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内地发展的税务安排

港人在内地发展的税务安排
港人在内地发展的税务安排

港人在内地发展的税务安排

2019年6月24日

随着新的内地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法的全面实施,粤港澳大湾区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出台,以及香港《2017年税务(修订)(第6号)条例草案》于2018/19课税年度的生效,在内地工作的港人无论是其内地个税,还是香港薪俸税,都将迎来更切身的变化。本报告将就以上个税/薪俸税的变化对在内地工作的港人的影响一一探讨。

内地个税

新税法实施后,港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包括个人全球征税的宽免是否会延续、90天(根据旧内地个税法)或183天(根据中港税务安排)的免税待遇会否发生变化、其他的优惠政策(如特定情况下按天数分摊的计税方法、外籍个人免税津补贴、奖金及股权激励的优惠算法1)是否继续适用。要解答以上的问题,首先要判定该港人是内地税法定义中的有住所还是无住所个人,以及是税收居民或是非居民。

1.内地个税法中的有住所和无住所、居民和非居民的定义

有住所和无住所

有无“住所”对个税意义重大。有住所个人为税务居民且在内地有全球征税的义务,其所有收入,无论是在境内或境外取得,皆需要在内地征税。无住所个人仅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内地)征税,并若符合新税法下的个人全球征税的宽免要求(即“六年规则”)则不需就全球收入在内地征税。

在个税法中,“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并不等同于实物意义上的住房。在内地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内地习惯性居住的个人。而习惯性居住指的是纳税人通常居住在内地,即使需要去海外短期学习,工作,探亲或旅行后都会回到中国的原居住地。以上关于“住所”的定义在新旧税法中是一致的。

而根据在2019年4月由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公布的《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解答》中更是明确地说明了“对于境外个人仅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内地)境内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即使该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住房,也不会被认定为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以上说明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港人在内地投资买楼的疑虑,但这也不能一概而论。若港人全家移居至内地居住或与内地配偶结婚后安家在内地,这情况便更为复杂。因此,在判定是否为内地个税法中有“住所“的个人的时候,需要每个个案独立分析,有时也需与内地税务局进行协商。

1奖金及股权激励的优惠算法比较复杂,港人及企业应寻求专业人士的协助,本文将不详细讨论。

居民和非居民

以上提到有住所个人为税务居民个人。对于无住所个人,判断其是否税务居民将根据此人在有关公历年是否在内地居住满183日而定。值得留意的是,在2019年3月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简称“34号公告”)对判定无住所个人在内地居住天数有新的规定,即无住所个人在适用内地法,需要以其在中国内地居住天数为判定依据时,其在境内停留当天不满24小时的(即由当天0时至当天24时),均不再计入中国内地居住天数。

有住所和无住所、居民和非居民的关系

以下表格进一步归纳了上述概念的关系。

* 境内工作天数包括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

** 对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华纳税义务的判定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其具体情况及相关税收协议条款等综合分析确定。

2.若港人为无住所且非居民个人(即当年在内地居住不满183日),其内地个税的安排

90天的免税待遇

根据新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此规定比起旧税法中“停留”90天的规定更加宽松也更容易满足。若港人星期一往内地公干至星期五回港,在旧税法下停留天数为5天,而在新税法下居住天数仅为3天(因往返两日均在内地停留不满24小时,不作1居住天计算),这对于经常往返内地,特别是在华南地区工作当天往返香港的港人是个利好因素。

然而,这是否意味着若港人每日往返内地和香港,便不需要在内地缴税?请注意,除了满足天数的条件外,享受90天的免税待遇也需要同时满足仅在境外任职,工资薪金由境外公司支付并负担的条件。而当境外公司个人在内地停留超过一定天数或履行某些职责的时候,境外的公司有机会因此而被认定为中国境内的常设机构,从而不但使90日的免税待遇不再适用,也使该境外公司纳在内地的企业税税网之中。此种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将个人和公司的法规一并研究。

按天数分摊(“破天”)计税方法的变化

现时很多港人在内地的工作安排为中港两地双重任职,或只在香港任职但需要不时因公往内地工作。针对此类人士,旧税法下计税先计算当月境内外收入(即香港加内地收入的总和)的应纳税额,然后再按照其内地工作时间分摊其实际应缴税额,即“先计税,后分摊(税额)”。

新税法对该计税方法有所更新,改为先按照内地工作时间分摊其应税收入,再计算应纳税额,即“先分摊(收入),后计税”。由于内地与香港一样使用累进式税率,此方法由于先将应税收入降低,适用税率也有可能相应减低,从而比起旧的算法,可更大地减轻港人在内地的税负。请注意,计算内地“工作”天数的时候,与上述“居住”天数不同,在内地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0.5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具体请参考以下计算公式:

例:假设非居民港人4月份内地工作期间为15天,其当月工资薪金的应纳税额按照新旧税法规定计算比较如下:

由上例可见,新的“破天”计税方法比旧方法的所算出的应纳税额更低。

3.若港人为无住所且居民个人(即当年在内地居住满183日),其内地个税的安排

六年规则

根据新税法的规定,无住所居民个人可根据“六年规则”,即从2019年起,可享受六年的宽免政策,在此六年间不会在内地产生全球纳税义务。而在六年期间任何一年居住不满183天或单次离境超过30天,便可“清零”重新开始计算“六年”。从新旧税法衔接的角度,无论个人此前在内地居住情况如何,2019年都将作为新税法下“六年”期间的第一年进行计算。从新税法的适用要求来看,税收宽免从5年变为6年,以及保留单次离境超过30天便可“清零”的条件,总体来说有利于港人避免因为在内地工作而使其香港或外地个人收入纳入到内地税网之中。

