可燃物料; (2)在13个高压球罐内装有包括乙烯、丁二烯、抽余碳四、碳五、丙烷、混合 碳四在内的6种可燃物料;‘ (3)约在20时30分左右,当班工人正将铁路上的45节车皮轻柴油卸入常压罐区。上述可燃物料中任何一种大量泄漏,都有可能成为可燃气体。遇到火源,都会引起燃烧爆炸。因此,判断首先泄漏的是何种可燃物料,必须经过严谨的科学分析与鉴定,而不能仅仅根据表面现象,加以直观的、非理性的分析就做出结论。 在此次事故中,判断首先泄漏的是何种可燃物料最直接的物证,应是在爆炸时死于现场人员的尸检结果。因为死于现场人员的肺里与气管中必然会保留有死亡前吸人的环境气体。这些环境气体中所含有的可燃气体组分,则应是此次事故中首先泄漏的可燃气体。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检测中心对9位死者进行了尸检,结果得出:在死于现场4人(其中3人死于油泵房附近,1人死予石脑油罐附近)的肺部与气管中存在有石脑油、轻柴油和加氢汽油组分,而无乙烯组分;死于医院5人的肺部与气管中既无石脑油、轻柴油和加氢汽油组分,也无乙烯组分。这是因为他们离开现场后还进行了呼吸,已将吸人的可燃气体排出体外。

2016年重特大事故回顾

2016年重特大事故回顾 导读: 2016年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还历历在目,事故惨痛的后果和深刻的教训应铭刻于心,回顾发生在2016年的重特大事故,吸取经验教训,防患于未然。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乾安、刘家峁煤矿“1?6”重大煤尘爆炸事故致11死亡详情 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松树镇煤矿“3?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12人死亡调查报告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3?23”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致20人死亡调查报告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致10人死亡调查报告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4?25”重大水害事故致11人死亡调查报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矿“8?16”重大火灾事故致12人死亡通报

宁夏石嘴山市林利煤炭有限公司“9?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致18人死亡通报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致21人死亡通报 湖北省巴东县辛家煤矿“12?5”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11人死亡详情 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14”重大爆炸事故致10人死亡通报 贵州省贵安新区“2?5”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致22人死亡详情 东莞东江口预制构件厂“4?13”起重机倾覆重大事故致18人死亡调查报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铝股份河南分公司“6?22”重大坍塌事

故致13人死亡详情 宜昌市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1”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致21人死亡通报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10?10”农民自建房重大倒塌事故致22人死亡详情 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6?4”重大沉船事故致15人死亡调查报告 天津市津蓟高速"7?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26人死亡详情 山东省淄博市“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1人死亡调查报告 贵州安顺市“8?2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1人死亡详情 云南红河州“8?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0人死亡详情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201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和统计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条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即“四不放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 3 —

集团公司)所属电力生产企业释和非电力生产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事故等级 第六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对电力(热力)系统安全稳定影响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障碍。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二)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企业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特别重大电网减供负荷事故。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二)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企业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重大电网减供负荷事故。 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危机处理工作规程(试行)

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危机处理工作规程 (2012年x月x日颁布施行) 第一条为在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正确、有效、迅速地应对和处理,控制或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定义 (一)安全责任事故的界定(引用《经营管理文件》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因管理责任导致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楼宇等关键、重要部位、设施损坏、损毁事故。 2、因管理责任造成人员受伤、致残、死亡等人身安全事故。 3、因管理不到位或失职引发偷盗、抢劫、斗殴等治安事故及刑事案件。 4、因管理责任引起的火灾、水浸、电梯坠落、物业本体部件或附着物坠落造成伤害和损失。 5、因管理责任造成的涉及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交通安全或其他事故。 (二)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界定(引用《经营管理文件》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重大事故:一次死亡一人或者造成人员重伤或六级(含)以上伤残,或者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00元(含)以上30,000元(不含)以下,对公司声誉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2、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2人(含)以上,或者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含)以上,对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本规程以“事故”统称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部门,在现阶段为经营品质管理处品质管控部。 (四)工伤处理主管部门:主管公司人力资源的部门,在现阶段为行政人事综合处的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公司建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品质管控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管理部经理、区域总监/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法律顾问或者高级顾问。 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事故处理工作组; (二)根据事故处理工作组汇报的情况提出事故性质认定的意见,确定事故处理原则; (三)及时检查事故处理情况,决定事故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与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联系。 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任何成员接到事故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信息时,应当立即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应当立即做出处理决定或者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征求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对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组做出明确的指令。 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任何成员接到事故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信息时,如情况特别紧急的,公司授权其可以立即做出处理决定并指令现场工作小组操作,随后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第四条报告制度。 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事故后,事发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及时到达现场,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抢救伤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规定及时报告,即: (一)重大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和品质管控部,按层级报告上级领导、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 (二)特别重大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和品质管控部,按层级报告上级领导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并由公司上报至公司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安监、公安、消防、水务、卫生、防疫等部门。 (三)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和品质管控部,按层级报告上级领导、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并由公司同时报告卫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发布日期:2007年4月9日实施日期:2007年6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1989.03.29 【实施日期】1989.03.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4号)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已经一九八九年一月三日国务院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总理李鹏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特大事故)的调查。但国家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二章特大事故的现场保护和报告 第六条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七条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一)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二)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列部门。 第八条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第十条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9)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50515)

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5月15日,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杨晶、郭声琨、王勇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依法依规做好事故处置、家属安抚等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责,同时要深刻吸取教训、落实责任、严格制度、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5年5月16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国务院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车辆技术、公路工程、交通事故处理等领域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陕B23938号大型普通客车,车辆品牌型号为京通牌BJK6111A,核载47人、事发时实载46人,登记所有人为梁利峰(男,西安市长安区人)。该车于2003年9月1日出厂,2003年11月3日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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