以下图示更加直观地展示了“六年规则”是如何界定的。值得注意的是,在2025年就算该个人在内地居住满183天,虽然2025年的收入需要在内地全球纳税,但只要满足单次离境超过30日的条件,从下一年开始仍可清零重新计算“六年”。

按天数分摊(“破天”)的计税方法变化

对于中港两地双重任职,或只在香港任职但需要不时因公往内地工作的港人,“破天”的计税方法依然适用。具体请参考以下计算公式:

无住所个人免税津补贴政策

无住所的港人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仍可依法享受外籍个人免税津补贴项目(或新税法下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二选其一)。2022年起,如港人为税务居民,则可继续享受新税法下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下图所示:

4.粤港澳大湾区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19年3月发布了《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简称“31号文”)。31号文确定了港澳大湾区的广东省9市的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的方向,即在2019年至2023年间根据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而该补贴也是免征个税的。

现时相关执行细则包括人才认定和补贴方法正待出台。而原横琴、前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废止。

香港薪俸税

5.香港《2017年税务(修订)(第6号)条例草案》对于在内地工作港人的影响

根据现行的香港《税务条例》,若受聘于香港企业的个人频繁往返内地工作,但在某课税年度访港日数多于60天并在香港有提供服务,便不符合在香港薪俸税个人报税表申请“60天全额豁免”全部受雇收入。

在2018/19课税年度以前,此种情况的个人可以根据其在内地已申报并缴纳个税的收入以及其在内地的工作天数在香港申请双重课税宽免,以减轻双重征税的情况。

从2018/19课税年度开始,《2017年税务(修订)(第6号)条例草案》生效。双重课税宽免对与香港有税收协定或安排的地区不再适用。因此,上述情况的个人需要根据中港税收安排在香港申请税收抵免。值得注意的是,申请税收抵免的前提是该个人有香港税收居民的资格。因此,若港人频繁往返内地工作(或甚至为了方便工作,已经把家搬到内地居住),则有机会影响或使其丧失香港税收居民的资格而不能在香港申请税收抵免。即无论内地就该个人的全部或部分收入(如有境外职责)征收个税,此人在香港的受雇收入都会被全额征税。如果此人同时不符合在内地就香港已缴薪俸税申请内地个税税收抵免的资格,则此人有可能会被双重课税。这也是内地与香港双边税局需要进行沟通并协调解决机制的事项。

总结

在内地新税法下,内地税收居民的判定、内地居住天数的计算、税收宽免“六年规则”以及不同情形的计税方法等变化,对于在内地工作的港人的税收影响相当明显,其个税处理的难度也大大提高,不易把握。附录四归纳了无住所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个税处理上的不同,但针对其具体适用条件及操作方式,港人及企业应先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而香港税务条例的修订也或使港人在港根据在内地已缴个税而申请宽免/抵免薪俸税的复杂程度有所提高。在需要的时候,港人及企业应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在优化其税务安排的同时,提高税务合规水平,减少税务风险。

附录一

新个税税率表

附录二

在内地“居住”天数与“工作”天数的比较

附录三

无住所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个税处理对比

***本报告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委聘的顾问公司拟备,并根据适用于本报告发布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通常解释和应用而准备的。本局未有就报告内容的准确性作出核实,亦不会就报告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上任何责任或法律责任。由于税务法律法规不时变化,而该等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且可能适用于本报告,因此,无法保证该等变化不会对本报告产生不利的影响。

本局及顾问公司不会就本报告日期之后发生的法律应用或解释的最新发展对报告内容作出任何更新。***

香港税法与大陆税法的不同特点分析解析

香港回归祖国后,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宽免及其它税收事务。因此,1997年7月1日后,我国形成了两种相对独立的税收法律制度并存的现状。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及政治、经济、地理等因素的影响,香港税法与大陆税法存在较大的差异,各自具有独特的税收地位。对香港税法和大陆税法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不同特点,以求两种税法的相互协调,这对发展香港及大陆经济,加强和完善我国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香港税法与大陆税法的不同特点分析 (一香港与大陆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行使的征税权力,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基于这种权力,一国政府可以决定对哪些人和对象征税,征何种税以及征多少税。在实践中,各国都是以纳税人或征税对象与国家主权存在的属人联系或属地联系作为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前提或依据,或者根据属人原则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收入行使征税权;或者根据属地原则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收入行使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国家则同时行使双重税收管辖权,即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收入行使征税权,同时,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行使征税权。 我国大陆借鉴各国的实践经验也是同时采用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管辖权。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构成我国税收居民的纳税人,无论其收入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都需要按照中国的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而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也需要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地理特点,香港始终以有利于吸引外资、有利于促进本地经济贸易发展为出发点,因此,香港税法体现出税制简单、征税面窄的特点。在税收管辖权的确立方面,香港与大多数国家不同,选择单一行使收入来源管辖权,即各种税收的征收仅限于来自香港地区的财产和收入,凡是来源于香港之外的财产和收入一概不征税。这样,投资者在香港进行投资经营将承担比其它国家和地区低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香港进行投资或经营。

税务局2020年季度工作计划【精选】

一、努力实现地税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一)切实提高税收分析预测能力,充分运用税收分析预测结果为工作服务。加强税收分析档案管理工作,各级局要层层建立和完善税收分析档案,将近年经济、税收资料进行加工整合,加强档案数据的分析运用,把握税收工作规律,弄清税源与可实现税收收入之间的关系。加强对影响税收的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征管因素的分析,更加准确地反映相关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程度。抓好月、季、年税收收入预测,建立完善经济税收相关分析体系,加强税收与经济的联动分析。提高分析预测的质量,把握经济税收相关因素的变动规律,准确预测我区地税收入的发展变化趋势;大力培养税收分析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分析工作责任制,分析人员要对分析结果承担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收入任务分配机制,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增强全区宏观平衡力度。区局根据各市税源情况,按照依法治税原则,加强综合平衡工作,条块结合,形成合力,更有力地保证全区收入任务的完成。各级局要及时将税源分析预测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使各级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尽可能地切合税源实际。切实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局直至一线征收机关都要层层建立以一把手负总责的收入任务目标责任制,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健全税收会统制度,完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完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对缓税、欠税、减免税的核算管理。完善税款征收缴库办法,严格执行与国库的对账制度和会统核算制度,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票证管理制度,注重抓好税款征收环节的票款管理,落实票款分离措施,保证税收票款安全。 (四)增强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的刚性。总体要求是努力使收入任务与税源相适应,依法治税和完成收入任务相统一。要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按照“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要求,尽可能实现组织收入均衡入库,尤其是争取首季组织收入开门红,努力完成全年地税收入任务。 (五)强化稽查,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税收专项检查采取行业治理与区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择一至两个行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各级局根据当地产业结构和税源分布情况,确定本地范围内的检查项目。着重对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户进行检查,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争取取得实效。在抓好行业治理的同时,区局、各市局要选择税收征管基础较为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县(市、城区)以及年收入任务完成得较差的市、县和城区,统一调配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开展重点地区税收专项整治。通过稽查,查找税收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二、整顿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六)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规范。规范区、市、县三级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结合新一轮税制改革,积极提出完善地方税制的建议。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法定权限,积极向人大、政府提出地方税收法规的立法意见,提高地税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内地和香港税收协定中利息和股息收入所得税的规定

内地和香港税收协定中关于利息和股息收入所得税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是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应先预提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于非居民企业的上述所得,减按10%预提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如为香港居民,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税收协定,其从内地取得的利息收入,按7%税率在内地交纳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为利息支付方。 非居民企业如为香港居民,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税收协定,其从内地取得的股息收入, (1)如果该非居民企业是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的,预提税率为股息总额的5%; (2)在其它情况下,预提税率为股息总额的10%. 香港居民从内地取得的各项所得,按照本安排规定在内地缴纳的税额,允许在对该居民征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法和规章计算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收数额。 香港居民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内地公司所持股份不少于百分之十的,香港居民公司可获得的抵免额,应包括该内地公司就产生有关股息的利润(但不得超过相应于产生有关股息的适当部份)而需要缴纳的税款。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

第十条股息 一、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该另一方征税。 二、然而,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一方,按照该一方法律征税。但是,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 (一)如果受益所有人是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的,为股息总额的5%; (二)在其它情况下,为股息总额的10%. 双方主管当局应协商确定实施限制税率的方式。 本款不应影响对该公司就支付股息的利润所征收的公司利润税。 三、本条“股息”一语是指从股份或者非债权关系分享利润的权利取得的所得,以及按照分配利润的公司是其居民的一方的法律,视同股份所得同样征税的其它公司权利取得的所得。 四、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一方居民,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另一方,通过设在该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据以支付股息的股份与该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不适用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适用第七条的规定。 五、一方居民公司从另一方取得利润或所得,该另一方不得对该公司支付的股息或未分配的利润征收任何税收,即使支付的股息或未分配的利润全部或部分是发生于该另一方的利润或所得。但是,支付给该另一方居民的股息或者据以支付股息的股份与设在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除外。 第十一条利息

2018年秘书部工作计划与2018年税务局季度实施计划汇编

2018年秘书部工作计划范文 本部门将与其他部门联手,继续完善分团委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 1、关于办活动的经费问题 众所周知办一个成功的活动,经费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我院经费有限,如何能利用有限的资源是我们所需重视的。因此,在寒假中,我做了一张经申请的表格,我认为这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它能使经费的申请规范化,从而减少我院经费的流失。还有,鉴于以往的经验,我觉得由活动负责人负责列表,秘书部办公室负责采办,这可减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2、关于开会签到的问题 每个组织都会开例会,为了提高部长和干事对例会的重视程度,我设计了一个签到表。另外,我觉得干部、干事的出勤率应做为期末评比的一项指标,我建议这表可供全院开会使用。 3、关于“优秀干部评比表” 上学期末我们进行了干部评比,由于每行间隔太少,造成于填写的不方便。因此,我建议:以后大型的干部评选,表格应用a4纸,按个人出场顺序,将其名字打印在表格上,省去评分人书写麻烦。表格可增设一栏备注,以便老师们书写评语。我觉得,干事应参加表格的填写,因此,表格可分老师和学生两类。另外,由于表格众多,本部人力资源不充裕,我建议,表格的统计由办公室和本部门一起分工合作。 4.关于“评比表” 在上学期,我部门负责统计了很多评比表,但在这过程中,我发现评比表有着很不人性化的一面。那就是它没有固定那行填写谁的名字,这给我们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我建议,以后的评比表,可以列好每个人的名字,既方便别人的填写,又方便我部门的统计。 第1 页共2 页

2018年税务局季度实施计划范文 一、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国税收入任务,认真组织后三个月收入。 比上年增长15.65%但是组织收入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国税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态势。1-9月份累计完成国税收入39.5亿元。为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国税收入任务,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坚决不收过头税”组织收入原则,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要切实按照经济税源和税法规定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及时准确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决不允许预收税款或进项税额推迟抵扣,该兑现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兑现到位,不得把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作为调节收入的蓄水池” 把脉当前经济形势,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分析预测工作。四季度要逐月加强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和税源情况分析。客观分析征收质量,切实搞好税源调查,找准影响全年国税收入的突出因素,科学估算税收能力,准确预测全年税源,算好全年收入大帐。要认真抓好经济税源分析管理办法的落实,建立收入质量评估体系,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推广应用省局税源分析监控管理软件,加大重点税源行业、重点企业的税负分析工作,找准税收异常变动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发现征管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征管的措施,确保国税收入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认真负责,3抓好欠税核算。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欠税核查工作。反复核对,分类分析,如实上报,确保质量。核查过程中要加强与地税机关的配合,做好向社会各界尤其是欠税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要以欠税核查为契机,全面加强欠税管理,实行欠税公告,坚持依法控管,以票控欠,以欠抵退,应收尽收,坚决杜绝新欠,逐步清理陈欠。要进一步健全欠税档案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严密监控欠税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变动情况,使欠税监控工作严密、规范、有数、有效。 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咬紧全年目标。 不断提高工作任务单处理的质量,1抓好责任区精细化管理。全面深化责任区管理软件的应用。运用人机结合的方法,不断提高责任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四季度要全面开展责任区星级评定工作,各单位星级评定的基础上市局评定“十佳责任区”。 会议的议题之一将联合布署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2抓好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十月份国地税将召开联席会议。明确abcd四级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具体要求,加强与地税部门配合协作,确保评定的质量,11月底以前完成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第2 页共2 页

香港公司对报税要求

香港公司法对报税要求: 香港公司条例规定香港公司成立后,无论公司是否要纳税但是每年必须报税,新公司刚成立允许18个月后报税,以后每年一年一次报税。香港公司只有一种税,利得税的17.5%。 税务局在一般情况下每年都会向个别人士,个人公司,合伙公司,物业持有人及有限公司发出报税表,有关人士必须于发单日期后 1 个月内(而公司则于 3 个月内)把报税表填妥并连同有关之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利得税报税表一般会在业务经营 18 个月后发出,如有关人士在开始经营业务后 18个月后仍未接获税务局发出之利得税报税表,应主动向税务局查询有关税务申报事宜,或至电本公司。 报税表可自行填妥后邮寄至税局,但由于一般填表人并没有税务上的专业知识,可能会因错误填报而令自己多缴税款;有部份填表人甚至会漏报一些项目而触犯税务条例,更会遭检控。 为了令企业家更好地了解香港的经营环境、企业管理以及账务税务处理的相关知识,卓裕集团财务策划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存在的疑问,对香港的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做账、核数和报税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并制定以下说明书: 企业如何判断是否可以零报税——(有经营和无经营的标准) 在香港,没有经营的公司可以直接零报税,有经营的公司就必须做账、核数才能报税。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要您以公司名义进行商业上的交易或活动,您已经开始经营业务了。要是从书面记录来讲,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符合其中一方面的即为有经营业务: 1、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2、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4、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5、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数据; 6、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7、委托在香港代销; 8、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报税的模式在香港,处理报税有三种情况: 1、零报税——适合没有经营的公司; 2、做账后直接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无限公司; 3、做账、核数后才能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有限公司。 零报税 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账、核数和缴纳税款,直接进行零报税即可。香港政府要求企业每年申报一次。 办理时间: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持填报好的利得税表去税局报税。 零报税办理流程:收到香港税局的利得税表→股东确认签署→交付报税费用(卓裕客户免费)→到税局办理报税→办理完毕,回馈客户。 香港税务局确定利润来源地之提问 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之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税务局培训工作安排.doc》

精品文档 税务局培训工作安排.doc 20xx年全市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务主题,坚持以人为本,人才兴税,创新理念,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税务文化建设层次、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干部队伍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强的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全市税务事业稳定健康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求真务实,全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效果 思想政治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思想政治工作直接关系着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把握时代特点,结合税务实际,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原原本本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等中央指定的学习材料、中央和总局领导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等,认真研读有关科学发展观的论著和文章,并积极撰写体会文章。通过

学习和研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提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增强运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各项税务工作的能力。采取多种形式,把研读原文与专题讨论结合起来,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务这一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做好各项税务工作结合起来,使税务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实际工作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二)扎实开展春训活动。春节过后,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春训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和总局、省局、市局工作部署,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打牢思想基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春训时间,广泛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对照新年度税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查找差距,制定措施,纠正不足,确保新年度各项税务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三)加强调研,进一步摸清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各级要深入基层,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活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思想调研,真正摸清干部职工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市局将结合系统机构改革,

国家税务局2020年工作要点及工作思路

国家税务局2020年工作要点及工作思路 国家税务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年。今年全xx国税工作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以及x、x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落实"突出质量效率、重在持续提升、破解管理难题、构建文明和谐"的要求,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平稳较快增长,全面推动我xx国税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为促进我xx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今年全xx国税工作总体目标:宏观税负、商业税收及税负等税收指标与全x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更加规范,税收政策执行更加到位,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水平不断提升,税收服务更加优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平安和谐的税收工作环境逐步形成。 一、科学组织税收收入,提升税收收入质量,确保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 (一)继续完善计划管理体系,加强重点指标考核。及时将今年税收收入任务,在考虑税源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抓好分配落实工作。定期对税收收入增幅、宏观税负、弹性系数、商业增值税增幅和弹性系数以

及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要税种的收入增幅税负等指标进行通报,实行动态跟踪监督,结合五项指标的考核,完善科学税收收入组织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实现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做好税收分析和税负预警工作。完善以基层分局为基础的二级税收分析体系,坚持月份、季度收入分析制度,确保税收分析真实全面反映经济税源状况。一是利用重点税源的生产经营与税收数据,进行收入增减因素分析。二是成立征管查协调小组,按季召开协调会,统一协调运作征、管、查之事,将税收分析作为税收征管事项之一,使税收分析成为促进管理和稽查的有效抓手。三是针对税收热点和领导关注的问题,加强税收专题分析和调研,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依据。 (三)加强税源管理。对年纳税20万元以上的企业列入xx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扩大重点税源监控面,完善税源分级、分层、分行业监控体系,实现监控成效的最大化。主动与地方产业对接,根据xx产业发展的方向,建立新增税源跟踪和预测机制,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性。不断培植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税源基础,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拓宽税基。 (四)加强免抵退税管理。按计划进度完成免抵调库和退税指标。 二、深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五)加强商业税收管理。结合XX年商业增值税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实行行业分类管理,切实提高商业税负。

智慧税务局解决方案

智慧税务局解决方案V3.0 智慧税务局 解 决 方 案

智慧税务解决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体业务需求分析和整体架构概览 (5) 1.1新时代的税务管理要求 (5) 1.2税务行业信息化建设现状 (11) 1.3大数据服务平台整体架构概览 (13) 第二章系统总体设计 (17) 2.1 方案设计思路 (17) 2.2 应用场景设计 (18) 2.3 方案总体架构 (19) 2.4 方案应用架构 (20) 2.5 整体安全设计 (20) 2.6 网络应用需求 (22) 第三章大厅综合服务系统设计 (25) 3.1 视频监控系统设计 (25) 3.1.1系统概述 (25) 3.1.2系统组成 (25) 3.1.3系统功能 (30) 3.1.4录像存储设计 (31) 3.1.5系统集成设计 (39) 3.1.6主要设备选型 (39) 3.2 排队叫号系统设计 (50) 3.2.1系统概述 (50) 3.2.2系统组成 (50) 3.2.3系统功能 (52) 3.2.4主要设备选型 (58) 3.3 服务评价系统设计 (61)

3.3.2系统组成 (62) 3.3.3系统功能 (62) 3.3.4主要设备选型 (67) 3.4 信息发布系统设计 (68) 3.4.1系统概述 (68) 3.4.2系统组成 (68) 3.4.3系统功能 (69) 3.4.4主要设备选型 (82) 3.5 政务公开系统设计 (84) 3.5.1系统概述 (84) 3.5.2系统组成 (85) 3.5.3系统功能 (86) 3.5.4主要设备选型 (98) 第四章指挥监控中心设计 (100) 4.1 省局中心设计 (100) 4.1.1系统架构设计 (100) 4.1.2解码控制系统 (101) 4.1.3图像显示系统 (101) 4.1.4音视频多媒体接入 (107) 4.1.5监控工位设计 (107) 4.2 县市局中心设计 (108) 4.2.1系统架构设计 (108)

税务信息化解决方案

目录 第1章税务信息化建设背景 (2) 第2章税务信息化建设需求 (3) 2.1统一的发票管理需求 (3) 2.2税源监控强化需求 (3) 2.3发票查验需求 (3) 2.4电子发票开具需求 (3) 2.5办公自动化需求 (4) 2.6短信收发需求 (4) 2.7数据传输需求 (4) 2.8数据灾难防护与恢复需求 (4) 第3章税务信息化产品应用 (4) 3.1 解决方案总体概述 (4) 3.2 网络发票 (4) 3.3 移动办公 (5) 3.4 短信平台 (6) 3.5 税务专线 (6) 3.6 呼叫中心 (7) 3.7 IDC托管 (7) 3.8 集团彩铃 (8) 3.9 集团手机报 (8) 视频会议 (10)

融合通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4章税务信息化建设意义 (12) 4.1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客观要求12 4.2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是实现税收事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12 4.3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是落实信息管税的重要前提 (12) 第5章税务信息化运营模式 (13) 5.1支撑模式 (13) 5.2商务模式 (13) 5.2切入建议 (13) 第6章成功案例 (13) 第1章税务信息化建设背景 近年来,全国各地使用假发票、虚开发票、倒卖发票等发票违法行为不断发生,成为发票管理的难点,传统的发票管理手段已经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加强发票管理,2009年9月30日,国税发[2009] 142号文件中《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样式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与此同时,按照全国打击假发票工作办公室会议及工作要求,网络发票已成为打击假发票工作制度性、根源性的措施和手段。为此,建立网络发票系统将会对加强和规范发票管理,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发票对于市场经济行为的意义重大,涉及用户为广大社会公众,必须保证网络开具及查验发票的实时性、安全性及不可间断性,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为此,国家税务总局考虑引入国内基础电信运营商作为合作伙伴,双方在维护国家利益、部门性质、业务互补及用户对象重合等诸多方面有很多共通点,可共同推进网络发票的建设工作。 同时在税务系统内部管理中信息化建设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全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从最初的单机操作发展到网络运行,从单个软件的应用发展到系统整合及一体化应用,从简单的模拟替代手工事务发展到逐步转向建立一系列科学的信息化工作流程,从一般性的事务处理发展到辅助决策。特别是“十一五”以来,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高屋建瓴、审时度势,立足于云南税务实际,基于节约成本、培养干部、服务纳税的考虑,提出了云南税务信息化建设“自力更生、自主开发、自主运维”的“三自原则”,在这一理念指引下,云南税务信息化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的轨道,

税务局干部学培训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________ 税务局干部学培训工作计划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税务局干部学培训工作计划 年,是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xx年。为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凝聚事业发展信心,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全市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积蓄内在动力,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 年3月―6月,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在围绕深化理论学习,注重实践创新上下功夫,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继续抓好对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全市地税干部职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 由人教科(股)负责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利用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日,组织学习。 二、抓好典型示范教育活动 年1月―3月,在全市地税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先进个人、典型代表、劳动模范事迹活动,通过大力宣扬先进代表人物的事迹,在全市地税系统营造“争先创优”、“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爱岗敬业”、“顾全大局”的良好风气。人教科(股)负责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并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协助抓好宣传活动。 三、抓好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地方税务局的安排,根据专题学习教育的时间安排、活动方式要求、学习内容、阶段划分,认真制定好相关的方案、 第 2 页共 6 页

税务局工作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税务局工作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税务局工作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团结奋进,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1、地下水压采项目自今年春节前我局得到该项目信息,全局高度重视,发挥“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作风,实地摸底、精心编制申报项目。该项目分为地表水部分、地下水部分,以压缩开采地下水为目标,可有效提高我县项目区水利设施的引、蓄、灌能力,今年项目资金可达5000多万元。(1)、**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井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总投资655.7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54.5万元、省级55.51万元、市级23万元、自筹22.71万元。目前,已完成。(2)**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渠道综合治理、坑塘综合治理),总投资4631万元,其中,省级以上4323.18万元、市级154.15万元、自筹154.16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及批复,近期招标。2、2018年省级以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总投资966万元的“2018年省级以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以农田管道建设、渠道清淤、扬水点建设为主,已完工。3、人饮安全项目目前,上级初步下达我县**年人饮安全解决计划,共1.84万人,合计投资920万元,目前,已完工。4、其它水利基建项目完成了总投资30万元的大许庄扬水站维修工程和总投资20万元的小杜庄桥改建工程。完成总投资60万元的金营桥新建工程。完成总投资68万元的南运河堤防维修养护工程。完成总投资50万元的上伍险工加固工

税务服务计划方案

精心整理 财税咨询和税务代理计划书 一、财税咨询和税务代理服务方式 1、事务所指派精通财务会计、税法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及业务助理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组成财税顾问组担任企业的常年财税顾问。 2、顾问组从业人员采取定期与非定期、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为企业提供顾问咨询 ? 6、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服务,并指导或代理企业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企业充分应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8、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企业建立适当、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使之防患于未然; 9、每年一次对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现场评估并出具书面改进建议; 10、企业财务高管可定期享受VIP高层论坛会议; 11、每年两次对合同、专项投融资事项进行税务分析并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专项培训; 12、为企业财务人员提供后续专业培训,满足企业不同层次财务人员的财税培训需求。

(二)专项的财税咨询和税务代理服务 1、协调税企关系、代理企业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 2、特殊情形(如纳税约谈、税务专项检查等)下的专项服务; 3、对企业进行专项的,复杂的税务筹划,比如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为企业合理避税,节约大量的税收; 4、为企业办理相关的减税、免税和退税等,比如办理土地增值税退税,办理财政补贴等; 5、为企业申请税收优惠,让企业顺利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比如西边大开发税收优惠、创 1 2 3 4 5、销售阶段:包括销售方式的选择;销售定价的选择;核算方式的选择;价外费用的选择。 6、收益分配阶段:包括工资薪金的选择;劳务报酬的选择;经营所得向资本所得的转化;弥补亏损的选择。 7、清算阶段:包括预留房屋规避清算的选择;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选择;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间选择;企业所得税清算时间的选择。 8、企业分立、并购、重组和清算阶段:包括企业分立的选择;企业并购的选择;企业重组的选择;企业清算的选择。

香港公司税务常见问题

香港公司税务常见问题 问:香港企业征税的情况是怎么样? 问:香港公司的税率是如何计算的?具体报税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问:进出香港的产品是否要上税? 问:成立公司的时候有什么要交的税? 问: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是由哪个部门制作的? 问:每年公司会计账目、审核及报税将如何办理? 问:香港税收制度为何? 香港企业征税的情况是怎么样? 香港是一个税项少、税率底的自由港。企业每年必须交付的税只有利得税一项,所谓利得税是按照企业的所得,也就是按纯利的17.5%来计算的。比如一家企业一年的营业额是1000万,毛利200万,纯利100万。这家企业应交给政府的利得税是100万X17.5%=17.5万。如果企业不盈利,企业就不需要交税。 香港公司的税率是如何计算的?具体报税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香港的税率是按照实际盈利的17.5%来计算的。香港公司的习惯是以每年3月31日作为财政年结日,您可以顺延一年报税。 进出香港的产品是否要上税? 除了烟酒之外,一般进出香港的货物是不需要上税的。但所有进出口货物必须报关,报关费是按实际货价的 0.5%(47000 元以内) 和0.3%(47000以上) 收取。 成立公司的时候有什么要交的税? 有。成立香港公司时必须缴纳注册资本厘印税。注册资本厘印税是按照注册资本的1/1000来收取的。比如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应课税1000元。 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是由哪个部门制作的? 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不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制,而是由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印制发行的。发票收据及其它单据只要加盖公司印章,并由负责人鉴署后就可生效。 每年公司会计账目、审核及报税将如何办理? 本机构可直接代办,你只须将资料提供予我们.我们就可以代办会计、审核及报税等事宜,费用方面会按实际工作量而定,但我们会在双方同意收费金额后才开始工作,不会有未经你方同意而先作账的情况出现。 香港税收制度为何? 香港的税收主要为三大类:- 物业税、薪俸税及利得税。 物业税之税率乃根据拥有物业之租金收入之百份之16.5计算。 薪俸税乃根据薪金收入以累进税率计算,负税上限不超于总薪金收入之百份之16.5。

税务局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税务局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税务局2017年下半年作业计划 (一)全力抓好安排收入作业。深化展开“营改增”对当地财税影响的剖析,做好“营改增”后各当地税种征管局势改变的应对,发掘地税征管潜能,完结当地税收内涵式增加。加强征管质量查核,抓住“营改增”职业税收整理,持续展开存量房扩围试点作业,强化个人所得税控管,全面进步产业行为税的征管水平,进步危险应对质量,强化税务稽察力度,发挥社会归纳治税效果。 (二)深化推动依法行政。实在建立“不执行优惠方针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自动环绕丝绸之路核心区建造和自治区加强结构性变革的要求,要点加大对结构调整、科技立异、小微企业、促进消费、保证民生等方面的税收方针支撑和执行力度。标准我局依法办理作业,活跃创立自治区地税体系依法行政演示单位。 (三)进一步优化交税效劳。深化推动“便民办税春风举动”,拓展交税人办税途径,做好“两个减负”,在办税效劳厅推广“1258”办税效劳运行机制,增强导税台效劳功用,办妥交税人校园,拓展方针宣扬途径,不断进步交税人满意度。(四)做好国地税协作作业。进一步加强国地税事务协作,实在处理好“营改增”后呈现的代征规模的断定、过渡期发票办理的保证等问题。

(五)活跃推动绩效办理。做好半年绩效办理考评作业,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全面跟进剖析评价和督查督办。找准作业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推动个人绩效办理,厚实推动绩效办理作业上台阶。 (六)加强职工教育训练。安排好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营建全员学习、进步岗位技术的空气。深化展开“两学一做”教育,安排好留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 (七)加强网络信息办理。持续做好金三使用作业,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办理,严厉按月展开信息安全查看与通报,国地税联合展开作业过程中,严厉执行网络安全要求。 (八)锲而不舍抓好党风廉政建造。加强廉政教育,展开一期纪检督查干部训练和警示教育活动,深化风格建造,坚持对“四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结合法律督察进展完结法律督查相关作业。 (九)做好各项行政及后勤保证作业。标准财务办理,严厉执行厉行节约,进一步操控“三公”经费支出,下降行政工作本钱;加强安全出产安排领导,广泛展开安全教育,坚持维稳值勤准则,深化排查办理安全隐患和问题,阻塞安全监管缝隙,进步安全保证水平;完善职工食堂办理和菜地办理;建好活动室;发挥好工青妇安排和各协会的效果,丰厚群众性文体活动。

税务局重点工作安排与税务机关公务员2018年工作计划范文汇编

税务局重点工作安排与税务机关公务员2018年工作计 划范文汇编 税务局重点工作安排 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全力服务地方发展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有特色的系列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一是建立组织收入长效机制。固化组织收入措施,强化组织收入预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监控。二是增强收入管理把控能力。加大组织收入序时、均衡统筹力度,提高税收预测准确性,加强收入质量实时监控。三是全面提升税收分析水平。定期编制《税源经济分析报告》,反映区域经济运行状况。 3.瞄准重点服务发展。一是服务重点项目。主动对接青奥工程、宁天轻轨、马鞍机场等重大建设项目,支持重大项目推进。二是服务招商引资。主动参与重大经济活动、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事前论证,合理引导,积极服务,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三是服务重大事项。积极参与企业上市、改制重组等重大事项,提供团队化、专业化服务。四是加强政策调研。加强税收政策研究,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争取政策资源。

4.抓住关键保障民生。一是实施“税收政策帮促”行动。积极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发挥税收政策扶持作用,为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改善民生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加大困难企业扶持力度。关注区域困难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困难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三是完善社保基金费征缴。强化社保费征缴,提高征缴率;完善基金费征缴,注重公平与效率。四是强化税收政策解读。加强税收政策研究,建立税收政策解读机制,促进税收政策切实有效落实。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在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发展实际,深化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不断提高征管质量与效率。 5.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按照“明晰权责、风险引导、专业管理、重点突出、信息支撑”的总体思路,努力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优化“管事制”模式,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全面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6.优化分类分级管理。按照“抓大、控中、定小”的税源分类分级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方法,落实管理职责,提高管理针对性。一是推进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优化重点税源分局管辖范围,积极应用大企业平台,提升大企业风险应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深化小型微型企业警戒线管理。完善警戒线核定方法,运用小型微型企业警戒线管理平台,科学设定行业性警戒线标准。三是加强个体及零散税源的社会化委托代征管理。探索委托代征管理格局下对个体税源的分类分

税务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策划方案

税务行业信息化建设解决方案 第一章系统概述 1.1 概述 信息技术的进步与网络经济的兴起为我国各区域、各行业调整产业结构,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进展提供了机遇,同时,信息技术在行业的应用已得到IT界广泛认可,政府上网工程、企业上网工程、家庭上网工程已是信息化进展的重点。 在政府上网工程中,“金税工程”被誉为增值税的“生命线”,它的建设也成为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点之一。随着覆盖全国税务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科技兴税开始初见成效。传统业务受到了专门大的限制,假如不利用信息手段加速信息化的进程,不但新业务的进展变得专门困难,而且也专门可能会失去本身具有优势的业务。因此,面对现状及自身的行业特点,国家及地点税务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 1.2 税务系统信息工程概述

本着“科技加治理”的工作思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中国税务治理信息化。税务系统希望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各级信合机构的经营治理,实现治理与效益的相互推动和转化,加快信息一体化进程,从治理和技术手段上防范和化解税务系统风险。为此,建设和利用税务系统特点的信息系统,将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的经营治理水平,建立一套快速反应和响应机制。

上图为税务系统信息化工程整体结构图: 目前税务系统信息化工程一般分为三个部分:外部信息交换、税务核心业务,税务办公。 外部信息交换系统一般来讲包括外部信息门户网站,以及和工商、银行、审计单位的联系接口。信息门户网站一般来讲要紧负责进行税务相关信息公布,提供一个窗口面向宽敞群众,提供各类新闻、法规、指南等,实现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化,透明化。还能够提供网上信息申报的入口,最终和核心业务系统进行联系,协助完成税收工作。和工商、银行、审计单位的联系接口是为了实现电子检查,电子税收等功能,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办公。 税务核心业务系统要紧涉及税收、治理、稽核、检查、实施等方面,是税收征管业务的主体。 税务办公系统,实现目标是以公文治理、档案治理、个人工具、后勤治理作为核心,实现税务系统内部办公治理自动化

关于香港与内地税收协定与内地相关法规的对比分析

股权转让和股息分红中税收协定的对比分析 一、股息红利所得 国内法的规定: 依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收入来源地。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香港公司)取得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9年3号文也明确规定非居民企业(香港公司)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收益,需由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因此香港公司从内地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将会被认定为其从境内取得的所得,进而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外管局以及银行的相关规定,在分配股息红利对境外付汇时,需要提供税务机关的相关纳税证明,如无法出具相关证明,则无法对外付汇。因此无论是否需要纳税,如果需要对外分红则必须取得税务机关的相关证明。 另外,国税函2009年81号文规定,所有能享受股息红利税收协定优惠的前提是非居民企业(香港公司)必须被认定为受益所有人。 税收协定的规定: 关于股息红利所得根据《香港与内地税收协定》第十条规定: (一)、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该另一方征税。 (二)、然而,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一方,按照该一方法律征税。但是,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 ①如果受益所有人是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资本的公司,为股息总额的5%; ②在其它情况下,为股息总额的10%。 以上条款我们可以理解为: ①香港公司从内地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以在香港纳税(根据香港税法的一般规定,其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税)。但是,因为文件规定的是“可以”,也就是说内地也有征税权,按照内地税务机关的一般做法,如果其有征税权基本都会行使其征税权。

2020年税务局工作思路

2020年税务局工作思路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开展工作的起步之年。做好*年的国税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国税工作,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多元化优质化服务为主线,大力实施依法治税、管理强税、人才兴税三大发展战略,精心构建法治国税建设、效能国税建设、文明国税建设、和谐国税建设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推动全市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确保*国税在新的发展起点上阔步前进,就是要紧扣"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这一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提高国税工作能力和税收征管质效,完善税源监控、执法保障、纳税服务和绩效考评体系,努力将全市国税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新的成效。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就是要实行"五抓五促": 一、抓管理,促收入,实现税收经济协调增长。客观冷静分析收入形势,认真查找现实差距,深入挖掘发展潜力,充分调动各级抓组织收入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完成税收任务。一是强化重点税源管理。继续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完善重点税源定期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数据审核,提高重点税源数据质量。二是加强组织收入管理。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税收增收贡献率、收入

预测准确率和税收入库进度的考核,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加大清欠力度,实现"零新欠"和陈欠清缴20%以上。三是严格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按月完成省局下达的出口退税和免抵调库计划,认真落实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促进新型工业化、自主创新、循环经济和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二、抓法治,促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把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始终,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一是规范税收执法。依托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各执法环节进行实时、自动监控与考核,确保系统内年度累积过错数与管理纳税人对应户期数比例不超过0.1%。规范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集体审理数达到全年稽查案件立案数10%以上,提升审理质量。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和"xx"普法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干部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整治税收秩序。加大稽查力度,认真开展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专项检查,严厉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实行税务稽查廉政通知书制度,完善涵盖稽查选案准确率、人均稽查效率、稽查案件查结率、税务稽查面、稽查计划完成率等指标的稽查质量考核体系,提高稽查收入占国税收入的比重。三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实施对执法程序、执法环节、行政处罚、行政审批手续分层次的动态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特邀执法监督员的作用,通过设立"服务评价簿"、发放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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